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 .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 .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

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 ?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最新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参考)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一)强制性条文背景 1、我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总计约3600本规范标准中的绝大多数(97%)是强制性标准;其中有关房屋建筑的内容,总计约15万条。这样多的条文给监督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这些标准尽管是强制性的,但其中也掺杂了许多选择性的和推荐性的技术要求。例如,在标准规范中表达为'宜'和'可'的规定就完全不具备强制性质。加上强制性标准数量多、内容杂,在实际执行时往往冲击了真正应该强制的重要内容,反而使‘强制’逐渐失去了其威慑力,淡化了其作为强制性要求的作用。 因此,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对严密而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而且其中多数都是强制性的,但多年来工程质量事故仍不断发生。排除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干扰,传统标准规范的管理体制恐怕也存在一些问题。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2001年1月30日国务院以第279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管理部门在工程质量中的权力和责任,对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整顿

建筑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条例的最后有'罚则'一章,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如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如由此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资质证书。造成的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肯定了强制性标准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中的作用,这是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近年发生的许多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得出的结论。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尽管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总有一条最基本的理由- 那就是或多或少地违反了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因此,为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质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强调强制性标准的作用。但是,条例在实际执行上也会发生一些具体困难。对房屋建筑而言,多达15万条的强制条文,很难在实际工程建设监督中真正地全面检查执行。 3、强制性条文编制 2001年3月初,建设部在北京集中了我国有关房屋建筑重要强制性标准的主要负责专家150人,从各自管理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健康、公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1500条,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有关专家、领导审查鉴定,2000年5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式公布。稍后,2000年8月又公布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其执行作出规定。 此后,建设部及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学习班,由各地抽调骨干进行宣贯培训,迅速将强制性条文的精神传达到全国以贯彻执行。2001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被列为重点的检查项目,表明了领导部门对强制性条文的高度重视和坚决贯彻执行的决心。 (二)强制性条文的作用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宣贯培训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宣贯培训讲义 一、工程建设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定义 1、标准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2、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3、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 198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的项目规定了五大类;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增补到七大类 (1)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2)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3)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5)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 (6)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 (7)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其中(3)(4)(5)三大类涉及工程建设。 (二)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区别 1、产品是可以在某个地方生产,而在其他地方使用,实现其相应的使用价值。(流通) 2、建设工程,在那里建设,将永远地固定在那个地方,发挥其相应的使用功能。(固定) (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1、阶段分类法——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评价阶段 2、层次分类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3、属性分类法——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4、性质分类法——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 5、对象分类法——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环境标准、综合性标准、质量标准 (四)工程建设标准的特性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修订) 2001北京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修订)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1年6月1日 2001北京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7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1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城 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综[1999]24号)的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 计研究院修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1年4月16日 修订说明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是受国家计委委托,由建设部组织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 计研究院等单位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贯 彻节约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国家有关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结合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国 产化、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对我国现有的污水处理工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 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工艺与装备、配套工程、建筑与建设用地、环境保 护与安全卫生、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

建标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2001]7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设备产业化进程,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达到治理水体污染,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上地、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政策和排水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统筹规划,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发展需要相协调。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由污水管渠系统、泵站、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出水排放系统等构成。工程项目的系统设置,应根据城市地形、受纳水体的条件以及环境要求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城市污水厂采用集中或分散建设应在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一般宜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水厂。 根据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城市排水管渠、泵站应与污水厂同步建设。城市污水厂应选择经济技术可行的处理工艺,并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一次建成,当条件不具备时,可分期建设,分期投产。 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性质、流域环境规划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以及水域功能区的要求进行综合论证。 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并积极稳妥地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综合效益,推进技术进步为原则,在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基础上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工程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fire stopping in building CECS 154:2003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03年 12月 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 北京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建标协字第10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建筑物的被动防火措施源于火灾的经验教训,又经过实践检验,对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本规程对由于建筑施工和使用的需要,而在防火分隔构件上或构件与构件之间形成的贯穿孔口、预留的空开口以及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的设计与施工等做了规定。本规程是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必要补充和 配套。 本规程是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取了国内外有关产品的性能和施工方法,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贯穿防火封堵,建筑 缝隙防火封堵,施工及验收,共5章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编号为 CECS 154:2003,推荐给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第3.1.1、3.l.2、3.1.5条,第3.5.3、3.5.5条4.1.l、4.1.3、4.1.4条,建议列人《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委员会CECS/TC21归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92号,邮

工程项目建设要求

工程建设要求 一、工程建设标准 1、有关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测量规范》(GBJ50026-9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82-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97); 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86)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4、其他: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地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地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地规定执行.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2020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20 年) 建设部于2000年8月颁发了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要求各地必须贯彻执行。 一、什么是强制性标准 我国目前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四级、两类。 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层次最高的是国家标准,上层次标准对下层次标准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但是最严格的应该是最下层次的标准,下层标准可以对上层标准进行补充,但不得矛盾,也不得降低上层标准的规定。例如用电安全标准中,国家标准并没要求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只是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等作业条件比较危险的用电设备进行了要求,而建筑施工的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现行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

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行业标准是考虑了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露天作业,潮湿条件及人员变化等不利因素而制定的,但在全国各行各业中,建筑行业只是其中特例,如果都按最不利条件考虑就过于严格了,而行业标准是在国家标准基点上,考虑了行业特点而进行的补充。考虑了行业特点而进行的补充。同样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也是对上一级标准进行完善、补充,不能以地方特殊、企业条件差为由擅自降低上一级标准。 两类:即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的作用。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强制性条文。 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是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体制,这种体制显然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国外多数国家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技术法规,即相当于技术管理上的法律,必须遵守的,否则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而技术标准是自愿采用的,不是强制性的。 我国从1988年《标准化法》颁布后,已经批准工程建设的国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详]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根据线网规划,依据建设线路的客流特征、运量等级和速度趴标等进行功能定位,确定工程规模、运营规模和效益规模。其项目构成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模式和客运需求。 第十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的运营规模,按线路远期单向高峰小时客运能力,划分为四个类别、三个量级。各级线路相关技术特征宜按表1的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年限按项目建成通车年为基准年,可分为初期、近期和远期。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第25年。建设项目的设计运能,应根据各设计年限的客流预测,对客流特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后合理确定。 第十七条每条线路的客流预测应按初期、近期和远期设计年限,对相应建成围,分别测试;若一条线路分段建设,每段通车时间相距3年以上,应按不同项目实施。后期实施的项目,设计年限应按后期项目建成通车年为基准年,重新推定初期、近期和远期设计年限,进行全线客流预测。 第十八条客流预测应以居民出行和相关交通调查的成果为基础,并应保证其成果的时效性和可用性,不宜大于5年,否则应补充其他有效措施。客流预测的方法、计算模型以及采用的相关参数,应预先经过实例验证其可用性。

第十九条客流预测应按不同研究阶段分别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网规划阶段客流预测。 (一)线网总量预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分析城市现状和规划区域OD客流;分析和确定远景线网规划承担的客运总量及在公交总量中分担的比例、平均运距、客流负荷强度等相关指标,并在全线网围按总量控制原则,进行各线客流总量预测。 (二)线路客流预测:以远景线网客流总量为基础,预测各条线路的全日客流(双向)总量、分段断面流量(图),全日平均运距和客流负荷强度等相关指标进行总量控制分析。并估测各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流量。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每一条线路项目的设计年限进行初期、近期和远期的客流预测,预测容应符合下列规定。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客流预测可参照执行。 (一)线网客流预测:在远景线网规划阶段客流预测基础上,预测项目远期设计年限建成的线网规模的全日客流总量、各条线路的全日客流总量和客流负荷强度;并对各条线路的客流进行总量控制与分析。(二)线路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客流量和各小时段的客流量及其比例、全日和高峰小时的平均运距及平均客流负荷强度、全日各级运距(每2km分级)的乘客量。 (三)车站客流预测:预测全日和早、晚高峰小时的各车站上下行的乘降客流、站间断面流量以及相应的超高峰系数;在大型社会活动期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 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 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 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 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 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技术工人配备要求 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 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

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 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蒋万里

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面临的挑战与对策蒋万里 发表时间:2019-08-29T16:57:24.983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1期作者:蒋万里[导读] 我国需要完善、改进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创新林业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可以为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牡丹江市五林林场黑龙江牡丹江 157009 摘要:目前,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经过很多不同的发展阶段,本片文章主要就是分析其在不同阶段所面临的挑战,以及找出一些能够加快我国林业工程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对策,提高林业工程的质量要求,促进我国林业工程朝着目标的方向前进。关键词:发展阶段;相关对策;质量要求;分析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正处于非常时期,与此同时也将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在林业工程建设中它所包含的内容有很多,不仅起着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还将会对于我国绿色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目前阶段,我国需要完善、 改进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创新林业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可以为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遇到的难题 1.1建设的重点发生改变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对于生态环保的理念也正在发生改变,新形势下对于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标准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林业工程建设不仅要发挥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还要同时兼任着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重担。在这种形势下,我国要加强对于林业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为加快我国林业工程的发展提高有利的投资支持,特别是伴随着目前国家林业工程建设的全面开展,更是为林业工程建设添加出另一个不同之处,其已经不在单单局限于材料的生产,还正在向着别的目标开始发展,如:生态林业的建设和维护措施等,为其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发展做出更加有利的条件。除此之外,由于初期的林业工程建设具有建设时限较长、范围比较广以及在刚起步建设时比较容易受到别的因素的影响等特点,更是对我国林业建设的标准化带来很大的难题。 1.2新时代下带来的挑战伴随着我国新时代的来临,林业生产的模式也正在慢慢转向全球化的方向开始发展,竞争环境也是愈演愈烈,我国林业的生产行业要想在全国林业发展的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要按照国际市场的规则以及要求来进行,但是,如今我国林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太过于传统化,没有办法更好的与国际市场相衔接,以至于使得我国林业的发展一直处于弱势的状态,这样对于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1.3林业建设工程的标准不够和谐林业的发展与别的行业不一样,林业涉及到的方面很广,与之相连的行业也有很多,所以,我国为将林业的发展带上正规,再林业建设标准化方面一共划分出两种标准,分别是产品标准和工程标准,不过随着时间慢慢的流转,我国林业的发展模式逐渐向着规模化以及统一方面进行发展,两者之间的联系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变得越来越紧密,这样会在林业今后的发展中严重受到这两种标准的影响,使得二者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大,最后还将会产生无法正常配合的局势,所以这对于我国林业工程标准化的建设同样也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二、加强我国林业建设标准化的相关建议 2.1明确林业工作的重点如果想要有效的加强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就必须要明确新形势下我国林业建设的重心,细化来说,就是要侧重于生态林业的建设,加强上级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的重视,制定出相应的体制,主要围绕绿色、环保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拟定,为生态林业的管理做出良好的基础保障;另外还要以国家重点林业保护区为标准化建设的模范工程,为其他地区的林业生态建设起好相应的带头作用;除此自外,还要为一些常规林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修改,使其争取做到与我国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相适应,不断优化我国林业经济的内部结构,早日实现将林业工程建设的经济性与生态性相结合,使二者共同进行发展。 2.2建立完整的林业工程标准化制度林业工程标准化制度是建立在不同标准之间的关系基础上的,它是一个比较完整标准制度系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根据现在发展进行模式制定的标准制度,另一个是根据未来发展所需来制定的标准制度。在建立林业工程标准化制度中,首先要对林业工程建设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且还要对它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分析以及科学性的划分,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立的标准化制度更加具有科学以及合理性。伴随着林业工程内部发展的不断增强,现在已经不在局限于林业相关产品的培育、研发以及生产,同时也增添湿地的维护以及沙漠的治理等相关的绿色生态保护功能。在建立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制度的同时,还要给其融入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理念,使其具有合理的层次结构,实现完整的林业工程标准化制度的构建,达到其构建的相关目的。 2.3加大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研究与分析林业工程标准化的建设只有通过现代高科技的支持,才能令其显示出特有的科学性以及严谨性,要想保证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实效性,唯有通过进行相关的科学实践以及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机制为基础。详细来说,就是要加大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研究与分析工作,采取不定期的召开与林业工程建设有关的会议,以不同阶段下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面临的挑战为目标,通过科学性的研究分析出与之相对应的任务以及制定出相关的解决措施,确定出不同阶段应该关注的工作重心。另外,还要不断的研发出与林业标准化建设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等,为其以后的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最后,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将相关的理论应用到实验中,只有进行不断地研究分析,才能创新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进而推动我国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朝着理想的目标前进。 三、结束语目前,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对于我国经济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我国林业工程在建设中只有敢于挑战所要面对的难题,以及对相关问题解决及时做出归纳总结,才能提高我国林业工程建设能力以及其质量水平。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 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6、安全员:主要负责项目安全策划、资源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资料管理等。 7、材料员:主要负责材料管理计划、材料采购验收、材料使用存储、材料统计核算、材料资料管理等。 8、机械员:主要负责机械管理计划、机械前期准备、机械安全使用、机械成本核算、机械资料管理等。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1

附件2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编写要求,保证建设标准的编写质量,便于建设标准的贯彻执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标准的编写。 第三条制定建设标准,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适用、经济、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要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坚持以获得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为目标。对国家有经济规模规定的,必须按经济规模进行编制。 三、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必须坚持专业化协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 四、应突出工程项目主体设施的标准和指标。对影响工程项目决策、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发挥的关键设施,应按照节约、降耗、增效的原则,做出规定。 五、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的设置,应与主体设施相适应。凡是有协作条件的,应充分利用,不得另行设置。 六、生产(行政)管理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标准应严格控制。

对于生活服务设施,凡是能依托社会解决的,不得另行设置;必须设置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七、改扩建项目应充分依托既有条件,发挥原有设施的潜力。第四条制定建设标准,应充分研究和利用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有关的定额、指标、经济参数,并注意与正在制订或修订的有关标准、定额、指标和经济参数相协调,避免矛盾和重复。 第五条建设标准的内容应根据各类工程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主要内容宜包括:项目建设原则、建设规模或等级、项目构成、场址选择和建设条件、建设用地、工艺或功能要求、设备或装备、附属或配套设施、建筑(装修)标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实施的要求、项目目标等。 第六条建设标准的编号由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代号应采用中文汉字“建标”;顺序号和年代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并用短横线连接。如:建标01-2006。建设标准的编号一经确定,其编号不宜改变,如经全面修订,仅修改年代号。 第七条建设标准的构成和编写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发布通知; 4、前言; 5、目录。

知识点一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知识点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一)我国的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化法》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和程序: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4、国家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 年进行1 次。 (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1、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与复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也是5 年复审1 次。 (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1、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的范围和权限;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和复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 年。 (五)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一般包括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企业技术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同意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管理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同意的管理要求所指定的标准。企业工作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统一的工作事项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

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卷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道题】 1.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条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研究、分析与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逐级报送省级林业厅(局),由省级林业厅(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A.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B.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 C.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发改委 D.自然保护区所在地财政局 用户答案:[B] 得分:0.00 2.科研中心(站)宜与较大型、相对处于中心的管理站集中建设,单体建设工程量不超过()m2,包括样品初处理实验室、样品储藏室、设备储存室、学术研讨室、教室、监测中控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等。 A.200 B.500 C.1000 D.2000 用户答案:[B] 得分: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2道题】 1.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应在“全面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开展宣教科研,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为国家和人类造福”的建设方针指导下,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保护优先、尊重自然 B.分类建设、分区管理 C.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D.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用户答案:[BC] 得分:0.00 2.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后,林业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也逐渐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下列哪些是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 A.总体规划 B.可行性研究 C.初步设计 D.申报优秀工程奖 用户答案:[BC] 得分:20.00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2道题】 1.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是最典型的社会公益性、非经营性建设事业。()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20.00 2.自然保护区管护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站、管护点、门禁哨卡、围栏等设施及装备。()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20.00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及单位结构的结构形式,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如下: 一、工程部经理一人,具体工作 1、能够全面掌握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及用途,掌握建设工 程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施工规范及地方性法律法规。 2、熟悉工程特点结构形式、掌握施工技术、施工程序;掌 控施工进度,确保合同工期。 3、全面协调质检部门、设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 4、有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与管理。 二、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一到两人,具体工作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掌握国家标准的施工规范及地方 性标准; 2、掌握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协助监理单位工 作,确保单位工程进场原材料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要求,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相关规定,监督、检查、指导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有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与管理。 3、掌握工程施工进度,收集单位工程的所有施工资料; 三、工程部水电工程师一到两人;具体工作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懂专业技术,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掌握国家标准的施工规范及地方性标准; 2、掌握施工程序、施工质量。针对单位工程进场的原材料 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项,协助监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掌握工程施工进度,收集单位工程的所有施工资料; 四、工程部工作人员三到四人,具体工作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协助土建工程师、水电 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并通过学习掌握施工质量、施工程序及相 关的施工规范; 4、锻炼沟通、组织、协调方式方法,使之具备一定的技术 管理能力; 五、工程部资料收集整理人员一人;具体工作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了解工程概况掌握施工质量及进 度,协助土建工程师、水电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做好监 督、检查工作 2、负责收集所有施工资料,整理后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