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中财政拨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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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中财政拨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标 签】研发,财政拨款,会计和税务处理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需经过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3个环节。项目确认由市或直辖市科技局或经信委进行审核,方可发放《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项目登记时,由企业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认证后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企业依据告知书,每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在加计扣除项目中,通常要说明资金来源,对于获得政府拨款的研发项目,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中财政拨款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此类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收益,而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即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各项补助。其中对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相关费用发生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对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由于企业申请获得的研发项目财政拨款,一般不是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加之研发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不具备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因此大多属于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上,补偿以前发生的研发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收到财政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发生相应研发支出时,借记“开发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分期确认收益,借记“递延收益”,贷

记“营业外收入”。

开发项目取得的财政拨款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附件《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中明确规定,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应予以剔除,不得计入加计扣除额。这是因为财政拨款和母公司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其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当然也不能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至于如何确定在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中有多少金额是由财政拨款支付的,取决于企业对该项资金的取得与发生的支出是否单独核算。如果不单独核算,则应将当年度收到的财政拨款全额剔除;如果单独核算,则可在研发费用总额中剔除属于当年用财政拨款支付的金额,而后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开发项目取得的财政拨款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取得的财政拨款,不论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收入。税前扣除的确认应遵循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原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也就是说,企业研发项目取得的上述财政拨款可不确认收入。同时,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关注的是,企业将上述研发项目取得的财政拨款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如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又未缴回财政或有关拨付资金的主管部门的部分,需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研究阶段(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购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二、开发阶段(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否则应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三、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的核算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2、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支付项目费用时 A、支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B、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项目建设)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C、项目完成形成费用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D、项目完成形成资产部分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借:固定资产—××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3、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按年或按月) A、与费用相对应(即费用化部分)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B、与资产相对应(即资本化部分:起点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这要求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转入无形资产。

财政资金处理会计分录建议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 方式一:作专项应付款处理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区科技局拨款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专项经费 无形资产—××项目—专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区科技局拨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课题—专项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区科技局拨款 贷: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 或补贴收入一一拨款转入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自筹经费 无形资产—××项目—自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项目—自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自筹经费 贷:在建工程—××项目—自筹经费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自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方式二: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1、收到财政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 月底结转: 借: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使用的时候: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最新)-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

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税务会计工作内容

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二级科目

1.未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2.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3.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扣税凭证并经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4.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5.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6.增值税留抵税额

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从目前来看,这其实变成了一个多余的科目,估计以后不会用到了。 7.简易计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8.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9.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二)三级会计科目设置 1.进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 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1、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研发支出,不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研发支出,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 2、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期末,转销费用化支出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归集,以及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分摊,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同时还影响到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开发间接费用组成内容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由此可见,土地增值税中的开发间接费用,与当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中“开发间接费用”的组成内容是完全一致的。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从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各自对开发间接费用的表述来看,土地增值税中的开发间接费用并未包括企业所得税中列举的工程管理费,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虽然土地增值税开发费用中并未列举“工程管理费”,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允许扣除;

对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上应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三是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借款费用是组成开发期间的一项重要费用,但在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列举的“开发间接费用”中均未列举“借款费用”这一项,是否意味着开发间接费用就不包括“借款费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含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所称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

研发支出的概念和会计核算

研发支出的概念和会计核算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淮安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研发支出的概念和会计核算等内容总结如下: 随着科技创新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从企业到政府都加大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我国2006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943亿元,同比增长20.1%,占GDP的1.4%。 在新准则实施的条件下,研发支出有特别的规定,另外2008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也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实行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研发支出的正确核算,对企业意义重大。 1、研发支出的概念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 2、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如何将研发活动人为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研究开发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研究和开发很可能是交叉同时进行的。在新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中,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是以列举的形式说明的:“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会计人员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费用发生时记“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期末记“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新准则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研发支出会计分录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1、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不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2、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 借:研发支出— 贷:

应付账款等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4、期末,转销费用化支出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新准则中资本化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

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这要求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需要转入无形资产。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完整版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研究阶段(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购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二、开发阶段(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否则应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三、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的核算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2、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支付项目费用时 A、支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B、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项目建设)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C、项目完成形成费用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D、项目完成形成资产部分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借:固定资产—××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3、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按年或按月) A、与费用相对应(即费用化部分)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会计作为岗位大类,细分为很多职能的会计工作。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将就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做出比较,让大家能对二者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税务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区别与联系吧~ 关键词: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也就是说,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2、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3、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 4、核算原则不同。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 怎么样,现在大家对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吗?小伙伴们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在校园招聘中关于相关岗位~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https://www.360docs.net/doc/db3529549.html,/knowledge/articles/56710e3d0cf2c053fb9fb32c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研究阶段(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购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二、开发阶段(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否则应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三、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的核算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2、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支付项目费用时 A、支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B、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项目建设)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C、项目完成形成费用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D、项目完成形成资产部分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1)收财政拨款时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末直接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4)下年初收到授权额度返还 借:零余额几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财返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下年初支付财政返还的直接支付额度 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5、应收账款——单位应收 ——个人应收 6、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或XX公司) 7、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XX单位 ——个人应收——XX职工 8、存货——XX物资 (1)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2)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3)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 同时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

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9、固定资产——房屋及购筑物——X办公楼 ——通用设备——X设备 ——专用设备——X设备 ——其他等 (1)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1000(通用设备)或1500(专用设备)以上的资产;大批量的同类物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做为固定资产核算。 (2)购买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4)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现代企业促销活动税务会计处理案例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专门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物资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一般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 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1、买赠销售。(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现在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然而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某超市为促销,2006年1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

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6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关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关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502 贷:库存商品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7.02×100/(1+17%)×17%]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确实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 2、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为吸引顾客,目前专门多超市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某超市的买100送50活动,某商场买200送200的活动等就属于此类促销方式。这种促销方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也可不能使商家负担

新准则下研发支出如何核算

新准则下研发支出如何核算 随着科技创新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从企业到政府都加大了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我国2006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943亿元,同比增长20.1%,占GDP的1.4%。 在新准则实施的条件下,研发支出有特别的规定,另外2008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也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实行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研发支出的正确核算,对企业意义重大。 研发支出的概念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

计处理的关键。 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如何将研发活动人为划分为两个阶段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研究开发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研究和开发很可能是交叉同时进行的。在新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中,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是以列举的形式说明的:“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均属于研究活动。” 会计人员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为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费用发生时记“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期末记“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一、财政局下拨工资、预拨经费、遗嘱补助、转移支付工资、村干部工资、死亡抚恤、乡镇超收返还、育龄小组长工资、村级公用经费等。 收到拨款时借:国库存款拨出款项时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与上级往来贷:国库存款 二、接收财政局拨来专项资金和其他主管部门专款(民政、劳保、林业、计生及其他)。 收到拨款时借:国库存款拨出专款时借:暂存款 贷:暂存款贷:国库存款 三、向财政局借款 收到借款时借:国库存款拨付单位账户时借:暂付款 贷:与上级往来贷:国库存款 四、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收银行计付利息时借:国库存款支付支票工本费、手续费等支出时借:暂存款贷:暂存款贷:国库存款年末将利息收入余额转入单位账户 借:暂存款 贷:国库存款(开出转账支票) 五、年末结账时(损益类科目) 借:与上级往来 贷:财政补助收入(以财政核定指标为准) 借:财政补助收入借:预算结余 贷:预算结余贷:一般预算支出年末结账后一般只有与上级往来、暂存款、暂付款、预算周转金科目有余额。 单位会计账务处理 一、单位会计收到总预算会计拨来工资、预拨经费、遗嘱补助、转移支付工资、村干部工资、死亡抚恤、乡镇超收返还、育龄小组长工资、村级公用经费等。 收到总预算拨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拨款 实际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单位接收财政局借款 收到总预算拨款时借:银行存款支出款项时借:暂付款 贷:暂存款贷:银行存款(现金) 三、利息收入的处理 收到银行计付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收到总预算会计和专项资金会计转来利息收入(余额)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发生账户管理费、手续费等支出时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四、购买、处置固定资产 1、购买固定资产时借:经费支出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贷:固定基金 2、处置固定资产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项) 贷:暂存款(实际收到款项) 借:固定基金(原账面数) 贷:固定资产(原账面数) 3、向财政局缴款、拨回时借:暂存款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 五、年终结账 借:拨入经费(其他收入)借:结余 贷:结余贷: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结账后,超支部分转入暂付款,结余部分消化以前年度赤字。 注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在两个或以上会计年度的,记账时要联系起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如:标准化财政所建设。 收到财政局预拨资金,记入借款时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国库存款借:暂付款—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贷:与上级往来贷:国库存款 单位会计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word版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

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双软认证”的认定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有两个证书:一个是软件著作权证书;一个是软件企业证书。 我国已经确立了计算机软件产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了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软件企业的发展环境。同时,为了甄别真正的软件企业国家还规定,必须获得软件产品证书,并通过国家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才能够享有免税、重点扶持等优惠措施。因此,软件企业应当积极办理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与此同时,由于认证程序较复杂,需要准备的文件较多,软件企业大多需要由专业的代理机构代理进行认证工作,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软件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研究阶段(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购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二、开发阶段(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否则应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三、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的核算?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2、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支付项目费用时 A、支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B、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项目建设)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C、项目完成形成费用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D、项目完成形成资产部分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借:固定资产—××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3、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按年或按月) A、与费用相对应(即费用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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