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统一规划许可审批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下称《技术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及概念易模糊、产生歧义的条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

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和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纪[2009]186号)第二条多个控规地块组合的项目,各地块规划指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用地范围内部总量平衡。(新增)

第三条居住或商住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不得小于1.0。(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十九条)

第四条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

第五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两栋建筑间距值内插建的情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

第六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

注:①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②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③表中“间距”为建筑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④建筑间最近点距离在建筑间距Ⅰ、Ⅱ、Ⅲ类区分别为0.5S、0.6S、0.7S。

(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条(四))

第七条高层建筑,临城市规划道路为建筑主朝向且建筑主体直接落地的(无裙房),退让规划道路可按《技术规定》要求减少2米。(新增)第八条在项目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不另奖励增加可建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集中设置。临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仅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可不设骑楼),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修改《技术规定》第6.9条)

第十条居住用地及商住用地临路幅宽度26米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商业部分)不应超过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30%;临路幅宽度26米以下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

商业部分)不应超过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50%,主体建筑长度大于上述规定时,商业建筑不得超出主体建筑投影范围。当临街商业退让城市道路边线(或绿化带边线)大于等于20米时,该部分临街商业可不计入临街商业长度。

第十一条居住建筑阳台及户内花园等按一半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其面积不应超过户内建筑面积的10%。户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及阳台、户内花园的建筑面积之和。

第十二条高层住宅设置电梯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12层及以上(不包括11层复式住宅)独立单元的高层住宅电梯设置不得少于两台;

(二)高层居住建筑每单元户数超过60户时,其电梯设置不得少于2台,且平均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不宜超过75,5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户数按75%折算配置电梯。(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三十六条)

第十三条新建的50平方米/户以下居住建筑,按《技术规定》要求的控制间距,不作为客体建筑纳入日照分析。(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十四条新建高层建筑应尽可能避免对相邻现有住宅的日照产生影响,并考虑对邻近地块拟建住宅的影响,必要时按对等退让原则做模拟日照分析。在规定的日照分析范围内对小于国家规定日照时或原有日照时不足并进一步减少的,建设单位应取得受影响住宅产权人的同意。(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二十五条)

第十五条新建住宅应尽可能满足日照要求。对于少数日照不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住宅,原则上按不大于总户数比例的5%控制,建设方应主动向客户提供经复核日照分析报告,并在住宅销售合同中注明该住宅日照情况。(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二十六条)第十六条幼儿园及小学按1个/班、中学按1.5个/班的标准配设机动车停车位,并应在出入口附近增设临时泊位。(新增)

第十七条建筑底层的架空开放空间的层高,多层不应小于3.0米,高层不应小于4.0米,架空开放部分,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及容积率指标。建筑楼层部分设置的共享空中花园,应靠外墙设置,架空高度不得小于三个标准层高,且应与公共交通空间直接连通,开敞的共享空中花园按正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封闭的共享空中花园按正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名词解释十八)

第十八条建筑色彩应符合《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整体风格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户外广告应符合长沙市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及有关规定要求,并按《长沙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另行报审。(新增)第十九条重要地段及临宽度26米及以上城市道路的住宅,其临街面阳台应封闭或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避免对城市景观的影响。(新增)第二十条独立外挑的空调外机搁板宽度不得大于0.9米,累计长度不得超过该户面宽的1/3。(新增)

第二十一条社区用房配建要求

(一)社区办公用房的标准:建筑间距Ⅰ类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建筑间距Ⅱ类区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原则上应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

(二)新建居住项目未配设社区办公用房或所在社区未配设的,需按规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新增-修改《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长规发[2006]126号)

第二十二条新建开发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上和地下,其中地下车库按照50%比例计算)0.3%至0.5%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0.5%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二)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除按照20万平方米的0.5%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外,超过部分按超出面积的0.3%的比例配置。

(三)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间数不得少于两个自然间;物管用房一般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并尽量集中设置。(新增-简化《物业管理用房规定》长房政发[2009]027号)

第二十三条此前已取得“一书两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单、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已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总图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仍按原审批的内容执行。已颁布施行的文件内容与本补充规定不符的按本补充规定执行。本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计算规则

一、本附件未明确的情况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执行。

二、基地面积计算:基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面积,城市道路红线内、河道蓝线内、绿地绿线内的面积不应计入。原则上按用地红线的有效用地面积计算。(修改《技术规定》名词解释二)

三、总建筑基底面积计算: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即为总建筑基底面积。建筑的基底面积统一表示为建筑物地上轮廓最大投影面的面积,包括突出地面的建筑部分外轮廓线。

三、容积率计算:

(一)由开发商按规定提供的社区用房,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二)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的车库、地下设备用房(配电间、水泵房、地下水池、空调机房等)、地下交通用房(楼梯间、电梯间及前室)等设施用房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作为其他性质使用的地下空间(含物业用房)均应计入容积率指标。

(三)建筑底层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骑楼的,其骑楼面积按50%的面积计入建筑密度,但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四、建筑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不超过屋面1/4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二)除复式(跃层式)住宅外,公寓和住宅标准层层高超过3.60米(不含3.60米),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商业建筑层高超过5.60米(不含

5.6 0米),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办公建筑层高超过4.50米(不含4.50米),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有特殊要求的用房不按此规定。

(三)以下情况层高2.2米以上的均按全面积计算:

1、设计加以利用的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的;

2、建筑物底层作车库、杂物间使用的。

(四)住宅10层以上的交通、消防连廊按阳台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五)以下情况不计算建筑面积:

1、起隔热作用的非结构墙体;

2、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的房屋;

3、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

4、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相关外围墙体;

5、地下层中的水池。

(六)住宅套型面积的计算:住宅套型面积仅包括住宅套内面积和标准层的公共分摊面积,不含非标准层门厅、电梯井、楼梯间等附属用房、设施面积。

(七)坡屋顶住宅面积的计算:坡顶住宅顶层有户内楼梯可达的,其垂直高度在2.2米及其以上的空间,按其正投影面积计入建筑面积,2.2米以下的不计入建筑面积(图1)。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可按标准层正投影面积的50%作为估算值计入相关指标。

五、建筑密度计算:利用地形高差进行建设的,其建筑密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作为建筑密度计算的基底面积为,主楼部分建筑(图示A)投影面积与作为非配套设施使用的裙楼部分建筑(图示B)(扣除主楼投影面积)投影面积的50%之和。

基底面积=S

A +(S

B

-S

A

)*50%

六、绿地率的计算:

(一)宅旁绿地的计算: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边线;距房屋墙角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角;

(二)院落式组团绿地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边线;距房屋墙角1.5米;

(三)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边线;

(四)居住小区、组团内集中绿地暂按规范要求后退房屋1.5米计算绿地率;

(五)建筑物架空层的开放空间绿地不纳入绿地率的计算;

(六)屋顶绿化和架空平台绿化均不计入绿地面积,但利用地形高差所实施的绿地可计入绿地面积;

(七)水面、水景按全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八)植草的消防通道计入绿地面积,植草的停车场按40%计入绿地面积;

(九)绿化休闲广场按全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七、建筑层数和高度的计算及表示方法:

(一)假层、夹层、附层、插层、如果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无论是否计算面积,均按自然层计入建筑总层数;

(二)坡顶住宅顶层其外墙檐口高度如超出1.2米(含1.2米),则视为一个自然层;如在1.2米以下,建筑层数表示为XF(自然层)+0.5(阁楼),

即(X+0.5)F,如6+0.5F;在总图标注中,顶层为坡屋顶阁楼、复式或跃层时,层数统一表示为XF+1,如6+1F,总图建筑面积按6.5层计算;

(三)建筑底层作为架空层(包括作为绿化园艺、公共休憩的开放空间或层高小于2.20米的车库、杂物间等,但结构性防潮层除外),其层数标注为1(架空层)+XF(自然层),即1+XF,如1+6F;底层为层高小于2.20米的车库、杂物间的层数宜标注为0.5+XF,如0.5+6F;

(四)首层标高平均高于周边地坪1.5米,则视为地上层,且按自然层计入建筑地上层数;低于1.5米(含1.5米),则视为地下层,不计入建筑地上层数。

附件2: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编制应表达以下内容:

(一)总平面图:

1、拟建建筑物的定点坐标、用地红线坐标、项目用地周边50米范围内现状地形图中的所有内容;

2、与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绿地控制线)、轨道控制线、河道、绿地、高压线走廊、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等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

3、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等独立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4、规划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地面停车范围及车位布置方式,地下停车库等地下空间的范围、层数、出入口方位;

《关于材料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关于材料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根据目前材料管理的运作情况,在材料领用和调拨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其原因除了制度不够充分完善外,主要的还是操作人员不能很好的执行相关制度,如“材料管理制度”第七条就规定了工地间的调拨必须有调拨单,双方工地签认记入台帐,可是现在却不能严格执行该制度,为此特作出补充规定: 1、各工地必须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仓库保管人员一定要按规定把好关。 2、各工地间(包括西库)调拨材料,必须由工地负责人签署材料调拨申请单,写明品种、规格、数量、用途等,对方按调拨申请单的内容调拨,双方当面点清,按实签发、签收,如调拨时不签收,仓库保管员拒绝放行,强行调走,处当事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3、各工地间的材料、机具调拨,必须根据调拨单记入台帐,同时在月报中体现。 南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公司 第一工程处 xx年1月8日 第二篇:出差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出差管理补充规定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员工出差管理工作,提高效率、控制费用,现根据运行情况,特对《出差管理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出差人必须于出差前办理完出差手续后方可出差,不得于出

差后补办出差手续,财务部对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不得报销其差旅费用。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差而无法办理出差手续的,由其派遣上级负责人在派遣后4个工作小时内代为办理出差申报手续。 二、为了便于出差人员与公司、客户及时沟通,如公司安排团队出差,且在同一地点出差时间超过20天以上的,可由出差负责人在出差目的地办理当地电话卡(如公司已办理该地电话卡,可在人事行政部办理借用手续),同时取消出差负责人增加的5元/天通讯补贴。出差负责人返回前如有人接替,应将该卡移交后续负责人。如无后续接替人,应在返回公司后将该电话卡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保管,以备其他相同目的地出差人员使用。 此补充规定从xx年9月13日起执行。 湖北精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xx年9月13日 第三篇:考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方庄一矿人员和薪酬结构调整的意见 在当前煤炭市场严峻形势下,根据焦煤集团经营工作会议要求,压缩非生产性人员的投入,加大人员结构调整。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手段进行结构性调整,做到地面高效精干,井下优化配置,使我矿现有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同时调整薪酬结构,薪酬与效率挂钩,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力度,最终确定收入水平。 一、人员结构调整具体措施意见 (一)现在我矿采煤队在册168人,掘一队154人(不含借用人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47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税务人员着装管理办法

税务人员着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系统着装管理,规范税务人员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形象,确保税务机关履行职责,促进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便于纳税人识别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从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配发税务制服。 第三条税务制服包括服装和标志。 (一)服装包括春秋服、冬服、夏服、防寒服、帽子、皮鞋。 (二)标志包括帽徽、领花、胸徽、肩章、纽扣、领带、腰带。 第二章税务着装范围 第四条税务系统直接从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工作的国家正式人员: (一)总局直接从事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 (二)省局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 (三)副省级局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日常检查的工作人员。 (四)市(地、盟、州)、县(区)局直接从事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的工作人员。 (五)税务分局、税务所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临时聘用、相对固定的从事税收征管、稽查的助征员,不列入着装范围,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发公用服。公用服标准:每人发税务制服一套,帽子一顶,同时配发胸章、帽徽,使用四年(不含胸章、帽徽)。 第六条未列入着装范围的税务系统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税务公用服,用于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七条税务着装人员离退休后不再配发税务制服。 第八条税务着装人员在税务系统内调动的,应由调出单位办理着装有关手续;调离税务系统的应交回税务标志。 第三章税务制服标准 第九条税务制服和标志图案工艺标准、样卡、样服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下发。 第十条供给标准。 (一)冬服:首次着装发两套。热区使用五年;温区使用四年;寒区使用三年。到期换发一套。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气候情况和穿着习惯改做春秋装样式。 (二)春秋服:首次着装发两套(女同志裤、裙各一套),使用三至四年,到期换发一套。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讲解学习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防火防爆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的安全,规范公司内的用火作业及吸烟行为,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XXXX区域内的禁烟禁火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健康办公室负责检查禁烟禁火制度的执行、修订,负责禁烟禁火区域的划分、日常检查及公司的违章处罚事项。 3.2 行政后勤部负责公共区域的禁烟禁火管理工作,对违章人员的处罚管理工作,吸烟室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 3.3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禁烟禁火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本车间(部门)、班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章人员的处罚管理工作。 3.4 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的执行情况和管理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违章处罚和管理考核的落实工作。 3.5 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等)负责遵守公司禁烟禁火管理规定。 4. 禁烟禁火区域规定 XXXX区域都属于禁烟禁火区域,除吸烟室和宿舍外(关于吸烟室的设置情况临行通知)。 5. 禁火禁烟规定 5.1 禁烟、禁火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健康办公室管理整个产业园区域,行政后勤部管理公共区域,各部门、车间管理本单位所属区域。 5.2 安全健康办公室在产业园禁止烟火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设

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 5.3 各部门、车间在本单位所属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除严格管理本单位人员外,有权对辖区内非本单位人员进行制止、处罚。 5.3 产业园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及防爆区域,设立“禁止携带火种”、“车辆必须戴阻火器”、等严禁烟火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执行对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5.4 产业园禁止烟火区域,一律严禁明火作业和吸烟行为,除吸烟室外。 5.5 公司生产区域严禁烟火,如需进行明火作业,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办理有效的动火作业手续后方可作业。 5.6 对易燃易爆场所,如甲类罐区、危险品库、液氨罐区、新北江公司提炼一车间、福兴公司提炼三车间等,禁止接听手机,禁止携带易产生火花的器具进入。 5.7 机动车辆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必须佩戴阻火器。 5.8 进入防爆区的人员必须把香烟、火种、手机存放到防爆区门房存物柜内,走时带走。 5.9 在禁止烟火区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产生高热的电器,禁止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施。 5.10吸烟室的要求 5.10.1 吸烟室内要安装一个固定又可拆装倾倒的烟灰缸或烟灰器具。烟灰缸或烟灰器具内必须装有可淹没烟蒂的水。 5.10.2 吸烟室内放置烟灰缸、座椅外,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5.10.3 在吸烟室内吸烟时,丢弃的火种、烟蒂必须放在烟灰缸或烟灰器具内,并确认火种和烟蒂已完全熄灭后吸烟者方可离开。 5.10.4 在吸烟室内吸烟,应做好防火工作,不准将烟头丢到室外。

[工作计划]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工作计划]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GL-ZD-ADM-2011-001 文件编号 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版本号 1.0 修订次数 0 页数 2 管理类文件员工着装管理规定(试行) 生效日期 2011-7-1 1.0 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仪表和着装,进一步创造和优化办公环境,展示公司和员工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雷赛驱动事业部各部门 3.0 总体要求 3.1.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员工着装规范的原则是:端庄、大方、整洁、得体,便 于工作。员工在进入厂区内要佩带员工卡,机台作业人员工作时不佩带员工卡。 3.2 在公司作业场所或办公室内,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 4.0 具体规定 4.1 写字间男员工: 4.1.1 星期一至星期五须穿衬衫、着西裤、皮鞋、深色袜子或其他商务休闲装,禁止穿短裤、运动 鞋。 4.1.2 星期六可着运动装、普通休闲装上班,但不得穿拖鞋。 4.2 写字间女员工: 4.2.1 星期一至星期五须着衬衫、西装裙(裤)、皮鞋或凉鞋(凉拖除外)或其他套装(裙)、禁止 穿各类短裤、多袋裤、超短裙、宽松无腰裙、镂空衣裤、破损样式的衣裤、运动鞋及各类女 拖鞋(含无后搭带凉鞋)。

4.2.2 上班勿戴过多饰品,不穿着领口过低、露脐、露背服装。 4.2.3 上班可化淡妆,禁止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佩戴要得当,不得佩戴碰撞声响过大的饰品。 4.2.4 星期六可着运动装、休闲装上班,但禁止穿超短裙、低胸衫及拖鞋。 4.3 车间员工: 4.3.1 上班时间应穿工衣、工衣无油污和破损。生产部门(包括品质部、制造部、仓储部)员工夏 季按规定着新款工衣。 4.3.2 穿冬季工衣时,拉链应拉至上数第二个纽扣位置。 4.3.3 穿深色裤子,可穿牛仔裤,不能穿短裤、紧身裤及裤腿宽大裤子。 4.3.4 应穿工作鞋(皮鞋或胶质类鞋)、休闲鞋,但不能穿人字拖及其他拖鞋。 5.0 惩罚 5.1 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通报批评外,并处以20元/次罚款,一个月内连续三次予以公司范围内 通报批评。 5.2 各部门主管应在每日早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着装检查,违例者报行政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行政部。 注:2011年7月1日起行政部将对员工着装进行不定期检查,凡未按规定着装者第一次给予警告。 行政部 2011年6月30日 制定人:朱晓磊审核人:周立审批人:杨立望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提高资料利用效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局的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归档制度 一、归档制度 1.局档案资料分为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图书资料、测绘资料等。 2.局各科科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并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含文字、图表、声像、光盘、磁盘、实物材料等)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于次年6月30日前或本项工作结束后向局档案科移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能系统、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要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红墨水、兰墨水书写或审批签字(只能用黑色),严禁使用复印纸复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象清晰,

反差良好;文件材料和表格统一使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 有凭证作用、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5.归档的文书、科技、会计、各类地图,文件必须是 盖有公章的正文,其定稿必须由单位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导签批应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各种图纸,表格做到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图纸的图幅和图标按国家标准绘制。 6.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指定专人编制移交清册, 于每年的六月底前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 7.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磁盘等设备进行存储,与 纸质档案相对应,相互关联的通用电子图像文件集合。目前我局的电子档案有与可研、规划相对应的电子版;遥感影像数据;与本局发文相对应的电子版;荒漠化沙化监测数据;各项工程数据及成果材料;我局各项日常和业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等。 8.各科科归档的文件材料,交接手续要齐全,各类档 案的移交必须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 二、预立卷制度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721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禁火和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禁火、禁烟管理,防范各种火灾事故发生,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稳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相关作业及非作业人员。公司所有生产区域皆为禁烟/禁火区。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QG/****10.22-20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QG/****10.17-2010)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QG/****10.12-2010) 《关键装置与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19-2010) 《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QG/****10.15-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发布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摘要

发布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摘要 一、《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八条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四、《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高火险期的通告》 (一)“八、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内,市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十、凡在上述划定的森林防火区内实施森林防火违法行为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3篇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3篇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下面是公司着装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着装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员(含试用期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均应严格遵守本着装规定。 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职业装,并在胸前佩挂胸卡。 第三条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必须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为:大方得体、干净整洁,高度职业化妆容,装扮。同时,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 第四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西装正装。夏天可着浅颜色衬衣;着衬衣时,衣角应别入裤带内,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第五条女职员的着装要求为:职业通勤装。夏天可着职业套裙,裙子长度不短于膝上三厘米处。 第六条办公期间一律不得穿戴运动服、运动鞋、T恤、低胸衫、吊带、短裤、超短裙、拖鞋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留胡须、不得留长指甲;女职员上班化淡妆,头发整洁不凌乱,指甲不得涂过于艳丽的颜色及夸张的图案,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需得当。 第八条办公室上班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可不佩戴领带),但在出席公司重要场合时,如拜访客户项目部开工典礼、公司年会等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领带。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遵守着装规定,并在员工未按规定正确着装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每日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扣绩效分3分,当月未有一次不合格者奖励绩效分5分。 钢正建材股份—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29日 公司着装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日常办公(包括拜访客户及参加公司的各项正式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男员工需佩戴领带),并在胸前佩挂胸卡;没有工装的员工要着职业装。工装的正确穿着见第二页附图。

(完整版)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和单位内部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三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碎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日常用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使用的以下的物品。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鼠标、键盘、U (硬)盘、打印机耗材、电池、水壶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前两类的其他用于职工个人或公用办公的一次性正常消耗物品。包括:各类办公纸张、信封、订书钉、曲别针、燕尾夹、胶水、名片、档案盒(袋)、垃圾袋、中性笔等。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固定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申报,经批准后由综合科按照

程序进行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个人、部门(科室)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综合科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然后报财务科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 第七条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按照规定统一进行购置,使用科室、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取登记表》据实领用。 第八条资产配备使用按照节约化原则进行,使用部门(科室)要妥善有效使用,管理部门(科室)进行科学配备,确保资产配备合理、管理规范。 第三章资产损坏、丢失及报废 第九条资产使用人、部门(科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若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遗失,资产使用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须按照程序进行,净值为零的或因损坏不能修复或因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而失去使用价值的,可以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须由使用人、部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审签后交综合科统一报财务科进行备案销账,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退回综合科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日常用品确实已不能使用,经综合科核定后统一将报废日常用品收回。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求如

禁烟禁火管理规定精选版

禁烟禁火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消防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及贮存区安全,严禁在生产区、办公区及总库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辖生产区、办公区及总库区。 3.职责 3.1内保及安全管理部门是禁止吸烟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各车间、办公室禁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宣传工作,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内禁止吸烟的管理工作,按责任区分工负责。 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督、制止及举报违规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3.3对于入厂新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告知禁烟禁火相关规定及处罚标准。 4.内容 4.1、禁止吸烟的内容包括: 1)在禁烟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2)携带火种进入禁烟、禁火区; 3)责任区内有烟头、烟盒及打火机; 4)其它违反禁烟禁火管理的行为。

4.2特殊区域或人员使用明火携带火种应在内保及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进行登记管理。 4.3在生产及总库区内所有区域,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必须申请动火证,待批准后,按要求做好防护清理工作后,在有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的情况下方可用火。 4.4进入办公区的工作人员可将烟火带入存放的衣柜内,但内严禁吸烟。 5.检查 5.1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进入厂区、库区及办公区人员告知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主动将烟火留于门卫,如发现有私藏夹带现象,有权禁止该人员入厂,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5.2外来人员、车辆同样执行禁烟禁火的规定,所在区域负有告知、监督、禁止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3部门负责人应对所负责区域、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4内保及安全管理部们定期对生产区、总库区及办公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5.5内保及安全管理部检查人员有权利对生产区、总库区场所内的桌、柜等进行检查,受检部门和个人应配合检查。 6.处罚 6.1公司对违犯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员工仪容仪表与着装管理规定

员工仪容仪表与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工作期间与公务活动场合员工的仪容仪表与着装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仪容仪表 第三条员工整体仪容仪表应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第四条男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前不覆额,后不压领,两侧不遮耳,不染怪异颜色、怪异发型。 第五条女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不染怪异颜色、留怪异发型。 第六条员工除正常佩戴手表、戒指外(女性员工可佩戴耳环、耳钉),不得佩戴其他过于明显或者怪异、夸张的饰物。 第七条严禁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和化妆品,严禁浓妆艳抹。 第三章男士着装规范 第八条男士正装为黑色、藏蓝、灰色等深色的西装套装,素色衬衣,系领带,黑色系带皮鞋。

第九条男士商务便装为正装在不系领带时的着装,也可着夹克衫,长袖衬衣,短袖衬衣,西裤,深色皮鞋。 第十条上班期间,男士可着商务便装,着装应以黑色、藏蓝、灰色西装或夹克衫、单色、竖条长袖或者短袖衬衣为主,衣兜内要少装东西,同时应着深色皮鞋,深、单色袜子,重要会议、商务活动时须着正装。 第十一条男士衬衣应保持衣扣扣好、整齐,衬衣下摆要在西裤内放好。 第十二条领带应以蓝、黑、灰、棕、紫红为宜,领带花纹以单色无图案或条纹、圆点、方格为主,标准的领带长度以领带打好后下端的大箭头抵达皮带扣的上端。 第十三条皮鞋应以黑色为主,保持鞋面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袜子应以深色为主,如黑色、灰色,穿袜子不得低于脚踝,以坐下时不露出袜口和脚脖为标准。 第十五条上班期间男士严禁穿背心、短裤、T恤、牛仔裤、休闲裤、运动服、凉鞋、球鞋等服饰。 第四章女士着装规范 第十六条女士正装为素色套裙、套装、中跟皮鞋。女士职业装应款式简单大方,可自由搭配也可成套。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女士应着正装或职业装,须保持上衣有领有袖。

员工统一着装管理办法(规范着装)

员工统一着装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充分展示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与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员工、按要求配发工作服的外派员工(具体参照本制度第3.1.1条款)。 3.内容 3.1工作服分类: 3.1.1工作服类别及适用对象: 3.1.2工作服尺码规格: 注:上表中灰底色为常备尺码,员工需要非常备尺码的或行政套装的,由总务部按实订购。 3.1.3每年的5月、10月为夏装、冬装更替时间,夏装的领用时间为4月25日起至9月 24日;冬装的领用时间为9月25日至次年的4月24日。 3.1.4工作服的使用标准年限:自领用之日起2年,期满后可根据服装的实际损耗情况申 领新工作服。 3.2工作服采购管理: 3.2.1工作服的采购由总务部负责,首批定购按员工实有人数并加制15%采购; 3.2.2每年的3月进行夏装集中采购,8月进行冬装集中采购,行政人员定制服装根据实 际零星采购; 3.2.3采购工作服由总务仓库管理员按各类型号做好入库登记及保管;每季度进行一次

工作服盘点,并根据申购单及时合理补充库存。 3.3工作服领用及回收管理: 3.3.1车间工作服适用的员工入职壹周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内勤带领前往总务仓库领 取旧工作服,试用期满后填写《领料单》(ERP系统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凭原领取的旧工作服换领新工作服。 3.3.2行政工作服适用的员工则在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收到签批的转正报告当天书面 通知转正员工及总务仓库管理员,员工填写《领料单》(ERP系统申请)权限主管批准后前往总务部领用工作服,无库存需定制的总务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工作服配发。 3.3.3原则上行政新员工转正时若当季工作服穿着时间少于1个月的,领用下一季的工作 服。(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或有接待、检查任务的除外)。 3.3.4批量发放行政工作服的,由行政部制定领用名册,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交总务部采购、发放。车间工作服则由制造部制定领用需求交总务部。服装费用计入各部门费用。 3.3.5领用车间工作服的,除第一次申领之外,后续申领必须以旧换新,如无旧款提交换领的,员工需承担服装50%的成本。 3.4工作服费用计算: 3.4.1计费时间:所有工作服的领用时间均按领用之日起计算。 3.4.2车间工作服原则上由公司免费(员工领用后必须工作满1年)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车间工作服扣费标准: 注:员工领用劳保鞋的,领用之日起不满一年的离职的,劳保鞋原价按月折算由个人承担。且由于鞋子属于个人用品,不予退换。 3.4.3行政工作服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满1年的,工作服费用全额由公司承担。领用 之日起工作不满1年离职的,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各承担50%,其领用的工作服费用的50%按月折算,从工资中代扣。 3.4.4如在年限内遗失、损坏,或个人需要多购买一套的需重新申领的。由总务审核提 报到行政部,服装费用全额由个人承担并在当月薪资中直接扣除。 3.4.5总务部在员工领用工作服、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时,应及时核对员工工作服需扣费 的情况和金额,在员工离职时将扣款情况写在辞职单上并让员工签字确认,每月10日前统计汇总上月工作服扣费情况,交行政部核对后从工资中代扣。 3.4.6行政部每月5日前,书面提交总务部上月自动离职(旷离)的人员名单,由总务 部核对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的服装费用金额做成表单一并交行政部从薪资中代扣。 3.5员工着装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_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_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范文 1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

厂区内禁烟 禁火规定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 厂区内禁烟、禁火规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创造厂区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员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厂区内实行全面禁烟、禁火,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人员在厂区范围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烟、打火机进入厂区。 二、厂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禁烟、禁火工 作,安全部负责监督执行。 三、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力和义务向部门负责人、值班干部及安全部举报违 规吸烟的人员。 四、在厂区内任何地点发现员工违规吸烟,对违规吸烟人员初次罚款1000 元,第二次违规吸烟人员,扣发一个月考核绩效,同时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在厂区办公室、宿舍内发现烟头,按每个烟头200元标准处罚,追究不到吸烟人的,该室的所有人员都要处罚。 五、本厂门卫(保安人员)有权对进入厂区人员进行相关询问和告知公司《禁 烟禁火管理规定》内容并检查确认。 六、凡进入厂区人员可将烟、打火机存放在大门保安室内,待出厂后可至保 安室取回。 七、凡私自带烟、火进入厂区人员,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500元,第二次 处罚1000元,以此类推。发现外单位人员私自带烟、火进入厂区的,追究当班保安人员的责任并处罚500元。 八、各车间(部门)做好本单位员工禁烟、禁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发 现有客户违规吸烟的,对负责接待的员工一次给予罚款1000元。 九、施工单位人员违反本禁烟、禁火规定的,违规者给予500——1000元罚 款并清出厂区,安全部对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积极配合,在厂区内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员工仪容仪表格与着装管理规定

员工仪容仪表格与着装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员工仪容仪表与着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工作期间与公务活动场合员工的仪容仪表与着装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仪容仪表 第三条员工整体仪容仪表应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第四条男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前不覆额,后不压领,两侧不遮耳,不染怪异颜色、怪异发型。 第五条女性员工发型应保持整洁,不染怪异颜色、留怪异发型。 第六条员工除正常佩戴手表、戒指外(女性员工可佩戴耳环、耳钉),不得佩戴其他过于明显或者怪异、夸张的饰物。 第七条严禁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和化妆品,严禁浓妆艳抹。 第三章男士着装规范 第八条男士正装为黑色、藏蓝、灰色等深色的西装套装,素色衬衣,系领带,黑色系带皮鞋。 第九条男士商务便装为正装在不系领带时的着装,也可着夹克衫,长袖衬衣,短袖衬衣,西裤,深色皮鞋。 第十条上班期间,男士可着商务便装,着装应以黑色、藏蓝、灰色西装或夹克衫、单色、竖条长袖或者短袖衬衣为主,衣兜内要少装东西,同时应着深色皮鞋,深、单色袜子,重要会议、商务活动时须着正装。 第十一条男士衬衣应保持衣扣扣好、整齐,衬衣下摆要在西裤内放好。

第十二条领带应以蓝、黑、灰、棕、紫红为宜,领带花纹以单色无图案或条纹、圆点、方格为主,标准的领带长度以领带打好后下端的大箭头抵达皮带扣的上端。 第十三条皮鞋应以黑色为主,保持鞋面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袜子应以深色为主,如黑色、灰色,穿袜子不得低于脚踝,以坐下时不露出袜口和脚脖为标准。 第十五条上班期间男士严禁穿背心、短裤、T恤、牛仔裤、休闲裤、运动服、凉鞋、球鞋等服饰。 第四章女士着装规范 第十六条女士正装为素色套裙、套装、中跟皮鞋。女士职业装应款式简单大方,可自由搭配也可成套。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女士应着正装或职业装,须保持上衣有领有袖。 第十八条套装与职业装的装饰物可以是领花、丝巾、胸针、围巾用以点缀。 第十九条女士衬衫色彩不得过于鲜艳,以单色调为宜,图案不宜过多,可以选择带有条纹、方格、圆点、碎花或暗花的衬衫,与套装颜色相适应。衬衫的下摆必须掖入裙腰之内,不在外悬垂或随意打结。 第二十条裙子应保持适宜长度,最短至膝盖以上两公分,最长不超过膝盖以下两公分。 第二十一条鞋子应以深色的“船型鞋”为佳,色彩不宜过于鲜艳。 第二十二条袜子应为单色,如肉色、黑色、浅灰、浅棕等,并应完好无损。 第二十三条上班期间女士严禁穿吊带背心、超短裙、短裤、T恤、牛仔裤、休闲裤、运动服、凉拖、球鞋、紧身裤、七分裤、九分裤等服饰。 第五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一线生产部门、科室(国际货站、安全运行部、服务保障部设备管理科)上班期间,按要求着工装,尚未发放相应岗位工装的员工应按着装规范着装。

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树立建设部门良好形象~现就机关工作规范作出如下规定: 一、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办公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提前15分钟到岗~打水、擦桌子,下班提前15分钟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内务。每天下午下班后~各科室应当完成桌面整理、茶具洗涮、纸篓倾倒、拖地等卫生保洁工作。 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期间必须挂牌服务~着装整洁得体~男士提倡穿正装~女士着职业装,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室卧躺~不准将腿搭在桌椅上,无特殊情况~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局有关科室要不定期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情况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月度考核挂钩。上班时间~驾驶员必须在司机班坐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都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严格外出办公请示报告制度。科室负责人外出办公~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人员外出办公~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各业务科室因公外出~要合理安排留守人员~尽量不要锁门~特殊情况需全体人员出动时~要挂敬告牌。所有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都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随时请示汇报。 五、保持机关内部安静、清新的办公环境。不准在办公室和楼道内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内吃饭、吃零食~不准向楼下泼水、 1 扔杂物~不准带子女或亲朋好友到单位~上班期间不准扎堆聊天、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玩电脑游戏及从事其他娱乐性活动。

六、办公室布臵要简洁明快~合理规范~不得在墙上乱钉、乱挂、乱贴、乱画。办公用品放臵要整齐有序~室内不得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要保持干净、整洁和统一。 七、爱护公共财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及易耗品~保证办公设施完好无损。下班时~各科室要将照明灯、空调、微机、门窗等关闭好。 八、严肃会场纪律。凡参加局机关统一组织的学习和会议~应提前10分钟入场。期间禁止吸烟~手机必须关掉或调至静音上~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得阅读与学习和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随意出入或中途退场~要专心听讲~认真做好记录~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九、下班后及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必要的加班和学习外~一律不准停留在单位办私事~不准在办公室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玩电脑游戏。 十、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勤勉从政、高效服务的观念~养成认真负责、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凡局里研究决定的事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承办科室、单位和个人都要不遗余力~抓紧落实~主动汇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绝不允许拖沓、敷衍、没有回音。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向领导报告~否则按贻误工作对待。 十一、发扬友爱精神~加强内部团结。同事间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分工不分家~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和破坏团结的不道德 2 行为,讲政治、顾大局~共同维护集体团结和荣誉。 十二、处罚: ,一,凡违反第一、二、三、四、六、七、八条规定者~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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