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1、期满出站报送纸质材料:

(1)《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与博士毕业论文格式相似,包括封面、目录、内容)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5份);

(如是在职博士后,选“回原工作单位”;如是统招统分博士后则选“流动到新单位”

或“留设站单位”;右下方须有校验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5份)(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5份)

(第一栏“流动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考核意见”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均须经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

(5)《接收函》;(一式5份)

(统招统分博士后由出站接受单位出具,须盖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职博士后回原单位不需提供《接收函》)

(6)《联系导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评价表》(一式2份);

(由博士后联系导师填写意见、签字);

(7)《南京大学博士后期满离站科研工作评审表》(一式2份);(需院系、合作导师组织答辩)

(8)《南京大学博士后离站个人总结表》(一式2份);

(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9)《出站博士后

科研成果汇总表》(1份);

(10)《博士后研究人员更换资助项目负责人申请表》(一式2份);(11)《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一式4份);

(12)《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4份);(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

(1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2份);(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

(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

(14)《南京大学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表》;

(15)在站期间发表论文(1份);(包括封皮、目录、首页复印件及获奖情况)

(16)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各2份);

统招博士后请提供3份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复印);

(1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博士后工作证。

(18)集体户口页复印件1份(户口在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的统招人员)。

提醒:

1)第

4、5项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网上填报、在线打印;把第

4、5项表格

装订成完整的一份,并贴照片。共上报5份,一份原件;

2)其中:第

13、项表格可到学校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打印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b5545204.html,);3)其中第10项表格,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或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出站时未完成资助项目的情况下填写;

4)其中第

12、13项,如博士后在站期间未获得过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不必填写;

5)第14项表格文科类博士后不需要盖“科技处”公章;理工科类不需要盖“社会科学处”公章;

6)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保证至少一份是原件。

2、网上提交

在纸质材料经院系审核通过后,通知所在院系/挂靠院系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将电子材料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处,然后带着纸质材料至人力资源处博管办。

3、期满出站手续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处博管办审核完毕后,博士后本人到江苏省博士后协会办理出站手续(统招统分博士后在江苏省博士后协会同时办理户口迁出、出具工作介绍信);办理完毕后,带三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表》交回研修管理科(统招统分需写明档案接受地址和邮编);

(2)在职博士后所有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在博管办领走出站归档材料。

注:

1、博士后在把所有出站书面材料报送研修管理科前,必须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将个人出站信息填全,经院系人事秘书审核后提交至博管办。

2、出站博士后如变更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的请告之研修管理科更新登记,以便出站后续事宜第一

时间通知本人。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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