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确保营运客车安全运行。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2.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xx年第2号)

2.3《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xx)

2.4乌什运输站安全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什运输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

4.安全例检体系和例检原则

4.1安检体系

客运站应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的组织实施。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客运站应按日检车辆数配备例检人员。

4.2安全例检原则

4.2.1本预案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4.2.2客运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4.2.3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排班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旅客。

5.安全例检要求及程序

5.1例检单位应做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例检”)工作,保证客车达到《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技术规范》的安全要求。

5.2班车发车前,客运站负责对客车进行安全例检,例检合格后客车凭《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例检合格通知书》)到客运站报班。

第 2 页共 2 页

5.3包车每趟发车前24小时内,客运企业负责组织客车到例检单位进行安全例检,合格后凭《例检合格通知书》方可签订包车合同或包车协议。

5.4农村客运班车每周例检一次。

5.5“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

5.6县运管局维修驾培处对例检单位进行审核,并在县运管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5.7例检场地及人员的基本条件:

5.7.1应配备与例检项目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工作车间、汽车检验台、地沟和满足例检项目要求的手持工作灯、检验锤、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尺以及套筒扳手、扭力扳手、钢卷尺、钢板尺等等检测工具。地沟长13700mm、宽600 mm、深1600 mm、地沟内须安装固定或移动照明设备并保持清洁卫生。

5.7.2应配备两名以上具有五年以上汽车检测经验并持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员” (质量检验员)证或持有汽车维修专业高级工证的质检员。

6.例检单位和客运企业职责

例检单位和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客车安全例检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操作规程和检验流程。

6.1客运企业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明确驾驶员在客车安全例检中

第 2 页共 2 页

的职责。客车驾驶员是汽车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人,每次发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驶入客运站。如发现客车驾驶员不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客车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企业给予通报处理并记入企业和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车辆给予停班xx日,在企业内进行整改。

6.2例检员应依据安全例检项目及技术要求对客车进行检查,做出明确判断,完整填写《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见附件2),填表应规范用语,字迹清晰。

6.3《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须经例检员、驾驶员签字确认并保存备查,保存期不得少于一个月。客车例检合格后由例检员签发《例检合格通知书》。《例检合格通知书》加盖例检单位印章后方能有效。例检不合格的客车应在故障排除后重新进行安全例检。例检单位对当次例检结果负责。

6.4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可根据需要增加例检次数,但不得另行收费。

6.5客运站、客运企业委托例检单位实施安全例检要签订委托书。例检单位不按技术要求进行安全例检的,县运管局对例检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安全例检资格。

7.附则

7.1本预案于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7.2本办法预案由乌什运输站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 2 页共 2 页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为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其职责分为: a、负责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b、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c、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d、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 e、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f、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1、车辆的选配要择优选配。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专用车辆。 2、车辆报废管理:凡是到期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上交道理运输证,填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进行注销,并将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内,不得参加运输任务。 五、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装要求: 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标志灯、灭火器、车身反光贴、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防静电接地线、安全帽、防静电鞋、防静电服、阻燃被、防毒面具、防护手套。 2、安装要求: a、危险品标志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间位置; b、反光贴贴在车辆两侧中间位置,围绕车身贴一圈。 c、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并保证一直接通电源; d、防静电接地线要保证一直与地面接触;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1、驾驶员与押运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2、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小修必须到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小修;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此文为WORD的版本,下载后可修改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运行动态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营业性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作用和效能,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 从事我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的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运输企业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二、监管职责 某某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省级监管机构、州(地、市)级监管机构(以下简称州级监管机构)、县级监管机构和运输企业组成,依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省级监管机构:省运管局及省级GPS监控中心。 州级监管机构:州(地、市)运管处及州(地、市)级GPS监控中心。县级监管机构:县运管所 运输企业:建立GPS监控平台的道路运输企业 (一)省级监管机构职责 1、负责本级GPS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州级监管机构、运输企业的GPS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组织或帮助开展GPS安全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本级GPS监控平台的信息采集、统计、存档,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违规违章车辆、营运投诉及相关有效监控信息和依据。 3、每半年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解决GPS安

全监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形成本级GPS监控中心统计报表(见附件一),报送有关部门。 4、不定期抽查运输企业落实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做好抽查记录,对抽查违规违章严重的车辆,向所在辖区监管机构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5、不定期检查州级监管机构落实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6、省级GPS监控中心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发送气象、道路、安全提示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州级监管机构职责 1、负责本级GPS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县级监管机构、运输企业的GPS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组织做好本辖区GPS安全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本级GPS监控平台的信息采集、统计、存档,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违规违章车辆、营运投诉及相关有效监控信息和依据。 3、执行省级监管机构下达的各项GPS监控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监督县级监管机构的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运输企业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不定期抽查运输企业落实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做好抽查记录,建立监督检查和考评档案,将考核情况纳入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5、不定期检查县级监管机构落实GPS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并纳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XXX (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和设施设备。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监督车队的执行情况。 3.2车队按规定执行本制度。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1为保持营运车辆完好率,保证安全运行,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4.1.2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择优选型、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 护、预防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原则。 4.1.3车辆技术管理应遵循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专业管理与群 众管理、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程序,摆正管、供、用、养、修之 间的关系,防止重使用,轻管理,轻保修。 4.1.4各级技术人员和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岗敬业意识,努力钻研技术, 保持营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1.5临近报废车辆管理 1)营运车辆应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环保部、公安部【2012】12号令)的具体规定,严禁超年限使用。 2)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及时处理其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修等记 录填写在技术档案的对应项目中。 4.1.6车辆报废管理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标准时,安检部填写相关表单,公司经理班子批准后,由安检部按相关规定实施,安全部配合。 五、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技术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在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下,建立科学的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其他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四条客运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客运站应高度重视安全例检工作。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所属客运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六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排班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旅客。 第七条客运站应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的组织实施。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客运站应按日检车辆数配备例检人员。客运站例检人员配置可以参照附件1执行。 第九条客运站应当制订安全例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考核目标,做好培训记录与总结。 第十条例检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汽车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掌握客车构造和常用检验方法,熟悉客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参加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岗前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证。 例检人员工作中,应遵守行为规范,佩戴标识,用语文明,认真作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客运站应及时向客运经营者通报安全例检信息。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当制订包含安全例检内容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设置例检场所,其中应包括辅助用房。同时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车辆安全例检场所(以下简称例检场所)。应在例检场

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 定(标准版)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状况的监督管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车辆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公务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须配合。 三、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9)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10)修理质量抽查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11)检查返修率是否规定标准从隐患排查起,检查是否及时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27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总则 一、为加强、规范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驶,做到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专用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全体检查记录。 三、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取得经营、运输合法证照。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严格考核,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交管部门下达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交通部 附件:2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9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1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 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在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安全例行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九条客运客车实行日(趟)检制度。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指往返,下同)营运时间小于或等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24小时检查一次(简称“日检”),在24小时内发车有效,车辆运行超过24小时必须重新检查。 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大于或等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每趟营运时间大于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趟检查一次(简称“趟检”)。 2 第十条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报班发车,驾驶人员不得驾驶上述车辆运送旅客。 第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及时向营运客车经营者通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信息。 第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例检应急预案和启动程序。 第十三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员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 第十四条客运站经营者应设立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机构,制定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本站接纳的参营车辆必须是经交通运政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营运车辆,不合格车辆进站一律不予接纳。 二、本站由运政执行室设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岗、营运手续检查岗、出站检查登记岗,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参营手续和载客情况,并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安全例检,未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发班运行。 三、例检人员应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再按规定的部位和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通知单交驾驶员。 四、例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具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五、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检查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超长客运应检查派车通知单,在确认牌证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 六、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七、调度室在接到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确认营运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对车辆安班,售票处才能按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售票。不允许安排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应班。 八、出站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对车辆、驾驶员是否相符,清点人数,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才能放行车辆。 九、出站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放行车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终止其营运,并通知调度安排车辆转运乘客。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厂矿企业内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厂内机动车在场内运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车辆驾驶人员应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概念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内运输的概念 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用机动车辆完成的这个过程即成为厂内机动车辆运输。 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 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每天上车前检查无误后方可行驶,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

4)制定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3、厂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1)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2)合理的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3)厂内的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界线,并不得防碍驾驶员的视线。 4)厂内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叫交通。 5)在道路上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四、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助主干道行驶时每小时不得超过30千米,其它道路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 2)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挑头时,货运汽车每小时不超过15千米。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五、车辆检查表(附表1)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专用车管理,确保专用车安全运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做好综合 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 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 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6、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车辆年审及道路运输许可年审,并备案。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十二章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在用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技术处全面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工作,监督指导车属分公司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二条车属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三条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分片包干原则做好车辆的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第四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严格按照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做好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工作,把好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关。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日常维护的要求做运行车辆的“行车三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 第二节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六条车辆检查按检查部门、范围、频次等的不同划分为车辆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驾驶员行车三检、车辆安全例检、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在车辆检查中应当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着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在出车前由车辆现场管理人员执行,检查车辆的安全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和安全设施设备保持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第八条驾驶员行车三检: 一、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不得驾驶

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 二、运输服务途中应当对车辆的动态性能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检查并妥善处置; 三、收车后应当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润滑和补给,对行车中临时采取 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进行彻底的维修恢复,确保次日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安全例检应当在班车或包车承接运输任务前由安检站点的安检员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执行,其目的是防止营运客车带病上路运行。 第十条专项检查包括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检查。 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车辆综合检查,重点从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与维护修理记录、车辆实际安全技术状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状态等方面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节假日和季节变换期开展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以及三个月一次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与隐患排查,重点要结合车辆运行的道路和环境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一条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在一个月内出现多次计划安排的应当合并执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监督抽查应当由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在不定期的路检路查、站点抽查中执行,重点是抽查车辆运行手续、维护手续以及车辆的状态和功能的有效性,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好对车辆的日常监管责任。 第三节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的处置 第十三条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必须立即停运整改,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收车后回厂修复整改。 第十四条各级车辆检查责任部门和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履行好车辆检查责任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按问题整改程序做好追踪落实工作。 第十五条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做好各类检查记录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认真做好安检记录,发现问题或隐患要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 作规范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

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

营运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营运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国家得安全政策,法令,交通法规,营运车辆安全加驾驶操作规程,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货运管理规定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得指挥与管理。 二、维护公司信誉,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得一日三检制度,及时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维护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得良好。 三、严守营运车辆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一旦发生行车事故,应及时通知公司及相关部门,并按交通法规与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抢救伤者,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交通及善后工作。 四、坚持做到:(1)起步三件事(察瞧车辆周围情况、观察仪表、察瞧有无车辆或行人超越、横穿);(2)会车三件事(先让、先慢、先停);(3)行车三件事(注意车马行人动态注意交通标志、了解气候与道路变化情况);(4)转弯三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5)停车三件事(拉紧手刹、挂进低速挡、塞好三角木)。 五、坚持做到十不准:(1)不准开“英雄”快车;(2)不准开赌气车;(3)不准酒后开车;(4)不准开无证车;(5)不准开疲劳车;(6)不准开越员车;(7)不准开直流供油车;(8)不准违章乱停;(9)不准开超期维护检验车;(10)不准开危及安全得带“病”车;(11)不准在行车中接听或拨打电话;(12)不准脱保(险)车辆上路行驶;(13)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撤等。 六、注意劳逸结俣,合理调剂时间,集中精力驾驶。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得违章操作指挥坚决制止,并主动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解决。 兴义市环球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一、道路运输就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面、全员、全过程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516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总则 一、为加强、规范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驶,做到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专用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全体检查记录。 三、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取得经营、运输合法证照。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严格考核,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危

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交管部门下达的车辆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4、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5、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8、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9、公司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 10、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自觉做到进出厂地及运输途中保持车容整洁,不(抛、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编号:SM-ZD-84262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及出站检查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道路运输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关系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危,关系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是道路运输业永恒的主题。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另一方面,出行的旅客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的期望值在提高。抓好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近年来,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人们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需要下气力抓好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部党组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安全管理的职责,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20xx年,在辽宁发生的天津与内蒙古车辆大客车迎面相撞事故,超员情形无法查清,因为有的地方出站检查形同虚设。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法人代表对单位厂车的安全全面负责。 2.行政部协助生产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生产部负责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保安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4.维修车辆对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厂车使用单位是厂车安全的责任主体,厂车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责任人)是厂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厂车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施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行。

1、严格执行有关厂车安全会管理的法规,规及标准的要求。 2、设立负责厂车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厂车的管理工作, 3、负责厂车安全生产资质的投入,纳入企业年度经费计划,并有效实施。 4、接收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消除。 (三)、“厂车”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厂车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其职责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收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2、定期不定期检查厂车和纠正厂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厂车设备,并及时报告车单位有关负责人。 3、收集管理厂车安全技术档案。 4、编制厂车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5、按规定编制厂车每年定期年检计划,按规定到期前1个月提交厂车年检申报资料。 6、提出厂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具体工作。 7、组织实施厂车司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督促待证厂车管理人员,厂车司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进行证件复审申报,落实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复审培训和考核。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578-67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工作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

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 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范文

新乡市天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