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交换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交换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表

转专业学生(包括理科试验班学生)课程情况确认表

(接上表)

高等教育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及实施策略

123 V ol. 8 No.4Aug. 2014 第8卷 第4期2014年8月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收稿日期]2014-03-18 [基金项目]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认知理论下的二语习得图文理解整合研究”(编号:12YBA348);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信息技术与外语教育资源的深度融合研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语言背景的图文理解整合研究”(编号:2012ZD08)。 [作者简介]刘文慧(1978-),女,辽宁锦州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语言与教育技术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学、语言学。 阳志清(1962-),男,湖北京山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语言与教育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教育学、语言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 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 明确提出,要推进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设“学分银行”,以此形成终身学习“立交桥”的枢纽。同时,《教育规划纲要》也大力支持中外高等院校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1]《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为进一步打通各类教育种类和学校之间的隔阂、促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交融和整合明确了思想,有利于我国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将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向纵深领域推进。 在全球化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下,开展国际化办学是现代大学面向世界发展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大学教育面向世界各民族和地区培养国际性优秀人才的一种教育理想。[2]关于如何在新形势下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转变高等教育办学理念,扩大对外交流,我们总结我国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经验教训,吸收欧美等国家先进的学分转换制度的优点,提出在高等教育中推进实施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是发展开放式办学,促进国内高等教育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交融整合,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一、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及特征 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是指现有高校在读学生在读期间,以学分转移的方式将学分转移到国外合作院校,在国外合作院校完成学业后再将学分转回母校,最终获得中外大学双学位的跨境教育方式。 与其他中外合作培养方式不同,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1)学生可以在中西两种不同氛围下的学习体验。学生首先在国内高校进行学习,完成从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过渡,之后到欧美等国的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完成学业。这种方式不仅可以避免学习和生活巨大落差对学生造成的种种不适应,而且使可以在两个国家、不同社会文化下体验学习的乐趣和挑战,开拓视野的同时提升跨文化交际水平和跨文化环境中学习与生活的能力;(2)跨境院校的学分可以相互转换。根据中外合作院校之间的协议,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学分可以全部或部分地转换成国外院校的学分,反之亦然。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节约学生的学习时间和费用,也在充分利用国外优秀教学资源的同时避免了国内教育资源的浪费,达到中外院校和学生自身利益的有效结合;(3)学生同时获得中西两个院校的学位。通过中外合作院校之间的学分转移合作协议,国际交换生通过自身努力修满国内外两个高校的学分,从而实现在与其他学生等同的教育时间内同时获得中外两个院校的学位,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利用率;(4)减轻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出国留学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笔长期的巨大开销,国外生活学习大都建立在家庭大量资金保障的基础上。而负债留学不仅为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在目前国内外的就业环境并不乐观的情况下,也大大加重了学生的心理负担。而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实现了不出国门 高等教育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及实施策略 刘文慧,阳志清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语言与教育技术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04) [摘 要]在我国教育方针政策指引下和全球化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中,开展国际交流是高等教育向高端化和国 际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学分转移交换生模式作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中一种新兴的方式,有利于高等院校顺应教育全球化潮流、转变办学理念、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和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在高等教育中推行学分转移交换生教育模式需要结合高等院校的办学实际,通过实施完善学分认证体系,构建支持交换生教学管理平台和国家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等策略实现教育国际化。 [关键词]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学分转移;交换生 [中图分类号] G64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272(2014)04-0123-04

宁夏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17年2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分认定与转换范围主要包括: 1.校际访学课程学分; 2.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3.网络课程学分; 4.退伍大学生学分; 5.非学历教育学分; 6.转学或转专业学分; 7.专升本专业学分; 8.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或认可的其他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认定和转换的学分项目,必须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未经备案同意,其学分不予认定或转换。 第四条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由教务处统筹管理。其中: 1.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时间(包括申请备案)为每学期开学2周以内,逾期不再办理。 — 1 —

2.通识类网络课程及国防教育课程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校本通识课程的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大学英语的具体工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公共体育课程的具体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计算机基础类课程的具体工作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教师教育课程的具体工作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专业类课程的具体工作由各相关学院负责管理。 3.已经学校认定或转换的学分,其相应的课程不再修读,学生可根据需要选择重修。 第五条正常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学校课程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认定。 第二章校际访学课程学分认定 第六条校际访学(含“1+3”或“2+2”等模式培养)指经学校同意派出的、访学时间超过1个学期(含1个学期)的、在国内外相关高校进行的访学活动。 第七条校际访学学分认定的条件: 1.访学学生所在学院与访学高校充分沟通、协商后,制定详细的访学课程修读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访学课程修读计划修读学分原则上不能低于校内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学分。因特殊原因达不到校内修读学分要求者,经学校同意后,其修读学分不能低于校内修读学分的90%。若课程修读学分低于校内学分的90%,或未完成修读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学分,学生须在访学学校选读或返校后再修读相关课程 — 2 —

天津科技大学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科技大学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校际交流和跨学科交叉培养,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的认定工作,完善我校课程及学分管理体系,提升我校教学管理及服务的水平,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进行课程转换及学分认定: 1.学校公派出国(境)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的课程 或获得的学分; 2.转学、转专业学生已学习的课程或获得的学分; 3.学生单独选修开放式网络课程获得的学分。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学生需在与我校签订了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的院校,或者经院(系)认可的学术声誉、课程水平与我校相当 及以上院校进行课程学习并获取学分。 第四条转换后的课程名称、学分等信息需按我校相关专 业培养方案及规定记载。学生在交流院校修读课程与其所学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名称不同的,或者虽然相同或相近但学习量明显低于我校的,可作为个性化选修课记入其成绩档案。 第五条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 第六条学生在交流院校修读的课程与在我校已修读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如需认定,按重修课程处理。 第四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学校公派出国(境)交换生获得学分认定: 1.学生回国后,向国际交流处提交相关材料,国际交流处对成绩单材料的真实性及中文翻译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开具返校证明。 2.学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境)外大学获得学分认定申请表》,报送开课学院。相关学院负责对课程进行认定、转换,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转校、转专业学生修读学分认定: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天津科技大学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随附纸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转校学生成绩单应为原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并盖有公章;校内转专业学生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提供。 2.校内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经修读完成的课程与转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内对应课程的要求相同(课程号一致),可直接认定,无需办理认定手续。转专业学生修读的其余课

高等院校交换生学分转换的流程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b9576426.html, 高等院校交换生学分转换的流程分析 作者:冯汐 来源:《教育界·下旬》2014年第11期 【摘要】在全球高等院校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中,交换生在各大高校中应运而生,跨校选课、交流学习催生了学分转换的出现和发展,但学分转换流程以及很多规定都还不够完善,至今仍存在很多问题。以本校的交换生学分转换现状为例,对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分析探讨,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推动我国高等院校国际交流的发展。 【关键词】交换生学分转换国际化 “交换生”,又称学校间学生交流计划,“学生交换”是以提高不同地区、国家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培养青少年的世界观为宗旨的项目。“国际学生交流计划”起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主要目的是加强全球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增进国家间的了解、文化沟通和学术交流,促进各国之间的友好往来。目前每年世界各地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参加交换项目,相互交换学生。 现在我国的交换回国后的学生面临一大问题,就是进行学分转换。转学分就是将在交换生在国外修读的课程的成绩和课程描述提供给原院校,经过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审核之后,学生原院校认可的科目可以进行免修,直接通过学分转换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及成绩。 每个高校的学生交流项目不同,因此学分转换标准也是由各高校自行确定。下面就本院为例对交换生学分转换流程进行探讨。 一、学分转换的条件 本院学生交换项目按照交换时长分为假期、学期及学年交换的学生,所有交换回校后的学生均可进行相应修读课程的学分转换,原则上要求国外合作学校成绩单寄到后两周内必须转换完毕,学期及学年交换的学生需在出国前向学院和教务处提交学分预转单,作为日后回校后学分转换的参照。其中假期(寒假、暑假)进行交换的学生的所修课程,只能转换成专业选修课或者全校性选修课,不可转成必修课。 二、学分转换需提交的材料 交换生进行学分转换需提交相关材料。学分转换表:学分转换表由学校教务处制定模板,学生可从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依据各自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国外成绩单填写表格中相关信息。除此之外,学生还需提供境外院校的纸质版本成绩单,成绩单需有境外学校的公章或签字以及在境外院校修读课程的简要的中英文课程介绍,以便教师核实学分转换得是否合理可行。 三、学分转换要求及方法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 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一、成绩认定及转换程序

二、课程属性、学分和成绩认定有关规定 (一)课程属性认定: 1、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转为教学计划中对应的专业必修课程。 2、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性质接近的,可以申请转为专业选修课程。 3、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已修读课程相同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转换学分。 4、其它课程可向学校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校文件规定“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认定需严格审核控制,一般每位交换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得超过4。其余多修课程只予备案或作放弃处理。” (二)学分认定 1、一般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个学分。 2、若对方学校采用小时登记的,按授课时间12小时计1学分来折算。 3、专业必修课按我校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3学分;公共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 (三)成绩认定 1、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认定。 2、对方学校按A(优)、B(良)、C(中)、D(及格)记录成绩的,对应百分制92、82、72、62,如有+或-档的,可上下浮动3分。 3、对方学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认定为“92、82、72、62、55”。 4、对方学校采用“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认定为“70、55”。 5、各合作学校的成绩转换标准可参考附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建议及学生历年交换生修读成绩情况,对其中的执行标准进行微调。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随时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并保持与班委的联系;若EMAIL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学院各部门老师及班委。 2、已获选派到国外或国内的交换生,需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3、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GPA 学分换算

GPA是英文Grade Point Average的缩写。美国很多大学对申请人GPA都有最低规定。作为本科阶段成绩的主要衡量标准,GPA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GPA的常用计算方法是将各科成绩按等级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由于美国大学多采用4分制,所以先将百分制转换成4分制。 100~90等级为A= 4.0;89~80等级为B= 3.0;79~70等级为C = 2.0;69~60等级为D= 1.0;59~0等级为F=0 例如,一个学生的四门课的学分和成绩为:甲课程6学分,成绩90;乙课程4学分,成绩88;丙课程1学分,成绩65;丁课程3学分,成绩78。 以上四门成绩的GPA为:[(4*6)+(3*4)+(1*1)+(2*3)]/(6+4+1+3)= 3.07 有时美国大学还要求分别提供总平均成绩(Overall GPA)和最后两年平均成绩(Upper Division GP A)。Overall GPA是将全部所修课程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分数,Upper Division GPA是将最后两年所修课程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分数。 在中国内地,GPA的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学校是90分以上为4.0,有的学校是85分以上为4.0,这样算出的成绩自然会有一定的差距。中国学生在申请时,应按照自己学校采用的GPA制提供成绩,同时注明采用了哪一种GPA制。 还有的美国学校有特定的GPA计算方法。这样的话,申请人就应该按照申请资料上的要求自己计算了。例如,有的学校将各科成绩等级分为A+(4.3),A(4.0),A-(3.7),B+(3.3),B(3.0),B-(2.7),C+(2. 3),C(2.0),C-(1.7),D(1.0)。按此方法计算,各分数段之间的间隔要小一些,也会影响最后得到的GPA值。由于中国大部分学校分数体制较严格,而且有些选修课成绩不高,导致一些优秀的学生换算出来的GPA并不理想。有些同学会将自己的专业课成绩单独列出来算一份专业GPA标注在Overall GP A的旁边,效果也是不错的。一般说来,美国大学申请入学的要求是本科GPA不低于3.0,研究生GPA不低于3.5。不过GPA也只是申请材料的一部分,其他方面,如个人陈述,推荐信等的重要性是同样不可忽视的。成绩换算看了这么多人问GPA的问题,这里给大家个简单介绍。不过我在网上见到过其他的文章说在英国的PGA标准有所不同的。GPA英语全称是grade point average,意思是平均成绩点数。美国多数大学对申请人GPA都有最低规定,不够最低要求的不予考虑。GPA一般用4分制计算,换算方法参见下表:百分制分数等级成绩点数 90~100A4;80~89B3;70~79C2;60~69D1;60以下E0; GPA的标准计算方法是将大学成绩的加权平均数乘以4,再除以100。比较常见的方法还有把各科成绩按 等级乘以学求和再以总学分除之。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E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U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 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U类学分两类。 (一)1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 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n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n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 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 6 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n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 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 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 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流程

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流程 办理转专业学分替换前先打印一份个人成绩单,登录选课平台,“成绩查询”——“学分类别统计”,如下页面显示的“已修课程”部分是系统已经自动匹配教学计划的课程,请对照个人成绩单未匹配的课程是否是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按需在平台上申请。已自动匹配的课程不需要在平台上申请替换手续。 1.登录选课系统,选择菜单“转专业学分替换申请”; 2.登录申请平台,选择菜单“成绩查询-专业学分认定”; 3.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选择对应课程,

提交。 4.成绩未通过且转入专业不要求继续修读的课程可以选择“放弃课程成绩” 5.填写有误的可以点击“查看结果”,自行删除。 6.教学计划以外的已通过课程全部替换到“跨专业选修课”,该模块课程不作为毕业要求,不计入学分、绩点。 7.通识选修课不需要申请替换,系统会自动匹配模块。 8.平台申请提交确认后,到教务处学籍科打印转专业学分转换确认手续。受理时间:以每年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工作通知安排为准,一般是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办理。

关于转专业部分课程学分替换的说明: 1.转专业前已修的专业课核心课不能替换成通识选修课。 2.互联网+与VB(或VC)不能替换,VB、VC可互相替换。 3.高等数学可以替换经济数学(高等数学学分需大于或等于经济数学要求学分),反之,不能替换。 4.英语专业转入非英语专业,英语阅读、听说可用英语专业课相关课程替代,原则是学分应该大于或等于拟替代课程学分。 5.转专业课程补修:按转入专业要求进行。即完成转专业学分替换后,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修读,其中目前就读专业大一的课程(未取得成绩、学分的课程)需要在所在学院教务室办理补修手续。

学分互换

国外学分互换情况 欧洲:各国大学学分互换、成绩划分五个等级 欧洲学分互换体系(ECTS)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在巴黎召开的“关于进入别国大学学习时文凭等值的欧洲大会”。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依照派出国家大学颁发的证书,接受国家大学可以根据合约吸纳学生入学的原则,当时的参与国家为32个。 ECTS通过采取灵活的学分制度来确保学分的可转让性和累积性,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力求创立一种简化的、易读的、可比较的学位系统。 ECTS的主要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包括了学分、课业负荷量、学习结果和能力、ECTS 等级。ECTS规定,一名普通学生一学年的课业负荷量是60学分,相当于1500小时-1800小时,即每周约25小时-30小时,完成内容包括参加讲座、研讨会、自学、考试等。 ECTS对学生成绩一般划分为5个等级,即A级(10%)、B级(25%)、C级(30%)、D 级(25%)、E级(10%)。没有通过测试的学生,在获得学分之前还需要进行一些学习。 美国:重视课程可比性、不限定学校等级 美国高校学分互换机制并非只限于同等水平的大学,而是包括了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和社区学院等不同层次的学校,相比欧洲更加灵活。 美国大学学分互换的主要特点: 一是重视学分互换协议的达成,这为学校之间顺利进行学分互换提供了保障。 二是学校在学分互换时重视课程结构的可比性,即学校对学生在其他学校学习的课程进行认定时,要重点评估学生所修其他学校课程跟本校课程的相似性,以决定是否能够转换成本校的学分。 三是十分重视对学生课程的评估,学生课程要经过学校招生注册部门和学术教师的双重评估,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申请表【模板】

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申请表 申请须知: 1.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应在返校当学期开学6周内向学籍所在院系提交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本表需附交流学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均可,非英语国家须另提供英文成绩单)、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 3.学分认可基本原则:①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间所修读的课程,一般应在其教学内容与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接近或相当(专业教育模块的课程知识点相似度一般不低于70%),教学要求基本符合我校学生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认可为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类别的课程。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不允许申请学分认可。②一般情况下,在合作院校修读16学时理论教学或32学时实践教学认可为我校1学分,1学时不低于45分钟。③认可为通识选修课的课程,若换算后的课程学分高于2学分,统一按2学分认可。 4.拟认可的我校课程中,必修类课程必须为该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必修类课程;一般情况下,学分认可后选修类课程将直接使用合作院校课程名称。 5.成绩转换请参照《**大学嘉庚学院交流生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实施细则》及附表执行。 6.课程栏数不足时可自行增加。 ------------------------------------------------------------------------------------------------ 申请人填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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