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勘定损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查勘定损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查勘定损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查勘定损流程图示:

第一部分车损、物损的查勘

一、赶赴现场

1、查勘人员接受调度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委托,赶往现场。

2、查勘人员接调度后,5分钟内应与客户联系,并告知何时能到达查勘地点。

3、如遇交通堵塞或其它意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必须在约定时间前10分钟再次与客户电话联系,向客户致歉,并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的到达时间。

二、确认保险标的

1、核实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编码,特别注意车架号(或VIN码)是否与保单相符,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并用数码相机拍摄车架号。若出险车辆非承保标的,或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向报案人(或被保险人)解释。

2、核实出险车辆的行车证记录与出险车辆、抄单是否一致,是否年审,并拍照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复印留存,报上级或我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4、交强险项下我方被保险人有责,或者有人伤,应该及时查勘。无责情况下且只有三者物损,可由被保险人自助查勘,并提醒被保险人撤案。

5、确认保险标的的同时,现场指导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

并协助客户处理现场。交强险保单下的赔案,查勘人员应当在见到被保险人的第一时间让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索赔申请书》收回存档;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将“索赔须知(回执)”撕下收回存档,其它部分由客户拿回盖章。

三、拍摄事故照片

1、基本要求:

(1)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2)受损车辆照片应从远到近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呈45度拍摄,要求前后2张,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

(3)损失部位不明显时,应做标记或用手指点损失处拍摄;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扩大明显后(需提前通知被保险人),再拍一张照片。

(4)受损500元以上的零部件总成应单独拍摄,需拆检的,拆卸损坏部件单独拍摄,并用粉笔注明车号;500元以下小

额配件可以几个一起拍摄,要求受损部位清楚;所有更换配件及修复部位必须有照片支持。

(5)受损财产的照片能够反映出财产损失的全貌及损失部位,多处受损应分别拍摄;带包装的物品受损应将包装拆下后拍摄,并注意拍摄包装物上的数量、类型、型号、重量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在分类后单独编号拍摄。

2、其他要求:

(1)数码相机的日期顺序调整为年、月、日,并在照片中显示。

(2)数码照片显示日期必须与拍摄日期一致,严禁以各种理由调整相机后备日期。

(3)照相机的焦距调整准确,光线适用得当,尽量避免使用立式拍摄。

(4)数码相机象素调整为480×640或适当加大,但单张照片不得超过300K。

(5) 拍摄双证/交警证明/查勘报告/索赔申请书等要调节相机的近距离拍摄模式。

三、现场查勘取证

现场查勘分为七类案件,分别要求如下:

1、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的查勘要求:

(1)尽可能在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第一现场,对事故尚未控制住或保险车辆及人员尚处在危险之中且公安交警人员未

到现场的,应采取积极的施救、保护措施,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抢救。但切记不能变动肇事车辆事故现场,特别是两车相撞或人车相撞,随意变动现场会导致公安交警在责任认定时认定变动现场的车辆一方负全部责任。

如果客户报案时第一现场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清理完毕,车辆、财产、伤者已经转移,对下述事故仍然要查勘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提高第一现场的查勘率。①两车及两车以上机动车辆碰撞事故且损失重大的,应坚持到第一现场寻访目击证人,搜索碰撞地点车辆、财物遗留物、擦痕、人员伤亡的血迹等并拍照存档。②单方事故无论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受理,是否出证,凡涉及车辆碰撞固体静止物,如公路护栏、公路中间隔离带、树木、农田、山坡、建筑物等必须到第一现场查勘、拍照,掌握第一手资料。没有第一现场的双方事故要求模拟现场,查看碰撞痕迹、变形程度、碰撞高度等是否吻合。

(2)查明出险时间,了解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要询问调查肇事驾驶员、肇事地点附近目击者、伤者治疗住院的确切时间等。

(3)查明出险地点,既可以请肇事驾驶员指证地点,更需到肇事地实地调查、拍照,对肇事地点前后报案不一致及谎报地点的,更要仔细查明。

(4)查明出险车辆的基本情况:查实肇事车辆及第三者车

辆的车型、车号、发动机、车架号码、行驶证、安全装置、防盗装置。特别提示: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如果报案发生碰撞事故,除查勘第三者车辆及财产外,必须查勘本车,核对碰撞痕迹,分析事故真伪。查实肇事车辆(货车)的装载情况,是否存在超载,超载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存在超载,则应抓紧时间收集有关证据,并与交警做好协调工作,要求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明确超载与事故的关系。对于拖挂车辆或其他拖带物的,要落实主车、挂车或其他拖带物的保险情况,并拍摄挂车或其他拖带物的照片。对于车辆明显不具备安全行使技术状态的,要收集有关证据。查明损坏部件是否属于原车配置,受损部件是否属于新增设备。查实车辆的使用性质,查明出险时使用性质和保险单、批单是否相符。发现车辆使用性质与保单、批单不符的,要尽力收集齐全有关证据。

(5)查明驾驶员情况,包括姓名、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注意检查是否属有效驾驶证,驾驶员和车主的关系,是否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是否与“出险车辆信息表”中的驾驶员信息相符等。

(6)查明出险原因:要采取多听、多问、多看、多分析的办法。尽可能搜集证据,对故障部位和损失痕迹要进行必要取证与鉴定。

(7)确定损失情况,查明受损车辆及货物、损失程度、人

员伤亡情况。

(8)绘制现场草图,对事故现场绘制简单的草图,标明事故车、人员、方位、道路情况,同时,需记录当时的气候条件及周围显著标志物等。缮制现场查勘记录。现场查勘记录或报告要在第一现场完成。包括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概况、驾驶员及车辆的证件、车辆基本情况、现场草图等。对重大或有疑问的案件,询问驾驶员或目击证人完毕后要请被询问人确认并签字、按指印。

2、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勘要求:

(1)、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查勘或复勘第一现场。查勘员查勘了现场且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不存在争议的,可以不要求有关方面出具事故证明。

(2)对于责任不明确,当事人不能准确描述事故经过的,应寻访现场目击证人,做好询问笔录(完毕后要请被询问人确认并签字、按指印),要求有关方面出具事故证明。如果查勘员仍不能确认事故责任的,可由分支机构向公安交通部门请求协助。

3、水灾事故的查勘要求:

(1)必须是大面积的水灾发生,且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以当地气象部门正式公布的报告为准,当地新闻媒体予以正式刊登,可以此为据,不必另由气象部门出具事故证明。大面积水灾造成车辆损坏,要区别对待,严格划分车险赔付范围。

(2)车辆在停放过程中突然遭受洪水侵袭,来不及转移或无法转移,这种情况下车辆零部件,除电器部分及线路损坏较严重外,其余零部件一般不会损坏,一般只会锈蚀,可给予一定的清洗费用。

(3)车辆在行驶中突然遇到洪水、驾驶员立即停止发动车辆,用牵引的方法将车辆拖回修理厂。如果驾驶员不知积水深浅强行发动车辆后冒然涉水,可能会造成积水由空气滤清器吸入发动机内,致使发动机受损,最终导致缸体损坏,破裂,连杆弯曲,活塞破碎,曲轴及配气机构变形等,致使损失扩大。

(4)对水灾受损车辆查勘要掌握一个“快”字,即查勘、估损、定责都要快,每推迟一天,损失会加大许多,特别对一些高档轿车,涉及到多种电子元件及集成电路的要立即通知修理厂先行干燥,否则,几小时过后,上述配件就可能导致更换。

4、火灾(含自燃)事故的查勘要求:

(1)火灾造成保险车辆损坏,在接报案时应要求被保险人或报案人立即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鉴定,出具事故证明。

(2)火灾造成保险车辆损坏,必须查勘或复勘第一现场,必须查验本车,严格掌握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区别。对有疑点的案件,联系客户向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申诉,要求重

新鉴定,还可请其它权威部门做进一步鉴定。研究、分析起火原因,必须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要依据,但又不能全部依赖,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在查勘中,首先要查清着火点,如两车相撞,接触点是否在油箱,单车烧毁,要分析是否线路老化,是否加装其他电器设备等,产生火花引起起火,还是燃油管破裂或接口漏油引起起火,是车辆所载货物泄漏、相互磨擦,还是外界火源引起车辆起火,甚至是驾驶室内放有气体打火机被高温烘烤引起起火。

(4)对那些老旧车辆,淘汰车辆,右方向车辆,低价值高保额车辆,起保刚开始或接近保险期满的车辆更要认真查勘、分析,开展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即使投保了自燃险的车辆也丝毫不能大意,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5)在火灾事故的查勘取证中,还应特别注意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和目击证人的调查取证,以及对车主的财务状况应做详细调查。

5、物产损失的查勘要求:

(1)交通事故造成物产损坏的,因其涉及面广而不易掌握或易于扯皮。比较常见的有第三者车辆所载各种货物、道路、道路安全设施、房屋建筑、电力和水力设施、通信通讯设施和设备、树木、牲畜、农田庄稼等。注意区分哪些属合法财产,哪些属非法财产。如晾晒在公路上的谷物,在公共道路

上随意散养的牲畜,乡村非法拉设的电力设备物、违章建筑等,均属非法财产。

(2)静止物被撞坏的物产损失,查勘人员必须要根据客户报案所叙述的肇事地点现场查勘并拍照,做好清点丈量工作,如道路安全设施中的隔离带、护栏,其高度、损坏的长度、什么材料制作等;房屋设施是什么结构、撞坏的面积、对车辆所载货物要进行分门别类,逐项清点。

6、盗抢险的查勘要求:

(1)盗抢险赔案的现场查勘和调查取证十分关键,不论第一现场是否有痕迹,必须到事发地查勘拍照,到有关部门(如公安派出所、刑警队等)调查并尽可能取得依据。了解出险、报案情况,还要设法了解被保险人财务状况、最近动态、是否存在法律、经济纠纷等,调查保险车辆平时的使用、借用、停放、维修情况,调查车辆的防盗装置、固定停放场所。(2)要对车辆的来历进行调查,是一手车还是二、三手车,是否改装。车辆购买价是多少,实际价值又是多少,参照保险金额是否有超额投保情况等。

(3)要和被保险人及驾驶员正面接触,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盗抢询问笔录基本内容见),请当事人确认、签字、按指印,以示真实负责。

(4)发生盗抢地点进行现场查勘、拍照,找有关当事人(如保安、目击者等)询问并记录发案的详细情形,尽可能动员

请他们签字作证。重点检查现场有无盗车痕迹, 有无遗留作案工具,调查报案人所言自相矛盾之处, 如停车地周围环境、当时的天气、时空等有无可疑之处。

(5)对于在收费停车地被盗的车辆要取得停车证明材料和停车费收据,保留向停车地物业管部门追偿的权利,并取得停车地管理人员的有关书面材料。

(6)根据需要对被盗车钥匙进行鉴定,判明是否后配的钥匙,同时调查被盗车驾驶员和其他车钥匙拥有者的情况。另外调查对被盗车辆进行过维修保养的汽修厂的有关情况,查明最后一次修车与丢车在时空上有无关联。

(7)对盗抢险案件,在后期的侦破过程中应主动和当地公安刑侦部门联系,并积极协助侦破。

7、对于非常接近保险期限起止期的赔案查勘要求:

(1)做调查笔录,了解出险情况。

(2)交警处理的案件到交警122报警中心调查接报案情况,查看接报案记录,出险时间、地点、经过、驾驶员是否与我司接报案相符,能拍照留存的拍照留存。

(3)公安处理的案件到公安110报警中心调查接报案情况,查看接报案记录,出险时间、地点、经过、驾驶员是否与我司接报案相符,能拍照留存的拍照留存。

(4)调查交警、公安民警出警情况,与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公安民警沟通,了解当时事故有关情况。

(5)涉及人伤的案件到120急救中心调查接报案情况,查看接报案记录,出险时间、地点、经过是否与我司接报案相符,能拍照留存的拍照留存,还要查阅急诊记录,急诊病历等有关人伤资料,留取证据。

(6)现场调查,在现场问询目击证人,询问事故情况。(7)调查施救单位人员,了解施救记录及经过;调查修理厂有关人员,了解车辆有关情况。

(8)以上调查有疑义的及时汇报保险公司核赔人,沟通处理意见。

第二部分人伤案件查勘

一、对于伤情较轻未住院治疗的人员,通过电话或面谈向当事人进行了解,并将了解情况记载在人伤案件跟踪报告中,包括以下内容:

1、伤者姓名、性别、年龄

2、治疗医院、科室

3、具体伤情

4、所做检查和治疗项目

5、已经花费金额

二、对于伤情较重、住院治疗的人员:

1、了解案情:应当及时向当事人了解受伤人员情况,记录收治医院、科室。对于非急救伤者,在受理报案后的1天内赴医院,了解伤者伤情、医疗用药、治疗项目、治疗进程等。

对超出范围的医疗项目和费用,应及时与院方及主治医师沟通。对于处于急救状况的伤者,可在其急救结束后及时前往调查。

2、医院查勘:通过与经治医生的沟通,全面了解伤情,包括创伤部位、程度以及并发或原有病症。向主治医师了解已经或即将进行的重大手术项目和贵重药品名称、医疗器材的产地和档次等,陈述保险理赔范围和标准,如有可能,与医院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用药范围。向主治医师及院方管理部门了解伤者是否需要营养费、康复费及标准,并详细记载。了解伤者治疗期间的护理人数、护理级别及护工收入情况,并详细记录。

3、告知:(1)向伤者及其陪护人员阐明保险理赔原则和理赔范围、标准,明确各自承担的费用部分。(2)对于可能涉及以后评残的,应告知被保险人关于评残的注意事项,查勘员可以协助,要求被保险人提前通知保险人关于伤者的评残日期、评残机构等情况,密切跟踪评残过程,并关注结果,及时采取下一步的处理措施。

4、案件跟踪:对重大伤情随时跟踪,需要再次手术或院外继续治疗的,共同商定后续治疗费用情况;根据首次查勘情况以及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安排复查,所有复查的结果均应及时告知被保险人。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本环节均应及时查勘。

5、协议赔偿:对于特殊案情一次性协商处理对公司较为有利的,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协商一次性赔付结案,但必须事先经核赔人或理赔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6、调查:(1)对于案情严重、复杂的,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了解出险、施救经过;必要时寻找目击者或相关知情者进行询问笔录。(2)查勘/调查工作可分阶段持续进行,一般每5-7天对伤者进行一次探望了解,向主治医师了解伤者的治疗时间和恢复情况。(3)对于涉及到补偿费用的部分,应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伤亡者的户籍所在地、工作及情况、家庭成员数量及劳动能力情况等,对涉及外地人员的,应及时委托当地机构代为调查取证。

第三部分定损

一、车辆定损

1、事故车辆的定损坚持“以我为主”,逐项核对损失并拍照,严禁抄录修理厂修车明细。

2、做好与当地物价局价格评估方面的沟通工作,使其认可我们的定损结果;对有关政府部门实行的“强制定损”行为,应按照保监委的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3、修理范围仅限于本次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失,工时费按照拆装工时费、电工工时费、钣金工时费、油漆费分项打包处理或者直接所有工时费打包。

4、区分事故损失和机械损失的界限。

5、能修复的零配件,尽量修复,不能随意更换新的零配件。

6、能局部修复的不能扩大到整体修理(主要是对车身表面漆的处理)。

7、能更换零配件的坚决不能更换总成件。

8、及时掌握和了解当地修理厂的工时定额标准和工时费用水平,根据修理工艺难易程度准确核定修理费用;维修厂为非特约维修站的配件报价,严禁使用维修站配件价格,其价格不应超过市场上正厂配件的价格。

9、根据报价信息及当地汽配市场信息,准确核定更换零件的价格,同时应注意价格与零配件质量之间的相关性。

10、当车辆的修复费用已接近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时,报保险公司核赔人决定是否作推定全损处理。

11、水灾定损应重点检查发动机部分,主要有活塞、连杆、曲轴、缸套、缸体、缸筒,辨别损失是否是本次事故直接造成。

12、对机械运动件应进行及时的清洗除锈、分解润滑处理,对电器、电子原件和装饰部件应及时进行清洁干燥处理,工时费用参考二级保养。

13、对未经我司同意,保户自行修理的费用,应由核赔员重新审核,对于保户无法提供重新核定的必要证据和资料的,可以依据条款规定,有权拒绝赔偿。

二、财产损失的确定

1、对于财产损失应区分直接或间接的界限,对处罚损失、违章建筑、正常的路面损坏或塌陷及利润损失应予剔除。

2、财产损失金额应根据造价预算、成本价、折旧后的实际价值确定。

(1)市政设施按制造成本和安装费用之和计算赔偿。

(2)路产按道路维修及设施修复费用标准确定相关预算计算赔偿。

(3)建筑物则通过招标确定维修或修复造价预算计算赔偿,对于违章或非法建筑应视情处理。

(4)农作物比照当地农作物的正常单位产量及国家收购价来计算赔偿。

(5)牲畜:未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按实际治疗费用计算赔偿;受伤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凭区、县兽医院或牲畜交易管理机关的证明和鉴定,折价赔偿;对于无主牲畜,原则不予赔偿。

(6)其它财产的损失应根据实际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三、人伤事故的定损

1、对于交通事故中涉及人身损害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法释(2003)20号] (以下简称《法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

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2、人伤案件中重点审核的是《法释》第十七条规定和保险合同规定的十四个项目。这十四个项目可以分为三大类:(1)第一类为受害人受到一般伤害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适当的整容费。

(2)第二类为受害人因伤残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的相关费用以外,增加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第三类为受害人死亡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的相关费用以外,增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第四部分其它有关要求

一、施救工作

车辆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往往会采取保护施救措施,客户报案后,应嘱其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是“必要”和“合理”的保护,施救费用,如租用吊车、拖车将车辆拖到就近修理厂的费用,发生事故后为防止车辆损失扩大或加重雇人看守的费用等。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如果险情尚未控制,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使车辆及财产尽早

脱离危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车辆受损后,如果出险地修理价格合理,应就地修复,以避免发生第二次事故或不必要的加大施救费用。

二、查勘报告

查勘报告是理赔案卷中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总的要求是不论赔案大小,均应撰写查勘意见,而且要实事求是,未查勘事故第一现场而查勘第二现场的,也应如实填写。

查勘报告应将被保险人称谓、车型、车号、投保情况,保险期限,出险时间、地点、原因、驾驶员姓名、证号,准驾车型填写清楚,损失情况应根据当地的情况记录下来,特别是车损险和第三者损失,还要画出事故现场草图,有些涉及对驾驶员或证人的问话也应详细记录,并请当事人签字,案件的调查情况也要在查勘报告中体现,最后还需提出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提出查勘人的初步意见。查勘报告必须由查勘员如实填写并署名。

附表1:一般案件的单证要求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操作手册

查勘定损操作手册 第一章查勘定损实务要求 第一节车损、物损的查勘 一、查勘流程图示: 二、实务处理要求 (一)接调度 调度 (二)赶赴现场

1、公估人员接受调度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委托,赶往现场。 2、公估人员接调度后,5分钟内应与客户联系,并告知何时能到达查勘地点; 3、如遇交通堵塞或其它意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必须在约定时间前10分钟 再次与客户电话联系,向客户致歉,并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的到达时间。(三)确认保险标的 1、核实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编码,特别注意车架号(或 VIN码)是否与保单相符,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并用数码相机拍摄车架号。若出险车辆非承保标的,或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向报案人(或被保险人)解释。 2、核实出险车辆的行车证记录与出险车辆、抄单是否一致,是否年审,并拍照记录, 异常情况及时复印留存,报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 行责任划分。 4、交强险项下我方被保险人有责,或者有人伤,应该及时查勘。无责情 况下且只有三者物损,可由被保险人自助查勘。 5、确认保险标的的同时,公估人到达现场后指导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协助客户 处理现场。交强险保单下的赔案,公估人员应当在见到被保险人的第一时间让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索赔申请书》收回存档;被保险人是单位的,将“索赔须知(回执)”撕下收回存档,其它部分由客户拿回盖章。(四)拍摄事故照片 1、拍摄的基本要求: (1)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 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 (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 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2)受损车辆的照片的从远到近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呈45度拍 摄,要求前后2张,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 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 (3)损失部位不明显时,应做标记或有人指点损失处拍摄;拍摄玻璃照片时 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查勘定损操作规范查勘定损流程图示:

第一部分车损、物损的查勘

一、赶赴现场 1、查勘人员接受调度以后应无条件地接受委托,赶往现场。 2、查勘人员接调度后,5分钟内应与客户联系,并告知何时能到达查勘地点。 3、如遇交通堵塞或其它意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必须在约定时间前10分钟再次与客户电话联系,向客户致歉,并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的到达时间。 二、确认保险标的 1、核实出险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编码,特别注意车架号(或VIN码)是否与保单相符,确认出险车辆是否为承保标的,并用数码相机拍摄车架号。若出险车辆非承保标的,或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向报案人(或被保险人)解释。 2、核实出险车辆的行车证记录与出险车辆、抄单是否一致,是否年审,并拍照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复印留存,报上级或我公司相关人员处理。 3、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4、交强险项下我方被保险人有责,或者有人伤,应该及时查勘。无责情况下且只有三者物损,可由被保险人自助查勘,并提醒被保险人撤案。 5、确认保险标的的同时,现场指导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

并协助客户处理现场。交强险保单下的赔案,查勘人员应当在见到被保险人的第一时间让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索赔申请书》收回存档;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将“索赔须知(回执)”撕下收回存档,其它部分由客户拿回盖章。 三、拍摄事故照片 1、基本要求: (1)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2)受损车辆照片应从远到近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呈45度拍摄,要求前后2张,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 (3)损失部位不明显时,应做标记或用手指点损失处拍摄;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扩大明显后(需提前通知被保险人),再拍一张照片。 (4)受损500元以上的零部件总成应单独拍摄,需拆检的,拆卸损坏部件单独拍摄,并用粉笔注明车号;500元以下小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流程

机车险理赔工作查勘定损环节标准流程查勘定损工作是理赔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为规范车险理赔查勘工作流程、明确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查勘定损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机动车辆险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流程图

查勘定损:是指通过察看保险事故发生的场所,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事故损失进行调查、记录、验证和核定金额的过程,包括现场查勘、复勘现场和定损核损。 现场查勘(也称为第一现场查勘):是指在保险事故有关各方(车、

人、物)未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在原始现场实施的,对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场所及其状况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记录和收集证据的工作过程。 核定损失:是指根据损失情况,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财物、人伤进行检查核实,核定车辆或财物的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及施救金额;审核人员伤亡费用和赔偿项目,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费用的工作过程。 一、现场查勘工作的操作要点 (一)查勘前的准备工作 1、查勘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2、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于二十分钟内做好查勘车辆清洁及正常维护工作。例如:对日查勘工作需求的车辆油料进行检查;对查勘车辆必备的车载装置等特殊工具进行准备,在遭遇特殊雨雪天气状况时予以及时更换。 3、有关理赔单证 包括:《现场查勘报告》、《机动车辆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审批表》、《网上支付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旧件回收单》、《询问笔录》、《防伪易碎标签》 4、防伪易碎标签(易碎贴)需填写车牌号、查勘人员工号、日期等。

5、其他物品:查勘相机备用电池、卷尺、应急灯、、自用手机备用电池、警示标志、防雨装备、防寒服(冬季)、年度最新版的详细交通地图/册、相关通讯录、办公用笔等。 (二)、查勘工作流程及要求 1、电话联系内容及要求; (1)“您好,*先生/女士,我是永诚保险公司查勘员,请问您的车辆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事故…。 (2)“*先生/女士,请您耐心等待片刻,我将在**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最长约定时间不能超过甘肃省行业自律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时间)。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到达,应即时告诉客户新的预估到达时间。 (3)到达现场后。“请问哪位是*先生(女士),我是永诚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您的案件将由我为您处理,***(安慰性用语)希望您能配合。” 2、具体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 查勘人员接到现场查勘任务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证据进行搜集,对碰撞痕迹及成因、驾驶员状态进行观察分析,具体操作如下: (1)、查勘员在第一现场查勘时应特别注意安全,查勘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且不妨碍交通的位置,开启应急灯,在车尾部来车方向,高速公路150米、一般公路50-100米后摆放反光锥或牌。严禁使用查勘车辆进行拖拽施救。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试习题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资格考试习题集 一、名词解释 1.投保人 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人 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3.被保险人 是指其财产及有关利益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4.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保险标的 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6.保险事故 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7.实际价值 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 8.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9.不定值保险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10.近因 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11.损失补偿原则 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12.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是指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追偿权。 13.碰撞:指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包括保险车辆按规定载运货物时,所载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 14.倾覆:指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翻倒(两轮以上离地、车体触地),处于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的状态。 15.坠落:指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后,仍四轮着地造成本车的损失。非整车腾空,仅由于颠簸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不属坠落责任。 16.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风速以气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17.地陷:指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以及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时,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要求规范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是理赔中重要的取证方式,通过拍照可以确认出险标的,反映受损财产的损坏程度,同时可以间接反映保险事故经过的信息,在车险赔案的核损、核价、核赔、赔案后审查等管控环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车险查勘定损拍照对照片的要信息完整、图像清晰。在一个赔案中至少应包括以下照片:需要审验证件和证明的照片、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带牌照的整车照片、受损部位照片、受损零部件的细节照片、以及其他证明保险事故的单证照片和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等。本文主要对涉及保险事故的车辆和证件拍照方式进行规,并做为车险赔案中拍照质量的评判依据。 1、需要审验证件的照片 赔案中证件照片应清晰、齐全,包括以下证件照片: (1)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如驾驶证因事故被吊扣,应有交管部门暂扣凭证照片); (2)被保险车辆行驶证; (3)如事故由交管部门处理,应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照片; (4)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照片。

(图2) 2、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

VIN码的位置一般在前风档下角的仪表台上。对于没有VIN码的老款车型,应拍照该车的车架号或铭牌。特别要求:?对事故中的第三者车辆,应有照片反映该车的车型信息,如行驶证、VIN码或铭牌照片。 3、A)现场照片由远及近,小额案件尽量现场调解,收集材料

B)照的整车照片 整车照片上反映出险车辆整车及牌照,兼顾反映车辆受损的部位。角度以车前方或后方约45度为宜,避免在车的正前方或正后方照相。对于没有车牌照的车辆,必须拍照车架号或发动机号。 特别要求:?车辆严重损坏,估计损失在 2万元以上的,应有四个斜角方向的整车外观照片,以反映车辆整体损失状况。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流程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 工作流程

机车险理赔工作查勘定损环节标准流程 查勘定损工作是理赔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为规范车险理赔查勘工作流程、明确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查勘定损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机动车辆险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流程图

查勘定损:是指经过察看保险事故发生的场所,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事故损失进行调查、记录、验证和核定金额的过程,包括现场查勘、复勘现场和定损核损。 现场查勘(也称为第一现场查勘):是指在保险事故有关各方(车、人、物)未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在原始现场实施的,对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场所及其状况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记录和收集证据的工作过程。 核定损失:是指根据损失情况,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财物、人伤进行检查核实,核定车辆或财物的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及施救金额;审核人员伤亡费用和赔偿项目,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费用的工作过程。 一、现场查勘工作的操作要点 (一)查勘前的准备工作 1、查勘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2、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于二十分钟内做好查勘车辆清洁及正常维护工作。例如:对日查勘工作需求的车辆油料进行检查;对查勘车辆必备的车载装置等特殊工具进行准备,在遭遇特殊雨雪天气状况时予以及时更换。 3、有关理赔单证 包括:《现场查勘报告》、《机动车辆索赔申请书》、《机动车

辆保险定损报告》、《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审批表》、《网上支付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旧件回收单》、《询问笔录》、《防伪易碎标签》 4、防伪易碎标签(易碎贴)需填写车牌号、查勘人员工号、日期等。 5、其它物品:查勘相机备用电池、卷尺、应急灯、、自用手机备用电池、警示标志、防雨装备、防寒服(冬季)、年度最新版的详细交通地图/册、相关通讯录、办公用笔等。 (二)、查勘工作流程及要求 1、电话联系内容及要求; (1)“您好,*先生/女士,我是永诚保险公司查勘员,请问您的车辆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事故…。 (2)“*先生/女士,请您耐心等待片刻,我将在**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最长约定时间不能超过甘肃省行业自律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时间)。如遇堵车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到达,应即时告诉客户新的预估到达时间。 (3)到达现场后。“请问哪位是*先生(女士),我是永诚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您的案件将由我为您处理,***(安慰性用语)希望您能配合。” 2、具体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 查勘人员接到现场查勘任务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证

事故车查勘与定损试题二及答案

事故车查勘与定损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实际价值时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按照条款规定:最高折 旧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A)。 A.80% B.90% C.70% D.60% 2. 保险合同是(B)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B.投保人与保险人 C.被保险人与保险人 D.受益人与保险人 3. 保险利益的载体是(A) A.保险标的 B.保险价值 C.保险金额 D.被保险人 4. (A)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了利益。 A.保险利益 B.保险价值 C.保险金额 D.保险责任 5. (C)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只有当被保 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能给与赔偿。 A.损失补偿原则 B.代位原则 C.近因原则 D.分摊原则 6. 在赔案查勘定损过程中,对损失金额大,双方协商难以定损的,或受 损标的技术要求高,难以确定损失的,由查勘定损员报(A)批准,聘请专家或委托公估机构定损。 A.中心主任 B.县支公司 C.市公司业管部 D.市公司总经 理室 7. 公司《理赔人员廉洁从业制度》规定,理赔人员不得接受客户,修理 厂,县级支公司或与理赔工作有直接,间接关系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礼金,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券,宴请,高档消费活动,不得向上诉单位或个人借款借车借物或索取钱物,对不能谢绝的,(D)上缴。 A.不必 B.超过200元以上的必须及时 C.超过500元以上的必须及时 D.必须及时 8. 下列(C)不是现场查勘那所要的工作。 A.确定损失 B.查明出险原因 C.核定赔款金额 D.了解保

查勘定损环节规范要求

查勘定损环节规范要求 各机构 根据前期质检案件及日常审核案件发现的问题,根据公司查勘定损作业标准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针对查勘定损环节再次作如下明确要求: 1、接到客户报案后5分钟内与客户联系,初步了解案情。 2、预约到达现场时间:查勘地点在城区内的,30分钟内到达;查勘地点在城市郊区的,1小时内到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在预约时间内到达。 3、案件系统提交审核时,损失3000元以下小额案件需上传《机动车保险简易案件处理记录表》,损失3000元以上案件需上传《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回勘报告》。 4、查勘及定损照片分辨率应设置为:800*640;系统严禁上传模糊、颠倒、重复的照片。上传系统照片必须显示拍摄日期,时间精确到时、分、秒。 5、现场查勘时需拍摄人车合影照片。万元以上案件复勘时需拍摄人车合影照片。 6、符合重大赔案的案件需在24小时内系统发起重大赔案任务。 7、现场查勘及拆解定损需上传人车合影照片,定损时补拍

遗漏配件或复勘照片时不允许修理厂代拍。 8、存疑风险案件现场查勘规定动作: (1)按照《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险查勘岗标准化作业手册》中“六个查实”进行现场查勘,判定事故责任及确定损失情况。对现场事故车辆的碰撞受损痕迹进行勘验、比对并拍照以固定证据,确定车辆碰撞点及碰撞痕迹、碰撞高度、地上散落物是否能够拼凑成型、车辆碰撞部位的附着物状况等。 (2)查勘定损岗在查勘现场、定损现场按照要求完成调查取证并对事故当事司机及被保险人制作简易询问笔录(或录音录像),笔录内容参考《欺诈风险案件笔录询问纲要》(3)结合查勘定损情况,对存在欺诈风险的,进行调查处理,如情形复杂需转调查岗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立即电话报告调查岗,并按其指导处理。 9、现场查勘或复勘存疑案件调查流程发起规定: 对涉及敏感时间段出险、存在酒驾换驾嫌疑、非法租赁、故意碰撞或碰撞痕迹不符等情况,必须按照《太平财险车险反欺诈工作实施细则》中查勘定损岗操作要求进行案件调查,并在一个工作日内OA系统041邮件发送至机构运营室经理和分公司调查管理岗,并抄送三级机构总、分公司客服部负责人、车物室主任、车物室专家岗。

车险查勘定损规范文件--查勘车辆管理办法

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查勘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分公司查勘车辆的管理,保证查勘车配臵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查勘车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深圳市分公司查勘车规模分配、车辆使用、交通事故处罚等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深圳市分公司。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管理方式 (一)查勘车辆由查勘岗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二)查勘员上下班应按要求规范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三)车辆加油严格按照“一车一卡”制度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车辆加油卡,并且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 (四)表格一个月为一个周期装订工整之后上交到主管进

行检查。小组长每周定期检查表格登记情况。 第二条各查勘组长是本组查勘车辆管理责任人,务必要 对查勘车辆实行严格管理,并督导本组车辆使用人员安全用车。 第三条查勘车严禁搭载非执行理赔任务的任何人员;如确因理赔工作需要,需要搭乘的,必须经得岗位主管同意。 第四条查勘车驾驶人员,在使用车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行车前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驾驶条件。 第五条理赔查勘车要保证专车专用,严禁将查勘车用 于非理赔岗位,或外借用于其它用途。 第六条查勘车必须集中有序停放。非工作期间,车辆一律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停放。每天下班后除当日值班车辆外,所有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车辆钥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一)除遇有保险事故需要现场查勘或特殊情况外,理赔查勘车禁止在宾馆、餐饮和娱乐场所门前停放。 (二)查勘车原则上只能在本辖区内使用,凡需超出辖区外使用的,须报本级机构主管理赔工作领导批准。 第七条理赔查勘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行为。 第八条理赔查勘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人保财险现场查勘定损标准化流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理赔标准化手册 车险查勘、定损 标准化手册(2014版) 2014年2月 目录 第一章调度 (4) 第二章上岗准备 (5) 第三章现场查勘 (6) 第四章定损 (29) 第五章附则 (48)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公司“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关键举措,保证车险查勘、定损岗位工作质量,使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守则。 车险查勘、定损人员必须通过总公司统一组织的“三师九员”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实行查定分离,分级授权。查勘、定损人员可以相互轮岗,另外,查勘岗位除负责现场查勘外,还可以对理赔无

忧案件和快捷案件进行定损处理。 第一章调度 95518专线是唯一的调度指挥单位,未经95518专线调度,任何人不得参与现场查勘及定损。 各市分公司应根据当地出险报案量的分布特点,提前合理安排查勘、定损人员的上班时间,并书面通知95518专线,保证查勘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在岗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95518专线;如遇暴风、暴雨或大雪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安排待班人员以防查勘量激增影响查勘时效和到达率。 查勘、定损人员必须保证移动终端24小时开机,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如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到岗,应及时向领导请假。市分公司需及时变更查勘人员信息,并通知95518专线登记。95518专线未调度期间,所有查勘、定损人员(调休人员,放假人员除外)必须在岗,以备临时调度。 查勘、定损人员原则上应无条件地接受95518专线的指挥调度,如果查勘、定损人员认为履行查勘定损有困难而不能接受调度的,应如实向95518专线反馈。 上班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只有接受95518专线调度时才可使用查勘车辆;查勘、定损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参与和介入;严禁因私使用查勘车辆或到饮食、娱乐等场所。 第二章上岗准备 查勘、定损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准时开展工作。

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及核保理赔实训指导书

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及核保理赔实训指导书

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及核保理赔实训指导书 实训目的和基本要求: 通过本实训教学环节,使学生增强对汽车保险与理赔实际工作的了解,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知识有效地加以结合,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分析研究,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增强其日后的就业竞争力。本实训要求学生了解汽车保险与理赔实际工作的基本原理,以及汽车保险与理赔实际工作的流程和报告的写作。 实训的原理与方法: 根据职业岗位、能力本位的要求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训课程体系。即按汽车保险与理赔实际工作过程要求设置教学项目,把整个课程教学内容分成3个单元模块9个项目。每个项目采用真实的工作任务,按“资讯、查勘、定责、实施、检查、评价”六个环节实施一个完整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训项目教学。在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训教学过程中学生要以真实任务的承担者角色来完成学习和训练,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加强,增强学生从事保险行业的信心和就业竞争力。

实训中以模拟现场化的教学讲授为基础,使学生对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工作的做法和要求先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实务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在此过程中澄清和巩固一些要点和难点;同时结合大量实例要求学生进行具体操作或训练,初步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内容和方法;如果条件许可,可以组织学生到公司去参观学习。 在实训教学中贯彻行-知-行的教学理念,实施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训教学方法。加强实训教学过程的技能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形成一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归纳总结”等适合高职特点的实训教学过程。做到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实训学习任务与实际工作 任务一致,实训学习环境与实际工作环境一致,实训学习过程与实际工作过程

查勘定损初级试题

查勘定损初级试题 一、单选题 1.《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时的免赔率为( A )。 A. 30% B. 20% C. 15% D. 10% 2.以下( B )不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 A. 碰撞、倾覆、坠落 B. 火灾、爆炸、自燃 C.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D.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3.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时,依据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主要责任方( B)。 A. 承担责任比例为60% B. 承担责任比例为70% C. 承担责任比例为80% D. 可协商确定,60%、70%、80%均可以 4.下列不属于我国《道交法》规定的“道路”的是( C )。 A.公路B.公共停车场C.单位内部停车场D.广场 5.冷却系节温器的作用是随发动机水温高低而自动改变冷却液的( B ) ,保证发动机在适宜的温度下工作。 A.流量B.流量和循环路线C.循环路线 6.自动变速器按传动比的变化规律可分为( C )两种。 A.四挡和五挡B.有挡式和无挡式C.有级式和无级式 7.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具有( D )。 A.改变性B.可选择性C.随机性D.不可选择性 8.目前我国的许多保险条款均( B )列明保险欺诈是除外责任。 A.没有B.已经C.准备D.以上都不对 9.下列类别的汽车中,在投保车损险的基础上,可以附加投保自燃损失险的是(A)。 A.家庭自用汽车 B.营业用汽车 C.非营业用汽车 D.特种车 10.根据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自然灾害 引起的事故除外),免赔率从第(B)次开始每次增加5%。 A.二 B.三 C.四 D.五 11.实际价值时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按照条款规定:最高折旧金额 不得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A)。 A.80% B.90% C.70% D.60% 12. 保险合同是(B)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B.投保人与保险人 C.被保险人与保险人 D.受益人与保险人 13. 保险利益的载体是(A) A.保险标的 B.保险价值 C.保险金额 D.被保险人 14. (A)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了利益。 A.保险利益 B.保险价值 C.保险金额 D.保险责任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资格考试习题集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资格考试习题集 一、填空题 3、财产保险赔偿的三个限制条件是:以保险条款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 4、汽车通常由车身、底盘、发动机、电器部分四个部分组成。 5、汽车发动机一般是由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 启动系、润滑系、点火系、冷却系等7部分组成。 6、17位车辆识别代号(VIN)由三个部分组成:前3位是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中间6位是VDS:车辆说明部分;最后8位是VIS:车辆指示部分,第10位是车型年款代码,车架号标示在11—17 位。 7、汽车的动力性主要是指汽车的最高车速、汽车的加速能力和汽车的爬坡能力。 8、自动变速器主要由液力变扭器、行星齿轮、压力操纵系统、辅助机构等4个部分组成。 9、前轮定位的四个主要参数是前轮前束、前轮外倾、主销内倾和 主销后倾。 10、按照车身受力情况不同可将车身分为非承载式车身、 承载式车身和半承载式车身三种, 11、汽车水箱的修理作业中常使用铝焊接方法。 12、为保证承载式车身的维修质量,在承载式车身的事故修复作业中应使用的焊接方法。 13、车身是用焊接和铆接两种方法将构成车身众多的钣金件连接在一起的。 1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16、写出下列汽车品牌的中文译名:

①HONDA本田②TOYOTA 丰田③PASSAT帕萨特 ④LAND ROVER 陆虎⑤FERRARI 法拉利 1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11个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18、佳美2.4的车型代码ACV30,新款风度的车型代码A33。 19、空调系统中,蒸发器是用来吸热的,散热网是用来散热的。 20、《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日期是2004.05.0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出现未造成人员伤亡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在双方都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 2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 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1 年检验1次。 22、VIN码LSGDC82C01S116582代表的汽车生产国为中国。 2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24、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 2 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名词解释 1、发动机排量:所有气缸工作容积之和 2、承载式车身:是指车身没有大梁,靠整个车身承受全部重力 3、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4、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事先不确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而只订明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限额的保险合同。 5、近因原则:是指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或给付责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查勘定损工作,有效防范风险,提高理赔 人员工作技能和质量,确保车险理赔运转高效,保证车险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查勘 第二条查勘原则 现场查勘必须做到“全面、细致、迅速、及时”,认真、细 致进行现场查勘,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收集、记录事故现场的所有痕迹和物证,特别是对变动的现场要细致勘察,弄清痕迹的形成原因及物证与痕迹的关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条款的规定,判断保险责任。 第三条查勘定义 查勘是对事故现场或模拟现场进行仔细深入的调查,其目的 主要是及时采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以便分清事故的责任,查明引起事故的原因,特别是要把握住有无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除外责任项目的情况。 第四条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根据发生事故后现场的变化情况,交通事故现场可分为原始 现场与变动现场。 - 3 - 一、原始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车辆、人、畜和一切与事 故有关的物体仍保持事故发生后的最初状态。 二、变动现场: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使事故的原始状态发生 部分或大部分更改。更改事故原始状态的原因很多,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抢救受伤者。为了抢救事故受伤者而移动有关物体的位 置或变更死者原来的倒卧位置。 (二)保护不当。由于未及时封闭现场,有关痕迹被来往车辆 和行人碾踏,使痕迹不清或消失。 (三)自然破坏。由于雨、雪等自然因素,使事故痕迹不清或 消失。 (四)允许变动。有特殊任务的车辆,如消防、警备、救险等 车辆肇事后经允许驶离现场,或为了避免交通阻塞经允许移动车辆或有关物体。 (五)车辆驶离。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无意(未发觉)或有意(逃避责任)将车辆驶离现场。 第五条查勘要求 一、查勘定损人员赶赴现场后,必须见实物和当事人,对事 故的真实性进行深入实际调查并详细记录,做到现场情况明、原因清、责任准、损失实。现场查勘应书写查勘报告。 二、对于出险情况较特殊者,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详细询

汽车交通事故查勘定损环节研究

郑州科技学院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 题目汽车交通事故查勘定损环节研究 姓名 专业班级 学号 完成时间2012年06月06日

摘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飞速发展,而随着车市的升温机动车保险的市场迅速扩大,车险理赔则自然而然为人们所关注,如何规范机动车保险理赔查勘定损成为整个汽车保险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叙述了我国汽车保险发展过程,汽车保险理念及汽车保险查勘定损的内容,以及技巧,和一些案例分析。 关键词: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工作原则 一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1.1萌芽时期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1.2试办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喝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1.3发展时期 我国保险业务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百分之二十。 随着改革开发形式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txt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女人在约会前,一定先去美容院;男人约会前,一定先去银行。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 第一部分事故现场查勘一、查勘前的准备查勘人员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在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5分钟内,及时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地点,,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告知预计到达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说明原因。2、根据《机动车出险信息表》提供的资料,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出险情况;3、携带相机、电脑等设备和相关单证,赶赴查勘地点。4、携带的查勘单证主要有:《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查勘报告》及附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询问笔录》及附页等。二、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1、到达查勘地点后,应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向报案人进行自我介绍。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3、认真核对客户的保险单是否与《机动车出险信息表》内容相符。如果发现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交强险或商业险)未在此次案件中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保单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4、涉及两辆以上机动车辆的事故,要查明事故各方车辆的强制保险(可通过是否具有强制保险标识进行初步判断)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若我公司最先到达现场,查勘人员应提示其他车辆当事人将已有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事故的情况告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以便其他保险公司尽快确定是否委托我公司代为查勘定损。5、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提示客户阅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告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6、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三、事故勘查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2)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确认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若前述证件有不合格的应当用数码相机拍照,取得证据。(3)若发现标的车驾驶员有酒后或醉酒以及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嫌疑且当时未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应主动要求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做好询问及取证工作。(4)准确记录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5)如果发现本次事故的损失未在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上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四、查验出险车辆情况1、查验保险车辆信息(1)查验车型、车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以及行驶证和保险标志所载内容进行核对。(2)查验标的车辆保险期限是否有效; (3)标的车辆出险时的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4)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5)是否运载危险品;(6)是否有超载情况。2、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1)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承保公司。(2)记录第三方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3)核对交强险标志与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并拍照。五、查明出险经过1、核实出险时间(1)对出险时间接近保险起讫期出险的案件,应特别引起注意,认真查实。(2)了解车辆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委托运输单位的装卸货物时间、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等,以核实出险时间。(3)核对报案时间是否超过出险时间48小时以上。2、核实出险地点(1)查验出险地点与保险单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是否相符。(2)对擅自移动现场或谎报出险地点的,需进一步深入调查。(3)查验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碰撞散落物、碰撞痕迹是否吻合等,以此判断是否为事故第一现场。(4)盗抢险案应在车辆被盗地点周围进行调查询问,以确定出险时间内车辆是否被真实停放过。3、查明出险原因(1)根据车辆的损失状况和现场情况,对照报案人所陈述的出险经过,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确认事故原因和损失结果中

人保查勘拍照指引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规范(修订版)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是理赔中重要的取证方式,通过拍照可以确认出险标的,反映受损财产的损坏程度,同时可以间接反映保险事故经过的信息,在车险赔案的核损、核价、核赔、赔案后审查等管控环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对照片的要求是信息完整、图像清晰。在一个赔案中至少应包括以下照片: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需要审验证件和证明的照片、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带牌照的整车照片、受损部位照片、受损零部件的细节照片、以及其他证明保险事故的单证照片等。本文主要对涉及保险事故的车辆和证件拍照方式进行规范,并做为车险赔案中拍照质量的评判依据。 1、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 1.1 拍摄事故现场整体环境照片,清晰反映路况及现场周边环境;复勘现场应由当事人指明车辆的行驶方向并拍照(图1,图2)。 (图1)(图2) 1.2 拍摄出险地点标牌(路牌,车站牌,明显标志物)照片(图

3,图4)。 (图3)(图4) 1.3 拍摄车辆发生事故后在现场的停驶状态及车辆外观受损情况,照片反映车辆受损部位与碰撞物体接触点吻合,有条件的提供测量照片(图5,图6)。 (图5)(图6) 1.4 拍摄事故现场散落物照片(图7)或被撞物体附着物照片(图8)。

(图7)(图8) 1.5 路面有车辆制动痕迹应拍摄相应照片。 1.6 对现场照片不能直接反映车损原因,应绘制现场草图并拍照上传系统。 2、需要审验证件的照片 赔案中证件照片应清晰、齐全,包括以下证件照片: 2.1 当事驾驶员驾驶证照片(图9),如驾驶证因事故被吊扣,应有交管部门暂扣凭证照片。 2.2 被保险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照片(图10)。 2.3 如事故由交管部门处理,应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照片。 2.4 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身份证照片(图11)。 2.5 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客户银行卡照片(图12)。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流程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 流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机车险理赔工作查勘定损环节标准流程 查勘定损工作是理赔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为规范车险理赔查勘工作流程、明确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查勘定损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机动车辆险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流程图

查勘定损:是指通过察看保险事故发生的场所,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事故损失进行调查、记录、验证和核定金额的过程,包括现场查勘、复勘现场和定损核损。 现场查勘(也称为第一现场查勘):是指在保险事故有关各方(车、人、物)未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在原始现场实施的,对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场所及其状况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记录和收集证据的工作过程。 核定损失:是指根据损失情况,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财物、人伤进行检查核实,核定车辆或财物的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及施救金额;审核人员伤亡费用和赔偿项目,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费用的工作过程。 一、现场查勘工作的操作要点 (一) 1、查勘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2、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于二十分钟内做好查勘车辆清洁及正常维护工作。例如:对日查勘工作需求的车辆油料进行检查;对查勘车辆必备的车载装置等特殊工具进行准备,在遭遇特殊雨雪天气状况时予以及时更换。 3、有关理赔单证 包括:《现场查勘报告》、《机动车辆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审批表》、《网上支付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旧件回收单》、《询问笔录》、《防伪易碎标签》 4、防伪易碎标签(易碎贴)需填写车牌号、查勘人员工号、日期等。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车险查勘定损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车险理赔品质和客户服务水平,完善车险理赔管理体系,提高车险经营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查勘”是指通过查验、调查保险事故的第一现场或第二现场的保险标的、第三者(包含人和物)以及相关人员,核定事故原因、经过,取得第一手证据,并初步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项目的理赔工作流程;本办法所指的“查勘岗位”是指专职从事车险查勘实务工作的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定损”是指通过查勘,初步核定保险标的以及第三者的损失金额的理赔工作流程;本办法所指的“定损岗位“是指专职从事车险定损实务工作的岗位人员。 第四条各级机构可以根据本机构人员情况以及案件的不同类型,将查勘和定损职能合并,设立“车险查勘定损岗”,也可以分别设立“车险查勘岗”和“车险定损岗”。 第二章考核实施部门 第五条总公司车险部负责制定全辖车险查勘定损岗位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组织全辖范围的集中培训和考试,定期给分公司提供部分培训课件和考试试题,督导、检查各分公司查勘

定损岗位的考核实施情况。 第六条各分公司车险部负责制定分公司及下属机构查勘定损岗位的管理和考核细则,具体实施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考核对象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辖所有实际从事查勘定损实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各类人员及单位: 一、与本公司鉴定了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劳务派遣人员; 三、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公估公司; 五、合作定损点; 六、其他进行查勘定损的理赔辅助人。 第八条在实施考核时,对于第七条所列明的一至三类人员,将个人作为考核对象;对于第七条所列明的四至六类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合作方式,可以分别将公估公司、定损点或理赔辅助人作为一个考核对象,也可以将其中相对固定为我司服务的个人作为考核对象。 第四章考核基本原则 第九条上岗前培训原则 (一)所有新入司准备从事查勘定损岗位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参加上岗培训。培训由分公司车险部或者委托其他部门组织,培训课时不少于8个课时。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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