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用)

申请书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用)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为×的监护人资格。

事实和理由:

......(写明撤销监护人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

监护人申请书

监护人申请书 篇一:监护人申请书 监护人申请书 我叫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镇xx村xx组,因本人已离婚,申请孩子户口跟随本人,本人自愿做孩子的监护人,并负责解决她的学习、生活及住房问题。被监护人x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 监护人签章: 年月日 篇二:申请人何×被申请人何×申请确定监护人纠纷一案 申请人何×被申请人何×申请确定监护人纠纷一案 来源:【法艺花园】/thread-550306-1-1.html 鹿寨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鹿民特字第2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何× 申请人何×要求宣告被申请人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何×称:被申请人何×长期患精神分裂症,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被申请人何×的父母共生育子女五人,何×的父母及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已先后去世,被申请人何×无配偶、无子女,在被申请人何×的

近亲属中现只有申请人何×在世。申请人何×40多年来从经济上、生活上照顾被申请人何×,现自愿担任被申请人何×的监护人,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人民法院确认申请人何×为被申请人何×的监护人。 经审查:申请人何×与被申请人何×为同胞姐弟关系。申请人何×于20XX年3月22日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泉山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被申请人何×进行有无精神疾病及目前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该鉴定机构于20XX年4月2日出具龙泉医司鉴(20XX)精鉴字第×号法医精神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1、医学诊断被鉴定人何×患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 2、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为被鉴定人何×目前无民事行为能力。由于该鉴定机构具有鉴定资质,本院对该鉴定意见书予以采信。故申请人何×申请本院宣告被申请人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申请人何×申请本院确认其担任被申请人何×的监护人,并向法院提交由广西柳州市×区×镇×村×村民小组组长罗×出具、广西柳州市×区×镇×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的证明一份,该证明载明广西柳州市×区×镇×村民委员会指定申请人何×为被申请人何×的监护人。本院认为,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广西柳州市×区×镇×村民委员会作为被申请人何×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指定被申请人何×的同胞姐姐何×为被申请人何×的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中

2020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09

1.《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 )。 C 单选题 A 黑臭水 B 剧毒水 C 剧毒废液 D 黑臭废液 题目详解 【答案】C 难度系数: 【解析】《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 )。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B 单选题 A 童叟无欺 B 诚实信用 C 共赢 D 互惠互利 题目详解 【答案】B 难度系数: 【解析】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

3.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将( )写进宪法,充实完善了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C 单选题 A 对外开放 B 改革开放 C 改革 D 革命 题目详解 【答案】C 难度系数: 【解析】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将( )写进宪法,充实完善了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 )。 C 单选题 A 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B 不受司法审查的政治机关 C 国家的监察机关 D 国家的纪律检查机关 题目详解 【答案】C 难度系数: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 )。 5.对于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者禁止开发地区的贫困户,政府鼓励和引导实施( )。 C

单选题 A 整村(屯)搬迁 B 就地安置 C 易地扶贫搬迁 D 外出务工 题目详解 【答案】C 难度系数: 【解析】对于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者禁止开发地区的贫困户,政府鼓励和引导实施( )。 6.( )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 B 单选题 A 科技部门 B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C 商务部门 D 发展改革部门 题目详解 【答案】B 难度系数: 【解析】( )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

监护人承诺书

监护人承诺书 本次出售位于的房屋,为了改善和提高被监护人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存在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利。 被监护人: 监护人: 年月日篇二:家长(监护人)承诺书 乘车学生家长(监护人)承诺书 1.上学时,我们家长(监护人)将根据学校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孩子到接送点候车,待孩子上车并与随车老师或驾驶员交接后离开。 2.放学时,我们家长(监护人)将按照车辆到达站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造成车辆迟到的,会耐心等候,必要时,会与随车老师或驾驶员联系,了解情况。 3. 如遇特殊(恶劣)天气,接送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我们家长(监护人)将按学校通知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如自行接送、延迟上课时间或停课等)。 4.孩子在上学上车前和放学下车后的安全由我们家长(监护人)负责。如因我们家长(监护人)没有接送孩子,让孩子自行前往(或离开)上、下车站点而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学校无关。 5. 如因我们家长(监护人)的原因,不能按时送孩子到达候车点而造成孩子未赶上接送车辆,我们会及时与班主任或随车老师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并由我们家长(监护人)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交给班主任,同时告知随车老师。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我们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备查。 学生姓名:班级:乘坐线路: 承诺人(签字): 2014年9月3日篇三:监护人安全监护承诺书 家长(监护人)安全承诺书小学: 我是你校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教育和管理孩子,确保孩子安全是家长(监护人)应尽的义务,作为家长(监护人),我郑重承诺将教育并监督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一、不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水域边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乘坐报废车、超载车和“三无”车辆,不骑车上路,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上、下车不拥挤。 三、不玩火,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独自野外用火;到公共场所自觉辨别安全标识,熟知消防通道;了解居家用电常识,正确使用液化气等厨房燃气设备。 四、不结交不良团伙,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及手机、mp3等贵重物品进入校园。 五、了解阴、雨、雾、台风等天气预报,做到早预防、早防范、早排除。 六、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携带大额零花钱,不吃零食,不购买小摊小贩的“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 七、熟知父母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居家或外出不与陌生人交流,不将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外出活动前告知家长:同伴、内容和返回时间。 八、掌握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不早到,不迟退,及时接送。 九、遵守学校请假制度,有事或生病不能到校时,书面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身体有特殊体质的,及时书面告知班主任。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监护人申请书

监护人申请书 监护人申请书 篇一: 监护人申请书监护人申请书我叫xxxx ,性别: x,身份证号: xxxxxxxx ,家庭住址: xx 省xx 市xx 镇xx 村xx 组,因本人已离婚,申请孩子户口跟随本人,本人自 愿做孩子的监护人,并负责解决她的学习、生活及住房问题。被监护人XXXX,出生年月xxxx 年xx 月xx 日。监护人签章: 年月日 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条文定稿)北新桥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工作程序(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障监护人、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指定监护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为被监护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 (二)出现精神疾患,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有监 (三)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 定监护人: 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

的;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第三条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之间就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经有监护资格的近亲 属共同申请,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被监护人近亲属之间的一致意见指 定监护人。第四条被监护人无近亲属,但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第五条被监护人无近亲属,也无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任的,经申请人申请,居民委员会可以指定其为监护人。责任的,居民委员会可以指定自身为监护人。第六条监护人指定工作遵循依法、自愿、公开、便民,有利于保障被监护人生产、生活等原则。第二章担任监护人条件和监护职责第九条担任监护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第七条北新桥司法所负责本辖区内监护人指定工作的业务指导,监护人指第八条被指定为监护人的公民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定工作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合法权益。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患; (三)与被监护人是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如无上述近亲属,监护人的朋友或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公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 成年人的监护人。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 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成年的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第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申请确定监护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确定监护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 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的,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对指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人民法院确定监护人应按照《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监护人。

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建议

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建议 摘要:在我国,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屡被曝光,虽然我国在未成年 人保护事业上已经有了一些成就,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性质复杂, 再加上我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这一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的良策。因此,在探讨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 提出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可行性建议,以期有效解决上 述问题。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可行性特殊权利部门联动 近年来,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被曝光,令人痛心的是,很大部分的 侵权人就是最应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已经 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公益诉讼相结合,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授权检察机关在部分省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备受瞩目的新型救济方式,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值 得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一、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侵权的必要性 我国未成年人数量位居世界首位。未成年人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尚未发育成熟,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是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和未来,理应受到监护人甚 至是国家的关注和保护。但近年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侵权行为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缺位等原因导致这一问 题日益严峻,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侵权的必要性与日俱增。 (一)我国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普遍 中国从古至今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的暴力思想一 直在中国家庭中代代相传,甚至被认为是优质教育的宗旨。近年来,虎爸虎妈层 出不穷,以严厉的方式对待孩子,将孩子认定为私有物品从而随意打骂等现象愈 发普遍。不仅如此,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家长因为工作压力大等原因,并不尽到 监护人的职责,甚至将打骂孩子作为发泄人生的失意的方式。除了一般的体罚,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非常普遍, 据北京市青少年法援调研数据统计,697例案件中84.79%的案件是父母施暴,其 中亲生父母施暴占74.75%。[1] 未成年人的判断和自卫能力差,如果维权则只能通过监护人进行,但当监护 人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时,就需要权威机构及时、有力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二)我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缺失 从立法上来讲,我国大陆地区,尚未在立法上建立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划定的受案范围未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其中。”[2]青少年主体的特殊性决 定了一般的民事诉讼不能对其起到保护作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缺失,的确 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但是在中国澳门地区,则从立法上直接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 的职能。许多国家设立专门的机构执行监护监督工作,以法律手段确认和实现对 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保护职责,“使得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兼具公法和私法的双重色彩”[3]。 二、检察公益诉讼介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侵权的可行性 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普遍,加上我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缺失,

法律上如何协议确认监护人

法律上如何协议确认监护人 题要 依照民法通则确定监护人时,应依据监护人的监护顺序、监护能力、对被监护人有利等因素认定。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监护人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当今社会很多问题会涉及到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不仅要保证他的安全,同样也有着代替他行使一些权力与义务。法律上对于监护人有着一些要求,那么我们需要如何协议确认监护人呢。 ▲如何协议确认监护人?依照《民法通则》确定监护人时,应依据监护人的监护顺序、监护能力、对被监护人有利等因素认定。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 1、配偶、父母、子女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监护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之间应有书面的约定。

监护人分为三种: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 《民法总则》中监护人制度的体系设计 虽然在《民法通则》第二十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有规定“撤销监护权人资格”的条款,但却规定得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实务中,“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字眼都比较笼统模糊,甚至到法院起诉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起诉主体的困难,法院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处理这类案件也极其谨慎。 但现实中的一个个案件又急需解决,于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民法总则》在修订过程中将该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予以概括吸收,提炼上升为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我国监护人制度的体系设计,将监护人资格的进入、退出、有条件地再次进入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在民法总则部分,再配以具体实施细则的文件(如前述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将制度落地生根,使监护权部分内容更加丰富完整,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也让撤销监护权资格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更加容易落到实处。 在《民法总则》有了撤销监护权这一指导性原则的情况

植物人该如何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植物人该如何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一、植物人该如何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1、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应当到现场了解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调取被申请人的病历,查阅治疗状况材料,确认其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状态,确已不能凭自己主观意志作出任何行为,不能对任何人和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应当委托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被申请人确实无行为能力。 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协商(或依法指定)指定监护人。 2、第二步、指定监护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确定程序 1.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协商确定监护人。 2.不能协商确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 3.如对指定不服,应当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4.如对指定不服,在30日后起诉的,法院也可受理,按照变更监护关系处理,即由法院审查被指定的监护人是否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否需要变更。 (二)指定行为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就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选定发生争议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法院裁决。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更进一步规定(《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未经指定而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定行为是起诉前的前置程序。 因此,对于法院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首先由相关人员协商;其次,协商不成,相关单位制定;最后,对指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最新反家庭暴力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反家庭暴力法试题及答案 互敬、互信、互爱、互谅是两性平权的基础肯定自我,接纳别人。以下是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最新反家庭暴力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A、2015 年12月20日 B、2015年12月27日 C、2015年12月3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施行。()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2月1日 C、2016年3月1日 3、国家出台《反家庭暴力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A、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B、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C、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4、家庭暴力指以殴打、捆绑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A、夫妻之间 B、家庭成员之间 C、父母与子女之间 5、反家庭暴力是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A、家庭成员自己 B、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C、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 6、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A、应当 B、不应当 C、不需要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A、县级以上妇联 B、县级以上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机构 C、县级以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 8、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A、应当 B、需要 C、可以 9、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 A、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B、可以以个人私事为由置之不理 C、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1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 A、孩子不打不成才,可以打骂、体罚 B、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C、可以实施家庭暴力 11、家暴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及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多选题) A、村委会 B、居委会 C、加害人或受害人单位 12、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A不 应当 B可以 C应当 13、(),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A家庭暴力情节较重 B家庭暴力情节较轻 C家庭暴力偶然发生 14、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履行家庭义务。 A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 B互相关爱,和睦相处 C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监护人要求及职责

监护人要求及职责 一、定义 监护人泛指对被监护对象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安全监护人必须能够及时发现作业现场环境发生的变化,当出现危险时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及时制止、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或不当行为。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组织救助。安全监护人是现场直接作业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要求 1、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所在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设备使用、物料走向、物料特点和施工作业时生产装置的环境状况。 2、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防触电的一般知识,应掌握现场救护的一般知识,必须熟练掌握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和各式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报告火警、紧急救护的方法。 4、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撑握本系统的安全联络线、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能及时向作业人员报警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5、安全监护人因故离开作业现场应及时向作业人员通报,并指定其他具有监护人资格的员工接替,如找不到接替人,在监护人离开现场期间,应停止作业。 三、职责 1.确认监护作业的票证办理齐全; 2.检查确认作业地点、内容、人员与作业票证填写内容相符; 3.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工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 4.监督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 5.检查确认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等相关证件; 6.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用品; 7.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单位的违章作业,对于不听劝阻的作业单位有权停止作业; 8.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和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及时进行相关报警、人员疏散、救援,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操作卡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例

一、林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 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某某(女)多次使用菜刀割伤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化名)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小龙的双腿,并经常让小龙挨饿。自2013年8月始,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但林某某拒不悔改。2014年1月,共青团莆田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对林某某进行劝解教育,林某某书面保证不再殴打小龙,但其后林某某依然我行我素。同年5月29日凌晨,林某某再次用菜刀割伤小龙的后背、双臂。为此,仙游县公安局对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6月13日,申请人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民委员会以被申请人林某某长期对小龙的虐待行为已严重影响小龙的身心健康为由,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林某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梧店村民委员会作为小龙的监护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法院征求小龙的意见,其表示不愿意随林某某共同生活。 【裁判结果】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

理和教育,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被申请人林某某作为小龙的监护人,未采取正确的方法对小龙进行教育引导,而是采取打骂等手段对小龙长期虐待,经有关单位教育后仍拒不悔改,再次用菜刀割伤小龙,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小龙的身心健康,故其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依照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撤销被申请人林某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民委员会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典型意义】 撤销父母监护权是国家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若不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对子女实施虐待、伤害或者其他侵害行为,再让其担任监护人将严重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结合本案情况,仙游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没有其他近亲属和朋友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成长的原则,指定当地村民委员会担任小龙的监护人。本案宣判后,该院还主动与市、县两级团委、妇联沟通,研究解决小龙的救助、安置等问题。考虑到由村民委员会直接履行监护职责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后在团委、民政部门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之下,最终将小龙妥善安置在SOS儿童村,切实维护小龙合法权益。本案为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 族:,年月日出生,住 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 元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 族:,年月日出生,住 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 元室。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依法判决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资格,变更申请人为的监护人。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母女关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从1992年申请人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后,双方感情急转直下,隔阂越积越深。2007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多年来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但被申请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将与被监护人共同所有的近20万元积蓄全部赠与申请人的哥哥* 。考虑到父亲还需要大量的费用治疗,申请人也多次在看望父亲的时候与被申请人协商,要求被申请人追回上述款项,遭被告拒绝。年月日,被申请人更是将其与被监护人因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90余万元全部交由占有、使用。 现已花掉30余万元为其购买了住房。 多年来,申请人一直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申请人家庭经济能力较好,生活水平较高。申请人的丈夫现赋闲在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亲。申请人愿意担任的监护人。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0条的规定,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应具备监护能力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914311432.html, 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应具备监护能力 监护人既为保护被监护人而设,自然须具备相当能力,故监护人的资格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被监护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的问题。各国法律均对此做出了规定,对于不能胜任监护工作者,法律规定不许其担任监护人,这就是所谓“监护人缺格”(消极资格)的规定。“监护人缺格”的情形,归纳起来主要在有下六种: (1)未成年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职的法定代理人或保护人,如正在受刑罚处罚(不包括缓刑、管制的)的人,有危害被监护人利益行为的人等;

(4)破产人; (5)对被监护人提起诉讼或曾经提起过诉讼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即可能对被监护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损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资格并未如外国立法例列举监护人缺 格的原因,仅于第16条第2款原则规定监护人须有监护能力。对如何认定有无“监护能力”,司法解释认为,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

妇女维权题库

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D) A.各级妇联组织 B.各级人大 C.各级政府 D.全社会的共同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是 谁?(C)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D.社会团体 3.在生活当中遇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可以向哪些组织寻求帮助?(D) A.村(居)委会辖区妇联组织 B.人民调解组织公安派出所 C.人民法庭 D.以上各项 4.你认为如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D) A.采取法律手段 B.善于经营婚姻,洁身自好,树立良好家庭家教家风

C.掌握妇女维权法律知识 D.以上各项 5.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具备的条件有(D)? A.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 B.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C.申请人被限制自由 D.以上各项 6.曹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将魏某拐卖到某地,以5万元价格卖给 赵某。曹某的行为构成(C) A.拐骗妇女罪 B.拐卖妇女儿童罪 C.拐卖妇女罪 D.诈骗罪 7.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哪个部门或组织投诉?(A) A.妇女组织 B.卫生行政部门 C.计划生育组织 8.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是公、婆什么继承人?

(B) A.在遗嘱中可指定的 B.第一顺序法定 C.第二顺序法定 9.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多长时间内,男 方不得提出离婚?(B)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10.夫妻对共同财产处理未取得一致意见,一方不同意,另一方( B )。 A.可以强行处理 B.不得擅自处理可以隐瞒对方, C.自行处理 D.转移财产 11.我国《刑法》中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 D )。 A.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C.无期徒刑

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需要指定监护人去照顾当事人的饮食起居的话不需要通过法院的,因为当地的村委会就有指定的这种资格。如果关于指定监护人要明确被告方的话,通常都是在指定监护人的人选上产生了纠纷,下面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一、申请指定监护人被告的依据是什么? 不服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的起诉时,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以被指定的监护人为原告,以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总则》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 ▲二、不能成为监护人的情形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 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的范围各国立法有差异,有些国家之规定了禁治产人,如法国、德国;有些国家既规定了禁治产人又规定了准禁治产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国《民法通则》未规定禁治产人和准禁治产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法国民法规定,被判处刑罚的人排除其任监护职务,已任职责当然解除。日本民法规定,行踪不明不得担任监护人。 (3)破产人 日本民法规定,破产人丧失监护资格,但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规定,破产不为丧失监护资格的事由,但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 (4)外国人 日本民法和法国民法规定,外国人不得为监护人。但法国民法又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有监护资格。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民法通则》对此未规定。但依《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应解释为外国人不妨碍其为监护人。 (5)法人

最高法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

9.最高法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最新裁判规则|附相关案例 导读 5月31日,最高法最新公布了12起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法信小编根据这12起案例提炼了梗概和要旨,并附上相关案例,供读者快速掌握该类案件裁判规则。 典型案例 1.监护人长期虐待被监护人,经有关单位教育后拒不悔改的,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 ——林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案例要旨: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采取正确的方法教育引导,而是采用打骂等手段长期虐待未成年人,经有关单位教育后仍拒不悔改,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2.当父母拒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民政局有权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权,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邵某某、王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案例要旨:当父母拒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民政局作为社会保障机构,有权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并在未成年人其他近亲属无力监护、不愿监护和不宜监护,临时照料人监护能力又有限的情形下,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父母长期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义务,由祖父母长期抚养监护的,祖父母可以申请撤销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的监护资格并变更监护人 ——岳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案例要旨: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长期不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而是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实际进行抚养、照顾的,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祖父母可以申请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资格,并将监护人变更为未成年人的祖父母。

监护人考试试卷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专项考试试卷 姓名:分数:时间:一、填空题(20分) 1.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m, 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2.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办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审批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后方可 作业。 3.不得在动火点()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 ),作业期间( )不应离开 5.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6.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作业中断时间超过(),应重新分析。一 级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分析一次,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7.、 8.《受限安全作业证》一式()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持有,作业 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受限空间作业点所在的车间。 9.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上锁并加挂()。 10.一级动火作业证办理流程是:先办理《》审批后再办 《》。 11.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流程是:办理《》审批后,办理《》 审批后再办理《》。 二、选择题(50分) 1.作业前()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A、30分钟 B、1小时 C、 小时 2.进入受限空间温度不超过()A.25℃ B.30℃ C.55℃ 3.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A、1米米 C. 3 米 4.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h。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 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5.进入受限空间氧浓度保持在()之间。 A、17%-19% %—% %-25% 6.. 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米内不应排入可燃气体;距动火点()米内不应堆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涂等作业。 A、10米 B、15米C、30米 8.发生火灾逃生时,经过充满浓烟的路线应该()。A、加速奔跑撤离 B、采用口罩、毛巾等捂鼻或匍匐撤 离 C、屏住呼吸冲过烟雾区 9.《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 作业延期手续。A、8小时 B、24小时 C、72小时 10.在受限空间内施救,在可燃、有毒气体不明的情况下,应首先选个体呼吸防护器材为()。A、防尘口罩 B、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 C、过滤式防毒面具 11.被电击的人能否获救,关键在于()。A、触电的方式 B、触电电压的高低 C、能否尽快脱离电源和施 行紧急救护 12.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并设专人监护。A、正压 B、负压 C、常压 13.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管理。A、特殊动火作业 B、一级动火作业 C、二级动火作业 14.动火过程中,监护人确需离开现场时,监护人可做以下处理()。A、继续动火作业 B、指派作业人员进 行监护 C、交待安全须知后离开 D、收回作业证,暂停动火 15.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属于安全教育范围的内容是()。A、风险分析的主要方法 B、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C、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知识D、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

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 篇一:监护人申请书 监护人申请书 我叫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镇xx村xx 组,因本人已离婚,申请孩子户口跟随本人,本人自愿做孩子的监护人,并负责解决她的学习、生活及住房问题。被监护人x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 监护人签章: 年月日 篇二:多克多比家长监护申请书 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 武汉聚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码: ,申请监护的服务邮箱: 要求贵公司处理由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沉迷贵 公司所运营的 (填写游戏名称) 网络运营游戏问题, 1 并按本人意愿对被监护人使用的游戏帐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封停、冻结在内的限制。 本人承诺:本人将及时主动地按贵公司之需要向贵公司提供与被申请控制帐号(“被申请帐号” )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若第三方对本人申请控制的帐号提出权属异议,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公司向该第三方或相关行政、司法部门提供本人提供给贵公司的材料。 本人了解并承诺:贵公司对被申请帐号的调查和控制措施均是应本人申请所

为,本人自愿承担贵公司因对被申请帐号采取措施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用、民事赔偿等)。 特此申请。 1 / 8申请人: (手写签名)年月日 保证书 武汉聚网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帐号” )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如有用户向贵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贵公司可按照本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向我发送书面通知,且本人保证在贵公司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贵公司要求对异议人提起诉讼以确认被申请账号的归属和使用权利。如本人在上述期限内不对异议人提起诉讼,本人同意贵公司终止处理本人申请,并由贵公司自主决定是否解 2 除对被申请帐号的控制措施,本人没有任何异议。 保证人: (手写签名)年月日特此保证 2 / 8 授权书 武汉聚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码: ,在此声明:如贵公司按照我的申请要求对被监护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所使用的游戏帐号(“被申请帐号”)采取控制措施或其他调查措施后,一旦有第三人对贵公司的行为提出异议,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公司将本人的真实身份资料和联系方式提供给该第三人,以方便该第三人对本人提起诉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 / 8 特此授权。授权人: (手写签名)年月日 4 / 8

民法典编撰中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规制研究

民法典编撰中成年人 意定监护制度规制研究 王荣珍唐趣* 【内容提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确立了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扩展到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在意定监护人的资格、权利、终止以及监督等方面尚需补充完善。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域外法,提出利用民法典编撰契机,在民法总则中明确意定监护中被监护人与监护人资格范围,意定监护合同的形式和生效,肯认意定监护人的权利,明晰意定监护人资格终止事由与程序,完善意定监护监督制度。 【关键词】意定监护民法典编撰监护监督制度 20世纪后半叶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国际人权理念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在“尊重自我决定权”和“维持生活正常化”等一系列国际人权新理念的影响下,纷纷确立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例如,英国法中的持续性代理权授予制度和日本法中的任意监护制度等。在我国,提前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的成年人监护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民法通则》中的既有制度难以满足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的监护需求。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 *王荣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唐趣———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2016级民商

年人权益保障法》)回应社会关切,首次确立了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1对现行成年人监护制度作出了重大突破。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确立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2综观这些规定,还过于原则,在意定监护人的资格、职责、终止以及监督等方面尚需补充完善。制定完善的成年监护制度的最佳时机,应该是在制定“民法总则”之时。3鉴于此,本文在民法典编撰视野下就成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加以研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有助于民法典中成年监护制度之合理规制。 一、我国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现状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对监护制度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民法通则》中并没有关于成年人意定监护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了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与《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相衔接,扩大了被监护对象的范围,将老年人群体涵盖其中,改变了传统监护立法中只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作为被监护对象的局面,填补了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监护的立法空白,顺应了老年人监护需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新规定是吸收国外先进立法理念的表现,能够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正常化生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则进一步确立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预先选定监护人,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了成年监护的基本原则,要求成年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必须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人意愿。《民法总则草案三 1参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2参见《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担监护责任。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独立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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