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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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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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036-95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规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委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全

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哈密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形成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协会审核。

(四)协会接到建设单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后5个工作日内,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查结果意见。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向负责备案的安监局作出书面说明。

(五)建设单位应将《哈密地区非煤矿矿山建设

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通过审核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按照分级监管权限,分别报送到地区、县(市)安监局备案。

(六)安全评价报告经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请其他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重新编写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按以上工作程序重新进行审查。

(七)负责备案的安监部门应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妥备案手续。

(八)安全现状评价遵照以上工作程序执行。

四、设计审查

(一)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向地区安监局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2);

2.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执行);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含坑探工程);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审查的主要内容:

1.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

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3.对重大危险源和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措施的设计是否完善;

4.选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5.对预评价报告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6.安全设施投资的概算情况;

7.初步设计的安全专篇(含坑探工程);

8.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设计审查不合格:

1.安全预评价报告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承担的;

2.安全设施设计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的;

3.主要灾害防治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4.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

业技术规范的;

5.所确定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6.不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四)协会组织专家为地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地区安监局自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会审方式完成审查工作,专家审查组形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专家组组长签字,附专家名单)。地区安监局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连同专家审查意见复印件、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与设计单位共同修改完成安全专篇后,报送地区安监局审核。

(七)地区安监局接到建设单位修改后的安全专篇,5个工作日内对安全专篇备案稿进行审核,并报局办公会审查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批复建设单位。

(八)安全专篇经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建设单

位应请其他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编写安全专篇,并按以上工作程序重新进行审查。

(九)坑探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照以上工作程序执行(其计划纳入后期采矿工程设计利用的项目,应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施工)。

五、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委托协会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审查安全竣工验收报告的公函和《哈密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验收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示范文本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 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 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 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 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 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 煤字〔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doc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表 1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诊断式安全查检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所在市、县(市、区): 一、安全管理检查 序检查项 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检查人备注号目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 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查看相关证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照 1 证照齐在有效期内,名称是否一 全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查各证书有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 无及其有效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性 的资格证书。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查设置安全 产管理人员,人员配置是机构和管理 2 管理机 否符合省政府第 260 号令人员文件 规定。 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 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查人员资格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证书等 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是否至少配备中级以上 技术人 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查资格证书、 3 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任命文件或 员配备 验的采矿、地测、机电专聘书 业技术人员各 1 名。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 4 规章制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查制度建立度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及落实情况生产责任制。

制定危险源监控和安全 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查制度建立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及落实情况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 奖惩制度、安全费用提取 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等。 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 查企业培训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档案,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 随机抽查询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问矿工 岗作业 5 安全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查企业培训训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记录及的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档案 矿山采用新工艺、新技 查企业培训术、新材料、新设备,对 计划、记录及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档案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安全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查特种作业 5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人员现场持 训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证上岗情况 方可上岗。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企 查提取及使安全投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6 用计划、落实 入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情况 [2012]16 号)及鲁财企 [2012]8 号文件要求。 查阅《矿山初步设计》及开采设 7《安全设施设计》等有关计 资料。 安全评查阅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8 价等有关资料。查开拓、开采是否在设计范围及符合性 查对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东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规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 验收工作程序规定 为规范我省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监管原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原则。 (一)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地下矿山、尾矿库、灰渣库、地质勘探、采掘施 工建设项目; 2.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矿泉水、地热温泉、卤水、小型粘土除外);

3.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二)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分别由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矿泉水、地热温泉、卤水、小型粘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三、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省安科所)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直接向省安科所提交申请审查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 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省安科所在接到建设单位的材料之日起15个 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出具审查报告,连同专家审查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审查报告,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形成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省安科所审核。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1 页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 第 2 页共 11 页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委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哈密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形成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协会审核。 (四)协会接到建设单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后5个工作日内,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查结果意见。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向负责备案的安监局作出书面说明。 (五)建设单位应将《哈密地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通过审核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按照分级监管权限,分别报送到地区、县(市)安监局备案。 (六)安全评价报告经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请其他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重新编写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按以上工作程序重新进行审查。 (七)负责备案的安监部门应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妥备案手续。 (八)安全现状评价遵照以上工作程序执行。 第 3 页共 11 页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记录表格汇总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文件之四 沐川县xx溪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记 录 表 格 支 撑 材 料 沐川县xx溪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评表........................................................................................... - 1 -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检查表............................................................................... - 2 -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 3 - 4、员工认可与奖惩登记表................................................................................................... - 4 - 5、危险源检查表................................................................................................................... - 6 - 6、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安全、设备)................................................... - 7 - 7、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职业危害)....................................................... - 8 - 8、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一览表............................................................................... - 9 - 9、矿山现场安全检查表...................................................................................................... - 11 - 10、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 13 - 1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 14 - 12、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 16 - 13、设备台账....................................................................................................................... - 18 - 14、需持证上岗人员清单................................................................................................... - 21 - 15、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 22 - 16、年度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汇总表................................................................................... - 23 - 17、工伤事故登记表........................................................................................................... - 24 - 18、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 25 - 19、事故、事件记录表....................................................................................................... - 26 - 20、2013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 28 - 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考核记录................................................................................... - 29 - 22、设备设施定期维护记录............................................................................................... - 30 - 23、承包商、供应商技术服务/安全生产表现评估记录表.............................................. - 31 - 24、重大隐患治理台帐....................................................................................................... - 32 - 25、2013年警示标志、报警设施、急救药箱、呼吸器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 33 -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84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正式样本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规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 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 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 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

〔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1. 设计依据 1.1 建设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文件 列出采矿许可证。 1.2 设计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列出设计依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分层次列出,并标注其文号及施行日期,每个层次内按发布时间顺序列出;依据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 1.3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列出设计采用的技术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层次列出,标注标准代号;每个层次内按照标准发布时间顺序排列;采用的标准应为现行有效。 1.4 其他设计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地质报告(包括专项工程和水文地质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相关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成果及安全论证报告等,并标注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2. 工程概述

2.1 矿山概况 ⑴简要说明建设单位简介、隶属关系、历史沿革等。 ⑵简述矿区自然概况(包括矿区的气候特征、地形条件、区域经济地理概况、地震资料、历史最高洪水位等),矿山交通位置(给出交通位置图),周边环境,采矿权位置坐标、面积、开采标高、开采矿种等。 2.2 矿床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 2.2.1 矿区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 ⑴说明矿床在区域地质单元中的构造位置,矿区主要地层、构造、岩浆岩体、影响开采技术条件的风化、蚀变特征,矿床成因类型。 ⑵简述矿体形态、规模、埋藏条件、矿石性质、矿体围岩。 ⑶简要说明本项目的水文地质,包括气候、地形、地表水的汇水面积、水位、流量,含水层、隔水层、导水构造的性质、分布、埋藏条件及与矿体的空间关系,含水层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积水的旧井巷、老采区、地表水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作及其成果或结论。 ⑷简要说明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包括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岩体质量评价指标,主要不良地质体描述,主要物理力学参数。 ⑸简要说明本项目的环境地质,包括地震区划,地质灾害特征(种类、规模及分布),其他情况(自燃、地热、高地应力、放射性等)。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7609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规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规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则化现场检查表

(一)地下矿山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的必备条件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材料二份。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材料二份。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二份。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材料二份。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材料二份。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部门对职业卫生进行定期检测或评价材料二份。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材料二份。 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材料二份。 1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米;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材料二份。 12、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材料二份。 13、必须建立排水系统材料二份。 14、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材料二份。 15、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材料二份。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 查验收规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208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规 则 Rules for design review and acceptance of non-coal mine safety facilit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委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设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X市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促进X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范围 X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停产、在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安全监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和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 四、检查重点 (一)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一是重点整治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行为,对未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按照规定报经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

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对整改无望的,要依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督促指导非煤矿山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专项行动,对习惯性违章、盲从性违章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导致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严厉追究责任。 (二)重点检查七类事故隐患。一是针对防范中毒窒息事故,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对未按照要求配备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二是针对防范火灾事故,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发生事故后严禁盲目施救,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上限处罚。三是针对防范透水事故,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水害防治制度;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四是针对防范坠罐跑车事故,加强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五是针对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六是针对高处坠落事故,严格安全规范,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完善防止坠落措施,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必须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必须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严防提升设备带病运转,严禁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等级评审 一、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1.2、企业自评报告、自评分记录; 1.3、主要及辅助生产系统、重要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及安全可靠性分析材料; 1.4、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汇报(开展标准化创建前后对比,多媒体); 1.5、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和支撑文件汇编; 1.6、咨询机构的咨询工作报告(多媒体;未聘请咨询机构咨询服务的可不出具)。1.7、有效证照: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的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1.9、法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内安全检验检测报告; 1.10、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内伤亡事故情况证明材料;1.11、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方案、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安全管理学习材料等) 1.1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材料(或建设及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期限承诺书) 1.13、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达标考评应提供的图纸(按安全许可要求准备,能反映6个月实况的现状图)(一)地下矿山 1.1 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 1.2 矿山总平面图; 1.3 井上与井下对照图; 1.4 中段采掘工程平面图 1.5通风系统图; 1.6 提升运输系统图; 1.7防、排水系统图; 1.8井上、井下供配电系统图 1.9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0 风、水管网系统图; 1.11 避灾线路图; 1.12 井下通信系统图; 1.13 充填系统图; 1.14 采矿方法单体设计图。 (二)露天矿山 2.1地质地形图; 2.2总平面布置图; 2.3采剥工程最新的平面图、剖面图; 2.4露天矿边坡剖面图; 2.5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2.6提升运输系统图;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xx〕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xx〕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第 2 页共 2 页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委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哈密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形成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协会审核。 (四)协会接到建设单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后5个工作日内,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查结果意见。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向负责备案的安监局作出书面说明。 (五)建设单位应将《哈密地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 第 2 页共 2 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 化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等级评审 一、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1.2、企业自评报告、自评分记录; 1.3、主要及辅助生产系统、重要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及安全可靠性分析材料; 1.4、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汇报(开展标准化创建前后对比,多媒体); 1.5、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和支撑文件汇编; 1.6、咨询机构的咨询工作报告(多媒体;未聘请咨询机构咨询服务的可不出具)。 1.7、有效证照: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的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1.9、法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内安全检验检测报告;1.10、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内伤亡事故情况证明材料;

1.11、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方案、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安全管理学习材料等) 1.1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材料(或建设及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期限承诺书) 1.13、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达标考评应提供的图纸(按安全许可要求准备,能反映6个月实况的现状图) (一)地下矿山 1.1 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 1.2 矿山总平面图; 1.3 井上与井下对照图; 1.4 中段采掘工程平面图 1.5通风系统图; 1.6 提升运输系统图; 1.7防、排水系统图; 1.8井上、井下供配电系统图 1.9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0 风、水管网系统图; 1.11 避灾线路图; 1.12 井下通信系统图; 1.13 充填系统图; 1.14 采矿方法单体设计图。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9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 则通用范本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

某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doc 7页)

某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doc 7页)

) 崇仁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根据《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安监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标准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初步规范的工作目标,坚持先起步、后提高、再规范的工作思路,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级推进”的原则,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入手,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推动安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抗灾能力和本质安全程度,从根本上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根据抚州市安监局《关于明确全市2010年非煤矿山标准化创建目标的通知》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使全县40%的非煤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15日前) 按照省安监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局将召集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传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企业创建准备阶段(2010年4月15日到10月30日前) 指导督促实施标准化的企业认真对照《规范》、《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和《小型露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实用版

YF-ED-J494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 收规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 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 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 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 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doc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09〕242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委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哈密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形成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协会审核。(四)协会接到建设单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后5个工作日内,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查结果意见。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向负责备案的安监局作出书面说明。(五)建设单位应将《哈密地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通过审核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按照分级监管权限,分别报送到地区、县(市)安监局备案。 (六)安全评价报告经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请其他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重新编写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按以上工作程序重新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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