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物流统计报表

大件物流统计报表
大件物流统计报表

大件物流统计报表

(2014年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二O一五年六月

1

大件运输企业基本情况表

2

企业人员情况表

3

大件运输企业装备情况统计表

说明:1. 液压板包括公路液压板、场地自行板(SPMT)和液压凹板等;挂车包括除液压板外的所有挂车,例:低平板、凹板、伸缩板,框架板等。

2. 干货船包括散装货船、杂货船。

3. 多用途船指船舶专用化后,可同时装运两种或两种以上货物的船舶,或将船舶结构稍加改变,即可装运另一种货物,增加船舶

的运载功能。

4. 重大件货物运输船以装运火车头、成套设备、重大件为主要对象。

5. 统计填报的情况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数字。

6

大件物流企业经营情况报表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备注:填报的内容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

7

大件物流经营活动内容(一)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大件物流经营活动内容(二)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8

9

大件物流经营活动内容(三)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10

大件物流经营活动内容(四)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11

大件物流经营活动内容(五)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邮政业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2 邮政业统计报表制度 (快递服务企业部分) 国家邮政局 二○○七年十一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邮政业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统计报表中涉及的企业信息秘密,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也不作为处罚的依据。

总说明 (一)目的意义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善邮政业统计制度,掌握全国邮政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邮政监管部门有效引导行业发展,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邮政业统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指导思想在立足长远,通盘考虑,兼顾政府部门管理决策、企业运营管理、社会公众认知国情等方面的相关需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经营及管理现状,突出重点,先期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中建立并实行统计报表制度, 其余从业主体将根据监管的深化、市场准入的实施,逐步纳入统计制度。邮政监管部门将遵循统计制度建立的内在规律,按照科学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统计指标、方法科学可行,统计渠道明确清晰,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在报表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与相关企业密切沟通,充分考虑到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现实情况,精简指标,优化报表,设计不同的填报方式,以确保统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填报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快递服务的规模以上的法人企业。各省(区、市)邮政公司以下所属单位的报表填报范围由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自行确定。快递服务的定义以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YZ/T 0128-2007)为准。规模以上快递法人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我国快递服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按照东、中、西部分别制定。具体为: 1.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快递业务年收入规模(以全国首次快递服务统计调查2006年企业快递收入为依据,下同)在200万元以上

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报表

附件1: 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报表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表号: 企业详细名称(盖章):制表机关:国家质检总局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20 年第季度 续表:

续表: 续表: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2. 企业所属行业代码(小类)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造业部分,企业所属行业小类的代码。 3. 工业总产值、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与国家统计局的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一致。 4.企业应提供采用标准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 (1)如果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提供标准的中文或外文名称及编号、采标程度(等同采用、修改采用)等相关信息,如某儿童玩具公司生产的电动玩具,执行标准为《电动玩具的安全》(GB19865-2005),采用标准为《Electric toys―Safety》(IEC 62115:2003),采标程度为等同采用等; (2)如果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产品标准,应提供标准的名称、编号。 (3)如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应提供标准的名称、编号。 (4)如果采用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应提供企业标准的名称、编号。 5.报表基础数据中若没有发生相关费用应该填报零,不能空项。 6.平衡关系:(1)≥(3)+(5)+(7);(2)=(3)/(1)×100%;(4)=(5)/(1)×100%;(6)=(7)/(1);(8)=[(9)+(15)] /(1)×1000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1)×100%;(24)=(25)/(1)×100%。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东阳市统计局 二OO九年十二月 工业统计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填报说明 国家统计报表制度2009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0年6月,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11年1月。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2009)106号”。由浙江省统计局增加或修订的各项报表,所列文号改为“浙统(2009)101号”。 一、指标变化情况 1、规模以上成本费用调查纳入制度,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103表)与“成本费用调查”(B703表)整合为“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限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B103-1表)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限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B103-2表)。 2、“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表名改为“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取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增加“存货”和“流动资产合计”。 3、“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B106表),甲栏增加“火电设备容量”、“水电设备容量”、“核电设备容量”、“风电设备容量”。 4、部分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目录》。 二、报表内容和上报时间 1、网上直报系统网址:http://60.191.101.205/ 或:东阳统计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c16404669.html,/)—网上直报 2、统计范围:辖区内所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报表内容及时间要求:: 报告期别表号表名统计范围报送日期及方式 年报B103-1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及产销总值 (限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成本费用调查 工业企业 2010年1月15日前 网上直报并上交纸质报表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9)

○N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 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一)基层年报表式 (4)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N131表) (4) (二)基层定报表式 (5)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1表) (5) 四、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6) (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6) (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11) (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购经理调查涉及的部分) (13) (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14)

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2 - 一、总说明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 一、调查目的:采购经理指数(PMI)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也是全球备受关注的先行指标之一。为了编制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结合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范围:制造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 三、调查对象: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四、调查内容: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供应商配送、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五、调查方法: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 六、调查时间与方式:每月22日—25日(16:00前),通过网上直报(https://www.360docs.net/doc/dc16404669.html,)或移动终端报送。 七、组织形式: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催报和审核,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负责数据汇总。各级统计局负责向调查队系统提供“企业一套表”名录库,作为本调查抽样框。 八、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组织实施,有关制度的修订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模板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 说明 工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东阳市统计局 二OO九年十二月 工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填报说明

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 6月, 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1月。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 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 ) 106号”。由浙江省统计局增加或修订的各项报表, 所列文号改为”浙统( ) 101号”。 一、指标变化情况 1、规模以上成本费用调查纳入制度, 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B103表) 与”成本费用调查”( B703表) 整合为”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限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 ”( B103-1表) 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限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填报) ”( B103-2表) 。 2、”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B202表) , 表名改为”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取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增加”存货”和”流动资产合计”。 3、”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B106表) , 甲栏增加”火电设备容量”、”水电设备容量”、”核电设备容量”、”风电设备容量”。 4、部分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目录》。 二、报表内容和上报时间 1、网上直报系统网址: 或: 东阳统计信息网( ) —网上直报 2、统计范围: 辖区内所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报表内容及时间要求: : 报告期别表号表名统计范围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节假日不顺延。 3、大中型企业全国网上直报: 网址: 4、报送方式: 年报: 填好盖章后送达统计局专业科办公室(行政中心1831室),不允许采用传真件。 定报: 直接在网上报送, 年末12月份报表打印盖章交统计局。 报送时间的确认:以网络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三、主要指标解释 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及产销总值 ( B103-1、 B103-2、 B202表) 第一部分指标解释 ( 一) 年末资产负债部分 流动资产: 指企业能够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存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9: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业、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统计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路运输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水路运输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国内航运企业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1表) (3) (二)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2表) (5) (三)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交水运23表) (7) (四)国内水路客运码头能力及吞吐量统计表(交水运24表) (9) (五)国内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5表) (11) (六)老旧运输客船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6表) (13)

物流统计指标

物流统计指标 1.自有仓库个数(01):指本企业拥有的,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仓库。 2.自有仓储面积(02):指本企业拥有的,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面积。包括库房面积和货场面积。库房面积=内墙的长×宽-障碍物面积(不能存放货物部分的面积,如:柱子)。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仓库面积。 3.自有仓库容量(03):指本企业拥有的,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的容量。仓库容量=内墙的长×宽×高-障碍物体积(不能存放货物部分的面积,如:柱子)。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仓库容积。 4.租用仓储面积(04):指租用本企业以外的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面积。包括库房面积和货场面积。 5.货运车辆(05): 包括普通载货汽车和专用载货汽车。 6.普通货车(06):指只有一般构造的栏板式及平板式货运汽车,包括自卸车、半挂车等。 7.专业货车(07):指具有特殊构造和专门用途的货运汽车,如集装箱专用车、冷藏车、罐车、活畜运输车、散装水泥车等。 8.冷藏车(08):能进行冷冻运输的货运汽车。 9.集装箱专用车(09):专用装载集装箱的货运汽车。 10.装卸设备(10):专用于装卸搬运货物的设备。包括集装箱装卸桥、

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带式输送机、叉车等。 11.铁路专用线(11):指和铁路大动脉相连,归企业所有的为加速货物的集散而铺设的专用铁路线。 12.物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12):指为提高经营管理的工作效率,对相关物流过程进行全面动态监控与管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13.购进总额(13):指报告期内,企业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供本单位消费使用的原材料、燃料、设备等物品的价值总量。 14.销售总额(14):指报告期内,企业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物品价值总量。 15.货运量(15):指报告期内,企业组织完成的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 16.自运货运量(16):指报告期内,由本企业自行完成运输的货物数量。 17.委托代理货运量(17):指报告期内,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完成运输的货运数量。 18.自运周转量(18):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实际完成运送过程的货物运输量。计算公式为: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19.平均货物储存量(19):在报告期内,平均每天的货物储存量。年平均储存量=月平均储存量之和÷12;月平均储存量=(月初库存量+月末库存量)÷2 20.平均货物储存周期(20):指报告期内,库存物品从入库到出库的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类文件资料报送程序,保障公司各类报表的及时、准确和保密性,参照《集团文件、资料管理与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各类针对公司对外的报表或资料的审查、审批、报送和保密管理。 3.原则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报送管理及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管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报、先审后发”为主要原则。 4. 管理办法 4.1职责及分工:对外报表由公司办公室按要求统一组织外报,各类报表报送责任部门负责填写报表内容,报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转至办公室。 4.2审批流程: 4.2.1对外提供资料涉及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数据应执行以下流程: 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报送 4.2.2报表报送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报送报表时间的前3个工作日内将分管领导审核完成的报表转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确定,并在规定上报日期前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 4.2.3报送材料前需填写《对外报表登记台账》,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当公司总经理外出办理业务无法书面签批时,报送材料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经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由公司办公室向总经理说明报送内容和相关数据,经总经理允许后方可报送。报送材料由办公室做好留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查确认。 4.2.4凡对外提供公司系统的统计数据等资料,一律以集团管理部提供的数据为准,财务数据以集团财务中心提供数据为准,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与其不一致的数据。 4.3备案及保密: 4.3.1报送材料由责任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进行备案,其他部门、个人一律不得留存。

物流统计报表制度

物流统计报表制度 天津市统计局制定 2015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基层年报表 1.重点物流企业全年经营情况(FW105表) (4) 2.重点企业物流状况(FW106表) (5) 四、指标解释 (6) 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从事专业物流活动涉及的行业) (10)

物流统计报表制度—1— 一、总说明 为反映全市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效益和发展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物流业发展政策及规划、进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报表制度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制定的《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为依据设计。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物流设施、经营、运营情况等。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对象为天津市境内从事物品配送、流通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等相关服务的专业物流活动的法人单位,或从事自主物流活动的法人单位。 具体包括:(1)专业物流活动,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5320铁路货物运输、5332货运火车站、5339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5430道路货物运输、5449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5521远洋货物运输、5522沿海货物运输、5523内河货物运输、5532货运港口、5539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5612航空货物运输、5639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5700管道运输、5810装卸搬运、5821货物运输代理、5829其他运输代理业、5911谷物仓储、5912棉花仓储、5919其他农产品仓储、5990其他仓储业、6010邮政基本服务、6020快递服务、7293包装服务”23个行业小类的专业物流活动;(2)自主物流活动,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机水生产和供应业、F批发和零售业”4个行业门类的自主物流活动。 (三)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1)从事专业物流活动的从业人员5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2)从事自主物流活动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采取重点调查的方式,每个行业选择2~3个企业调查。 (四)报告期及报送时间、方式: 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2016年2月底前,报表报送。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报送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一律不顺延。 2.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变更。 3.表内各项指标的含义、口径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市统计局有关解释执行,各项指标和平衡关系要符合审核要点的规定,计量单位要按要求填写。 4.根据《统计法》要求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为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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