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表单位元 项目编码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表单位元 项目编码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表单位元 项目编码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表(二级医院标准)单位:元

重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版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是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单独定价的病房床位、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二、《2014年版》分为六大类十一章,共计9360项具体如下表:

三、《2014年版》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计价说明八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见下表): 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的含义

例: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HQK7550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 项目内涵中使用的“含”和“不含”两个专用名词,具体含义: 1.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应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中含“挂号费”不得再单独收“挂号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目标准计价。 2.不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可以单独收费的服务内容。例如:活检项目中的不含“病理检查”,则“病理检查”项目可以单独收费。 3. “实验室诊断”中项目内涵,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2018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情况简报

2018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情况简报 一、卫生资源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加,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18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5.15万个,其中:医院155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868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36个, 其他机构155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1601个,增长3.2%。 医院:截止2018年底,全省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228 个,其中:三甲医疗机构128个。全省医院中,三级205个、二级487个、一级437个、423家尚未定级;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734个、民营医院818个。与上年相比,医院总量增加88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119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602个、门诊部(所)18893个、村卫生室25996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1613个,其中:门诊部(所)增加2026个、村卫生室减少46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加59个。 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29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9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36个、卫生监督机构202个、讣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38个。与上年相比,公共卫生机构减少131个,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138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保持稳定。

5.2 图1 2011-2018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1匕2018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拥有床位51.7万张, 其中:医院41.6万张(内:民营医院9.0万张),卫生院6.1万张,妇幼保健机构2.4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5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9万张。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增加2.5万张,增长5.1%,涨幅下降0.7个百分点。 2018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床位4.56张,比2017年增加0.15张。 20.0 18.0 16.0 14.0 12.0 10.0 &0 6.0 4.0 2.0 0.0 -?-医疗机构床位数-?-医院床位数?千人口床位数(张)

广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

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一、综合医疗本类说明: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①由医生指定在医院内换号诊断3.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 4. 住院床位费按日计算的,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日按一日计算收费,出院当 5. 患者结算时,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 6. 门诊拆线不得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11(一)一般医疗服务11011.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诊断书、A110100001挂号费收费收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11022.诊查费评估、营养咨询、优生咨询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C110200001普通门诊诊查费诊疗服务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C110200002专家门诊诊查费术劳务)的诊疗服务指:①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C110200002—1名专家②省级名老、名中医C110200002—2主任医师C110200002—3副主任医师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C110200003急诊诊查费、急症的诊疗服务C110200004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

E110200005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E11033.急诊监护费 E110300001急诊监护费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11044.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院前急救费D110400001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5.体检费1105含内、外(含皮肤)、五官、妇体检费科(含宫颈刮片)的常规检查,D110500001写总检报告。110500001-1一般健康体检学龄前儿童、高校及中110500001-2小学学生体检11066.救护车费I110600001救护车费指急救范围地段内11077.取暖费110700001病房取暖费I110700001-1单人房I110700001-2双人房I110700001-3三人以上I11088.空调降温费110800001病房空调降温费I110800001-1单人房I110800001-2双人房I110800001-3三人以上I11099.床位费1.病房应基本配置的(病床、床头柜110900001普通病房床位费BB110900001—1A级房间110900001—单人房B1a110900001—双人房B1b110900001—三人以上B1c110900001—2B级房间B 110900001—B单人房2a110900001—B双人房2b110900001—B三人房2c110900001—B四人以上2dB110900001—3C级房间110900001—B单人房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 版

序言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数据洞察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数据洞察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

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和健康检查人数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比重统 计 (3) 四、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留观病例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 四、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文审[2006]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6.06.14 【实施日期】2006.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渝文审〔2006〕6号2006年6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法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第五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其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包括调整,以下同),医疗机构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布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价格;其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并报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 第六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社会平均成本、作价原则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制定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第七条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制定 第八条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 生产商用户手册 (V2008-5)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08年6月25日

目录 目录 (i) 版本历史 (iii) 第1章说明 (1) 1.1范围 (1) 1.2项目的阶段 (1) 1.3域名 (1) 1.4导航条 (1) 第2章系统需求 (2) 第3章数字证书与登录 (4) 3.1安装驱动程序 (4) 3.2数字证书查验 (5) 3.3登录 (6) 3.4相关的特殊问题 (7) 第4章安全表单控件的安装和检查 (7) 第5章用户与授权管理 (8) 5.1服务中心进行用户管理 (8) 5.2被授权人进行授权管理 (8) 第6章核对产品库信息 (9) 6.1国内生产商查看产品信息 (9) 6.2进口药品总代理查看产品信息 (11) 第7章进口药品总代理维护代理产品库 (12) 7.1添加代理产品 (12) 7.2移除代理产品 (14) 第8章产品网上报名 (14) 8.1产品报名操作 (15) 8.2查看已报名产品 (17) 8.3取消报名 (17) 第9章资审阶段: (17) 9.1查看有效报名产品 (18) 9.2查看被取消的报名产品 (18) 9.3查看未报名的产品 (19) 第10章报价和竞价 (20) 10.1报价前的准备工作 (20) 10.2不竞价议价品种报价 (1) 10.2.1报价操作 (1) 10.2.2在报价期间查看报价状态 (2) 10.3竞价议价产品报价 (3) 10.3.1历史报价信息查看 (3) 10.3.2查看竞价分组及限价 (4) 10.3.3初始报价(预报价) (6) 10.3.4第一次竞价报价 (9) 10.3.5第二次竞价报价 (9) 10.3.6第三次竞价报价 (10)

2016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

根据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卫生资源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9万个,其中:医院 138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03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90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757个。 医院:全省医院中,三级医院162个,二级医院464个,一级医院325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746个,民营医院634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57个,其中:民营医院增加78个,公立医院减少2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12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66个,门诊部(所)15380个,村卫生室26886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1017个,其中:门诊部(所)、村卫生室增加1020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3个。 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29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3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37个,卫生监督机构195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898个。与上年相比,由于机构合、转、并、停等原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87个,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296个(与妇幼、卫生院等机构合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增加4个,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基本保持稳定。 图1 2009-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拥有床位46.5万张,其中:医院37.2万张(内:民营医院6.8万张),卫生院5.7万张,妇幼保健机构2.1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6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9万张。与上年相比,全省医疗机构床位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的通知2010年04月30日 12:04:44 索取号:0406-02-2010-000466 文号:粤价[2010]79号 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为促进临床医疗服务的发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技术和临床需求的发展情况,经专家论证、向社会公示、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制定了“组织乏氧显象”等省第一批新增医疗价格服务项目(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不超过附件所列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内,自主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附件所列项目提供医疗服务,执行市场调节价,并报同级物价、卫生部门备案。 三、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在不超过附件所列的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内,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制定当地政府指导价。 四、中央、军队、武警驻穗医疗机构和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试行期限为2年。 五、自2010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按《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粤价〔2006〕131号)、《关于公布机械辅助排痰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价〔2009〕189号)、《关于修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内容的通知》(粤价〔2006〕237号)、《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内容的通知》(粤价〔2009〕8号)和本文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原经各级物价、卫生部门备案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一律废止。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仍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暂行办法》(粤价〔2006〕227号)规定申报。 附件:广东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doc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呢?作为医生的大家可以参考下文我收集的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驻粤部队编制外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和侵犯。 第五条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除从事医疗活动外,同时应承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县以上(含县,下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九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范围,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按下列程序申请,并领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一)设置一级医院以及农村管理区卫生站,由所在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设置二级医院和不满100张床位的单位或个人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市(不含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三)设置三级医院和100张床位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医疗机构以及省属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军队所属单位设置编制外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疗机构的,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其中,军队设置编制外医疗机构在申请前还必须先经军队各军兵种驻粤最高领导机关的卫生主管部门或武警部队省总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和专家门诊诊金费)、院外会诊费( 院内会诊不收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等;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5.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6.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7.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8.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费用)。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心理治疗、磁疗等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门诊诊金费(含普通门诊诊金费、急诊诊金费和专家门诊诊金费)、院外会诊费( 院内会诊不收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项资料费等; 2.出诊费、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优质优价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5.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6.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7.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8.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轮椅、拐杖、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热敷袋、神功元气袋等费用)。 4.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平衡医学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心理治疗、磁疗等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鉴定性病检查、治疗费,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 2.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3.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别保险费(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各种人造器官植入手术的保险费)、各种滞纳金等。 4.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如斗殴、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 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渝价[2000]7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0.10.18 【实施日期】2000.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价[2000]7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卫生局: 为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药保险制度的建立,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 知》(计价格[2000]96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

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技术进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服务价格。对营利性医疗

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docx

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中,限价补偿项目 限价补偿项目:指设有最高补偿限价的诊疗项目。未超过和低于项目限价的诊疗费用,按实 际发生的费用补偿;超过限价的费用由就医参合农民自理。 表 1综合医疗服务类 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11(一 )一般医疗服务 11099.床位费 普通病房床位费按同级最低床位费补偿 监护病房床位费按同级最低床位费补偿 急诊观察床位费 110900005①急诊观察床位费按同级最低床位费补偿 表 2医技诊疗类 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21(一 )医学影像 2101 1. X 线检查 210101 1.1 X 线透视检查 数字化摄影 (DR)按费用的80%补偿2102 2.磁共振扫描 (MRI) 磁共振平扫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增强扫描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血管成像 (MRA)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水成像 (MRCP , MRM ,MRU)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波谱分析 (MRS)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波谱成像 (MRSI)按费用的50%补偿 临床操作的磁共振引导按费用的50%补偿2103 3.X 线计算机体层 (CT) 扫描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平扫按费用的80%补偿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增强扫描按费用的80%补偿 脑池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含气造影按费用的80%补偿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成像按费用的80%补偿 临床操作的 CT 引导按费用的80%补偿2105 5.其他 红外热像检查按费用的50%补偿22(二 )超声检查 2206 6.心脏超声检查 床旁超声心动图按费用的80%补偿

术中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按费用的80%补偿 介入治疗的超声心动图监视按费用的80%补偿24(四 )放射治疗 2403 3.外照射治疗 X 刀治疗按费用的80%补偿 伽玛刀治疗按费用的80%补偿 表 3临床诊疗类 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31(一 )临床各系统诊疗 3101 1.神经系统 脑磁图 ①脑磁图功能区定位按费用的80%补偿 ②脑磁图癫痫定位按费用的80%补偿 五、一次性物品补偿规定 (一)《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2002 年)》中可补偿物品目录见附表1;不予补偿物品目录见附表2。 一次性物品,按实际(二)单件(个、支、套等)价格低于30 元(含30 元)的低值易耗 价格计入可补偿费用。 (三)单件(个、支、套等)价格超过30 元的一次性物品,按价格的75 %计入可补偿费用,最高计入费用为 5000元。 附表 1 序号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1一次性吸痰管 2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氧气雾化器 31204一次性注射器 41204一次性输液器(输液泵及专用管) 51204一次性过滤器 61204一次性输血器 71204一次性采血器 8PIU 导管 9中心静脉套件测压套件 101206、3107引流管 111210一次性胃管 12121600001一次性导尿包、尿管、尿袋

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

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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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卫生资源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9万个,其中:医院 138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03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90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757个。 医院:全省医院中,三级医院162个,二级医院464个,一级医院325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746个,民营医院634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57个,其中:民营医院增加78个,公立医院减少2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12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66个,门诊部(所)15380个,村卫生室26886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1017个,其中:门诊部(所)、村卫生室增加1020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3个。 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29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3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37个,卫生监督机构195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898个。与上年相比,由于机构合、转、并、停等原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87个,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296个(与妇幼、卫生院等机构合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增加4个,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基本保持稳定。 图1 2009-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拥有床位46.5万张,其中:医院37.2万张(内:民营医院6.8万张),卫生院5.7万张,妇幼保健机构2.1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6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9万张。与上年相比,全省医疗机构床位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二) 更新时间:2008-06-05 -------------------------------------------------------------------------- 计价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价格说明 单位 1、床旁摄片加收30元; 2、非数字化摄影一张胶 片多次曝光自第二次起 含曝光、冲洗、诊断和胶每增加一次曝光收5元; 210102 X线摄影检查 片等 3、尘肺病高仟伏摄影加 收20元;4、与“X线透 视检查”不能同时计收, 本类各项不能同时计收 一张胶片多次曝光自第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象 210102015 数字化摄影( DR、CR) 曝光次数 55.00 二次起每增加一次曝光显示及胶片 收25元非血管介入临床操作DSA引导下胆道支架置 210102016 含治疗费次 1500.00

数字减影(DSA)引导入术每次2000元 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 眼眶、颌面部、垂体、 中耳、颈部、胸部、心 脏、上腹部、盆腔、颈 造影剂、麻 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椎、胸椎、腰椎、双髋 2102 2(磁共振扫描(MRI) 醉及其药 介质关节、膝关节、颞颌关 物、注射器 节、其他;2、计价场强: 以场强0.5T-1T为基价, 不足0.5T下浮10%,超 过1T加收30%;3、二手 磁共振不论磁场强弱一 律按基价50%收费 210200001 磁共振平扫每部位 450.00 在同一医院对同一部位 含磁共振平扫,指直接进一个月之内平扫后又需210200002 磁共振增强扫描每部位 500.00 行增强扫描做增强扫描的按40%收 取 210200003 脑功能成像次 600.00 210200004 磁共振心脏功能检查次600.00 磁共振血管成像 210200005 包括静脉成像(MRV) 每部位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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