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企业招标投标】光耀入户门防火门集团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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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标投标】光耀入户门防火门集团采购招标

文件

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11~2012年度入户门、防火门集团采购招标书

招标编号:集团采购2011005

招标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7日

目录

一、投标邀请函3

二、投标须知5

1.适用范围5

2.定义5

3.投标费用5

4.招标文件的构成5

5.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和修改6

6.投标语言6

7.计量单位6

8.投标文件的组成6

9.投标报价8

10.投标货币8

11.投标保证金8

12.投标有效期9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

14.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10

15.投标截止时间10

16.迟交的投标文件10

17.投标文件的修改10

18.开标11

19.投标文件的澄清11

20.评标原则11

21.差错修正11

22.保密12

23.定标准则12

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2

25.中标通知12

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12

27.签订合同12

29.其它13

三、协议样本13

四、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招标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28

六、招标清单 (43)

一、投标邀请函

致: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选定入户门集团采购供货安装单位。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安装。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应招标人邀请,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具、软件、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招标工程范围内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检验、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成品保护、售后服务;负责对招标人人员的技术、操作、维护知识的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关键设备和材料也应选择优秀的制造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样板制作和提交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样本

(4)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要求

(6)招标清单

(7)图纸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和修改

4.4.在投标截止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5.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4.6.如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某些内容有疑问时,应以书面形式于截止投标前5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该问题进行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4.7.招标人可以对招标书以书面补充通知的形式进行补充和修改,作为招标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于截标日前3天发送各投标人;

4.8.考虑到补充通知对时间的影响,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语言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招标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7.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均为本次招标的评标考量依据:

8.1.商务标书(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按规定格式填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复印件)

(3)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证书(如需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5)《投标函》(按附件1格式)及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6)投标报价表。

(7)商务偏离表(如有,按附件2格式)

(8)技术偏离表(如有,按附件3格式)

(9)投标人战略合作情况与近3年承包的类似工程(含在建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一览表,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单位、造价等详细资料;

(10)廉洁合作承诺书(见附件7)

8.2.技术标书(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按规定格式填写)

(1)技术偏离表(如有,按附件3格式)

(2)应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制造商应提供满足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4)应提供履行合同保修责任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体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5)应提供证明公司的企业规模、生产能力及工艺水平、品牌实力、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

(6)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附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如属集团采购项目,须提供战略合作承诺书、与集团采购招标范围相匹配的业务网点资料。

(7)确认各款产品的供货周期。

(8)关于产品的技术指标、生产工艺、内控标准,企业验收方法(含工具、

方式)等的详细说明。

(9)工程配套施工流程与服务承诺;

(10)提供各款产品的检测报告、环保认证、非强制认证证书(如有)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1)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函。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8.3.投标人绿色实践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须另册装订):(1)产品绿色(节能、节水、维护环境、生产成本节约);

(2)生产过程(环保、能源消耗控制);

(3)原材料采购(运输距离、综合利用、环境保护);

(4)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5)产品的绿色获奖情况。

8.4.材料样板

投标人按名人项目防火入户门的样式、材质和饰面提供门的切角和钢质防火门的门锁及五金样板。

投标人还需提供其公司的印刷体产品图册,作为技术标的一部分。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只能对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所列的货物、服务进行投标。

9.2.投标报价注意下列要求:报价人应巨细无疑考虑现场、图纸等实际情况(如:运输条件、施工场地等);报价人也应深入理解技术和验收要求,所有在投标时提供的文件均认为已完整无误包含在总价之中。在报价清单中若出现同种材料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统一视为取最小值;若报价表合计值与每一分项汇总之和不一致者统一视为取最小值;若综合单价不等于主材价+其他费用,则取(综合单价)与(主材价+其他费用)最小值,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9.3.投标报价需按招标文件和协议条款中的招标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运距大小、包装运输(货到招标方工程师指定地点)、安装、辅材、管理、质量检查、试验、验收费用、利润、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计算了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单位负责。

9.4.投标单位在报价前必须充分考虑分期供货可能造成的成本增加(如:原材料涨价、汇率波动等),同时应充分考虑与总包单位的配合以及为满足招标单位为配合售楼所提出的一些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可能造成的成本增加(如:人员安排、材料进场等)。

9.5.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应充分考虑供货时间以及天气、路况等因素对工

期及造价的影响。

10.投标货币

投标货币:人民币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

11.2.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一笔前附表中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

11.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免受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1.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公司的名义缴纳,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11.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的14天内无息退还,我司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退回投标人的账号上(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与投标书中提供的资料必须一致)。

11.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有效地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27、28条之规定后,予以无息退还。

11.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作为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按本须知第 28条提供履约保证金。

11.8.按本须知第12.2款,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11.5款规定相应延长。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从回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12.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是打印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同时还须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份)。

8.6.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并盖章才有效。

8.7.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14.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并在正面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正本”、“副本”字样。“于2012年1月5日12时(截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4.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格式为其详细报价及汇总表为EXCELL格式,相关证明文件为word或PDF格式。

14.3.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根据第16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或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

15.2.出现第5.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但该修改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的通知应按第13和14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投标人不得在回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11.7款的规定被没收。

18.开标

18.1.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后内部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

18.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

(2)未有效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

(6)投标人针对同一货物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8)违反招标纪律的。

(9)投标文件无密封或封口处不加盖公章的;

(10)投标有效期限不足的;

(11)不满足技术要求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离范围的;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0.评标原则

20.1.评标人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1.差错修正

7.2.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所有计算上的累加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细目价。

7.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书不予评审。

22.保密

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所有文件或资料应严加保密。

22.2.有关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透露给其它投标人。

22.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其它投标人。

22.4.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招标人,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招标人保留法律诉讼侵权的权利。

23.定标准则

23.1.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3.2.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23.3.《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已中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在合格的投标人名单中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

2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文件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25.中标通知

2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2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对未中标者,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邀请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及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27.签订合同

2.5.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6.中标人如在中标后以不符合招标书的意见故意拖延时间不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7.《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约谈记录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部分。

28.履约保证金

28.1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28.2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条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

29.其它

28.1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28.2本标书解释权在招标人。

三、协议样本

年度入户门集团集中采购协议

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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