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积金新政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2020公积金新政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2020公积金新政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2020公积金新政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本文是关于2020公积金新政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20xx年1月28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公布。20xx年住房公积金新规有哪些亮点?快来围观20xx《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吧!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又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让不少百姓很闹心。

不过,这样的状况马上就会有所改善。20xx年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放宽条件不意味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表示,目前,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达30%;提取要件繁杂,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导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影响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新规定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提取条件简化,不再需要提供发票、税票

此次《通知》的最大亮点在于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

此前,各地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上设置了很多条件,例如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供租赁税票和家庭收入证明。在现实市场租赁交易中,为了节省费用,多数租赁合同都是私下签约,没有备案,不可能提供发票、税票。这意味着原有规定在规范提取行为的同时,无形中抬高了普通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门槛。

此次《通知》提出,无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

“我们还会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网上业务,通过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来提高审批效率。”张其光介绍,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对骗提套取的职工,将取消一定时限内提取或申请贷款资格

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一直是完善公积金制度的重点。此次《通知》出台,在放宽条件、方便职工的同时,也将加强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根据《通知》,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其光说,《通知》下发后,各设区城市将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呢,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用于支付租房,能提取多少? ①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②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③要是伪造合同、出假证明等骗提套取,将追回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提取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②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③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提示:放宽提取范围是多赢举措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时存在一些弊端,使得相当数量的住房公积金处于沉淀状态。比如有的市民在购房时不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他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就需要等到退休以后。但是当时他可能会有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这种延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福利”就大打折扣。 丁肇勇认为,那些沉淀的住房公积金,也抑制了部分市民的现有消费能力。甚至影响人们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据悉,截至2019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经达到7.03万亿元,覆盖1.07亿缴存职工。“拓展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可以促进公积金持有人福利或权益增加,能让公积金这种制度的功能进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调整潍坊市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示 政策调整的内容: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 1、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下同)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 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二、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

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增加承诺人选择。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现规定执行的“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统一调整为: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五、放宽月收入的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为依据。 六、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2020年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2020年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20xx年7月1日起,福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因购买自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下面是20xx年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xx年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因购买自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通知放宽了三类提取申请的间隔时限,并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认定标准。 通知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应从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委托冲还贷,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已办理委托冲还贷的职工不得再申请提取,申请委托冲还贷业务终止生效后,再申请复冲的,需间隔满12个月。 通知明确,除销户类提取、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因特殊情形造

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外,其他提取均应间隔满12个月。但提前结清贷款类的提取,应从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年内没有提取的,一年后就不能再提取。 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的,特殊情形包括:(1)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2)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3)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据了解,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的,只要经审核确认后就可以提取。 又讯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规定,7月1日起,对福州市持有"闽都英才卡"者实行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规定明确,在福州有工作单位的"闽都英才卡"持有人及其配偶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福州地区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文件: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结合福州实际,现就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

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精品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最新解读与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精选两篇 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简称《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实施还要追溯到1999年,当时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到了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说明,《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共七章55条。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表示,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支持住房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

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住房公积金提取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1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3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说明.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修订送审稿)》的说明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91年,上海借鉴新加坡的经验首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条例》的实施,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对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条例》修订至今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

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规范缴存政策。一是明确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三条)。二是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第十九条)。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第二十条)。 (二)完善决策机制.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第九条第一款)。二是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定期听取缴存职工意见,切实维护缴存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大连地区公积金最新规定2015.1

背景 “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和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下调为个月;取消收取贷款保险费;延长贷款期限至男职工周岁、女职工周岁;取消实际可享受地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用于转账偿还贷款挂钩地规定,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地倍.”自月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挂出调整公积金地征求意见稿至今,民意网上已有近条相关留言,八成以上聚焦在“贷款额度不超倍”这一规定上.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疑虑 贷款额度从万变万? 李先生硕士毕业于大连一家高校,刚进入民企工作一年,对象情况相同,也刚参加工作不久.今年月,小李看好了一套房子,打算在连安家.“本来计算本人公积金贷款万,其余商贷,等我对象公积金能用后商贷转公积金,这样还款压力变小,生活压力变小,能有更多地精力去工作生活.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听闻新政一出,将贷款额度调整为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地倍,李先生地贷款额度一下由万变为不到万,贷款总额不变,商贷额度变大,还贷压力变大.“倍限额新政,对我们打算定居大连且刚工作一段时间地毕业生来说,是一种动摇. ”李先生说.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公积金剩得少地悲催了? 今年月,刘先生将他和他妻子一起攒了年地公积金取了出来,合计万元,还了以前买地房子地商贷房款,准备把房子卖了,换一个大点地房子.“父亲年初去世,要把母亲接来同住,一室地房子再加上还有孩子,确实不方便. ”刘先生说.今年月,他去公积金中心查询,工作人员称两人可以贷款万.随后,刘先生挑选好房子,并且和开发商签了协议,交了首付款.就等来年月房子封顶后贷款了.对刘先生来说,这个新政简直让人“傻眼了”.“我们两个人地公积金到月只剩万多元.因为都是民营企业交地相当少,倍限额实施地话,可贷款不到万. ”刘先生说.现在房子协议都签了,退也退不了.可是,一下少了万地贷款额度,让他完全接受不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商贷转公积金贷计划将搁浅? 孙先生认为,他被公积金政策“闪了”两下.去年月,孙先生计划买房,本来公积金贷款额度够,结果遇上公积金政策调整,降低贷款额度,他只能商业贷款.“好不容易今年年末房子交房,刚计划明年初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又一个政策下来,账户余额地十五倍,我地贷款额度一下从四十多万降到不到三十万,无法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孙先生说.这一政策,对公积金缴费系数低地私企员工非常不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还有网友表示,个月每个月缴纳元,才能贷款万,在大连能买房吗? 一项新政月日已施行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月日起,公积金各办事处已经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保险费.其他项新政地具体内容及执行时间尚未确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记者注意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民意网以及各个渠道向关心新政地市民给予地答复基本为:“新政地具体内容及执行时间尚未确定,具体请关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而对于一些具体对新政表达出忧虑和苦恼地留言,公积金中心给予民意网上地回复则表示:“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地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公众地作用,借鉴主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法,中心拟对个贷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政策调整给部分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带来一定影响,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此外,对于月日民意网上一位网友咨询:“听说月日起大连市公积金将推新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言回复称:“原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延续至年月日.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

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新规

2018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公积金流程 《通知》由四个部分组成,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缴存程序,同时对内部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理等情况做了规定。《通知》首次设计了全新的提取申请表附表,覆盖了所有的提取类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充分发挥了数据共享的作用。比方说我们的异地贷款原来是需要在两个城市间办手续,现在只需要在网上就可以全部办结了。 不仅如此,《通知》取消了以往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取消了以前需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单据。 其中,有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按照去年的业务量,我们全年能够节省大约1000万张A4纸,同时大概能够减少72万人次的奔波。 与此同时,《通知》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告知申请人承担虚假承诺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新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季可提4500 按照《通知》,缴存人如果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的,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

方便使用。 《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我们在支持居民的购房和个人贷款的同时, 《通知》同时提出,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来保障资金的安全。公积金缴存人通过在合作银行领取公积金的联名卡,实现了个人身份的实名认证,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业务都和公积金卡关联,最大程度地防范了资金的风险,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一定会把资金全额安全打到公积金的联名卡上。 与此同时,为方便办理,《通知》还规定,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管理办法

目录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 (8)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购房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各一份;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3、我租房了,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租发票或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0)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0) 一、制订背景 2004年9月30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马金委(2004)21号),该办法已使用近16年。近几年来,住房公积金的外部环境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大服务对象对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的质量、效率有了更高的要求。管委会为适应形势变化及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审议并出台了较多的补充规定或通知,现行《提取办法》相关政策与广大服务对象需求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提取风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有必要重新修订并印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 二、修订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国家标准,GB/T 51353-2019) (三)《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 (四)《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 (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7)213号)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马政办秘(2017)139号) (八)《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56号) 三、主要修订内容及政策解读 (一)调整提取范围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发挥好住房公积金解决居民基本住房问题的作用,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强化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监管,防控资金风险,调整提取范围:一是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二是将“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且合法租住住房的;”调整为“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三是依据住建部、财政部、人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放宽提取“账户封存满6个月并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二)新增提取相关规定

2015年洛阳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文)

2015年洛阳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文) 2015-05-21 11:28:46新浪房产微博(参与讨论) 新浪乐居讯 5月21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三项文件。通知规定与落实了关于公积金购房降低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及提取公积金租房等诸多消费者关心的话题。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08?2号)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12?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存人员问题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含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包括已离开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单位应当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缴存基数问题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 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调入当月工资。工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规定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财政供给单位每年一季度进行调整,出租汽车行业缴存基数(标准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其他单位按中心下发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知的时间进行调整。中心每年审核一次缴存基数。 三、缴存比例问题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职工人均工资高于当地统计部门 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倍的,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按12%执行。

2016住房公积金新规定

公积金二套房贷的问题也是得到了更多的人的关注。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住房公积金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住房公积金新规定 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均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离休或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2、四种情况下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3、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个自行缴纳公积金 在目前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在正式单位上班的职工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送审稿首次提出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个自行缴纳公积金。“除了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4、缴存金“限高保低”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础参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5、缩减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机关人数 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 6、简化单位证明 送审稿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7、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 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8、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将受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应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少缴或者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处欠缴或者多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9、骗贷住房公积金处3倍罚款 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公积金管理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住房消费性提取、生活保障性提取和销户性提取三种形式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严格按照上级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坚持以条件规范、程序严谨、操作简便、定向使用、方便职工为原则。 第二章提取的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提取的对象:凡在大唐洛阳热电厂工作的正式职工(原全民职工),按规定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在河南省电力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公积金中心)办理过借款,且没有以本人住房公积金作质押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职工。 第五条提取条件: 一、销户性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性提取(在省电力公司公积金中心有借款且尚未还清者除外):

1、已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手续审批完结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有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职工因故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上不准予销户性提取。调出河南省电力公司公积金管理所属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划入新调入单位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尚无工作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可暂时封存,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再行划转。 职工因故被除名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省电力公司公积金中心审定批准后,方可提取。 二、住房消费性提取: 职工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消费性提取: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三、生活保障性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当年因公致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 3、因病或非因工大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符合大唐河南分公司大病救助对象的。 5、突发事件引起家庭大额支出,造成日常生活困难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 【发文字号】西房金发[2015]2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1.12 【实施日期】2015.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房金发[2015]2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已经2014年10月22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你们,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12日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提取条件和对象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北京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2017年北京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北京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关于公积金有哪些相关政策值得关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年北京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欢迎阅读参考!! 从本1月开始,公积金中心就开始执行新政,若是购买首套政策房或者首套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的商品房,贷款额度可以调整到120万元。这一政策如何跟以往政策衔接?要是购买二套房,还执行原来利率提高、贷款额提高的政策吗?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集中解答了市民的疑问。 二套房标准不变 贷款首付至少六成 新政发布之后,正在到处看房的张大姐就给本报打来了电 话:“我原来买一套房时评级是2A,公积金贷款92万,现在已经还清;这新政策下来,我要用公积金买二套房,有没有影响?” 在以往市管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会为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信用等级评估,如果评级是A及以下,对应的最高贷款额就是80万元;如果是AA,对应贷款额就是92万元;最高的评级就是AAA,最高贷款额度为104万元。相关负责人说,新政执行之后,贷款的最高额度只分120万元和80万元两档,即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 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

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新旧政策对二套房购房人来说,其实是一样的。”这位负责人说。 此前,借款申请人如果要获得80万元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除了要满足信用等级要求外,还要满足首套、贷款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90平方米或者是政策性住房等多种条件。这些条件在新政策 中并没有调整。 也就是说,如果张大姐购买的是二套房,由于她此前已经有过贷款记录,那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就是80万元,利率要提高至1.1倍。 据了解,如果张大姐第一套贷款的房子已经卖了,目前属于无房户,那么使用公积金首付款比例就要达到房价的60%;如果张大姐现在以家庭名义购房,第一套房还在名下,那么她的首付款和新政出台前一样,要达到70%。如果张大姐购买的房子价值200万元,那么在缴纳140万元首付之后,她用公积金贷款的实际金额只有60万元,利率为 4.675%。 夫妻分属市管国管公积金 缴存额能合并计算 “我的市管公积金缴纳才400元,老公国管公积金缴纳1000元,能不能办市管贷款?能贷多少钱?”读者李女士最关心的,是夫妻两口子用谁的名义贷款才合适。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操作规范论述

关于开办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3号)精神,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手续,规范业务操作,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称国管分中心)决定开办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界定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向国管分中心提出申请,国管分中心按照约定的周期,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对应的银行账户的业务。 二、申请约定提取业务的职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卡; (三)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业务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限额;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按月正常汇缴。 三、注意事项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签约业务,只办理委托提取终止业务。已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每季度自动划款。 (二)已经申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2.0系统)单位版软件密钥的单位,由其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版软件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未申领单位版软件密钥的,需前往国管分中心申领密钥后再行办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单位版软件办理的,须向国管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并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操作规范》(附件1)及本通知有关要

2014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2014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公积金提取管理,其中细则如下: 一、部分购房或租房提取手续简化。 (一)“所购住房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职工以购房(还贷)为由申请提取,所购住房使用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核实情况属实,职工只需提供如下三项材料,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二)“职工承租北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情况 职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为由申请提取,经核实无误,职工只需提供如下四项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二、加强异地购房提取管理 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管理中心已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 三、加强以租房为由提取管理 (一)“职工承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情况 职工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职工租房自住,其配偶也可以申请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职工申请提取,管理部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前的3个月缴存额度为标准,为职工办理提取。 3.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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