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保险费率表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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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保险费率表审批稿

出口货物保险费率表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PICC

出口货物保险费率表

一般货物费率表

(1)海运

(2)陆运

(3)空运

(4)邮包

指明货物费率表(1)粮油食品及土畜产类

(2)轻工品类

(3)纺织品类

(4)五金矿产类

(5)工艺品类

(6)机械设备类

(7)化工品类

(8)危险品类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广东海洋大学《国贸实务》课程论文 姓名:陈晓君 班级:会计电算化二班学号:201036614207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内容提要: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而它具有的环节多,运输距离长,涉及的面广,情况复杂多变,时间性强等特点,决定了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较大。为了转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损失和保证安全,各种进出口货物和运输工具,都需要办理运输保险。但实际操作中,要办得既稳妥又经济却不简单。我们要综合考虑选择险别的五要素,弄清何时选用一切险,做到主险与附加险灵活使用,投保时才能做到合理、有利、防风险于未然,从而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关键字:运输保险防范 运输是物流过程中不能缺少的环节,运输也成为当今企业竞争的一部分,从运输中节省大部分的成本,造成企业的利润。但是现今运输过程变化多样,同时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其是多方面多因素的,很多都是无法避免的,这些

风险的发生,都直接影响着运输的正常运作,也对企业造成利益成本上的损失。企业的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的多样性的,其变化幅度也比较大,细节问题的多变化性,这些无疑是商家成本流失的关键所在。那么,作为厂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那就需要对寄托包运的运输过程的防范与风险,进行高度的重视。这样,对待运输公司的选择、合同签订、路线和时间的选择等等的运输条件都是很重要的。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方式中历史比较悠久的一种方式。海上货物运输和其他各种运输方式相比具有这样几个特点:1,运输量最大,随着造船技术的发展和技术的精益求精,船舶也变得也来越大。一艘万吨的船舶的载重量相当于300个左右的火车车皮的载重量。2,通过能力是十分强的,当今世界的海上运输航道发达,将世界的各个港口都联系在了一起,而汽车,火车则会比较容易受道路和轨道的限制。如果自然条件出现了改变的话,轮船也很快及时作出反应,驶往有利装卸的港口。3运费特别低廉,因为航道是天然的,运载量也大,那么分摊的运费就会相对较少,一般运费仅为铁路运输的五分之一,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的运费更是远远的高于轮船运输了。4,速度比较缓慢,一般时速为20海里左右,最快的班轮运输也仅仅只有30海里左右。5,风险大,海洋的不确定性使得船舶在海上随时能遇到风暴巨浪等自然灾害,港口罢工也会对运输造成影响。6,对货物的适应性较强,海上货物运输基本上能装载各种货物。 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是仅次于海上运输的一种主要运输方式,铁路运输的的主要特点有:运行速度快、运载量较大、受气候影响比较小、准时性和连续性很强。而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有整车运输,零担运输,集装箱运输。整车运输是指一批货物至少需要一辆火车的运输。整车运输装载量大,运费较低,运输速度快,是铁路的主要运输形式。而零担运输则是指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即重量、体积和形状都不需要单独使用一辆货车运输的一批货物,除可使用集装箱运输外,应按零担货运来托运。凡货容超过3立方米,总重量达2.5~5公吨和货容为1~3立方米总重量未超过2.5公吨的货物则应采用集装箱托运。 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货物运输保险计算题精编版

一、损失补偿原则P75 1、按保险金额或实际损失进行补偿,最高赔偿限额=Min(保险金额,实际损失、保险利益) 2、不定值保险:(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 赔?=损失额×min(投保比例,1)投保比例=保额/市值(不定值) 3、定值保险: (1)保险价值:跟保险公司事先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2)赔?=保险价值×损失程度×min(投保比例,1) 保额=保险价值损失程度=损失额/市值投保比例=保额/保险价值 4、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①比例责任分摊:又称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制,是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摊保险事故损失的方式。 赔=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额×实际损失 ②责任限额分摊:也称赔款比例分摊制,是指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单独承保时的赔偿额占所有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额总和的比例作为分摊的比例,而不是以保额为分摊的基础 赔=该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所有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额的总额×实际损失 ③顺序分摊:是指各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签发日期的先后,由先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后面的保险人只有在保险标的的损失金额超出前一家的赔偿金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④共同责任分摊:常用于货物定值保险中,在这种分摊方式下,各家保险人对于有着较低保险价值的保险单项下的赔偿要在各家保险人之间平均分摊,而对于超出该赔偿限度的损失,就要由有着较高保险价值的保险单负责。 二、共同海损的损失分摊P88 是指货物在共同海损行为中产生的牺牲和费用,应当由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免遭损失的所有受益方按各自受益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以补偿共同海损损失。 计算步骤:①确定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财产(受益财产:在事故发生时,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的当时在运载轮船上的财产,一般仅限于船舶、货物、运费三项) ②确定这些财产的价值,即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受益财产的价值:即财产的分摊价值,是在 共同海损航程终止日和地点的实际净值。——事故发生后到达的第一个港口) ③确定共同海损分摊比例、分摊金额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确定 船的分摊比例=船的分摊价值/船、货、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总额 货的分摊比例=货的分摊价值/船、货、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总额 运费的分摊比例=运费的分摊价值/船、货、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总额 船主的分摊金额=(共同海损牺牲+费用)×船的分摊比例 货主的分摊金额=(共同海损牺牲+费用)×货的分摊比例 运费的分摊金额=(共同海损牺牲+费用)×运费的分摊比例 分摊率=(共同海损牺牲+费用总额)/船、货、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总额 船主的分摊金额=船的分摊价值×分摊率 货主的分摊金额=货的分摊价值×分摊率 运费的分摊金额=运费的分摊价值×分摊率 三、投保金额的确定P109 1、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金额(卖方投保) (1)已知CIF价格和加成率,保险金额=CIF价格×(1+加成率) (2)已知CFR价格、保险费率和加成率, CIF价格=CFR/ [ 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保险金额= CFR/ [ 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1+加成率) 2、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买方投保)

协会货运保险条款(A)2009版

协会货运保险条款 (A)1/1/09 承保风险 风险 1.本保险承保保险标的物毁损或灭失之一切危险,但下列第4、5、6及7条之规定除外。 共同海损 2.本保险承保因避免保险事故所致损失之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但下列第4、5、6及7各条款除外事项不包括在内,关于其理算或认定应依据运送契约及适用之法律与惯例。 双方过失碰撞条款 3.本保险对被保险人在运送契约内“双方过失碰撞条款”所负之责任,按照保单承保风险予以赔偿。当承运人依据该条款要求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即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费为被保险人就该赔偿提出抗辩。 除外事项 4.本保险无论如何不承保下列事项: 4.1. 归因于被保险人之故意不当行为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4.2. 保险标的物之正常漏损、重量或容量之正常减少,或自然耗损。 4.3. 由于保险标的物之包装或配载的不固或不当造成无法抵抗运输途中发生的通常事故所致的毁 损灭失或费用,且该种包装或配载是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完成或该种包装或配载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的(本条款 4.3所指之「包装」包括集装箱内的堆放,本条所称“受雇人” 不包括独立合同商)。 4.4.由于保险标的物之固有瑕疵或本质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4.5.由于迟延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即使此项迟延系因承保危险所致者。(但上述第2条可支付 之费用不在此限)。 4.6.因船舶所有人、经理人、租船人或营运人之无力偿债或财务失信所引起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且该情况仅适用于:在保险标的装上船舶之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在正常业务经营中应当知道,此种无力偿债或者财务失信会导致该航程取消。该除外条款不适用于:保险合同已经转让给另一方,即另一方已经受合同约束购买或者同意购买保险标的且善意受让该保险合同。 4.7.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变或(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物质的武器或设备直接 或间接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5. 5.1.本保险无论如何,不承保下列事项所引起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5.1.1.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装船时已经知道船舶或驳船的不适航,及船舶或驳船不适合安全运输保险标的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1.2.集装箱或运输工具不适合安全运输保险标的,适用于:在本保险合同生效前装货已经开始,或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在保险标的装船时已经知道上述情况。 5.2.上述 5.1除外条款不适用于:保险合同已经转让给另一方,即另一方已经受合同约束购买或者同意购买保险标的且善意受让该保险合同。 5.3. 保险人放弃船舶适航及船舶保险标的物至目的地之任何默许的保证。 6. 本保险无论如何,不承保下列事项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6.1.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颠覆或因而引起之内乱,或来自交战国或其对抗之敌对行为。6.2. 捕获、扣押、拘留、禁制或扣留及其结果,或任何此项之企图。 6.3. 遗弃之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武器。 7. 本保险无论无论如何,不承保下列事项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7.1. 由罢工工人、停工工人、或参与劳工骚扰、暴动或内乱之人所致者。 7.2. 因罢工、停工、劳工骚扰、暴动或内乱所产生者。 7.3. 恐怖主义行为,或与恐怖行为相联系,任何组织通过暴力直接实施的旨在推翻或影响法律上 承认的或非法律上承认的政府的行为所致者;

37.进出口运输货物保险费率表

附件五十五: 出口运输货物保险费率表 一、一般货物费率表 使用说明: (1)所有自我国出口至世界各地货物的费率,均按本费率表计算,但如在指明货物费率表中列明的货物,承保一切险时还须加上指明货物费率计算保险费,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计收。 (2)目的地除我港澳台地区外均为国家名称,对内陆国家包括该国的任何一个城市,对有海岸的国家均指该国各港口,如需从港口转运到内陆还须按转运内陆加费的规定加费。 (3)本表系按每百元计算。 (一)海运 (二)陆运

(三)空运 (四)邮包 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表 使用说明: (1)表中列明的货物或与此同类货物承保一切险时,不论使用何种运输工具,也不论在哪个省、市发货,均在一般货物费率表的基础上再按本分类表规定加计保险费。 (2)出口号以港澳地区的货物承保一切险时,则按本表规定7折加计保险费。出口到日本的货物承保一切险时,则按本表规定8折加计保险费。 (3)如有特殊承保规定,费率另议。 (一)粮油食品及土畜产类 (二)轻工品类

(三)纺织品类 (四)五金矿产类 (五)工艺品类

(六)机械、设备类 (七)化工品类 (八)危险品类 三、货物运输战争、罢工险费率 (一)货物运输战争、罢工险费率 (1)战争险费率: 海运从我国口岸至世界各口岸 陆、空、邮从我国到世界各地 (2)罢工险如和战争险一起加保,只按战争险费率计算,不另加收。 如单保罢工险,按战争险费率计收。 (二)上述战争、罢工险的费率视某一地区战争、罢工形势的变化,随时调整。 四、其它规定 (一)一般附加险收费标准 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必须在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加保的附加险如果是所保货物 主要危险,按一切险费率的80%收费(包括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如果不是所保货物的主要危险,则按一切险费率的50%收费。但对损失严重的港口可按100%收费。 (二)特殊附加险的收费标准 投保一切险范围以外的特殊险别,须另行加费。加费幅度除下列规定者外,不能低于一切险费率的25%。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b)(c).doc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1982年1月1日修订) (一)伦敦保险协会货物条款(A) (仅供新的海上保险单格式使用) 承保范围 风险条款 1.本保险承保除下列4、5、6、7各条规定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共同海损条款 2.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理算或确定应根据运输契约和/或有关法律和惯例办理。该项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的产生,应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所引起的,但下列4、5、6、7各条或本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不保责任除外。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3.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根据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比例责任,视作本保险单项下应予补偿的损失。如果船东根据上述条款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负费用为被保险人就此项索赔进行辩护。 除外责任 大凡除外责任条款 4.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赔偿的责任: 4.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2保险标的的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

4.3由于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够或不当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本条所称的“包装”,包括用集装箱或大型海运箱装载的,但该项装载以本保险开始生效前或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完成的为限); 4.4由于保险标的本质缺陷或特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5直接由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即使延迟是由承保风险所引起(上述第2条可以赔付的费用除外); 4.6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租船人或经营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或费用;4.7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变和(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作用或放射性物质的战争武器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适应航和适应宜除外责任条款 5.5.1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船舶或驳船适应航; 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大型海运箱适应宜安全运载保险标的。如果保险标的在装载时,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适应航和适应当的情况。 5.2保险人放弃船舶必须适航和合适将保险标的运往目的地的默示担保,除非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适应航或适应宜的情况。 战争除外责任条款 6.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引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国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 6.2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海盗行为除外)以及这种行动的后果或这方面的企图; 6.3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 罢工除外责任条款

课程标准《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56课时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物流管理专业三年制高职专业设置的一门专业必修课,是学生具备了物流管理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开设的课程。该课程是学生掌握各种国际运输方式与运输保险的重要理论教学环节,开设一学期,教学学时56,3.5学分。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主要教学任务是学习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工作流程,使学生掌握海上运输流程、航空运输流程、陆上运输流程、国际多式联运流程,掌握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并且能够运用所学到的理论熟练开展国际货运及保险活动。 三、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使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途径、方式、路线,熟悉国际货运及其保险的基本规则和公约、协定及惯例;掌握国际贸易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物流理论开展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及运输保险等业务活动。 (一)知识目标 1)使学生能够系统地学习与掌握国际货物运输和货运代理的相关知识; 2)使学生能够系统地学习与掌握国际海运、陆运、空运等主要运输方式的实务运作与法规,掌握国际多式联运实务流程; 3)使学生能够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工作流程及实务等相关知识。 (二)能力目标 1)能够熟练地运用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知识,开展国际货物运输及国际货运代理活动; 2)能够熟练运用国际贸易、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相关知识,掌握国际货物运输报关、报检及投保流程; 3)能够恰当选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正确计算保险费,并将运输与保险实务与其他贸易环节紧密的结合。 (三)素质目标

1)能够把理论知识与实际业务操作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实际业务操作技能。同时加深学生对于专业技术知识的理解;使得学生能够做到“从理论中来,回到实践中去”; 2)通过知识教学的过程培养学生爱岗敬业与团队合作的基本素质。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Ⅱ.物流管理专业(方向)

协会货物保险A条款

协会货物保险A条款 1、本保险承保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但不包括下列第4、5、6和7条规定的除外责任。 (共同海损条款) 2、本保险承保根据运输合同、准据法和惯例理算或确定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产生是为了避免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与避免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有关,但此种原因须不是本保险第4、5、6、7条或其他条文除外的危险。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3、本保险扩展损害赔偿的范围,在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双方有责碰撞”条款而产生的责任额内,向被保险人支付由本保险可以赔偿的损失部分。若因上述条款船舶所有人要求赔偿,被保险人须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负费用针对该项索赔替被保险人提出抗辩。除外责任 (一般除外条款) 4、本保险在任何情形下,均不承担: 4.1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所导致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4.2保险标的的正常渗漏、重量或体积的正常减少或自然损耗。 4.3保险标的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引起的灭失、损害或费用(在本款意义上,“包装”应视为包括集装箱或托盘内的积载,但仅适用于此种积载是在本保险责任开始前进行或是由被保险人或其雇员进行之时)。 4.4保险标的的固有缺陷或性质引起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4.5迟延造成的灭失、损害或费用,即使该迟延是由承保风险引起的(但根据上述第2条支付的费用除外)。 4.6因船舶的所有人、经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的破产或经济困境产生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4.7因使用原子或核裂变和/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力量或物质所制造的战争武器产生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不适航或不适运除外条款) 5 5.1本保险决不承保因下列事项所产生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5.1.1船舶或驳船不适航 5.1.2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或托盘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运输不适合,而且在保险标的装于其上时,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是对此种不适航或不适运有私谋。 5.2保险人放弃载运保险标的到目的港的船舶不得违反默示适航或适运保证,除非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此种不适航或不适运有私谋。 (战争除外条款) 6、本保险决不承保因下列事项所产生的灭失、损害或费用: 6.1战争、内战、革命、造反、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任何交战方之间的敌对行为。6.2捕获、扣押、扣留、拘禁或羁押(海盗除外)和此种行为引起的后果或进行此种行为的企图。 6.3被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被遗弃的战争武器。 (罢工除外条款) 7、本保险在任何情形下,均不承保下列灭失、损害或费用:

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 1982年修订 (一)货物保险条款(A) (仅供新的海上保险单格式使用) 承保范围 风险条款 1本风险条款保险承保除下列4、5、6、7各条规定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共同海损条款 2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理算或确定应根据运输契约和(或)有关法律和惯例办理。该项共同海损和救助的费用的产生,应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所引起的,但下列4、5、6、7各条或本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不保责任除外。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3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根据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比例责任,视作本保险单项下应予补偿的损失。如果船东根据上述条款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负为被保险人就此项索赔进行辩护。 除外责任 一般责任条款 4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赔偿的责任: 4.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2保险标的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 4.3由于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本条所称的"包装",包括用集装箱或海运集装箱装载的,但该项装载以本保险开始生效前或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完成的为限); 4.4由于保险标的本质缺隐或特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5直接由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即使延迟是由承保风险所引起(上述第2条可以赔付的费用除外); 4.6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租船人或经营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4.7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变和(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作用或放射性物质的战争武器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不适航和不适宜除外责任条款 5.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1船舶或驳船不适航; 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大型海运箱不适宜安全运载保险标的。如果保险标的在装载时,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航和不适当的情况。 5.2保险人放弃船舶必须适航和适宜将保险标的运往目的地的默示担保,除非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或不适宜的情况。 战争除外责任条款 6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国或针对交战国的任

(金融保险)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A)

(金融保险)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A)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A)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A)的主要内容。 承保范围 1本风险条款保险承保除下列4、5、6、7各条规定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共同海损条款 2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理算或确定应根据运输契约和(或)有关法律和惯例办理。该项共同海损和救助的费用的产生,应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所引起的,但下列4、5、6、7各条或本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不保责任除外。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3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根据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由被保险人应负的比例责任,视作本保险单项下应予补偿的损失。如果船东根据上述条款提出任何索赔要求,被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自负为被保险人就此项索赔进行辩护。 除外责任 一般责任条款 4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赔偿的责任: 4.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2保险标的自然渗漏,重量或容量的自然损耗,或自然磨损; 4.3由于保险标的包装或准备不足或不当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本条所称的“包装”,包括用集装箱或海运集装箱装载的,但该项装载以本保险开始生效前或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完成的为限); 4.4由于保险标的本质缺隐或特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5直接由延迟引起的损失或费用,即使延迟是由承保风险所引起(上述第2条可以赔付的费用除外); 4.6由于船舶所有人、经理人、租船人或经营人破产或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4.7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变和(或)聚变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性作用或放射性物质的战争武器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不适航和不适宜除外责任条款 5.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负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1船舶或驳船不适航; 船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大型海运箱不适宜安全运载保险标的。如果保险标的在装载时,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航和不适当的情况。 5.2保险人放弃船舶必须适航和适宜将保险标的运往目的地的默示担保,除非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或不适宜的情况。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论文

成绩: 河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结课论文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学院: 班级: 姓名:张颖 学号: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摘要】海上保险随着海运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被称为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保险制度。海上保险条款是商人们从事海上保险业的惯例反应。保证国际海运买卖等国际货物买卖公平、安全、有序的进行,是世界各国立法及国际共同条约规范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包车逐年大递增。但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晚,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影响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的发展。而对中国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及现状分析,可以有利于我们走出一条更方便,快捷,高效,的道路,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 关键字: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货物运输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itime trade and maritime insurance gradually formed, known as the earliest origin, the oldest insurance system. Clause of Marine insurance is the merchants engaged in Marine insurance practice of reaction. Guarantee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such as international maritime trade fair, safe, orderly, is the world of the important tasks of legisla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eaties specification togeth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our country and around the world contact more and more closely. Especially after China's entry in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hina's trade exports and imports of transporting larg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But as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started late, so all sorts of problems appeared in practice,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insurance. An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can help

协会货运保险条款C

协会货运保险条款(C) 承保危险 1.本保险承保下列危险,但以下第4、5、6、7条之规定除外。危险条款 1.1保险标的物之毁损或灭失合理归因于: 1.1.1.火灾或爆炸。 1.1. 2.船舶或驳船搁浅、触礁、沉没或倾覆。 1.1.3.陆上运输工具之倾覆或出轨。 1.1.4.船舶、驳船或运输工具与除水以外之任何外界物体之碰撞或接触。 1.1.5.在遇难港卸货。 1.2由于下列原因所致保险标的物之毁损或灭失: 1.2.1. 共同海损牺牲。 1.2.2. 投弃 2.本保险承保因避免保险事故所致损失之共同海损及救助费用,但下列第4、5、 6及7各条款及其他除外事项不包括在内,关于其理算或认定应依据运送契约及 适用有关法律与习惯。 共同海损条款 3.本保险另对被保险人在运送契约内「双方过失碰撞条款」所负之责任,按照保 单应付之比例额予以赔偿,倘船舶所有人依据该条款要求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即通知保险人,后者得自费为被保险人就该赔偿要求提出抗辩。双方过失碰撞条款 除外事项 4.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承保下列事项:一般除外 4.1. 归因于被保险人之故意不当行为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条款 4.2. 保险标的物之正常漏损、重量或容量之正常减少,或自然耗损。 4.3. 由于保险标的物之包装或配制不固或不当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本条 款 4.3 所指之「包装」包括货柜或货箱内之堆放,但此项堆放以完成 于本保险生效前或由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所为者为限)。 4.4. 由于保险标的物之固有瑕疵或本质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4.5. 直接由于迟延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即使此项迟延承保危险所致者。 4.6. 因船舶所有人、经理人、承租人或营运人之无力偿债或财务失信所引起 之毁损灭失或费用。 4.7.由于任何人之恶意行为对保险标的物全部或部分的故意毁损或破坏。 4.8.由于使用核子分裂或融合或其他类似反应或放射能、放射性物质之武器所 引起毁损灭失或费用。 5.5.1.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承保下列事项所引起之毁损灭失或费用不适航不适运 船舶或驳船之不适合安全航行。除外条款 船舶、驳船、运输工具、货柜或货箱不适合保险标的物之安全装运。 但上述不适航、不适运,以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于保险标的物装船时已 知情者为限。 5.2.保险人放弃违反船舶适航及船舶保险标的物至目的地之任何默示保证, 但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对于此项不适航或不适运已知情者不在此限。 6.本保险在任何情况下,不承保下列事项所致之毁损灭失或费用危险除外 6.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颠覆或因而引起之内乱,或来自交战国或其 对抗之敌对行为。 条款 6.2.捕获、扣押、拘留、禁制或扣留及其结果,或任何此项之企图。 6.3.遗弃之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武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 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 案例1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 (1)第一货舱的货物。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按“烟草”出售,三承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损失是在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2009版)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 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人。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 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 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海运出口货物保险详细操作流程

海运出口货物保险详细操作流程 (一)努力争取出口贸易以CIF、CIP贸易术语成交 在出口货物从卖方运到买方的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常常会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外来原因遭受损失,为了在货物受损后获得经济补偿,货主在货物出运前就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采用不同的贸易方式出口,办理投保的人就不同。凡采用FOB及CFR条件成交时,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由进口方投保(to be effected/covered by the buyers)。凡以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均需向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险别和适用的条款投保,并订明由卖方投保。国际贸易价格条件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争取以CIF或CIP贸易术语成交不仅可为国家多收外汇,扩大我国的保险业务,而且有利于出口商。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仓至仓,由出口商投保,货物从仓库出口开始,保险公司就承担责任。相反,以CFR、FOB或CPT、FCA术语成交,保险由进口商自行购买,由于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物越过发货港船舷为界,所以保险责任也就从这一点开始,这样,从仓库到装上海轮前这一段风险要么由出口商自负,要么由出口商再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陡然增加了出口商的风险或保费负担。 2、以CFR或CPT成交,出口商在发货装船时,应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以便进口商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如果出口商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漏发、迟发通知,以致使进口商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那么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某些国家的国内法,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再由出口商承担责任。因此,按CFR或CPT条件成交明显增加了出口商的费用和责任。 3、在采用D/P、D/A付款方式的出口交易,则更应以CIF或CIP成交。由于已在国内买了保险,即使出口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到重大损失,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承兑,出口商也能从保险人手中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出口货运保险的投保与保险单的转让 凡以CIF和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由我国出口企业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尤其在仓至仓条条款下),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离仓库前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根据信用证或合同(托收方式时)规定填制《运输保险投保单》(Application For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或其他名称的投保申请单。投保单主要内容和项目要正确、齐全,因为保险公司系根据该投保申请单出具正式保险单。如果差错、不完整则影响将来安全、及时收汇,甚至造成国外拒付的事故。投保申请单主要内容有: 1、被保险人名称(The Insured’s Name)。一般是出口企业名称。如信用证要求以进口商名称投保或指明要过户给银行,在投保单上明确表明,以便保险公司按要求制作保险单据。 2、标记(Marks & Nos.)。与发票、提单上的标记一致,如标记繁杂,可以简化,如“与x号发票同”(as per invoice NO.xxx) 3、包装及数量(Package & Quantity)。写明包装性质,如箱、捆、包以及具体数量,以集装箱装运的也要注明。 4、货物名称(Description of Goods)。不能将货物写成百货、食品,而要写具体品名,如服装、大米、小五金等。可写统称但不能与发票所列货名相抵触。 5、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按买卖合同规定的加成比例计算保险金额,保额小数点后进位成整数(不能用四舍五入法),所用币制应与发票一致。 6、船名或装运工具(Per Conveyance)。海运应注明船名。 7、开航日期(Slg. On abt.)。按确定日期或大约月、日填写,但与提单所列开航日期要一致。 8、航程。即写明从何地起运至何地止。如转内陆,则要写明内陆城市名称,不能笼统写“内陆城市”。 9、保险险别(Conditions)。要明确具体险别,不能笼统地写“海运保险”(Marine clauses)。 10、赔款地点(Claim Payable At……)。通常是在货运目的地,如果在目的地之外的地点,要加

协会货物保险附加条款

协会货物保险附加条款 协会船级条款 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项下之保险费率只针对具有机械自航能力的钢结构船舶所运载的投保货物或利益。本保险使用的船舶需经下列船级社定级。 或 B.S A1 英国劳合社 100 美国船舶局+ A1 3/3E+ Bureau Veritus 1 A4 德国劳依德船级社 +100 韩国船级社+KRS1 日本船级社NS* 挪威船级社+1A1 Nav. L 意大利船级社 100A1.1. 俄罗斯船级社KM 波兰船级社*KM 中国船级社ZC 提供的船舶系 a). (i) 非大宗大量的或超过计划10年的组合运载工具 (ii) 不超过50,000GRT的不超过10年船龄的矿产油轮 b). (i) 不超过15年的船舶或 (ii)超过15年但不超过25年的和已经建立并保持定期向客户公告航行计划的在指定港装卸的船舶 包租船舶合1000GRT以下的, 被上述船级社定级的具有机械自航能力的钢结构船舶和不超过上述规定年限的船舶 保险协会船级条款的要求不适用于在港口范围内用于装卸的任何小艇, 木筏和驳船 如投保货物或利益使用事由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具有机械自航能力的船舶运载时,被保险人仍可以投保,但保险费和条款需另行和保险人制定。 INSTITUTE CLASSIFICATION CLAUSE The marine transit rates agreed for this insurance apply only to cargoes and/or interests carried by mechanically self-propelled vessels of steel construction classed as below by one of the following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 Class without any modification: Lloyd's Register .. 100 A1 or B.S. 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 .. + A1 Bureau Veritas .. .. 1 3/3 E D Germanischer Lloyd .+ 100 A4 Korean Register of Shipping .. + KRS1 } Class without any modification Nippon Kaiji Kyokai NS* Norske Veritas .. .. +1A1 Registro Italiano .. 100A 1.1. Nav.L Register of Shipping of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习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习题)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水渍险的英文原意是指()。 A、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 B、单独海损负责赔偿 C、共同海损不负责赔偿 D、共同海损负责赔偿 2、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A、大于平安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之和 B、等于平安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之和 C、小于平安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之和 D、不确定 3、平安险的英文原意是指()。 A、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 B、单独海损负责赔偿 C、共同海损不负责赔偿 D、共同海损负责赔偿 4、“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 A、从卖方工厂仓库起至买方目的地仓库止 B、从装运港仓库起至买方目的港仓库止 C、从 装运港仓库起至买方目的地仓库止D、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起到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港(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 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索赔期限为()。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6、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中规定的A险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 ()。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附加险 7、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习惯,保险金额通常是将CIF或CIP总值加成多少计算()。 A、5% B、10% C、15% D、20% 8、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采用()。 A、门到门条款 B、港到港条款 C、仓到仓条款 D、地到地条款 9、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范围与下列哪个因素有关()。 A、保险金额 B、保险费 C、保险险别 D、投保加成率 10、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 A、保障的风险 B、保障的损失 C、保障的费用 D、以上三种都有 11、共同海损的承担是()。 A、由船方、货主或运费方平均分摊 B、由船方、货主或运费方按比例分摊 C、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D、由船方自己承担 12、单独海损的承担是()。 A、由损失方自行承担 B、各方按比例分摊 C、各方平均分摊子 D、由船方自行承担 13、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共同之处在于()。 A、二者造成的原因相同 B、损失都属于部分海损 C、二者的责任承担方法不同 D、二者都属于全部海损 14、出口茶叶,为防止运输途中串味,办理保险时,应投保()。 A、串味险 B、平安险加串味险 C、水渍险加串味险 D、一切险 15、下列险别中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海洋运输货物特殊附加险的是( )。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淡水雨淋险 C、交货不到险 D、受潮受热险 16、我国基本险的责任起讫采用国际保险业所惯用的( )。 A、“仓至仓”条款 B、港至港条款 C、门对门条款 D、OCP条款 17、仓至仓条款是()。

进出口贸易实务习题及解答

第八章货物的保险 ? 一、填空题 1.投保人在投保一切险后,根据需要还可加保__。 2.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不同在于__和__。 3.海上货物运输可保的风险主要有__和__。 4.海损按照损失程度不同,可分为__和__;按照损失的性质,可分__和__。 5.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__、__和__三种。 6.在海上保险业务中,许多国家直接采用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定的__,简称__。 7.按照国际惯例,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的总值另加__作为保险金额。 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承保责任的起讫期限,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__。 ? 二、单项选择题 ? 1.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 A.是部分损失的一种 B.是全部损失的一种 C.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 D.既是全部损失,又是部分损失 ? 2.在国际贸易运输保险业务中,单独海损仅涉及受损货物所有人单方面授利益,因而仅有受损方单独承担损失。这种损失是()。 A.部分损失 B.全部损失 C.单件损失 D.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 ? 3.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涉及单方面利益的损失,达到全部损失程度时,()。 A.按全损处理 B.按单独海损处理 C.按推定全损处理 D.按共同损失处理 ? 4.按照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协会货物条款》,保险公司对I.C.C.(A) 、I.C.C.(B)及I.C.C.(C) 三种基本险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最大的是()。 A. I.C.C.(A) B. I. C.C.(B) C. I.C.C.(C) ? 5.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失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为棉织被单,全部遭受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受水浸。那么()。 A.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 B.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C.A舱乙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属单独海损 D.A舱乙批货物属于单独海损,B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 ? 6.我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我公司应负责替国外客户投保,按照国际商会《INCOTERMS》的规定,应投保()。 A.一切险加战争险 B.一切险 C.平安险 D.水渍险 ? 7.仓至仓条款是()。 A.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 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C.出口商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D.进口商负责收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 8.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应该()。 A.投保一切险,加保偷窃险 B.投保水渍险(即单独海损赔偿) C.投保平安险 D.投保一切险或投保平安险和水渍险中的一种,加保偷窃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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