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立案管辖范围

海淀法院立案管辖范围
海淀法院立案管辖范围

海淀法院立案管辖范围

自2010年5月18日以后,当事人可以参照海淀法院公布的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立案点的收案范围,根据自己的案件类型及所在片区,到相应的立案点进行立案。经立案法官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由所在派出法庭实施诉前调解。在规定期限内诉前调解不成的,再经由正式立案后进入审判程序。

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各类诉讼矛盾。自2010年5月18日起,本院在东升、复兴、山后、上地四个派出法庭设立立案点,办理各类案件的立案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原告应到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不动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上述地点在海淀区各立案点管片范围内的,由本院各立案点按以下原则分别受理:

(一)院本部立案大厅

1、受理海淀中心区范围内所有普通民事案件,以及本院辖区范围内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商民事案件(继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案件除外)

海淀中心区范围包括:紫竹院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中关村街道、海淀街道、清华园街道、燕园街道、香山街道、青龙桥街道、花园路街道、田村路街道、曙光街道、万柳地区、四季青镇。

2、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医疗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事案件(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的商事案件除外)、刑事自诉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

(二)复兴、东升、山后派出法庭立案点办理各自管片内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

(三)上地派出法庭立案点办理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内的商事案件和本院指定受理的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手续。

二、各立案点管片范围

(一)东升法庭立案室:学院路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东升乡

(二)复兴法庭立案室:万寿路街道、永定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里庄街道

(三)山后法庭立案室: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马连洼街道、上地街道

(四)上地法庭立案室:上地开发区、永丰开发区

(五)院本部立案大厅:紫竹院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中关村街道、海淀街道、清华园街道、燕园街道、香山街道。

三、各立案点工作时间

1、四个派出法庭立案接待室每周一至周四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院本部立案大厅、执行立案接待室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四、各立案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立案点名称电话立案点地址

院本部立案大厅 62697285 海淀区丹棱街12号(海淀医院向西200米丁字路口右转新海大厦西侧)

东升法庭立案室 62697759 海淀区成府路45号(五道口城铁向西100米,清华园宾馆北侧)

复兴法庭立案室 62697749 海淀区恩济东街19号(定慧桥东北角永兴花园酒店北侧)

山后法庭立案室 62697769 海淀区西北旺乙1号(公交西北旺站下,邮局对面)

上地法庭立案室 62697789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8号信息大厦B座11层(上地环岛东南角)

2019北京海淀区高三一模政治

2019北京海淀区高三一模 政治 2019.4 第一部分 (选择题共48分) 本部分共35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目要求的一项。 24.太阳死了,人还活着。科幻小说《流浪地球》描写了太阳即将毁灭,人类带着地球一起逃离太阳系,寻找新家园的故事。小说探讨了未来人类面临恶劣的生存环境时如何生存的问题,读者可以从中感悟到,“希望是人类谋求生存的不竭动力”。对这一感悟理解正确的是 A.希望是灯塔,照亮前行的方向,是人类征服宇宙的首要条件 B.希望是春风,唤醒沉睡的心灵,使人类在困境中奋发图强 C.希望是清泉,滋润求生的愿望,是人类谋求生存的物质力量 D.希望是闪电,激发生存的智慧,使人类摆脱自然的制约 25.人工智能机器人“AI医生”能“读图”识别影像,能“认字”读懂病历,甚至像医生一样“思考”,还能通过自身“学习”大量病例和医学知识来完成初步诊断,出具诊断报告,给出治疗建议。人工智能医疔正从前沿技术转变为现实应用。以下认识正确的有 ①AI医生的实践活动能够缓解我国医疗人力资源紧张的现状 ②AI医生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有助于提高人类医疗水平 ③AI医生受到广泛关注说明事物的价值取决于人们的需要 ④AI医生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其诊断结果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6.大数据算法分析可以精准推送用户感兴趣的信息,实现高效的“私人订制”;但这种个性化推送技术让用户看到的仅仅是被过滤后的信息,使用户的信息领域逐渐成为一个个“信息茧房”。长期生活在“信息茧房”中,人容易盲目自信,只相信为自己量身推送的信息,听不进其他声音。打破“信息茧房”,用户需要 ①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理性对待不同声音②坚持发展的观点,等待推送技术的自我更新 ③提高自身素养,拓宽信息接收来源④借助个性化推送技术,充分满足个体特定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7.“非遗+文创”“非遗+扶贫”“非遗+特色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 ①其首要价值是经济价值②凝聚着民族认同感 ③是推动文化创新的不竭动力④传承和延续了历史文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8.《消除贫困,一个国家的承诺》《大国应有什么样的“文艺范”》……政论节目《中国正在说》聚焦中国发展故事,将国家高速发展的成就用深具艺术感的形式呈现出来,吸引了大批观众。这档节目 ①凸显了媒体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②紧扣时代脉搏,传播了正能量 ③对提升观众的理性精神具有决定性作用④有助于我国吸收各民族文化优秀成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海淀区中学排名

北京市海淀区中学排名1人大附中 2北大附中 3清华附中 4首师大附中 5一零一中学 6十一学校 7理工大附中 8八一中学 9人大附中分校 10中关村中学 11交大附中 12建华实验学校 13首师大附属育新学校 14育英中学 15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 16二十中 17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 18北航附中 19十九中 20科迪实验中学 21育英学校 22石油附中 23海淀实验中学(原阜成路中学) 24首师大二附中(原花园村中学) 25五十七中 26北医附中 27一二三中 28方致实验学校 29立新学校 30师达中学 31玉渊潭中学 32知春里中学 33地大附中 34中关村外国语学校 35翠微中学 36矿院附中 37民大附中 38农大附中 39明光中学 40北大附中香山分校 41经济管理学校高中部 42陶行知中学

43永定路中学 44六十七中 45清华育才实验学校 46一零五中 47六一中学 48理工附中分校 49万寿寺中学 50太平路中学 51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52温泉二中 53科兴实验中学 54蓝靛厂中学 55中关村中学分校(原清华附中分校) 56皮革工业学校高中部 57一佳高级中学 58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 59清华志清中学 60盲人学校 61仁达中学 62世贤学院附中 63尚丽外国语学校 64清华园兴起中学 第一档次 1. 人大附中:继04、05两年人大附中骄人的高考成绩后,06年人大附再创辉煌,600分以上全年级460人左右,重点大学升学率98%. 2. 北京四中:400人左右。四中考生由于只有人大附中的一半,平均水平无校能敌,但分数主要密集于600-650之间,而人大附培养了强中之强的王牌近卫军,几个实验班分数集中于650分以上,考上清华北大人数多出于此王牌近卫军。四中第一地位只能拱手相让. 3. 师大实验中学:300人左右。整体水平发挥正常,仍稳居全市第三的位置,但由于考生分数普遍偏高,导致实验中学的部分考生未能上线第一志愿,文科班重点大学升学率96%,理科班94%. 4. 师大二附中:300人左右,师大二附中文科之强,可从文科600分70多人,多于人大附的50余人看出,文理综合位列第四,重点大学升学率94%左右,直逼实验中学,与其几乎不相上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289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海民初字第289号 原告北京梦丝丝药物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怀柔区雁栖湖北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丽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常勇,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美肤堂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806室。 法定代表人赖汉林。 被告北京可靠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二里庄35号楼242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赵克。 原告北京梦丝丝药物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丝丝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美肤堂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肤堂公司)、北京可靠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靠伟业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梦丝丝公司委托代理人沈常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美肤堂公司、可靠伟业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梦丝丝公司诉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我公司在2002年7月取得了第1805240号商标注册证,该商标是图形商标,内容是唐朝药王孙思邈的头像,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是第3类,包括化妆品、美容用面膜、皮肤增白膜、皮肤增白乳膏、去斑霜等,注册有效期自2002年7月14日至2012年7月13日。2004年12月,我公司发现美肤堂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化妆品“美颜焕采面膜贴”的包装盒上,使用了唐朝药王孙思邈的头像。2005年7月初,我公司又发现可靠伟业公司旗下的网站i吧电子商务联盟(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dc17987826.html,)上经销的化妆品“美肤清斑黄金搭配”的包装盒上,使用了唐朝药王孙思邈的头像,网页显示该产品的制造商是美肤堂公司,销售商是至诚商城。为保全证据,我公司于2005年7月21日申请长安公证处对网站涉及的侵权事实进行了公证。我公司认为,美肤堂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美颜焕采面膜贴”面膜和“美肤清斑黄金搭配”药膏上使用我公司的注册商标,可靠伟业公司在其下属网站宣传侵权商品“美肤清斑黄金搭配”药膏,侵犯了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诉请法院判决如下:1、判令美肤堂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消除包装盒上的商标图形,并判令可靠伟业公司停止在其下属网站上发布侵权商品的信息;2、请求依照法定赔偿额进行赔偿,判令美肤堂公司赔偿我公司损失50万元、调查取证费用1万元、律师费20万元;3、判令可靠伟业公司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美肤堂公司和被告可靠伟业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省法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范围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省法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范 围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优化审判职权配置,规范案件审级管理,强化省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省法院决定调整省法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的范围和业务指导工作,调整后具体分工如下: 一、立案二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和业务指导范围:劳动争议、人事争议、运输类侵权及其相关合同纠纷、其他合同纠纷、其他物权纠纷、案外人撤销之诉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再审审查工作。 二、民一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和业务指导范围: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不动产物权及其相关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小额诉讼、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三、民二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和业务指导范围:商事纠纷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四、民三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和业务指导范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五、民四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和业务指导范围: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纠纷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公益诉讼、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六、审监庭负责审理的案件和业务指导范围:抗诉审查、抗诉再审、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对本院生效裁判提起的再审、减刑假释案件。 七、立案一庭、四个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现有分工不变,相应增加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的审理。 八、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执行异议之诉按照基础法律关系性质分别由各业务庭管辖。 上述具体分工从2012年12月2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特此通知 附件:1.立案二庭案由分类一览表 2.民一庭案由分类一览表 3.民二庭案由分类一览表(一) 4.民二庭案由分类一览表(二) 5.民三庭案由分类一览表 6.民四庭案由分类一览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 附表一: 立案二庭案由分类一览表 第一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169.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最高院登记立案制度的规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5〕8号 【发布日期】2015-04-15 【生效日期】2015-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司法解释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4月15日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1月22日12时至2020年3月22日12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2020年1月22日12时至2020年3月22日12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22日12时至2020年3月22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工行融购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 一、变卖标的: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1号地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类型:配套公建,地下车库) 评估价:*******9万元?起拍价:3451万元,保证金:346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周一至周四1000—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010-*******,张法官。(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10-*******负责现场维护)。 五、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

级别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级别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具体是指: 一、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 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

件。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及标的物涉及到的人或事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如当事人是党、政、军界要员或人大代表等。在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是指诉讼标的金额较大、争议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等类案件。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海事和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与普通中级法院同级),其他法院不能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只能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 三、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它都有权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从而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

【精校】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高考模拟政治

2020年北京市海淀区高考模拟政治 1.书信是有情物,每一封书信都在打开一个栩栩如生的真实场景,在手写书信传统逐渐逝去的今天,《见字如面》电视栏目,用书信打开历史,带领观众重温书信里的记忆,咀嚼书信中的故事,汲取精神养料。从这一文化现象中可以体味到,手写书信() ①可以传递情感,滋养人们的心灵 ②作为交流方式,已经失去存在的价值 ③作为文化符号,可以展现人们的精神情怀 ④是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可以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本题考查文化的特点和作用。手写书信,作为文化符号,可以展现人们的精神情怀,传递情感,滋养人们的心灵,①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手写书信没有失去存在价值,排除;④说法错误,手写书信属于一种文化现象,可以提供精神力量,排除。 答案:B 2.“五福临门”是中国人常提及的祝福语。五福源自《书经?洪范》,是古代中国民间关于幸福观的五条标准: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修好德、五曰考终命。而当今我国人民的五福追求有所变化,如爱国、富强、和谐、敬业和友善。这一变化() ①是继承传统,推陈出新的体现 ②是把时代精神注入到传统文化之中 ③表明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④说明不同时代的价值追求截然不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本题考查如何进行文化创新。五福的传承演变是继承传统,推陈出新的体现,是把时代精神注入到传统文化之中,故选项①②符合题意,应选;选项③不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爱国主义,排除;选项④说法过于绝对,排除。 答案:A 3.有人说,“1+1=2”是数学,“1+1>2”是哲学。从哲学视角理解“1+1>2”,其合理解释是() A.组织协调好已有的要素,能使整体的功能得到更大的发挥 B.用系统优化的方法,能使各要素的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C.用批判性思维怀疑一切、推翻一切,可以开拓出崭新境界 D.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的概括和总结,创新推动人类思维的发展 解析:本题考查整体与部分的关系。“1+1>2”是立足整体,统筹全局,组织协调好已有的要素,使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故A选项符合题意,应选;B、D不符合题意,排除;C说法错误,辩证的否定是既肯定又否定,而不是否定一切、推翻一切,排除。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有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执行实施流程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发生妨害执行的情形外,均应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条强化执行实施权的内部分权和制约,坚持分段集约执行与执行人员包案执行相结合,实行繁简分流。 第四条执行实施案件的立案时间、承办人、案件进度、执行结果等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均应在电脑上予以记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五条执行实施流程应当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但执行案件出现依法中止执行、暂缓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等情形的除外。 二、执行准备 第六条执行机构收到本院立案机构移转的执行实施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一)收案登记; (二)分配案件; (三)初步审查; (四)制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 (五)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第七条执行案件的分配遵循随机原则。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由负责分案的人员报请执行机构负责人指定分配。 第八条经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行实施案件,应当退回立案机构处理。 第九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按照下列执行标的类型的不同确定指定履行期间: (一)涉及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0日; (二)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7日; (三)同一执行依据对同一被执行人确定的债务,既涉及金钱债权执行,又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的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十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地址不实导致法律文书被退回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公告送达期间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但不得对相关财产采取处置措施。 三、财产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承办人收案后,应当在7日内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不影响财产调查和控制工作的进行。 第十二条承办人应在收案60日内完成财产的调查和控制工作,案情复杂的经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了确实财产的,必须在5日内采取财产控制措施;其中情况紧急能够立即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查找确实的财产线索不能即时办理财产控制手续的,应当自获得确实的财产

2017.5.18快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海淀区劳动争议审判情况白皮书(2017)》及竞业限制十大典型案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dc17987826.html,/info.asp?infoid=4673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海淀区劳动争议审判情况白皮书(2017)》及竞业限制十大典型案例 关键词:海淀区,劳动争议,竞业限制,典型案例。 2017-5-8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网 描述:2017年4月27日上午,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淀区劳动争议审判情况白皮书(2017)》,通报2010年至2016年七年间涉“竞业限制”劳动争议纠纷审判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裁判要义】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部分约定无效。【案情概要】 张某于2010年3月入职青松公司,担任技术部门总监。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张某自离职之日起五年为竞业限制期,该期间青松公司需按照张某在职期间工资标准的35%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2013年10月,张某自青松公司离职,青松公司依约按月足额向张某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016年1月,张某入职与青松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柏树公司担任技术经理,从事与青松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后,青松公司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张某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青松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书》中约定五年的竞业限制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张某仅在离职后两年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本案中,张某2016年1月才入职与青松公司存在竞争性业务的柏树公司工作,已经超过两年法定竞业限制义务期,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青松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需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然而,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非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过长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既不公平也不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为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部分约定无效。 案例二:竞业限制约定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 【裁判要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仅在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只有订立方可基于竞业限制协议向对方提出请求、主张权利。 【案情概要】 2001年4月,孔某入职宁远公司,担任仪表部负责人。2007年8月,宁远公司与孔某签订了《不竞争协议》,约定孔某在离职以后一年内,不得入职与宁远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不得自办或与他人合办与宁远公司属于同类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竞业限制期间,宁远公司应按月向孔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5000元,如孔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则需向宁远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10万元。2012年3月27日宁远公司与孔某解除劳动关系。2012年3月28日孔某入职宁远电子公司(系宁远公司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12年3月28日至2013年3月27日期间,宁远公司按月向孔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2015年11月6日,宁远电子公司与孔某解除劳动关系,出具离职证明,明确双方无劳动争议纠纷。2016年1月,孔某投资设立道同电子公司,与宁远电子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经营工作。此后,宁远电子公司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孔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孔某表示其仅与宁远公司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未与宁远电子公司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宁远电子公司依据宁远公司的《不竞争协议》向其主张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

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管辖范围说明

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管辖范围说明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基层人民法院和万州区、涪陵区两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为200万元以下;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以下。市第二、三、四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案件以及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2、中级人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为2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案件,争议金额为500万元以下。 市第二、三、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为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案件,争议金额为500万元以下。 3、 100万元以下;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受理知识产权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理以财产为内容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诉讼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4、涉外合同和侵权纷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民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承认与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对下述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BJ09-1903055-01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 5、采购人联系方式:侯敬涛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一号航天信息大楼10-11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成文(女士) 9、采购内容:海淀区“一网通办”平台建设项目相关设计服务方案服务采 购;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10、采购数量:一项 11、本次磋商不涉及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项目采购用途: 建设“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海淀区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包 含事项网上申办、网上预约、办事咨询、在线审批、数据上报、在线评 价、办件状态上报、统一反馈、一窗通办、人脸识别智能应用等。建设 城市综合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海淀区在民生、政务、城市管理等方面的 信息化整合及大数据融合能力,切实实现便民、惠民、利民的目标。 13、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根据项目背景、现状及建设内容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和概算,对本工程建设的项目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方案设计、 主要技术指标、运行管理体系、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风险及效益分析 等内容进行全面、可行、详细的设计与分析,方案应符合项目相关的要 求,并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实施。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5-4-15 生效日期:2015-5-1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

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 (三)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 二、登记立案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 (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

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则评述

目录 引言 一、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则的确定历程 二、缺乏依据的集中管辖 三、疏于抽象的管辖规则 四、过于便民的受案范围 五、结语 引言 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网络俨然成了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融合程度日渐提高,互联网背景下的平台和新产业样态层出不穷,数量巨大、类型新颖、繁简不一的涉网纠纷也随之而来,网络纠纷解决已经成为法律人不得不直面的问题,需要司法作出有效的回应。而互联网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和在线化特性,给现行诉讼规则、审理制度带来巨大挑战。 中国既是经济大国,又是互联网强国,在探讨涉网案件的纠纷解决上有着天然的需求和自发的优势。在网络强国战略和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为了适应互联网生态,回应涉网纠纷解决的需要,我国在近年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了互联网法院。从实际效果看,这些互联网法院的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对推动审判方式创新、审判公开、弘扬法治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互联网法院也面临着困境和挑战,管辖范围的确定就是其中之一。几乎每一次与互联网法院相关的研讨会上,管辖都会成为焦点问题。为什么互联网法院的管辖会构成疑难,具体存在哪些问题,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此种疑难?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简要的评述。 一、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则的确定历程 2017年6月2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下称《杭州方案》),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2018年7月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

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下称《北京广州方案》),2018年9月9日和9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挂牌成立。在上述中央审议通过的方案中,就已经对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杭州方案》中,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被明确为:“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案件:1. 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2. 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 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4. 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5. 互联网域名纠纷;6. 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而《北京广州方案》将这两所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为:“分别管辖北京市、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下列案件:1. 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2. 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3. 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4. 互联网域名纠纷;5. 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6. 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7. 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8. 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9. 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依照《北京广州方案》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最高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健全完善适应互联网审判特点的诉讼规则”的要求,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6号,下称《互联网法院规定》),其中第2条统一规定了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该条规定如下。 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通讯录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及通讯录 一、最高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电话:65299844、65290999 你可以乘地铁二号线或489路至前门站下车。 二、北京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2 电话:85268122,举报电话:852681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8点。 立案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到17点30分。您可以乘43路、44路、52路、434路、457路、637路、638路、750路、800路、特2路公交车在建国门南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2号线在建国门站下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邮编:100040 电话:68639038,举报电话:59891399

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30分 立案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30分,周五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4点30分。 您可以乘337、389、728路公交车在老山站下车,或乘373、450、620、、运通120路公交车、地铁1号线在八宝山站下车,也可以乘621、751、958路公交车在焦家坟站下车。 第二审判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三号。 邮编:100071 电话:68639038,举报电话:598913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30分,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 立案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4点。 您可以乘A: 八宝山地铁站乘620到吴庄南站下车路东B: 一中院(眼科医院前)焦家坟路口东站乘620、850、751到吴庄南站下车路东C:851、751、620、622、850到吴庄南站下车路东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电话:67553221,举报电话:676532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到5点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文件

赵凤桐同志在全区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2010年11月2日) 同志们: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阶段的时候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作了工作报告,并就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的科学发展,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和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等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刻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建议》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党的意志和全国人民的心愿,是指导我们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改革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行动纲领。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传达好、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 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内容十分丰富,《建议》中提出的方针、政策、措施,我们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重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深刻认识和把握关于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深刻理解当前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风险挑战、机遇大于挑战的形势,进一步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下大力气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充分运用全区过去五年来之不易的成绩、弥足珍贵的经验、影响深远的精神财富,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推动全区的科学发展,使全区的发展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重点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二五”规划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即: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三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二五”期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任务。联系海淀作为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引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加强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一、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1、民事诉讼 (1)国内案件: 第一类: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都在东莞市或都不在东莞市,且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5000万---3亿。 第二类: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不在东莞市,且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4000万---2亿。 (2)标的额:人民币4000万---2亿。 : 标的额:人民币600万---2亿。(3)、争议标的金额依前款规定虽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中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 (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期货纠纷案件。 (5)、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注:所有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公司解散、清算案件由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2、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a、被告为正处级以上行政机关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b、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c、重大涉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地区、台湾地区的案件;d、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案件(一审由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4)、中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二、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范围 当事人等对东莞市第一、二、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等对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的民事案件,认为有错误的,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北京市各级法院分布

?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北区82222479 南区63543080、83916317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68899888、6889978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海淀区丹棱街12号 6269700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6186800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良乡正通路10号89327876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80109349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大兴区?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 60238877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延庆镇湖南?西路20号81198663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68639038 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6401639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85998125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丰台南路69号 83835245、83835461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顺义区府前东街 69444921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通州区梨园北街11号 8155350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69962999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怀柔区?青春路59号 6964356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密云县密云镇?西?大桥路5号 69092106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6765322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8526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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