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促进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园区管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财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从事会财务工作的人员(会计、出纳),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会计岗位职责

第五条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各项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并按规定设置相关会计账簿,进行正确的记账、结账和转账。

第六条负责编制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各项支出计划,年终做好经费决算和各项收支、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负责按要求编制、上报各项会计报表,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完成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八条妥善保管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做好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工作。

第九条监督单位合规、合理使用经费和各项专项款,严格审查经费开支内容和专项款的合同执行情况,按规定审批经费报销手续和专项款支出手续。

第十条对出纳员工作给予相应的业务指导,搞好与出纳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每个月末与出纳员核对会计账目,做到帐表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纠正。

第十一条按时完成领导交派的临时工作。

第三章出纳员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各项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出纳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第十四条严格审查办理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和专项款支付手续。按会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负责单位各项经费拨付、现金的收支及本科室费用交纳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时编制工资表,填制记账凭证,准确登记账目,月末25日前将账结清,记账凭证移交主管会计进行记账。

第十六条按相关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依照财务制度管理和使用银行支票、收费收据、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印章、支票按规定分别放置,提高警惕,防止票据、现金被盗或遗失。

第十七条按规定办理公费医疗报销、经济合同管理、财务费用缴纳等事宜。

第十八条每月与会计及银行核对账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助会计做好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日常工作,并搞好与会计工作的配合。

第十九条按时完成领导交派的临时工作。

第四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职工工资、各项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二十一条现金结算以2000元为限,超过结算止点使用资金的,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二十二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经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四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须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董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未还,则立即转入应收款,并在其当月工资扣还。

第二十五条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第二十六条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第二十七条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第二十八条现金支付相关的授权制度:

(一)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支出证明单”,经借款人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支。

(二)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三)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

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五)对各种汇款,应根据相应的合同和结算单,填制《汇款申请单》,财务人员须审核《汇款申请单》,分别由经手人、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相关职责:

(一)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二)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四)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五)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六)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七)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八)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九)不准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是单位存放在银行的资金,是单位货币资金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用途,分别在银行开设账户,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接受银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十二条银行账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三条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

第三十四条应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平时开出支票,应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支票,须当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第三十五条出纳、会计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逐月与银行核对余额,防止错账、乱账。

第三十六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第六章支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支票保存制度:

(一)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二)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三)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出租支

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第三十八条支票的领用制度

(一)开出支票时须有经审批的“借款单”或“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二)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

(三)支票签发一律记名,领用支票时,须凭“支票领用单” ,经董事长批准签字,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四)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空白金额的支票、远期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董事长批准,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出纳员核对是否准确。

(五)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六)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支票报销制度

(一)支票自领用起五日内报账,报账时应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五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二)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登记账簿。

第四十条支票丢失与作废

(一)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报告。

(二)对已作废支票应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并及时退回开户银行进行注销。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标准: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第四十三条因公务活动需借出固定资产(包括:摄像机、照相机等)的工作人员,应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出借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未能及时归还造成遗失、损毁的,照价赔偿。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购入(包括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前,必须先报董事会审批并按国家规定及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有关事宜,购入或完成后即归专人管理并记入固定资产账簿及固定资产资产动态管理系统。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如投资转出、租入、租出、报废、出售等,必须上报董事长批准,元以上的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元以上上报同级财政批复,电子产品按相关文件进场交易,相关合同交财务备案,残值及时入账并上交国库。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或领导委派其他部门共同进行。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盘点时,对盘盈、盘亏、毁损等的固定资产,须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董事长。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相关规定,确定其价值入账。

第八章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审批权限:经手人应按照规定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款项用途、金额等内容。业务招待费由董事长批准,经财务经理审核后,出纳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十九条日常办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经手人应按规定申请支票领用单,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条召开各类会议需用餐时,应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就餐。因工作和业务需要用餐时,须报主管副总审批,并上报董事长批准。

第五十一条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按相应程序上报主管副总审批,并上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二条各类专项款项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擅自挪用,每个项目应单列帐页,账目明细要清晰,主董事长对专项款的支付负全部责任。预算项目内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元(含)以内由主管副总批准,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第五十三条需支付专项款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建立相关证明(或批单)、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交主管副总审核,主管副总根据合同及用款项目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签字,上报董事长审批签字后,由财务经理批复支出科目,出纳员办理支付手续。所签经济合同(原件)财务部留存。

第五十四条财务审计人员应当对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无误后,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拨付时限和比例进行拨付。接收拨付款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合同签订的单位一致。

第五十五条财务部报出的各类报表,须经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出。

第五十六条对于报送不真实、虚假的财务报表,严重影响公司领导决策的,公司有权追究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九章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七条物品类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十八条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分次粘贴填制;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第五十九条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开支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第六十条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第六十一条办公用品的购置: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须事先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六十三条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十四条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分管部门经理签字→董事长签字→财务部结算(2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审批)

第十章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主要是指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印章、公司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按以下原则管理印章: 第六十五条分离保管。印章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分离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印章不得由同一岗位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或指定专人保管;法人代表印章,由公司法人代表指定的专人保管。

(二)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应同发票、支票管理人分离,不得由管理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人员同时管理相关印章。

第六十六条登记制度。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印章使用登记薄,使用时间、使用人及相关事由,应记入登记薄,印章使用登记薄应视同会计资料保存。

第六十七条印章刻制。财务印章的刻制、更新必须由财务部办理。

第六十八条遗失处理。财务印章遗失、报废由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十九条银行印鉴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第七十一条当年的会计档案,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第七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整的,应由财务部门和原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十三条会计档案必须做到妥善保管,摆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七十四条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董事长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第七十五条撤销、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十六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清册,对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不得销毁。

第七十七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共同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XXXXXX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1.3各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 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公司承担。 2.3公司财务人员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对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下达的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落实并完成。;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8、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4公司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集团财务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集团财务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公司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本公司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18

欢迎阅读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现金支出证明单》、《现金收入证明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现金收入证明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支票收取登记表》, 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主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出纳依据支票领取单,序时登记在支票领取簿上,加强支票管理。 四、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私章。 3、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4、公章使用应在《公章使用登记簿》登记。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六、支出审批制度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企业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母公司控股的乌海市城建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滨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热力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明确财务关系 第七条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有权。 第八条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决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劳动工资的分配。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 考核。

集团公司账务管理办法

《xx集团账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管理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的手续及流程。 第二条账户管理 一、开、销户制度必须统一填写《银行账户开立、年检、变更、销户申请表》(见xx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并详细说明开、销户原因。严禁不经审批擅自开、销户,或先行开、销户后补审批手续。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三、各单位不得擅自开立收入私人账户、不得收取现金,所有货款须由客户直接汇回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 四、各单位如需开设私人结算账户,须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同意,以单位法人的名义开户。须填写“对私账户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1、私人账户开户后,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单位财务经理或主办会计妥善保管,密码由出纳设置保管。 2、私人账户在当日工作日结束前将私人存折上的金额悉数转入该单位对公帐户;如出现私人账户资金滞留现象,必须报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 3、私人账户只能发挥临时性收入户的作用,即只能收,不得提现,转帐必须转至单位对公账户。 4、私人账户每月汇总一次明细,须将当月存折(或卡)中的进出明细清单复印件上报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

第三条账户使用 一、各单位资金的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二条线,收入、支出帐户均分别立户。单位需开立一个一般性账户作为“收入账户”,用作包含营业性收入和业务往来在内的所有进账款项使用。“支出账户”主要作用为各单位与集团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结算,及所有发生的对外支付项下的费用。 二、所有账户必须要做到“日清日轧”,并上报明日资金计划。各单位账户(集团财务集中支付出纳部管理): 1、所有账户每日17:00点后必须轧帐,并登记好当日台账; 2、每日轧帐后须将账上存量余额划拨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内部往来账户中。 3、每日轧帐后须上报明日对公用款计划,填写《单位对公用款日报表》(附表2),将明日用款计划上报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集中支付会计部部; 第四条账户检查 一、各单位指定专人(出纳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汇报处理。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至少每月一次检查本单位账户使用情况及各项费用使用情况,填写《银行账户检查表》(附表1)。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或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并妥善处理。 三、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填报《银行账户检查表》,对检查结果进行内部通报。 第五条日常管理 一、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部门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对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New general version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 m model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 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 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 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

集团公司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发展壮大,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盟盛世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万盟盛世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集团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下属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下属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条建立多层次治理管控体系,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行权有度”;突出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管控复制能力和协同增效,凸显总部核心价值;建立“预算、结算、核算”三算合一的战略财务管控体系。强化财务管控,通过管理制度输出的方式对下属公司财务的运作进行有效地边界控制和指导;建立风险导向的内控体系,实现风险实时监控; 第二章下属公司设立 第四条对有必要进行公司化股权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下属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下属公司总经理负责,各中心配合执行。 第五条下属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为了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管理中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和协调发展,应构建合理有效、制度化的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企业集团战略管控体系是指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之间、各下属公司之间在战略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体制与机制。主要包括集团母子公司关于战略分析、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与控制工作中的权责划分、沟通协同和控制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集团战略管控体系中战略管理过程的分工、实施控制内容通过集团预算管理过程体现,战略分析工作通过集团企业业绩评价工作体现。下属公司依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标准编制、执行预算。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政管理中心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政管理中心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审计职责。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审计。 第九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万盟盛世集团与派驻公司双重管理,分别接受万盟盛世集团财务部门及派驻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等)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福利及各其它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由派驻公司承担。其薪酬标准(含调整),可由派驻公司提出建议,集团核准(派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完整篇.doc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

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一、为了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 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 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 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 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 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 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 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 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 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 财经纪律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1%以上(不含51%)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础工作 第七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1)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3)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 5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 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 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 12 第六章资产 14 第七章负债 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 22 第九章收入 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29 第十三章附则 30 附件2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 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 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 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 35 第七章附则 38

附件3 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 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 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 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 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 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 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 47 第八章附则 48 附件4 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 49 第二章认筹、退筹 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 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 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 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 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60 附件5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 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62 第三章资金调度 63 第四章附则 66 附件5 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 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 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 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 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 71 第六章附则 71 附件7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 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 73 第四章附则 74 附件8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 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 75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与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与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与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与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她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她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与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她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为建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制度》等,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账工作,建立适合自己公司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 财务部岗位设置暂时为:出纳、材料成本核算会计、综合总帐会计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 现金管理 3.2.1 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本部门领导审核、财务部复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 3.2.2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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