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例会制度

公司质量例会制度
公司质量例会制度

质量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活动,加强质量管理,解决质量问题”,防止质量问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蔓延,质量部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等,主持召开质量例会。使公司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产品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产品质量管理,以保证产品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会议召开时间

质量例会应按月度周期,在每月6日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波动时,质量部、或技术部、或生产部、或项目组负责人应及时牵头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三、参与人员

质量例会由质量部主持召开,参与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制造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主管、项目成员、质检人员等,以及公司管理层,如无特殊情况都应参加会议。每期例会的参会人员由质量部确定通知。

四、会议内容及流程

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总结前次例会质量问题的解决及落实情况(质量部)

2、分析上月度的产品质量状况(制造单位);汇总分析上月度质量问题要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点提出控制和整改措施(质量部)

3、针对性布置下一步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要点(质量部)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管理者代表)

5、各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提出各自部门、专业的注意事项(销售、技术、生产、项目、采购、现场质量控制)

6、提出总结性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公司管理层)

7、做好例会记录和会议签到表。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两日内)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及质量控制人员。

五、参加会议的有关规定

1、规定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管理者代表请假,待批准后可以不参加会议或迟到,但应提供汇报材料,由其他人代为通报。

2、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会议与否以会议签到表为依据。

3、对与会无故迟到人员,第一次提出口头批评,自第二次开始,迟到一次罚款50元,次日到财务部缴纳罚款。

4、对于没有请假不到会的人员,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并阐述不到会理由,理由不当,罚款300元,自第二次开始缺席罚款1000元,次日到财务部缴纳罚款。

5、质量工作汇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有虚报或隐瞒事实的,发现一次处当事人1000元罚款,次日到财务部缴纳罚款。

6、以上各项罚款统一作为质量奖励基金,用于表彰质量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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