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和职责

助理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和职责

助理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

一、助理卫生监督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二、助理卫生监督员应在本工作区域内进行卫生检查,未经卫生监督所批准不得跨区域检查。

三、助理卫生监督员在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

四、不得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处罚,不得私自收缴罚没款和物品。非工作时间不得使用工作证件及穿制服单独进入经营性公共场所。

五、不得泄露应属保密的有关事项。

六、不得对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管理相对人。

七、不得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

八、严格遵照执行“卫生监督行为规范”和“卫生监督守则”及本所有关制度。

助理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助理卫生监督员在本辖区内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常识;

二、经常深入所在辖区管理的经营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办理有关手续并提出改进意见。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分管本辖区的监督科科长报告;

三、督促卫生管理相对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五、按时参加卫生监督所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

六、定期完成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工作;

七、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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