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行)

企业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法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度

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监督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绩效量化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与职务任免、劳动报酬挂钩。

第二条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纳入本单位全年经费预算,不得挪作他用。高危行业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企业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设置安全机构和配备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主任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港口企业或同时容纳100人以上(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3平方/人)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四条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投入保障、工作会议、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培训教育、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报告、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管理、危险性场所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危险作业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危险物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报废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等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主要

负责人和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重大危险源隐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情况、事故应急处臵方法和预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资金投入、员工安全教育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安全生产活动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五条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任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对在岗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三个月以上或者换岗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当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第六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和证照

国家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含登记备案)的,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建设、中介等活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改变原有须持续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备案)事项名录附后。

第七条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建立普查建档、风险辨识、定期检查、检测和监控预警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监控责任制、资金专项使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分类登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及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应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向安监和有关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

采取措施,重大事故事故治理后须经安监和有关部门审查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环境

企业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臵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臵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臵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臵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

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设施、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食宿场所等,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臵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九条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器材用品

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冲、剪、压、切设备和木加工机械等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有关安全防护装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当由取得制造许可的生产单位生产。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游乐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维修和改造;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验。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臵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臵。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使用需要,配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和本市户外广告设臵技术规范设臵广告;建立安全检查和维修制度;遇有台风、汛期等特定气候条件,应当事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落实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企业进行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设备大修、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在密闭空间内作业,以及开展高危文体旅游活动等危险作业和活动,应当制定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排专

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指导并监督操作人员和活动参与人员(游客、观众等)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活动)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活动)。作业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应当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当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臵齐全、完好有效;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游泳池、海滨游泳场等游泳场所的责任管理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救生人员;配备与游泳场所相适应的救生设备和器材;设有能通观全场的监视(指挥)台、通讯联络广播设施和载有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海滨游泳场应当设臵表示危险区域的标志和安全网。

危险作业(活动)种类名录附后。

第十一条执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物品的经营、运输、燃放,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专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包装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臵相应的监测、通讯、报警装臵,及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

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正常适用安全运行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臵,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臵警示标志。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当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安全检测、评价制度。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臵定期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应当定期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销售及流向登记制度。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和警示标识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专用仓库专人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标志,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废弃处臵制度。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臵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运输管理制度。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装、超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

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第十二条承担合作经营的安全管理义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和验收合格的建筑物;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两个以上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督促、指导业主或者用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巡查制度,对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做好防止物业管理区域内高空坠物等安全防范工作。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理工作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以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

练。其他相关企业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或者与周边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公共娱乐场所、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臵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四条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权益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并对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自救能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定期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禁止安排特殊劳动保护从事禁忌工种范围内的劳动,禁止使用童工。

从业人员对所在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生产作业场所或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拒绝进入现场、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前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五条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安全监管

企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及受聘专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不得提供虚

假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不得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检查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备、设施、器材,不得擅自启封或者使用;不得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不得在事故调查中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在事故发生后逃匿。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企业违反本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列入黑名单,挂牌督查,直至停产停业整顿。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社会公开致歉。

附件:1.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备案)事项名录

2.危险作业(活动)种类名录

3.须持证上岗的安全工种(岗位)名单

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备案)事项名录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由举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申办。

2、烟花爆竹活动方案审批——由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单位向公安部门申报;

3、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审核——由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申办;

4、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消防验收——由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申办

5、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00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在开业前或举办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在活动前向消防部门申报;

6、重点部位临时动火作业审批——由在防火重点部位临时进行烧焊、设炉生火等动火作业的单位向消防部门申办;

7、建设项目安全性预评价审查——由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并向安监部门申报;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由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向安监部门申请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的总体验收;

9、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由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部门提交报告;

10、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由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向卫生部门申请验收;

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由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向卫生部门申报;

12、安全性评价备案——由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矿山企业和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五次以上重伤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专业机构作出安全评价后向安监部门备案;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由该企业向建设部门申办;

1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由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向建设部门申报;

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报建)——由建筑规模在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向建设部门申办;

16、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由获批准开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部门申报;

17、拆除工程施工备案——由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向建设部门申报;

18、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许可证——由该企业向安监部门申办;

1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证——由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单位,向安监部门申办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

20、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证——由该企业向安监部门申办;

2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向交通部门申办;

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由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向交通部门申办;

2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均须向公安部门申办;

2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由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向公安部门申办;

25、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由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向安监部门申报;

26、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由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向安监部门申办;

2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由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向环保部门申办;

28、废弃危险化学品处臵方案备案——由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向环保部门申报;

29、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许可——由专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

30、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改造资质许可——由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改造的生产经营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

31、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由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生产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

32、校车许可证——由学校向交警部门申办;

33、海滨游泳场安全鉴定书——由开办海滨游泳场的经营者向旅游部门申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2021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85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2021版) (一)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

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八)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七大环节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七大环节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这既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高度概括,也赋予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新的含义。明确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同时规定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有义务承担安全责任,有义务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有权力对下级安全责任的好坏进行考核和奖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要抓安全而不抓安全责任,等于白抓。 不安全因素是在管理过程和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凡是和管理、操作有关的各个因素环节都要事先把好安全关,每个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既要完成本职工作,又要避免违章操作和懈怠管理。所以,安全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每个人,只有各个部门和每个人都做好本部门和本人的

安全工作,企业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好。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用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这就叫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上,既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又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约束机制。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必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公司作为一项高风险行业,结合公司承运危化品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应紧紧抓住“七大环节”,即安全责任、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培训管理、安全检查、奖惩措施、责任追究来开展工作。 一、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必须科学界定公司各层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将业务职能与安全环保职责紧密结合。分层次定标,建立纵向安全负责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副职领导分管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岗位人员直接负责的直线责任格局,确保一级对一级,不断线、不掉链。要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做到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通过签订责任制,使人人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57325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在哪部法律中确定下来的。() A、《劳动法》; B、《职业病防治法》; C、《安全生产法》。 2、根据海因里希的事故概率金字塔的分析,重伤或死亡事故﹕轻伤或微伤事故﹕无伤害事故的比率关系是:() A、1﹕30﹕300; B、l﹕29﹕300; C、l﹕20﹕300。 3、造成危害人的安全与健康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归纳起来大体上可以分为物的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其中物的因素主要包括:() A、设备因素和设施因素; B、机(工具)的因素和环境因素; C、设备因素和空气因素。 4、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生命一旦丧失是不可复生的。因此,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把什么放在第一位来考虑。()

A、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不出事故; B、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避免事故的发生; C、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5、“群众参与监督”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什么职责,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A、检查; B、监督; C、参与。 6、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具有什么功能。() A、防止事故发生; B、发生事故前发生警告; C、防止事故的扩大。 7、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各生产岗位、各种的工艺要求和历年来的事故教训制订: () A、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B、安全操作须知; C、安全操作规程。

8、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迅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使他们能严格、娴熟地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做到:() A、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 B、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C、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9、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 A、危险因素的识别能力; B、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C、险情排除和处理的能力。 10、《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A、3 ;B、5;C、7。 1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03号)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七项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所有操作岗位建立具体操作规程。

5、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按照培训时间要求开展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6、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加强安全生产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定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格监控动火、受限空间、有毒有害、油气管道等作业。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应急预案一般每三年评估1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8号令)要求,及时修订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具体台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试题及标准答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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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A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 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 2.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3.( C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是(A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落实。?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A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6.《通知》提出,凡(B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 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 7.《通知》指出,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C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 8.《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有(A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 9.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

有关规定持(C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 10.《通知》要求,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C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 11 .《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重大隐患治理 由(A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 12.《通知》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 其主要负责人(C 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202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word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 责任内容 名称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必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和责任范围。 企业必须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必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即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企业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内部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七项职责必须履行到位。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它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

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管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必须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企业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事设计、同是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竣工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编号:SY-AQ-0371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Subje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

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八)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要意义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要意义 安全组:XXX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含义是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任务的具体落实者。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安全生产任务的具体落实者。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切实保证各项生产活动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健康,落实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各分级管控体系,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有力保障。各基层班组、从业人员应当依照公司和分公司的规定,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否则,将受到未尽责的追究。 安全生产是企业长远持续稳定发展的永恒主题。没有安全,根本谈不上生产,更谈不上生产和经济效益;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安全因素防不胜防。对一个企业来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把手,是促进公司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法宝。如同观世音手上的金箍,但是有了金箍,如果没有套上孙猴子的头,也是不能令这只野性难驯的猴子服帖的。所以,安全生产责任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顶金箍,一定要切实落实和分解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头上,才能使安全生产可控、在控,不出现问题。 分公司各分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防护设施完好齐全保障责任、设备设施保障责任、安全生产人员配备责任、安

全生产资金投入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严格落实公司和分公司规章制度和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层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才能真正的实现生产安全、平稳。 往小处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当前环保、安监严格管理的突出背景下,对公司的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为重要,公司需要保证安全发展的环境。 往大处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人是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安全生产本身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益的维护。如果各类事故不能有效控制,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还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无法挽回的影响,失去了幸福感,何谈和谐社会。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安全第一是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综合治理是方法。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风险管控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是“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只有采取综

谁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谁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人常说,生命是人一生中最宝贵而最脆弱的东西,它承载着人类所有的感情,所有的梦想。安全是一个企业发展最基本而又最核心的因素,安全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离不开安全。以人为本,安全为了员工,这是核心安全观: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坚持"四不伤害",要珍惜生命,珍爱自己,强化"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意识。透过现象看本质,寻根问底,安全就是为了自己,自我才是安全责任的主体,才是安全的真正实体,我们需要安全。只要是热爱生活的人,都会珍视自己的生命,都明确安全的真正意义。 追溯以往的经验教训,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呼唤,像一块块寒冷的冰,撞击着我们的眼球,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搅动着我们的心灵。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之所以发生,既不是因为制度的缺失,也不是因为措施的不强,更多是习惯性违章和错误性操作所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事后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取得教训,大多都是因为自我的安全意识未到位、隐患未消除系列问题所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管是什么,但都不是大家所愿的。既然发现问题,就要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放任问题而不顾,一味地追究责任,急于惩处责任人。对于已经存在的事实,我们不能推卸责任,相反地,应该理性面对,有所担当,敢于担负责任;遇到问题迎难而上解决问题,尽最大努力将伤害和损失减至最小范围内。

作为社会的每个个体都有责任,每个社会成员都要负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拥有安全是履行责任的保障。要树立安全责任观,企业以人为主体,安全是员工对于企业的最基本责任。企业生产的顺利开展,企业的长足发展,无不需要员工的安全。只有生产主体实现了安全,企业的效益和发展才会有保障,整个企业才能良好运行。只有企业实现了效益,员工才能实现自我的效益,归根结底,安全不仅是企业的效益,更是自我的效益。与此同时,我们还负有家庭责任。自我安全是我们对于家庭应负的基本责任。父母不求子女回报什么,给与多少,只求我们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所谓不求金玉满堂,只求一生平安,就是最好的答案。所以,我们更要安全,使自己安全,对于父母也是一种孝道。 树立安全价值观,明确安全对于人生价值的实现的重要意义,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自我的安全,安全是自我人生价值实现的前提。安全情感,更加深化了安全的重要意义。安全就是幸福,只有拥有生命的安全,才能获得人生的幸福;只有健康的生命,才能创造幸福,才能享受幸福,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强化"善待生命,珍惜健康"的人之常情。 安全为了自己,安全为了家人,安全为了企业,安全为了社会,安全为了你、我、他。安全是一种意识,安全是一种观念,安全更是一种文化。安全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为了谁"已经不言而喻,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安全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企业管理宗旨就是要我们树立安全预防观。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分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 生产(职业康健)管理人员,建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规定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3、持续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 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规定,及时建立健 全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费用,保证资金投入满 足安全生产需要。 6、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康健教育培训,并如实 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建 立从业人员职业康健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职业康健检查。

10、对巨大危险源实施有用检测和监控,严格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11、定期对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和经常性维护保养,按规定期限淘汰落伍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12、制定并及时更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演练。 13、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告知卡,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巨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14、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对巨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及时将巨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15、组织危险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1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7、按照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18、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9、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法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条件,合法合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置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二、日常管理,建章立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资金投入,满足要求 新安法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增加了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四、机构人员,按标配备 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会自然出现,必须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负责。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要求。 五、教育培训,全员合格 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受害者和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直接关系,有的受害者到新的工作岗位仅仅工作几天甚至一两天就受到伤害。新安法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了明确,并特别增加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的规定。 六、安全设施,同时到位 安全设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在建成之初就存在先天性设计性安全隐患,新安法第二十八条设立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样板)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注: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全称)现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切实履行节后复产复工“三个一”(即节后复产前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方案,完成一次复产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工作目标。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三、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六、切实加强对(注:根据企业特点列举、补充危险作业,如涉气、爆破、吊装、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八、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经营等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履行承诺,依法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从业人员和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一、公司概况: 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公司位于河南 省浚县黎阳工业区。占地85.62亩,总投资3000余万元。 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糠醛。公司地理位置优越,西 临卫河,北靠大伾、浮丘两山,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东临安上公路,与京广铁路和国家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及濮鹤高速公路相毗邻。交通十分便利。于2009年12月份建成投产。 糠醛,化学名称叫呋喃甲醛。英文名:furfural。分子式: C5H4O2。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炼油和机械制造业。基本生产工艺流程是:粉碎→水解→蒸馏→中和→精馏→成品。糠醛生产的主要原料是玉米芯。浚县是产粮大县,玉米芯资源丰富。公司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消耗玉米芯60000吨以上。通过玉米芯的回收利用,既减少了农副产品存放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又使农民朋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济收入。公司配备有“一正三副”级领导共计四名,总经理一名, 另安全、生产、营销各一名。科室职能部门配备有:安全生产科、生产技术科、市场营销科、质量监督科、财务科等共

计五个职能科室;公司配有安全生产班组3个,分别为应急1 救援小组、机修班组、运输班组,全厂共有职工107人。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情况 (一)公司成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 组长:贾自新 副组长:孙玉田单明飞王志勇单坤祁 成员:贾玉祥董关生李合亭贾国祥贾献平张国超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单明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高度重视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思想基础。为了确保此项 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领导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组织基础。抓好此次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关键在领导。通过密切配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精心组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自查活动 精心组织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实践基础。此次自查,主要从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八个公共方面的内容以2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的含义是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任务的具体落实者。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或称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安全生产任务的具体落实者。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就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或称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生产经营单位(或称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需要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否则接受未尽责的追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 2、资金投入责任; 3、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4、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5、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5)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认定、分析、建挡、监控、治理和核销工作;(6)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7)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工作;(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还应当指出的是,2004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第21条明确指出:“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特别要加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领导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至此,所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实际上就被定义为两个:企业的责任主体和政府的监管主体。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生产中“两个主体”责任是哪里明确提出的? 2006年7月16日出版的2006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文章《安全生产:提高认识把握规律理清思路推动工作》,李毅中在《求是》上撰文称,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二、为什么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第一,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效益,那么企业在实现其生产利润的同时责无旁贷肩负着安全责任,企业法人、产业工人在抓好产品生产管理、效益的过程务必同时强调、实现自身安全操作;第二,“生产”与“安全”是如影相随,看是无形却有形,也就是安全这一关键问题其实贯穿于生产领域的全过程,两者其实是相伴而行的,而落实这些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首当其冲、毫无疑问的是由企业去完成;第三,政府本身没有参与生产经营,从管理层面上说,主要是履行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因此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责任主体。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在以下方面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接受未尽责的追究。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8、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 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1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3、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装备及相关劳动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 15、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清单要点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履职清单要点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要点(综合) (一)制度、机构、人员配备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落实相关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1.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档升级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符合规定学时。根据不同工种岗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的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定期开展安全风险危害辨识,评估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与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住宅小区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咨询机制;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完善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有关部门联网。 (五)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管理 1.对作业环境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行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应当依照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管理,履行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义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服务,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客观、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承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开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三)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指引性规定,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从18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规定: 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既包括新安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也包括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新安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条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或现场处置措施,并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新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资金投入,满足要求 新安法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增加了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 4机构人员,按标配备 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不会自然出现,必须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负责。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同要求。 5教育培训,全员合格 不少事故的发生与受害者和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直接关系,有的受害者到新的工作岗位仅仅工作几天甚至一两天就受到伤害。新安法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等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了明确,并特别增加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的规定。 6安全设施,同时到位 安全设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在建成之初就存在先天性设计性安全隐患,新安法第二十八条设立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了特别规定。 7较大危险,标志明显 实践中,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提示危险、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新安法第三十二条专门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工艺设备,合法可靠 新安法有三条关于工艺设备合法可靠的规定: 一是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安全设备合法可靠要求,所谓安全设备,可理解为前述安全设施中的设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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