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监管暂行办法

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监管暂行办法
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监管暂行办法

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监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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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监管暂行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财务监管,是指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原则

第四条省国资委负责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管体系,制定规范省属企业财务行为的监管办法和具体工作规则,建立省属企业财务负责人与省国资委的日常沟通机制,对省属企业执行财经法规以及省属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督促和指导省属企业切实建立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的财务监管体系。

第五条省属企业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本企业以及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管办法,建立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机制,完善重大财务事项审核程序,积极探索完善上市公司、金融企业以及境外企业等特殊企业的财务监管制度。

第六条省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财务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责,是本企业财务监管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是本企业财务监管的主要责任人;财务机构负责人是本企业财务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省国资委按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完善内部控制、有利于风险控制、有利于稳健经营的原则对省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管。

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八条省属企业应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作为省属企业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省属企业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由省国资委对其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等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征求省国资委意见,任免前报省国资委备案。

省属企业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第九条省属企业应推行财务人员委派制,通过向所属企业逐级委派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方式,强化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监督。

第十条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财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的财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成本、费用和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十一条省属企业应按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督促所属企业开展预算执行绩效自评。

第十二条省属企业应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及时足额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纳入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

第五章财务监督

第十三条全面预算。省属企业应以发展战略为导向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通过有效组织、协调和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条财务决算。省属企业应规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实现年度预决算工作一体化,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省国资委组织中介机构对省属企业年度决算进行审计,并对参与年度决算审计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此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省国资委对年度决算报告进行审核,以审核数为基础进行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省属企业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应按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企业发展方向、兼顾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制订。

第十六条捐赠赞助。省属企业应制定和完善捐赠赞助管理制度,明确捐赠赞助的支出范围、限额、权限以及审核流程,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赞助。

第十七条结算中心。省属企业应按照“统一监管、统一预算、统一信贷、统一调控、统一结算”的原则设立财务结算中心(财务公司),构建以资金管理为主导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保障资金安全。

省属企业应以结算中心建设为核心,推行财务信息化,通过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强化财务管理与资金监控。

第十八条大额资金。省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严格预算管理,按照授权审批和领导班子联签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对外担保。省属企业对外担保要经董事会审议,严禁违规代开信用证、虚构贸易经营等非真实交易的融资业务。未经省国资委批准,不得为所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以及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担保。

对外拆借。省属企业对外借款要经董事会审议,未经省国资委批准,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借款,以及对所投资企业提供超过其持股比例的借款。省属企业对外借款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履行委托贷款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预警。省属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预警机制,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化解财务风险。

第六章审核、备案和报告

第二十一条省属企业财务事项分为审核事项、备案事项和报告事项。审核事项须经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由省属企业填具备案表并报省国资委备案,报告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二十二条省属企业以下事项为审核事项:

(一)合并报表范围;

(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新)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 (1995年1月13日由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2年10月13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汽车摩托车维修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道路运输的畅通,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经营。 在城市市区运营的出租小客车,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进行管理。 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物价、城市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章开业、变更与歇业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资质条件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广东省会城监狱 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

广东省会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标) 评标报告 招标人:广东省会城监狱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广东省会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评标报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会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会城监狱(省高度戒备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投资函[2016]202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会城监狱,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省会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四会市城中区济广北济广塘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50040㎡,包括罪犯用房、警察用房及其他附属用 房建筑用房、武警营房等。。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给排水、消 防及暖通、建筑电气、防雷、水土保持、施工临时围蔽及其它相关工程施工;配合建设单位实施各建筑物周边道路、广场、围墙、附属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广东省会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工程承包范围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招标过程 1.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文件的编制与核备: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编制,已按程序上报监狱管理局审批,并已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核备。 3.公告及报名情况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10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西江日报》、《广东建设报》上发布。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17年10月18日23时59分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招标系统的本工程项目专区完成网上报名。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情况 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3日8:30至10:00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系统签到后,到一楼拍卖厅招标代理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0时00分止,本项目共有69家投标单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详见附件1:《接受投标资料登记表》。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含义及其发展 财务管理信息化虽然是将信息技术引入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但绝不是简单地在财务管理中使用几台电脑,架设几条网线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进行深刻理解。它不仅是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的采用,更是企业流程重组,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得以调动的一个过程。财务管理信息化应该是“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参考各种文献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解析,有学者认为可以将财务管理信息化定义为: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指企业财务人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流程重组,调动财务人力资源的信息潜能,挖掘企业各种财务信息资源,更好地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过程。 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企业必然运用先进管理思想实施科学地管理,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的一些企业管理松散——尤其在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财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失控等许多问题的情况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向以集权为特征的信息化财务管理模式转变成为可能。因此,企业必须顺应形势,大力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实现财务管理传统模式向信息化模式的转变。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三个发展

阶段。第一阶段是使用单机会计电算化软件。它是通过编写单机程序来实现会计记账、核算、制作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的计算机程序化管理,从而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第二个阶段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局域网,运用统一的网络财务软件。它实现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生产信息系统、销售信息系统等各个系统的集成。第三阶段是企业内外流程一体化应用层次。这一阶段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来实现财务系统与销售、供应、生产等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通过广域网和数据仓库技术的使用,使集团公司内部之间以及与相关价值链主体之间能及时传递、整理、分析、反馈财务和管理信息,为企业决策者和相关利益方提供决策支持服务。这三个阶段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第三个阶段才是真正的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 二、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组成模块与功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真正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必须依靠若干个信息系统模块的集成。一般来说,财务管理信息化应该包括会计事务处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决策支持系统,财务经理信息系统以及组织互连信息系统五个部分。这些系统的成功建立以及相互之间的集成管理是财务管理信息化成功的体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一)会计事务处理信息系统 它是为满足企业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工作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系统,主要解决财务人员的手工记账和报表问题,将会计人员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解放出来。系统是以账务处理、报表管理和日常会计事务处理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9月22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预售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本条例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的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发的商品房的预售行为及其管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管理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第五条预售商品房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 第六条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6]96号) 各银监局,各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现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7号)中“财务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 (银监统L002号)同时废止。 各财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及附表要求,通过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以确保监管数据及时、准确、计算口径一致。各银监局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分为监控指标和监测指标。监控指标设有标准值,是对财务公司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财务公司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条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财务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监管指标 监控指标 第五条资本充足率为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加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之比。 资本净额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可计算价值之和减去资本扣减项。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第六条不良资产率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与信用风险资产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用风险资产。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第七条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各项贷款之比。 各项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证券、各项垫款等(下同)。 不良贷款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的各项贷款之和。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第八条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损失准备是指财务公司针对各项信用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所提取的准备金。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计算中暂不考虑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充足情况。

XX集团财务信息化汇报材料

XX集团财务信息化汇报材料 XX集团财务信息化汇报材料 现在二xx年即将过去,一年来,自己在科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坚持自我严格要求、加强学习、踏实工作,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下面把自己各方面的表现向领导和同事们作一下总结。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 我主动要求进步,能够严格遵守局里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注重加强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加“争先创优”、“ 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 机关文化建设年”、“ 争做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等一系列活动,对提高政治素质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投身社保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也更加坚定。 二、在学习及文体活动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学习和积累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坚持把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与自学结合起来,并认真做好重点学习笔记,撰写相关心得体会,做到个人与组织相一致,理论与业务相结合。同时,通过积极参与每期的科务会、财务例会、业务经办知识竞赛等,加强了对基

金财务知识、社保业务政策知识的了解、认识和学习,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 二是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其中,代表局机关三支部参加局里组织的羽毛球赛,获得团体第一名好成绩。另外,积极参加全市机关干部才艺大赛,也赢得了荣誉。 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在做好和会计账的对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定期与银行、财政专户、自治区社保局的各项社保基金收支对账工作。一方面,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保证了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完成了社保基金投资国债、定期存款进行保值增值的核对统计工作。另外,完成了新系统上线以来,有关基金出纳业务的优化及问题的反馈、协调处理工作。同时,从今年1月起全局出纳正式开始使用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业务与会计一体化信息系统出纳管理进行记账工作,我按照领导安排,完成了该系统的前期测试、组织培训、问题协调反馈工作,并对各分局出纳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交流和指导。为了更好的运用出纳管理系统,后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明确了出纳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以及使用过程中的重点注意事项,大大方便了出纳人员的实际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做好了全年区属退休教师差额工资待遇的发放工作。其一,做了大量年初的数据核对以及新增人员的待遇核定工作,为

202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办法

202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职责分工 第一条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下简称后扶)人口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移民人口管理和项目规划、项目计划的编报和下达,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报账支出审核和监测评估,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管理。 第二条县财政局是后扶资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的预决算管理、移民直补资金打卡发放、项目报账资金核拨、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配合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做好后扶项目管理。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移民后扶政策落实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后扶人口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村委会是移民直补人口核对和后扶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村直补移民人口更新,后扶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项目和建设方式,选举项目理事会,协调施工环境和自建项目评议等,参与项目招标,监督项目实施,落实项目管护。 第五条村项目理事会是村民自建后扶项目建设主体和招投标项目监督主体,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对村民自建项目按照“四自、两会、一公开”的要求,负责施工组织、建筑材料采购、派工、设备租赁、记录施工日志、理财和报账等。实行招投标的项目,理事会是项目招标人之一,参与招标过程、聘请项目监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等。 第二章后扶人口管理 第六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一个尽量”的原则,对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项目扶持的扶持方式。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个人的,从2006年7月1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20年。 第七条直补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在扶持期内对自然减员人口予以核减,每年核定一次。自然减员人口的直补资金从次年1月起停止发放。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商标信誉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东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管理工作。 经济贸易、劳动保障、农业、税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有关社会团体和消费者委员会配合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第四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由申请人自愿提出,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后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拟将其注册商标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二)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四)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五)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六)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七)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第七条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填写《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二)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满3年的证明材料; (三)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四)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广东省XX县回龙镇大湖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评标报告【模板】

广东省XX县回龙镇大湖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施工) 评标报告 广东省XX县回龙镇大湖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评标委员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一、项目公告发布及报名情况: 广东盛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XX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对广东省XX县回龙镇大湖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本项目于2019年07月09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中国·德庆政府门户网》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2019年07月09日 00时00分至2019年07月15日 23时59分。 二、递标及开标基本情况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19年07月30日08时30分至2019年07月30日09时30分,共有4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 1、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核工业华南花都建设工程公司; 3、核工业华东二六八基础工程公司; 4、XX公司; 2019年07月30日09:30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2开标室公开开标,招标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单位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等出席了开标会议(详见《开标签到表》),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本次开标、唱标工作。开标会上,首先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密封完好。接着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开启标书,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检查,包括投标文件的份数、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投标总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并将以上内容如实记录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中,开标结果由各投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及监督机构 按照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评委会共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一名专家为招标单位委派,其余专家均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在抽取的专家中推选一位专家作为评委组长,具体专家名单详见《专家签到表》。 三、评标及结论 2019年07月30日上午10:30分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406室进行封闭式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经过初步审查,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库管理办法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库管理办法(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项目库的定义。项目库由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建立并具体负责管理,业务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跟踪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将其整理入库,为公司提供投资项目选择的平台。 第二条项目库设立的宗旨。项目库的宗旨是寻找和发掘优秀的项目资源,确保公司对项目库中的项目投资具有良好的收益。 第三条项目库的功能。对经过投资发展业务人员筛选的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和管理,使公司在需要项目时可以从项目库中找到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投资。通过业务人员的工作将项目的进展和其他相关情况及时整理入库,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项目库的建立 第四条项目的分类。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的需要,将项目库中的项目按投资及引资需求分类,将其

分为道路施工业、建筑业、旅游业、新材料、投资银行业及其它六大主领域,下边可对应分设若干子领域。根据项目投资可行性在项目库中建立A、B、C三类子库:A类库,市场前景好,技术可行,投资收益高,公司已正式立项的项目;B类库,经初步筛选,项目市场潜力大,技术成熟,投资收益好,为拟立项项目;C类库,广泛收集的具有投资价值或潜在投资价值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项目可来源于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公司获取项目的方式有两种:第一,与行业内的顶级机构合作,由顶级机构推荐的项目经过业务人员的整理直接进入项目库,是点对面的方式;第二,业务人员通过直接与项目持有人接触获取项目,经过调研确实符合要求的可进入项目库,是点对点的方式。 三、项目库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库管理方式。建立计算机数据库,业务人员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录入项目库,对项目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的使用权限。项目库仅限公司总

2020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全文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月1日起施行。 ( 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遵循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分类处理的原则,实行减量化、化、无害化控制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保障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生活垃圾清扫、分类和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省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 第二章分类与投放

广州粤剧院项目临电接入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广州粤剧院项目临电接入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广州粤剧院项目临电接入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粤剧院项目临电接入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地块。 四、项目简况:广州粤剧院项目临电接入工程采用单回路电源供电,由潭村供电。由黄埔大道西号开关房备用熔丝柜敷设电缆至新建箱式变(新建箱式专变房、新装专用变压器×),合计容量。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只设个标段。 、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粤剧院项目临电接入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箱式专变房、箱式变压器等成套设备、电缆敷设和管沟等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在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协助发包人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并负责专项检测、调试和联合试运转、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临电接入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送电要求。()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资料整理。()负责临电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至施工临时用电报停之日止。()在广州粤剧院项目完成建设后,按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临用电设施设备的报停、资产处置

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理措施

第一篇 一、集团公司加强财务集中管控的必要性 1.财务集中管控提升了财务抗风险性 集团内部资金分散,不能将其发挥到最大作用,并且分散的资金数额又庞大,很难及 时调配和监管。因此财务集中管控,能对资金起到整天监管和调配使用的功能,避免了资金的不良流失,保护集团公司利益。 2.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财务管理的提升 财务管理是集团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资金的集团正常运行的保障,因资金是集团 公司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所以也是安全最差的资产,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的运转,财务集中管理为集团利益保驾护航。 二、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集中管控的预算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集团公司没有完备的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编制,由于集团公司中的下属公 司众多,所涉及的管理制度不同,对预算报表的填报要求也不相同,各公司的预算体系不同,所采用的编制和记账方式也有差异,分公司不能很好的合并报表,存在各公司报表格式要求 不统一的情况;各分公司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不同,各公司提交预算报表的时效要求也不同, 不能统一规定上报时间;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预算管控存在事后看结果的情况,缺乏事前预期任务下达,事中监控管理,预算审批过程效率低下,缺乏了预算的准确性和预算的时效性。 2.集团财务集中管控的制度不完善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较多,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资金被下属单位长期占有,造成资 金的流动性差,各公司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资金调配,导致分公司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制 约了其发展步伐,也降低了现有资金的利用率;另外,财务资金的管控距离过长,不能及时有效得进行掌控,同时下属公司多开户头,导致管理的不规范;大多集团企业的财务人员没 有系统的学习和研讨财务集团管控制度,或者对财务集中管控制度存在错误理解。 3.财务集中管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缺乏 财务集中管控的核心力量是财务人员,他们的业务素质决定了工作效率的状况,是财 务集中管控执行情况的要素。由于财务集中管控中的工作人员对集中管控缺乏系统性的学 习,其专业技能也存在不足的情况,企业很少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竞赛活动,加

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现将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规范项目库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分类施策。各级财政部门应按项目所处阶段将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清单,重点进行项目孵化和推介;将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库,按照PPP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三)严格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项目管理库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 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包括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其他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情形。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的;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的;未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 (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 三、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PPP项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属于上述第(一)、

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2014修正)

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2014修正)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4.09.25 【实施日期】1993.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1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 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经纪人的法律地位,规范经纪行为,保护经纪人和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纪人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合同各方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佣金的公民或

者经济组织。 中介服务包括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为合同各方提供信息以及经纪人在委托方要求不公开姓名或者名称于合同他方时,代委托方与合同他方达成协议的行为。 委托方是指委托经纪人为其提供中介服务的当事人。 第三条经纪人依照本条例进行的经纪活动受法律保护。 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经纪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登记与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经纪人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申请从事经纪活动的公民或者经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办理经纪人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 (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纪人的经纪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行为; (三)对经纪人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经纪人的培训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指定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承担。 第六条经纪人可以参加经纪人协会。 经纪人协会应当维护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对经纪人的活动进行指导、约束和协调,并协助主管机关对经纪人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广东虎门二桥项目钢结构制作与防护监理

广东省虎门二桥项目钢结构制作与防护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虎门二桥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通〔2013〕1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虎门二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项目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主桥钢结构制作与防护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J3、J4监理标合同段。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55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发包人有权根据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段划分 本次钢结构制作与防护监理标按2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本项目钢结构试验检测将独立另行招标,投标人在虎门二桥项目钢结构制作与防护监理标和钢结构检测中心标中只能中1个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监理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应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2。 申请人须对上述2个监理标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3的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方案

**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方案 一、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一)管理模式分类 1、集权式 所谓集权制就是指重大财务决策权都集中在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方式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权制的优点在于(1)由集团最高管理层统一决策,有利于规范各成员企业的行动,促使集团整体政策目标的贯彻与实现;(2)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集团的各项资源的复合优势,集中力量,达到企业集团的整体目标;(3)有利于发挥母公司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子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4)有利于统一调度集团资金,保证资金头寸,降低资金成本。 但集权制的缺点也很明显:(1)集权制首先要求最高决策管理层必须具有极高的素质与能力,同时必须能够高效率地汇集起各方面详尽的信息资料,否则可能导致主观臆断,以致出现重大的决策错误;(2)同时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容易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3)还可能由于信息传递时间长,延误决策时机,缺乏对市场的应变力与灵活性。 2、分权式 分权制是指大部分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 其优点是:(1)可以调动子公司各层次管理者的积极性。(2)市场信息反应灵敏,决策快捷,易于捕捉商业机会,增加创利机会。(3)使最高层管理人员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于企业最重要的战略决策问题上。 分权制的缺点主要有:(1)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有的子公司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公司整体利益;(2)弱化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不能及时发现子公司面临的风险和重大问题;(3)难以有效约束经营者,从而造成子公司"内部控制人"问题。 3、统分结合式 混合制即适度的集权与适度的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恰当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既能发挥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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