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管理,促进员工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及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部。

第三条行政部为公司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种类与条件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 参加与本岗位相关的技能、职称、资格,学历、学位等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

第五条员工进修学习分为以下五类:

1. 公司选派的短期(6个月及6个月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2. 公司选派的长期(6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3. 员工中请的短期(6个月及6个月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4. 员工申请的长期(6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5. 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

第六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有关人员进行脱产的长期或短期进修学习。

第七条公司选派的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 原则上须在公司服务达到下列规定年限(至进修开始一之日为止) :

1. 技术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服务满2年;

2. 技术副经理及主管级员工须服务满3年;

3. 技术主管以下员工须服务满5年。

特殊情况突破上述规定须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八条员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 由员工本人填写《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属个人申请的进修学习以及公司选派的长期进修学习,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服务承诺合同》。

第三章进修学习待遇

第十条公司选派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视同到勤上班,工资待遇不作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选派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在学习期间年薪按其参加进修学习前年新的50%按月计发(公司代扣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个调税等) ,绩效工资按同职级的50%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二条属员工申请的脱产进修学习期间,不享受公司薪酬及福利待遇,公司只保留其员工资格。

第十三条属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期间,可申请当年的年休假参加考前培训及考试, 请假时间超过年休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经批准参加的各类进修学习, 在取得合格证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其进修学习的相关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考务费、报名费等学杂费;自费出国学习人员学习费用还包括签证、护照、体检等出国手续费用,但不包括交通费用,公司选派出国学习人员学习费用包括除生活费用以外的所有与学习有关的费用(含交通费)。

第十五条公司选派进修学习人员报销除生活费以外与学习有关的所有费用。员工申请的进修学习费用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

1. 一般技术人员1万元以内的(含),全额报销; 1万元一2万元(含) 的,超出部分按50%报销; 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报销。

2. 技术主管、技术经理助理级别2万元以内的(含) ,全额报销; 2万元一3万元(含)的超出部分按50%报销; 3万元以上的, 超出部分按30%报销.

3. 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员3万元以内的(含),全額报销。

3. 技术经理级别3万元以内的(含) ,全额、报销; 3万元一4万元(含)的,超出部分按50%报销; 4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报销。

4. 技术副总级别及以上人员4万元以内的(含) ,全额报销; 4万元一5万元(含)的,超出部分按50%报销; 5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报销。

5. 技术经理级别3万元以内的(含) ,全额、报销; 3万元一4万元(含)的,超出部分按

50%报销; 4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报销。

6. 技术副总级别及以上人员4万元以内的(含) ,全额报销; 4万元一5万元(含)的,超出部分按50%报销; 5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报销。

第十六条参加进修学习未取得相关合格证书的员工, 由其自行承担进修学习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员工经批准参加的在职进修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位的, 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予奖励:

1.大专学历奖励1000元;

2.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奖励2000元;

3.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奖励3000元。

第四章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选派参加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 在取得合格证书并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须事前与公司签定《服务承诺合同》, 《服务承诺合同》的起始时间为学习结束后正式上班之日, 《服务承诺合同》期限按报销费用的额度不同,具体为:

1.报销1万元(含)至3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1年;

2.报销3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2年;

3.报销5万元(不含)至7万元(含)的, 须继续服务3年;

4.报销7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4年;

5.报销10万元(不含)以上的,按每2万元/年推算确定继续服务年限。

第十九条员工申请的进修学习, 在职学习自报销费用之日起,脱产的自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须按学费报销额度不同与公司签定一定年限的《服务承诺合同》(未报销进修学习费用者不受此限) , 《服务承诺合同》具体年限为:

1.报销5000元(含)至1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1年;

2.报销1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2年;

3.报销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3年;

4.报销3万元(不含)至4万元(含)的,须继续服务4年;

5.报销4万元(不含)以上的,按每1万元/年推算确定继续服务年限。

第二十条若服务未满规定时限离开公司, 进修学习费用按规定年限平均分摊后向员工收取剩余时限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参加第一类和第二类进修学习结束后立即离开公司的, 除须自理培训费用外, 还应向公司退还进修学习期间所得工资。

第五章进修学习管理

第二十二条所有参加进修学习的员工,由员工填写《技术人员培训学习申请表》,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送行政部备案,员工留存一份复印件备查。

第二十三条所有进修学习人员在学业结束回到公司一周内,须向行政部提交学习总结。

第二十四条在职或脱产的长期进修学习人员必须每年向行政部及业务分管领导提交一次书面学习汇报。

第二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进修学习人员档案,与进修学习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其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并不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进修学习费用报销须由员工填写报销单,由行政部确认并签字证明后, 报请财务部及公司有关领导审核和审批。

第二十七条按规定须签订《服务承诺合同》的,由行政部向员工发放《服务承诺合同》,员工填写完整后交行政部办理报批手续,合同一式二份,员工和行政部各执一份。

第二十八条员工参加进修学习结束后,须将合格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验证, 行政部应保存复印件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修。 二、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 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进修期间待遇: 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

技术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知识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理工类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技能知识培训是指与岗位较密切关联的各类专业培训。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申请技能知识培训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一年(含)以上; (二)所申报专业或技能应与从事工作一致;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四)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培训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五)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一)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培训机构、学校、专业及课题的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培训教育的机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机构、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的机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培训机构介绍、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医师须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 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科,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科发出接收函。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12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12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按照临床200元/月,医技230元/月,行政220元/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科教科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科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科,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五)科教科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进修情况和进度,定期召开带教老师、进修人员座谈会,交流带教和进修情况,了解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进修结束前,科教科负责检查各科室进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汲取外部先进管理方式及专业知识,促进“精英”团队建设,有效推广学习经验、达到外培内训、全员共进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员工外出培训坚持“与外训人员工作职责与职业发展一致、与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一致、与岗位任职资格及激励晋升机构相结合”的原则。 3.外出培训的项目范围 外出培训的项目包括:培训机构公开课、参观考察、出国培训、学历提升学习等。 3.1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机构开设的短期公开课,内容需与自身工作相关,并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3.2出国培训或者国内培训超过5万元的需报沙漠生态集团总裁审批。 3.3学历提升学习相关规定请参考《关于派送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参加MBA和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的通知》(2011年8月21日发)。 4.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员工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5.培训要求

5.1参加外出培训人员的岗位或专业必须和培训内容相对应,同时必须符合培训机构所要求的培训条件。 5.2外出培训人员应遵从公司安排,在参训前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5.3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严禁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5.4外出培训人员根据授课方安排,认真听讲、记录,学习回来30日内,将学到的经验、体会或成果在本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推广和知识共享,并建立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详细信息的培训学习相关记录上报总管理中心,对未进行经验交流的单位或部门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6.外出培训费用管理 6.1课程费用 员工参加公务培训或考试的相关费用经审批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报销时必须凭正规发票、外出培训审批单,和在本公司/部门进行的培训收获分享总结等申请报销。 6.2培训期间差旅 培训期间差旅管理请参照《亿利资源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7.外出培训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7.1员工外出培训前一周,需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员工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员工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进修学习管理,促进员工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及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进修学习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种类与条件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与本岗位相关的技能、职称、资格、学历、学位等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 第五条员工进修学习分为以下五类: 1.公司选派的短期(6个月及6个月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2.公司选派的长期(6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3.员工申请的短期(6个月及6个月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4.员工申请的长期(6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5.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 第六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有关人员进行脱产的长期或短期进修学习。 第七条公司选派的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原则上须在公司

服务达到下列规定年限(至进修开始之日为止): 1.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服务满2年; 2.部门副经理及主管级员工须服务满3年; 3.主管以下员工须服务满5年。 特殊情况突破上述规定须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八条员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进修学习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公司人事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属个人申请的进修学习以及公司选派的长期进修学习,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服务承诺合同》。 第三章进修学习待遇 第十条公司选派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视同到勤上班,工资待遇不作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选派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在学习期间年薪按其参加进修学习前年薪的50%按月计发(公司代扣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个调税等),效益工资按同职级的50%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二条属员工申请的脱产进修学习期间,不享受公司薪酬及福利待遇,公司只保留其员工资格。 第十三条属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期间,可申请当年的年休假参加考前培训及考试,请假时间超过年休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一)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是科内要求进步、工作积极主动,注重业务学习、在专业学术上有一定开拓精神的职工,年限掌握在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 2.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必须对口专业进修,年初由科室写出计划,填写进修申请表,报医护管理部审批。 3.进修医院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医院,进修次数原则上为每人一次,医院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进修除外,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4.为保持医院专业技术的发展和人员的稳定性,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许调动,外出进修前须与医院签订合同。 5.进修人员学业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医护管理部汇报。并将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用于临床。年内副高级以上人员有一篇专业性论文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中级及以下人员有一篇专业性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并在全院进行一次专业学术讲座。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其所在进修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在进修期间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自负,医院将酌情作出相应处理。 7.若出现组织上已经安排进修计划,而本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者,以后不再安排进修学习和短训班培训。

8.外出进修学习需要考试的,一律不安排复习时间。 (二)来院进修 1.凡来院进修人员条件按市卫健委统一规定,医疗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医技科室、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工作满3年。 2.来院进修学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注册证来院联系,符合条件者填写医务人员进修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交科教科。科教科负责对进修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简历、业务基础、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考试、考核,合格后签发报到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3.进修医疗专业时间为一年,医技、专科进修可半年,每年3月份和9月份为接收进修人员时间。 4.学员接通知后按时到医护管理部报到,自带工作服、帽子、口罩、听诊器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5.进修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物资器材。 6.进修人员不得向病人出具各种病情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如发生此类情况,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并终止进修。 7.严格执行进修计划,中途不得随意调换科室,不得延长进修时间,如有提前或延长进修时间时由选派单位出具介绍信,说明其原因,医院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8.进修期间不按排探亲假﹑婚假、成人教育期间的面授上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选派单位出具请假证明信,办理正式请假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总体目标、科室发展、新项目开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进修计划。 二、由进修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择优选拔,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汇总科室申请,按照重点学科、业务骨干优先的原则,审核上报申请材料,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作为年度计划予以落实。 四、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前到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医院的制度,服从管理。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进修时间,则需本人提出申请,报科室主任,医院批准。 六、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须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七、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汇报进修情况。 八、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应写出进修专业学术论文及返院后开展工作计划,交科室和医务科,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九、进修结束时,进修人员要作出书面鉴定,经学习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医务科备案。 十、医务科不定期跟踪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个人表现,如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撤回进修人员并做相应处理。

十一、进修人员的各项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个人不合理原因造成未能完成进修计划者,费用自理。 在职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在职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二、医务科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务科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四、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五、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六、鼓励全院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院办公室备案。

技术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管理,促进员工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及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部。 第三条行政部为公司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种类与条件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 参加与本岗位相关的技能、职称、资格,学历、学位等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 第五条员工进修学习分为以下五类: 1. 公司选派的短期(6个月及6个月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2. 公司选派的长期(6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3. 员工中请的短期(6个月及6个月以内)脱产进修学习; 4. 员工申请的长期(6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学习; 5. 员工申请的在职进修学习。 第六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有关人员进行脱产的长期或短期进修学习。 第七条公司选派的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人员, 原则上须在公司服务达到下列规定年限(至进修开始一之日为止) : 1. 技术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服务满2年; 2. 技术副经理及主管级员工须服务满3年; 3. 技术主管以下员工须服务满5年。 特殊情况突破上述规定须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八条员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 由员工本人填写《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九条属个人申请的进修学习以及公司选派的长期进修学习,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服务承诺合同》。 第三章进修学习待遇 第十条公司选派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视同到勤上班,工资待遇不作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选派长期脱产进修学习的员工,在学习期间年薪按其参加进修学习前年新的50%按月计发(公司代扣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个调税等) ,绩效工资按同职级的50%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公司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充分调动企业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使职工培训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技人员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 1、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 2、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 3、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 4、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 5、中心申报、履行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进修条件资格 第四条外出进修的条件 1.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2.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章守纪;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 4.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派2人进修; 5、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6、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三章培训申请程序 第五条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中心负责人12月底前将外出进修计划由总经理审批交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第四章培训实施细则 第六条进修培训实施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规划及部门业务需要,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派员工外出参加进修培训; 2、培训费用:指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由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派送至外地的含食宿、交通等费用; 3、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书,经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在财务部借出资金,执行相关培训; 4、对有考试任务(公司要求必须通过考试)的外派进修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在培训技术的第一时间参加考试。若该考试涉及到额外的考试费用,则费用处理方式如下: 1)第1次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有承诺的考试费用; 2)若第1次考试未通过,受训员工必须补考的,补考费用由员工承

关于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 管理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医、护、技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拓展业务开展范围,促进医院持续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的必备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安排,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方式 1、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指派相应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2、科室因开展新项目、新技术需要,经科室成员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向院方申请推荐,院方经研究确实符合医院发展,院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培训学习。 三、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请销假制度 凡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院方指派或科室申请后院方同意的外出进修学习培训人员,按上班在岗计算,但均应在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前到办公室填写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主管考勤人员备案)。 同时进修培训学习期间,需向办公室人员传送进修学习过程中的学习照片以便办公室及时备案。 四、外出培训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费用报销规定

院方以鼓励学习、倡导发展为原则,凡因医院业务需要,由院方指派或科室申请后,院方同意的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的所需费用,原则上由院方全额承担,但考虑到新项目学成后的发展前景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科室对该项目发展的重视程度,自项目开展起六个月内该项目业务总流水能够达到培训总费用2倍的由院方全额承担,否则该项目的培训总费用由院方承担75%;科室承担25%(在绩效核算时具体体现)。 以上规定自宣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临时补充。 2020年10月5日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3.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doc

3.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2013.1 科技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良好道德素质及高技术水平的员工队伍,建立员工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人员的进修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技能培训、学位进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 1、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制定好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进修培训。对要求进修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 2、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岗位人员、部门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年轻大学生、研究生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按需培训、学以致用的原则。培训、进修应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目标。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岗相结合,已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

主;高学历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4、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进修培训立足于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 5、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公司审批的原则。各部门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应全局考虑,有计划地进行。坚持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公司审批的流程。 第二章培训类型 第四条岗前培训。新员工需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具体从事的岗位而定,主要包括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内容。 第五条资格培训。在职专业检测、研发人员根据法律要求需要执证上岗或为更好工作需要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可参加相应的资格培训,领取合格证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职称培训。在职专业人员根据晋升、晋级需要,可参加外语、专业等各类培训班学习。 第七条专业技能培训。选派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相关的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专业职业技能证书。 第八条高级研修班。公司技术骨干为产品或项目最新成果、拓宽知识面,提高技术水平,可有计划地择优选派参加高级研修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修正稿)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康复技术,不断提高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经研究,特订立以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的条件 1、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2、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 4、外出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中级以下3-6个月,进修一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五年,进修半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均不得提出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责任赔偿相关费用(培训费,培训生活补贴,培训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5、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 6、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

次。 7、外出进修的机构原则上为省内外知名机构。 8、特殊情况需报中心领导批准。 二、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 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及科室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各科负责人于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科室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报医教科;医教科根据各科上报的计划,制订全中心外出进修计划,并报中心领导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科室制订外出进修计划(年底) 填写“进修审批表” 科主任签署意见 医教科 医教科制订中心年度外出进修计划 报中心领导审批 医教科落实(联系进修机构)

三、外出进修的待遇和费用。 1、外出进修期间,半年以上(含半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年终考核奖享受80%,其它待遇不变,进修费按进修的机构依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报销。 2、三个月以下的外出短期培训,在培训期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其它待遇不变。 3、出省进修培训期间,如对方单位无法安排免费住宿,则发给进修、培训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50元 四、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规定同时作废。(附外出进修审批表) 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

《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1、进修医生申请及审批程序 (1)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持原单位推荐介绍信、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到医务科联系,领取填写申请表,回原单位签署进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医务科审批。 2、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1)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经科主任同意转呈医务科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2)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一切为病人着想,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细心诊治,精心护理,医疗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心,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尊重病人的人格和知情权,耐心解释病情,认真履行对患者的告知制度,但告知时要以治疗组拟定的原则为基础,以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学会与病人沟通的技巧。 (3)服从科室领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志,虚心学习,钻研技术,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4)依法行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及时书写医疗文件,对疑难危重病人诊断处理有困难者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

上级医师,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实施各项操作和手术,不允许进修生独自带领实习医生做手术,违者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进修医生本人自负。 (5)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找人替班,值班后认真交接班,并书写交班记录,危重病人做好床旁交班。 (6)进修期间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或违反行为,或发生医疗争议及医疗事故,按医院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医疗作风恶劣或犯严重错误者,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并将其错误事实写成材料报医务科审核后寄送原单位。 (7)学习期满,科室必须根据医疗工作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结业考核。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1)无组织、无纪律,破坏安定团结,经教育不改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3)偷窃国家和私人财务(含开搭车药、收受红包、回扣)者; (4)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者; (5)发生责任事故者; (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7)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篇:进修医生管理条例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进修医生的业务水平,规范进修医生的医疗行为,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 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 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三、办理程序 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 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 (一)医院支持类: 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 (一)公费外派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 (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3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2.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道时间。 4.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 (四)进修生报道程序

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2.2.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生接收函》,并到财务部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医务科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下科室通知单》。 3.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若在进修期内,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 (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医务科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三)进修生参加急诊值班者,不得脱岗或私自与他人换班;确有原因需换班者,经科主任批准方可更换。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待病情。 (五)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得收藏、带走我院病历、X光片及各种资料和标本,如需借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制度

Xxx妇幼保健院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制度 一、初、中级医务人员外出轮流进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初、中级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㈠、每年12月份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 ㈡、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 ㈢、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㈣、进修申请程序:个人申请(填写外出进修审批表)科主任同意签字医务处审批院长审批 ㈤、凡派出进修医务人员必须签署《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医院、当事人及担保人各一份; ㈥、进修人员严格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㈦、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进修学习结业后一年内必须开展相关技术项目。 二、新进医务人员轮转学习制度

㈠新入院的大专本科生由医务科负责专业技术轮转安排,时间一年,然后指定科室或指定科室后轮转固定。 ㈡轮转科室时间:内科、外科、妇科、妇保科、儿保科3—6个月,必要时调整去放射科、检验科、药械科、检验科l一3个月。 三、新进医务人员xx前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新分配(调入)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医院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适应新工作岗位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上岗前教育制度。 ㈠、与院领导及党群、行政科室负责人见面。 ㈡、介绍医院概况。 ㈢、宣布医院工作、学习、生活制度。 ㈣、讲安全保卫制度。 ㈤、进行医德医风、形势教育,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教育。 ㈥、技术操作规范化学习。 ⑺、参观有关科室,熟悉环境。 ⑻、座谈感想,写岗前教育小结。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卫生系统进修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卫生系统进修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进修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卫生队伍建设,优化卫生队伍结构,规范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学习的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卫生系统进修培训学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卫生强县战略目标,以提高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水平为核心,以建设重点特色专科、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科研教学能力,增强服务能力,建立一支立足文成、服务文成的高水平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三条基本原则 1、分类培训、突出重点。重视医院管理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培训学习,重视基层社区卫生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突出社区医护人员全科医学培训和公共卫生人员在职岗位培训,实行医生知识更新教育,全面带动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技术等卫技人员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 2、分级培训、统一组织。坚持分级教育培训与统一组织管理相结合,积极落实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工作,制订培训学习方案,落实培训资金,对基层卫技人员开展

日常短期适宜技术培训,开展短期轮训工作。 3、重视实践、务求实效。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并重,将专业实践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专业发展需要,明确专业发展的方向,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培训学习。 第二章目的和目标 第四条各单位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业务技能学习,医务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五条单位要安排医务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举办听讲座、业务报告会、授课等形式的业务学习。 第六条鼓励职工参加业务进修、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函授、电大、网络远程等学习。 第七条 各医疗机构的专业科室要根据本专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外出进修培训学习人员应根据科室业务发展的需要,明确专业发展的方向,制定相关学习计划与进修培训学习目的,要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2第八条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托县级医院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短期(3-6月)轮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进修培训学习类型 第九条进修培训学习类型包括学历教育、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业务进修培训、学术会议、管理培训、县内短期轮训学习、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