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经过多名用户侵犯公司)律师拟定版本

律师函(经过多名用户侵犯公司)律师拟定版本

第 1 页 共 2 页

律 师 函

(20XX )粤正民律意函字第 号

北京XXXX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受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先生之委托,指派本律师就我方与贵司经营的“XXX 微博”存在侵权事宜,特致函如下:

一、根据XXX 提供的侵权链接、营业执照、免责申明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1、近期我委托人发现,贵司经营的“XXX 微博”经过多名用户“XXXXXX ”发布了严重侵犯我委托人的内容,具体的链接如下:

帐号:XXXX 信管X 班渣男XXX

链接:https:************

上诉链接账号名称、公开发布、留言、转载中涉及“XXX ”为我委托人XXX 的姓名,侵权帐号及链接内容均属于对我委托人的恶意诽谤,完全没有任何法律及事实依据,严重背离事实真相,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诽谤和名誉侵权。贵司作为媒介,没有尽到对发布内容的进行审查的责任,导致严重失实的信息在“XXX 微博”传播,对我委托人造成了严重侵害。

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已发布、传播的,应立即停止传输。

三、根据XXX 之授权,本律师结合以上事实与理由,并本着妥善解决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