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公司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制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经营申请表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表(总表)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表(分业务表)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表填表说明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表分总表和分业务表,公司总体情况填写在总表中,具体业务情况填写在分业务表中,每一项业务填写一张分业务表,如填写内容超出表格时,可以增加附页。

一、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总表填表说明

1、批准经营业务种类

需填写公司持有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所有批准经营业务种类;

2、电信业务人员总数

公司从事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的所有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

3、已开通业务种类

对应批准经营的业务种类,填写公司目前已开通的电信业务。

4、业务种类和服务项目

根据业务种类,选择勾画对应的服务项目。表中没有的业务种类,填写在其他一栏,服务项目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分别由公司填写。

5、码号使用

按服务项目填写对应的码号和码号核配部门;

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分业务表填表说明

1、业务种类

填写本表对应的业务种类;

2、业务开通时间

填写本业务开通时间,如果业务关闭后再次开通请注明。

3、批准业务覆盖范围

根据许可证上载明的本业务的覆盖范围填写;

4、业务开通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开通的实际情况填写,全国范围开通直接选勾全国,全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开通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前选勾,城市范围开通按大区顺序在“城市:”项后顺序填写。

5、本业务从业人数、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数

填写公司从事本业务的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和技术人员数

6、服务产品

公司本业务的主要服务产品按产品名称,对产品简单描述和计费方式分别填写,其中计费方式填写包月、计时、计次或其他向用户计费的方式。

7、投资收益

本项目中本年度截至收入,填写截至填写日期前一个月本业务年度收入;累计收入填写公司本业务开通以来所有收入;本年度截至成本填写截至填写日期前一个月本业务年度成本,总体盈亏情况根据公司本业务开通以来总体盈亏情况分别选勾“盈、亏、平”。

8、主要服务产品简介

对公司开展本业务的主要服务产品或有特色的服务产品的产品特性、用户群等简单介绍。

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提交的其他材料

1、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及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

的股东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4、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

记录表等)(批准后交回);

5、业务合作协议复印件(证明已跨地区开通增值电信业务);

6、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模板);

7、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通信管理局:

我公司在获得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

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我公司承诺在开展业务时,将依照原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基本要求》(YDN126-2007)完善公司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流程,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三、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我公司承诺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服务质量将不低于原信息产业部36号令《电信服务规范》规定之标准,如低于该标准或违反该标准而造成对用户利益的损害,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自觉接受各级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电信管理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

五、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业务;

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我公司将按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在取证时与发证机关签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

规定事项”,并严格按照“特别规定事项”的各项规定经营相关电信业务;

十、我公司承诺根据电信业务市场监测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二O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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