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船舶保险条款

太平洋船舶保险条款
太平洋船舶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保险条款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船舶,包括其船壳、救生艇、机器、设备、仪器、索具、燃料和物料。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

一、责任范围

(一)全损险

本保险承保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船舶的全损:

1.地震、火山爆发、闪电或其他自然灾害;

2.搁浅、碰撞、触碰任何固定或浮动物体或其他物体或其他海上灾害;

3.火灾或爆炸;

4.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

5.抛弃货物;

6.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

7.本保险还承保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船舶的全损:

(1)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2)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

(3)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船长、船员和引水员、修船人员及租船人的疏忽行为;

(5)任何政府当局,为防止或减轻因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船舶损坏引起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

但此种损失原因应不是由于被保险人、船东或管理人未克尽职责所致的。

(二)一切险

本保险承保上述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和部分损失以及下列责任和费用:

1.碰撞责任

(1)本保险负责因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或触碰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他物体而引起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但本条对下列责任概不负责:

a 人身伤亡或疾病;

b 保险船舶所载的货物或财物或其所承诺的责任;

c 清除障碍物、残骸、货物或任何其他物品;

d 任何财产或物体的污染或沾污(包括预防措施或清除的费用)但与保险船舶发生碰撞的他船或其所载财产的污染或沾污不在此限;

e 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以及其他物体的延迟或丧失使用的间接费用。

(2)当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双方均有过失时,除一方或双方船东责任受法律限制外,本条项下的赔偿应按交叉责任的原则计算。当保险船舶碰撞物体时,亦适用此原则。

(3)本条项下保险人的责任(包括法律费用)是本保险其他条款项下责任的增加部分,但对每次碰撞所负的责任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2.共同海损和救助

(1)本保险负责赔偿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救助、救助费用的分摊部分。保险船舶若发生共同海损牺牲,被保险人可获得对这种损失的全部赔偿,而无须先行使向其他各方索取分摊额的权利。

(2)共同海损的理算应按有关合同规定或适用的法律或惯例理算,如运输合同无此规定,应按《北京理算规则》或其他类似规则规定办理。

(3)当所有分摊方均为被保险人或当保险船舶空载航行并无其他分摊利益方时,共损理算应按《北京理算规则》(第5条除外)或明文同意的类似规则办理,如同各分摊方不属同一人一样。该航程应自起运港或起运地至保险船舶抵达除避难港或加油港外的第一个港口为止,若在上述中途港放弃原定航次,则该航次即行终止。

3.施救

(1)由于承保风险造成船舶损失或船舶处于危险之中,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本保险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付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应予以赔付。本条不适用于共同海损、救助或救助费用,也不适用于本保险中另有规定的开支。

(2)本条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在本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赔偿责任以外,但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不负责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一)不适航,包括人员配备不当、装备或装载不妥,但以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此种不适航为限;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三)被保险人克尽职则应予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或修理;

(四)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

(五)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没收或封锁;

(六)各种战争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原子弹、氢弹或核武器;

(七)罢工、被迫停工或其他类似事件;

(八)民变、暴动或其他类似事件;

(九)任何人怀有政治动机的恶意行为;

(十)保险船舶被征用或被征购。

三、免赔额

(一)承保风险所致的部分损失赔偿,每次事故要扣除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不包括碰撞责任、救助、共损、施救的索赔)。

(二)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单独航程的损失索赔应视为一次意外事故。

本条不适用于船舶的全损索赔以及船舶搁浅后专为检验船底引起的合理费用。

四、海运

除非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和所需加付的保费,否则,本保险对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不负责:

(一)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

(二)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

(三)保险船舶为拆船或为拆船出售的目的的航行。

五、保险期间

本保险分定期保险和航次保险:

(一)定期保险:期限最长一年。起止时间以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保险到期时,如保险船舶尚在航行中或处于危险中或在避难港或中途港停靠,经被保险人事先通知保险人并按日比例加付保险费后,本保险继续负责到船舶抵达目的港为止。保险船舶在延长时间内发生全损,需加交6个月保险费。

(二)航次保险:按保单订明的航次为准。起止时间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不载货船舶: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时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终止。

2

六、保险合同的解除

(一)一旦保险船舶按全损赔付后,本保险自动解除。

(二)当船舶的船级社变更、或船舶等级变动、注销或撤回、或船舶所有权

或船旗改变、或转让给新的管理部门、或光船出租或被征购或被征用,除非事先书面征得保险人的同意,本保险自动解除。但船舶有货载或正在海上时,经要求,可延迟到船舶抵达下一个港口或最后卸货港或目的港。

(三)当货物、航程、航行区域、拖带、救助工作或开航日期方面有违背保险单特款规定时,被保险人在接到消息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所需加付的保险费,本保险仍继续有效,否则,本保险自动解除。

七、保费和退费

(一)定期保险:全部保费应在承保时付清。如保险人同意,保费也可分期交付,但保险船舶在承保期限内发生全损时,未交付的保费要立即付清。

本保险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

1.被保险船舶退保或保险终止时,保险费应自保险终止日起,按净保费的日比例计算退还给被保险人。2.无论是否在船厂修理或装卸货物,在保险人同意的港口或区域内停泊超过30天时,停泊期间的保费按净保费的日比例的50%计算,但本款不适用船舶发生全损。如果本款超过30天的停泊期分属两张同一保险人的连续保单,停泊退费应按两张保单所承保的天数分别计算。

八、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一经获悉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船在国外,还应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本保险承保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及时提交保险单正本、港监签证、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籍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员证书(副本)、运输合同载货记录、事故责任调解书、裁决书、损失清单以及其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请求赔偿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后,本公司在60天内进行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或保险人为避免或减少本保险承保的损失而采取措施,不应视为对委付的放弃或接受、或对双方任何其他权利的损害。

(四)被保险人与有关方面确定保险船舶应负的责任和费用时,应事先征得本公司的同意。

(五)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诉讼时

效;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必须依法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益受到损害,保险人可相应扣减赔款。

九、招标

(一)当保险船舶受损并要进行修理时,被保险人要像一个精打细算未投保的船东,对受损船的修理进行招标以接受最有利的报价。

(二)保险人也可对船舶的修理进行招标或要求再次招标,此类投标经保险人同意而被接受时,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按保险人要求而发出招标通知日起至接受投标时止所支付的燃料、物料及船长、船员的工资和给养。但此种赔偿不得超过船舶当年保险价值的30%。

(三)被保险人可以决定受损船舶的修理地点,如被保险人未像一个精打细算未投保的船东那样行事,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决定的修理地点或修理厂商行使否决权或从赔款中扣除由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索赔和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二)全损

1.保险船舶发生完全毁损或者严重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被保险人不可避免地丧失该船舶,作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船舶在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超过两个月尚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3.当保险船舶实际全损似已不能避免,或者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时,在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可视为推定全损,不论保险人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险金额赔偿。如保险人接受了委付,本保险标的属保险人所有。

(三)部分损失

1.对本保险项下海损的索赔,以新换旧均不扣减。

2.保险人对船底的除锈、或喷漆的索赔不予负责,除非与海损修理直接有关。

3.船东为使船舶适航做必要的修理或通常进入干船坞时,保险船舶也需就所承保的损坏进坞修理,进出船坞和船坞的使用时间费用应平均分摊。

如船舶仅为本保险所承保的损坏必须进坞修理时,被保险人于船舶在坞期间进行检验或其他修理工作,只要被保险人的修理工作不曾延长保险船舶在坞时间或增加任何其他船坞的使用费用,保险人不得扣减其应支付的船坞使用费用。

(四)被保险人为获取和提供资料和文件所花费的时间和劳务,以及被保险

人委派或以其名义行事的任何经理、代理人、管理或代理公司等的佣金或费用,本保险均不给予补偿,除非经保险人同意。

(五)凡保险金额低于约定价值或低于共同海损或救助费用的分摊金额时,保险人对本保险承保损失和费用的赔偿,按保险金额在约定价值或分摊金额所占的比例计算。

(六)保险船舶与同一船东所有,或由同一管理机构经营的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或接受救助,应视为第三方船舶一样,本保险予以负责。

十一、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太平洋保险公司网络安全应用案例

太平洋保险公司网络安全应用案例 保险行业的网络安全直接影响到投保者的利益,随着业务的扩大,太平洋保险公司面临着如何更好的保护投保者秘密,维护投保者的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问题。目前网络系统的安全隐患多来自于病毒、黑客攻击、恶意入侵等安全威胁,它们可以造成网络阻塞、传输中断,甚至会引起系统瘫痪的后果,从而给公司和广大投保者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根据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的特殊要求,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提供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保证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信息安全,获得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致好评。 网络现状 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了实现业务的高度信息化,建立了覆盖企业各个机构的内部专有互联网络,包括上海总公司网络和下属各地分公司网络,两级网络之间通过DDN数据专线或ISDN拨号方式实现广域网互联。总公司和各分公司的内部局域网均分为办公和业务两个不同的子网段,通过广域网中心路由器上的两个局域网接口实现子网之间的路由和通信。为了满足公司内部员工上网的需求,总公司网络还通过一台proxy服务器通过ISDN拨号联接互联网。 方案实施 根据太保上海分公司网络系统的现状和东方龙马工作人员对该网络系统面临的安全隐患的分析,认为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尽快建立起网络系统的安全屏障——防火墙系统,防止各种类型的攻击对网络业务系统造成伤害。因此东方龙马在太平洋保险总公司局域网与外部网络的接口处,即总公司用来连接Internet 的代理服务器、总公司连接下级分公司网络的出口处各安装一套东方龙马WLM30 0-TX4型双机防火墙,在各分公司连接总公司网络的出口处各添加一套东方龙马WLM300-TX4型双机防火墙,有效的防止了病毒、蠕虫、黑客等各种攻击。 东方龙马防火墙不仅在安全性,效率,稳定性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且在国内首家实现了完全基于用户的访问控制,即认证(Authentication)、授权(Au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370-46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联系人____发工资日____ 单位地址:____电话____ 厂休日____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 投保单位 盖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 主管:复核:签单: 投保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 团体人寿保险单 贰拾年期 -----★----- 投保单位名称 单位代号 地址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人员名单 详见后附清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元。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团体人寿保险办法》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主管:____ 复核:____ 签单员:____ ____保险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平洋团体人寿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标准版)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完整版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厂休日____________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 投保单位 盖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 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 主管:复核:签单: 投保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 团体人寿保险单 贰拾年期 -----★----- 投保单位名称 单位代号 地址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人员名单 详见后附清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元。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团体人寿保险办法》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主管: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 签单员: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太平洋团体人寿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投保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或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太平洋保险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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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或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自行车、汽车、机车、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二)被保险人或其雇员、代表出售、赠与产品、货物、商品; (三)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等属专门职业性质的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从事建筑、安装或装修工程。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犯罪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三)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四)自然灾害; (五)火灾、爆炸、烟熏; (六)核反应、核辐射、核爆炸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简介-英文版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简介-英文版 公司简介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 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 总部设在 上海,注册资本77亿元,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 中国太保,股票代码为601601。2009年12月23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 股票简称:中国太保,股票代码为02601。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 为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可持续价值增长,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和利益相关 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和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子 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2008年末,总资产 为3193.9 亿元,净资产487.4亿元。2008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4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 就市场份额而言,太平洋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太平洋寿险为中国第三大寿险公

司。去几天 中国太平洋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目前拥有5400余 个分支机构,6.4万余名员工与22多万名营销员,为全国超过3600万名个人 客户和220 万机构客户提供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在内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解决方案、投资理财和资产 管理服务。 中国太平洋保险在积极追求可持续价值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各类公益活动,履行企 业公民的职责。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关爱孤残、捐资助学、扶贫赈灾等公益活动:已 建立60余所希望小学,总投资超过了3000万元;在特大洪涝灾害、非典、南 方雪灾、 5.12抗震救灾期间踊跃捐款捐物,总额超过8000万元。 面向未来,中国太平洋保险确立了“以保险业为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金融服 务集团”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信誉卓著、品牌杰出、财务稳健、效益优良的一流 金融服务集团。 Profile of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CPIC) was established on the basis of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Co., Ltd., which was founded on May 13, 1991. Headquartered in Shanghai, its registered capital stands at RMB 7.7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制度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不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一般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秘书、部门级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二)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工作的员工; (三)其他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所在公司应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司对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但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 加班管理 第七条加班管理原则 (一)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公司和员工不得擅自

太平洋保险金融职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9页)

太平洋保险金融职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9页)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职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应为18周岁(含18周岁,下同)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经济类工作的在职员工,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凡金融行业单位及非金融行业单位中从事有关经济工作的部门,经被保险人同意,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从事经济工作的在职员工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

一、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

太平洋车险责任条款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列明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受保险车辆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5、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 6、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人为刮损; (二)除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自燃或不明原因产生火灾; 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起火燃烧。 (六)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发生损失; (七)停放期间自行滑动所造成的损失; (八)新增设备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三)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第五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罢工、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未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四)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维修、保养期间; (五)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六)保险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2020年太平洋保险公司实习报告.doc

篇一:《太平洋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1、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要毕业了,还没什么社会经验,该是实习实习的时候了,感觉保险做业务是很锻炼人的,所以决定上保险公司一试,最后在太平洋保险找了个位置。通过实习,一是为了锻炼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自己以后的就业增加“资本”,二是为了了解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的具体发展情况,更为了解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为以后从事该行业做好准备。其实在进入保险公司之前我对这一行业观察和研究很久了,发现它的前景非常大,就顶着各方面压力坚持了下来。 2、背景简介 进来保险公司有两个月,对于太平洋保险的研究比较多,也比较深入。我能在这个公司的实习,是经过熟人介绍,面试之后才进去的,在接触该公司之后,才慢慢了解到该公司具体的运作情况,更重要的是让我慢慢认识到保险行业,让

我对它产生极大的兴趣。 对于我国来说,保险行业还处于启蒙阶段。对它的总结,将会有一个很好的现实作用。现在《国七条》等政策的出台,保险意识慢慢走进了国民的视野,这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 3、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简介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77亿元。 公司投资设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香港)有限公司等海外机构,还投资了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公司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积极改革创新,为客户、股东、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目前,公司拥有约185000名寿险营销员,约18400名从事人寿及财产保险产品销售和市场营销活动的员工,各级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5000余个,拥有比较完善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为各地的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在内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解决方案、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服务。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制度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司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管理规定。 保险个人代理人、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返聘人员等不属于本管理规定调整的范围。 第三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续订 第四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亦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各级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五条公司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公司有权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公司招用员工,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七条公司招用员工时应查验其是否具备就业资格,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员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经查验符合条件者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应当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中、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2020年太平洋保险最新计划书

个人保险计划书 Individual Insurance Proposal 谨呈:先生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

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 2017年公司实现新业务价值267.23亿元,同比增长40.3%;实现保费收入1756.28亿元,同比增长27.9%;实现净利润100.7亿元;总资产达到9771.86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245%,高于充足Ⅱ类公司监管要求。公司在全国设有2800多家分支机构,拥有4万名员工和80余万名营销员。主要经营指标在国内寿险市场上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太平洋寿险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坚持价值可持续增长、坚持协调平衡发展、坚持客户需求导向、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建立了跨全国的销售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公司致力于提供基于客户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解决方案,覆盖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领域。公司积极探索和实践基于新技术应用的模式创新和流程再造,加快布局企业级移动应用,聚焦客户端,形成了以“神行太保”、“太平洋寿险”APP、“太平洋寿险”官微及“科技个险”四大应用平台为主要构成的企业级移动应用体系,推动销售和服务模式在业内率先转型,带给客户便捷贴心的服务体验。公司坚持诚信经营,认真履行保险责任,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太平洋寿险将坚持保险业姓保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转型2.0,为客户、股东、员工、行业、社会、环境等利益相关方持续创造共享价值。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 保险公司是市场经济中以经营风险为主要功能的特殊企业,那么保险公司劳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项执行 1、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 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

方工作内容. 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8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8版) 大分类中分类职业分类代码小 分 类职业类别//0000001 16岁以下儿童(不含学龄前儿童)1 0000002 无业人员2 0000003 离退休人员(无兼职)2 0000004 自由职业者内勤(不可归于本表其他类别者)1 0000005 自由职业者外勤(不可归于本表其他类别者)3 0000006 家庭主妇2 00一般职业0001机关团体公司0001001 内勤人员(不从事危险工作)1 0001002 外勤人员(不属于本表下列职业分类所列者)2 0002工厂0002001 负责人(不亲自作业)2 0002002 厂长(不亲自作业)2 01农畜牧业0101农业0101001 农场经营者(不亲自作业)1 0101002 农民2 0101003 长短工3 0101004 果农3 0101005 苗圃栽培人员2 0101006 花圃栽培人员2 0101007 饲养家禽家畜人员2 0101008 农业技师、指导员2 0101009 农业机械之操作及修理人员3 0101010 农具商2 0101011 糖场技工4 0101012 昆虫(蜜蜂)饲养人员3 0102畜牧业0102001 畜牧场经营者(不亲自作业)1 0102002 畜牧工作人员3 0102003 兽医3 0102004 动物养殖人员3 0102005 驯犬人员4 0202010201001 渔场经营者(不亲自作业)1渔业内陆渔业0201002 渔场经营者(亲自作业)3 0201003 养殖工人(内陆)3 0201004 养殖工人(沿海)5 0201005 热带鱼养殖人、水族馆经营者2 0201006 捕鱼人(内陆)3 0201007 捕鱼人(沿海)6 0201008 水产实验人员(室内)1 0201009 水产加工工人3 020******** 远洋渔船船员特定海上渔业0202002 近海渔船船员特定0303010301001 领班4 木材森林业森林砍伐业0301002 监工4 0301003 伐木工人6 0301004 锯木工人6 0301005 运材车辆之司机及押运人员6 0301006 起重机之操作人员6 0301007 装运工人、挂钩人6 03020302001 木材工厂现场之职员2木材加工业0302002 领班3 0302003 分级员3 0302004 检查员3 0302005 标记员3 0302006 磅秤员3 0302007 锯木工人5 0302008 防腐剂工人4 0302009 木材储藏槽工人4

太平洋保险09商业险条款

附件: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 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商业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改申请书、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为基本险。投保了本保险后,可选择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和特约条款。 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约条款的法律效力为:特约条款高于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高于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为准;特约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为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保险机动车灭失或发生全部损失、推定全损、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 第五条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车、企业非营业用车的自燃;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机动车行驶中坠落; 4、受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5、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沙尘暴; 6、载运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太平洋保险广告策划方案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媒体投放策划方案 媒体投放理由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是目前国内中资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本公司是国内唯一荣获“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颁发的“推广服务质量先进经验单位”称号的金融保险企业。在重庆市太平洋保险也正是顺应总"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努力为北碚区、为重庆市、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风险保障。同时太保作为一个大型企业也要把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传播给世人,让更多的人信赖太保。拥有太保。因此就有了这次媒体宣传的计划。 一、广告目的:继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增加企业业绩 通过广告的强势作用,一方面让更多的人了解太保、相信太保。另一方面在广告这种潜在的作用力下不断提高企业业绩。 二、广告定位:安全第一 在所有人眼里,“安全第一”十分重要,人人都想拥有自身的安全、财产的安全、住房安全、企业安全、、、、、、而我们太平洋保险正是从自然人本身出发,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安全保险!因此安全第一就成了本案的广告定位目标。 三、广告语(太保企业标语):诚信天下,稳健一生。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 四、媒体选择: (一)电梯轿厢平面媒体: ◆社区媒介网络和销售通路的高度统一 ◆客户渠道终端的最有效补充 ◆一种可以与电视广告构成互补组合的终端媒介 ◆一个为客户提供低投入、高产出的切实可行的操作平台 ——城市住宅楼宇电梯平面广告

★★媒体基本情况★★ 城市楼宇电梯广告媒体是一种典型的针对特定受众精确传播的分众媒体,它是指在城市楼宇电梯内壁上制作的广告载体,它利用电梯庞大的覆盖网络,有效精准的面向终端消费群体传播广告信息。这种新兴媒体促销造势、覆盖面广、受众率高,称之为“电梯平面广告”。与传统的户外广告相比,电梯平面广告发布于电梯轿厢内,简单、精致,内容多为发布方便的小型海报和招贴。其覆盖人群也基本上是居住于楼宇内的中高收入群体。 媒体定位:中高收入阶层,阅读受众均为中高收入的强力消费群体。 媒体形式:在高档住宅电梯内设置的镜框看板 媒体表现:静态画面 媒体规格:镜框:500mm(高)×700mm(宽)(暂定) 广告画面:500mm(高)×30mm(宽)铜版纸(暂定) 安装形式:镶嵌于有机板内一幅印刷品广告,由超强力双面胶固定在电梯轿箱壁上,对电梯轿箱壁外层不会有任何损坏。 安装位置:广告安装于电梯轿箱二面或三面处。 使用材质:有机板,用高级双面胶带固定。 ★★媒体八大优势★★ 1、剑指高端消费者 楼宇电梯平面广告最大的优势就是在封闭的环境下,对中高收入人群有着最好的且最有效的到达率。在城市里,高收入人群大约占城市人口的20%,成长广告的楼宇电梯平面广告覆盖的正是这部分高端人群,目标受众定位相当清晰,对于那些时尚、高端的产品,这正是一个最直接、命中率最高的广告媒体。 2、媒介环境单一,干扰度低,回想度高 住宅楼宇电梯平面广告是一个强制性的传播媒介,受众无法控制它的传播的内容。受众在电梯里的滞留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媒介环境却是相对单纯,密闭的电梯空间决定了它能免受其他众多广告的干扰,再加上中高端商品广告一般制作精美,大多数受众都很乐意利用这段时间让自己放松一下,自然使得受众对电梯广告的关注度较高,从而记忆度和回想度

合同范本之太平洋保险合同条款

太平洋保险合同条款 【篇一:太平洋保险09商业险条款】 附件: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神行车保机动车综合险(2009版) 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商业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改申请书、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为基本险。投保了本保险后,可选择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和特约条款。 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约条款的法律效力为:特约条款高于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高于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为准;特约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为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保险机动车灭失或发生全部损失、推定全损、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和免赔金额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

第五条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车、企业非营业用车的自燃;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保险机动车行驶中坠落; 4、受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5、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沙尘暴; 6、载运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 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 负责赔偿。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 罪行为;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失效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 3、驾驶和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太平洋保险考试模拟试题附答案

2015太平洋保险考试模拟试题 · 1、某保额为100万元的足额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发生推定损失100万元后,向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接受委付并支付保险赔款100万元后,取得保险标的的全部所有权。保险人在处理保险标的物时获得收益110万元。根据保险代位求偿原则,对超过的10万元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归保险人 B.归被保险人 C.归保险行业组织 D.由保险双方比例分享 答案:A · 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则是() A.一诺千金 B.真诚永远 C.诚实信用 D.勤勉尽责 答案:C · 3、工厂生产的蜂蜜在市场上销量很好,工厂B为了增加自己生产蜂蜜的销量,采用与非常类似的产品包装,但厂址与商标不同。对此事件的正确表述为() A.两种产品的包装类似,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故工厂B行为属于不正当行为 B.尽管包装类似,但是消费者应该可以区分两种产品的不同,故工厂B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工厂B的产品表明了自己的商标和厂址,故不构成侵权 D.工厂A没有申请专利权,故工厂B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A · 4、在寿险核保中,由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人有正常的预期寿命,保险人对他们所采取的承保方式是()。 A.拒保

B.按照标准费率承保 C.按照高于标准的费率予以承保 D.按照低于标准的费率予以承保 答案:B · 5、复效条款只适用于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的保单。 A.终止 B.中止 C.解除 D.解约 答案:B · 6、顾客在购买商品时遭到售货员的呵斥,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A.名誉权 B.人身安全 C.选择权 D.人格权 答案:D · 7、职业道德常常表现为某一职业特有的道德传统和道德习惯,表现为从事()的人们的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 A.某种工作 B.某种行为 C.某一职业 D.某一职位 答案:C · 8、欺诈和纵火属于()风险因素。

太平洋保险团体意外险【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范本】

太平洋保险团体意外险【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范本】 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_____ 投保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 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厂休日____________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 投保单位 盖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元。 保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 主管:复核:签单: 投保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 团体人寿保险单 贰拾年期 -----★----- 投保单位名称 单位代号

地址 投保人数 在册人员总计清单 保险金额 每人投保 保险费 每人每月交费保险期限 自年

人。份,满期时每人保险金元。月日起至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元。年月日止。 根据《团体人寿保险办法》规定,投保单位所开列的全部在册人员名单(即被保险人),经审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本保险单,其承保责任范围,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今后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本公司仅按变动清单调正后的人员承担保险责任。 主管: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 签单员: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太平洋团体人寿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9月核准) 第一条保险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等投保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投保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或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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