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类标准

建筑分类标准
建筑分类标准

湖南省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关于“目前可由各地区、各部门依工程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工期长短等划分不同工程类型,以编制年度市场价格水平,分别制定具有上下限幅度的指导性费率”的精神,参照建设部(84)城字第84号文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中划定的营业范围,结合我省现行的取费标准以及我省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建筑工程的结构、高度、跨度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将土建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一、一般土建工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

1、钢网架屋盖工程或升板结构楼盖工程。

2、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3、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4、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的工业厂房。

5、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6、钢及钢筋砼结构,高度在五十米以上或直径(其他形状为最小边长)在二十米以上的构筑物。

7、砖石或砖混结构,高度在六十米以上者或直径(其他形状为最小边长)在二十米以上的构筑物。

8、铜或钢筋砼结构,形状复杂(如球型、椭圆型、双曲线型、圆锥形等)的构筑物和设备基础。

9、外墙为曲线型或为其他复杂形状,其工程量若占整个外墙工程量的30%以上者,且檐口高度在三十米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钢结构工程(不含钢网架)或有后张法预应力,后张自锚法结构,其面积占整个面积的50%以上的工程;大板或框架轻板工程,内浇外挂,内浇外砌工程或全部现浇钢筋砼剪力墙工程,六层以上的钢筋砼框架结构工程。

2、九层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六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3、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4、没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5、一级施工企业总包的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有低于二类工程标准的单位工程按二类工程计费。

6、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六干平方米以上至一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7、钢及铜筋砼结构,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米或直径(其他形状为最小边长)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

的构筑物。

8、砖石或砖混结构,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六十米或直径(其他形状为最小边长)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的构筑物。

9、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不受本条第7款的限制)。

10、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

11、外墙为曲线型或为其他复杂形状,其工程量若占整个外墙工程量的15%以上者,且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三)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

1、三层以上至六层的钢筋砼框架结构的工程或屋面梁、屋架、吊车梁、托架、柱、墙板是预应力构件(不含预应力空心板、屋面板、门窗框和门窗扇等)或钢筋砼装配式结构的工程。

2、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3、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工业厂房,或跨度在十五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的单层公共建筑。

4、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厂房。

5、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干平方米以上至六千平方米的建筑物。

6、二级企业总包的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有低于三类工程标准的单位工程,按三类工程取费。

7、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的砖烟囱,水塔或直径(其他形状为最小边长)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的构筑物,八米高以上的砖石挡土墙、护坡。除一、二类工程以外的钢及钢筋砼构筑物。形状简单的设备基础(带型、阶梯型、方型等)。

8、室外排水进管道的铺设。

9、外墙为曲线型或为其他复杂形状,且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下的多层建筑物。

(四)凡达不到一、二、三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类工程:

1、二层至六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二十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工业建筑,或跨度六米以上至十五米,檐口高度六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公共建筑。

3、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至三干平方米的建筑物。

4、三层以下的钢筋砼框架构工程。

5、三十米以下的烟囱、水塔及直径在八米以下的砖石水池、油池,五米以上的挡土墙,独立的室外铜筋砼结构的零星工程如化粪池等。

6、金属结构的围墙或以砼为主体的围墙。

(五)凡达不到一、二、三、四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五类工程:

1、单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下或跨度在六米以下的砖混、砖木、砖石结构的工程。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物。

3、室外零星工程,如砖、刺丝网围墙,排水沟、渠、小型挡土墙、护坡,独立的砖石化粪池,窨井以及排水陶土管的铺设。

二、土建构件的专业吊装及打桩工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工程:

1、跨度在三十米以上的钢筋砼屋架的吊装。

2、跨度在三十六米以上的钢屋架的吊装。

3、柱顶标高在二十五米以上的构件吊装。

4、单根桩重量在二十吨以上的柱吊装。

5、直径为六百毫米以上的,且以卵石层、微风化层为持力层的机械钻孔桩。

6、断面周长为一点六米以上的预制方桩。

7、挖孔深度为二十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或孔径为一点四米以下,孔深十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

8、预应力空心管桩及各类特种桩(如灌注砂桩,碎石桩,搅拌桩等)。

9、夯击能为二百吨·米以上的强夯地基工程。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至三十米的钢筋砼屋架的吊装。

2、跨度在三十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钢屋架的吊装;

3、柱顶标高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五米的构件吊装。

4、直径在六百毫米以内的机械钻孔桩。

5、断面周长为一点六米以下的预制方桩。

6、挖孔深度在十米以上至二十米的人工挖孔桩。或孔径一点四米以下,且孔深入米以上至十米的人工挖孔桩。

7、夯击能为一百吨·米以上至二百吨·米的强夯地基工程。

(三)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

1、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下的钢筋砼屋架吊装。

2、跨度在三十米以下的钢屋架的吊装。

3、柱顶标高在二十米以下的构件吊装。

4、人工钻孔灌注桩。

5、挖孔深度在十米以下的人工挖孔桩。

6、夯击能为一百吨·米以下的强夯地基工程。

三、有关规定:

(一)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跨度或高度划分工程类别。

(二)同一单位工程内,如高类别结构部分的建筑面积或体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或体积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按高类别结构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三)建筑物檐口高度(或高度)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平顶屋面有天沟者算到天沟底,无天沟者算到屋面板底。

(四)构筑物的高度是指构筑物设计正负零到构筑物的最高点的标高。

(五)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了望台、屋面天窗,大于顶层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计算高度和层数。

(六)本分类标准中“××以下”包括“××”本身,“××以上”不包括“××”本身。

(七)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附属于单位工程的零量构件(如化粪池,窖井等)并入单位工程内一并计算。

(八)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场)、车站、交易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相似的工程。除此之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九)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只作为按工程类别取费的依据,各级企业的营业范围,仍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执行。

(十)本工程分类标准由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解释。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建筑结构分类 (2)

房屋建筑分类详细介绍 (一)、按建筑结构分类 建筑结构就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架等)组成的体系。 1、砖木结构--主要承重构件就是用砖、木做成。 描述:竖向承重构件的墙体与柱采用砖砌,水平承重构件的楼板、屋架采用木材。 特点: (1)层数较低,一般在3层以下。 (2)1949年以前建造的城镇居民住宅, (3)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民用房屋与简易房屋,大多为这种结构。 举例: (1)农村的房子; (2)带木楼梯的小二楼; 2、砖混结构 描述: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顶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顶采用木屋架。 特点: (1)建造层数一般在6层以下,造价较低 (2)抗震性能较差,开间与进深的尺寸及层高都受到一定的限制。这类建筑物正逐步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所替代。 举例: 一般家庭的普通居民楼 3、钢筋混凝土结构 描述:承重构件如梁、板、柱、墙(剪力墙)、屋架等,就是由钢筋与混凝土两大材料构成。其围护构件如外墙、隔墙等,就是由轻质砖或其她砌体做成。 特点: (1)一般出现在中高层中; (2)结构适应性强抗震性能好,耐用年限较长; (3)厅与居间的墙可以打开(但公产房不得随意拆改);

4、钢结构 描述:主要承重构件均就是用钢材制成。 特点:建造成本较高,多用于高层公共建筑与跨度大的工业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跨度大的工业厂房等。房屋建筑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二)、按建筑物(住宅)的层数分类 (1)低层建筑:1~3层(2)多层建筑:4~6层 (3)中高层建筑:7~9层(4)高层建筑:10层以上 (三)、按房型分:(其她房型都就是这集中演变来的) 一室(直门、中独、偏独) 两室(一厅、两厅) 三室(一厅、两厅) 其她(多室、别墅、平房、老楼、拆间、独厨、错层、跃层) (四)、按房屋建筑用途分:(1)住宅(2)商用 (五)、按建筑物使用性质分类 (1)居住建筑(2)公共建筑 (3)工业建筑(4)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通常又被称为民用建筑。 (六)、按建筑施工方法分类 (1)现浇、现砌式建筑 这种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就是在施工现场浇筑与砌筑而成。 (2)预制、装配式建筑 这种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均就是在加工厂制成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进行装配而成。 (3)部分现浇现砌、部分装配式建筑 这种建筑物的一部分构件(如墙体)就是在施工现场浇筑或砌筑而成,一部分构件(如楼板、楼梯)就是采用在加工厂制成的预制构件。 (七)、房屋按建筑朝向分 (1)阳面,阴面,东照,西照 (2)南北向,东西向 (3)金角,银角,铜角,铁角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筑结构类型

建筑结构类型 一、建筑结构的定义 建筑结构是指在建筑物(包括构筑物)中,由建筑材料做成用来承受各种荷载或者作用,以起骨架作用的空间受力体系。 二、建筑结构类型的划分 1.结构类型按照材料来划分: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2.其中钢筋混凝土多层、高层房屋的结构体系可分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 三、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结构体系 1. 框架结构 (1)框架结构的定义 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以刚接或者铰接相连接而成,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即由梁和柱组成框架共同抵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结构的房屋墙体不承重,仅起到围护和分隔作用,一般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空心砖或多孔砖、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等材料砌筑或装配而成。 (2)框架结构的分类 框架结构又称构架式结构。房屋的框架按跨数分有单跨、多跨;按层数分有单层、多层;按立面构成分为对称、不对称;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混凝土框架、胶合木结构框架或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框架等。其中最常用的是混凝土框架(现浇整体式、装配式、装配整体式,也可根据需要施加预应力,主要是对梁或板)、钢框架。装配式、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 (3)框架结构特点 框架建筑的主要优点:空间分隔灵活,自重轻,节省材料;具有可以较灵活地配合建筑平面布置的优点,利于安排需要较大空间的建筑结构;框架结构的梁、柱构件易于标准化、定型化,便于采用装配整体式结构,以缩短施工工期;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时,结构的整体性、刚度较好,设计处理好也能达到较好的抗震效果,而且可以把梁或柱浇注成各种需要的截面形状。 框架结构体系的缺点为:框架节点应力集中显著;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小,属柔性结构框架,在强烈地震作用下,结构所产生水平位移较大,易造成严重的非结构性破坏数量多,吊装次数多,接头工作量大,工序多,浪费人力,施工受季节、环境影响较大;不适宜建造高层建筑,框架是由梁柱构成的杆系结构,其承载力和刚度都较低,特别是水平方向的(即使可以考虑现浇楼面与梁共同工作以提高楼面水平刚度,但也是有限的),它的受力特点类似于竖向悬臂剪切梁,其总体水平位移上大下小,但相对于各楼层而言,层间变形上小下大,设计时如何提高框架的抗侧刚度及控制好结构侧移为重要因素,对于钢筋混凝土框架,当高度大、层数相当多时,结构底部各层不但柱的轴力很大,而且梁和柱由水平荷载所产生的弯矩和整体的侧移亦显著增加,从而导致截面尺寸和配筋增大,对建筑平面布置和空间处理,就可能带来困难,影响建筑空间的合理使用,在材料消耗和造价方面,也趋于不合理,故一般适用于建造不超过15层的房屋。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 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 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 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一中)之间的距离。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 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 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 等一体化综合楼。 7、室外零星工程和不能划分类别的其他工程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均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9、仿古工程按建筑工程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10、市政工程中的石砌雨水管沟工程,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大于 2 X 1.6米( 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三类工程; 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小于2X 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四类工程。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锅炉蒸发量”是指蒸汽锅炉的蒸发量。热水锅炉应换算成蒸发量后再按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2、室外热力管网”是指工业厂(矿)区、住宅小区、开发区、新建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内敷设的向多个建筑工程供暖、供汽的热力管道工程。只有一条 管沟、向一座建(构)筑物供热的管道称为热力管线工程”。同沟敷设的其他管道随热力管网或热力管线确定工程类别。 3、单独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燃气、蒸汽管道和室外金属、塑料排水管道,不论管径大小,一律划分为三类工程标准。 4、容器、设备制作”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或加工厂按设计图纸加工制作的非标准设备,不包括生产厂家制作的设备。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

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

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 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寸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鳩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 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勺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 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 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 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

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详]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 13:24:15)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3方(不

建筑结构分类

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 (shearwall structure )是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代替框架结构 中 的梁柱,能承担各类荷载引起 的内力,并能有效控制结构 的水平力,这 种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承受竖向和水平力 的结构称为剪力墙结构。这种结 构在高层房屋中被大量运用,所以,购房户大可不必为其专业术语所蒙蔽。 原理 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墙体构成 的承重体系。剪力墙结构指 的是竖 向 的钢筋混凝土墙板,水平方向仍然是钢筋混凝土 的大楼板搭载墙上,这 样构成 的一个体系,叫剪力墙结构。为什么叫剪力墙结构,其实楼越高, 风荷载对它 的推动越大,那么风 的推动叫水平方向 的推动,如房子,下面 的是有约束 的,上面 的风一吹应该产生一定 的摇摆 的浮动,摇摆 的浮动限 制 的非常小,靠竖向墙板去抵抗,风吹过来,板对它有一个对顶 的力,使 得楼不产生摇摆或者是产生摇摆 的浮度特别小,在结构允许 的范围之内, 比如:风从一面来,那么板有一个相当 的力与它顶着,沿着整个竖向墙板 的高度上相当于一对 的力,正好像一种剪切,相当于用剪子剪楼而且剪楼 的力越往下剪力越大,因此,把这样 的墙板叫剪力墙板,也说明竖向 的墙 板不仅仅承重竖向 的力还应该承担水平方向 的风荷载,包括水平方向 的地 震力和风对它 的一个推动。 特点 1、剪力墙 的主要作用是承担竖向荷载(重力)、抵抗水平荷载(风、 地震等); 2、剪力墙结构中墙与楼板组成受力体系,缺点是剪力墙不能拆除或破 坏,不利于形成大空间,住户无法对室内布局自行改造; 3、短肢剪力墙结构应用越来越广泛,它采用宽度(肢厚比)较小 的剪 力墙,住户可以一定范围内改造室内布局,增加了灵活性,但这是以整个 结构受力性能 的降低为代价 的(虽然有试验和研究表明这种降低幅度较 小)。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定: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地下室)。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内部设施如为同一企业施工应并入该单位工程一并划类。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 3、单体建筑物 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 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 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 m 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 6、冷库:容积≥5,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50 二类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三类 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 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3、单体建筑物面积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6、冷库:容积<1,000㎡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二、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一类 1、电压35千伏以上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设工程 2、单炉蒸发量在10吨/小时以上的散装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工程 3、砌体总实物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最大管径600毫米,管网总长度5,000米及以上的室外金属管网工程 5、运行速度在1.0米/秒及以上的电梯,电扶梯分部安装工程 6、容积在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气罐,不锈钢及有色金属贮罐 7、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安装 8、单台重量10吨或组装总重50吨(其中最大单件重须10吨及以上)及以上的设备安装 9、金属重量100吨/台及以上的容器、工业炉、专业炉的现场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类 1、电压6或10千伏变配电装置和架空线路或电缆敷高工程 2、单炉蒸发量在4吨/小时及以上的锅炉安装及其相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工程 3、砌体总实物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炉窑、塔器、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工程 4、最大管径200-600的室外金属管网

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一般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高度在6层或20米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9层以下(30米)按人工费的%1;12层以下(40米)按人工费的%2; 15层以下(50米)按人工费的%4;18层以下(60米)按人工费的%6; 21层以下(70米)按人工费的%8;24层以下(80米)按人工费的%10; 27层以下(90米)按人工费的%13;30层以下(100米)按人工费的%16; 33层以下(110米)按人工费的%19;36层以下(120米)按人工费的%22; 39层以下(130米)按人工费的%25;42层以下(140米)按人工费的28%; 45层以下(150米)按人工费的%31;48层以下(160米)按人工费的%34; 51层以下(170米)按人工费的%37;54层以下(180米)按人工费的%40; 57层以下(190米)按人工费的%43; 60层以下(200米)按人工费的%46;https://www.360docs.net/doc/dd17569529.html,/bbs/tag.php?name=%B8%DF%B2%E3%BD%A8%D6%FE 安防工程预算,是在项目中常常会碰到的棘手的问题。其实安防工程预算没什么太高深的东西,能看懂图纸,会加减乘除、开方也就够了。如果你能把科学计算器用熟的话,那工作就更简单了。预算员很好做,特别是从技术口转到预算口,那就更容易了。做预算不难,做好了就不容易,难就难在经验积累上。上大学的时候,都预算的老师能把定额全背下来。他提聘问题,你答不上来,他会说,翻开定额第几页第几条。这算不算经验呢?我觉得,不一定。 预算这东西,本来就是一个熟练工种。我不记定额,翻开定额看,也能把预算做出来。记定额有一个好处,领导什么时候问,什么时候都能马上回答。 预算是算钱的,财务也是算钱的,但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财务不能有一分钱的差,预算可以有非常大的差。一般认为,3~5%以内就算准确。同一图纸同一个做三次预算,总造价一定是不同的。 高水平的预算是什么样呢?预算水平不一定高,计算工程量有可能会出现很大的笑话。他高在哪里?实际经验。如何积累经验?个人有个人的做法。实际操作必不可少。关于签订合同。我发现,有很多大公司的合同签订的非常的简单,就是把标准合同文本空白的地方填上就OK了。这样的合同,建设方有可能是有深意的。结算的时候,以合同没有约定而就是按对其有利的情况解释。我签订的合同,也是用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也是把空白的地方都填上,但很多地方真的都是:见补充合同。我的补充合同页数是比标准合同文本还厚很多的。能想到的,可能会发生的,结算方式,让利情况等全部写入合同中。这样,在结算时施工单位就不能胡要了,因为什么都是可以在合同中找到约定的。 下面是在安防工程预算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住宅常识房屋建筑结构分类

住宅常识房屋建筑结构分类住宅常识:房屋建筑结构分类 按结构形式分类。 1.砖混住宅: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 砖混结构住宅中的"砖",指的是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 也有其它尺寸的异型粘土砖,如空心砖等。 "混"指的是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件,包括楼板、 过梁、楼梯、阳台、挑檐、这些配件与砖作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式住宅。 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5~6层以下。 2.框架结构住宅: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 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 宅。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 3.钢混结构住宅:这类住宅的结构材料是钢筋混凝土。 即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碎石)、水等的混合体。这种结构的住宅具有抗震性能好、整体性 强、抗腐蚀能力强、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

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高。 4.跃层式住宅: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 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不足之处是安全出口相对狭小。在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的一些开放城市建设较多。近年来在北方城市的一些高级住宅设计中,也开始得到推广。 5.复式住宅: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 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虽然复式住宅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上有面宽大、进深小、部分户型朝向不佳、自然通风采光较差,层高过低、隔音、防火功能差,房间的私密性、安全性较差等缺点,但这种精巧实用的住宅类型,由于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价格相对偏低,成为住宅市场上的热销产品。 按建筑主要材料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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