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关于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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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2015〕85号关于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石化人〔2015〕85号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为保障和促进中国石化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妥善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等所产生离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化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离岗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离岗人员基本生活。

(二)效益导向。贯彻党组“养人不养企业”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三)分类指导。构建完整政策体系,实行多渠道分流安置,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具体政策,合理确定待遇,尊重离岗人员选择,鼓励单位结合实际创新分流安置办法。

(四)配套实施。与深化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改革、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实行严格“三定”竞争上岗紧密结合,系统配套推进,强化择优机制。

(五)积极稳妥。认真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加强宣传解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维稳责任,稳妥组织实施。

二、适用对象

(一)本意见适用于因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所产生的离岗人员;因严格“三定”竞争上岗(包括因年龄、体力等难以适应高劳动强度岗位工作)所产生的离岗人员;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离岗人员等。

(二)本意见规定的分流安置渠道和政策适用于2014年10月1日前已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及2014年10月1日后招录且目标配置为关键岗位或已经从事关键岗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本意见中的离岗人员仅指上述适用人员。

(三)2014年10月1日后招录,目标配置为主体岗位或普通岗位,且离岗时未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单位应依法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制员工失去岗位的,单位应依法和劳务派遣协议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失去岗位的,单位应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三、分流安置渠道按照“积极盘活、鼓励退休、适度分流、妥善安置”的基本思路,离岗人员主要通过内部竞争上岗、单位外部上岗、提前退休、内部退养、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停岗留薪等六种渠道妥善分流安置。

(一)内部竞争上岗。

1(单位内部出现岗位空缺的,可组织符合条件的离岗人员参加竞争上岗,择优上岗后的薪酬福利待遇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有适于离岗人员从事的岗位,且相关岗位使用有其他类别用工的,应加大力度依法清退其他类别用工,腾出岗位供离岗人员竞争上岗。

(二)单位外部上岗。

1(单位外部(包括中国石化系统内、系统外)有岗位需求时,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为有意愿和能力的离岗人员实现单位外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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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提供帮助。

2(系统内有用工需求时,单位应积极组织力量通过系统内业务承揽、人力资源输出、人事调动(包括阶段性调动)等方式实行人力资源统筹配置,离岗人员可参加统筹配置岗位的竞争上岗,上岗后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单位应根据统筹配置岗位、岗位所在地区等情况,按照不同的人力资源统筹配置方式,经与岗位需求单位协商后,明确统筹配置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总部通过完善政策、搭建信息平台、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帮助单位开展系统内人力资源统筹配置工作。单位开展系统内业务承揽取得显著成效的,在有效降低中国石化整体成本的前提下,总部可考虑相关因素对承揽方给予一定鼓励。

3(系统外有适于单位承包的业务或批量岗位需求时,单位可组织力量作为承包方承包系统外业务,或组织批量输出人力资源,离岗人员可参加涉及岗位的竞争上岗,上岗后执行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单位应根据系统外岗位、岗位所在地区等情况,明确系统外上岗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单位开展系统外业务承包或批量人力资源输出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确保单位增加效益的前提下,总部可考虑相关因素给予一定鼓励。

(三)提前退休。

1(按照“兼顾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离岗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含退职,下同,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执行退休人员相关待遇。

2(单位应积极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合理确定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离岗人员分流安置任务重的单位,可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探索对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离岗人员办理提前退休。

3(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承受能力可对办理提前退休的离岗人员给予一定补助;经与地方社保部门沟通并取得支持,办理提前退休的离岗人员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养老保险费。

(四)内部退养。

1(离岗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双方签订协议,可按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实行内部退养,内部退养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管理,实发基本生活费按不高于正常退休待遇控制。

2(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承受能力,兼顾历史情况,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岗人员办理内部退养给予一定补助。 (五)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经单位与离岗人员协商一致,离岗人员愿意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协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离岗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外,单位还可合理设置支付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 3(离岗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要及时帮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转移、人事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按规定处理企业年金事宜。

4(按本意见规定的经济补偿和补助政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执行中国石化生活资助帮扶政策(中国石化生活资助帮扶政策仅适用于改制分流工作结束前按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政策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

(六)停岗留薪。

1(离岗人员未通过上述渠道分流安置的,实行停岗留薪,执行停岗留薪待遇。对停岗留薪人员可实行阶段性放假,但应定期到单位报到,参加学习培训和相关活动。

2(停岗留薪初期,单位应根据离岗原因等适当降低停岗留薪人员待遇,并随离岗时间延长逐步降低。长期停岗留薪的,按照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时间越长、本单位工作年限越短,待遇越低的原则,可以内部退养待遇为基准梯次降低确定待遇,并与其他分流安置渠道相衔接。在符合所在地规定的前提下,最低可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制。

3(停岗留薪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具备或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进一步通过相关渠道分流安置。停岗留薪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应终止劳动合同。对本单位工作年限较短的停岗留薪人员,应合理设置停岗留薪期限,期限内经安排工作但期限届满仍未上岗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4(鼓励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积极创新停岗留薪人员分流安置办法,鼓励和支持停岗留薪人员自主创业。 (1)单位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停岗留薪人员提高自主创业能力。

(2)停岗留薪人员愿意尝试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可与单位签订协议,约定保留一定期限劳动关系以及期间的相关事宜,期限结束后,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继续停岗留薪。

(3)对有自主创业意愿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停岗留薪人员,单位可探索引入社会资金设立“自主创业基金”给予一定支持和帮助。 (4)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单位可以优先吸纳停岗留薪人员为条件,利用非核心业务闲置资产与管理规范的社会单位进行合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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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将闲置资产租赁给有资质的社会单位经营。

(5)单位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停岗留薪人员到改制企业、业务(服务)外包的承包方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总部有关部门和事业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单位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批关停并转计划和重大关停并转项目实施方案,指导单位做好业务调整、发展转型、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帮助单位协调和争取地方政策。对重大关停搬迁项目:

1(发展计划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资本运营部和主管事业部重点研究明确业务调整和发展转型方向,指导并审核单位编制的关停搬迁及产权调整变动方案,指导和帮助单位与地方接洽、协商,争取政策支持。

2(财务部和主管事业部重点指导并审核资产处置、土地补偿方案,指导和帮助单位向地方争取土地补偿、资金筹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3(人事部和主管事业部重点指导并审核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帮助单位向地方争取办理提前退休、再就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组织和协调系统内人力资源统筹配置。

4(总部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单位相关工作。

(二)单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三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根据总部要求,编制产业结构调整总体方案、严格“三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并保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和队伍稳定。在人员分流安置方面: 1(要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渠道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选择和综合利用各种分流安置渠道,研究制定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明确分流安置政策,向主管

事业部和人事部报备、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后组织实施;对重大关停并转项目制定人员分流安置专项方案,并按要求向主管事业部和人事部报告。

2(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离岗人员较多的单位,要成立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搭建协同工作的平台。

3(要按照总部审定的办法或方案,在做好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认真有序组织开展离岗人员分流安置,积极稳妥落实每个环节工作。

4(要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提前退休、再就业等人员分流安置支持政策,以及帮助停岗留薪人员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内部退养、停岗留薪等渠道在单位内部安置较多离岗人员的单位,要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规定,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申请作为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的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可与地方协商探索实行离岗人员委托管理。

五、分流安置办法

(一)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包括油区停产、输油气管线停运、工程队伍压减、炼化装置关停或搬迁,所属单位清算、关闭、撤销或解散,以及相关业务调整经营管理方式实施外包等)成建制产生的离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分流安置: 1(业务属于短期或阶段性停工停产的,涉及人员一般实行业务培训与阶段性放假相结合,停发与岗位相关的津贴补贴,减发或停发绩效奖金。

2(业务属于长期或永久性关停并转的,单位应综合运用相关和补助。对其中按组织调动方式到系统外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可适当给予一次性补助,3(其余离岗人员实行停岗留薪,按停岗留薪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离岗人员,主要通过以下办法分流安置:

1(对年龄较大,符合提前退休、内部退养条件的离岗人员,主要通过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部退养安置。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离岗人员,可适当放宽办理内部退养的年龄条件,也可实行停岗留薪但参照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和确定待遇。

3(离岗人员属于工伤的,相关待遇应符合国家和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的规定。

(四)直属单位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合资公司,因产业结构调整清算、关闭、撤销或解散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资公司章程实施人员分流安置。对我方委派人员、组织安排成建制进入合资公司人员,按相关协议或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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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宜

(一)直属单位的所属单位成建制清算、关闭、撤销或解散的,由直属单位负责其内部退养、离退休等人员的管理事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二)单位在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应注意保留业务骨干、防止人才流失。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以及单位紧缺人员和骨干人员,除牵头组织员工自主创业或牵头作为外包方承包单位业务的外,一般不按本意见相关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和补助,也不长期实行停岗留薪。单位应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人员范围。

(三)总部结合加强用工总量和人工成本管理,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控制总量、优化用工、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妥善分流安置离岗人员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因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不力造成稳定问题的单位,总部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同时,为促使单位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总部根据单位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适当核减工资总额和相应人工成本指标。 (四)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支付经济补偿、补助金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按国家和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单位在对部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群体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可参照本意见相关政策执行,但须报经主管事业部和人事部同意。

(六)本意见规定与以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单位按本意见制定的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实施办法与以往单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涉及的政策原则上不追溯。

七、工作要求离岗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离岗人员切身利益,事关中国石化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加强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兼顾区域、板块平衡,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要认真分析评估稳定风险,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帮助,协同推进工作,保持企业稳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5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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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流程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时的重要环节,劳动者需要将因工作原因取得或使用的用人单位的一切文件、工具、信息材料等归还用人单位,并按要求在每一部门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在工作交接中如果有任何问题,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并要求劳动者依法交接。 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提前一个月(开除、辞退除外)向部门领导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资部。 (2)由人资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人资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表》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资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资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资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员工离职申请表》

《工作交接明细表》 《物品交接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员工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员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发至___月份。同时公司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福利待遇等相应终止。双方约定补偿金________元。合计支付___________元。以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结清。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在员工离职后一年内有效。 特此证明。如有异议,双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工作人员离岗移交规定

工作人员离岗移交规定 搞好离岗移交工作,是保证工作连续性,推进廉政建设,保持良好领导作风的重要措施。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涉及的移交对象。单位领导及单位里其他工作人员,因调动、免职及其他原因而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办理离岗移交手续。 二、单位领导离岗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应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所管工作今后的设想和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5、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6、单位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里科室领导干部离岗必须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应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所管科室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科室经本人签字使用的公共财物; 5、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6、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7、监交人和科室认为应该移交的其他事项。 四、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应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应完成的工作情况和需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本岗位今后工作的设想或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5、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6、单位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移交人因丢失、损坏而不能移交的物品,应由移交人列具清单报单位里按有关规定单位理。 五、移交程序: 1、移交事项在监交组监督下进行。监交组由正(副)主任和综合科正(副)科长、主管纪检、监察、财务的同志临时组成,主任或副主任牵头。 2、移交人在接交人到达岗位后,由综合科安排移交事项。 3、移交人离岗前须事先对个人应移交的事项列出清单或书面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接交人,原工作单位、移交组各保留一份,以备查对。 4、正式履行移交手续时,继任领导干部或同志作为接收人接交。若继任领导干部或同志缺职,由组织指定主持本单位或部门工作的负责同志接交。一切接交手续须有移交人、接交人、监督人分别签字。 5、移交前,本单位或部门请单位财务内审对移交人在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各类表格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各类表格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员工本人在试用期

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离职交接规范

岗位离职交接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链接,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三、权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2.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 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分公司总经理提交辞呈,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 清点。 四、原则 1.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 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2.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钥匙、工作证件等全部移交无误。 3.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4.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主管副总确认签字。 5.若移交人在正常条件下无进行交接或交接不请,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直至将工作交接清楚。 五、交接程序 1.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表1)及《离职交接表》(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离职原因、入职、离职日期、部门意见、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钥匙、门禁卡、技术资料、参数、客户资料、工作记录、设备及工具、工作证等公司资产财产。? 2.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3.固定资产的验收: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5.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一、交接内容 (一)网络系统 1、网络拓扑。

档案管理人员离岗交接清点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离岗交接清点制度 1、为正规档案管理人员交接制度,规范档案工作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档案工作管理人员。 3、档案交接包括工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信贷业务档案、工程图纸、内部资料、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 4、交接时间为离岗人员确定离岗后7日完成档案工作的交接,交接地点为档案室。 5、档案交接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清点数目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6、档案交接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应分别载明日期、类别、应交数量、实交数量、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必须一式三份,移交人员一份、接收人员一份、档案室留存一份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 7、交接清单应分别填写《档案文件交接目录》,由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档案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置于档案室,以备后查。 8、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档案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9、对于已经外借的档案尚未归还的,移交人员应详细说明档案情况,并且在“档案查借阅登记薄”上说明并备注。 10、档案库房内的物品应当在交接工作时清点数目并核对,例如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 11、工作交接完毕后双方对照移交清单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 12、交接双方对整个交接工作负主要责任。移交人员交接后以清单内容对档案工作负责,接收人员以清单内容为依据负后续责任,监交人员对整个交接工作负领导责任。 13、工作交接不清, 致使档案资料丢失,单位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交接双方按各自过失程度负相应的责任。 14、因档案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交接前损坏、丢失的由移交人员负责,交接后损坏、丢失的由接收人员负责。

员工离岗交接制度

员工离岗交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员工离岗交接工作,防止企业的财产和重要资料的流失,经市局(公司)研究决定,对原执行的《员工离岗交接制度》重新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离岗交接的对象 指因岗位变动或调离工作单位、退休、病退、被解聘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所有玉林市局(公司)的在职员工。 二、离岗交接的要求 离岗员工必须在在接到人事部门通知3-5天的时间内,办好离岗交接手续,审计科负责督促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各县(市)、玉林城区局(营销部)由综合股负责)。 三、离岗交接的范围 (一)配备个人保管、使用的单位财产。 1、办公用品; 2、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3、生活用品; 4、其它财产。 (二)工作、职责范围内保管或使用的物品。 1、电脑及机动车辆; 2、文件、档案、资料等; 3、各类软件、电子出版物、书籍等; 4、公章、印章、财务印鉴等; 5、各种证件、执照等; 6、各类帐表、凭证、发票等; 7、现金; 8、其它物品。 四、离岗交接前的准备 (一)人事部门必须将离岗员工的有关通知及时发给所在部门、财

务部门和负责监督交接的部门,市局(公司)机关员工离岗还必须通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市局(公司)机关员工交接的参与部门是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监督部门是审计科, 负责各县(市)、玉林市城区局(营销部)员工交接的监督部门是综合股。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市)局营销部由综合股]接到离岗员工的有关离岗通知后,如离岗员工是居住在本单位宿舍的,后勤服务中心应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房间锁匙,并到财务部门交清房租费、水电费等。 (三)财务部门接到离岗员工的有关离岗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查帐,检查离岗人员是否尚欠单位的公款,如有欠款应负责督促其在交接前还清。 五、离岗交接的程序 (一)交接时必须由移交人与接收人以及所在单位的部门领导、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审计科(营销部综合股)的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1、财产、物品清点核实后,先由具体交接工作的移交人、接收人共同签字,然后由交接工作的监督人(即部门领导、审计科或综合股人员)签字证明。交接清单[格式见附表,县(市)、玉林市城区局(营销部)员工只填表1,市局(公司)机关员工填表1-表2]表1一式四份,表2一式三份,参与人员各执一份。交接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审计科[各县(市)、玉林市城区营销部综合股]必须把交接清单作为部门备查档案妥善保管好。 2、财产、物品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保管。 3、移交人移交的现金,接收人必须及时交到财务部门入帐; 4、移交人移交的帐本或收据发票类,必须先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后才能进行移交。 5、移交人未完成的工作事宜,由移交人和接收人做好衔接,原则是确保工作不脱节。 六、人事部门必须凭交接清单和财务部门出具的移交人已交清房租、水电费及未欠本单位公款的证明后,方能办理移交人的调动、退休、病退或解聘等手续。 七、责任追究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集团公司人员离职交接规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公司 员工离职交接规定 为规范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进一步明确离职交接内容和交接各方的责任、义务,以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离职交接内容 1.1离职交接分为业务交接、资产交接、一般物品交接和特殊交接。 1.2业务交接:包括工程资料、财务资料、文档资料、业务资源以及工作衔 接。 1.2.1工程资料:工程图纸、工程合同、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验收资料等由离职申请人经手的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建议:工程资料:建设项目调研认证评估、报批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结项等阶段形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报告批复、规划环测、协议合同、各类证书,会议纪要、各类往来函件,变更签证、技术交底汇签,设备安装测试材料,竣工验收文件、图纸,项目结算材料,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等与建设项目相关联的文字、图表。) 1.2.2财务资料:印章、票据、帐册、报表、会计凭证等由离职申请人经手的所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相关的资料。 1.2.3文档资料包括:规章制度、合同协议、报告批复(含企业及部门职能工作)、开展职能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如政策性文件、填报的图表等),往来文函、数据报表、档案资料(建议删除)、策划文案、设计图纸,电子文存(含密码)、证照(企业信用证照)、常委、纪检、行政会议记录,各类活动音视图像(片),工具图书等资料。 (1)业务资源包括: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相关客商、关系单位、业务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工作衔接包括:离职申请人正在进行的工作、刚被指派的工作、阶段性完成或尚未完成的工作等。 1.3资产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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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完善公司管理,规范工作交接流程,在发生人员变动时,保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持续稳定,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因员工离职或岗位调整而引起工作变动时,需要对原岗位的工作及相关事项、工具和资料进行工作交接。 3工作交接角色:工作移交至少涉及两方:移交方和接收方,在必要的时候,公司可安排第三方,即监交方对工作交接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确认。 4工作交接内容及形式: 4.1事项交接:移交方以书面形式将所承担的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移交给接收方,包含但不仅限于岗位职责、主要工作事项、业务流程、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心得总结等等。 附:《事项交接报告》 4.2实物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相关的所有纸质及电子档案、文件及相关资料,以及包括办公工具在内的其它资产等,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实物交接清单》 4.3资源交接:包括与交接岗位工作相关的客户、供应商及厂家、关系单位、业务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以实物或电子文档存在的工作成果等,编制清单,并在移交后由接收方签字确认。

附:《资源交接清单》 4.4财务审计:移交方必须经财务部门审计并确认所有经济账目结算清理完毕,并无相关欠款。 4.5监督交接:副总或总经理助理进行工作交接时,由总经理监交,并对相关交接内容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时,由分管领导监交,并对相关交接内容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其他人员的工作交接视工作需要安排监交人员。 5工作交接期限: 离职交接:因员工离职发生的工作交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前需完成工作交接; 离岗交接:因员工岗位调整发生的工作交接,在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当天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6交接管理: 6.1交接原则: 6.1.1移交方必须根据公司要求,认真整理相关材料,不得有意隐藏、删除或破坏,本着对企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6.1.2接收方应积极推进工作交接进程,主动沟通,并有义务对工作交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确认; 6.1.3监交方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工作交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 6.2交接考核: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 程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离职类型 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四条办理流程 一、离职申请: 1、正式员工本人主动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填 写《员工辞退申请表》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或连续旷工两天及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7天者 旷工达7天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辞退申请表》由其部门负责人填写。(此条是否需要) 二、离职审批: 1、员工提出离职后,部门负责人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交 接表》,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员工的离职手续一经核准,应根据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及物品移交手 续。相关部门根据移交手续办理情况,在《员工离职交接表》(附表2)上填写意见并签名。 3、 4、人力资源中心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上交总裁审批,待总裁签字确认后,该 申请单正式生效; 5、人力资源中心将打印《离职交接表》、《离职结算表》、《解除劳动协议 书》,交员工本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裁签名或盖公章生效。

三、离职办理 四、 (一)员工的辞职报告经审批同意后,由各部门做好离职清理的工作交接,具体如下: 1、用人部门:尽快完成离职者的工作交接;应将未完成之工作造册登记,将常规工作、待办工作、工作文件、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分类汇总并进行移交等; 2、行政部:收回离职员工使用的资产、工具、办公用品、各种证照等; 3、 2、信息管理部:收回离职员工使用的电脑、软件、U盘等物品,检查电脑配置、取消公司邮箱、OA地址等; 3、财务部及时做好该员工的财务清点等工作; 4、财务管理中心:核实欠款、费用报销,清理个人帐务等; 5、人力资源中心:做好离职面谈、培训赔偿、OA权限禁登、档案托管费、港澳通行证、指纹权限删除、五险一金的停缴、确认离职日期及薪资核算截止日期等工作。 (二)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表》; 1、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部门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在 《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人力资源中心 协助下完成交接; b)员工持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交接 表》,到公司财务中心,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 人及财务中心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人力资源中心留底备案;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XXX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明确交接责任,保证财务、会计工作连续、稳定、合法、有序开展,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所有单位。 2 工作交接范围 2.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1)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单位、更换工作岗位以及因故离职等;(2)财务人员因出差、培训、借调、产假、病假、事假等而临时离岗一个月以上的; (3)合并、分立企业的财务人员重新上岗时。 2.2财务人员因出差、培训、借调、产假、病假、事假等而临时离岗,但在一月内可恢复岗位工作状态的,须参照本办法规定,向指定替岗人员或者代理工作人员办理临时工作交接。 3 工作交接内容 3.1所有财务人员工作移交,都须按照“交资产、交资料、交关系”的原则,移交本人实际承担的各项工作,并将待处理事项的内容、目标、关联部门或人员、联系方式、目前的状态、提请注意的事项等进行说明。 3.2出纳岗位工作交接内容: (1)资产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存折、存款卡、信用卡,保险柜、钥匙、电子钥匙,POS机、POS机操作密码卡、密码,网银 操作IC卡、USB Key,以及掌管的其他资产及相关资料,如POS

机、电子银行的操作规程等; (2)票据、印章类:各种财务收据、其他票据、银行结算票据,银行账户管理协议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印鉴卡、开户行联系人资料,银行贷款资料、业务联系人情况,各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预留银行印鉴及其他财务用章; (3)会计资料类: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电子核算账套数据资料,以及掌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4)其他资料类:未完事项说明,以及掌管的其他资料。 3.3纳税管理岗位工作交接内容: (1)票据类:各种国税、地税发票,发票领购本、领购卡,各种发票、收据等票据,领用登记簿,业务联系人情况,以及其他与票据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 (2)纳税登记类: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出口退税登记证,以及其他与纳税登记有关的资料;(3)纳税申报类:电子缴税协议书、划缴税款授权委托书,金税税控IC卡、读卡器、电子报税系统操作密码,税控专用计算机、发票认证专用扫描仪,纳税申报资料,各项税款(退税)申报的时间节点要求,以及其他与纳税申报(含出口退税)相关资料(如与纳税申报相关的操作规程)、资产; (4)其他资料:其他与纳税管理有关的企业内部文件、上报文件,税务机关给企业下发的相关文件,享受税收政策的文件,管理台帐、记录等资料;办公设备、用具等资产。 3.4其他会计岗位工作交接内容: (1)会计资料类:各种纸质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备查账,会计报表,成本核算资料,电子会计核算账套数据资料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资料及数据;

(考勤管理)离职管理规定

陕西欧迪亚实业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规定 一、离职目标 ⒈为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 ⒉离职手续的正规完整可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离职纠纷。 ⒊离职面谈提供公司管理的改进信息,可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二、离职原则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本着“优胜劣汰“原侧,有效保证在职员工的高素质。三、离职形式 人员离职是指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等。 ⒈辞职 1.1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工作关系; 1.2 辞职人员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提前30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⒉辞退 2.1 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 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经理可提出辞退建议: ●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严重违反厂规厂纪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公司兼职;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当年事假超过20天的; ●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 ●在工作业绩上弄虚作假者; ●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含10天)者; ●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 2.2.员工入职前与企业签订服务期限(最少工作3个月以上)在服务期限内,不论任何理由不办理工资结算,坚决 禁止招聘短期工。 ⒊自动离职 3.1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3 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3.2 员工自动离职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1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离职 申请审批表》,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遗留问题。审核确认后发布员 工离职信息,行政人事部负责对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 四、审批权限 1. 试用人员的离职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报人事部备案 2. 班长以下人员(操作工)离职部门主管审核以后报经理审批再报人事部备案 3.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离职部门主管签字报经理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 4. 普通员工/管理人员在完成离职手续后报人事部备案。 五、离职程序 ⒈离职申请 1.1辞职 员工辞职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出辞职请求。同时向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 1.2辞退

重要岗位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公司制度 舟山港集团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岗位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要岗位员工的工作交接管理工作,分清责任范围,避免在工作交接中出现遗漏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重要岗位离岗(职)人员、接岗人员及监交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为重要岗位员工工作交接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司重要岗位离岗(职)人员、接岗人员的交接过程监督工作。 第四条离岗(职)移交人为将要离开目标岗位的人员,其职责包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工作关系、工作流程等交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接工作并保证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接岗人为将要到目标岗位的人员或临时性接替人员,其职责为接收交接资料,尽快熟悉交接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确保交接内容真实无误。 第六条监交人为监督目标岗位交接的人员,原则上为移交岗位上级领导。其职责包括检查和核实交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接收人是否顺利接收工作交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 第三章交接内容 第七条工作交接按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一)办公用品交接 1、移交人员使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包括电子办公用品)应移交给接交人,双方清点物

公司制度 品后,在交接单上签字。 2、所在部门负责人监督办公用品交接,并核对移交人所移交的办公用品是否与借用(领用)的相吻合,若有差异,填写处理意见。 3、若接交人一时未到位,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接交。 (二)业务交接 1、移交人须详细说明正在办理或未及处理的业务情况,重点事项应填写说明。 2、移交人应移交业务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等。 3、移交人应移交业务联系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与之关系,若有必要应带领接交人认识业务联系人。 4、移交人应向接交人介绍本岗位主要职责及工作程序。 5、若接交人未到位,应由该岗位直接领导负责接交,或请上级领导派员接交。 6、业务交接由交接岗位直接领导监督交接,重要的专业性岗位应请上级领导派员参与交接监督,如生产、财务、人事企划等部门。 (二)费用交接 1、移交人在离岗前应向财务部门归还所有的借款或其他公司款项,若要求在本人薪资内扣除的须在交接单上说明。 2、财务部门负责移交人员的费用移交监督。 3、其他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 第四章交接要求 第八条移交人必须认真、细致地填写重要岗位工作移交单,同时移交相关保管的物品和资料。 第九条接交人须认真核对接收到的物品和资料,对接收的物品和资料有疑义的应及时提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

员工离岗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员工离岗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公司个项目组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项目组参与实施(包括现场和非现场)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项目组各岗位人员在项目组内部岗位调整、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五条应交接的工作包括: (一)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二)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四)工作流程 (五)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第六条应交接的物品包括 (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局属物品。 (二)证件,因工作需要,项目现场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接收的交接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四)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七条岗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员工工作交接单》和《员工离岗流转单》。 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工作交接单》和《员工离岗流转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工作交接单》和《员工离岗流转单》。 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接收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接收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接收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工作交接单》和《员工离岗流转单》送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员工工作交接单》和《员工离岗流转单》原件留存部门,复印三份,一份由项目经理保存,另两份分别由移交人和接收人各存一份。 具体流程如下图: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第十三条职位异动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办好移交前,该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项目实施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离岗管理制度

SMT离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秩序,创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效率,提升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离岗概念: 离岗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离岗的流程: 1、印刷、贴片工序 1)、离岗时间小于10分钟。 A、提出申请。离岗人员向工序长提出离岗申请。 B、替岗交接。a、与同一产线操作员(或工序长指定人员)进行交接。 b、替岗人员只进行炉前检、故障处理等操作。 C、离岗。替岗人员无异议后方可离开,替岗人员记录好离岗登记表。 D、返岗。离岗人员对替岗期间的工作做好复查。 2)、离岗时间大于10分钟的。 A、提出申请。离岗人员向组长或工序长提出离岗申请。由组长或工序长记 录好离岗登记表。 B、替岗交接。由工序长安排替岗人员,并关注好离岗后的生产情况。 离岗人员做好物料、规格尤其是编程芯片的交接。 C、离岗。a、替岗人员无异议后方可离开。 b、替岗人员对生产的首片PCB板做好标识区分。 c、替岗人员对各项操作做好记录。 D、返岗。替岗人员对替岗期间出现的问题与离岗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离岗人员对替岗期间的工作做好复查。 2、检验工序 A、提出申请。离岗人员向工序长提出离岗申请。由工序长记录好离岗登记 表。 B、替岗交接。a、替岗人员到位无异议后方可离开。 b、替岗人员做AOI的检验但不做PCB板的最终判定。 c、检验工序对替岗期间的PCB板做好状态标识,并区分好。

C、离岗。替岗人员无异议后方可离开。 D、返岗。检验人员到岗后应注意采用“后到先检”的方法,避免质量问 题的堆积。 三、离岗注意事项及考核 1、离岗期间的质量问题由替岗人员负责。 2、针对主动离岗:离岗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超过离岗时间但是有合 理的理由不属于缺岗。但是超过离岗时间不满30分钟的作30分钟请假 处理。 3、上班后擅离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或无任何书面批准手续,属于缺岗。 按月累计缺岗次数3次将做旷工处理。 4、同一产线严禁2人次以上(包括2人次)员工的离岗。 5、每班组按月累计缺岗次数3次对相应管理者进行考核。 6、不按本制度执行,第一次考核44元,第二次考核144元,第三次按旷工 处理。 四、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工作交接规定

关于工作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的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管控一体化改革过程中工作变动人员的工作交接程序,保证工作的正常衔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工作的有序的进行。 现就工作变动人员办理交接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第一条:本规定工作变动人员是指:管控一体化改革竞聘过程中的工作岗位变动人员。 第二条:工作变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工作交接义务。 第三条:交接内容及程序 (一)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的交接 1.离岗人员应将本岗位主要职责,包括: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业务运作程序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按程序移交接交人。 2、工作岗位有具体工作没有完成的离岗人员,必须将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等向接交人交代清楚。 (二)工作相关资料及物品的交接 1. 工作相关资料的交接。离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将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工作全部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主要包括:原工作岗位的全部业务资料、档案;已处理业务合同或记录、待处理业务书面说明;相关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日志;通讯录、计算机电子文档、图书、画册、印鉴、票据、正在办理中的有关付款、领款手续、各类公司发票、收据及相关函件等。 2. 工作相关物品的交接。以部门名义登记、个人使用和个人领用的各类实物资产,包括计算机、打印机、计算器、钥匙、密码、证件、办公用品。

3.所有需要移交的资料及物品应一一列明清单,由交接人复印为一式三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给接交人,经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由交接双方以及部门负责人各留一份。 4.特殊岗位和关键岗位交接时,应有监交人(部门负责人或委派相关人员)在场,交接双方经逐项清点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都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四条:工作交接实行所属部门负责制 工作变动人员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对本部门工作变动人员的交接办理工作全面负责,对交接中发生疏漏的,视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工作交接,以便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工作交接中不认真、不负责或故意隐瞒、刁难等导致工作交接不清,影响后续工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 管控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员工离职交接表

员工离职交接表 员工类别:□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填表日期: 说明1;以上内容全部交接完毕,并由经办人签字后,请将此单转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结算。 说明2:对于使用公用手机的离职人员行政部应提供其话费清单,标注私人电话费用,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结算。

汉略管理咨询员工离职流程: 离职申请——离职审批——离职交接——薪资核算——离开公司 1.离职申请: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之日起算)。 2.离职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 3.离职交接:离职到期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如交接事项较多应 另附清单。 ②行政部:收回离职人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文件柜钥匙、办公室钥匙、电话机、员工证件 等相关物品。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通知离职日前一天),由经办人及人 事行政部负责人签名确认。(行政部门需将收回物品登记在册) ③项目部:收回离职人员项目部业务书籍、软盘光盘、业务账号等相关资料,并由经办人及部 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④IT部:收回离职人员借用笔记本电脑及对借用电脑进行配置检查,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 签名确认。 ⑤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⑥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⑦总经理签字确认。 4.薪资核算: 辞职人员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辞退和开除人员在离职3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事行政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员工离职处理细则员工离职处理细则(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 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电脑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104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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