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备案表

附表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备案时间年月日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投资额(万元) 单位类别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备案人

联系电话

使用性质

时间

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

工程简要说明

建造物名称

□土建工程

□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水源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

□灭火器

□干粉灭火系统

□其他

结构

耐火

等级

高度层数

建造面积

(储量)火灾危(wei

)险性类别

□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消防电梯

□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

部位材料名称燃烧性能等级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市政管网□消防水池□天然水源

□常高压□暂时高压□干式消防竖管□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

□环状管网□枝状管网

□干式□湿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雾

□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

□管网□无管网

□洁净气体□其他

□固定□半固定□挪移

□高倍□中倍□低倍

□抗溶性□氟蛋白□清水□其他

□机械排烟□正压送风□自然排烟

□干粉□气体□水系□泡沫□其他

□全淹没□局部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备案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表格中浮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四、“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谨防案表

备案时间:年月日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消防设计备案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单位

备案人

联系电话

使用性质竣工验收日期

联系人

建造物名称结构耐火

等级

高度层数

建造面积

火灾危(wei)险性类别

设置位置

设置型式储物类别储存物质

名称□内浮顶罐□水槽式罐□浮顶罐□球形罐□拱顶罐□卧式罐□其它□可燃液体□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其它

火灾危(wei)险性类别储罐材质储存温度储存形式

堆场储量

□土建工程

□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钢□砼□洞穴□低温□常温□地上□半地下□地下储存物质名称

□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消防电梯

□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设

置场所类型

□常高压□暂时高压□干式消防竖管□消防水箱

□水泵接合器

□干式□湿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雾

□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

□管网□无管网

□洁净气体□其他

□固定□半固定□挪移

□泡沫灭火系统□高倍□中倍□低倍

□抗溶性□氟蛋白□清水□其他□防烟排烟系统□机械排烟□正压送风□自然排烟

□灭火器□干粉□气体□水系□泡沫□其他

□干粉灭火系统□全淹没□局部

□其他

竣工验收情况: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工程基本情况储罐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

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

责任。

二、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备案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栏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表格中浮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

中内容前的“□”内打√。

四、“竣工验收情况”应填写该工程使用或者安装消防产品和有

防火性能要求的建造构件、建造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情况,消防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

计文件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等情况。

公众会萃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名称 地 址 场所面积 联系人

场所性质

与其他单 位共用建 筑情况

场所消防 验收或者备 案 情 况

主要负责人 建造结构 使用层数

联系电话

□体育场馆 □会堂

建造面积 建造高度

□消防验收合格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 文 号: 备案号:

现有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室内消火栓

□机械排烟设施 □消防电梯

□其他消防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泡沫灭火系统 □室外消火栓 □应急广播 □消防控制室

□水喷雾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 □机械防烟设施

□应急照明

□安全出口 数量:

□灭火器 种类、型号和实有数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 □饭店 □商场 □集贸市场 □客运码头候船厅 □民用机场航站楼 名 称

建造层数

□客运车站候车室

□其他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 规格纸打印或者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

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造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 , “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造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造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造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造的名称、建造面积、建造层数和建造高度。如公众会萃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造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会萃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 13个工作日。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会萃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会萃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者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会萃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允许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查询,在办理大厅查看办事须知,或者向受理人员咨询法律、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样式2020最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另附填表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而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 κ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05-菏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附件5 菏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消防设计审核报告; (3)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自验报告; (4)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份(大写);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数量:份(大写); (7)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8)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9)主体楼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0)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消防备案申请表

消防备案申请表(总2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背面有正文)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或无相关内容的,应划“\”。表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7.需提供的“许可文件”“批准文件”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8.《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

容可包括:(1)工程是否跨行政区域等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如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相关情况。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中“备注”一栏所填内容可包括:(1)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2)其他相关情况。 10.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查意见一并出具。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以新建房屋建筑为范例) 编号: 工程名称:XX楼等X项(印章)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保温部位外立面保温材料岩棉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r联动功能正常 技术服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成立了验收组,于X年X月X日对X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消防查验。验收组审阅了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宜验了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呈。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各种手续齐全■符合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质呈行为符合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责任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位,质保体系健全,运行正常。材料、成品的合格证、检验批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对于所逬场的建筑材料,指定了专人负责,逬行了严格管理;并对逬场材料及时取样r送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予使用,严格把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能严格按图纸及要求组织实施,有自检、互检制度和专职质呈监督员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有完善的质呈管理体系。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隐蔽验收均有图片资料佐证。工程完成了工程质星监督机构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工程质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要求, 查验合格。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二、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1•本工程按国家工程技术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执行了有关部门批文及规范标准;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呈与设计文件相符;3 •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通过现场全面检查,施工满足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未发现施工缺陷和其它问题,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三、工程监理情况 1.材料、成品的合格证、检验批报告等各项质呈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对于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指走了专人负责,逬行了严格管理;并对进场材料及时取样,送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予使用,严格把关。2•分项. 分部工程的施工,能严格按图纸及要求组织实施,有自检、互检制度和专职质呈监督员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有完善的质呈管理体系;3•工程资料与施工®度同步,隐蔽验收均有图片资料佐证。验收合格。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 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 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 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5.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依法不需填写的,应划“\”;表 格或文书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如行数和页数不够,可另加行/页(附行/页应按照文书所列项 目要求制作)。 7.建设单位如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建设工 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填写建设单位。 8.工程名称:按照审查意见的工程名称填写,如只是验收部分单 体建筑,在工程名称后面添加()描述。 9.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与《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联合验收申报表》中填写一致。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 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和制证日期,该项目涉及多个施工许可证的,应逐一填写。铁路、水利、民航、电力等专业工程填写相应文书的编号。 11.建筑名称:该工程(项目)的单体建筑名称,多栋的逐一填 写。装饰装修项目填写所在建筑名称和信息。 12.结构类型:根据实际填写框架、剪力墙、钢结构、砖混、砖 木、木结构等类型。 13.防火设计类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类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 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凭证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 119 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确定为检 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 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单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两部分。 1、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 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设计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建设单位为个人时(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只 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则填写个人姓名;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 并送达受理窗口当日日期;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 码证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 有效文件如实填写,或按照工商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实填写;计划开工日 期和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 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 则按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号如实填写。 (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 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 1-5

设计备案申报表(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119 号); 3。《福建省消防条例》; 4.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福建省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范围 支队:支队防火监督处负责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工作。 大队:各县(区、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本辖区内支队防火监督处备案抽查范围以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工作。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4 )消防设计文件; ( 5 )对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对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暂时性建造,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 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 8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不合格的,申请复查的,仅需提交申请复查报告及消防设计文件. (1 )第2项、第3项的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均为复印件,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 否一致。 (2 )第4项的消防设计文件样式及内容必须符合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 公通字〔2022 〕21 号 ) 的规定。 (3)第5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能体现建设工程占地面积、建造面积、层数、高度、使用功能及总平面状况的附件. (4)第8 项是指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93 号)要求,应当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需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 四)办理流程 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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