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一个设计良好,合乎需要的薪酬体系与制度,是企业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最主要手段。为了加强员工薪酬的统一管理,合理设计薪酬结构,确定薪酬标准,使员工的劳动通过薪资的合理回报,感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以促进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

2、管理职责

2.1 企管部负责公司薪酬政策的策划和制定,应做好调研分析工作,使公司的薪酬管理不断优化,使薪酬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2.2 各部门负责员工薪酬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政策和制度的规定核定员工薪资,以及薪资调整的具体事宜,每月 1 日前将考核、考勤、薪资调整等资料上报企管部,企管部每月 5 日前按时上报员工工资表,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2.3 财务部主要侧重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薪酬政策,建立独立的薪资管理财务项目,加强预算和正确反映使用情况。

2.4 总经理负责薪资政策方案的审批,并对其实施予以督察。

3、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3.1 公平性原则

不同职位的人员应获得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只要做出相同的业绩,都将获得相同的薪酬。

3.2 认可性原则

首先是要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认可,对员工的绩效考核、职位、岗位、学历、工龄、工作经验等情况,在薪酬结构中均应有体

现,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

3.3 公正性原则

薪酬管理方案是从各职位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员工基本保障方面进行设计的。薪酬管理的基础是职位评估结果,职位评估的核心是各职位对公司贡献的相对价值,因此员工的薪酬应与员工的贡献紧密挂钩,需要做好这方面的评价工作。

3.4 适度性原则

是指薪酬系统要有上限和下限,每级职位有一个基本线,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运行。下限要使员工感到安全,保证基本的需求;上限应能对员工产生强烈的激励作用。

3.5 平衡性原则

指薪酬系统的各方面的平衡。薪酬体系设计时要全面考虑,既要考虑到需要,又要考虑成本控制;既要注重直接薪酬与金钱薪酬,又不可忽视直接薪酬与非金钱奖励。

4、薪酬的构成与定义

4.1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职务津贴、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劳保福利构成。

4.2 定义

4.2.1 基本工资: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4.2.2 绩效工资:以该月个人绩效、小组绩效、部门绩效三者综合为依据,对员工以月为周期进行的惩罚或奖励,在绩效工资为考核扣款的下限,但奖励不设上限。绩效以月为周期进行的惩罚或奖励,在绩效工资为考核扣款的下限,但奖励不设上限。绩效工资数除以100

为该职位绩效考核的单位分值折款金额。

4.2.3 岗位工资: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而设定的岗位工资。

4.2.4 职务津贴:根据员工不同职位所设的津贴。

4.2.5 工龄工资:为奖励老员工对公司所作贡献的薪资项目。员工从

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即从第二年开始享有工龄工资,各岗位均为

30元/年,逐年递增,至3 年后不再增长。

4.2.6 劳保福利:国家法定规定的劳动保护及福利。

4.2.7 岗位补贴: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岗位情况,如:工作量、工作

环境、工作地域等因素而设的福利性补贴。但同等级职位不一定都享受,本补贴由部门申请,报企管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8 半年奖、年终奖是为增强员工稳定性和对员工辛勤工作、共同

努力的一种福利,其操作如下: 4.2.8.1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一般在春节前。

4.2.8.2半年奖的享受方法:当年在公司服务12 个月及以上可全额享受,根据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以月为单位享受, 3 个月及以下不享受。

4.2.8.3年终奖的享受方法:当年在公司服务10 个月及以上可全额享受,8-9 个月享受80%,5-7 个月享受60%,5个月以下按半年奖方法操作。

4.2.9加班工资:即8 小时之外所产生的劳动工资。

4.3 薪酬设置标准

4.3.1 物业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来划分。管理处主任分三级:一级、二级、三级管理处主任。管理员共分三级:一级管理员、二级管理员、三级管理员。安防班长分二级:一级安防班长、二级安防班

长。安防员岗位共分为二级:一级安防员、二级安防员。保洁员岗位共分为二级:一级保洁员、二级保洁员。绿化员岗位分为两级:一级绿化员(别墅区)、二级绿化员(普通住宅区)。

4.3.2 试用期工资:办公室员工试用期工资比同岗位正式员工全额工

资低200 元;基层员工试用期工资比同岗位正式员工全额工资低100元。

4.3.3 各岗位薪酬标准:

员工薪酬:每月薪酬标准+半年奖+年终奖+其它福利(详见福利制度)

4.3.4 为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进取,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公司对不同学

历(国家承认)层次进行奖励(试用期不享受此奖励),学历奖设置如下。

4.3.4.1高中学历及其以下的,按 4.3.3 的标准不变。

4.3.4.2 大专学历的,在4.3.3的标准上,增加50 元。

4.3.4.3 本科学历的,在4.3.3的标准上,增加100元。

4.3.5 有特殊贡献或特殊情况的工资待遇需增减(不按薪资标准执行的),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员工薪酬调整

5.1 影响员工薪酬调整的因素企管部将根据以下因素及时对员工的薪

酬予以调整。

5.1.1 员工的工龄增长时;

5.1.2 绩效考核结果引起的调整;

5.1.3 员工职位职责发生变动;

5.1.4 公司机构发生重大调整对人员重新组合时;

5.1.5 经过总经理书面批准的特殊薪酬调整。

5.2 对员工工龄的薪酬调整为促进公司员工热爱公司,增强团队的凝

聚力,公司实行工龄工资制度。

5.2.1 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从第二年开始月薪增加30 元,以后每年按50 元标准增加,最长三年。

5.2.2 凡离职后,又重新进入公司者,以前工龄不得计算,按重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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