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意外伤害案例

校园意外伤害案例
校园意外伤害案例

【校园意外伤害案例之一】

一天放学后,某小学两名学生小乔和小王在学校操场一起玩耍。小王把小乔当作靶子,取出自制的小弓箭放上小木棍玩射击游戏,玩得特别开心。可是,就在小王对小乔射第三箭时,悲剧发生了!尖尖的小木棍飞快地往前飞去,一下击中了小乔的右眼,小乔捂着眼睛疼得在地上打滚,鲜血不停地从眼睛里流出来,小王吓得目瞪口呆,赶紧去学校找老师。老师们赶来后,立刻把小乔送到了医院,医生竭尽全力进行抢救治疗。可是因为伤势严重,虽然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小乔的那只眼睛始终没有治好,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造成了终生残疾。

同学们,读了这个真实的故事,你的心里是不是沉甸甸的?只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玩耍嬉戏,只是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竟然使小乔的眼睛一辈子都无法看见光明,竟然造成了终生残疾,这真是太悲惨了!其实,我们应该知道,正是因为同学们拥有对危险的模糊认知能力、较差的防范意识、柔弱的体质和脆弱的心理素质,才导致了这一类意外伤害的发生。因此,为了使自己和同学们能够健康地、安全地快乐地学习、活动与生活,在校园内活动时,我们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了解一些在校内活动时怎样预防意外伤害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叫校内活动时的意外伤害

小学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活动时,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或不可抵抗的力量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二、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

小学生在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比如体育课进行器械运动时的摔伤;第二类是

非授课时间(即课间休息或课外活动时) 学生在校园内受伤的事故。

2005年10月31日19点多钟,某市某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正在进行晚自习,老师在讲台上批改作业。19时50分左右,9岁的女生杨杨隔着过道撑着两边的课桌跳跃时,不慎摔倒在地,顿时大哭起来。医务室的医生发现杨杨的两颗牙齿被部分摔断。“虽在医院进行了牙齿修补手术,但这次意外对孩子未来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十分担心。”杨杨的妈妈说。

同学们,这是一起偶然发生的普遍事故,可能在你的周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杨杨在课间休息时,自己隔着过道撑着两边的课桌跳跃时,不慎摔倒在地,造成了两颗牙齿部分摔断的事故。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故呢?我们来分析一下,主要是杨杨没意识到隔着过道撑着两边的课桌跳跃是一种危险的行为,不知道自我保护,又因为疏忽大意,不慎摔倒。另外,周围的同学没有进行及时劝阻和提醒,也没有站在一旁进行保护,所以造成了意外伤害。所以,在开展每一活动之前,我们都要想一想是否安全,是否可行,要不后果不堪设想。

某校举办秋季运动会。一天上午, 该校五(2)班一个学生正在铅球场上与其他小运动员激烈角逐,30 多名同学在赛场周围呐喊助威。突然, 这位同学因投掷的姿势不对, 将5 公斤重的铅球投偏了方向, 铅球飞出投掷区, 砸向了站在离投掷点7 米多远的同班同学小王的头部。小王当场倒地, 眼睛翻白, 不省人事。该校迅速将小王送医院急救, 发现小王伤情严重, 必须进行手术治疗。

从学生被铅球砸伤的事故看, 学校运动会组织者对投掷铅球运动的安全区设置过小。学校在组织运动会时, 应该把学生安排在绝对安全的区域观看, 而不能仅仅是站在投掷区以外。在安全区沿线, 还应派人警戒, 以免有学生不注意进入危险区域。如果有条件, 应在投掷区设置防护网。作为观众的我们在观看投掷类比赛时, 应特别注意投掷物的运动方向,一旦发现方向偏离正常范围时,要迅速、及时地躲避。看到其他同学离投掷区太近,我们也要马上提醒。

【四、如何预防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

那么,如何预防校内活动时的意外伤害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出现在: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全体集体活动、上实验课,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是楼梯、校门口200米内,操场、实验室、厕所等。

其次,我们要注意在校园活动时有意识的加强安全防护。请你先读读下面这首儿歌,再看看一些具体的建议。

教室走廊不追逐,课间文明做游戏。

体育活动要注意,加强保护很重要。

上下楼梯靠右走,不在楼梯上嬉戏。

远离窗户不爬高,不往楼下抛物品。

扫地拖地不玩耍,擦门擦窗要小心。

⒈教室走廊不追逐,课间文明做游戏

教室是同学们学习、休息的地方,不是追逐吵闹的场所,因此不能在教室追逐吵闹,以免碰倒桌椅、碰伤身体。我们只能在教室里玩一些简单安全的游戏,比如下象棋、掰手腕等。走廊是老师同学走路的地方,更加不能追逐嬉戏,如果需要跳皮筋、跳绳、扔沙包,尽量到宽敞的地方去玩耍,以免发生不安全的事故。

⒉体育活动要注意,加强保护很重要

(1)牢记遇到这些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运动。如果身体不适,或者大病初愈,就不宜参加运动或剧烈运动。如果感冒发烧,也不宜参加体育锻炼。刚吃完饭,当然也不能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2)运动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这样可以提高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的兴奋,使体温略微升高,使肌肉、肌腱都处于良好的状态,弹性、伸展性都很好,不至于因为突然收缩而拉伤或撕裂,这在冬天尤其重要。

(3)运动时正确使用体育器械。做每一项器械运动前,都要认真检查器械是否完好,然后开始活动。若发现情况及时向老师汇报。

(4)注意运动的保护。一方面,在进行双杠、单杠、跳箱、跳马、跳山羊等活动时,注意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海绵包等运动保护装置。另一方面,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技术指导去做,同时一定要等老师在器械旁站立保护后才可进行运动。

⒊上下楼梯靠右走,不在楼梯上嬉戏

上下楼梯时,大家都靠右走,就不会拥挤,不会发生相撞事故。在楼梯上追逐、奔跑,危险极大,是十分危险的,踩空或者撞人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有的同学喜欢做从扶手栏杆上滑下来的游戏,更是错误的,容易失控摔下,造成意外伤害。

⒋远离窗户不爬高,不往楼下抛物品

在楼上教室学习的同学,要远离窗户,不能用凳子垫高在窗户上看风景,更不能将头探出窗户外,这样很可能一脚踩空造成危险。另外,不能随手往窗户外扔东西,因为高处落下的硬物极有可能砸伤毫无防备的过往同学或者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⒌校内劳动守纪律,擦门擦窗要小心

在校内劳动时,我们要遵守劳动纪律,不能边劳动边玩耍,特别是使用劳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以免工具伤人。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擦高处的门和窗户时,更要注意安全,不能为了把门擦干净就垫好几张凳子,也不能为了把窗擦干净就将身体探到窗户外面,这样,实在是太可怕了。

【五.校内活动时致意外伤害后如何自救互救】

同学们,如果你或者你的同学在校内活动时,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意外伤害事故,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下面教你几招简单的处理方法:

1、鼻子出血不要慌,塞入纱布就可行。

如果喜欢挖鼻孔,可能发生轻微的鼻出血;如果鼻部受到外力打击,鼻内的血管破裂,就可能发生相当严重的鼻出血。鼻出血的病人可以暂时用口呼吸,同时头要向后仰,在鼻部放置冷水毛巾。如果出血不止,可以用凡士林纱布塞入出血的鼻腔内。

2、遇到扭伤或挫伤,马上冷敷有成效。

扭伤多发生在四肢关节处。挫伤指身体被钝重的体育器械或物体碰伤。在遇到扭伤或者挫伤时,可以立刻做冷敷。冷敷的具体操作方法是用毛巾沾冷水、拧干后盖在伤处,也可以用冷水淋洗伤部。冷敷可以,每隔3―4小时做一次,每次5-8分钟。

3、遇到皮肤有擦伤,迅速止血很重要。

擦伤是指身体的裸露部分与地面、墙壁或其他物体猛烈摩擦发生的伤害。处理办法是迅速止血,由于血有自行凝结的能力,所以轻度擦伤的渗透性出血,在数分钟内即可自行停止。中毒的范围大的擦伤出血量大,要立即送医院抢救,再送医院途中,也要设法止血或者减少出血量。在止血过程中,切切不能用脏毛巾、手绢等物擦洗伤处,以免细菌感染。

4、遇到骨折不乱动,放平伤者送医院。

骨折是骨的损伤。正确的急救步骤是:首先除去压在伤者身上的障碍物,然后把伤者放平,固定伤肢,注意保暖,在移动伤者时动作要缓慢轻柔。然后迅速送医院处理。切忌盲目翻动伤者的身体,以避免断骨伤及肌肉、神经、血管等。

【六.校园猝死的预防】

了解猝死的概念、原因、及种类,加强预防猝死的意识、懂得猝死的防治及现场急救方法。

一、猝死的概念、原因、及种类:

(1)猝死是指平时似乎健康的人由于潜在性疾病或功能障碍而突然出人意料的死亡。世界卫生组织规定(WHO):从症状或体征出现后24小时以内死亡者称为猝死或急死。

(2)猝死内因:内因是指人的主要器官在潜在疾病、暴发疾病或异常体质和过敏体质而言。

(3)猝死诱因:猝死可发生在谈笑、看电影、上网、听故事、吵架、饮酒、吃饭、大小便、洗澡、行路、乘车、劳动、吸烟、睡眠等各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死于医院外,少数死于急诊室或住院时。

二、猝死的预防

1、定期检查身体,积极有

效地防治引起猝死的各种

疾病。

4、一旦发现猝死病人,应使其平卧

在床上或地上,进行现场救护,严禁

搬动,马上进行心肺复苏术,同时速

请就近医院前来救治。只有当病人呼

吸、心跳恢复后才能以妥善方法护送

到医院继续治疗。

3、注意对猝死先兆

的发生和处理,正确

地分析猝死内因和

诱因的关系,预防猝

死的发生。

2、利用各种媒体,广泛

开展防病宣传,全面提高国人的身体健康素质。

上海市某中学15岁的勤艺于某年8

月30日到一网吧上网打游戏,由于连续

两天通宵达旦上网,过度兴奋、紧张、疲

劳引起剧烈头痛,8月31日凌晨4点多,

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经网吧服务生的指

点外出购买止痛药,结果走到网吧大门口

就昏迷跌倒在路边,后被警方“110”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脑室出血死亡。

小博士鉴定:

根据一般医学常识,当常人处于高度紧张的情况下,

人的血液循环会加快,神经系统紧张,

心跳加速,生理机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勤艺长时间的静坐上网游戏,大脑和神

经系统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持续时

间又较长,诱发勤艺“脑出血”而猝死。

2006年11月13日。中午饭后,某

南庄三中初三学生梁锦泳与隔壁班学生

潘某某在教学楼男厕所门口发生推打,之

后被同学劝开。12时10分左右,两人在

教室外走廊再次发生推打,后又被同学拉

开。在14时30分左右,梁锦泳在上课

时突然晕倒,科任老师马上与4名学生一道将其送往校医室,并叫梁的双胞胎哥哥通知家长。校医经过诊断后,立即给梁锦泳打了急救针并做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之后南庄医院急救车和医生赶到并开始抢救。在征得赶到现场的家长同意后,医生将梁转送南庄医院抢救。当日下午6时许,梁锦泳因抢救无效死亡。

小博士鉴定: 情绪激动诱发猝死

对梁锦泳的死因,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之后,省公安厅作出了对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经复检,死者除右小腿后方有一小块的皮内出血外,尸表其余部位无暴力打击致伤,可排除机械性暴力打击致死。毒化检验结果可排除常见毒物中毒死亡。”最后结论为,根据死者死前2小时与人发生纷争,互相推打,情绪激动的事实,梁锦泳的死因符合与人纷争、推打、情

绪激动等因素诱发猝死。

【九.校园猝死案例分析之三】

萧山市义蓬镇第二完小的操场

上,正在上体育课的阿男跑着跑着,

突然蹲到地上,脸色发白。老师发

现阿男的异常情况后,立即送其到

医院就诊。虽经急救,阿男还是在

20多分钟后死亡。医生在当时的诊

断记录上写下,阿男患有“胸腺增

生肥大症”。

小博士鉴定:

在事情发生之前,包括阿男的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在内,没人知道孩子患有“胸腺增生肥大症”。阿男属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不宜参加一些剧烈活动。

【十.校园猝死原因】

平时似乎健康的人,突然出人意料而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的现象,通常称之为猝死或急死。世界卫生组织将症状出现后24小时以内死亡的,均规定为猝死。

猝死是由于体内某种潜在性疾病或机能障碍而引起的,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猝死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在吃饭、饮酒、走路、爬山、骑车、赛跑、讲演、劳动、休息等日常活动过程中,在事前没有征兆的情况下,突如其来,让人感到非常意外。猝死是怎样发生的呢?通常它是在内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生的。

一、猝死的内因

这是猝死发生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是指死者生前体内的潜在性疾病或病变。凡是猝死者必有内因,都是由于体内重要器官发生严重疾病或机能障碍才引起的。而这些疾病,常常潜伏地进行,患者往往不呈现任何症状或者只有轻微症状。因此,猝死者生前好似健康人,能从事日常的工作、学习、劳动和社交等活动。

能够引起猝死发生的潜在性疾病是很多的,较常见的有:

1.心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肌炎、心包炎、心包积血、心瓣膜病、动脉瘤破裂、肺动脉栓塞等。

2.呼吸系统疾病

诸如喉头水肿、大叶性肺炎、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炎、空洞性肺结核、肺动脉栓塞等。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的有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脑肿

瘤、癫痫等。

4.消化系统疾病

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和大出血、中毒型急性细菌性痢疾等。

其他疾病,如肾上腺功能不全、胸腺淋巴体质等,也都可能成为引起猝死的内因,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

在上述引起猝死的疾病中,以心血管系统疾病最为多见,其次为呼吸系统疾病。成年人的猝死多由心血管系统疾病引起,小儿猝死多由呼吸系统疾病引起。

二、猝死的外因

猝死主要是由内因引起的,但在多数情况下,猝死的发生又有外因的作用和参与。猝死的外引咎是诱发或促使机体内潜在性疾病突然向恶性转化,导致猝死发生的外在因素。这些因素,对引起猝死来说,尽管仅起着条件作用,但有时却是猝死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和内因疾病一佯,能诱使猝死发生的外因也很多,常见的有:1.精神因素

如狂喜、狂怒、极度紧张、恐怖、惊吓等精神过度兴奋或过度抑制,都可诱发有潜在性疾患者猝死。

2.体力活动

诸如赛跑、游泳、爬山、重体力劳动等剧烈运动或者疲劳过度,容易诱使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发生猝死。

轻微外伤、暴饮暴食、过冷过热以及感染等,也都可以为猝死发生的诱因。这些外因,对于身体健康、正常的人来说,也许毫无危害或危害不大,而对于具有某种潜

在疾病的人说,却可诱发或加速疾病的恶化,导致死亡的发生。但无论如何,不管外因对猝死的发生来说起了多大的作用,是多么必不可少,它也只能作为一种外在的、间接的、条件性的因素,不能作为猝死的直接原因。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生的安全是社会的系统工程。学校和家庭不可能承担其所有的监护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每个细节做起。 1?建立三位一体”的联控联防长效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安全防护体系。比如,公安、交通、工商、卫生防疫与教育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消防、交通、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消除各种隐患,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环境。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 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聘请公安民警为学校的法制校长和校外辅导员,通过法制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和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机制。发生学生被敲诈后,应主动和派岀所联系,在重点路段、部位和地区要求加强警力巡逻,防止拦路抢劫、勒索和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在学校附近的十字、丁字路口应设立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和社区的联系。只有建立和完善了联控联防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优化育人环境。 2?建立社会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使损害赔偿社会化,是解决当前学校事故损害赔偿的一剂良方。西方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国上海市也已经实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条例》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以投保责任事故的方式,对受伤害学生进行赔偿。这部全国尚属首创的地方性法规的通过标志着上海在校园事故处理中探索岀了建立学校责任保险制度,让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实现理赔市场化的一条新路,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二)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1?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学校领导应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岀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学校领导对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均要加强安全教育。掌握一些突发事件来临时求生的方法。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突发事件等安全知识的教育。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安全管理重点在于预防,重视和加强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有效降低事故率,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年级特点,环境、季节特点及有关规律适时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伤害等方面的教育。要善于利用与学生紧密相关的事例教育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1)加强风险教育。根据学生年龄小、认识水平低、风险意识差的特点,加强对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风险教育,使学生对社会上存在的一般危险有基本的认识,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如闯红灯的危险 后果、实验室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严重后果,受骗遭抢的危险等,避免因缺少对危险后果的认识而酿成意外事故。 (2)加强防范救护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救护教育时,要着力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学校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包括学校的楼房、墙体、运动器械、实验器材、道路、场地、电力、消防设备设施等。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例如,2003年1月21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并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是学校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因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设备设施陈旧、年久失修、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虽然给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周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躲藏在学校洗手间里,随后就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杠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杠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场地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事故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又可分为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和课余时间发生的。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学校和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在上课期间,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学生在上课时相互打闹,导致一方受伤害,致害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教师管理不严,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同样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的防范和法律责任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的防范和法律责任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读书心得 总口中学陈新好 学生伤害事故,包括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类法律问题,因为相关法律知识缺乏,造成有些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胆战心惊,如履薄冰,不知所措,甚至有的因噎废食,取消了一些必要的而他们认为存在风险的教育教学活动。这些问题已大的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正常开展。作为一个学校的管理者,有必要对学生伤害事故的一些法律问题弄清楚,并用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后,我了解了许多,工作思路也更清晰了,如遇到这类问题时,处理也有了理论支撑。 这里的学生主体范围包括未成年的学生,究其原因,学生伤害事故之所以成为一种民事法律上特殊的侵权行为类型,其特殊点关键在于对这种事故中学生行为能力受限,他们对自己的行为的意义和后果缺乏正确判断,同时他们又处在脱离监护人监护的状态,因此在他们身上较容易发生人身损害的侵权结果,应当是侵权行为法着重保护的对象。故学生的主体只能限定为未成年学生,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概括地说指未满18周岁的学生。 学校是指承担上述学生教育任务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是多种学校主体中的一种。 学生伤害事故可能在学校内,也可能在校园外,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替代学生家长履行教育、监督和保护义务时发生的事故,只要是发生在这个范围内的学生伤害,学校就有可能承担责任,其有可能发生在学校的地域范围之外,如学校组织的参观、春游、校外活动等,既有可能在课内,也有可能在课外,学校对住宿生晚上就寝,承担管理、保护的职责。因此学校对住宿生管理十分严格,十分重视。 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按规定,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弄事责任、民事责任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分类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分类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然而,随着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由各类灾害、人为等导致的校园意外伤害致使近年来青少年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给本人、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校内事故 1、食物中毒 事故一般多发于细菌容易滋生的夏季,一般表现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变质食品、无证食品等,极少数为投毒案例。 2、校车安全事故 事故原因主要集中在校车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及因老师疏忽滞留孩子在车上未及时发现引发的安全事故。 3、校园性侵害 近年来,“校园性侵害”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4、踩踏 主要集中在楼道、台阶、校门等学生人流集中处,尤其容易发生在学生上、下课时,兴奋尽情玩耍时。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都可能成为“杀手”。 二、校外事故 1、溺水 主要集中在游泳时、河边、江边、塘边,每年夏天,尤其是暑假期间是大量溺水意外事故频发的高危时期。 2、自然灾害 主要集中在雷击、洪水、台风、冰雹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3、烧伤烫伤 夏季是儿童烧伤烫伤的高发季节。厨房是烧伤烫伤的多发地。衣服单薄,皮肤暴露多,一旦监护人稍有疏忽,容易发生意外。 4、拐骗

近年来,拐骗儿童犯罪问题突出。由微博发出的寻子故事不断上演,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5、触电 主要发生在监护人不在身边看管的时间段,孩子在无意识情况下拿金属器具等插入插座孔内。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按其轻重可分为以下三类: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淹溺、触电、雷击、外伤大出血、气管异物、车祸和中毒等。这一类事故必须在现场争分夺秒进行抢救,防止可以避免的死亡。 2、另一类意外伤害虽不会顷刻致命,但也十分严重如各种烧烫伤、骨折、毒蛇咬伤、狗咬伤等,如迟迟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当,也可造成死亡或终生残疾。 3、还有一类是轻微的意外伤害如小刀划破了一个小口,摔破了一点皮,烫起了一个小水泡等,这些在家里可进行简单处理,必要时到医院进行治疗。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

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一、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 从已发生的事故看,容易发生以下类型的事故。 1.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也可能成为“隐性杀手”。 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丰镇二中发生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因楼梯栏杆倒塌且无灯,导致在黑暗中挤死21名学生、挤伤47名学生。 2005年10月25日晚8时许,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通明小学学生踩踏事故造成6死26伤。 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因运动器械管理不善造成的伤害。 体育活动中,学生踢足球踢坏眼睛,练习跳箱摔断胳臂,甚至突发疾病被夺去生命的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2001年,广州市同和镇启明小学一名四年级女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东山区某小学一男生把篮球打出了围墙,男生翻墙捡球,不幸摔伤手臂。 2012年我校学生上体育课时,从单杠上掉下来,给学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此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不胜枚举:雨伞刺中学生眼睛的、铁锹铲到学生额头的、扫把打破学生头皮的等等。 4.食物中毒;中毒事故涉及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夏季为多发季节。发生在校内的占%,其中发生在学校食堂的占%。中毒原因多为扁豆(四季豆、无筋豆)未炒熟、空心菜等易发虫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外购食品变质、购买无证摊贩有毒米粉等,还有食堂条件差、不按有关要求操作等原因,也有个别投毒事件。2003年,辽宁省海城近3000名学生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导致集体中毒;2003年3月19日,茂名市技工学校学生因吃了学校食堂的青菜、猪肉、面条、河粉、鸡粥、黄豆后普遍出现肚痛、腹泻、头晕现象,先后有208名学生食物中毒。 5.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2003 年1 月21 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金玉村小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

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案例

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案例 近年来,重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屡有发生,学校、家长、学生都为之胆战心惊。我县政府也顺应形势,为切实减轻学校负担而从2006年开始由政府出资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入了校方责任险;并从2010年开始又动员学生每年花20元入了一份学生平安保险。在很大程度上‘转嫁’了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样的保险对学校来说非常有意义,顾虑也会少很多,能大大缓解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 然而,由于法制的健全与普及,一部分学生家长片面理解或曲解一些法律规定,认为“在学校发生的事,学校都是有责任的,责任都应该是学校的,无论什么损失都应学校承担。”造成了家长的一种普遍认识,“这些规那些定”都是为学校定制的。从而导致学校的精神高度紧张,安全做为头一等大事,常抓不懈,体育活动、课间活动受到严格限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一律不做或少做…… 案例1: 学生甲在课间期间上厕所时在校园与正在玩耍的学生乙相撞,学生反应胳膊痛,学校教师校长查看未见异常。为防万一,学校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并让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以防不测,直至下午学生家长才去医院检查并得知锁骨骨折,并告知学校,并去外地做了手术(加大了医疗费用)。学校也按相关规定上报了情况。在此期间,教师及学生乙家长也到学生甲家里看望。到此好象一切圆满,但随着治疗的结束,费用的巨大,问题来了,学生乙家长不想负担那么多,保险公司认为学生甲乙双方责任,学校没有责任,不承担或最多只承担10%的道义赔偿。调解失败,形成了官司。在法院又碰到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说词,“先不说你有没有责任,想找总能找出来,你们好歹是个单位,得出钱,按惯例没责任负担40%,况且是保险公司出,最后判决学校负担40%,当时真有一种“葫芦僧判葫芦案”的感觉。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6152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意外伤害事故组织机构。 总指挥:吴本省 副总指挥:王建民 成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4、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经常性地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助方案 学校发生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损失时,第一目击者以及后续人员要立即报告校长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第一,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 班主任、辅导教师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因意外事故而受害学生具体负责。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指导、帮助班主任处理。 (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在校园如发生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人,并做好有关记录。 3、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 4、妥善处理事故。 (二)楼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课间操期间,值日教师应在一楼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 2、当发生学生摔倒时,其他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楼,迅速将摔倒学生扶起,必要时立即送医院救治。 3、如出现学生踩踏事件,应立即疏散其他学生,对被踩踏学生立即进行有效救治,必要时拨打120,送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4、通知受伤害学生家长。 5、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 (三)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时,应迅速隔离并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和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前言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踩踏事故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2、2009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3、2010年3月22日9时35分,在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存放清雪设备的工具房小院内,三个年级(分别为三、四、五年级)的学生领完清雪工具通过院内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得狭长巷道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摔倒后被身后的同学拥堵踩压,随后立即被老师送往乌市建工医院实施抢救,于当日22时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踩踏事件还造成一名学生膝关节脱位伤,两名学生软组织挫伤。 4、2010年11月29日12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根据最新统计,此次踩踏事故中共有123名学生入院检查,目前41名住院学生中有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有6人重伤,另有34人轻伤。 5、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 6、 2013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7、西安曲江海洋馆发生小学生踩踏事故 16人受伤

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

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 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导致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校园意外伤害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头号杀手”。下面,我将结合实际分析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防治对策。 一、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种类分析 从已发生的事故看,中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有以下类型: 1、拥堵挤压,主要集中在楼道、通道、台阶、厕所、校门等处; 2、运动伤害:跑、跳、投过程中的意外伤害; 3、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打斗伤害; 4、食物中毒; 5、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6、校园交通事故; 7、社会滋扰产生的伤害事故等等; 8、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山体塌方、台风、海啸、冰雹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9、学生自杀、自残的; 10、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 11、校园性侵害。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然而,随着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由各类灾害、人为暴力等导致的校园意外伤害致使近年来青少年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给本人、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重复的情节和重复的事故该引起怎样的反思? 二、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缺乏安全防卫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自我保护能力差。孩子们的安全意识不强,而背后的现实则是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对青少年安全问题的忽视,对安全教育的相对忽略。我们的家长和学校长期以来只重视孩子文化知识的学习,而缺乏对他们的生存教育训练,以致他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常常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如:有的孩子遇到火灾,竟天真地往电梯里面逃,他们以为在电梯里面大火怎样也烧不着、熏不着自己;有的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常常是逞一时之勇,奋不顾身就跳下水去救人,而对于自己的体力与水性不加考虑,有时没救着人,倒让自己也成了要救的人,甚至牺牲生命;这样虽然光荣,却有点残酷,不值得提倡。 (2)安全责任制未得到深入落实,管理上还有明显漏洞。学校存在着漏管现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以至不能及时排除隐患,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不健全,有脱节现象。 (3)安全检查形式化、走过场,缺乏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严谨作风。 (4)安全防范上还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不齐备,个别学校还不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些基本条件,技防不足、人防不严。 (5)对间接的、隐性的安全隐患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例如个别学校消防器材还不符合配置要求,师生尚不能正确使用;活动器械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食堂、小店一包了之,校方监督不力;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机动车道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学总结

《农村小学学生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研究》事故典型案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5、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 (9) 6、消防安全 (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学校安全教育案例

学校安全教育案例 案例4 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中午12时24分,肃南县某校五年级学生马某等三人向值周教师口头请假到校园外买东西。随后三人到马蹄村菜籽沟塘坝玩耍,马某溺水死亡。下午15:30,另两名学生返校,值周老师询问时,学生因惧怕,谎称马某已提前返校。值周教师及时核查,确认马某并未返校。学校即刻组织教师到校外进行拉网式寻找,直到次日10:40才在马蹄村菜籽沟塘坝发现马某尸体。 后果 6〃10事故给学生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对学校和教育系统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值周领导、值周老师和值班生活指导老师等事故责任人受到1.6万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检讨。 启示 1.事件反映出该校学生个人安全意识淡薄,遇到特殊情况应急应变能力差。 2.事故发生后,随行两名学生感到害怕,长时间隐瞒事情真相,反映出学校缺少对学生安全应急常识、疑难问题处理方法的训练和心理素质的培养。 3.事件虽发生在周末,学校各项监管制度也很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致使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出现漏洞。 案例5 2012年7月7日早晨7:40,高台县某中学八年级学生王某与郑甲

因清洁卫生问题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搡。班长李某制止未果就踹了王某一脚,王某就地拾起锨头击中郑甲额头,郑甲抢过锨头向王某头部猛拍了两下,致使王某头部受伤。随后,与郑甲同村的郑乙用缠有报纸的钢条向王某脊背猛抽了两下。 8时整学校开始考试, 8:20王某感到头疼,先后向监考老师和班主任请假,去乡卫生院看病,但没说头疼的具体病因。卫生院大夫见王某头部内伤严重,建议其到县医院诊治,此时才得知情况的班主任立即给校领导汇报并通知参与打架的几位学生家长,先后赶往县医院。经诊断,王某为外力造成颅内出血,先后经县、市医院两次手术,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20多天,花去医药费15万元。王某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在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公安局、卫生局、乡政府、学校等各部门先后从维稳、善后的角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商,处理相关问题。 后果 王某死亡,李某、郑甲、郑乙等三人于7月8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起案件学校共承担赔偿金58万元,其中三个肇事学生家庭各承担王某死亡赔偿金12万元,这给一个农村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无法弥补的精神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形象。 启示 1.一件小事引发校园命案,同班同学之间缺乏友爱和包容,反映出学校教育过程中亲情友情和爱心教育缺失。 2.学生之间产生矛盾,班干部不能以适当方式妥善劝阻和化解,反而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激化矛盾,反映出学校对学生干部选择、管理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

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校园案例分析 [导读]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 2010年05月08日以下案例仅做参考,希望能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 案例分析(1) 一天下午,幼儿园到了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还没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动室里玩玩具。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因争抢一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他家长沟通的老师文珊闻声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教育他们不能打架。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珊继续接待来园的家长。此时东东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将其推倒,造成明明额头被摔破,缝了四针。 事故发生后,明明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和东东的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幼儿园认为自已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而东东的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将人推倒致伤,是教师文珊监管不力造成,应该由幼儿园负全责。 这起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究竟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呢? 【评析】 本案是关于幼儿在幼儿园里因争抢玩具发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该《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这起事故来看,幼儿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凶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教师文珊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园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这起幼儿间的伤害应由致害人承担责任,但造成伤害发生的幼儿东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东东的监护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建议】 (1)幼儿园应多进行幼儿之间的友爱教育,通过开展各类适合幼儿的活动,帮助幼儿早期性格和品德的良好发展,指导孩子们掌握合理解决矛盾、人际交往的初步方法。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也应密切注意自己孩子的语言和行为,发现幼儿有不良的语言和危险行为或举动时必须及时有效地制止,并进行认真地说理教育。 (3)要定期举办家长培训班,让家长们了解和掌握教育孩子的理念、方法、技巧和策略;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对攻击性强的孩子,教师要协同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要意识到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是教育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和不可缺少的内容。怎样才能把“保障幼儿的安全呢? 一、物品摆放 幼儿具有好奇心强,好动,随心所欲的特点,而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老师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所以,孩子们的安全就犹其重要,教师应该在开学的时候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隐患大清除工作,包括:清除板凳和柜子上冒出的小钉子头,将小刀、针、剪刀等尖利的物品,灭蚊水、洁厕灵都收藏到小朋友拿不到的柜子中…… 二、日常生活活动 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差,所以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尤为重要。不仅应该让幼儿知道哪里有危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大家的“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做到 我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现将收集整理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共分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四个部分,收集整理了17个案例。希望大家听取学习后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紧抓实 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交通安全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 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案例3〗人货混装酿惨祸 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镇源人罗某驾驶农友农用拖拉机从砖厂拉砖到阳光新城工地,车上乘坐其妻子、儿子和女儿三人。拖拉机驶至机场专用道K3+400m处时,

安全类+学校意外事件处理

学校意外事件处理 前言: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发生在校园里或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也时有发生。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令学校管理者十分为难,不仅要花费大量的精力,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甚至陷入无休止的诉讼中。由此可见学校意外事件会对学校造成严重的影响。意外事件的发生是不可控制的,但是意外事件的处理是可以人为干预的。发生意外事故能及时有效的处理,能够降低学校的负面影响、降低财务的流失、也能及时挽回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一: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校内容易出现的意外事件、预防方法、以及如何处理的知识。 二:场地布置:教室以讨论组的形式摆放座椅;黑板,多媒体展示教学内容。 三:教学形式:教师讲解,学生讨论。 四:课题引入:PPT或者教学视频引入课题 五:案例介绍: 案例1: 学生甲在课间期间上厕所时在校园与正在玩耍的学生乙相撞,学生反应胳膊痛,学校教师校长查看未见异常。为防万一,学校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并让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以防不测,直至下午学生家长才去医院检查并得知锁骨骨折,并告知学校,并去外地做了手术

(加大了医疗费用)。学校也按相关规定上报了情况。在此期间,教师及学生乙家长也到学生甲家里看望。到此好象一切圆满,但随着治疗的结束,费用的巨大,问题来了,学生乙家长不想负担那么多,保险公司认为学生甲乙双方责任,学校没有责任,不承担或最多只承担10%的道义赔偿。调解失败,形成了官司。在法院又碰到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说词,“先不说你有没有责任,想找总能找出来,你们好歹是个单位,得出钱,按惯例没责任负担40%,况且是保险公司出,最后判决学校负担40%,当时真有一种“葫芦僧判葫芦案”的感觉。 正是由于一些不正常的判决,助长了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学生在校出任何的事,都找学校,先来个有罪推定,无理也搅出三分来,因为他们能缠出甜头来。 案例2: 三年级一女生课间去厕所,不慎,摔倒,值班教师看见扶起,帮其洗脸,后发现两颗门牙各磕掉一块,于是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了学校平安险的承保公司,学生家长带该生到医院治疗,并发生了费用300余元(其中包括补牙费用),而到保险公司却告知补牙是不理赔的,只报销治疗费用,按常理说这是合乎情理的,保险公司有理赔的条例、规定。但问题又出现了,家长到学校闹事,我交给你学校20元钱的保险费(当时不情愿),出了事你们就该出头给解决,磕坏牙是不是意外伤害,为什么不报补牙的钱。家长把补牙与伤害混淆在一起说事。学校解释说,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的条例,什么在承保范围,什么不在,有规定。譬如,你补牙花了300元,如种一个牙得上

校园意外伤害案例

一天放学后,某小学两名学生小乔与小王在学校操场一起玩耍。小王把小乔当作靶子,取出自制得小弓箭放上小木棍玩射击游戏,玩得特别开心。可就是,就在小王对小乔射第三箭时,悲剧发生了!尖尖得小木棍飞快地往前飞去,一下击中了小乔得右眼,小乔捂着眼睛疼得在地上打滚,鲜血不停地从眼睛里流出来,小王吓得目瞪口呆,赶紧去学校找老师。老师们赶来后,立刻把小乔送到了医院,医生竭尽全力进行抢救治疗。可就是因为伤势严重,虽然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小乔得那只眼睛始终没有治好,几乎瞧不见任何东西,造成了终生残疾。 同学们,读了这个真实得故事,您得心里就是不就是沉甸甸得?只就是因为同学之间得玩耍嬉戏,只就是因为一时得疏忽大意,竟然使小乔得眼睛一辈子都无法瞧见光明,竟然造成了终生残疾,这真就是太悲惨了!其实,我们应该知道,正就是因为同学们拥有对危险得模糊认知能力、较差得防范意识、柔弱得体质与脆弱得心理素质,才导致了这一类意外伤害得发生。因此,为了使自己与同学们能够健康地、安全地快乐地学习、活动与生活,在校园内活动时,我们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了解一些在校内活动时怎样预防意外伤害得基本知识。 一、什么叫校内活动时得意外伤害 小学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就是指学生在校活动时,由于不可预见得原因或不可抵抗得力量而导致得人身伤害事故。 二、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得种类 小学生在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类就是在学校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得伤害事故,比如体育课进行器械运动时得摔伤;第二类就是非授课时间(即课间休息或课外活动时) 学生在校园内受伤得事故。

2005年10月31日19点多钟,某市某小学四年级得学生正在进行晚自习,老师在讲台上批改作业。19时50分左右,9岁得女生杨杨隔着过道撑着两边得课桌跳跃时,不慎摔倒在地,顿时大哭起来。医务室得医生发现杨杨得两颗牙齿被部分摔断。“虽在医院进行了牙齿修补手术,但这次意外对孩子未来生活可能造成得影响我们十分担心。”杨杨得妈妈说。 同学们,这就是一起偶然发生得普遍事故,可能在您得周围也发生过类似得事故。杨杨在课间休息时,自己隔着过道撑着两边得课桌跳跃时,不慎摔倒在地,造成了两颗牙齿部分摔断得事故。怎么会发生这样得事故呢?我们来分析一下,主要就是杨杨没意识到隔着过道撑着两边得课桌跳跃就是一种危险得行为,不知道自我保护,又因为疏忽大意,不慎摔倒。另外,周围得同学没有进行及时劝阻与提醒,也没有站在一旁进行保护,所以造成了意外伤害。所以,在开展每一活动之前,我们都要想一想就是否安全,就是否可行,要不后果不堪设想。

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小学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小学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

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小学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文章小学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小学生而言,没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题记 事例一:学校踩踏事故 《昆明9.26踩踏事件》 2014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昆明明通小学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2014年9月26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当时一二年级的小朋友正集体结束午休,从休息的楼层下楼返回教室。一名学生回忆称,午休室门口有两个长约3米的棉花垫,很多学生出于好奇,上前击打,致棉花垫翻倒在地,将一些学生压在下面。后面的同学不知道有人被盖住了,就踩了上去,同学们有的哭、有的喊、有的叫,现场一片混乱,由此引发事件。该学生称,当时现场有老师。根据事发的时候,出来的学生的跟我介绍,当时两点多钟的时候,有一批学生午休结束从2楼正往1楼走,他们有几个学生就在楼道旁边发现了这两个床垫,他们就有人就是去触碰这两个床垫,结果在触碰的过程中这两个床垫忽然就倒地,把学生就绊倒了,这时候后面还有正在下楼的学生,不断从三楼、二楼往一楼走,下面的学生绊倒后,上面的学生又继续往下走,这时候就造成了非常不幸的踩踏的事故。[到当天下午5点,受伤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其他学生也陆续被家长接走。 从1楼楼梯堵到5、6楼一位目击事发经过的二年级小学生王嘉(化名)告诉记者,午休楼住有一、二年级各五个班的学生,每个班有50至60多人。学校午休后2点响起上课预备铃,学生们准备离开午休楼上课。她从5楼走下,当走到1楼出口处看到有5人在一张有床垫大小、黄色海绵垫子上玩闹,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垫子,玩闹过程中后续下楼的学生被在宿舍楼道出口处玩闹的学生堵住。楼梯口较窄,无法散开。“有些同学赶着写作业,下楼时速度很快,几乎是跑着的”,不宽的楼梯道瞬间挤满了人,前面陆续有学生倒下,后

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郑州市第七十九中学校园意外伤害事件 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具体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校园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薛小玉 副组长:张智敏万卫红 成员:肖静王秋贤王国安王淑仙杨起伦宁海涛 二、落实校园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1.明确校园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及责任人,落实安全工作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监管责任制。 2.每周教师例会和班会必须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全职能范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做到警钟常鸣,警示不懈,时时做好应急准备教育工作,形成人人注意安全,个个参与防范的校园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3.有关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对本监管的责任范围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责任人。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惩戒 1.如突发事件一经发生,在场的领导、教师,应首先组织学生离开事发现场,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保护好现场;若有伤

员,以抢救伤员为主;其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场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再是稳定师生,勘察现场,制定方案,慰问受伤人员,调查事发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2.凡责任人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承担一切应负监管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责任人年度内不能评优。 附表:校园安全监管一览表 校长室: 全校性校园安全监管 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制订相关管理方案 接到报告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 政教处: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落实具体制度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等 立即报告校长现场应急处理 政教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 总务处: 学校财产、校舍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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