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基本条件和所需资料

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基本条件和所需资料
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基本条件和所需资料

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基本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基本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持相应证件;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3﹒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政策;

4﹒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属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范围;

5﹒对开展住院医疗的,综合性医院批准床位在50张以上;专科医疗机构在30张以上;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床位不限;

6﹒具备与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

7﹒在3年内无人力社保、卫生计生、价格等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罚;因违规被社保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后满3年;

8﹒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

1﹒《重庆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申报单位在市社保局网站上可自行下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4﹒业务收支情况及可承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服务能力介绍材料;

5﹒社区卫生机构还需提供经卫计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批文和证明材料;

6﹒医技人员花名册及执业证件复印件(医技人员执业地点在申请单位);

7﹒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二、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一)基本条件

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符合零售药店分级管理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3﹒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药品管理政策;

4﹒具备及时供应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

5﹒配备2名以上(含2名)药师,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从业人员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6﹒具备与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

7﹒无销售假、劣药品不良记录,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因违规被社保经办机构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后满3年;

8﹒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

1.《重庆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申报单位在市社保局网站上可自行下载);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乡镇面积达40平方米,城区达80平方米)

4.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复印件;从业人员的上岗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5.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6.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1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1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如果不能执行此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下面是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欢迎参阅。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1 某某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请原因: (此段主要阐述单位的经营内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和所要采取的计算周期,其中计算周期可根据自身的特点从周、月、季、年四类之中任选其一,以下以年作为周期举例。) 例如1:我公司是一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为主,兼营装修、机电安装及技术开发等项目的综合施工企业。主要承包城市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热力管线道路照明等。由于我公司属施工单位,受季节和工期进度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施工工程需连续集中作业,集中休息,为确保各工程工期的顺利完成,现就我公司拟申报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 例如2:我公司是一家物业公司,因行业性质,部分岗位需24小时不间断的为业务提供服务,周六日通常也无法正常休息,故部分岗位职工的工作时间无法按标准工时制进行衡量,现就我公司拟申报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以上内容仅作为参考,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各自阐述,不可生搬硬套)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数:项目经理4人、

主任工程师6人、质检员6人、试验员4人、测量工5人、工长8人、安全员7人、电工5人,共计45人。 三、上述各岗位的工作和休息安排:(此段主要阐述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1)以下举轮班作业方式工作的单位为例,可大致按以下方式进行描述:根据我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每天分为早晚两班,每班12小时,其中早班8:00-20:00,晚班20:00-8:00,(如果吃饭休息期间职工不带有任何工作任务或没有监控任务的,请在申请中说明,可将吃饭休息时间从工作时间中减去,例如可以这样描述:每班遇2个正餐,中午用餐时间为几点到几点共××个小时,晚餐用餐时间为几点到几点共××个小时,去掉用餐时间,每班实际工作××小时),每人每天上其中一班。具体轮班方式为:每三天一循环,三天里每人上一天早班,上一天晚班,休息一天,以此往复。在一个循环期内工作24小时,休息48小时,平均每月工作110小时左右 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标准工时工作的部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调休,保证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 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 ×××公司 ××××年××月××日 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范文2 xx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请原因:(此段主要详细阐述所要申报岗位的工作内容以及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

申请医保定点药店资料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须知 一、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办发[1998]44号)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及条件 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能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 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通过GSP认证,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2、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年内未发生违反药品价格的行为; 3、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备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80%以上的药品; 4、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有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专职操作人员及财务结算人员; 6、符合《厦门市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1)药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定点药店之间的服务半径大于500米; (2)零售药店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提供的材料

㈠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㈡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㈢药学技术人员、药工人员名册、职称证明、药工证和劳动合同; ㈣药品经营品种和药品进销清册; ㈤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㈥药店主要设备及验资证明; 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㈧评审前一年业务收支情况; 四、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办法及程序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次评审时,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评审专家库(由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医药管理和临床工作的专家组成)中随机抽取不少于8名的专家,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抽调不超过4名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按以下办法及程序进行审定: ㈠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服务的零售药店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和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提交评审委员会; ㈢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对提交评审的零售药店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投票赞成定点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零售药店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定点申请; ㈣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零售药店在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或用其他方式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颁发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㈤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五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五篇 篇一:XX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所)、医务室等。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职工人数”一栏由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填写服务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不填写。 五、医疗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依法参保缴费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科室设置材料、医务人员名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卫生部门的书面意见; 6.药监、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附提供盘片); 8.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清单; 9.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0.上两年度业务收支和服务量情况; 11.营业用房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及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12.医疗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栏目如填写不下,请另附页。

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医疗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申请人应确保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核对章)。所提供的医务人员证件持有人应与本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件提交人经办人签收

特殊工时申报指南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 不定时工作制申报指南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 1、《劳动法》 2、《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第146号) 4、《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法[2003]157号) 5、《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5〕94号) 行政许可条件: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分别以周、月、季、年为

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即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 1、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 2、生产经营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 3、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 4、因职工家庭距工作地点较远,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 5、实行轮班作业的; 6、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 (二)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 2、外勤、推销人员; 3、长途运输人员; 4、长驻外埠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6、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 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审查总时限:10个工作日

成都市特殊工时申请流程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一、行政审批内容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 四、行政审批条件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下列人员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1.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单位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 1 -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 2.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电、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五、申请材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内容应注明实施办法及方案); 2.《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1份(双面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4.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合同样本; 5.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前期执行情况; 6.企业工会意见,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则应提供“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申请表格 受理时领取(附后)。 - 2 -

综合工时及特殊工时申请会议纪要

附件6 公司会议纪要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审议XXXX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为了进一步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充分保护、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经集团公司工会研究,经党委批准,于XX年X月X 日召开XXXX有限公司第X届X次职工代表大会。 主持人:XXX 会议内容: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种: 保安员、电工、设备维修、自控员、操作工、化验员、保管员。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种: 高层管理、车间主任、司机、采购员、销售业务员。 3、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后,如何完善制度,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4、工资支付: 综合工时制:以月为单位,每月结算一次工资。于次月发薪日(15日前)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员工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以年为单位,每年年底与职工结算一次工资。工作期间

采取每月预付制度,预付金额不低于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的约定。 5、休息休假: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职工,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在完成生产任务同时,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6、加班工资:公司将以年为计算周期,每年每位职工的工作时间为1999.68工作小时,如果超过法定计算周期,公司将支付150%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确需加班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按国家法律法规支付其相应得法定假日工资; 7、举手表决是否通过部分岗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与会代表认真审议通过对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种类,以及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加班等项目的讨论,一致同意对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XXXX公司 X年X月X日

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报告

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报告 我公司属于商业零售企业,因所在行业工作性质特殊,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需正常营业,部分工作岗位若实行标准工时,则不利于工作的顺利交接管理,且会降低工作效率、效能低下,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管理。故我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保证职工正常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依法科学使用工作时间,特申请保安、工程、仓库管理员三个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40小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适用岗位(工种)】 (一)岗位名称:保安 岗位职责:负责所在岗位的安保工作。 岗位职责按工作内容,具体划分为四大类别: ①楼层保安:门岗、收发室岗、收银岗、办公室岗、珠宝岗、大厅岗、楼层岗等; ②夜班保安:门岗、楼层岗; ③车场保安:收费口岗、车辆导流岗、货场岗; ④消防中心:消防监控岗。 工作时间:作息时间: 白班 8:00-22:10 (11小时,休息3小时)干一休一 夜班 21:20-8:50 (10.5小时,休息1小时)白夜休休

例如:某一班次为白班员工的在岗工时安排, 08:00-09:30,在岗15:30-16:00,休息30分钟 09:30-10:00,休息30分钟16:00-17:30,在岗 10:00-11:30,在岗17:30-18:00,用餐30分钟 11:30-12:00,用餐30分钟18:00-19:30,在岗 12:00-13:30,在岗19:30-20:00,休息30分钟 13:30-14:00,休息30分钟20:00-22:10,在岗 14:00-15:30,在岗 岗位特性:员工轮岗休息,能够保证正常休息用餐时间。 (二)岗位名称:工程 岗位职责:保障公司变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及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日常管理等工作。 工作时间:白班 8:30-20:30(11小时,休息1小时) 夜班 20:30-8:30(11小时,休息1小时) 作息时间:白夜休休 例如:某一班次为白班员工的在岗工时安排, 08:30-12:00,在岗17:00-17:30,用餐休息30分钟12:00-12:30,用餐休息30分钟17:30-20:30,在岗 12:30-17:00,在岗晚班工时亦同

医保中心职工定点药店协议新协议书

阳城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定点零售药店服务 协议书 甲方:阳城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5号)、《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晋医险[2017]9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7】399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较好的用药服务,乙方须是通过零售药店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单位,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以门店为单位签定)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购药服务。 乙方应制定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健

全和完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提供24小时购药服务(设置夜间售药窗口,做到夜间售药服务),确保供药及时、安全、有效。 乙方要实行店长为医保责任人,将医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组、制定内部医保管理措施及学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建立处方购药登记本、非本人持卡购药登记本;每季有组织全店员工学习医保政策的记录;保证员工熟悉医保政策、主动宣传医保政策。 乙方要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对参保人员的购药进行指导,属于处方药的,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购药,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要为本店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信息和调整情况以及参保人员的变动情况。甲方参保人员在乙方购药使用社会保障卡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编号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投诉箱、举报电话、购药服务流程,以方便患者购药。 乙方要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定点零售药店”的社会公开评价制度,接受社会评判监督。 第五条:乙方严格执行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建立处方核对制度、药师责任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药师要对外配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对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及违反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应予退回,同时记录在案,并通知医保经办机构。对外配处方实行分别管理,单独建账,对参保人

特殊工时申请理由

申请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请原因:我公司是一家**公司,因行业性质,部分岗位需24小时不间断的为业主提供服务,周六日通常也无法正常休息,故部分岗位职工的工作时间无法按标准工时制进行衡量,现就我公司拟申报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 二、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如2013年度共计52周,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上班2288小时,我公司总计上班3432小时,超过部分按工资的1.5倍发放,法定节假日按3倍发放,加班工资计算进工资,每月工资15日发放。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数:保安,21人。 四、上述岗位的工作和休息安排:根据我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每天分为早晚两班,每班12小时,其中早班8:00-20:00,晚班20:00-8:00,每班遇2个正餐,中午、晚上用餐时间共1个小时,每班实际工作11小时。具体轮班方式为:每七天一循环,七天上白班,休息一天,七天上晚班,休息一天,以此往复。每月上班时间总计297小时或者286小时,超出标准工时工作的部分,每月发放加班工资。 五、保证劳动者休息和加班工资支付执行情况的规定: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一周不超过44小时,超过部分按工资的1.5倍发放,法定节假日按3倍发放,加班工资计算进工资,每月工资15日发放。 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及提前解除的合法权益的保障规定:对于

劳动期满者公司提前1月通知其是否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要与公司续签合同的,公司与其鉴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对于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公司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工资。 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申请特殊工时所需资料

申请特殊工时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申请表; 2、用人单位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拟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本人意见及工会意见; 4、拟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电子版职工花名册; 5、拟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部分职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6、采取其他方式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证明材料; 7、单位休息休假作息制度、工资制度; 8、单位近两个月社保缴费凭证; 9、公示相片; 附件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样式) 附件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附件1: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样式) (行政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我单位申请对部分岗位(工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者意见表 3、 4、 我单位提供的以上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请予批准。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单位盖章)

说明:1、“申请理由”填写申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具体原因; 2、“工时制度”填写“不定时工作制”或“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

附件3: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者意见表 (样式) (单位盖章)

说明:1、“工时制度”填写“不定时工作制”或“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 2、“对工时制度的意见”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定点零售药店确定条件和操作规则等工作,并对本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对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定点零售药店条件评估的相关工作;负责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稽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实施相应处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能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具有零售药品的经营资质,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符合条件,并与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及其他规定用品零售服务的药店。 第四条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的原则: (一)合理布局,满足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 (二)确保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质量和安全。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及其他规定用品的服务成本和价格,提高销售药品及其他规定用品服务质量。 第五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零售药店,可向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定点零售药店申请。 连锁经营企业开办的零售药店应当由连锁经营企业提交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由连锁经营企业统一办理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手续。 与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营利益关系的零售药店,不属于申请定点零售药店的范围。 第六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报告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报告篇一: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是一家生产制作模型的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沙岗甲5号,现有员工人。我公司主要以加工制作为主,因客户加工订单不稳定,生产任务不均衡,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换调休等方式安排生产和员工休息,导致部分岗位员工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需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一、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所涉及的岗位及人数:市场专员人、司机人,共计3人。 因公司有大量销售业务,需不定期派出市场专员进行市场调研,拜访客户,业务洽谈。因司机不定时需要在本市及外埠范围运送产品、加工材料及现场安装维护人员。工作时间不确定,机动性大。职工在完成公司下达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时间自行安排。 二、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涉及的岗位及人数:模型制作员人、工程绘图员人、喷漆工刻员人、电工人、车间主任人,共计13人。 具体工作方式、休息休假安排如下:在生产旺季订单

较多时采取集中或轮班工作(其中雕刻员岗位实行三班倒工作方式,其余岗位人员因模型制作、安装、调试及维修地点和时间不固定,采取集中或轮班工作方式),每周工作一般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一般不超过8小时,基本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在生产淡季订单较少时采取集中休息,轮换调休,确保职工在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即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平均每月不超过小时,全年不超过小时,遇特殊情况,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以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限期为一年。 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特殊工时审批。 北京东凯建业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XX年8月26日 篇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书(样本)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杭州姚太太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余杭区运河镇兴旺工业城城塘宁路27号邮编:311102 法定代表人:姚卫忠

2017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2.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3.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4.药师职责管理制度 5.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6.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7.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 10.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11.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1.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3.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3.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和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 4.3.4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24小时配药销售服务。 4.3.5收费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4.3.6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4.3.7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配药、以药冒药、以药冒物等违规行为。 4.3.8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做好药学服务工作。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1 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各定点零售药店。 2 引用文件 2.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 (宝市人社发〔2012〕32号) 3 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专员、收银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 管理概要 4.1 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主治功能”分类摆放。 4.1.3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 4.1.4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指示灯箱。 4.1.5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 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2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2.2 必须任命医保专员,负责指导、督促收银员,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收银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 管理规范 4.3.2门店制定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4 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9 医保专专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 处罚 质量部、运营管理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资料大全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申请资料提交说明 申请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单位须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书面材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4、已标识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的医院药品总目录(格式详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药品总目录》,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5、医疗服务场所产权和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申请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对内服务的卫生所(室)的,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7、申请单位所在地理位置的分布图,标明周围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与申请单位的距离; 8、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证明,证明医疗机构位于哪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辖区; 9、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2年内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的证明、既往2年内是否发生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情况、年检校验情况证明。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010年版)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各页表格不够填写可以复印使用。 二、“科室设置及病床数”的病床数、床位收费标准应按科室内实际设置的不同收费标准的床位数逐项填写。 三、“重点科室设置及床位数”是指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定的重点科室。床位数及床位收费价格的填写同上。 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可按表格内容格式,分10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下三个档次打印清单并附软盘。 五、“其它分支机构情况”指分院或门诊。 六、“医疗业务收支情况和服务量情况”的填写要以医院本部、分支机构(门诊部)及社康服务中心各自为单位分别填写。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书面材料:(一)《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五)已标识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的医院药品总目录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六)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各页表格不够填写可以复印使用。 二、“科室设置及病床数”的病床数、床位收费标准应按科室内实际设置的不同收费标准的床位数逐项填写。 三、“重点科室设置及床位数”是指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定的重点科室。床位数及床位收费价格的填写同上。 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可按表格内容格式,分10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下三个档次打印清单。 五、“其它分支机构情况”指分院或门诊。 六、“医疗业务收支情况和服务量情况”的填写要以医院本部、分支机构(门诊部)及社康服务中心各自为单位分别填写。 七、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参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配套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八、需附上申请单位所在地理位置的分布图,标明周围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与申请单位的距离。

成都市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成都市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办理部门劳动关系处 事项属性办事指南办事类型即办件 事项分类劳动权益保障,多级办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联系电话87706822 监督电话首问责任 人 任贤良 办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社保 大厦1117室各区(市)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市)县自行公布办理地点) 地图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e12433874.html,/?oid=2485 公交线路 前置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下列人员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劳务派遣公司不在申报范围) 1、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单位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的职工。 2、用人单位对下列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电、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部发[1995]187号)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劳计[1995]2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对成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报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

说明:、“岗位说明”概括说明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要求; 、“工时计算周期”按照周、月、季、年计算; 、此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各一份。

附件: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花名册企业名称(盖章):(工时制度) 3 / 5

告知书 一、为降低企业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得批准: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①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②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③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①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②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③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获得行政许可后必须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载明,并告知员工,如果单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员工有不执行特殊工时的权利。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承诺书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载明特殊工时,并主动告知员工。 三、我公司将遵守以上项目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我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湘潭市本级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资格申请资料提交说明 申请我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资格的单位须向市医保局提交以下加盖零售药店及上级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 1、《湘潭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2、《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药店员工登记表》上的相关人员(包含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法人代表、上级单位医保管理人员等药店所有员工)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药师上岗证(正、副本),执业(中)药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经营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药店或其连锁公司出具的申请零售药店经办人的介绍信证明; 6、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1年内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的证明; 7、申请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湘潭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书请申 申请医保协议零售药店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送交申请书时间: 接收申请书时间: 明表说填 字迹工整要求内容真实、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清楚。 二、填写申请书第1—6页时,不要将同一页面的内容分2页填写打印,注意删除空格,或缩小字体填写和打印。 三、填写名称、地址时,要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准确地全部填写,不得用简称或省略。 四、“结算开户银行/帐号/户名”填写:药店若被批准医保定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店结算付款的开户银行名称、帐号、户名。 五、“药店营业执照性质”栏目按药店实际情况填写:连锁直营或加盟、非连锁自营直营、个体、其它。

关于对《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 渝人社发

关于对《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0〕20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 20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和新形势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特点的变化、规范单位用工行为要求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对维护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05号),对特殊工时制度的分类、职工工作时间的界定、调休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特殊工作制度的审批管理、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及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问题一并予以明确。 二、特殊工时制度的分类和职工工作时间的界定 特殊工时制度分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购销人员、装卸人员、长途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小车驾驶员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员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旅游、地质、石油、建筑、制糖、制盐等行业和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任务不均衡的部分工作岗位人员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员,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调休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轮班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弹性工作制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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