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巡场管理办法

现场管理巡场管理办法
现场管理巡场管理办法

现场管理巡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X现场管理工作,规X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X现场秩序,规X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巡场管理条例、巡场管理条例奖惩附则共计三章组成。

第二章巡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实施规X管理,各楼层主管须实行走动管理,每班的平时巡场时间不低于七次(每次至少45分钟),在办公室停留时间不可超过15分钟,如有接待投诉、处理突发事件等除外,巡场时须随身携带《巡场记录表》、《员工处罚通知单》,以保证处理问题的及时性。

第二条:巡场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使用对讲机呼叫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营业过程中各楼层主管及督导应对卖场进行以下综合巡查,内容应包括:

1)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2)检查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情况,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3)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4)专柜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摆放及试衣间等的清洁是否符合我司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检查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6)检查保洁员和营业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7)巡视商场内外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使用情况,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8)按照企划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对卖场内外的宣传物品进行检查,规X宣传品不得随意发布。

9)检查卖场的花车摆放及整洁,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报招商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10)促销活动的执行情况跟踪,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11)卖场异常情况检查、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处理及顾客投诉。

12)专柜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四个本子的检查管理工作。

13)检查各品牌的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是否正常,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示、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14)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X、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15)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16)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X,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

其及时整改,配合招商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17)定时检查黄铂金、珠宝及其他贵重商品专柜的安全防护工作。

18)检查并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不得转移销售收入或将专柜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私下交易,严禁营业员私压截留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另如乙方由于经营需要派发或使用现金代用券等类似礼金券,须征得我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乙方私自收款。

19)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20)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21)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22)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零售小票的规X填写,做好卖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23)每日检查卖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24)保障卖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5)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26)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27)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28)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营业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29)监督检查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秩序时,予以制止,并责令其停工。

30)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31)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场装修,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垃圾。

营运主管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卖场管理,对本职工作要有责任心,同时作为公司的一员,又在第一线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或有更好的针对性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巡场管理条例的奖惩制度

1)楼层主管必须按以上巡场管理条例对卖场进行检查,如未尽到本职工作职责,工作检查未到位,按20-50 元/次罚款。

2)楼管90%的时间应在现场巡视,另外时间处理日常报表工作。

3)主管副总及门店店长应督促各楼层主管及督导的巡场质量,按楼管巡场制度操作。

4)值班店长监督楼管巡场工作,如违反其一按以上规定处罚。

5)督促值班经理巡场工作,按店值班管理规定对店值经理进行管理要求,如违反其一按20元/次进行处罚。注:如总经理、副总经理、店总值班、店长巡场发现楼层员工违纪,楼层主管及督导负连带责任,,视现场违纪情况而定,每次处以20—50元/次罚款。

6)对在巡场中对捉获私自收银的专柜给予奖历100元-500元。

7)人事部不定期负责监督及检查,情节严重人在全公司书面通报批评,所有人员的奖罚在人事部备档作为个人年终评估依据。

本管理办法自2010年01月0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奖罚办法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的奖罚办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和加强管理水平,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奖罚办法。 第二条本奖罚办法种所指的违章行为及现象,主要依据如下文件种的规定: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11)82号》 5、市建委、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操作的规范及文件

第三条总包就安全施工中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强调如下几项内容: 一、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施工电线不得随地乱拖乱放,应用绝缘物架空; 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装有二次测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焊割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两证、一器、一监护”的制度; 3.严禁从固定电箱中违章乱接乱拉电线; 4.无电工操作证者严禁从事电气工作; 二、消防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游烟,严禁随地丢弃烟蒂; 2.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职工厨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

3.油漆、油料、粘胶剂等危险品下班后必须带出施工现场,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不得留于施工现场; 三、高处作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正确使用,牢固生根; 2.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均应符合规范; 3.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四、文明施工: 1.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各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定人定时清扫; 2.每日下班时,应将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特别是油回丝、木屑、包装纸箱、保温材料等易燃品; 3.严禁随地乱丢生活垃圾及乱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并及时联系外运;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 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 … 驻外津贴标准 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 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日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

基层经理:元/日 ~ 基层副经理:元/日 其他岗位:元/日 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 各岗位:元/日 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 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 、 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 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 法

奖罚管理办法 壹、目的为使公司于职员工之行为有所基本规范,激励优良事迹,惩戒不当行为,特订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所有好易通科技(中国)XX 公司于职员工。 三.奖励种类 3.1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3.1.1 嘉奖 3.1.2 记功 3.1.3 记大功 3.2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作记功壹次论;记功三次作记大功壹次论。 四.奖励项目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嘉奖” : 4.1.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4.1.2 领导有方,使业务进展相当有绩效者; 4.1.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先进事迹者; 4.1.4 参和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4.1.5 其他类似行为者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功” : 4.2.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者; 4.2.2 执行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且表现优异者; 4.2.3 检举重大违规违纪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4.2.4 参和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且处事得宜者; 4.2.4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2.5 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4.2.6 对产品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4.2.7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4.2.8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2.9 检举揭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 权、n — 益者; 4.2.10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壹次论; 4.2.11 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4.3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壹者,得予记“大功”: 4.3.1 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 因而减少损害者; 4.3.2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3.3 记功三次的作记大功壹次论;

建筑工程现场奖罚管理办法

×××工程 现场质量与安全文明奖罚 管 理 办 法

××××××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要求,保护施工人员的在施工中的生命、身体健康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完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与质量意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本工程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恪守个人行为准则,对在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以外不安全行为及质量成果较差的,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视事件造成的后果予以重罚,并考虑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监理或业主对全部施工过程中巡视、检查、验收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 第一条: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二)、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

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香烟盒、饮料瓶、木方头等杂物的每处罚款50元; 对模板内存在扣件的,每只扣件处罚款50元; 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每处罚款100元; 对无法追查责任人的,给予栋号负责人50-200元处罚; (三)、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 拆模无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 (四)、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五)、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箍筋、吊筋、腰筋、抗扭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 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六)、加强砼浇筑中的振捣工作,经发现漏振、少振,按0.5㎡/处罚款50元; 墙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后及时检查,发现存在位移及时调整,监理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处罚款20元; (七)、梁、柱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5㎡,情节严重的每处罚款100元; 梁、柱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1㎡, 每处罚款100元;

公司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Word版

公司驻外办事处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公司对驻外办事处都采取的是办事处负责 人负责制。即办事处负责人直接对公司负责,同时负责本办事 处的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日常考核等,对驻外办事处招聘人 员总公司拥有监管权,被聘人的个人资料及办事处对他的考核 方案必须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财务监督执行。总公司对办 事处的主要考核在于业绩考核,根据业绩决定办事外日常的费 用开销。而对于其它方面的管理,如福利、社会保险等,若对 公司利益和对外形象没有影响的话,总公司一般不过多参与。 但对于售后则一般由总公司来做,这样有利于客户资料及市场 资料的收集,不会产生走了一个办事处负责人而丢失一片市场 的情况。 二、另一种方法就是由总公司派人员到驻外办事处工作,派出去人 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均由总公司负责,同时给予外派人 员一定的业务提成。这样,外派办事处人员直接由总公司管理,即人事管理和业绩考核由总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而对于日常的 考勤等管理由办事处自行考核。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各有利弊: 有利点: 方法一, 1、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上总

公司就不需要

再投入过多的精力,总公司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办事处 负责人。 2、由于办事处负责人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较好的结合当地 的情况对办事处进行管理,特别是人员招聘、工资评定及考核。 3、因公司主要根据业绩决定日常的开销,在费用上更容易控制。方法二: 1、由于办事处人员均为公司外派出去的,因此相对于在外招聘的 来讲,稳定性较好,客户资料及市场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稳定。 2、此种方法的办事处人员由于各项福利、社会保险待遇都由总公 司负责,各项费用比较好控制 弊端: 方法一: 1、同样,由于办事处负责人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因此,如果办事 处负责人挑选的不好或办事处负责人离职,会给公司带来较大 的损失。 2、由于采用此方法的话由业绩的决定日常的开销,因此业绩提成 的核算就比较重要,若核算不好的话容易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 方法二: 1、因各地情况不一样,同样外派出去的员工可能会因为所派地区 的业务开展难易程度不同而产生调换工作区域的想法。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360docs.net/doc/de16073602.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知识讲解

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为贯彻维护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各工程主体的利益,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就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方、监理、施工各方协商特制定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奖罚措施如下: 1、本细则的说明 1.1本细则目的,是作为施工现场约束的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1.2在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奖罚措施的条款进行奖罚。 1.3对各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奖励,具体由业主、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 1.4罚金扣除方式由项目监理部根据奖罚细则开具罚单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当月进度度款中予以扣除。 1.5现场发生的奖金由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后,出具奖励单,当月进度度款中从现场奖励基金储备拨付。 1.6所有罚金将作为现场奖励基金储备,现场发生的奖金在此支出,最终所有现场罚金、奖金在工程结算中结清。 1.7对工程现场的奖罚金单独建立账册,由甲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2、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的具体内容 2.1、奖励原则:

(1)对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适当奖励,具体由监管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当时累计罚款余额的5%; (2)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年度施工计划节点前完成该年度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3%; (3)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前完成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4%;(4)如竣工验收后,罚款仍有结余,则由监理与业主商定奖励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参建单位(包括奖金、制作奖牌或锦旗)。 2.2、处罚原则 2.2.1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对甲方及监理发出的指令应执行(包括现场口头指令),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者,将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罚金。 (2)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对分包单位违反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单位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但处罚甲分包时必须征得业主、监理同意。 2.2.2现场的安全xx管理 1)总包单位的现场办公室、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加工场地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布置,对不按照规定布置的,按监理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不按期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进行累加。 2)安全通道设置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安全通道设施未及时维护、安全通道被堵塞、“四口”“五临边”防护不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它各部门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员工奖惩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一、嘉奖: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二、记小功:年度内记小功三次作为大功一次。 三、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累计二次者得予加薪或一次性核发奖金。 四、奖金: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标准不低于2000元。 五、加薪:根据《薪酬管理制度》提升岗位工资,至少提升一级。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工作努力、生产积极、适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二、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有具体事迹表现突出者。 三、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他人,有具体事迹表现突出者。 四、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工作质量,成绩显着,一年内未曾出现投诉、返工等情况。

五、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已采纳使用者。 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工作,奉公廉洁,被推荐为优秀员工或先进工作者的候选人。 七、有其他事迹足为其他员工学习者,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嘉奖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定,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二、节省物料、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着者。 三、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四、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五、有其他事迹足为其他员工榜样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记小功的。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二、维护工厂安全、奋勇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从业人员模范表率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记小功的。 第七条奖金是指: 一、年终盈余奖金。

现场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以及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为圆满实现工程总目标,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搞好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优质”、“快速”、“高效”的总任务,在坚持监理现场巡检、平行检验、验收的基础上,自2011年月日起实行周检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望工程各参建方认真遵守执行。 一、有关监理例会管理规定: 根据合同和有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确定星期六上午8:30点在施工单位现场会议室召开监理例会,例会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参加人员: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执行经理、项目总工以及监理、建设单位的主要人员。会议内容:汇报、讨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进度、技术、安全、质量等问题。 会议规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一般情况下不给假,特殊情况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否则,对不参加会议的人员罚款200元,迟到人员罚款100元;罚款当场兑现。 二、监理现场巡查管理: 1、监理人员对现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理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及在监理例会上决定的事宜,要求限期整改。 2、未提出异议对不按监理指令要求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完善的每项每拖后一天将参照质量考核细则8.30条及安全文明考核细则8.1(12)条执行。依次类推加倍处罚。 三、奖励办法: 1、对现场管理规范,获得市、省级检查书面表扬的将给予每次1000元奖励,所

交罚款奖完为止。 2、周计划完成100%奖励1000元,月计划完成100%奖励2000元。如果延期、滞后的将按照合同进度管理规定执行。 四、对奖罚金的规定 本办法规定的奖罚办法是激励施工热情,搞好工程施工的一种办法,对工程施工方是一种约束,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实现合同规定工期、质量目标(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将依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奖罚金统一采用现金支付(按罚款单要求时间内交付),如不按时交付,将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奖罚金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入帐并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2011年月日 附录:医院新建病房大楼罚款通知单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三明市扬晨食品有限公司 驻外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人员配置 1、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资源配置及使用 1、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费用规定明细: (1)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业务工作原则 1、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奖惩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维护公司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赏优罚劣,鼓励先进,强化员 工的敬业精神,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原则与方法 1.奖惩的时机包括但不限于: (1)商誉、安全、财产(含物料、设备设施等)、产品、交期、人身、 人格、士气、进行了维护或救助的,须进行奖励;造成伤害的, 须接受惩处。 (2)对既有的方法或规则进行了良好的改善/创新或建议,经实施有 效的,须进行奖励。 (3)对人事管理工作施加或造成影响或障碍的(例如利用人脉关系 的干涉、非职权范围内的干预),须接受惩处。 (4)对既有的规则进行破坏或扭曲、非经同意的变更等,须接受惩 处。 (5)违背基本的职业工作中的欺诈行为,须接受惩处。 2.奖惩的程度须考虑: (1)动机与结果:关注当事人行为的动机、造成的结果或可能造成的 结果。在执行惩处时,如出于良好动机而造成不可控结果时(决 策不当或判断错误),同样必须接受处罚。 (2)考虑奖惩对象的行为本身是否已有规定或属职责内的工作,属本 职工作的,不应奖励或重奖,但当对本职工作在原有基本上作出 优异改善、或工作量相对大幅度增加时做出了成绩,应进行奖 励。 (3)重复性错误或问题,在原惩处程度的基础上须从严惩处。 (4)涉及安全的问题须加重其奖惩程度。 (5)惩处责任连带方式:责任人及上溯一级直属主管,以及与之相关 职能部门的人员。 3.政策执行过程中,严禁使用暴力、辱骂、恐吓威胁、担保、刑罚、体罚和非 法劳动等方式。 第三条奖惩制度的订定 1.各职能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当涉及跨部门的奖罚时,须经过总经办 审批后方可生效执行。非行政部制度或总经理规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不可指定其奖罚程度,其奖罚一并遵照公司奖罚原则、由行政部引述。

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589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Construction site 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的本市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者头上,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开创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创建北京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施工现场做好布置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内容做一下具体的要求: 一.工程施工中,严格贯彻质量第一安全为主的方针,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精益求精,本着为住户负责的态度去做好各项工程,尤其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工程要严格把关一丝不苟把优质的工程交给住户,使甲方放心。对争创的优质工程,本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奖励。 二.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有隐患的事情,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

报告,来不及报告的险情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三.工程所有材料要做到物尽其用反对浪费,不允许对所领材料进行大材小用和在领料当中不做计划随意去领。领料要做领料单和审批制度,进行限额领料。且对所领的材料认真保管,及时处理,整理所有的边角料,以利于回收,降低不必要的浪费。 四.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精神,工人中午吃饭时不得喝酒,尤其是特殊工种的工人尤其主要,对于这条制度不贯彻落实者置若罔闻者不严肃执行者公司进行重罚,严重者或无悔改之意者处理的方法开除、除名处理。 五.工作中要对工人团结友好,爱护同志,不管一同工作的工人来自何方,关键是搞好团结,工序之间、工种之间难免会有问题,发生问题时要认真对待,不推卸责任,对自己分内的事情自己负责,不是分内的事情发扬帮助人家的好作风,相互体谅,互相帮助,把事情解决好。防止不讲道理,对人对事不负责任,打架斗殴,影响工程的进度和公司的声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1)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 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 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 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 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 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 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 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 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 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七、驻外人员不允许事项: 1、不许在外申请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不许泄密,配偶不允许在所在国到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 3、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 4、不携带孩子; 5、不许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允许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国外生 小孩;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9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通 用范本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通用 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

施工现场管理奖罚规定

株洲九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八·缔景城项目二期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的奖罚规定 编写人: 审核人: 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

施工现场管理的奖罚规定 为维护工程各责任主体的利益,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以下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以下施工管理奖罚规定适合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施工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商。 第九项,适合总包单位和指定分包单位内部管理,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在以下的奖罚规定中缺项时参照执行。 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组成项目现场管理组(检查组)对违规施工、违规作业、违反现场管理制度问题进行先取证后再作处罚;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实施;建设单位作为检查督促单位,监督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 一、目的、办法 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一种约束性手段,监督施工单位 按设计、规范、合同、建设及监理单位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施工优质高效的开展。 2.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建设及监理单位均有权按照本奖惩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奖励或罚款,奖励或罚款均由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

3.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总承包 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承包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承包有权对分包方进行惩罚,但对指定分包的惩罚必须征求建设单位、监理意见。 4.违反本奖罚规定,建设和监理单位将以《处罚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责任单位,罚金从施工单位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专户存储,用于奖励)。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 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生活用房、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 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三、材料进场 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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