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模范的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模范的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模范的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教育系统评选教书育人模范的通知

(初稿)

各县(市、区)教育局(公益局、经发局),人社局,市直属各院校(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保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抓好师德建设,在全系统形成了抓师德,做模范、讲奉献、当标兵、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的良好局面,涌现了一大批献身教育,潜心治学的先进个人。为树立标杆,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教师,引领带动全市广大教师加强师德建设,争做教书育人的模范。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评选教书育人模范的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职业学校)、高校在职教师和教科研单位教研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推荐对象必须担任教学工作。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教书育人模范,应是全系统爱岗敬业的标兵,为

人师表的楷模,教书育人的典范,学科研究的先锋,是全系统树立和学习的杰出榜样。

(一)师德高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表现优秀,志存高远,品德高尚,自觉献身教育事业;严谨笃学,充满爱心,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恪尽职守,默默耕耘,以培育英才为已任;淡泊明志,无私奉献,受到教育系统的普遍认可和社会的肯定、尊敬,在当地具有较高声望。

(二)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得到师生的充分认可; 注重发挥自身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当地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富有贡献,关心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承担过县域内教师的指导和培训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勇于创新。掌握教育教学的先进理念,拥有深厚的学科功底,关注教育改革动态,注重教学研究。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或已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独著或合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写已获国家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获得过省级荣誉,国家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先;事

迹特别突出或者有杰出贡献的,可以突破以上条件。

三、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按照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初中、高中段学校各推荐1人的办法进行择优推荐。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职业学校)、高校、教科研机构各推荐1人。

推荐中应把握的原则:一是要向艰苦地区教师倾斜;二是要向农村基层教师倾斜;三是要向事迹特别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四、评选办法

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择优推荐的办法实施。成立“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

各县(市、区)要成立县级评委会组织本次教书育人模范教师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中要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公示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人员的质量。

评审按照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初中、高中、职业学校(高校、教科研机构)分四类进行分组评审。

评审工作将分三步进行:一是由市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的档案和事迹材料进行严格评审,由评委会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二是在保定市教育信息港进行公示。三是由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对获奖人员授予表彰称号、给予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办法

对被授予“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的教师,由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颁发奖金。在2011年保定市教师节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对教书育人模范的先进事迹要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市教育局将组成教书育人模范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各县(市、区)进行巡回宣讲。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表彰层次高、标准高、名额少,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切忌走过场,拉关系,确保推荐人员质量,要坚持讲标准,讲质量,讲水平。使本次评选工作达到评选一个鼓励一片,激励一群的目的,确实通过评选活动振奋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的热情。

(二)被推荐教师要认真填写《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审表》(一式三份),本人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五份),事迹材料字数规定在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档案整理,按照文件要求的条件分卷整理(含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表、课题材料、论文论著、荣誉及奖励证书、事迹材料)。

(三)上报时限。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务于2011年7月30前,将参评教师材料和《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推

荐信息一览表》一份和电子版,报送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委会办公室。(地址: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人:明广会联系电话:5881915

附件:1.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委会领导机构组成名单

2.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审表

3.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推荐信息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市局会议要求申报人员重点看以下几方面:

1、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职称资格证书

3、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4、近五年师德考核表

5、是否特级教师

6、是否省师德标兵、市师德楷模,国家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作为优先条件。

7、各级荣誉,尤其是市级以上荣誉

8、是否参与县级以上课题,正式发表市级以上论文、论著

9、事迹材料一式五份,2500字左右,事迹特别突出可破格。

10、7月25日将原件报县教育局,使其不报视为弃权。

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审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

闫立英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闫向阳保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绍联保定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张莹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组员:

刘恒保定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彦英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邢晓峰保定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孟善杰保定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

王绍联(兼任)

办公室成员成员:

贺万胜保定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处长

张金层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奖励处处长

贾洪革保定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评审表

所在县区

学段

学校名称

姓名

党政职务

保定市教育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写的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如填写内容较多,表格内填不了,可另加附页。

二、本表须填写一式三份,经审批后,本人人事档案及有关部门各存一份。

三、各有关部门意见,内容应包括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工作态度、学识水平等。

(本栏不够时可另加附页)

附件3:

保定市教书育人模范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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