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高压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厂区的正常用电,确保车间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山铝业高压输电管理所输电线路现场停电作业、带电作业以及设备的周期检查性试验(包括维护、检修、事故抢修)。
三、管理职能
1、现场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各级领导、专责工和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和改进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现场安全管理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单位、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标志。
3、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工作总指挥或工作负责人直接负责,其他现场领导、专责工协助安全员督促检查。
4、为保证现场作业安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工作。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在停电作业,大型带电作业的前三天,必须由主任主持,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安排,要求各有关班组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班组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好班前会,找出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开好班后会。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责任和要求
(1)工作总负责人要对现场安全工作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不得直接参加现场工作,必须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在大型带电作业或高塔上的作业时,必要时增设塔上监护人。如在作业中,工作人员确无触电危险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可做一些地面辅助性工作。
(3)参加现场工作的各级领导、安全员、专责人都有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义务。
2、工作班成员的责任和要求
(1)有权在没有配备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停止工作。
(2)有权抵制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有权拒绝在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利或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任务的作业。
(4)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在使用安全用具前要认真检查,严防习惯性违章作业。
3、停送电联系人的责任和要求
(1)停送电联系人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核工作票是否合格,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如果不合格,有权拒绝办理许可手续,责令其重新填写。
(2)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3)对工作票、危险点预控票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必须一一审核,必要时提出增补意见。
(4)停送电联系人应深入工作现场,巡回检查,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严不细,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整改,完善后向工作负责人重新许可恢复作业。
(5)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责任和义务予以纠正和批评,直至停止工作。
4、安全员的责任和要求
(1)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任务通知后,认真审核安全措施,并要深入工作现场,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2)检查现场工作负责人、小组监护人、工作人员是否胜任现场安全工作的要求。
(3)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点控制措施不落实的工作现场,或不能胜任安全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有权令其立即停止工作,责令其整改和完善后,再由工作许可人重新许可恢复作业。
(4)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其安全行为,确保不发生人身轻伤和设备故障,对不熟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工作,重新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再行参加现场工作。
五、考核
凡违反本规定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