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保管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保管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乙厂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xx区xx路227号法定代表人:汪直职务:乙厂副厂长委托代理人:胡风江西省南昌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甲贸易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路xx-x号法定代表人:张宇职务:甲公司总经理案由:购销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支付拖欠货款50000万元。2、请求被告支付欠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共计8000元。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5年1月20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原告应于同年6月底以前交货,原告因故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被告准备发货。被告接到原告的电报通知后未作答复就接收了货物并发往门市部销售。后因销售旺季已过导致电风扇滞销,被告遂以原告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被告在收到原告发出的交货通知后没有及时明确回复原告,并对原告发来的货物进行了签收。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明确表示出对原告之前违反合同规定的延期交货行为的追认并放弃了解除合同的权利。故被告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和利息,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乙厂和甲贸易公司电风扇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此致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诉讼人:乙厂2015年12月6日附:1、本诉状副本二份。2、证据二份。保管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2016-05-15 10:39 | #2楼原告钟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畲族,农民,住…………,公民身份号码…………。电话:…………。被告杨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畲族,农民,住…………,公民身份号码…………。电话:…………。诉讼请求:一、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车牌号为XXXX的别克汽车一辆和随车车辆行驶证原件。二、本案诉讼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是亲戚关系,2015年6月14日,被告向原告提出交换汽车使用的请求,即用被告的载货汽车置换原告的XXXX别克汽车,原告同意。于是原告向被告交付

了XXXX号别克汽车和随车行驶证原件,但而后原告考虑到被告的载货汽车不适合原告使用,故没有使用被告的汽车,被告便向原告出具《保管单》一份,明确被告保管原告XXXX的别克汽车的事实,未约定保管期限。后经原告多次追讨,被告以家庭矛盾应妥善处理为由拒绝向原告返还。原告认为在双方未约定保管期限时,原告可随时领取保管物,被告拒绝返还保管物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法院准予我的诉讼请求为盼!呈某县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1保管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2016-05-15 23:53 | #3楼原告:陈XX,男,XXX年X年X日出生,XX市XX区人,现住XX 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手机:XXXXXXXXXXX。被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电话:XXXXXX。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XXXXX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我于XXXX年X月X日上午X时将粤AXXXX摩托车(XX牌,发动机号XXXXXX),停放在被告开办的XXX停车场。一个小时后,当我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辆不见了。我当即和停车场的保管员一起报警,但现在车辆尚未找到。我认为,我和被告之间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被告应将车辆妥善保管并交还给我。现因被告未能将车辆交还给我,应赔偿我因此遭受的损失。我的摩托车于XXXX年X月X日购买,购买价格是XXXXX元,办理入户手续时缴纳了税、费共XXXX元。现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此致增城市人民法院具状人:陈XX(签名捺印) XXXX年X月X日储蓄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2016-05-15 17:59 | #4楼原告:X,女,X日出生,X族,住XXX。被告1:XXX。地址:XXX。负责人:XXX。被告2:XXX。地址:XXX。负责人: XXX。被告3:XXX。地址:。负责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1赔偿原告经济损失XX元及利息(利息从2011年6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2、判令被告2及被告3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于X日在被告1处办理了活期一本通存折(账号:XXX)和长城支付卡(卡号:XXX),双方因此建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原告于2011年X月X日取款时发现,本应有存款XXX元的账户内余额仅为63.35元。原告当即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经交易明细单看出,原告的存款XXX元被他人于2011年X月X日分11次通过ATM机转走或取现,但事实上原告从未委托他

人代为取款,也从未向他人提供过存折或泄露过密码,原告随即向XXX公安局报警。被告1负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审查客户取款资料真实性的义务,现原告存于被告1处的账户资金,在原告一直持有存折、支付卡以及从未泄露取款密码的情况下被他人盗取,被告1负有不可推卸的 1责任。原告与被告1之间依法订立的储蓄合同应当得到履行,原告要求被告1按照储蓄合同支付原告的存款,遭到被告1无理拒绝,被告1违反了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告2作为被告1原所有业务的继受者,对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3作为被告1和被告2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其下属分支机构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因其下属分支机构的过错而致原告的损失,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如所诉。此致XXX人民法院原告:二○一一年X月X日2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i i 风险提示: > ■ I I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 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 > ■ I I I I 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 I I 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1 I I ! 因______ 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 _________ )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I 风险提示: I I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 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 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

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 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 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而 _____ 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___________ 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__________ 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____________ 与 ____ 签订的是《买卖 合同》,它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______ 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 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与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 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 _____ 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 业的标准。 首先, ______ 只不过是______ 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 宣传是________ 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 品标准都没有。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 一、甲软件开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办公楼纠纷案 要点:缔约过失 案情:2009年8月上旬,甲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 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在环境、位置、价格上可以选择,其中一家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8 月下旬,该公司派出有关人员同时和3 家卖主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在洽谈过程中,乙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9 月中旬,当甲软件公司同另外两家价格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乙开发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多次表示,若另外两家的价格真能降到每平方米8000元,则乙开发公司愿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与甲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10月中旬,在甲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乙开发公司却提出,公司内部文件明确规定了业务员不得在8000元以下同客户签订合同,王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明知有此规定,却擅自答应以低于8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签订合同,其行为是越权行为,对此公司概不负责。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此时甲软件公司若要购房,必须在每平方米8100 元以上才能签订合同。当甲软件公司再次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完。后来,甲软件公司查知乙开发公司的王某,在谈判过程中把所获得的甲软件公司有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泄露给另外一家软件公

司丙,致使丙软件公司拉走了甲软件公司的一部分客户,为此,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能否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乙公司不能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2、8 月下旬,如果乙开发公司不与甲软件公司签订楼房买卖合同,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乙开发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3、10 月中句,甲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开发公司必须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为什么? 不能。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订合同。 4、10 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价另行购房,对于差价,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公司赔偿? 甲软件公司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因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由于王某的泄密,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能否要求赔偿?为什么?

(完整word版)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何a,男,1967年5月28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S乡H村,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被告夏B,男,1973年11月17日生,汉族,xx县人,住址XX 县F镇Gxx园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夏B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5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 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7年4月2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一月后,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被告方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故原告具状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何a 20**年6月11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份; 2、借条复印件2份; 3、原告户籍证明1份。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原告: 黄XX,女,197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 广东省XX市XX镇XX居委会XX村21号,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 被告: 樊XX(又名: 樊XX),男,1960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 广州市XX区XX街XX巷4号,身份证号码: 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余款捌拾壹万贰仟叁佰零肆元整,合计人民币812304元;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以上款项从2015年7月21日至 201N年6月30日(暂计至起诉时止)的利息,合计人民币53835元。 以上 1、2项共计: 866139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保管合同成立的认定及责任承担.doc

保管合同成立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2001年4月30日,司机刘安庆驾驶原告的鲁J13151号桑塔纳车到在莱钢樱花园小区居住的赵存良处帮忙,同时进入的还有赵兵驾驶的鲁J13632号车,晚11时30分在小区北门门卫室由赵兵一块进行了两车的出入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没有要求刘安庆将车停到停车场,刘安庆将车停放在了2号楼前的通道上。5月1日早4时左右发现鲁J13151车不见了,在小区内未找到,在5时许向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报案称该车被盗,至今未破获。莱钢樱花园小区是莱钢城房公司实行物业管理的——个住宅区,制订了交通管理规定且在进入小区的两门口进行了挂牌公示,其中第八条规定:临时来小区,在小区过夜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每夜交纳5元停车费。同时制订了治安管理规定,在门卫室内悬挂,其中第三条规定:负责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原告诉称,2001年4月30日夜11时30分,原告因莱钢樱花园小区2号楼的赵利萍结婚而去帮忙,原告的司机刘安庆在北门门卫室登记后将鲁J13151桑塔纳车停放在楼前的道旁,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及门卫值班人员严重失职,导致原告车辆被盗,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由于樱花园小区是被告下属的一个物业小区,所以责任应由其承担)赔偿原告的损失10万元。 被告辩称,原、被告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原告不是樱花

园小区的居民,其进入小区是为朋友帮忙,与被告没有民事法律关系,原告进入小区后没把车辆交付于被告,没有达成保管车辆的协议,原告丢失车辆要求被告赔偿没有依据。原告车辆进入小区后擅自停放,未停放在明示的停车地点,车辆仍在原告的掌握控制之中,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 [审判] 原告司机按照被告下属住宅小区的管理规定在车进入小区时进行了车辆登记,根据小区的车辆管理规定,小区工作人员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有保管的义务,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关系。在保管的履行中,原告未按小区管理规定停放车辆,在履行中存在瑕疵,应承担部分瑕疵责任。被告在的履行过程中因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而造成车辆被盗,没有尽到将车辆完好交于停车人的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369条、第370条、第374条之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6万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一、原告孙宝军与被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车辆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二、被告是否负有告

2020年民事答辩状(合同纠纷)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现就甲公司诉被告 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原告作为生产者应当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并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所以本案中原告应当首先证明自己的产品具备了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其所出售的是合格产品。 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法律规定,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用户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要求赔偿,而生产者是否有过错,由生产者自己举证。本案中被告只需证明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后果,即对产品提出的质量问题,存在的许多不良后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存在的许多缺陷。 、原告存在迟延交货的违约问题 根据原被告 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约定:卖方交货时间为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而实际上原告 在年月日才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间与合 同约定不一致,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迟延交货,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由于卖方原因延误了交货期,每延误七天,买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卖方处以罚款,不足七天的,按七天计。此款项从货款中直接扣除。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超过一个月未交货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 失。因此被告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人民币 ______________ 元。 四、被告已经付出的货款金额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案情 原告:徐某某 被告:周某某 2002年8月2日,被告与案外人上海市宝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被告购买位于上海市虹梅路3200弄20号401室商品房一套, 合同约定“宝鼎公司”于2003年10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被告,双方办理了预售登记。 2003年5月26日,被告与上海广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达公司”)签订《房地产居问合同(出售)〉〉,约定被告委托广达公司居问出售401室房屋。同年5月27日, 原、被告通过“广达公司”居问,签订《转让协议》一份。该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将401室商品房作价人民币1,140,000元转让给原告。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114,000元暂 存于中介方“广达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活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22.8万元。 开发商大产证办出后,通知被告办理小产证,待被告小产证办出后,办理原告小产证,同时原告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原、被告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且逾期达15日,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14,000元。此外, 原、被告双方还对其他的权利义务作了约定。 签约当日,原告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取出房款114,000元及中介费5,700元, 广达公司出具收条。同年10月31日,被告向中介方出具确认书,载明:由于本人自身原因 不出售系争房屋,本人不前往中介方领取原告暂存中介方的首笔房款,现同意中介方将上述房款退还给原告。 另,系争房屋于2003年6月2日经查核准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告,同年12月16日“宝鼎公司”办理

浙江省2009年4月自学考试《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试题和答案08707

浙江省2009年4月自学考试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870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C )15-270 A.赠与合同 B.加工承揽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D.委托合同 2.对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正确的是( B )1-25 A.诚实信用原则是私法自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表现形式 B.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的是极为概括抽象,并且是不确定的 C.诚实信用原则表明合同的缔结不受任何力量的干预和限制 D.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内涵是合同的成立与否取决于缔约人的意志 3.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传真,内容为“我公司有一批优质东北大米,每吨3000元,若有意购买,请派 人前来洽谈,保证现货供应”。甲公司的传真属于( A )2-32 A.要约 B.不可撤销要约 C.要约邀请 D.一般的商业信函,不具有法律效力 4.甲公司于6月5日向乙公司以快递的方式发出一要约,6月8日送到乙公司由乙公司门卫签收,6月10 日门卫将信函送交董事长办公室,6月12日办公室秘书将信函交董事长签阅。则甲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B )2-34 A.6月5日 B.6月8日 C.6月10日 D.6月12日 5.张某曾向李某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李某收藏的一幅古画,但李某要价过高没有达成协议,7月8日李某 向张某发电报称愿意以张某的出价出售古画,要张某5日内答复。7月9日张某收到电报并立即向李某发电报表示愿意购买,并表示7月20日现金支付价款。由于邮局投递失误,7月17日李某才收到电报,7月19日,李某将古画出卖与陈某。7月20日,张某携带现金至李某处要求购买古画,李某不能交付古画发生争议。请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D )2-31 A.二人之间合同不成立 B.二人之间的合同于7月8日已经成立,李某不能交付古画,构成违约 C.二人之间的合同于7月9日已经成立,李某不能交付古画,构成违约 D.二人之间的合同于7月17日已经成立,李某不能交付古画,构成违约 6.买卖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是( D )12-244 A.交货条款 B.价金条款 C.质量条款 D.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格式

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格式 发生合同纠纷的民事答辩状如何写?下面请参考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格式,供大家阅读参考。 答辩人:xxxx工程公司 住所地:xx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答辩人就与xxx、xxx、江xx、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xx集团总公司提出的上诉,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合理合法,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无理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关于工程结算方面,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案卷材料可以证实,xx年xx月xx日、xx年4月20日,原xx公司总经理xx代表xx公司两次签收了被上诉人递交的工程签证单、施工图纸、建筑工程决算书及工程决算汇总表。上诉人称其未收到一次完整的汇总资料,只收到汇总表,无任何证据可以支持。同时提醒法庭注意的是,时隔三年多的时间,原xx公司对被上诉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并未提出异议,远远超过原xx公司和被上诉人签署的合同对工程结算10天异议审查期的期限。一审人民法院按照双方合同第6.3条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

将被上诉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合同第1.7条和合同第6.3条,并不矛盾,也非无效条款。前一条款是工程决算的约定,后一个条款是工程结算方面的约定,两者概念不同。原xx公司作为发包人,被上诉人作为工程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进行的是工程价款最终结算,而非决算。对此,承包人和发包人作为经常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对两个条款内在的涵义、概念是明知的,不可能出现上诉人在诉状中所谓的理解。是否决算是xx 公司和建设单位之间的事情,不能因为建设单位未予决算而剥夺被上诉人主张工程价款结算的权利。上诉人明显是在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其主观拖延支付债务,赖账的故意非常明显。 二、关于利息方面,一审法院判决正确。 根据合同第6.3条约定和本案前述的基本事实,涉诉工程的工程价款在原东正公司收到竣工结算资料1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已经视为同意,视为结算。在工程价款已经结算确定数额的情况下,原xx公司和众股东未予支付剩余工程价款构成违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责任。即使存在逾期结算的事实,也是原东正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被上诉人并无任何过错,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上诉人方承担拖欠工程款利息,无疑是正确的。 三、四股东对原xx公司组织清算,未依法恰当履行清算职责和义务,

广告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广告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楚经初字第315号 原告楚雄电视台传播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美玲,主任. 被告牟定县朝钦葛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钦,经理. 原告楚雄电视台传播中心(以下简称传播中心)诉被告牟定县朝钦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业公司)广告合同欠款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开云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杜朝钦和委托代理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1997年、1999年度,原告与被告共同签订了两份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在约定的时间和节目里为被告制作发布葛根汁饮料广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为被告发布了广告,1999年度制作发布费一万元,被告承诺于1999年8月20日前分两次付清,1997年度制作发布费五万三千六百元,经原告多次催交,被告拒不履行,1999年2月1日,双方协商,原告减免1997年度广告费三千六百元,被告承诺在1999年3月25日前付一万五千元,1999年6月25日前付一万五千元,同年9月25日前付一万元,2000年1月20日前付一万元,但至今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广告费六万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八千五百元.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我拖欠六万元广告费不实,我公司于1997年委托原告制作电视广告,所欠广告费五万三千六百元,1999年6月双方订立的协议中,已明确免去三千六百元,实欠金额应为五万元.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原告所属商贸部向我公司购进价值七千三百

六十五元葛根汁,扣除此款外,尚欠四万二千六百三十五元.另外,对起诉要求我公司承担违约金八千五百元缺乏根据,1999年7月6日,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五万元广告费,每月从经销商杨建波处收取五千元,至付清广告费为止,但由于广告未达预期效果,未能收到广告费,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协议第四条约定,如在7月中旬原告未能收到第一次广告费,原告即可停播甲方广告,这是我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不存在承担违约金,故原告起诉的欠款数额不实,违约金诉讼请求缺乏根据,由此增加的诉讼费只能由原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以下事实明确表示无异 议,1999年2月1日,传播中心与葛业公司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协议约定,传播中心为葛业公司在1997年至1998年所做广告,欠广告费五万三千六百元,免去三千六百元,应付广告费五万元,至2000年1月20日前分四次付清.对以上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争议的事实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本案争议事实如下:传播中心与葛业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是否应予以认定,合同约定的广告费一万元是否应予认定.为此原告提交了1999年6月28日的广告业务发布合同予以证明,被告不认可此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和所欠的一万元广告费,为此提交了1999年7月6日协议,协议除对已认可的五万元广告费确认外,还对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其中,还约定双方各投资五千元用于被告产品的广告促销,并特别约定广告合同另行签订,但该合同未提交法庭.从原、被告双方所提交的合同来说,被告提交的合同签订在后,原告提交的合同签订在前,双方所涉及的广告发布,从时间上看不是同一内容,原告提交的合同的广告发布首次时间是7月5日,次数一百次,而被告提交的合同的内容仅仅概括约定了广告发布各投五千元,具体内容另行约定,因此,被告提交的协议并不是对原告提交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的变更,两个合同在广告发布上没有联系,因此,对原告提出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予以认定,欠广告费一万元予以认定,对被告提交的合同对欠款的偿还方式约定予以认定;二、被告是否有违约的事实,原告认为被告未及时给付广告费,属违约行为,被告认为不违约,本院认为,原告所提交双方认可的五万元广告费不存在违约事实,原告提交的1999年2月1日的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但被告提交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案例分析 1.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 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中质押合同是否有效?质押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 后因市场发生遍化,该货物价格下降。

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 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3.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 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被告:XX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判决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房贷手续(因原告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放贷或贷款不足部分,原告会以现金方式补齐)、并在20个工作日以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原告会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含)之前,将剩余首付款支付给被告。2.本案诉讼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3.如被告在事实上无法履行合同,需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在判决生效5日以内,支付原告所付定金的二倍共计10万元给原告、同时退换首付款5万元,承担中介费1万元;并针对赔偿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部分,请求法院予以增加: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房租受益共计2300元、以及因房价上涨对原告造成的机会损失共计30万元。事实和理由原告、被告以及第三方中介XXXX年X月X日签订一 式三份的《市房屋买卖合同》;被告XX房屋出售给原告;成交总价100万元整,但是,因市房价暴涨,被告便产生违约意向,通过电话、以及委托中介转达等方式,表示拒绝出售此套房屋,企图恶意违约,但又不承认其违约行为。原告认为,由于目前房价同X月份签订合同时相比,房价暴涨,相同区域内的新房售价、二手房挂牌价均涨幅超过30%;现在原告如购买相同房产,需比签订合同时多付出的钱已超过XX万;从而导致作为守约方的原告,已经从事实上无法再以签合同时的价格购买相似的房屋。如被告违背诚信、恶意违约而不履行合同,会导致作为守约方的原告蒙受重大的机会损失,导致原告用永远丧失在昆山购房的机会。综上所述,请法官维护我守约方的利益,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此致人民法院原告:年月日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d4fea7001 everage D、stain 7、The words below equals to one another except().

答辩状买卖合同纠纷案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案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书记员: XXXXX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XXX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席本案的庭审活动。 代理律师的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今天的法庭审理中,我们将遵循这一原则全面履行我们代理职权,希望得到法庭及各位诉讼参与人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我也相信由于双方代理律师的介入将会给法庭提供一个兼听则明的条件,以利于法庭对该案作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裁决。 作为本案被告的代理人,庭前我们仔细的研究了起诉书和所谓的买卖合同,查阅了相关卷宗材料,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的全过程,我们认为原告的起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法律依据也是不充分的,现将我们的具体观点陈述如下。 一、被诉人在本案中无享有诉权,我当事人不是合格的被告,其无诉权应不受法律的保护,原告与被告二之间针对本案没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 直接的利害关系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原告提供的不是买卖合同,而是“结算清单”。 1、被告二XXX不是渔师殿、大雄宝殿产权所有人

2、被告二XXX不是渔师殿、大雄宝殿投资商 3、被告二XXX不是渔师殿、大雄宝殿建筑承包商。 4、被告二XXX无非该建设工程的材料收发人员 二、关于原告提供的证据 1、该瓦片是用在大雄宝殿与渔师殿,被告二对这两者没有任何收益权,所以也不应该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至于结算清单签字,清点数量是他的责任,签字属于他的责职范围,应该、必须、而且一定要签。 只有他签字原告才根据他的证明向有关单位结算。 3、结算清单上面被告二的签字只能证明收到瓦片的数量、商品检验合格后与开发商、承包商或者产权所有人按此结算凭据。 被告二结算清单上的签字、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只起到证明作用。 三、针对本案案由认定错误 1、根据被告提供证据是“结算清单”顾名思义只是用来结算之用,对原告所述买卖纠纷合同不存在任何关系。 2、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买卖,更谈不上有欠款纠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完全不符合买卖合同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有效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不符合。

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4000字)

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金桥公司诉被告张克、被告荣祥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02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杨善和独任审判,分别于2002年10月17日、11月18日、1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桥公司委托代理人肖世敏、程睿、被告张克、被告荣祥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国军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2年3月23日,原、被告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由被告为原告从上海运输货物到成都及其他地区。被告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托运的货物受损。其后,被告未依法进行赔偿,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因在处理事故中所支付的费用和可得到利益共计270198.9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张克辩称,原告所述合同的签订及因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事实属实,但赔偿金额应照实计算。 被告荣祥公司辩称,荣祥公司未与金桥公司签订任何运输合同。事实是张克与金桥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但张克现不是荣祥公司人员,荣祥公司也未对其授权。故金桥公司的起诉与荣祥公司无关。荣祥公司不应承担本案责任。 经审理查明,2002年3月23日,被告张克与金桥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托运货物为化工原料、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等货物。始发地为上海,收货地为成都、乐山、重庆、绵阳等地,运输费用为10440元。金桥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付4000元。运输期限为5天,如迟到一天扣运费500元。在全程运输中,造成货物破损、受潮、短缺、被盗,均由承运方按货物价值赔偿。运输车辆为川c05466,车辆户口登记地址为自贡荣祥汽贸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金桥公司预付运费4000元给张克,张克经清点货物后并在承运单上签字。上述合同内容及承运单、运费等事实,张克均不持异议。张克在运输途中,当行至安徽省桐城市与另一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金桥公司托运的货物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金桥公司邀请安徽省桐城市公证处对货损情况予以公证。2002年3月28日,该公证处出具了公证文书及物品清单。该清单按照现场尚有的货物名称及数量进行了清点。同年3月30日金桥公司与荣祥公司(张克)就货损处理问题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大安区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定损中心、江西银轮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了协议(以下简称五方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五方对张克承运的货物进行了清点,对公证书中所列完好物品清单共计20项清点数量完全予以认可,均无异议。对损坏货物由金桥公司提供原始货价进行计算,损坏货物残值处理按8%计算由金桥公司处理。计算依据仍依金桥公司原始货价计算,从货物价值中直接扣除。上述公证文书及五方协议,原、被告均不持异议。 庭审中,金桥公司提供了已对托运客户进行了赔偿的证据共计262171.9元,其中包括公证文书所列货损180696.3元,公证文书未列货损81475.6元。对上列两项赔偿的金额,质证中,荣祥公司认为,其一,按照五方协议,金桥公司应提供原始货物价值,金桥公司对客户所作出的赔偿不能作为赔付依据。其二,公证文书中未列出的货物即表明金桥公司未交与被告张克承运。故公证文书以外的货损不能作为赔偿请求。对此,金桥公司反驳认为,托运的货物是经张克清点无误,但在清点货物中,却短缺了部分货物,因在处理事故中,当地农民抢走了许多货物,由此造成短缺的货物理应由被告赔偿。庭审中,对金桥公司已对客户赔偿的金额逐一进行了核实。核实中,荣祥公司对金桥公司的部分赔偿证据及金额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此外,金桥公司在处理事故中花去了8601元的费用,被告张克及荣祥公司经质证后认为公证费属实,机费虽属实,但应按火车硬坐费计算。 另查明,张克驾驶的运输车辆是在荣祥公司按按揭方式购买且挂靠在荣祥公司经营运输活动,且荣祥公司按月向张克收取管理费。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何a,男,1967年5月28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S乡H村。 被告夏B,男,1973年11月17日生,汉族,xx县人,住址XX县F镇Gxx园……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夏B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5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 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7年4月24日,被告以资金

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一月后,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被告方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故原告具状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何a 20**年6月11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借条复印件2份; 3、原告户籍证明1份。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原告:黄XX,女,197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XX市XX镇XX居委会XX村21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被告:樊XX(又名:樊XX),

男,1960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广州市XX区XX街XX巷4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余款捌拾壹万贰仟叁佰零肆元整,合计人民币812304元;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以上款项从2008年7月21日至2010年6月30日(暂计至起诉时止)的利息,合计人民币53835元。 以上1、2项共计:866139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08年5月18日,被告樊XX (又名:樊XX)因欠缺资金,以宅基地使用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捌拾陆万元整(¥860000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借款期限为壹年,还款期限为2008年7月21日至2009年7月20日,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借款后,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xx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xx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xx,联系电话:1xxxxxxxxxxx8 委托代理人:万xx,xx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东光厂的产品,但是与席泉林签订的《买卖协议》,与东光厂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席泉林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席泉林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东光厂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东光厂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合同纠纷法律专家建议及案例分析

合同纠纷法律专家建议及案例分析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1.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2 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的形式角度来对合同进行的划分。 1 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口头合同多是即时清洁的合同,一般来说,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少。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这与书面合

同应用之广泛分不开的,解决书面合同纠纷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书或确认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等。故要求合同当事人注意保存所有的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举证,此外,有时在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既有因书面协议引起的纠纷,也有因口头协议引起的纠纷,口头协议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法律是不承认其效力的。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1 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 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合同主体一方是外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国外,合同标的位于国外等。解决涉外合同纠纷时,往往会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合同语言问题,解决纠纷地点问题等等。甚至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间题也很复杂,所以,应尽量避免在涉外合同上发生纠纷。 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3篇(最新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3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3篇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职工,现住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 000000000000000。 被告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_董事长,原住 _____,现住_____,联系电话: 13800000,公民身份号码: 000000000000000。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___归还原告___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及约定的借款利息_____元整。 2、要求被告___承担本次诉讼所有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月__日被告___向原告___借款人民币____整,____元是由___银行存到___账户中,被告___亲书借条一份交予原告。 ___年__月__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___提出归还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借款及利息至今拒不归还,原告___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 1、原告身份证复印一份; 2、被告___亲书G一份借条复印件一份; 3、汇款单复印件一份。 借款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民事起诉状 原告: ,女,49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广州市海珠区房 联系电话: 被告一: ,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栋房电话:被告二: ,女,29岁,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栋房;电话:被告三: ,女,43岁,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合同纠纷答辩状实用范文

合同纠纷答辩状实用范文 纠纷答辩状实用合同 答辩人名称: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职务:XXXX 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担。因此,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与事实不符。 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结算方式约定,经甲乙双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币计算。原告为乙方共输送砼2887方,合计人民币57740元。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0日支付给乙运输有限公司3万元租赁费。2006年12月8日原告驾驶员驾驶混凝土输送泵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一死一伤,事后经有关部门认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根据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因乙方

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XXX的损失应由原告乙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给被害人XXX5000元补偿费,此费用应由原告负责。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运输费和补偿费,事实上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对原告要求答辩人支付租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滞纳金305200元,明显过高,有失公平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付款金额仅为22740元,而原告却请求答辩人承担违约金达305200元,明显过高,显失公平,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承担违约金数额为3778元,答辩人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平合理原则,对原告滞纳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事实真相,不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公正裁决,以维护答辩人的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xx,男,汉族,19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电话号码:xxxx身份证号:xxxxx 被告1(借款人):刘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x,电话号码:xxx身份证号:xxxx 被告2(连带保证人):xxxx公司;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 被告3(连带保证人):xxxx;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xxx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利息xxx元(以本金xxx 万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月息2%计算,自xx年x月x日暂计至xx 年x月x日,实际以本息还清之日止);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xx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3被告承担; 5、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2、被告3、对上述诉讼请求1---4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被告1因资金流通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万元整,原告与被告1、2、3自愿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并对借款期限、利息及手续费、违约责任、担保等方面进行了约定。按照借款担保合同的

约定,被告的借款期限为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借款期内,被告需要按照每月2%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及手续费。 借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原告如约支付了被告1全额的借款。现借款期限已满,虽经原告多次催收,但被告1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借款,被告2、3也均不履行担保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成都市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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