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编印

德江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德江县司法局

目录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二、社区矫正的意义--------------------------------------------------

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

六、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七、如何确定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八、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九、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十、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十一、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记录-------------------------- 十三、摸底排查矫正对象工作情况记录-------------------------- 十四、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十五、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 十六、社区矫正全年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的概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意义

一、符合人道化发展趋势,有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有利于克服监禁刑的弊端,避免服刑人员“监狱化”;

三、有利于改善监管环境和提高教育改造效果;

四、有利于合理配臵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

五、符合刑法刑事政策化的要求;

六、有利于与国际刑事司法领域通行做法接轨。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法委和综治委牵头,由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法院、监狱、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组成,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研究、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职责

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教工作。基层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一、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管制的罪犯;

二、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

三、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假释的罪犯;

四、经人民法院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包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五、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且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女犯、老弱病残犯、初犯、过失犯等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小的罪犯,应优先适用社区矫正。

如何确定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具有社区矫正试点地区户籍,(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长期固定居住在试点区的五类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报到制度

1、矫正对象自法律文书生效7日内或出监之日起7日内到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

2、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设定编号,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对其宣读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责令其严格遵守。

3、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向司法所报到,汇报其所在位臵及上周活动情况、思想状况。

4、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汇报情况,监外执行罪犯视身体状况,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

二、监护制度

1、矫正对象报道后20日内,司法所要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2、监护人应但具备以下条件:①应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好友;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③愿意承担监

管义务和相应的监管责任;④具有监管能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

3、监护人的基本职责:①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②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保持联系,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和基本情况;③每月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司法所反映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遇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反映。

三、走访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单位),向有关人员及当地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每月至少与矫正对象见面一次,,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3、节假日及其他重点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及时走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

4、社区矫正对象受到惩罚、有重大思想问题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及时走访。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走访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增强矫正的针对性。

四、迁居制度

1、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必须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2、矫正对象迁居和保外就医,确因转院或离开居住区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居委会出具证明,矫正对象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迁居审批表。

3、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及意见,与矫正对象的申请一并交到当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团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4、团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转送辖区公安机关审批。

5、矫正对象经审批迁居的,原住地司法所应在3月内向迁入地司法所介绍矫正对象情况,并转递有关档案。

6、迁入地司法所接到有关材料后3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监管范围。

五、请销假制度

1、社区矫正对象确有事离开所居住地的,必须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2、社区矫正对象须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内容包括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目的地等,监护人、居委会出具证明,矫正对象填写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表。

3、司法所审核后,签署初步意见并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

4、公安机关批准后,司法所应及时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同时告知其外出期间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5、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需要续假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六、会客制度

1、矫正对象在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前,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监护人、居委会出具证明,司法所审核后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

2、公安机关审批后,司法所应当记录备案。

3、矫正对象不得与有劣迹的人交往。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情况一览表

年度

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记录

摸底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情况记录

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正工中,应做到“以人为本,因人施矫”。在具体矫正方案的制订实施中,要按照矫正工作要求,既要落实常规性的矫正内容,又要区别对待,从实际情况出发,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 1 -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操作流程简图 分三步实施: 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社区矫正的执行 → 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1、审前社会调查 2、矫正人员签具矫正保证书 3、送达法律文书 4、矫正人员报到 5、办理交接手续 6、宣布实施矫正 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 2 、成立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 3、制定矫正个案 4、日常监管和教育 5、考核奖惩 6、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 1、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2、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3、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4、社区矫正人员死亡 5、被决定收监执行 6、被判处监禁刑罚 社区矫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1、实施汇报制度 2、组织教育学习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一)第一阶段:社区矫正人员接收 1、审前社会调查。(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 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由市司法局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实施。 ②司法所根据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 ③反馈评估意见。市司法局决定最后评估意见后,应当在接到委托调查函起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意见反馈函》。 2、签具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任单位: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看守所、监狱对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在判决、裁定或作出决定时,应向其当面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见附一),告知其到市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同时应责令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见附二),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3、送达法律文书。(责任单位: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决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于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时抄送市检察院监所科、市公安局户政科。 社区矫正科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应认真查验文书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见附三),文书材料齐全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文书材料不- 2 -

社区矫正流程1.0

社区矫正基本流程 一、审前评估 工作人员只有7天时间(包括节假日)来完成审前评估任务,故接到审前评估任务后,要立即通知被评估对象的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并与家属、村干部一同到司法所进行调查,并按笔录范本做好调查笔录;起诉书中有被害人的,工作人员要同被害人进行联系,并做好笔录(重点为是否谅解);在“审前评估”的文件夹内有给公安机关调查的《审前评估意见书》,工作人员要将它打印出来,交与被评估对象让其与所辖区的段警进行联系,并填写好该表。 在所有调查笔录、意见书都收集完毕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制作《审前调查评估报告》,并给所长审定。《审前调查评估报告》第一页需盖司法所章,倒数第二页需评估人员签字,最后一页需所长签署意见并盖章,注意要盖骑缝章。 审前评估交给司法局一整套的材料有:《审前调查评估报告》正本一式三份,调查笔录及《审前评估意见书》正本一份。 司法所留存《审前调查评估报告》及调查笔录的复印件一份。 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环节 (一)社区矫正人员携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刑事裁定书(假释犯)、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犯)来司法所报到时,工作人员要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具体有:1.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2.社区矫正宣告书; 3.社区服刑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4.矫正小组协议书; 5.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 6.入矫谈话笔录; 7.走访笔录; 8.报告登记表; 9.教育登记表。 社区矫正人员提供:1.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一份;2.一寸相片一张;3.亲属一人,村干部一名作为矫正小组成员 注意:1.所有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签名的地方都要签名盖章; 2.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都要签名盖章; 3.基本信息表的基本情况由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长乐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预防重新犯罪,为实现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激发他们热爱劳动的热情。 4、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由主管政法的武装部长周光担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法要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参与。 妇联要组织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帮教对子,重点

司法所矫正工作指南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指南 一、打开内网“手机定位系统”(账户密码11)查看所有定位人员是否存在关机违 规情况,如有关机的及时电话联系对象保持开机状态。 二、打开宣城市司法局网站查看首页及社区矫正科页面新闻及通知,打开绩溪县司法局内网 查看首页通知公告及社区矫正股页面新闻,了解工作方向并及时处理县局通知要求。 三、处理日常工作,整体上分为七类:1报表类2评估类3入矫类4管教类5解矫类6宣传 类,(其中评估类详见对应工作说明及文书模板)。 (一)报表类(此大类工作建议均在月底前完成) 首先,每个月20日前报送:1、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2、社区矫正人员奖惩情况3、社区矫正人员违规刷证情况并于20日前通过“内网oa邮箱”报送至县局矫正股所有成员oa邮箱为:密码) 其次,每个月1号和2号两天报送“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个季度1号、2号两天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送通过外网“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再次,每个季度1号、2号两天报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统计表(通过外网“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账户:密码:—继续点击输入账户:密码:) 再次,每个月28号前完成刑释解矫信息核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进入“全国刑释解矫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后:(1)找到“信息查询”中的“服刑劳教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在最后一栏“是否有回执”中选择“无回执”后进行查询,将出现本地尚未进行回执的人员名单;(2)找到“人员管理”中的“等待本级核查列表”模块,点击进入,若出现待核查人员信息前往派出所请求户籍民警验证其具体信息是否一致,最后核实或修改并反馈)(二)宣传类 及时将主办、参与的活动、创新举措整理成信息,发布到司法所网站社区矫正股、基层股等栏目上(网站账户:密码:),同时通过oa邮箱报送至县局矫正股、基层股,另外还可通过外网邮箱报送至“外媒”(外媒投稿邮箱及奖励标准参见《绩溪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三)入矫工作流程 1.司法所接收对象,尽量用word填写所级档案(便于留存电子档案),打印出来制作出纸 质工作档案(提醒要求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留存指模笔迹毛发类证据)。同时注意档案扫描上传至“内网矫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并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手册”。 2.司法所在“内网矫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中接收矫正对象档案,填 写完善(注意拍照),最后更新花名册,复印(基本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指纹类材料、宣告书、责任书)送至“社区矫正中心”。 (四)管教类 1、每个月记录并检查电话汇报情况; 2、每个月记录并检查书面汇报情况; 3、矫正对象来办公室汇报时,为其办理刷证报到手续(具体进入内网“所级社区矫正管 理系统”(账号:密码:),点击“责任人工作区”,进入“矫正执行栏目” 中监督管理,点击刷证汇报,将身份证置于“读取器”,点击身份证验证即可。 4、矫正对象来办公室汇报时,与其一对一谈话,了解近况,教授法律、法规、政策等知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 调委会受理 当事人申请受理 调委会 主动受理 党委政府 指定受理 直接处理 分流或配合 有关部门处理 调查 调解调解未果 向 仲 裁 机 关 申 请 仲 裁 告 知 当 事 人 向 法 院 起 诉 或 签订协议协议不能 履行 制作调解协议 卷宗 卷宗存档 回访定期报告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 他机关委托受理

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 流程图 依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予以具体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解答、处理调解委员会或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人民调 解委员会 的请求或 者根据需 要,协助、 参与对具 体纠纷的 调解活动 对调委会 主持达成 的调解协 议予以检 查,发现 违背法 律、法规、 规章和政 策的,应 当予以纠 正 总结交流 调解工作 经验,调 查研究民 间纠纷的 特点和规 律,指导 调解委员 会改进工 作 积极推动 新时期人 民调解工 作的改革 与发展, 不断研究 和探索加 强人民调 解工作的 思路与途 径

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流程图 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 以会代训、组织参加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培 训班等 拟定培训方案 安排授课人员及准备授课材料 基层调委会上报 参训名单 培训筹备,通知培训时间、地点 正式培训 培训小结及情况通报

司法矫正手环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平台操作说明书 版本号:1.1.4 北京华星北斗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2019.2.1

目录 ?登录 (3) ?首页 (4) 监控地图 (5) 信息中心 (8) ?管理平台 (10) 人员管理 (10) 绑定管理 (13) 文书管理 (15) 外出管理 (17) ?监管平台 (19) 轨迹回放 (19) 围栏设置 (22) 告警管理 (24) 未处理告警信息 (24) 已处理告警信息 (26) 指令设置 (26) 媒体资源 (31) ?档案中心 (33) 在矫档案 (33) 解矫档案 (34) ?数据中心 (36) ?系统管理 (37) ?登录账号管理 (37) ?行政区域管理 (39)

该平台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或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效果最佳(正在努力兼容低版本IE浏览器) 以下是其详细功能操作介绍: ?登录 操作人员用户通过登录界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进入社区矫正监管平台。

?首页 刚进入平台如果有未处理的告警信息会弹出红色告警框,并响起报警声音,如下图 点击弹框的确认按钮关闭弹框展示首页界面,如下图:

监控地图 在首页的监控地图上可以看到该监护社区所有监护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最新定位坐标。绿色坐标点表示正常坐标,红色表示越界坐标,灰色表示托管,鼠标点击坐标点可以查看该坐标的详细信息(包括人员信息,照片,位置信息),如下图: 在监控地图的右上角有几个切换地图的功能,最右边的方框中通过点选可以切换地图是显示标准图,路网图,还是卫星图;切换谷歌按钮可以将地图切换成谷歌的;切换热力图按钮可以将坐标点切换成热力图的方式显示坐标区域;如下图:(显示的是标准图的热力图)

社区矫正规章制度

社区矫正规章制度 篇一:20XX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曙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社区矫正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贯彻上级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决议,部署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司法所社区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臵边报告。 三、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社区矫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人矫正档案;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应当在矫正对象被决定执行社区矫正之日起建立矫正档案,一人一档。 2、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 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3、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个人矫正档案。 4、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矫正对象矫正地址变更时,档案应随社区矫正对象移交变更地司法所。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收监执行的,档案应移交侦查、监狱机关。档案移交双方均应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6、外调人员查阅档案,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或政法机关外调介绍信,经市司法局批准,在指定地点阅卷,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借阅登记表》备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查阅矫正对象档案。不得用电话查询档案。 7、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应具备保密、防遗失、防潮、防虫、防霉等基本保管条件。 8、矫正对象档案输入计算机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网络连接。 9、矫正对象档案应使用a4纸。 五、责任追究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矫正对象出

2020年工作总结-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所目前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办公室。至20xx年12月,全办事处累计接受各类矫正对象28人,在矫人员15名,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监外执行3人;保外就医1人。一年来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办事处综治办、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办、财政所、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查清可行思路 为规范我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了《社区叫矫正工作方案》,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我们多次走访各社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社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 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的开展,我司法局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示图》、《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社区矫正工作者任务、原则、纪律》、《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都已健全,并以上墙公示。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 我们及时下社区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

社区矫正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一)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监外执行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社区矫正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镇村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

社区矫正工作内容

拟定矫正个案的方法和内容 1、矫正工作责任人。司法所所长对矫正个案的建立和实施负第一位责任。其职责为指定本所矫正工作人员专案专办,组织全体矫正工作人员集体研究和确定矫正个案,领导、检查、督促个案的落实。 被所长指定为个案责任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调查研究,起草矫正个案,矫正个案确定后负责矫正个案具体组织和执行,对矫正个案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2、起草矫正个案的准备。起草矫正个案应做好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评定两项准备工作。 ⑴走访调查: ①目标定位。摸清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其个性化因素,为实施个案矫正奠定基础。 ②主要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调查需要掌握矫正对象以下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罪名;矫正期起止;原关押单位或判决机关;民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原职业; 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爱好及特长;宗教信仰。 二是犯罪成因调查。主观因素:通过对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犯罪的罪错形态。客观因素:通过对矫正对象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学校教育、工作环境的了解,判断导致其犯罪的客观动因。 三是心理特征调查。通过心理测试或对矫正对象心理档案进行分析,判断其心理健康状况及性格特征(胆汁质、多血质、粘质质、抑郁质等)。 四是受害人态度调查。对矫正对象与被害人生活在同一社区的,要了解被害人对矫正对象在社区执行刑罚的态度,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对矫正对象接受矫正造成不利影响。 五是矫正难度调查。违法犯罪史:通过了解矫正对象犯罪及头版刑罚的次数及种类,受到治安处罚的次数及种类,判断其恶习深浅。犯罪性质:对犯罪手段、犯罪持续时间、危害后果进行调查,同时根据犯罪侵害的不同社会利益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性质,确定罪行的恶劣程度。在监狱(看守所)改造表现情况: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接受刑罚处罚及教育改造的表现情况,判断其对教育矫正可能的接受程度。认罪态度: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是否认罪、是否准备或正在申诉等情况,判断其对自身罪错的主观认识和态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矫正对象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的,应掌握矫正对象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所起的作用,通过对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的犯罪能力及主观恶性。 ③工作方法 一是基础档案调查。通过查验矫正对象接收时的基础档案资料,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是个别谈话调查。与矫正对象见面并办理登记以及家访、电话交流等方式,了解核实矫正对象有关情况。 三是走访调查。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监护人、近亲属、邻居、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核实、矫正对象相关情况。 四是信函调查。在不便于直接调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邮寄信函,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是测试调查,通过心理测试、体检等方式,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特征及健康状况。 ⑵综合分析评定 ①目标定位。找准矫正对象犯罪和可能影响矫正的症结所在,确定矫正重点和主攻方向。 ②主要内容

浅谈当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这种新的服刑方式在缓解监所压力,减少交叉感染,节约犯罪改造成本的同时又体现了我国对犯罪分子采取的一种治病救人的人性化举措,能够让他们更早更快的地回归社会。随着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通过实际工作及基层调研我们发现中间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还有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下面浅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管理的权威不足。 社区矫正是一个新事物,社会上的百姓并不了解社区矫正,需要我们通过大量的宣传来向老百姓具体说明。事实上,宣传与告知的工作,我们做得非常欠缺。笔者曾为找某镇司法所而向老百姓打听具体地址,多数老百姓问笔者是不是就是法庭,他们知道法庭在什么地方,但不知道司法所在什么地方,甚至有些老百姓回答笔者,他们没有听说过他们那儿还有司法所。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们曾经期望通过有作为而后有地位,但是在我们努力作为之后,由于宣传力度不大,我们仍然没有争到多少地位,社区矫正管理权威不足。笔者在与被矫正对象谈及周围人对他被处以社区矫正刑罚后看法时,一些人反映,老

百姓不懂得社区矫正,他们只知道犯了罪要进监狱,否则就是没犯罪。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老百姓并不是十分配合,甚至有个矫正对象在被要求每月汇报时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这么麻烦。”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管理的权威不足还导致了另一个问题——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难落实。社区矫正中的公益劳动本意是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但公益劳动毕竟是一个过程,对这个过程必须有组织有管理才能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时,最初曾想组织集中性公益劳动,后来发现这样的要求不现实,调整为根据要求,保证每月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劳动的场所不强调在同一个地点,每次劳动的具体时间不强调统一,由社区矫正对象自由安排。然而,即使这样也不现实。因为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不少人在当地没有工作,他们必须到外地去打工,接受罪犯打工的用人单位,他们并不一定认同这种做法,他们采取不放人的措施,让罪犯要么长时间回不来,否则就再也回不去。这又迫使罪犯不得不放弃公益劳动。 2、队伍不稳,缺乏专业人员,工作质量没有技术支撑。 我县不少乡镇的司法所的人员本来就不多,一般都在3名成员以下,而且很少能专门单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常规工作包括了民事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与政府配合的信访综治工作等,还经常会被地方上的领导指派去从事其他如计划生育、房屋拆迁等与司法所工作职责并不一定相称的工作。 社区矫正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司法所具体负责管理和教育方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文)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第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刑法修正案(八)及相继出台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正式确立,初步形成了现有的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系。 一、基本现状及突出问题 (一)、联席会议未形成制度化。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牵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达不到联席会议所规定的要摸清监外执行罪犯基数、各部门信息互通、机制通畅、提出建议的效果。如监狱、公安机关、看守所交付执行不规范,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人民检察院监督不到位,社区矫正法律政策更新掌握不细,社区矫正水平停滞不前。 (二)脱管失控人数较大、时间较长。全年脱管失控65人(初步统计),占监外执行总人数的16%,脱管失控人数较大;百分之八十以上监外罪犯脱管半年以上至一年,脱管时间较长。 (三)职务犯罪脱管现象较严重。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人数达13人,占脱管失控人数的20%。其中一名脱管失控是县处级缓刑人员,至今未纳入社区矫正,造成刑罚执行不平等的影响。 (四)矫正力量严重不足。全县24个乡镇司法所,有近半所人员少,矫正力量不足,因而大部分矫正人员只是建立了矫正档案,

监管、教育、帮教、改造措施落实存在很大漏洞。 (五)矫正机构基础薄弱。由于基层所经费保障不够,绝大多数基层所没有对矫正人员组织学习和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 (六)异地矫正有规定但未实行。矫正人员外出打工的较多,由于异地委托矫正法律程序不明确,造成矫正人员的矫正费用增大,同时也加大了矫正成本。更是导致脱管、漏管因素之一。 (七)监外罪犯减刑程序没有启动。社区矫正人员符合减刑条件而没有达到依法减刑。历年来没有启动减刑程序,也不清楚减刑程序的法律规定,监外罪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八)监外罪犯应当依法收监而没有收监。历年来没有启动收监执行程序,也不知道如何启动收监执行程序。对那些违法犯罪的、脱离监管二次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受到治安处罚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期间拒不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逝后刑期未满的等种情况,没有依法收监,严重影响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九)矫正人员入矫措施不规范。对入矫人员缺乏督促入矫措施,没有与公安派出所加强和规范入矫协查和通报制度。普遍形成误区即对入矫人员建档必须见人和见材料缺一不可的片面认识,因而造成了见档不见人或见人不见档的脱管失控现象时有发生。 二、形成原因及缺憾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缺憾,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组织领导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关于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一直是困扰政法各部门的难题,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型的刑罚执

招标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及建设目标 根据司法部《“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现状和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运用信息化领域中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一体化信息网络管理和服务平台。 建设目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 构建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体系,从整体上提高办事效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并完善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百姓办事提供方便。 2.行政业务系统 逐步建立、推广、完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一是建设日照市智慧调解系统管理平台;二是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系统,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方位有效管理,深度开发到岗服务、留言通话服务、普法讲座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方位考核机制,达到一键式操作,表格自动生成,提高效率,切实为基层法律顾问减负;三是建设司法内部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工作的监督管理。 3.司法内网维护租赁费,完善司法局与区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等网点的联网。 2、技术要求 2.1软件架构及数据共享要求 根据目前信息系统的技术发展,平台的架构需要采用完全B/S或者C/S结构,系统要求使用主流编程语言开发,采用开源框架,对性能或交互性要求比较高的功能点,允许在HTML 页面中嵌入ActiveX控件,以便充分利用客户端的机器性能,控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自动下载并能自动进行升级,构造可靠、稳定、实用、方便的具备行业领先标准的平台。保证软件至少在5年内满足需要,在系统更新时,数据可以通过迁移转入新的系统中。 2.2开发技术 平台应完全基于业界成熟的架构进行开发,应采用主流编程技术开发及组件式安装。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一)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监外执行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社区矫正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镇村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

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级领导小组的同时,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报告;遇到超越现行规定的事项,必须报请上级社区矫正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 2、社区矫正组织对下一级社区矫正组织的请示报告事宜,应及时予以答复;超越职权范围的,应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请示。 三、学习培训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际。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信息宣传制度 1、信息宣传要严格遵守政法工作宣传的有关规定,以正面宣传为主,客观真实,注重社会效力。 2、信息宣传应主要反映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活动等内容。 3、社区矫正组织对矫正对象的宣传报道应征得本人同意,依法维护其合同权益,

司法所电子社矫说明书

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 日常使用与操作 (司法所版) 目录 1、系统要求------------------------------------------------------------------------------ 1.1计算机软件要求------------------------------------------------------------------- 1.2计算机硬件要求------------------------------------------------------------------- 2、语音盒接线图及说明------------------------------------------------------------ 3、电子腕带功能及说明------------------------------------------------------------ 4、客户端与系统登录---------------------------------------------------------------- 4.1客户端来源-------------------------------------------------------------------------- 4.2登录帐户命名规则----------------------------------------------------------------- 5、界面图形与列表、功能------------------------------------------------------------ 5.1 单位列表---------------------------------------------------------------------------- 5.2核查统计表-------------------------------------------------------------------------- 5.3单位信息与档案、设备管理------------------------------------------------------- 5.4报警管理----------------------------------------------------------------------------- 5.5监控平台----------------------------------------------------------------------------- 5.6语音盒连接状态-------------------------------------------------------------------- 6、核查矫正模块------------------------------------------------------------------------ 6.1核查与实时定位------------------------------------------------------------------ 6.2 核查清单-------------------------------------------------------------------------- 6.3 录音列表--------------------------------------------------------------------------- 7、监控平台------------------------------------------------------------------------------- 7.1 单位与设备------------------------------------------------------------------------ 7.2 轨迹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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