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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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国家发明专利说明书

本发明涉及表面加工方法及装置,尤其涉及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及装置。

在许多具有相对运动的摩擦副中,摩擦内孔表面必须生成储油结构,以储存润滑油,减少摩擦与磨损,保证运动副的寿命。通常采用平顶珩磨加工作为内孔表面最终加工工序,以形成交叉网纹沟槽式平顶储油结构;或者采用松孔镀铬方法对缸套内孔表面镀铬即镀硬铬后进行逆电解,其表面形成网状沟槽式储油结构,再珩磨加工的工艺过程。

平顶珩磨和松孔镀铬方法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摩擦副的耐磨性。但是,由于网状沟槽互相联通,储存在沟槽里的润滑油将被沿着沟槽挤出去,摩擦副寿命的提高并不显著。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易于制造、效率高的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及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下列措施:

表面微坑加工方法是使用一个或多个球形工具头,使其沿着加工平面或曲面相对移动,同时在工具头上施加低频振动,依靠振动冲击在待加工表面形成微坑。表面微坑加工装置具有机架,在机架上设有电机、刀杆,电机经皮带轮及皮带接传动轮,传动轮偏心轴与滑块相接,刀杆一端设有滑道并与滑块相接,刀杆另一端设有刀具,刀杆与

机架由转动轴相接。

本发明的优点:

(1) 微坑均匀分布在内孔表面上,且所有微坑互相独立,互不贯通,储存在微坑内的润滑油在摩擦副运动过程中不会被挤出去。

(2) 微坑加工方法效率高。对于内径?93mm、长度181mm的工件来说,可在2min~3min内完成数以万计的微坑加工。

(3) 可以取代平顶珩磨和松孔镀铬方法。采用松孔镀铬方法约需4h(镀层厚0.05mm~,采用镀硬铬加上微坑加工方法只需。

(4) 大大节约电力能源。

(5) 显著延长了摩擦后的运动寿命。

(6) 微坑加工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制造、装配和调整,生产成本低。

(7) 机床改装简单。圆柱形工件表面的微坑加工通常可在普通车床上改装实现。

下面结合附图作详细说明:

图1是表面微坑加工装置结构主视图;图2是表面微坑加工装置结构俯视图。

表面微坑加工方法是使用一个或多个球形工具头,使其沿着加工平面或曲面相对移动,同时在工具头上施加低频振动,依靠振动冲击在待加工表面形成一定深度的微坑。为了形成有规律的数以万计的微坑,工件转速、工具头进给量、工具头直径、振动频率、振幅等参数必须合理匹配。对薄壁缸套内壁来说,形成微坑后再镀硬铬,根据电

镀原理,仍可使电镀层形成凹坑面,即微坑。

表面微坑加I装置具有机架2,在机架上设有电机4、刀杆1,电机经皮带轮及皮带3接传动轮,传动轮偏l心轴5与滑块6相接,刀杆一端设有滑道并与滑块相接,刀杆另一端设有刀具7,刀杆与机架由转动轴相接。

说明书附图

权利要求书

一种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一个或多个球形工具头,使其沿着加工平面或曲面相对移动,同时在工具头上施加低频振动,依靠振动冲击在待加工表面形成微坑。

说明书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表面微坑加工方法。它是使用一个或多个球形工具头,使其沿着加工平面或曲面相对移动,同时在工具头上施加低频振动,依靠振动冲击在待加工表面形成微坑。本发明微坑加工方法效率高,对于内径?93mm、长度181mm的工件来说.可在2min~3min 内完成数以万计的内壁微坑加工。微坑加工装置结构简单,易于制造、装配、调整,生产成本低。

[案例] 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本实用新型涉及珩磨机,尤其涉及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

普通珩磨是利用安装在珩磨头圆周上的若干条油石,由油石胀开机构将油石沿径向胀开,使其压向工件孔壁,形成面接触。珩磨头工作时,作旋转运动和往复直线运动,以完成对孔壁的低速磨削。普通珩磨时,由于珩磨头的旋转运动和往复直线运动,使油石上磨粒在孔的表面上的切削轨迹成交又而又不重复的网纹。普通珩磨存在两大问题:

(1) 普通珩磨效率较低,尤其是珩磨薄壁零件、韧性材料和硬脆材料时加工效率极低。珩磨铜、铝、钛合金等韧性材料时,油石极易堵塞,表面质量很差,加工效率极低。

(2) 定压进给时,油石胀开压力变化较大;定程进给时,油石胀开压力凭操作者的经验和手感来控制,导致油石异常破损,工件变形乃至报废。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效率高、油石胀开压力恒定、油石不易破损、阻抗匹配容易、频率易于跟踪、加工质量高的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列措施: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具有超声珩磨装置,超声珩磨装置上端设有回转式气接头,下设油石,油石与油石之间设有喷嘴,从喷嘴来的压力信号经气电转换器转换,由主动测量仪表发给计算机,同时光电开关将检测信

号发给计算机,控制步进电机及油缸,通过小齿轮、大齿轮、联轴器、转矩转速传感器带动超声珩磨装置的油石胀开。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1) 超声珩磨具有珩磨力小、珩磨温度低、油石不易堵塞、生产效率高、加工质量好等一系列优点,可以解决普通珩磨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铜、铝、钛合金等韧性材料、薄壁缸套及陶瓷、淬火钢等硬脆材料零件的珩磨问题。

(2) 采用数控恒力进给系统可以有效地防止油石因压力过大而产生的异常破损问题,减少零件加工变形,提高加工精度。

(3) 油石胀开压力恒定,可以有效地解决超声换能器和发生器之间的阻抗匹配问题,对超声珩磨声学系统谐振频率实施有效的自动跟踪。

(4) 超声珩磨声学系统传声效率高,油石更换和修整方便。

(5) 超声珩磨装置采用中间有圆柱孔的夹芯式压电换能器和变幅杆,在机床不停机的条件下可使油石沿径向自动胀开。

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可以广泛地用于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坦克、装甲车、船舶、飞机、广播电视设备、油缸、减震器、注塑机、炮管、驻退筒、煤矿液压支架等圆柱孔的强力珩磨、粗珩、精珩和光珩加工。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图1是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结构示意图;图2是超声珩磨装置结构示意图;图3是超声珩磨装置结构A向视图。

图1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结构示意图

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是集机电声一体化技术和信息化技术于一体的高新全自动化珩磨机。它由超声波发生器、超声珩磨装置、闭环在线测量系统、数控和仿真系统、珩磨头库、机器人、夹具及珩磨机床床身组成。

给油石施加纵向超声波振动,振动频率f≥18kHz。超声珩磨声学系统的工作原理是超声波发生器将220V/380V的交流电源转化成超声频的电振荡信号,超声换能器将超声波发生器输出的电振荡信号转化为超声频纵向机械振动,变幅杆将换能器的纵向振动放大后传给弯曲振动圆盘,挠性杆将弯曲振动圆盘的弯曲振动转换成纵向振动后传给油石座,油石座带动与其连接在一起的油石进行纵向振动。

珩磨头每往复运动一次时,油石沿径向胀开一次。油石每次沿径向胀开μm~5μm,通过测量油石胀开压力或珩磨力确定油石胀开速

度.通过主动测量装置确定珩磨过程是否终止。机床设有两个数据库,一个是珩磨头往复运动一次时油石沿径向的胀开量数据库,另一个是声阻抗和频率自动跟踪系统数据库。

本实用新型珩磨头的油石11与油石之间设有喷嘴10,将珩磨头作为测头使用,因测头在珩磨加工中不停地旋转,所以需要有一回转式气接头13,如图1所示。从测量喷嘴10来的压力信号由气电转换器变换成电信号,然后进入主动测量仪表。当珩磨至需要尺寸时,主动测量仪表发出信号给计算机,控制步进电机4反转,油石胀开系统收缩,并控制珩磨头退出工件。

图2是超声珩磨装置结构示意图;图3是超声珩磨装置结构A向视图光电开关9用于检测珩磨头的往复运动次数。光电开关9将信号送至计算机,控制步进电机4正转,通过小齿轮5、大齿轮6、联轴器7、转矩转速传感器8,带动油石胀开系统,使油石11沿径向胀开。

油石径向胀开量与珩磨头运动次数相适应。

转矩转速传感器8用于检测珩磨力作用在油石胀开系统上的力矩,并将信号送至计算机。当力矩大于设定值时,珩磨头在继续进行往复运动,计算机会发出信号控制步进电机4,使油石沿径向收缩。当力矩小于设定值时,在珩磨头做往复运动时,计算机会发出信号控制步进电机,使油石沿径向胀开。

超声珩磨装置包括珩磨头体14,珩磨头体外设油石座16、油石11、弹簧17,油石座上设有防转销15、顶销19,珩磨头体内设有胀芯体18,油石座经挠性杆20与弯曲振动圆盘33相连,胀芯体18与连接螺栓21、短顸杆22、拉杆28、长顶杆38相连,短顶杆22外设浮动球27、钢球26、衬套25、压紧螺母24、锁紧螺母23,浮动球27后端与连接套32前端连接处设有螺母29、销30、地片31,弯曲振动圆盘33外设连接套32并与过渡套34、换能器罩36相连,长顶杆38穿过变幅杆35和换能器37中心,所说挠性杆20与弯曲振动圆盘33为一体,挠性杆20与油石座16之间用螺栓连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其特征在于它具有超声珩磨装置12,超声珩磨装置上端设有回转式气接头13,下设油石11.油石与油石之间设有喷嘴10,从喷嘴来的压力信号经气电转换器l变换,由主动测量仪表2发给计算机3,同时光电开关9将检测信号发给计算机3,控制步进电机4及油缸,通过小齿轮5、大齿轮6、联

轴器7、转矩转速传感器8带动超声珩磨装置的油石胀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所说的超声珩磨装置包括珩磨头体14,珩磨头体外设油石座16、油石11、弹簧17,油石座上设有防转销15、顶销19,珩磨头体内设有胀芯体18,油石座经挠性杆20与弯曲振动圆盘33相连,胀芯体18与连接螺栓21、短顶杆22、拉杆28、长顶杆38相连,短顶杆22外设浮动球27、钢球26、衬套25、压紧螺母24、锁紧螺母23,浮动球27后端与连接套32前端连接处设有螺母29、销30、垫片31,弯曲振动圆盘33外设连接套32并与过渡套34、换能器罩36相连,长顶杆38穿过变幅杆25和换能器37中l心,所说挠性杆20与弯曲振动圆盘33为一体,挠性杆20与油石座16之间用螺栓连接。

说明书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数控恒力进给超声波珩磨机。它具有超声珩磨装置,超声珩磨装置上端设有回转式气接头,下设油石.油石与油石之间设有喷嘴,从喷嘴来的压力信号经气电转换器变换,由主动测量仪表发给计算机,同时光电开关将检测信号发给计算机,控制步进电机及油缸,通过小齿轮、大齿轮、联轴器、转矩转速传感器带动超声珩磨装置的油石胀开。本实用新型具有珩磨力小、珩磨温度低、油石不易堵塞、生产效率高、加工质量好等优点。

专利侵权案例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 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围绕原告起诉的要点进行审查。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应当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结合其所知晓的所属领域的技术知识加以判断。只有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才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在判断编码输入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时,要重点对比编码方式和取码规则等;如果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而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2007年5月28日,微软中国公司以郑珑拥有的名称为“字根编码输入法及其设备”的发明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26条第4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2008年3月2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128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维持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1282号决定;2、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微软中国公司负担。

最新发明专利说明书撰写示范

发明专利说明书撰写示范

的?能达到什么效果?如何克服前人存在的技术和效果的缺陷? 2、本发明的详细描述(发明技术方案的组成、构成)这是说明书的核心。如果发明涉及一项产品则要指出该产品的结构、构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配合,包括动、静配合以及他们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如果发明涉及一项方法,要指出实现该方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工艺流程、反应条件和基本配方和用途等。 基因工程专利要重点说明所克隆的基因(DNA)的具体结构,该基因的调控功能以及支持该功能的生物学试验数据或实施例(应当有充分的证据)。 3、有益的效果:本发明是否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是否产 生了一向不到的效果,发明是否克服了本领域的技术偏见等等可结合试验给出一些必要的关键数据和图表,分析其优点,这是判断发明专利创造性的的必要描述,也是对发明目的(或任务)的呼应。明者和专利代理人会商、掌握,尽量在专利保护范围缓和公开核心秘密方面寻求平衡) 3、与在先已经公开的技术在 效果,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比较,回应本发明的目的。 4、应当增加必要试验数据或图表来具体说明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有些专利申请往往需要通过一幅或几副附图来简明地 描述本发明,如机械产品或工艺流程、化学中的合成或 制备步骤等的发明。附图图按(1、2、3)顺序编号, 图中不得出现文字,图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图1、 图2等: 零部件编号:同一个另部件只编一个号,不能重号。此 外要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有些发明专利 可以没有附图(如方法专利)。 附图有助于对专利保护范围和发 明创新点的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举例说明实施本发明的最好的几个例子) 如是产品发明,要给出一项产品的具体设计及结 构;如是一项方法或工艺或配方的发明,要给出实现该 方法或工艺或配方的上、中、下三点(实施例)实施的 基本要求是一项发明至少应当给 出一种具体实施的事例(本发明如 何具体做出来);涉及到一项产品 的具体设计、构造、配方、工艺流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 同时,因为专利可以保护技术创新和革新。任何人发明创造了具有新性及实用性的工艺方法、机器、产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对它们的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在一个国家获得了专利,专利拥有人在这个国家就拥有了阻止别人实施其发明的权利,在大多数国家,专利保护期限是二十年。 为了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必需缴纳年费,通常是每年一次,美国之外的许多国家拒绝为那些在申请专利前就公开其发明的发明人提供专利保护,因此发明人应该避免在申请专利之前公布或销售其发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申请人应结合发明创造的技术水平、商业价值、市场寿命、费用等情况考虑申请何种专利更为适宜。 授予专利的前提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妨碍公共利益;

2、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以上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授予专利权和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生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保护期限短,只局限产品的形状结构方面的的技术方案(如一种可拆卸的自行车)而发明保护期限长,不仅可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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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一种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用于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 属于信息安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某些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有密封性要求。按规定要在一定的压力差下测试,不发生漏气现象。查遍国内外的相关资料,没有发现检测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密封性的测试设备。 进行密封性试验时,安全是头等大事。在测试设备的安全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爆炸,这会危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全性有保障的滤波器及其类似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电子元器件的密封性测试设备,包括锅盖和锅身,所述锅盖上设有安全阀、报警阀、上手柄、自锁阀和安全窗,所述锅盖下侧设有橡皮圈,所述锅身上设有下手柄和辅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锅身上分别设有进气阀、出气阀和气压表,所述进气阀连接过气管,过气管上设有减压阀; 所述锅盖上固定有盛液槽,锅盖与盛液槽之间设有橡皮垫,盛液槽中部的开口上依次设有钢板、密封圈、橡胶密封垫和压板,压板与盛液槽固定连接,被测器件设在密封圈与橡胶密封垫之间。 总结多年制作密封性测试设备的经验,本发明用烹煮食品的高压锅来制造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件密封性测试设备。用这种方法制造的密封性测试设备具有安全,成本低、高效、测试方便的优点,能满足滤波器、开关、继电器、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和类似电子元器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的取得是否意味着该产品已经获得法律 保护 案情介绍: 原告广州某公司享有名称为“戒指”(真爱无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原告发现被告上海某公司店内(位于上海市人民大道9号香港名店街内)销售及许诺销售的首饰产品,无论是外观还是产品的含义说明均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一致,完全落入了原告的专利权保护范围,而被告未经原告授权,擅自销售、许诺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害。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并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另2011年10月20日,原告已向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提出保全证据申请,同日公证员来到被告店内购得该戒指多枚并支付了对价,购物后,由公证员在公证处将所购买的物品、单据装盒密封并加贴了公证处封条予以封存。 同时,查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9月6日就名称为“戒指”(真爱无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向原告发出一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11月30日。 判决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本案中争议焦点是一、原告能否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日之前的相关行为主张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笔者认为:专利法第42条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并非是指自专利申请日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10年期限实际上包含了专利审查的时间。根据专利法40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获得法律保护的期限始于公告日。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公告日之前向原告发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仅系程序性的通知事项,不能产生专利授权公告的法律效力。第二、被告是否实施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由于原告公证购买涉嫌侵权产品的时间早于其外观设计专利公告日,原告并无证据

实用新型专利范例(说明书)

说明书 一种绳、带耐切割性能检测装置 所属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绳带产品的耐切割性能检测装置,尤其适用于纤维绳带产品的耐切割性能的检测。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绳带类产品人们更多的是关注其强力、断裂伸长率、冲击性能等而对绳带产品的耐摩擦等性能重视不够。国际上,只有UIAA(国际登山联合会)推出了有关登山绳的耐摩擦性能的检测,并有相应的检测仪器,但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发明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发明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及电路的产品,应描述电路的连接关系;机电结合的产品还应写明电路与机械部分的结合关系;涉及分布参数的申请时,应写明元器件的相互位臵关系;涉及集成电路时,应清楚公开集成电路的型号、功能等。本例“试电笔”的构造特征包括机械构造及电路的连接关系,因此既要写明主要机械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的关系,又要写明电路的连接关系。技术方案不能仅描述原理、动作及各零部件的名称、功能或用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1。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 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2.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专利侵权案例1

专利侵权案例1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

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摩托车(小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请求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于2014年9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摩托车(小型)”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15年2月25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430329219.7。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上海某公司未经其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产品侵犯了其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遂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处理结果】 案件处理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查明被请求人在2016年5月12日在某杂志刊登了HL100T-5A型号摩托车广告,该广告分别从摩托车的左侧面和右侧面展示了该车外形,页面上标注了被请求人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标识和企业名称。请求人于2016年11月10日向广州公证处提出保全证据申请,公证购买了“HL100T-5A”型号摩托车一辆,并当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三联、该店铺销售人员名片一张。广州公证处出具了相关公证书。被请求人对上述查明

事实均予以承认,但辩称该摩托车涉及外观的配件均是向其他公司采购的产品,其仅是组装后再销售,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上及杂志广告中标明的内容均清晰明了地指向被请求人,无论该产品的配件是自行生产或向第三方采购,均应当认定被请求人是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商。经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所有设计特征都在被控侵权产品中体现,两者整体视觉效果不存在差异,应当认定两者相同,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本案涉案产品的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停止侵权行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典型意义】 本案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外国专利权人提起的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依法进行勘验,主动调查涉案产品的配件来源,便利权利人维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对国内外专利权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树立了我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供)

发明专利撰写实例

发明名称 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属于无线电能传输技术领域。该无线充电线圈包括对称的发射端和接收端两部分。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本线圈用于无线充电时,发射端和接收端的磁场耦合程度较高,发射线圈和接收线圈品质因数较低,提高了电能传输的效率,适用于大功率无线充电,同时该线圈结构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磁场辐射。 摘要附图

1、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可以用于无线充电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和所述接收端结构关于与所述发射线圈层和所述接受线圈层距离相等的面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线圈和所述接收端线圈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双矩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磁介质层和所述接收端磁介质层由功率铁氧体组成,所述功率铁氧体呈长方体。所述功率铁氧体长度方向与所述双矩形结构的短边方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铁氧体沿着双矩形结构的长边方向等间距排列。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模版

说明书(撰写示例) 试电笔 *[实用新型名称应简明、准确地表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中不应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得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超过25个字,应写在说明书首页正文部分的上方居中位臵。]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说明书应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说明书应按以下五个部分顺序撰写: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电压存在的试电装置,尤其是能识别安全和危险电压的试电笔。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技术领域最好是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最小类或者相似类]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试电笔构造是由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金属弹簧和手触电极串联而成。将测试触头与被测物接触,人手接触手触电极,当被测物相对大地具有较高电压时,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但是,很多电器的金属外壳不带有对人体有危险的触电电压,仅表示分布电容和/或正常的电阻感应产生电势,使氖管启辉。一般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给检测漏电造成困难,容易造成错误判断。 [背景技术:是指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背景技术:一般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第二部分为对比文件,第三部分为背景技术的缺点。注意: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只写一个部分,但要讲述背景技术的原理或者结构,第三部分缺点部分要结合背景技术的原理说明形成缺点的原因,同时缺点是我们专利能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试电笔不能区分有危险的触电电压和无危险的感应电势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试电笔,该试电笔不仅能测出被测物是否带电,而且能方便地区分是危险的触电电压还是无危险的感应电势。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绝缘外壳中,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和手触电极电连接,设置一分流电阻支路,使测试触头与一个分流电阻一端电连接,分流电阻另一端与一个人体可接触的识别电极电连接。当人手同时接触识别电极和手触电极时,使分流电阻并联在测试触头、限流电阻、氖管、手触电极电路测试时,人手只和手触电极接触,氖管启辉,表示被测物带电。当人手同时接触手触电极和识别电极时,若被测物带有无危险高电势时,由于电势源内阻很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被测物的带电电位,则氖管不启辉,若被测物带有危险触电电压,因其内阻小,接入分流电阻几乎不降低被测物带电电位,则氖管保持启辉,达到能够区别安危电压的目的。

知识产权法案例

一、专利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关于专利申请权的归宿问题 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宿发生争议。 分析问题: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那些渠道解决? 1、该业余发明人不属于甲公司的员工,其发明就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而应当认定为委托发明创造。依据《专利法》第八条、《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归属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上述两项权利归受托人,即乙所有,委托人甲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因此,无论是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本身还是附属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应归乙所有。 2、该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案例二关于侵犯专利权的具体问题 请问:如果甲的技术特征为ABCD四项,申请到专利;乙的技术特征为ABCDE五项,也申请到专利,那么,乙是否侵犯甲的专利权?他们之间的权利是什么关系? 1.乙如果不经甲同意实施自己的专利,侵犯了甲的专利权。 2.乙可以与甲协商要求甲许可其实施甲的专利,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乙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实施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若获批准,乙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但必须向甲支付费用。 3.如乙获得甲的专利的强制许可,则甲也可以申请实施乙的专利,应当也被许可,同样也需支付费用。 案例三专利权案例分析 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请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的专利权?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A方申请专利的,B方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有证据证明在A方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开始研制或开发与其专利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可以在A方申请专利成功之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自行生产载有与A方所申请之专利相同专利的产品,但是仅限于在原有开发研究范围内继续生产。 二、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侵犯《读者》注册商标案 非法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尤其是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信誉推销商品(服务),牟取不当利益,是制售者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动机,也是这类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特征。但在不同的商标侵权行为中,非法利用他人商标信誉的方式不同,有的直截了当,有的隐蔽曲折。出版界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利用他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较为巧妙含蓄,对消费者更有欺骗性,因为商标侵权人虽然法制观念不强,但文化素质较高,法律知识较多,一般不会明目张胆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即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其假借别人注册商标信誉的方式往往表现为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在自己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有的甚至不在自己使用的商标上做文章,而只是在自己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但不管

怎样认定外观专利侵权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e6618108.html, 怎样认定外观专利侵权 怎样认定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异同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异同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一、 1.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千万要注意方法类的发明创造是不能够申请实用新型的,有些人不懂,结果把方法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白白花费了时间和申请费。 2.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 4.《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5.审查的周期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6.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例如:在不进行费用减缴的情况下,申请1件实用新型专利直到拿到专利证书需要1305元,申请1件发明专利直到拿到专利证书需要4605元,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7.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算起的。 8.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需要的数量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6件,并且只能使用一次;发明专利只需要1件,并且可以使用至少一次! 9.单位给予的奖励也不一样,各个单位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奖励不同,但是总体上,一般情况下,单位对发明专利的奖励数额至少是实用新型专利的2倍以上。 二、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可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一些国家又称“小专利”或“实用创新”,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其授权速度通常要比发明专利快许多,保护期限只有十年。 实用新型只在一部分国家通过立法存在,例如中国、日本、德国、阿根廷、奥地利、巴西、智利、丹麦、芬兰、法国、匈牙利、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摩洛哥、菲律宾、波兰、葡萄牙、俄罗斯、韩国、西班牙、台湾、乌兹别克斯坦等。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一说。 大部分具有实用新型的国家,都要求发明具有新颖性。然而,许多专利局或实用新型局并不会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在检查完实用新型申请符合格式规定之后就授予实用新型权利(如台湾)。某些国家不允许某些特定的主题作为实用新型保护的对象,例如植物和动物通常都不能被实用新型保护。 在中国,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或结构,或者它们的结合,而不保护任何方法。现有技术包括任何在申请的优先权日之前,通过世界范围内的书面描述或在中国境内使用而为公众所知的知识。此外,实用新型采取注册制度,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其授权速度通常要

发明专利撰写实例(DOC)

说明书摘要 100004 1 2010.2 发明名称 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属于无线电能传输技术领域。该无线充电线圈包括对称的发射端和接收端两部分。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本线圈用于无线充电时,发射端和接收端的磁场耦合程度较高,发射线圈和接收线圈品质因数较低,提高了电能传输的效率,适用于大功率无线充电,同时该线圈结构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磁场辐射。 摘要附图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可以用于无线充电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射端,包括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发射线圈层、发射端支撑层、发射端磁介质层和发射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接收端,包括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接收线圈层、接收端支撑层、接收端磁介质层和接收端磁屏蔽层从上到下依次固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和所述接收端结构关于与所述发射线圈层和所述接受线圈层距离相等的面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线圈和所述接收端线圈由左右两部分组成双矩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端磁介质层和所述接收端磁介质层由功率铁氧体组成,所述功率铁氧体呈长方体。所述功率铁氧体长度方向与所述双矩形结构的短边方向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双极性无线充电线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铁氧体沿着双矩形结构的长边方向等间距排列。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IPR 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新媒体https://www.360docs.net/doc/de6618108.html,,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 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种类产品。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 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 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

专利说明书格式要求与示例

撰写格式要求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说明书,一式一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间,行距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间。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三、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创造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左右居中。发明创造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当空一行。说明书格式上应当包括下列五个部分,并且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无附图的,说明书文字部分不包括附图说明及其相应的标题。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四、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并单独编写页码。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光盘或软盘,该光盘或软盘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规定。 五、说明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附:示例 一种可任意翻转的易擦窗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窗类,具体说是一种可任意翻转的易擦窗。 二、背景技术 现在的房屋多用平开窗和推拉窗,这样的窗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外面的玻璃不好擦,特别是高楼,更不容易擦,还有安全问题。这样时间长了,不干净的玻璃就会影响室内的光线,给人不通透的感觉。所以,人们生活中很需要一种方便的易擦窗。 三、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任意翻转的易擦窗。 所述可任意翻转的易擦窗,其特征是:该可任意翻转的易擦窗包括窗框和窗扇;所述窗框的边框中部与窗扇的窗梃中部用同心转轴活动铰接,其中右边的边框的中部还设有一扇形定位盘,定位盘上还在沿圆周方向开有多个通孔,相应地在右边的窗梃上安装有与通孔配套使用的插销,在窗扇的上冒头上还安有把手。 本实用新型实用性强,窗子不仅能任意调整角度,还能很方便地擦干净外侧的玻璃,给人们生活带来洁净的环境。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究竟有什么区别? 在实际操作实务中,很多朋友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区分不开,一个产品、一个方法,甚至一个图形,是否应该申报发明还是申报实用新型?或者两者都可以申请?本文对此将予以论述,并提供了相应的实务操作。 一般对实用新型和发明,很多人往往认识比较片面,一般的认识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所有的产品都可以申报专利,而申报专利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就是说,只要是新创造的东西,都是可以申报专利保护的。 2、大的方面的改进,用来申报发明专利予以保护;细节的、小方面的东西,则是用来实用新型申报; 3、发明专利,往往就是专利,而实用新型,则不属于专利,不值得申报。 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只要申报上去了,公开了,就应该受保护。 那么,既然上述看法有些片面,甚至错误,究竟发明和实用新型有什么区别?我们不妨看看专利法是如何来论述发明和实用新型的。 首先,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

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另外,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再来看看实用新型。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的形状、结构以及连接关系的方案,这种产品,一般是看得见的结构产品,也有看不见的,如模块、电路之类。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做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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