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T1-表示驱动型式为6× 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发动机后置KR RC

b-客车、挂车、半挂列车或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用一位汉语拼音表示:P-普通客车L-旅游客车B-半挂车Q-全挂车L-半挂列车

X-厢式G-罐式Z-自卸T-特种结构C-仓栅J-起重举升

c-发动机特征代号d-车箱型式或二类底盘特征代号

1A-后开式高栏板车箱 2A-三开式高栏板车箱 3A-三开式低栏板车箱4A-后开式自卸车箱5A-三开式自卸车箱J-二类底盘

e-高原车特征代号(用阿拉伯数字“0”表示,非高原车则代号省略)

f-顺序号。用于区别系列代号和企业自定代号前几部分相同的变型,不是因选择引起变化的情况,如轴距、驾驶室宽度、牵引装置等底盘型式,以及企业自定代号中未规定的其他车型特征等。

g-转向盘位置特征代号。左转向盘代号省略,右置转向盘代号网汉语拼音“右”的字母“Y”表示。

·例如:东风牌EQ1195GX24D型载货汽车

EQ-表示东风

1-表示货车19-表示总质量19吨

5-表示第六代G-表示平头/曲面玻璃/1.5排(单排带卧铺)

X-表示厢式24D-表示发动机型号为6CT(柴油)

其它举例:· BJ2020S——BJ代表北京汽车制造厂,2代表越野车,02代表该车总质量为2吨,0代表该车为第一带产品,S为厂家自定义。· TJ7131U——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7代表轿车,13代表排气量为1.3升,1代表该车为第二代产品,U为厂家自定义

公司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例如:DX1141A1型载货汽车

DX-表示龙岩东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表示货车14-表示总质量14吨1-改进设计代号

A-表示桥型代号

1-第一次延伸代号

1171----457 1141----435 1092—145

1191---斯太尔 1094—运煤王 151---解放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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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

目录

1《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编辑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a b c d f

□□○○○○□□□■■

a b c d e f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分类代号;f: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企业名称代号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EQ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TJ表示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车辆类别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此编码规则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2 越野汽车

3 自卸汽车

4 牵引汽车

5 专用汽车

6 客车

7 轿车

8 未用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主参数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2)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4)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适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所以有总质量的也有用客车底盘改装的表示汽车长度。

(5)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GB8170)的规定。

(6)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产品序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注意:最后一位数字朋友们较易弄错,0代表的第一代产品,而不是1,在此1代表的是第二代产品。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五部分,用反映车辆结构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表示,结构特征代号按下表规定(用途特征代号按ZB/T5005规定),也适用于专用半挂车:

厢式汽车罐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特种结构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栅式汽车

X G Z T J C

用途特征代号另行规定:

□□□

│ |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_│ |__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型号标例:GSN表示水泥罐车

企业自定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种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绞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

有些车在四位数字后还有一些字母,这些字母没有准确的定义,是由产生厂家自定义的。

基本型汽车的编号一般没有尾部,其变型车(例如采用不同的发动机、加长轴距、双排座驾驶室等)为了与基本型区别,常在尾部加A、B、C等企业自定代号。

型号标例:

BJ2020S—BJ代表北京汽车制造厂,2代表越野车,02代表总质量为2吨,0代表该车为第一代产品,S为厂家自定义。

TJ7131U—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7代表轿车,13代表排气量为1.3升,1代表该车为第二代产品,U为厂家自定义。

农用运输车型号编制规则

三轮农用车《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JB/T 8574-1997)

类别代号/特征代号/主参数三部分组成

类别代号:7Y

特征代号:J带驾驶室 P方向盘

主参数:左边第一位发动机1小时功率千瓦数整数

配175型表示为5 180型表示为6 190型表示为8 195型表示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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