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

2002-12-31 06:16:08

一、印花税:单份合同需纳印花税额超过500元的,必须持税收缴款书去银行交纳税款(预算科目:编码121900,名称印花税)。后持缴款书的申报联、第一联,合同原件到我所盖印花税完税章。

二、车船使用税:

1、缴纳车船使用税后,请从速到我所领取税讫标志(持缴款书第一联),时间截止到2月底,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不含一月以后购买的新车)

2、客货两用车:前排为两排坐以上需按照客货两用车缴纳车船使用税。

3、 1月以后购买的新车,不用申报,直接持税收缴款书到开户行缴纳税款,后持缴款书的第一联、购车发票或行驶本到我所领取税讫标志。

1月1日起开始全面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工作,2003年1月申报2002年12月的税额,除此之外为季度申报即1月4月7月10月申报该季度的税额,但需要将3个月份逐月填写,而不是季度汇总。申报征税期为当月的30日内,纳税人可在申报月30日内追加,修改,删除申报记录。请还未建档的企业赶快建档。

三、重点纳税人申报:

(一)单位申报操作步骤:1、个人选择[代扣代缴明细申报]。2、输入注册号码及密码进入申报界面。

3、选择申报税款所属月份。

4、在[合计]中添加单位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及税款,点击[增加记录]在弹出的[添加合计项]框中添加单位人数,收入等所列项目。

5、在[个人纳税明细]中添加本单位重点纳税人的收入,纳税明细,点击[增加记录]在弹出的,[添加个人纳税明细]表中按所列项目逐一填写单位所有重点纳税人的收入及税款。

6、完成填报,点击[申报完成],结束本月工作。

(二)更多问题解答请登陆海淀地税网的税务公告中查询。

(三)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重点纳税人和单位,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罚!

(四)注意:重点纳税人申报和其他税种以前的网上申报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概念,以前怎样报税依旧怎样,千万不要将个人所得税从网上申报中提出!

四、个人所得税2%的手续费退税暂缓办理,请注意网上通知。

印花税征收管理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印花税征收管理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托单位):_________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方便纳税人,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如下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并严肃地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印花税票代售单位,乙方承担为甲方代售印花税票的义务。印花税票监督代售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代售所需的印花税票,并对乙方代售印花税票工作进行指导;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代售印花税票情况,乙方须如实提供印花税票领、售、存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四条甲方全权负责印花税票代售过程中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乙方按季向甲方提出返还手续费申请,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代售印花税入库税款的5%支付给乙方手续费。 第六条乙方所代售的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于次月10日内将上月的税款解缴入库。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纳税申报手续。并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甲方报送《印花税票监督代售报告表》。 第八条乙方不得将印花税票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不得推销或者少于票面金额销售。 第九条乙方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的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房地产企业100个涉税风险点

房地产企业100个涉税风险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房地产企业实际付款金额是否与土地出让(转让)合同的金额一致; 2.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按照土地出让金(买价)全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了契税; 3.采用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计算了缴纳契税; 4.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配建回迁安置住房或公共配套设施无偿交付政府的,是否按照规定将支付给动迁户或回迁户及其他补偿费用作为契税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契税; 5.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按照全部价款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了契税; 6.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了契税,土地出让金减免的手续是否齐全;土地出让金减免的情况下,是否冲减了契税计税依据。 7.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是否按照规定计税并贴花。 8.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的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额是否正确;

9.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终止时间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足额申报纳税。 10.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是否多抵扣进项税额。11.规划设计阶段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广告制作合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借款合同、购销合同等是否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 12.监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范围的是否多缴了印花税;13.规划设计及施工阶段支付给境外设计费是否及时代扣所得税及增值税; 14.房地产开发阶段缴纳的市政设施配套费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及时足额缴纳契税 15.分期开发土地是否按照配比原则归集产品成本,项目分期的判断依据是否充足,成本的分摊原则(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其他合理方法等)是否合理; 16.征地、拆迁支出是否按照配比原则归集产品成本;17.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否按照配比原则计入产品成本; 18.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分摊是否合理; 19.市政设施配套费分摊是否合理; 20.拆迁补偿费列支和分摊是否合理;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说明

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说明 校内各单位: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收入的逐步增长,国家已经把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主要税种,同时把高校教职工做为个人所得税的重点征收对象,加大了征收的力度。今年,安宁地税局对我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并要求严格执法。为了规范我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个人所得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现将具体做法说明如下: 1、工资、校内津贴、课时酬金、各类补助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等收入要合并计税,适用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除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如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等),也相应按照对应税率纳税。 2、鉴于工资、校内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该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按规定计算进行代扣。 3、各单位自主从其奖酬金中发放的计划外课时酬金、加班费及各类补助,要与工资、校内津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减去已经由财务处按其工资校内津贴标准代扣的税额,到财务处申报纳税。 4、为了方便计算个人所得税,各单位每月从其奖酬金中发放的课时酬金、加班费及其他各类补助应当一次办理完毕。 5、各学院和各附属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代缴工作,并从财务处取得本单位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的计税金额及扣税额。 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800元—其他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说明1、税率及速算扣除的计算方法(表一): 应纳税所得额为工资、薪金合计扣减有关项目后的余额。 2、举例说明 (1)工资及校内津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表二): 注:(9)=(1)+(2)-(3)-(4)-(5)-(6)-(7)-(8) (11)=(9)X对应级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彩色清晰笔记) 个人所得税 一、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1.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 2.同一作品又上连载又再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追稿,应与之前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合并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财产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4.个人出租房屋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800元或20%)×20%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4.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5.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工资所得考点汇总: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2.作为“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职工晚会奖品、劳动分红、职工的奖励;

不用交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关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关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居民工资、薪金个税计算原则:累计预扣法 在每月发放工资时都要汇总之前月份的数据,运用公式直接适用全年综合所得扣缴税款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 1、基本公式: 本期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1)-累计基本减除费用(2)-累计专项扣除(3)-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 其中:累计收入(1)--指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任职受雇月份的每月收入应发数与劳务应发数的合计累加。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2)--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即当年截至本月已工作三个月,当年累计基本减除费用为5000*3=15000。 累计专项扣除(3)--指个人工资中每月扣除的个人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的合计累加。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指每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的合计累加。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举例说明: (1)2019年1月份张三工资与劳务合计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00元。 则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2000-3000=5000元,不超过36000元,根据税率表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税额=5000*3%=150元。 (2)假设2月份张三工资与劳务合计18000元,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00元。 则1月、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18000+15000)-(5000*2)-(2000+2000)-(3000+3000)=13000元,根据税率表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则2月份累计应纳税额=13000*3%=390元。 应纳税额=2月份累计应纳税额-1月份已预扣预缴应纳税额=390-150=240元。(3)假设3月份张三工资与劳务合计4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00元。 则1月、2月、3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40000+18000+15000)-(5000*3)-(2000+2000+2000)-(3000+3000+300 0)=43000元,根据税率表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则截止3月份累计应纳税额=43000*10%-2520=1780元。 应纳税额=截止3月份累计应纳税额-1月份、2月份已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1780-150-240=1390元 以后每月的个税计算以此类推: 第一步: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服务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篇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 (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当前印花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印花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5-03-15 今年以来,垣曲县地税局认真落实“组织收入攻坚年”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小税种、大管理”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原则,坚持税种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工作要求,通过日常纳税辅导及日常纳税评估等方式,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风险,加强企业印花税日常纳税管理,不断提高印花税税收管理水平。在日常纳税辅导及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在印花税征管上问题突出,引发了加强对纳税人印花税征管工作的思考。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征税面广,税负较轻,在征税方法上,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因此,大多企业单位因印花税税目多、金额小、纳税意识不强、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及税收征管方式落后,常常会出现漏报、少报税款的问题。 一、印花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印花税的税目多,金额小,税款难以足额征收。印花税税目有13个,涉及的应税凭证多达几十种,由于凭证多、税率多,加上印花税属于小税种,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不到位,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了解不全面,不及时,企业单位的应税凭证分散管理,其财务部门对应税凭证汇集不及时,因此,企业单位很难及时准确足额计算应纳印花税额。

2.纳税意识不强,申报的税目不齐全,漏税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印花税税目繁多、征税面广、政策复杂、税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税收征管方式的落后,绝大多数纳税人不知道该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如“购销合同”税目,很多纳税人只申报销售产品签订合同的印花税,而对购进材料的合同及购入固定资产的合同不申报,再如“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很多纳税人只知道建设施工方申报缴纳印花税,而对建设方签定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不申报,造成了部份税款的漏缴。 3.纳税人不提供或少提供应税凭证,印花税款难以征收到位。由于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书立、领受的凭证。而凭证的保管、提供完全取决于纳税人,是否纳税和足额纳税的主动权属于纳税人。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款,往往只提供金额较小的合同,或不提供合同,评估人员很难自行取得直接的计税证据。 4.税收征管手段落后,源泉管理不到位。税收征管手段较为单一,征税方式大多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为主,综合治税的手段运用较少,印花税源泉管理不到位。 5.对行政事业单位印花税管理不到位。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发生的购销合同、车辆保险的财产保险合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发生的购销合同等未纳入管理范围,未规定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二、几点建议

个人所得税操作说明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 操作说明

目录 1登陆 (3) 2日常操作 (3) 2.1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3) 2.1.1纳税人填写的说明 (4) 2.1.2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5) 2.1.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7) 2.1.4 企业年金 (9) 2.1.5生成申报数据 (10) 2.1.6 申报及反馈 (11) 3个税辅助工具箱V2.0.012 (12) 3.112万自行申报助手(备注:使用该功能,是必须具有上年度数据) (12) 3.1.1 开始统计分析 (12) 3.1.2 导出清单 (12) 3.1.3 导出收入纳税明细 (12) 3.1.4 导出自行申报表 (12) 3.1.5 查看明细 (12) 3.2分项目分税率汇总表 (12) 3.3个人收入纳税统计 (12) 3.4智能查询统计 (13) 3.5信息批量修改 (13) 3.6身份证号码验证转换 (13) 4龙山税友V1.0.013 (13) 4.1系统功能 (13) 4.2在线咨询 (14) 4.3信息频道 (14) 4.4我的账户 (14) 4.4.1 帐户信息 (14) 4.4.2 到期提示 (15) 4.5意见建议 (15) 5备份和恢复数据 (15)

1下载地址及登陆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e9669355.html,/template.go?_template=1754&specialId=1667网上办税下面软件下载 汇算清缴企业端软件(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rar 下载解压点开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文件夹点击install安装文件安装好后点击:,登录界面的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23456 2日常操作 2.1登陆后,进入易税门户的主界面,每个月办税点第二个项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进行办税: 2.1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按钮,这个模块是进行纳税人信息填写、工资及相应收入填写,生成申报数据、申报及反馈的工作内容。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

(公司名称) 税收风险自查工作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为,开业日期,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注册资本,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主管税务机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职工人数曹现有人;年收入总额元;企业近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或亏损)。 二、企业所有权结构

三、2016-2018年成本费用情况 四、2016-2018年税收缴纳情况

五、自查发现的问题(请按自查指引各项目分条填写)(一)增值税 1、2016年 (1)本年收入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元,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元,实际缴纳元;其他业务收入元,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元,实际缴纳元; (2)其他与增值税有关的事项(如未发生,请在下方填“无”) 2、2017年 (1)本年收入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元,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元,实际缴纳元;其他业务收入元,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元,实际缴纳元; (2)其他与增值税有关的事项(如未发生,请在下方填“无”) 3、2018年 (1)本年收入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元,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元,实际缴纳元;其他业务

收入元,增值税率 %,应纳税额元,实际缴纳元; (2)其他与增值税有关的事项(如未发生,请在下方填“无”) (二)企业所得税 1、2016年 (1)收入元,成本费用元,利润总额元,有无纳税调增调减情况。调整后利润总额元,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元(如盈利则不填),弥补亏损后净利润元,应纳所得税额元,实际缴纳元。 2、2017年 (1)收入元,成本费用元,利润总额元,有无纳税调增调减情况。调整后利润总额元,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元(如盈利则不填),弥补亏损后净利润元,应纳所得税额元,实际缴纳元。 3、2018年 (1)收入元,成本费用元,利润总额元,有无纳税调增调减情况。调整后利润总额元,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元(如盈利则不填),弥补亏损后净利润元,应纳所得税额元,实际缴纳元。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知识点整理

车辆购置税 纳税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购置是指:(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使用行为 (3)受赠使用行为 (4)自产自用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 (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征税范围包括: 1.汽车 2.摩托车 3.电车:包括有轨电车、无轨电车 4.挂车:包括全挂车、半挂车 5.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输车 提示:区分免税与非应税,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10% 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 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自用(包括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价外收入(如基金、手续费、保管费、装饰费、工具件费等);不包括代办保险费、代收牌照费、代收购置税。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的款项,一般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3.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1)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依据; (2)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确定,以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3)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4. 下列按有效价格证明上注明的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进口旧车;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3)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4)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 5.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1)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3)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解析: (1)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 (2)未满一年,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每满一年扣减10%,依据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

印花税征收管理协议实用版

YF-ED-J110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印花税征收管理协议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印花税征收管理协议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印花税征收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托单位):_________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 入,方便纳税人,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 _________签订如下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并 严肃地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印花税票代售单位,乙方承担为甲方代售印花税票的义务。印花税票监督代售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代售所需的印花税票,并对乙方代售印花税票工作进行指导;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代售印花税票情况,乙方须如实提供印花税票领、售、存的情况,

广州地税详解印花税缴纳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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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详解印花税缴纳四误区 【标 签】印花税 【业务主题】印花税 【来 源】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印花税虽税负轻,但由于人们对印花税的纳税人、纳税时间、计税依据等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实践中常常有纳税人违反相关规定,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印花税,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误区一:合同一方贴足印花即完税。 A、B公司两家公司因业务需要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由B公司向A公司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在项目完成后,A公司的经办人员将咨询费用送到B公司,在取发票时看到B公司持有的合同已作了贴花,便认为是已缴清了印花税,回到A公司也没再提起缴税的事。不久,税务机关上门进行日常税务检查,在查阅账簿、合同、发票等资料时,发现了该咨询服务合同未依法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于是对A公司作出了补税和罚款的处理。 税务人员对处罚决定进行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也就是说,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纳税义务,均应按照合同金额贴足印花。 误区二:不确定金额的合同无需贴花。 税务机关在一次对某建安企业作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多份工程承包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财务人员陈小姐解释,由于这些承包合同签订时没有具体金额,要待竣工结算后方能确定费用,因此无法计算印花税。没有确定金额的合同就无法贴花了吗? 这种做法显然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这些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如案例中约定合同金额按实际结算确定的工程承包合同,还有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或按实现利润分成比例收取,或者财产租赁合同中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等等,都应在签订时先按照定额5元贴花,待结算后再按实际金额补贴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第十三章车船税习题答案

《国家税收》习题答案——第十三章车船税 一、填空题答案 1、车船税实行_定额________税率。 2、乘用车_排气量_______依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3、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___20__人以下和___20__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4、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_免征或者减半__征收车船税。 5、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__5_年内免征车船税。 6、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__2____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7、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_5_____年内免征车船税。 8、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__当月____。 9、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____5__年内免征车船税。 10、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_出厂合格证明_____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 二、单选题答案 1、答案:D解析:非机动驳船是按船舶净吨位为计税单位,且以船舶税额的50%计算。 2、答案:D解析:对于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3、答案:B 解析:以整备质量作为车船税计税标准的是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4、答案:B 解析: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净吨位不超过1吨的船舶,按照1吨计算车船税;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5、答案:B 解析: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6、答案:A 解析: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7、答案:A 解析:BD选项属于免征车船税的范围;C选项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8、答案:A 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三、多选题答案 1、答案:ABC解析: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

各类销售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doc

各类销售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问:我企业地处北京,目前发生几类销售合同,包括一年内的销售合同、跨年度的销售合同、电子销售订 可能少缴,更多情况下是多缴了印花税。请问现在税务机关是否接受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如果接受的话,印花应该贴在什么凭证上进行核销? 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 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 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 请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电子销售合同印花税进行完税。 2、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

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4]256号)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月缴纳税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缴款书形式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规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对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规定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完税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印花税,对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的核定征收项目应以缴款书办理入库手续,无需购花贴花。但对于核定征收范围外的其他应税凭证,仍按现行规定据实贴花。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2019-01常见印花税涉税风险点

常见印花税涉税风险点 1.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合同错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少缴印花税。【备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税率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 . 2.建筑企业未足额申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未包括总包合同和分转包合同。【特别提醒】分包差额仅仅是增值税的概念,印花税缴纳没有差额分包合同之说,也就说除非当地有政策规定,总包合同和分转包合同分别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计机械施工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少缴印花税 4.施工企业收到甲方冲抵工程款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少缴印花税 5.施工企业将收到的冲抵工程款的资产(房屋或其他资产)转让给他人少缴印花税 6.销售商品(产品)、购进商品、原料、辅料、和资产时相关合同或合同性凭证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7.发生购买财产保险业务(如车险合同)签订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险合同印花税。 8.购买或转让股权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9.企业对合同金额增加部分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特别是金额增加部分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10.集团内部或总分机构之间签订应税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未按规定贴花的风险。【特别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11.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的风险。【特别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4条。 12.未签合同的印花税应税项目未缴纳印花税【特别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5条:对货物运

个人所得税操作说明11页word文档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 操作说明 目录 1 登陆 (2) 2 日常操作 (3) 2.1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3) 2.1.1纳税人填写的说明 (3) 2.1.2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4) 2.1.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4) 2.1.4 企业年金 (5) 2.1.5生成申报数据 (6) 2.1.6 申报及反馈 (6) 3 个税辅助工具箱V2.0.012 (6) 3.112万自行申报助手(备注:使用该功能,是必须具有上年度数据)6 3.1.1 开始统计分析 (6) 3.1.2 导出清单 (6) 3.1.3 导出收入纳税明细 (6) 3.1.4 导出自行申报表 (7) 3.1.5 查看明细 (7) 3.2分项目分税率汇总表 (7) 3.3个人收入纳税统计 (7)

3.4智能查询统计 (7) 3.5信息批量修改 (7) 3.6身份证号码验证转换 (8) 4 龙山税友V1.0.013 (8) 4.1系统功能 (8) 4.2在线咨询 (8) 4.3信息频道 (9) 4.4我的账户 (9) 4.4.1 帐户信息 (9) 4.4.2 到期提示 (10) 4.5意见建议 (10) 5 备份和恢复数据 (10) 1下载地址及登陆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e9669355.html,/template.go?_template=1754&specialId=1667 网上办税下面软件下载 汇算清缴企业端软件(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rar 下载解压点开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文件夹点击install 安装文件安装好后 点击:,登录界面的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23456

广告发布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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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篇一:广告合同属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 篇一:一份合同既有广告制作乂有广告牌租赁按什么税目交印花税(中税网) 一份合同既有广告制作乂有广告牌租赁按什么税目交印花税我司签订的名为《广告牌租赁合同》即包括广告制作乂包括广告牌租赁的混合合同,应当按加工承揽合同还是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为什么?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同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因此,两家公司之间签订的“以广告劳务抵偿房屋租赁费用”的合同,是反映提供广告劳务和出租房屋的双重经济行为合同,如果分别记载金额结算的, 属于应税凭证,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财产租赁合同” 的税目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为分别记载的从高计算。篇二: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 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 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 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 年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 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 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 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 同性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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