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草稿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草稿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草稿

孟津县人民医院

医院物价管理

制度与职责

物价科

2016/3/25 Friday

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目录

总则

1、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2、物价管理科工作制度

3、医院医药价格管理机制

4、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5、价格公示制度

6、价格公示制度

7、费用清单制度

8、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9、医药收费复核监管措施

10、价格投诉管理制度

11、处理程序

12、物价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3、专职物价员岗位职责

14、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健全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 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使医疗服务收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根据物价管理部门及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价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力度,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实行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充分保证物价政策和物价法规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

二、专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并设立专职物价员

三、科室兼职物价员(各科护士长)

物价管理科工作制度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监督检查医院医药收费价格的执行落实情况。

2、贯彻执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宣传物价政策,督促医务人员自觉遵守物价管理规定。

3、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4、检查指导各科室医疗收费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整改。

5、按照要求做好医药价格公示和物价咨询工作。

6、及时向全院各科室通报相关政策法规信息。

7、做好医药价格政策文件和上级部门通知文件的保存归档工作。

8、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医院医药价格管理机制

1、医院设立物价管理科,对全院的物价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立从院价格督查小组、物价管理部门、专职物价员及各临床科室兼职物价员的逐级负责制。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的定价,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按规定收取。各科室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巧立名目分解、重复收费、增设收费项目。

3、各项新增的收费项目由科室及时上报物价管理科,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能收费。

4、医院要对各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由物价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对病历、各类检查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处理结果备案。

5、对医院的常用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在门诊大厅和相关科

室公示,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加大收费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6、积极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患者的监督,公示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各项收费投诉,虚心按受患者的意见,并如实记录,认真处理。

7、上级物价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通知应由专职物价员及时通知药品会计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并进行物价收费系统价格维护。

8、各项收费事宜必须由专职收费人员执行,并开具真实合法的凭据,严禁私自收取现金,严禁科室设立帐外账、小金库。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汇编》,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价格公示及监督举报电话。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着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

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3、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后,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4、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5、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在医院门诊大厅显着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6、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各科室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

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7、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药械科、信息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医疗服务价格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药品调价由药械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

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8、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⑴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9、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1)、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2)、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着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

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3)、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4)、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10、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孟津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及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1)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3)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4)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5)其他违反《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的行为。

同时要求,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等。

11、医院价格收费硬件系统由信息科负责维护,收费系统的价格维护(新增或调价)只授权给物价管理科专职物价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确保收费价格的准确性。

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并告知患者费用查

询方式。

2、在门诊、住院部等显着位置设置电子屏、以供患者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3、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

(1)价格管理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维护、核定、调整;

(2)药械科负责药品价格的维护、核定、调整;

(3)信息科负责计算机、公示、查询等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做好技术支持。

4、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5、公布物价管理科咨询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6、定期听取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费用清单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为方便患者对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实行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

2、住院患者由病房护士提供每日费用清单,并签字确认后保存;门(急)诊费用清单由收款处提供。清单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3、患者出院时,病房对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结账前由住院收费处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核实后再办理费用结帐手续。

4、费用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由院物价管理科定期抽查。

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院物价管理人员和兼职物价员做好医药收费的复核工作。

2、患者出院时,由科室兼职物价员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由院物价管理人员定期抽查复核出院患者病历记录与费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4、在出院患者医药收费复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通知相关科室立即整改,并定期将抽查复核情况进行记录。

5、物价管理科不定期抽查复核各科室在院患者收费情况,做好日常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物价管理科专职物价员定期对医院物价收费系统内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医药收费复核监管措施

1、科室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出院患者的各项收费进行复核检查,对出现的漏收、多收、少收等现象及时纠正或通知相关科室改正,并

将检查结果登记在收费审核登记本。

2、物价管理科每月对全院各科室出院患者复核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物价管理科每月抽查各科室出院患者病历复核医药收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科室整改,并做好记录。

4、定期汇总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通知各科室改进,并跟进改进结果。

价格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收费投诉的受理、调查或者处理,必须依法进行,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事实,认真调查核对,坚持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1、物价管理科负责价格投诉的接待工作,及时调查,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接到投诉案件不推诿、不怠慢,接访人员要热情耐心周到,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对上级部门转发的投诉信息认真接访,及时反馈。

3、接访人员要记录好投诉内容、办理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4、对于投诉情况根据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解释,有需要现场调查的情况要预留投诉人电话,调查后根据院相关规定给予答复,必要时汇报主管院长。

5、临床科室有义务接待患者有关价格方面的投诉和咨询,核实

情况后给予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在医院显着位置公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7、定期进行价格投诉的分析报告,查找物价管理方面的问题,持续改进。

附:

处理程序

1、患者在医院内部投诉的,由被投诉的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予以解释答复,不能解决的由物价专管员负责协调解决。

2、上级物价部门转来的投诉意见或物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价员负责调查解决。

3、物价员对患者及家属的物价收费方面的投诉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要有投诉记录、答复意见和整改措施。

4、门诊大厅设立投诉箱,投诉电话。

物价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院领导和医院物价督查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

2、指导兼职物价人员做好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

3、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动态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实施情况。

4、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物价工作的的检查指导,定期抽查,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5、组织兼职物价人员进行价格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等指导。

6、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和医药价格的信访投诉。

7、监督管理医院物价公示、一日清单、费用审核等工作落实情况。

8、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

专职物价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各项收费规定,对全院的物价收费系统进行维护。

2、指导兼职物价人员做好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

3、定期抽查,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4、做好各部门各科室一日清单、费用查询等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待群众对有关收费问题的信访投诉。

5、负责医药价格政策文件、相关资料的下发和存档保管工作。

6、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

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1、在物价管理科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岗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2、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本科室的收费,并做好自查登记。

3、协助物价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

4、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与主管部

门进行反映沟通。

5、主动学习医药价格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6、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医药价格检查。

7、有工作调动时及时做好物价工作和相关资料的交接

医院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医院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 订本制度。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借款管理制度、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工薪福利 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专项支出报销制度、报销相关事项及报销时间。本制度 适用医院全体员工。 第一条借款管理制度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 原始报销凭证,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 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 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四)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 工资中扣回。 (五) 借款流程: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 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第二条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电话费、交通费、会议培训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一)差旅费报销制度 1.费用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科室负责人火车硬卧150元/天 40元/天40元/天 总经理助理飞机 200元/天50元/天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2.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禄丰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医院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 关于收费与退费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收费与退费的秩序~严格财务管理~根据《医院会计准则》及我院相关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HIS系统的操作规程来操作微机~统一使用《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自觉接受患者监督。 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细心负责~根据收费票据收取或找零现金要当面点清~做到唱收唱付~收款完成后要在处方联上加盖附有本人编号的现金收讫章~以明确责任。 三、认真执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营业毕~办理结账~将当日所收现金连同日结帐单交给收入核算出纳~由收入核算出纳复核后签字确认。每月月终~交清当月现金和结帐单。 四、若有患者在门诊收费处交费后因种种原因而需要退款时~首先由该患者的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门诊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能办理退款~所退款项必须交付给患者本人。 五、若有患者在住院收费处交费后因转院等原因而需要退款时~首先由该患者的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预交款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转院手续办理后方能办理退款~所退款项必须交付给患者本人。 六、收入出纳负责对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当天实现业务 第1页

收入之现金办理收入结算~并于当日下班前将现金交存医院开户银行~办理现金进账结算。 七、收入出纳每日收款时对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当日之收入凭件及退费相关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凭件无误~数字真实后才能和该处工作人员办理现金收入结算。 八、收入出纳负责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的票据发放~发放时要严格登记手续~并对住院处、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票据收费及严格按照退费手续进行退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2页

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

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知丁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保护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合法权益,激励职工更好地为医院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职工主人翁精神,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院服务满意度,提升医院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投诉,是指医院内部职工(以下简称投诉人)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医院或科室及个人在医疗、服务、管理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违法违纪、失职行为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行为。 第三条院办是职工内部投诉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全院职工内部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职工内部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指定1名负责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一)属医疗业务方面的由医务部或护理部负责办理。 (二)属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和违章违纪方面的,由党办牵头责任科室所属支部和科主任办理;党办在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前提下,按照“医德考评制度”的要求及时完善考评记录。 (三)属劳动纪律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四)属医疗业务以外的,如医院环境、水木工电、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器械、设备、食堂方面的,由物质管理科负责办理;药品方面的,由药剂科负责办理。 (五)属价格、收费方面的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六)属医院管理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七)属对外宣传、舆情管理方面的,由外联宣教科负责办理。 第五条投诉人可采取面谈、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既能够按照职责分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也能够直接向院办进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宁都县人民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江西省物价局、赣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

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 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 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 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 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 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江西省医 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赣发改收费字[2005 ] 174号175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

医院财务科规章制度

医院财务科规章制度 篇一: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医院根据《会计法》规定配备专职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医院设财务部,隶属医院集团财务部直管,根据本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出纳人员。 第六条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医院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医院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医院经营、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医院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医院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医院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 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医院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集团财务部是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各部门的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八条集团财务总监兼管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医院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出纳人员在日常报销业务过程中,对所有原始票据务必进行祥细审核,并要监督经办人员完善票据签字手续,在对票据金额、真实性进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1万元以内副院长可审批);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科会计的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 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 申报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科可收取《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全

目录 一、借款管理制度 (1) 二、预算管理制度 (2) 三、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4) 四、收银管理制度 (8) 五、库房管理制度 (9)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1)

借款管理制度 为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借款流程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签字——院长审批——出纳处领款 第二条公款暂支:因公借款出差或购物资等因工作需要向医院暂借的款项。 1、员工借款需要填写《借款申请单》,由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批权限暂支款项; 2、暂支款项借款审批权限:院长最终审批权; 3、所有暂支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若临时紧急的暂支,必须院长书面或电话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半个工作日内追踪补办暂支手续; 4、借款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以前借款未结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5、借款原则上因在一个礼拜之内归还,或报销冲抵借款,如延迟归还借款,冲销借款,将从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取,不足部分次月补足; 6、员工离职前必须财务部审核有无借款,并在离职表上签字。 第三条私人借款:非公借款。

1、医院原则上不允许私人借款,若遇特殊情况,员工在医院工作满2年以上,可向医院申请借款,但必须由院长批准; 2、员工向医院借款,最大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 3、员工借款后,从当月工资中扣取;若未还清借款离职,需由借款人偿清借款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预算管理制度 为促进医院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医院财务管理行为,推动医院加强预算管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18日前拟定下月预算计划——财务部复核——院长审批——财务部备案并对预算管理工作后期管理(收支、节约) 第二条预算管理的规定 1、院长对预算管理负总责,各部门负责配合,财务部负责统筹监督,院长监管; 2、预算分为年预算和月预算,每年12月各部分拟定全年预算;根据全年预算编制月预算,月预算于每月18日之前拟定下月预算相关部门签字交由财务部备案; 3、各部门预算执行支出; 4、财务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及时调动资金的流动性;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2020年版)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 (2020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 (4) 第四章管理制度 (7)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 (10) 第六章监管检查 (10) 第七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价格行为的内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负责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根据本规定依职责对辖区内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

检查,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由举办单位参照本规定进行指导、考核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医务管理部门、价格管理部门、临床科室和医药物资采供等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科学管理、合理监控医疗服务成本,提升价格管理质量。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及财务、医务、护理、医保、信息、药事、物资管理、医技、质控、设备、纪检监察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价格管理部门建设。三级医疗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的部门,并由院领导主管;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应当在相关职能部门中明确价格管理职责。 三级医疗机构应当配备3—5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应当配备1—3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各医疗机构依据机构规模和医疗服务量可适当增减人员数量。各业务科室(部门)设置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1.doc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1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提供的诊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行为,包括特需医疗服务。 三、建立健全我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界定追究依据,设立追究程序,确定追究方法,明确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我院价格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依法收费,医院设立物价科并配备专职的物价员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制度落实及考核、培训;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院长对全院价格管理工作负总责。 五、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监督机制,我院的医药价格管理部门、行风监察部门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如数退还查出的违法收入并向患者致歉。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的指标之一。 六、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我院在门诊大厅和住院大厅分别设置了物价查询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随时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执行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内容。 七、增加医院医疗费用透明度,完善费用清单制度

和费用复核制度,由住院收费处主动为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患者出院时,由各科护士长审核患者住院期间的每笔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提供总费用清单。对门(急)诊患者可通过触摸屏查询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八、建立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制度。我院由物价科定期进行自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规收费现象。 九、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在医院门诊各诊室及住院科室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医院物价科负责患者对医院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医院物价科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 十、本规定由我院物价科负责解释。 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毕业论文致谢词 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医院财务科部门职责及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科部门职责及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财务科岗位设置 财务科科长,1 名 会计,1 名 出纳,1 名 药品核算会计,1 名 收费员,4 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4 名中医医院财务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 促进我院更快发展, 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 一, 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 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 二, 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 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 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 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 三, 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 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 四, 加强票据管理, 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 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 五, 所有财务开支, 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 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 六, 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 车船住宿费, 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资料费, 因公招待要有正当理由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 七, 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 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 后方可执行, 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 八, 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 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 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严禁挪用私借公款。 , 九, 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 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 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 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 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 严禁挪作他用。 , 十, 大额款项支付经院长签字批准后, 提交财政支付, 小额款项支付, 经 院长审批后, 现金支付。 , 十一, 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 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 择优竞标采购。 , 十二,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 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 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 任人责任。 , 十三,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 不得向无 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 十四, 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90844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与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需的开支,应当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10.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由专人负责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11.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集中采购)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2.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我院收费行为,强化 医务人员的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材料等的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本制度规定追究有关科室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1.自立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的;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的;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的;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的;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的;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的;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的;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的;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的; 11.相关科室不向患者提供门诊、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的; 第四条界定和追究 以现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界定依据,患者或家属(以下简称患方)与 单位或科室自行协商处理的,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处理依据;患方通过政府部 门处理收费争议的,以 同级物价部门的法律文书为责任追究依据。 第五条收费争议处理程序 (一)患方与单位或科室自行协商处理的基本程序 1.患方向单位或科室提出收费异议; 2.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自审; 3.根据自审结果,单位或科室与患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4.单位根据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自行协商处理程序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患方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基本程序 患方与单位或科室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或直接要求政府部门解决的,可通过政府 部门解决,基本程序如下: 1.患方向物价管理工作部门投诉举报; 2.物价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出具处理结果或相关法律文书; 3.单位根据物价部门的处理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单位自收到物价部门处理意见的法律文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第六条违规行为界定 1.凡属单位管理层或科室自行作出违反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的价格标准、项目的行为,为单位或科室违规行为。 2.凡属单位记费人员因工作责任性、业务能力问题,或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 收费违规行为,为记费人员个人行为。 第七条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1.凡因单位的服务价格违规行为造成乱收费的,经认定后,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款项,并对患方往返交通费等损失给予补偿。同时 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 人应作出检查。 2.凡因科室自立名目等违反第三条有关规定行为的,经认定后,科室和单位相 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款项,并对患方往返交通费等损失给予 补偿。同时单位将对 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作出相应处理。 同一科室一年内发生三次违规行为或同一违规行为收费内容出现二次经查实处 理的,扣发科主任补贴,相关责任人扣发绩效工资100元。 3.凡属记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经认定后,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纠正并 全额退回多收款项,并对患方往返交通费等损失给予补偿。 记费人员一年内发生多次违规行为或同一违规行为收费内容出现二次经查实处 理的,扣发相关责任人扣发绩效工资一个月,暂定其记费工作,安排其学习医 疗服务价格标准和相关

国内医院物价管理规定

国内医院物价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着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在医院门诊大厅显着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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