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西方社会法学派观点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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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西方社会法学派观点的论述

有关西方社会法学派观点的论述与启示

一.社会法学派基本简介

社会法学派---从社会本位出发,把法学的传统方法同社会学的概念观点、理论方法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和效果,强调不同社会利益整合的法学流派。

社会法学派又称社会学法学派。西方法学家普遍认为该派具有以下的一个或两个特征:(一)以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二)认为法或法学不应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

二.社会法学派主要观点

(一)社会与法的精神:最早提出该观点的是18世纪的孟德斯鸠。孟德斯鸠在其代表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了自己对哲学、社会学、法学的观点,把社会现象同物质环境、地理状况、文化历史传统联系起来考察研究法律,强调万事万物都有法,都要用法来衡量,不能把法律看成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要在社会背景下分析法律,在法律与各种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联系之中把握法的精神。

在孟德斯鸠看来,一国的法律是与该国的社会背景因素相联系的。这些关系相互作用综合的结果,就构成了“法的精神”。他还主张,法律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是随着广泛的文化趋向或立法者的思想而变化的,法律不仅在空间上发生变化,而且因时而变。

(二)法律与“民族精神”:萨维尼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他提出“法律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民族力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也同一个民族失去它的民族性一样而消亡”。同时强调法律既不是理性的产物,也不是人的意志的产物。法律同民族语言一样,有自己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在各个民族中,久而久之会形成种种传统习惯,不断适用这些传统习惯,便逐渐形成了法律规则。在此思想支配下,他指出法律像语言、风俗、习惯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表达形式之一。所以,法律远不仅是规则或司法判例的累积,它所反映和展示的是整个民族文化的概貌。

(三)法律与社会工程:庞德成长于19世纪末的著名法学家,他指出当时社会法律不太关注社会正义而过分关注个人权利,把最有意义的社会问题只当作私人纠纷来处理,法律深陷在自然法形而上学的观念里。他从“有用即是真理”的实用主义哲学出发,认为应当把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工程来研究。庞德从实用主义哲学出发,极力主张重视“生活中的法律”,

?鄙弃“书本上的法”,强调在行动中研究法,他认为,“法律是知识和经验的集合体”因此,法官应通过创造性的立法活动,使法律赶上社会前进的步伐。他主张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应当“自由发现法律”,为此,法学界把庞德的这一思想称为“经验主义法源论”或“法官造法论”。在谈到法律的概念时,他指出法律有三层含义,一是法律秩序;二是权威性资料;三是司法行政过程。

(四)法律与实用主义:霍姆斯多次强调:“法律的生命始终在于经验而从来不是逻辑。”霍姆斯与以往的法学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不是从学者而是从一个法官的角度去探讨法律。独特的法官视角使霍姆斯认为“法律是对法院实际上将作什么的预言”。在霍姆斯看来,真正的法律不是一般性抽象规则,也不是固定逻辑推理,它是社会的实际,是一系列的事实。霍姆斯认为,法律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应该在社会进步力量的推动下不断发展、演进。(五)法律与社会经验:美国法学家格雷,他首先把立法与司法的功能加以区分,强调司法的重要性。他指出:“法律是由指导法院制定判决的各种规则所组成的;所有这类规则都是法律;法院不适用的规则都不是法律……法官与其说是法律的发现者,不如说是法律的创造者。”他可以被看作是现代“法律规则怀疑主义”的开端。格雷反对立法中心论,根据司法经验,对法律的渊源作重新的设计。

(六)法律与社会生活:卡多佐认为判决案子并没有一定之规,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方法,关键是法官要根据对判决效果的考虑,选择必要的方法。这就是司法过程的本质所在。其提出了著名的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法律后果)和判例的方法,并提出如果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都不能对案件的判决作恰当的指引,习惯的方法就会取而代之。习惯包括社会生活习惯和司法习惯两大类。卡多佐同时指出:为了法律的实效,法官在判案时绝对离不开对社会因素的考虑,而这种考虑的前提则决定于法官本人的学识水平、心理偏好等主观因素。

社会学方法是实用主义法学家最重要的方法论,该方法是多元论哲学的产物,它对法律的认识采取一种或然的立场。即对法律的确定性内含表示疑义,评价法律的标准在于实效。(七)法律与社会利益:耶林指出“无目的的法律规则是根本不存在的”。法律的目的是平衡个人与社会的伙伴关系。耶林还指出,法是不可能天衣无缝的,因此,类推总是存在的,而类推不能仅靠概念和逻辑,必须根据有关的利益进行。

继耶林之后,赫克继续表达了这种观念,赫克认为,“法律科学的任务是,通过调查研究法律和相关的生活环境来准备适当的决定,以帮助法官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科学应当公开地发出适当规范的方法,而不是用法律推论的虚幻来掩盖它。因此,逻辑至上要被检查和评价生活至上所代替。”

赫克还指出,每一个法律体系都是有缺陷的、有空白的,因而要在现有法律规则的基础上,通过逻辑推论得出令人满意的决定总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法官擅于发现法律规则的目的,通过创造性的、合理性的解释去平衡互相冲突的利益。当然,法官在寻找法的目的和平衡利益时,要保持中立性,不受政治的、伦理的因素的影响。

(八)社会与活法:埃利希是自由法学的创始人。自由法学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反对成,法规是唯一法的渊源的观点,重视社会现实中的“活法”和“自由法”的作用;主张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可以根据正义原则和习惯自由地创制法律规则。

既然活法是最基本的法的形式,起着实际的社会控制作用,那就意味着法官不仅应当了解成文法条,而且应当了解活法;那也意味着法官可以而且应当在制定法没有覆盖的领域,运用“自由判决的方法”去发现法律并把它们适用于当前的案件。他把法分为“正式法”和“自由法”,强调自由法——习惯、法律解释、判例理由、法学家的权威论述等也是法的渊源。因此,在正式法的空白点上,法官不得不求助自由法。

三.社会法学派对我的启示

(一)首先,社会法学派立足于社会学及实际的社会背景,强调法学应立足于社会实际生活,在当代社会迅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之下,法律必须顺应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十分值得借鉴的。无论是在立法、司法还是执法、守法的实际法律过程中,都应遵循物质决定意识,社会生活决定法律实际的精神,将社会与法律看成一个辩证的统一体,两者辩证发展。

(二)其次,社会法学派的社会学方法不同于以往的判例或是习惯分析法,给法官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提供了理性的处理方法,在三段论的辩证推理下,结合判例、习惯之后还因考虑当时的社会因素,充分发挥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消极被动的去适用仅仅是成文的法律规则。尤其是在一些未做立法的新领域(比如当今的互联网领域),更需要法官运用“活法”,进行“活判”。

(三)通过对社会法学派的学习,我还得出法律必须立足于社会效益,任何立法都应满足于社会效益,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相一致的,而不是仅仅出于立法者个人的主观意愿或者仅为了满足一小部分阶级的个人利益。

(四)但是,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在我国法律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实际情况与法律不相符的规定,比如继承法中男女继承权平等,但在很多落后地区并未实现,比如商品与产地不符的欺诈行为更是少之又少的人了解并进行维权。在社会法学派看来,这些未发挥有效的实

际作用的法律很难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只是未深入人心,随着时代的进步,落后观念的剔除,这些法律一定也能够得到真正有效的实施。

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李艳梅

法学流派

法学流派是最容易忽视的,分析介绍得少,重要性就不多说了,翻翻历年真题就知道了。 注释法学派 注释法学派glossators 西欧11世纪末到15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而产生的一支与神学法学相对抗的新的法律思想派别。该派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并以意大利北部的博洛尼亚(university of Bologna)大学为中心,因而又称意大利法学派或博洛尼亚法学派(the school of Bologna )。 中世纪初期,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527~565在位)编纂的法律文献,已很少为人所知,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学说汇纂》曾湮没达几个世纪之久。从11世纪末,西欧各国以意大利为中心,开始对罗马法广泛研究,因为罗马法的适用不仅有利于以王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加强,而且也为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当时这种广泛研究,意味着法学正从神学中分离出来。与此相适应,一个独立的、世俗的法学家阶层逐步形成。 他们主要代表新兴市民等级的利益,与代表封建制度的神学或教会法学家相对立。注释法学派的出现和发展,同西欧近代大学的兴起也有密切联系。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是近代欧洲第一所大学,它主要就是从研究罗马法开始的,并长期成为传播罗马法的基地。西欧其他国家和意大利其他地区都有学者到博洛尼亚学习罗马法。12世纪中叶,在该校研究法律的学生有一万多人。该校创始人就是前期注释法学派奠基人伊尔内留斯(约1055~1125)。继博洛尼亚大学后创立的一些著名大学也都将罗马法的研究作为一门主要学科。 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代表人物为如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思、杰斐逊等。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自然法学派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价值存在着,这个法价值乃独立于实定法之外,且作为检定此实定法是否有正当性的标准。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自然法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意味着由自然,也就是说由人的本性、由社会的本性、以及甚至由物的本性中,可演绎出某些法则,这些法则可供给一个整体而言对人类行为举止适切的规定。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 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在法学研究中表现为一种激进的理想主义情怀,以诸如正义、平等、自由等抽象价值来构建自己的批判武器,在破解传统法律理念,重塑时代法律神圣性的历程中,功勋卓著。但自然法的方法论如天空之流云,绮丽却飘渺,它宣言法的未来,但无力构筑通达未来现实的路径。更令人忧虑的是,自然法的自大与泛滥还有可能使法学笼罩于空泛与虚幻之中而难以成长与成熟。 在17、18世纪反封建的启蒙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以强调自然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精选

(以下内容均由网上摘录整理)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希腊智者学派的著名代表是( ) A.柏拉图 B.亚里斯多德 C.苏格拉底 D.普罗塔哥拉 2.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是( ) A.苏格拉底 B.亚里斯多德 C.柏拉图 D.伊壁鸠鲁 3.西方法学最早产生于( ) A.古希腊 B.古罗马 C.意大利 D.法国 4.西塞罗主张建立( ) A.君主政体 B.贵族政体 C.共和政体 D.民主政体 5.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 ) A.乌尔比安 B.盖尤斯 C.保罗 D.帕比尼安 6.奥古斯丁的著作是( ) A.《上帝之城》 B.《神学大全》 C.《神学政治论》 D.《论君主政治》 7.马基雅弗利主张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 ) A.君主国 B.共和国 C.联邦国 D.邦联国 8.布丹认为国家最高权力是( ) A.社会授予的权力 B.人民授予的权力 C.国家授予的权力 D.非授予的权力 9.格老秀斯的社会契约论主张( ) A.主权在民 B.主权在君 C.主权由贵族掌握 D.主权由少数人掌握 10.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11.西方政法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人是( ) A.洛克 B.卢梭 C.潘恩 D.布丹 12.19世纪上半叶,倡议制定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学者是( ) A.萨维尼 B.胡果 C.蒂保 D.耶林 13.提出“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的思想家是( ) A.康德 B.黑格尔 C.卢梭 D.费希特 14.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 ) A.卢梭 B.黑格尔 C.费希特 D.康德 15.奥斯丁法学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和( ) A.实证主义 B.理性主义 C.自然主义 D.批判主义 16.提出“法律应该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的思想家是( ) A.约翰·密尔 B.詹姆斯·密尔 C.奥斯丁 D.边沁 17.《自然法典》的作者是( ) A.霍尔巴赫 B.爱尔维修 C.摩莱里 D.马布利 18.提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的思想家是( ) A.密尔 B.边沁 C.卢梭 D.洛克 19.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强调从研究“书本上的法律”转向于研究( )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2015年04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265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柏拉图认为人的三种品行分别是 A.理性、志气、欲望 B.理性、志气、正义 C.智慧、勇敢、正义 D.智慧、理性、志气 正确答案:A(1分) 2.按照柏拉图的分工原则,理想的国家应该由三种不同身份的人组成,但其中不包括 A.军人 B.统治者 C.劳动者 D.知识分子 正确答案:D(1分) 3.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涉及的基本范畴是 A.善 B.活法 C.主权 D.自然法 正确答案:A(1分) 4.斯多葛学派早期代表人物是 A.芝诺 B.塞涅卡 C.奥勒留 D.埃及科特 正确答案:A(1分) 5.在12至13世纪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提出君主论的法律思想家是 A.布丹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维里 D.托马斯·阿奎那 正确答案:C(1分) 6.古以色列法律的总纲是 A.《圣经》 B.《利未记》 C.《耶里米书》 D.《摩西十诫》 正确答案:D(1分) 7.阿奎那认为,上帝用以统治支配整个宇宙的法律是 A.人法 B.永恒法 C.自然法 D.神法 正确答案:B(1分) 8.布丹认为最自然的共同体和最早的社会单位是 A.个人 B.家庭 C.部落 D.种族

三大法学流派以代表人物观点整理

三大法学流派以及代表人物观点的整理 西方法学思想回顾 (1) 法学流派概述 (2) 一)自然法学派 (2) 1、古典自然法的思想:不是古典自然法学派 (2) 2、中世纪的古典自然法的思想: (3) 1)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神学自然法 (3) 2)古典自然法学派:启蒙时代 (3) 3、新自然法学派:19世纪-21世纪 (3) 1)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衰落与复兴 (3) 2)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改造 (4) 3)德沃金的基本理论 (4) 二)分析实证主义 (4) (一)奥斯丁(边沁) (5) 1、理论的基础- 主权者的命令: (5) 2、法律与道德:严格分开,不注重法的历史发展,仅着眼于实在法的逻辑分析 (5) 3、区分“实然法”与“应然法”,认为法理学的研究范围严格限定于“实然法” (6) (二)凯尔森 (6) 1、法律与道德: (6) 2、国家与法律 (6) 1)一元论 (6) 2)反对三权分立学说 (7) 3)主张按公民同法律秩序的关系把国家划分为民主和专制两种 (7) 4)反对绝对主权理论 (7) 5)国际法思想:国内法与国际法一元论 (7) 纯粹法理论之评价 (7)

国际法理论之评价 (7) (三)哈特 (8) 1、反对奥斯丁“主权者命令” (8) 2、引入“规则”(rule)这一观念 (8) 3、接受维特根斯坦后期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 (9) 1)反对对法律概念传统的下定义的方法 (9) 2)哈特:恶法亦法 (9) 3)哈特: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9) 三)社会法学派 (9)

西方法学思想回顾 (一)、古希腊:丰富的哲学、美学成就,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出现 (二)、古罗马 1.职业法学家集团 * 五大法学家:426年,罗马皇帝Valentinianus III 颁布《引证法》(Law of citations),规定: 凡法律未明文规定的,依五大法学家的论点决定;五大有分歧,依多数意见;相持不下时,依伯比尼安 2.成文法体系:《国法大全》(东罗马帝国时期,565左右,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 3.高超的法的分类技术:公法与私法的理论划分首度出现,私法理论体系得到极大发展(伯比尼安) (三)、中世纪 1.基督教一统天下对此前形成的法理学的冲击(独立的法学消失) 2.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重要性–建构了一个人类通过上帝的启示实现美满幸福的路径。 3.法学流派出现:前注释法学派(伦比亚大学) 4.大学的出现推动了法学的发展 (四)、15、16世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宣告“近代”的到来 重要性:使法律从天堂回到了人间 (五)、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 (六)、19世纪分析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哲理法学派 (七)、二战后法理学发展:派别繁多、三足鼎立且互相靠拢、非法学思潮的影响 (八)、后现代主义的思潮:批判法学(运动)、女权主义法学、新自由主义法学、行为主义法学等等

自考 西方法律思想史 试题集

一、单项选择题 0.1.在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历史分期中,属于成熟时期的是A.中世纪的法律思想B.近代的法律思想C.19世纪的法学流派D.20世纪的法律思想【C】 0.2.在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所作的分类中,适用于契约、损害赔偿和司法审判等私法领域的是A.普遍正义B.特殊正义C.分配的正义D.平均的正义【D】 0.3.将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介绍到古罗马的是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西塞罗D.苏格拉底【C】 0.4.认为“自然法渊源于上帝的意志和人的社会本性”的思想家是A.柏拉图B.西塞罗C.亚里士多德D.奥古斯丁【B】 0.5.提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一著名论断的思想家是A.马基雅维里B.阿奎那C.奥古斯丁D.布丹【A】0.6.被称为西方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A.洛克B.霍布斯C.布丹D.孟德斯鸠【C】 0.7.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认为法律不应包括道德的因素,后人称之为A.恶法亦法B.良法之治C.唯法而治D.上善之法【A】 0.8.历史分析的倡导者是A.萨维尼B.艾希霍恩C.梅因D.胡果【D】 0.9.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A.贵族政体B.君主政体C.共和政体D.民主政体【C】 0.10.阿奎那哲学思想的来源有基督教神学和A.柏拉图哲学B.苏格拉底哲学C.亚里士多德哲学D.马西利哲学【C】 0.11.教父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奥古斯丁B.阿奎那C.索尔兹伯里D.马西利【A】 1.1.法律制度史的最终渊源是A.古罗马文明B.古希腊文明C.古印度文明D.古埃及文明【A】 1.2.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是A.雅典法B.罗马法C.普通法D.印度法【B】 1.3.罗马法学家集团产生于A.罗马奴隶制时期B.罗马共和国前期C.罗马帝国时期D.罗马共和国后期【C】 1.4.随着____的产生,法学和其他学科开始区分开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A.比较法学B.罗马法学家集团C.规范法学D.希腊法律哲学【B】 1.5.主要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A】 1.6.柏拉图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是A.公平B.理性C.正义D.自由【C】 1.7.从个人看,柏拉图的正义是指A.法律规范行为,道德规范思想B.理性支配欲望,精神支配肉体C.统治者各司其事D.被统治者各守本分【B】 1.8.柏拉图的《理想国》又称A.《论理想》B.《论正义》C.《国家六论》D.《法律帝国》【B】 1.9.柏拉图毕生所追求的理想是A.良法之治B.正义与善德的制度C.哲学王的统治D.民主共和【C】 1.10.“美德即知识”的观点来源于A.柏拉图B.苏格拉底C.亚里士多德D.乌尔比安【B】 1.11.柏拉图关于教育制度的设想是A.实现由国家控制的义务教育制B.实现由政府控制的高等教育制C.建立规范的职业教育制D.建立道德教育体制【A】 1.12.提出“凡是法律未能独立且无权威者,国家必定灭亡”的思想家是A.亚里士多德B.苏格拉底C.阿奎那D.柏拉图【D】 1.13.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提及了五种政体形式,其中他倾向于A.平民政体B.贤人政体C.军阀政体D.专制政体【B】 1.14.柏拉图在其《政治家》中倾向的政体是A.贵族政体B.共和政体C.民主政体D.君主政体【A】 1.15.柏拉图提出“混合政体”理论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C】 1.16.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中,个别正义分为A.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B.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C.自然的正义和习惯的正义D.传统正义和现代正义【B】 1.17.最早提出“国家自然起源论”的是A.柏拉图B.康德C.黑格尔D.亚里士多德【D】 1.18.下列不属于亚里士多德观点的是A.人天生是“城邦动物”或“政治动物”,进行社会结合是人的天性B.国家是家庭、村落的目的因,国家要优先于个人、家庭和村落C.国家是家庭和村落的扩大D.国家的标准是完全独立性、自我满足性和自我生存性【C】 1.19.亚里士多德划分“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的标准是A.地理环境B.国家政权分立秩序C.完全独立性和自我满足性D.主权掌握的人数和统治目的【D】 1.20.下列属于“正宗”政体的是A.平民政体B.贵族政体C.暴君政体D.寡头政体【B】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5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西方法律文明起源于 A.古希腊和古罗马B.古希腊和欧洲中世纪 C.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D.古希腊、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 2.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计的家庭制度是 A.一夫一妻制B.共产共妻制

C.个人家庭制D.一夫一妻多妾制 3.《政治学》的作者是 A.苏格拉底B.柏拉图 C.亚里士多德D.西塞罗 4.后注释法学派产生的时间是 A.12世纪上半叶B.12世纪末期 C.13世纪中叶D.13世纪末期 5.从神学思想发展史方面看,神学经过的发展时期是 A.圣经时期、教父学时期、经院哲学时期 B.习惯法阶段、学术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C.习惯法阶段、判例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D.判例法阶段、学术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6.古典自然法学理论所代表的利益属于 A.封建君主B.中世纪君主 C.中世纪教皇D.新兴资产阶级 7.霍布斯论述其自然法理论的著作是 A.《利维坦》B.《政府论》 C.《社会契约论》D.《战争与和平法》 8.直接实现卢梭的暴力革命理论、直接民主理论和人民主权理论的宪法文本是A.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B.美国1787年《宪法》 C.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

2011.4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著作是( A )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法律篇》 D.《伦理学》 2.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本性上最先出现的是( D ) A.个人 B.家庭 C.村落 D.城邦 3.首先由斯多葛提出的概念是( B ) A.理性 B.义务 C.权利 D.正义 4.奥古斯丁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 C ) A.人法 B.神法 C.人为法 D.神定法 5.马基雅维里理论比较突出的地方是( B ) A.把政治与道德紧密联系 B.把政治与道德作了分离 C.把宗教与道德紧密联系 D.把宗教与道德作了分离 6.第一个对主权作系统研究并被称为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 D ) A.马基雅维里 B.奥古斯丁 C.阿奎那 D.布丹 7.将自然权利总结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经其倡导而载入美国《独立宣言》的古典自然法学思想家是( C ) A.洛克 B.霍布斯 C.杰弗逊 D.汉密尔顿 8.在卢梭政治理论和法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个概念是( C ) P76 A.契约 B.主权 C.公意 D.共意 9.哲理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 ) A.康德 B.黑格尔 C.克饶斯 D.萨维尼 10.康德从义务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下列不属于 ...这个分类的是( D ) A.内在的义务 B.外在的义务

C.联合的义务 D.集体的义务 11.在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在自由理念发展阶段上,处在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 C ) A.团体 B.集体 C.市民社会 D.理想社会 12.不属于 ...黑格尔国家理念三个环节的是( A ) A.市民法 B.国家法 C.国际法 D.世界历史 13.分析法学真正的奠基者是( C ) A.哈特 B.边沁 C.奥斯丁 D.凯尔逊 14.强调罗马法历史的德国历史法学家是( A ) A.萨维尼 B.艾希霍恩 C.梅因 D.梅特兰 15.在梅因心目中最成熟、最有代表性、最具典型性的古代法律是( D ) A.雅典法 B.日尔曼法 C.印度法 D.罗马法 16.萨维尼撰写的被誉为中世纪欧洲法学史的标准著作的是( A ) A.《中世纪罗马法史》 B.《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 C.《现代罗马法体系》 D.《占有法》 17.下列作品中不属于 ...庞德著作的是( D ) A.《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 B.《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C.《法律史解释》 D.《古代法》 18.霍姆斯在其演讲《法律的道路》中开宗明义地说,法律是一种( B ) A.制度 B.职业 C.事业 D.规则 19.庞德社会学法学强调法律规则的最终权威来自( A ) A.法律所保障的社会利益 B.法律规则背后的社会压力 C.国家武力的制裁 D.法律的道德基础 20.韦伯认为,具有世袭君主制权威与家庭或者集体利益相结合特点的是( C ) A.印度法 B.德国法 C.中国法 D.教会法 21.马里旦认为自然法包含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他根据自然法的认识论要素提出了自然法的( B ) P238 A.静态方案理论 B.动态方案理论 C.实然方案理论 D.应然方案理论 22.富勒认为,法律是一种( B ) A.规则 B.事业

评述三大法学流派

评述三大法学流派 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他们的法学理论,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和法治建设,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而本文就是从法的理论基础、法的研究方法、及其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这几个方面,对三者的优劣势进行比较分析。 一、法的理论基础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新自然法学经历了古代自然法、中世纪自然法、近代自然法和现代自然法这几个历史阶段,它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而其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各有侧重点,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 。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分析法学在现代主要以凯尔森和哈特为代表,它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分析法学的理论,严格地区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着重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作有关的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和道德的必然联系。其中,凯尔森指出,价值判断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因而只能是相对的;人们不能用理性认识来回答有关法的普遍和最高价值这一命题;对于自然法学中的绝对正义,他认为这"是一种自欺或者等于一种意识形态"。 社会学法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在社会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实证主义的法学思潮,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社会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狄骥、埃利希和庞德。狄骥提出了"社会连带主义"学说,体现出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关注社会的整体利益,强调社会义务。埃利希则以提出"活的法律"的观点而闻名于世。他认为,这种"支配社会本身的法律",尽管并不曾被制定成法律条文,但"即可预防纠纷的出现,在纠纷出现后,也可以籍以解决而毋需求助于国家的法律机构"。庞德的社会学法学理论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理论。他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控制'",用法律的功能性概念来取代逻辑性概念,主张"有用即是真理"。 二、法的研究方法 新自然法学派的研究方法为价值的研究方法,其更强调法的正当性,即立法、司法、执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二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柏拉图提出一个“第二等好的国家”方案的着作是() A.《理想国》?B.《政治家篇》C.《法律篇》?D.《政治学》 2.雅典城邦的政体是() A.民主制度?B.贵族制度C.君主制度?D.共和制度 3.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苏格拉底?D.伊壁鸠鲁 4.认为“罗马的政体是最能体现制衡原理”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B.塞涅卡C.乌尔比安?D.波里比阿 5.在政体问题上,布丹主张() A.混合政体?B.民主政体C.贵族政体?D.君主政体 6.斯宾诺莎认为,神的法律的唯一目的是() A.最高的善?B.快乐生活C.认识上帝?D.培养美德 7.格老秀斯认为自然法是() A.自然规律?B.正当的理性法则C.大众的意志?D.经济规律 8.期宾诺莎认为,在一个民治国家中,制定的法律要经过() A.君主的命令?B.议会的立法C.全民的同意?D.全民的讨论 9.在刑罚问题上,霍布斯主张() A.凭心定罪?B.罪刑法定C.自由裁定?D.神明裁判 10.在人性问题上,霍布斯主张() A.人性善?B.人性不善不恶C.人性时善时恶?D.人性恶 11.洛克将自然权利归结为四点,即: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和() A.选举权?B.劳动权C.财产权?D.受教育权 12.孟德斯鸠认为,贵族政体的原则是() A.品德?B.节制C.荣誉?D.恐怖 13.反对权力分立的思想家是() A.洛克?B.孟德斯鸠C.卢梭?D.康德 14.把天赋人权界定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的思想家是() A.卢梭?B.洛克C.斯宾诺莎?D.杰弗逊 15.潘恩系统地阐述了人权理论的着作是() A.《常识》?B.《人权和自然法》C.《认真看待权利》?D.《人权论》 16.《永久和平》的作者是() A.格老秀斯?B.黑格尔C.斯宾诺莎?D.康德 17.黑格尔认为,德国三权制衡的三权是() A.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B.立法权、对外权和行政权C.主权、行政权和立法权? D.行政权、司法权和对外权 18.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萨维尼?B.康德C.耶林?D.施塔姆勒 19.认为“法律是不可违反的、独断的集体意志”的思想家是() A.耶林?B.施塔姆勒C.黑格尔?D.康德 20.《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法学流派简介

法律学习da人 法学流派简介: 三大法学流派对西方法理学研究有若极其t要的影响,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将法律肴作是主权者的命令;祈自然主义法学任调法律的过德性、会平、正义理念;杜会学法著t法律在社会中运作的效应. 法律的价位存在鱿在于价位所反封出主体的多元化和玄求的多元化. 关扭询: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断自然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法社会学 . 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西方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以三大法学流派为主的现代西方法理学。它们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新自然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三大学派相继诞生出奥斯丁、哈特、富勒、庞德等一批哲人,对后世产生极大的影响 一、三大法学流派概述1.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是“实证主义法学”的一部分。〔’〕分析实证主义把某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其出发点,并主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该法律制度中提取一些基本的观念、概念和特点,并将他们同其他法律制度中的基本观念、概念和特点进行比较,以确定某些共同的因素。正如朱利叶斯·斯通(luliuoStone)所指出的,分析实证主义所主要关注的乃是“分析法律术语、探究法律命题在逻辑上的相互关系”。川分析法学派莫基人约翰·奥斯丁(JohnAustin)认为功利原则是检验法律的最终标准。他说“一个拥有主权的政府的祟高意图或目的便是最大可能的增进人的幸福。”〔’〕奥斯丁的理论主要分为三方面:第一,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以制裁作为其后盾;第二,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法理学是一种独立而自足的关于实在法的理论,其任务是研究法律(实在法)而不考虑这些法律的善或恶,即后人所谓“恶法亦法”;第三,严格界定法理学的任务,区分“法律的应然”和“法律的实然”,将法理学的研究范围限定于“法律的实然”。到了后期,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新分析主义法学. 新分析主义法学的典型代表是哈特(He奴tLA.Hart)。哈特的理论是在奥斯丁分析法学上的进一步延续。首先,哈特提出法律是两种规则的结合:1.设定义务的规则,即原始的小型社会法律规则;2.授予权利的规则,由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和审判规则构成。他坚持法律和道德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他承认两者有一定的联系,提出“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概念。他赞同奥斯丁“法律的应然”和“法律的实然”的区分,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限定在实在法。t’]同时,他向自然法学靠拢,信奉自由主义道德哲学. 2.新自然主义法学新自然主义法学是在自然法“复兴”的口号下进行的。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富勒(助n LFuller)。富勒的学说是在他与以哈特为主要代表的双方长期论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富勒继承了西方历史上世俗自然法思想的理性传统,但又不同于以往的自然法学说。他强调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的,道德可分为两种:愿望的道德(mo司ityofasPiration)和义务的道德(moralitvofduty)。〔’〕愿望的道德是指人们应当去努力实现的、有关善行的美德,它是肯定性的道德,实行这种道德的人会受到赞扬,而背离这种道德的人如果受到谴责,是由于他的失败而不是背叛了义务,是缺陷而不是行为不当。义务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它的要求属于否定性的,即不怎样做,遵守这种道德的人不会因此而受到赞扬,但不遵守则会遭到谴责。因而又认为义务的道德与法律最为类似,愿望的道德与法律没有直接联系. 为了论证法律和道德的不可分,富勒进一步提出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即程序的自然法与实体的自然法。法律的外在道德是指法律的实体目标,内在道德是指法律的解释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

1 / 5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 陈绩现代西方法理学是现代西方国家法学中研究法律基本理论 的学科。①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精神危机的日益加深,西方法学家在探寻治理社会的危机和完善资本主义法律的方法的过程中,新的法学思潮相继更迭,或竞相表现,或相互吸纳,任何一种法学思潮都不再独霸世界,传统的形而上学法哲学大一统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②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三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传统地位的法学流派。他们的法学理论,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和法治建设,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一、新自然法学的启示意义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新自然法学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自然法思想的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或价值论学说)各有侧重点,各不相同,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

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③他们的手中都有一份价值表,为应然的法律 之制定和评价提供了所依据的标准。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本身是一个价值系统,必然反映一定的价值关系,极为重视法的合理性和道德性。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启示意义 分析法学在现代主要以凯尔森和哈特为代表,它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分析法学的理论,严格地区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着重对 2 / 5 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作有关的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和道德 的必然联系。凯尔森指出,价值判断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因而只能是相对的;人们不能用理性认识来回答有关法的普遍和最高价值这一命题;对于自然法学中的绝对正义,他认为这是一种自欺或者等于一种意识形态。④既然对正义持道德怀疑论和不可知 论的态度,⑤于是凯尔森认为,正义只能是一种合法性,应当 建立与价值无关的纯粹研究法律结构的法律科学(即所谓纯粹法学),就其对象实际上是什么来加以叙述,而不是以某些特定的 价值判断的观点来规定它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

2019年自学考试《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2019年自学考试《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亚里士多德崇尚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_____政体,因为他认为中产阶级具有中庸的美德。(C ) A.君主 B.贵族 C.共和 D.平民 2._______理论上的国家具有乌托邦的性质。(A ) 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阿奎那D.马基雅弗利 3.柏拉图认为法治是( B ) A.至善的统治B.次善的统治C.第三好的统治D.第四等好的统治 4._______重视"活的法律"。(C ) A.历史法学B.自然法学C.社会法学D.分析法学 5.强调个人服从城邦的思想家是(A ) A.亚里士多德B.洛克C.庞德D.黑格尔 6.英国历史法学的主要代表是(C ) A.边沁B.奥斯丁C.梅因D.密尔 7.《法律篇》的作者是( A ) 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边沁 8.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C )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 C.梅因 D.康德 9.《国家六卷论》一书的作者是(C )

A.亚里士多德B.马基雅弗利C.让·布丹D.格劳秀斯 10._____把三权分立理论应用于美国宪法实践之中。(B )A.华盛顿B.杰佛逊C.潘恩D.汉密尔顿 11.《革命法制与审判》一书的作者是( D ) A.洛克B.卢梭C.杰弗逊D.罗伯斯庇尔 12.马基雅弗利强调法律手段和_____的作用。( C ) A.法律B.道德C.军事D.习惯 13.新托马斯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 ) A.马里旦B.富勒C.拉德勃鲁赫D.罗尔斯 14._____是德国历史法学的代表(C ) A.耶林B.施塔姆勒C.萨维尼D.黑格尔 15.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C )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狄德罗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奥斯丁的著作有(AB ) A.《法理学大纲》B.《法理学讲义》C.《法律的概念》D.《刑罚与责任》 2.边沁认为,人类依_____实现功利主义的避苦求乐。(ABCD)A.自然的制裁B.政治的制裁C.道德的制裁D.宗教的制裁3.庞德把利益分为(ABD )

三大法学流派的比较

三大法学流派的比较 摘要: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三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统治地位的法学流派。他们的法学理论,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本文就是从法的产生、法的功能、法的运行、法的结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法的本质这七个方面,对三者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对其展开进一步认知。 关键词: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 一、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学流派。自然法学充分体现了自然法观和人本主义,自然法崇尚人文主义,主张天赋人权。自然法是理性法,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1、法的产生 自然法学派认为,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以正义为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人类制定的协议,国家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所以法应当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以及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适用性。 古典自然法学派把自然法归之于理性。认为理性是自然法的核心。例如,洛克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它天然合理,教导着遵从理性的人类。霍布斯也说,自然法来自人的理性,是每一个基于理性就可以理解和同意的。他们所指的“理性”是指人类的一种自然能力,是行为或信仰的正当理由,是评判善恶是非的根本标准。把自然法视为理性,意味着自然法是绝对有效的、不证自明的、一贯的和必然的,即使上帝也不能改变。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这样一来,宗教、自然、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无情的评判。 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则建立了一种世俗形式的自然法。他把法律定义为一种目的性的人类活动。在富勒看来,法律是一种建立社会关系的伦理方法,是社会关系的保障形式。他认为,每一条法律规则都有实现法律秩序某种价值的目的。由于目的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必须同时把目的既看成是“一种事实,又视做是一种判断事实的标准。当然,他还强调,法律与道德不可分,法本身不是中性的词汇,其本身包含着某种道德意义。重新提出了“恶法非法”。 2、法的功能 法律的价值目标是多方面的, 诸如平等、自由、秩序、社会福利、公共幸福、社会效益等,法律的价值目标在不同的社会其侧重点是不同的, 自然法学派尤其关注秩序、自由、平等、正义。 ( 1)秩序。自有人类始, 暴力冲突就始终存在, 冲突本身并不会彻底根除,但人们找到了解决冲突的办法,这就是法律。秩序是与法律相伴的基本价值,一个没有秩序,没有相对安定的社会,法律的其它价值的实现都将成为泡影。 ( 2)自由。人的自由是人支配和驾驭客观世界的一种能力,是人在与客观世界的斗争中所争得的一种相对独立性,卢梭曾把自由看作人的本质,把人类的历史说成是自由的实现过程,但自由并不意味着放任。 ( 3) 平等。平等观念也是古典自然法学派最为关注的一个观念之一,其中以卢梭的平等观最为著名,“人们制定法律就是以道德的和法律的平等代替了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身体上的不平等”。 (4)正义。法律是正义原则的具体化,是人们根据正义原则制定出来的行为准则。正义不是一个和其它价值目标并列的一般性价值目标,而是一个能综合、包容和指导、调整其它价值目标的最高的全局性的价值目标。 所以,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必然包含了能使人们明辨是非、知善恶的价值标准。法律发展的目的在于社会,制定法律时要把公共幸福和人权作为其首要的目的,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闭卷) (卷面100分,占总成绩80%)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 ,错误的划“×”。每小题1分,共5分) 1.《神学大全》一书的作者是奥古斯丁。( ) 2.基督教教义包括:创世说、原罪说、三位一体说和天国报应说。( ) 3.凯尔森是纯粹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原籍德国。( ) 4.当代西方复兴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的让·马利旦。( ) 5.《战争与和平法》一书的作者是黑格尔。(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A 、至善的统治 B 、次善的统治 C 、第三好的统治 D 、第四等好的统治 2、英国历史法学的主要代表是( ) A 、边泌 B 、奥斯丁 C 、梅因 D 、密尔 3、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 A 、斯宾诺莎 B 、格老秀斯 C 、梅因 D 、康德 4、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 A 、《自由主义》 B 、《反对自由主义》 C 、《论自由》 D 、《论言论 自由》 5、 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 A 、永恒法 B 、自然法 C 、 神法 D 、人法 6、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 A 、古希腊 B 、罗马本土 C 、意大利 D 、法国 7、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

A 、斯宾诺莎 B 、奥斯丁 C 、凯尔森 D 、富勒 8、《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 A 、孟德斯鸠 B 、卢梭 C 、罗伯斯比安 D 、马布利 9、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 A 、庞德 B 、弗兰克 C 、霍姆斯 D 、狄骥 10、《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的作者是( ) A 、黑格尔 B 、费希特 C 、边泌 D 、康德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英国古典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 。 A 、洛克 B 、杰弗逊 C 、卢梭 D 霍布斯 2、马里旦的主要著作有( ) 。 A 、《人和国家》 B 、《真正的人道主义》 C 、《人和自然法》 D 、《法律的道德性》 E 、《社会秩序的原则》 3、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有( ) 。 A 、埃利希 B 、庞德 C 、弗兰克 D 、凯尔森 E 、哈特 4、柏拉图的法律思想集中反映在( ) A 、《国家论》 B 、《政治家篇》 C 、《法律篇》 D 、《思想篇》 E 、《法与国家》 5、西塞罗认为罗马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 ) A 、执政官 B 、元老院 C 、人民大会 D 、护民官 E 、监察官 6、罗马法学家在( )中系统地阐述了私法理论。 A 、自然法 B 、永恒法 C 、制定法 D 、万民法 E 、市民法 7、科斯的主要著作有( ) A 、《社会成本问题》 B 、《企业的性质》 C 、《法律和经济导论》 D 、《法律的经济分析》 E 、《法和经济学》 8、罗尔斯认为,决定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在现实中应体现为四个发展阶段,即( ) A 、原初状态阶段 B 、立宪阶段 C 、立法阶段 D 、适用法律阶段 E 、法的监督阶段 9、卢梭将法律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其中,人定法包括( ): A 、政治法 B 、民法 C 、刑法 D 、诉讼法 E 、风俗、习惯和舆论 10、阿奎那强调自然法是由两种要素构成的,即( ) A 、认识论的要素 B 、本体论的要素 C 、意志论的要素 D 、意识论的要素 E 、组成论的要素

西方法律思想史模拟试题及答案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着作是( )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法律篇》 D.《伦理学》 2.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本性上最先出现的是( ) A.个人 B.家庭 C.村落 D.城邦 3.首先由斯多葛提出的概念是( ) A.理性 B.义务 C.权利 D.正义 4.奥古斯丁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 ) A.人法 B.神法 C.人为法 D.神定法 5.马基雅维里理论比较突出的地方是( ) A.把政治与道德紧密联系 B.把政治与道德作了分离 C.把宗教与道德紧密联系 D.把宗教与道德作了分离 6.第一个对主权作系统研究并被称为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 ) A.马基雅维里 B.奥古斯丁 C.阿奎那 D.布丹 7.将自然权利总结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经其倡导而载入美国《独立宣言》的古典自然法学思想家是( ) A.洛克 B.霍布斯 C.杰弗逊 D.汉密尔顿 8.在卢梭政治理论和法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个概念是( ) P76 A.契约 B.主权 C.公意 D.共意 9.哲理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 A.康德 B.黑格尔 C.克饶斯 D.萨维尼 10.康德从义务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下列不属于 这个分类的是( ) ... A.内在的义务 B.外在的义务 C.联合的义务 D.集体的义务 11.在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在自由理念发展阶段上,处在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 ) A.团体 B.集体 C.市民社会 D.理想社会 黑格尔国家理念三个环节的是( ) 12.不属于 ... A.市民法 B.国家法 C.国际法 D.世界历史 13.分析法学真正的奠基者是( ) A.哈特 B.边沁 C.奥斯丁 D.凯尔逊 14.强调罗马法历史的德国历史法学家是( ) A.萨维尼 B.艾希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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