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资本金主要问题解答

外商投资资本金主要问题解答
外商投资资本金主要问题解答

问题1:外商投资资本金业务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1)取得商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及批准证书;

2)申请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向外汇局申请“外汇登记”及“资本金账户开户核准”;

4)到中信银行开立“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5)从境外汇入投资资本金;

6)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验资报告;

7)资本金结汇;

8)资本金账户关户。

问题2:资本金结汇需要什么资料?

1)外汇登记证(IC卡);

2)支付命令函(汇发【2008】142号文中附件1)

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

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2008】142号文附件2)

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6)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发票等相关凭证原件。企业支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税金、费用等资金,可向银行提供收据、缴款通知书和完税凭证等相关凭证原件。

7)加盖结汇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税务部门网络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打印件。对于网上无法核验的,结汇企业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真伪鉴别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

6)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问题3:资本金到位后,是否能将资金划转到集团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答复:如果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其资金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在国内进行再投资。

问题4:鉴于目前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可能造成汇入的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后低于当时商务部门审批的金额,如何确认金额?

答复:外汇局会依据商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中的金额为企业核定资本金账户的最高限额(贷方累计发生额)。核准件上的限额币种可以是美元,也可以是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在办理验资时,是根据资本金汇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确定最终金额;如果出现差额,企业可以补充汇入。只要总金额不超过限额即可。

问题5:公司产生的红利是否能正常对外支付?有什么先决条件?

答复:公司可以对外支付红利,但是必须要在资本金足值到位以后才能对外支付。对外支付红利需要有以下的资料直接到银行办理,无需外汇局核准: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2)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

3)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

报告

4)董事会关于利润或股息、红利分配的决议

5)税务证明(税务局专用格式)

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问题6:资本金是否可增资?

答复:可以。但需通过商务部门的批准。外汇局根据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银行开具“资本金账户变更核准”.银行根据外汇局核准件将原资本金账户调高限额即可。

问题7:在资本金结汇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答复:

1)资本金必须要经过验资以后才能使用。包括:结汇或以现汇对

外支付。

2)资本金可以分期、分批的汇入。只要通过验资手续即可使用,

无需资本金全部足值到位后才使用。

3)由于资本金结汇采用的是“支付结汇制”,在每笔结汇时需要

审核上一笔结汇资金的发票真实性。所以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

时要求对方按照工程进度开具发票。

4)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每年到外汇局进行年检。

资本金结汇流程

资本金结汇流程 1.带着业务登记凭证去银行入账 (先去审核部门打出信息表,然后去支付部门入账打出入账单) 2.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申报(用操作员号登陆进去)账号信息内有账号 3.进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 4.申报单管理 5.涉外收入申报(银行将帐入了账户后同时录入到外管局系统,等外管局审核完估计得2天左右,我们的外管局系统才能看到,然后才能申报,申报内容有:银行入账的时的工作人员已将基本信息录入到系统里,我们做相应的补充就可以) 我们需要填写的项目有: 金额:汇来多少就写多少 外管局批号:业务登记凭证上有(注意核对) 交易编码:要填对编码,业务凭证上有(这是资本金收入编码,其他的收入还有相应的编码) 交易附言:资本金收入或者注册资本金收入 等我们申报完之后,打电话给中行入账部门审核,等银行审核完之后我们将审核后的单子打印出来就可以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去银行询证了。 我们需要给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几个号码 1 业务编号: 2 主体代码: 3 随机码:(这些都在业务登记凭证上) 剩下的事情就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做就可以了 6.等验资报告出来后,就可以带着材料去结汇了。验资报告做四份 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验资报告里面的中国银行单据里的出资凭证号要和外汇局里的出资凭证号一样才可以,注意检查。如果不符,银行不会给你结汇! 7.办理备用金结汇时需要带的材料 业务登记凭证(一份) 资本金结汇申请书(三份) 上次资本金结汇使用情况(一份) 支付命令函(一份) 上面该填写的金额都填上 办理工资结汇时需要带的材料 业务登记凭证(一份) 资本金结汇申请书(三份) 支付命令函(一份) 注意1:工资结汇时不需要带上次资本金结汇使用情况的表格,但是需要本月要付的工资表,以及如果是支票付工资的话,要将支票的存根复印给银行国际部审核人员一份。同时工资结汇时提供的表格上的美元数先不要填,可以空着,但是要填上人民币金额。等结完汇后才能将当时结汇所得美元的具体数字填上。因为汇率是在不停的浮动的,而且出结汇后的三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答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答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目录

问题一:企业怎样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证照? 答: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境外投资者(包括境外机构或者境外个人)在境内投资,成立企业。 一般办理流程: ----发改委批准立项 ----商务局取得合同、章程 ----工商局取得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局投资科办理资本金账户核准手续,外汇局出具外汇登记证(现已变更为外汇登记证IC卡形式)。 ----资本金注入、企业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问题二:企业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复: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国籍、护照号或身份证号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承诺“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明确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

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7、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申请表》;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2、3、4、5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外方缴款人应与合同、章程中的投资人一致,避免以后验资询证时出具“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回函。 2、原则上不允许异地开户,特殊情况需写出书面说明,待外汇管理部逐级请示。 3、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正式设立之前开立过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费用类、收购类、保证类),请在申请中如实说明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开户限额、入资金额、已结汇金额、账户余额;还应提交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开户核准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申请前一日余额对账单。 4、如境外企业为境内机构、居民个人所持股或控制,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外汇局应不予受理该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的申请。 5、企业遗失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应当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同时登报声明作废。补办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和刊登声明报纸。 6、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在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按本操作规程办理有关的外汇登记手续。 7、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性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当将作为其股东的投资性公司的投资者性质按照“境外机构”对待,其所属国籍与投资性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籍保持一致。 问题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开户行变更,需提交哪些资料?

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我部营业机构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保证依法合规经营, 特制订本内部控制制度。 一、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1、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帐户开户必须凭外汇局开立的相应核准件办理。资本金 账户入账外汇资金必须符合外汇局核定的资本金账户收入范围,入账贷方累计发生额不能 超过外汇局核定的资本金账户入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办理结汇。资本金账户以 外的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结汇,仍须经外汇局核准。 2、建立“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控制台帐”,该台帐根据开户企业逐户设立账页。在 办理资本金账户项下入账、结汇业务时,逐笔登记台帐。每笔入账登记时应累计贷方发生额,对于超出本账户最高限额的不予入账;每笔结汇登记时,超过本账户余额的不予结汇。“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控制台账”的登记期间应与账户的开立和销户时期一致。即该台账 登记应跨年度登记,而不应按年度更新台账。每日营业终了,应将“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 控制台账”与相应的“资本金账户”进行核对,做到两者的借贷双方发生额和余额完全一 致相符。 3、资本金入帐、统计统计报告制度:业务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通过“外汇账户管理 信息系统”向外汇局传输资本金账户的开户、入账、结汇等的原始交易数据。企业单笔或 当日累计资本金结汇超过等值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应于业务结束的下一个工 作日以传真形式向外汇局报送“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大额结汇情况表”。每月初前三 个工作日内,须将上月的《资本金结汇核准情况表》报外汇局。 二、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业务基本规定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支付结汇操作的法规依据具体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20]142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 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2020]88号)。 1.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 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银行为外商 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 注意事项: (1)先验资后结汇; (2)对外付汇参照执行。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目录 问题一:企业怎样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证照?1问题二:企业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交哪些资料?2 问题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开户行变更,需提交哪些资料?4问题四:银行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开立手续?5 问题五:银行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资金入账手续?6 问题六: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原来开立在某银行,申请变更到我行某网点,我行外汇经办人员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7 附件:相关表格8 问题一:企业怎样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证照? 答: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境外投资者(包括境外机构或者境外个人)在境内投资,成立企业。

一般办理流程: ----发改委批准立项 ----商务局取得合同、章程 ----工商局取得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局投资科办理资本金账户核准手续,外汇局出具外汇登记证(现已变更为外汇登记证IC卡形式)。 ----资本金注入、企业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问题二:企业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复: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国籍、护照号或XX号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承诺“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明确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银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 支付结汇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操作,根据《xx银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总行及获外汇局授权开办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的分行(以下简称获授权分行)。 第二章资本金入账操作流程 第三条款项到账 我行收到汇来的外汇资本金款项,通知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提交入账资料。入账资料包括: 一、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涉外收入申报单。 三、公司章程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收取第一笔资本金时提供)。 四、相关机构如外经贸部门的批复件或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收取第一笔资本金时提供)。 如果企业在我行为首次办理收汇的,还需按首次收汇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审核入账资料 (一)开户行 开户行收到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的要点为资料是否齐全、单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等。初审无误后,原件退回客户,复印件连同其他资料上交总行营运作业部或获授权分行。 (二)总行营运作业部或获授权分行 总行营运作业部或获授权分行收到开户行转递的资料,进行核实,核实的要点为资料显示的出资人与汇款指令显示的汇款人是否一致等。 第五条资本金台帐登记 总行营运作业部或获授权分行核实资料无误后,登记资本金台账。登记要素包括入账时间、金额、币种等。 第六条直投系统登记备案 总行营运作业部或获授权分行在入账当个工作日登录外汇局直投系统,凭企业的有效外汇登记IC卡,对外方投资者资本金流入信息进行登记备案,打印相关信息。 第七条办理入账 总行营运作业部或获授权分行登录国际业务系统,办理资金入账手续。办理时,应注意核对资本金台帐的登记内容、直投系统登记备案的信息是否正确等。如发现上述内容登记不正确或不准确时,应待更正后再行办理。 第八条出具外汇业务内部审批单说明资本金情况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目录 问题一:企业怎样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证照? (3) 问题二:企业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3) 问题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开户行变更,需提交哪些资料? (5) 问题四:银行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开立手续? (6) 问题五:银行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资金入账手续? (7) 问题六: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原来开立在某银行,申请变更到我行某网点,我行外汇经办人员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8) 附件:相关表格 (9)

问题一:企业怎样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证照? 答: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境外投资者(包括境外机构或者境外个人)在境内投资,成立企业。 一般办理流程: ----发改委批准立项 ----商务局取得合同、章程 ----工商局取得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局投资科办理资本金账户核准手续,外汇局出具外汇登记证(现已变更为外汇登记证IC卡形式)。 ----资本金注入、企业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问题二:企业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复: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国籍、护照号或身份证号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承诺“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

果。”明确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7、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申请表》;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2、3、4、5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外方缴款人应与合同、章程中的投资人一致,避免以后验资询证时出具“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回函。 2、原则上不允许异地开户,特殊情况需写出书面说明,待外汇管理部逐级请示。 3、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正式设立之前开立过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费用类、收购类、保证类),请在申请中如实说明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开户限额、入资金额、已结汇金额、账户余额;还应提交外国投资者

外汇资本金结汇用途情况汇总

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用途 用途结论法规 依据审核材料批准/审核 机构 审核要点注意事项 一般用途汇综 发 [2008 ]142 号 汇综 发 [2011 ]88号 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 汇,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基本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 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 付命令函(格式见142号文附件1) 3) 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 证明文件(详见注意事项)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 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 的回函) 5) 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 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发 票等相关凭证原件 6) 加盖结汇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 税务部门网络发票真伪查询结果 打印件。对于网上无法核验的, 结 汇企业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发 票真伪鉴别证明材料, 并加盖企业 公章或财务印章 7) 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银行-银行根据上述材料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资 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 规性, 如发现各项材料之间不能互相印证或 者存在矛盾的, 不得为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银行应当严格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资本金 结汇时所提交的材料,及时将资本金结汇情 况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反 馈 -对于前一笔结汇发票等相关凭证, 银行应当: -审核加盖结汇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税务 部门网络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打印件, 同时登 录各地国税、地税网站予以核对并留存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 审核国税局增值税网 上进项发票认证结果清单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审核国税局网络查询 结果清单 -对于营业税发票, 审核地税局网络查询结果 清单 -对于网上无法核查的, 银行凭企业提交的税 务机关出具的发票真伪鉴别证明材料办理 结汇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 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 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 具的支付通知, 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 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 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 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 人民币贷款, 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 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 用的说明。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 汇的, 企业无需提交第(3)、(5)项文 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 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凭证原件指企业支付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等机构税金、费用等资金, 可向 银行提供收据、缴款通知书和完税凭 证等相关凭证原件, 银行应将此类结 汇业务的相关信息按月逐笔上报所 在地外汇局(格式见88号文附表1) -对于发票, 银行应将此类结汇业务的 相关信息按月逐笔及时上报所在地 外汇局(格式见88号文附表2)。

企业资本金的定义

资本金(Capital) 根据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我国有关法规遵循实收资本与注册资金相一致的原则。资本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资本金的确定 一是实收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确定资本金总额,并一次认足; 二是授权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虽然也要确定资本金总额,但是否一次认足,与公司成立无关,只要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公司即可成立,没有缴纳部分委托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进行筹集;三是折衷资本制,要求公司成立时确定资本金总额,并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 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的区别 三个方面的区别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3)“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什么是注册资金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注册资金的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即可转入人民币帐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流动资金。只要到帐24小时以上,就可以正常使用,没有什么限制。但要注意,工商局查账时一定要有完整的财务手续,净资产不要低于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 什么是注册资本(概念)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最低限额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 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④特种行业,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资本金结汇新规定

新外管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办法问答 1. 企业申请资本金结汇前, 必须确保哪些事项? 答: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须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办理验资。 2. 企业申请资本金结汇,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有实际对外支付需求的资本金结汇或者大于5万美元用于备用金周转的资本金结汇, 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一) 结汇申请书; (二)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三)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支付命令函”(请向银行索取标准格式); (四) 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 (五)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六) 1. 前一笔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 2.“上次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情况明细清单”(请向银行索取标准格式) 3. 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 笔,企业须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七) 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若有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用于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四)(六)项文件 3.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不需要递交上述材料? 答:除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用于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四)(六)项文件外,其他材料为必须递交材料。 4 . 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有何规定? 答: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 对于不可留存的资金, - 若资本金帐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必须当日办理完毕结汇、人民币资金入账及对外支付划出手续。 - 若资本金帐户及人民币账户不在同一家银行,请企业于2个工作日内(含划入当日)将支付命令函提供给人民币资金划入银行,银行据此办理该笔资金的对外支付划转手续。 5. 企业申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结汇,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结汇申请书; (二)“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的支付命令函”(请向银行索取标准格式); (三)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四)1.前一笔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 2.“上次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情况明细清单”(请向银行索取标准格式); 3.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须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资本金结汇操作规程

资本金结汇操作规程 法规依据审核材料审核要 素 审核原 则 授权范 围 注意事项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暂行办法》《关于对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的通知》1、书面申请 (注明资本金 帐号、到资情 况、结汇币种、 金额、用途等) 2、营业执照 和外汇登记证 (原件验后返 还,复印件留 底) 3、结汇所得 人民币资金用 途的支付证明 (如工资名 册、购货合同、 房屋租赁合 同、买地协议、 工程合同等; 或在规定时间 内提供的发票 等有效单据) 4、视情况要 求补充的其他 材料 1、资 本金帐 户入帐 最高限 额即贷 方累计 发生额 2、资 本金帐 户余额 3、外 汇登记 证年检 核证情 况 4、企 业经营 范围 1、超过 贷方累 计发生 额的不 予结汇。 2、超过 帐户余 额的不 予结汇。 3、超出 企业经 营范围 的不予 结汇。 经外汇 局核准 并在被 授权银 行开立 的资本 金帐户 结汇,由 银行审 核。未参 加上年 度年检 或年检 不合格 外商投 资企业 的资本 金结汇 仍由外 汇局审 核。 1、单笔结汇 额超过100万 美元或单一企 业当日累计结 汇额超过100 万美元的,应 于业务结束的 下一个工作日 以传真形式向 外汇局报送 《外商投资项 下外汇资本金 大额结汇情况 表》。 2、每月前5 个工作日内向 外汇局报送上 月《外商投资 项下外汇资本 金结汇统计 表》。 3、在办理入 帐、结汇业务 中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向外汇 局报告。 4、已与外汇 局联网的被授 权银行,业务 结束的下一个 工作日向外汇 局传输原始交 易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文号:汇综发[2008]142号

100421 新设资本金账户开立须提交材料.

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 资本金账户开立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国籍、护照号或身份证号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承诺“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明确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7、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申请表》;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2、3、4、5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外方缴款人应与合同、章程中的投资人一致,避免以后验资询证时出具“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回函。 2、原则上不允许异地开户,特殊情况需写出书面说明,待外汇管理部逐级请示。 3、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正式设立之前开立过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费用类、收购类、保证类,请在申请中如实说明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开户限额、入资金额、已结汇金额、账户余额;还应提交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开户核准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申请前一日余额对账单。 4、如境外企业为境内机构、居民个人所持股或控制,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外汇局应不予受理该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的申请。 strong> 5、企业遗失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应当及时向外汇局报告,同时登报声明作废。补办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和刊登声明报纸。 6、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在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按本操作规程办理有关的外汇登记手续。

资本金账户最新相关问答

资本金账户相关问题解答目录

问题一:企业怎样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证照? 答: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境外投资者(包括境外机构或者境外个人)在境内投资,成立企业。 一般办理流程: ----发改委批准立项 ----商务局取得合同、章程 ----工商局取得临时营业执照 ----外汇局投资科办理资本金账户核准手续,外汇局出具外汇登记证(现已变更为外汇登记证IC卡形式)。 ----资本金注入、企业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问题二:企业到外汇局申请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复: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国籍、护照号或身份证号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承诺“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个人或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

果。”明确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保税区企业除外);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7、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新设外商投资(非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申请表》;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2、3、4、5项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外方缴款人应与合同、章程中的投资人一致,避免以后验资询证时出具“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回函。 2、原则上不允许异地开户,特殊情况需写出书面说明,待外汇管理部逐级请示。 3、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正式设立之前开立过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费用类、收购类、保证类),请在申请中如实说明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开户限额、入资金额、已结汇金额、账户余额;还应提交外国投资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08]14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资本金(以下简称“资本金”)验资和支付结汇等业务、规范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操作,现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投资系统”)运行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的有关业务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业务,均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办理。 三、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结汇的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

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四、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格式见附件1)。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 指令。 (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外汇资本金备用金结汇【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外汇资本金备用金结汇【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资本金如何结汇?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 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3.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5.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6.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3.5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

独家释疑:资本金结汇相关政策释疑(完整版)

独家释疑:资本金结汇相关政策释疑(完整版) 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实施后,银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特整理系列问答并在中国外汇官方微信、中国外汇网及中国外汇APP等刊登。敬请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刊载所有内容仅供提供信息而非提供法律建议目的使用,不代表任何监管机构的立场和观点。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Q:资本金结汇是否还需要审核验资报告? A:不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号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办理入账登记后的资本金即可使用(含结汇)。 Q: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是必须

100%,还是最高100%?可以分次意愿结汇吗?选择意愿结汇后还可以选择支付结汇吗? A: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最高100%,可以分次结汇。在实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仍可选择支付结汇使用其外汇资本金,也就是说意愿结汇与支付结汇制是并行的,结汇企业既可以选择意愿结汇也可选择支付结汇。 Q:银行为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应审核哪些真实性证明材料? A: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相关规定,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自行确定审核材料,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 Q:是否已经取消单笔5万美金备用金结汇的要求? A:是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有关规定,对单个企业以备用金名义结汇使用资金(含直接结汇使用和从结汇待支付账户中支出)仅有每月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

资本金管理制度

资本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资本金的安全完整,明确产权关系,保障企业所有者的利益; 有利于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主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 有利于正确计量企业盈亏,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根据《公司法》、 《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对有关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企业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所作的法律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抽回。 第二章资本金制度的内容 第四条企业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企业设立的最低法定资本额。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第五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吸收国家投资及其他各方投资。企业筹资本金既可以吸收货币资金的投资,也可以吸收实 物、无形资产等的投资。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验资, 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筹集。 第六条企业试行资本金保全的原则,按期筹足,一般不得抽回。 第七条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利润,承担企业风险。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企业资本金管理应当遵循资本保全的基本原则。而实现资本保全的具体要求,又可以分为资本确定和资本维持两部分的内容。 第九条资本确定是指设立企业必须明确规定企业的资总额以及各投资者认缴的数额。投资者以认缴的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以实际缴纳的 资本为依据行驶表决权和分取红利。

第十条公司在设立时应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金的百分之 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 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吸收的投资者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金的30%。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 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四条资本维持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的完整性,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以外,投资者在持续经营期间不得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第十五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除符合上述程序外,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 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六条无论是增资或减资都需经过有相应资质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第十七条投资者有权按出资额在资本金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或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企业的利润,如果企业发生亏损,投资者也须按规定的比例承担 相应的损失。企业资产盈、亏和损失,直接列入当年损益,不得增减 资本金。 第十八条资本金是非债务资金,不得用银行贷款、拆借资金、非法集资、债券等充当资本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

七、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主要是汇综发[2008]号文件)有关问题 1、资本金是否可以办理结构性存款?在银行结构性存款须上划总行或境外的情况下,资本金是否可以办理结构性存款? 答:根据《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可以办理结构性存款。 2、如何理解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集团之间的往来款是否属于正常的经营范围? 答: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即指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营业执照上列明的经营范围内使用。 3、企业一次性汇入一笔资本金,可否存于账户上,根据经营所需,每次以5万美元以下作为备用金分次结汇? 答:企业不得为规避提供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用途证明文件等目的,将资本金分拆成5万美元以下备用金结汇。 4、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是否可以用于归还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垫款? 答:如垫款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支出,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以用于归还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垫款。银行可参照企业以资本金结汇偿还人民币贷款的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5、如果提取等值5万美元(含)以上用于发放工资,是否需提交142号文件中规定的第3,5项文件? 答:资本金结汇用于发放工资的,提交工资清单即可。 6、资本金结汇新政策规定只需提交发票复印件,银行是否需要审核发票原件并签注? 答:银行应当根据材料认真审核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各项材料之间应能够互相印证交易行为具有真实性。银行是否需要审核发票原件,应根据审核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的实际情况而定。银行无需在发票原件上签注。 7、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用作信用证付汇保证金应如何划转?因其不在同一账户项下划转,是否需外汇局核准?保证金未用完如何处理,资金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答: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用作信用证付汇保证金划转无需外汇局核准,保证金未用完的,原路退回资本金账户。 8、对于142号文件中“同一家银行”的定义是否以不同网点为界?本外币账户不在同一家银行网点的,“支付命令函”应如何传递? 答:“同一家银行”以不同的银行网点为界限,同一系统的不同银行网点也属“不在同一家银行”。本外币账户不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应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资本金结汇”字样,人民币资金划入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含)根据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 9、是否允许企业用未经验资的资本金对外付汇或是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币贸易融资?答:未经验资的资本金可以对外支付,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和外币贸易融资。 10、原资本金结汇政策未要求企业提供款项用途的发票,但新政策却要求提供,若企业资本金分多笔结汇涉及新旧政策衔接时点,是否需要提交新政策实施前一笔资本金结汇的对应发票?若该企业属于增资情况,增资的第一笔结汇是否需要提供前期资本金结汇最后一笔的发票? 答:上述两种情况下,企业都无须提供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支付的相关凭证和发票。 11、若企业结汇后资金用于归还人民币贷款,企业除提供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外,是否还需要延伸提供贷款资金对应支付项下所取得的发票等有关凭证? 答:企业只需提供人民币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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