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颁布日期】2010-06-25

【实施日期】2010-10-01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四章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

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

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第七条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能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电信等规划相协调。

第十二条管道企业应当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编制管道建设规划,并将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选线方案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

纳入城乡规划的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管道建设使用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依法建设的管道通过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他人取得使用权的国

有土地,影响土地使用的,管道企业应当按照管道建设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已报送备案并符合开工条件的管道项目的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第十六条管道建设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产品及其附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七条穿跨越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航道、铁路、公路、港口、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八条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管道标志毁损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九条管道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

工验收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

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

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城乡规划,需要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当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二条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

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管道巡护人员发现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者隐患,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其

处于良好状态;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管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保护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使用先进适用的管道保护技术,保证管道保护所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

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六条管道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侵占。

为合理利用土地,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管道企业可以与有关单位、个人约定,同意有关单位、个人种植浅根农作物。但是,因管道巡护、检测、维修造成的农作物损失,除另有约定外,管道企业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管道企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维修等作业,管

道沿线的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

因管道巡护、检测、维修等作业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造成损失的,管道企业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四)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五)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或者在储气库构造区域范围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第三十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一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二)变电站、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

前款规定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应当按照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

第三十二条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

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未经管道企业同意,其他单位不得使用管道专用伴

行道路、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管道专用隧道等管道附属设施。

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

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第三十六条申请进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规定

的施工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管道安全和公共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

(二)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三)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管道保护知识;

(四)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第三十七条进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施

工作业,应当在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管道企业。管道企业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保护安全指导。

第三十八条管道企业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管道抢修作业,可以先

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设施,但应当及时告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给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管道企业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管道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

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配备抢险救援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依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

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条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造成环境污

染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治理。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治理费用。

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由管道

企业回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盗窃、哄抢。

第四十二条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

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管道重点保护部位,需要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守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的相遇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建设工程双方按照下列原则协商处理,并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

(一)后开工的建设工程服从先开工或者已建成的建设工程;

(二)同时开工的建设工程,后批准的建设工程服从先批准的建设工程。

依照前款规定,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的安全防护要求;需要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一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建设工程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指派专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对方施工。

第四十五条经依法批准的管道建设工程,需要通过正在建设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道建设工程的需要,预留管道通道或者预建管道通过设施,管道企业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经依法批准的其他建设工程,需要通过正在建设的管道建设工程的,管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其他建设工程的需要,预留通道或者预建相关设施,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管道建设工程通过矿产资源开采区域的,管道企业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协商确定管道的安全防护方案,需要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按照管道安全防护要求预建防护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防护

措施的,管道企业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未按照约定预建防护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防护

措施,造成地面塌陷、裂缝、沉降等地质灾害,致使管道需要改建、搬迁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四十七条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修建防洪、分流等水工防护设施,可能影响管道保护的,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注意保护下游已建成的管道水工防护设施。

建设工程修建防洪、分流等水工防护设施,使下游已建成的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的功能受到影响,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管道水工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洪、泄洪方案应当兼顾管道的保护。

需要在管道通过的区域泄洪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泄洪方案确定后,及时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通知本级人

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和管道企业或者向社会公告。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和管道企业应当对管道采取防洪保护措施。

第四十九条管道与航道相遇,确需在航道中修建管道防护设施的,应当进行通航标准技术论证,并经航道主管部门批准。管道防护设施完工后,应经航道主管部门验收。

进行前款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区域内设置航标,航标的设置和维护费用由管道企业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的;

(二)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未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的;

(三)未依照本法规定设置、修复或者更新有关管道标志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将管道竣工测量图报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的;

(五)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将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的;

(六)发生管道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七)未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管道企业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同时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其他法律的,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处罚。

管道企业给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

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或者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未经依法批准,进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或者第

三十五条规定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修建的危害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的;

(二)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的;

(三)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的;

(四)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的;

(五)阻碍依法进行的管道建设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给管道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组织排除的管道外部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排除,发现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或者接到对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举报后不依法予以查处,或者有其他不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法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一)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二)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四)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五)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第五十九条本法施行前在管道保护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应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搬迁、清理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需要已建成的管道改建、搬迁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应当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第六十条国务院可以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具体情况,制定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

管道保护,企业权责泾渭分明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 2010-07-07 08:24 ]

西气东输公司员工将维修机具抬往管道维护现场。

编者按:6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

管道是现代五大运输方式之一。目前,我国70%的石油和99%的天然气是通过管道运输的。管道运输关系经济命脉,同时也关系到公共安全。

《管道保护法》首次从法律角度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有关各方的权

利义务,理清了管道活动中的有关法律关系,规定了管道保护措施,明确了保护责任,是一部有效保护我国石油及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法律。

打孔盗油猖獗,怎样处理不法分子?

危害管道安全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摘登】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

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和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与天然气,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回放】据《瞭望》周刊报道,2002年至2009年间,中国石化共遭受打孔盗油1.98万次,累计泄漏油4.7万吨;油田发生开井盗油1.21万次,累计泄漏油2.1万吨,造成可计经济损失5.3亿元。这不但导致管道长时间停输或凝管报废,上游关井停产,下游炼厂减产以及成品油、天然气供应中断,而且会因外泄造成环境灾难。

解析近几年,第三方破坏对我国油气管道事故的“贡献率”达40%,严重危害油气管道的运营安全。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长输管道已形成跨区域、跨国境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能源基础设施,具有高压、易燃和易爆的特点,事关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200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涉油犯罪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将打孔盗油破坏管道构成犯罪的行为,定性为破坏压力容器罪。

大型工程施工、管道沿线不法分子打孔盗油盗气等,每年都引发多起油气管道安全事故。这些,都需要管道管理企业与各级政府加强工程规划与监

管,加大对民众的法制宣传与执法力度,与油气管道经营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保护油气管道安全的机制和体系。

征地困难重重,管道占地能否他用?

管道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不得侵占

【法条摘登】纳入城乡规划的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已报送备案并符合开工条件的管道项目的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

管道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案例回放】中国石油锦州化工分公司有一条通往笔架山港口的石油管道,全长44公里,其中有8公里管道穿过市区和郊区。但在城区,管道上面有固定建筑;在城郊,农民在管道上方搭建蔬菜大棚。锦州市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十几年过去了,这种局面仍然没有解决。

解析上述案例的症结在于永久性占地。中国石油地方分公司无权永久性占地。石油管道占地大都属于临时占地。但按照石油管道的使用性质,这个管道应该是永久性的,占地也该变更为永久性占地,应该给农民以永久性的补偿。这样,安全隐患才能消除。

油气管道已经在我国许多地方联网成片,但管道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和永久性征地困难,却是阻碍工程建设进度的一大难题。

管道建设企业建设每条管道都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做征地工作。由于无法可依,征地工作难以推行。因此,在相同情况下,不同的标段征地进度相差悬殊。现在,法律明确规定了管道用地的性质、征地的依据。依法征地,将成为今后管道建设征地的着力点。

拆迁征地频繁,影响土地使用怎么办?

管道企业补偿赔偿有法可依

【法条摘登】依法建设的管道通过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他人取得使用权

有理数及其运算知识点汇总

有理数及其运算知识点汇总 一、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正整数(非负整数)正整数 整数0正有理数 负整数(非正整数)正分数 有理数正分数有理数 0 负整数 分数负有理数 负分数负分数 注意:正负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只要求意义 相反,而不要求数量一定相等,负号“-”本身就表示意义相反的意思)。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1、正数前面可以加“+”号,也可以不加“+”号。 2、判断一个数是不是负数,要看它是不是在正数的前面加“—”号,而不是看它 是不是带有“—”号。注意“—a”不一定是负数。 3、相反意义的量是成对出现的。 4、0是有理数,也是整数,也是最小的自然数。 5、奇数、偶数也可以扩充到负数,如—1,—21,—53…等都是奇数;—2,—22, —26^等都是偶数。 6、整数也可以看作分母为1的分数。 7、a的相反数是a -,但—a不一定是负数。 8、求一个式子的相反数,一定要将整个式子加上括号,再在括号前面加上“—” 号,例如y x-的相反数是—(y x-),即x y-。 9、多重符号的化简化简的结果取决与正数前面负号“—”的个数,“奇负 偶正”。 10、当0 ≥ a时,a a=,即绝对值等于它本身的是非负数; 当0 ≤ a时,a a- =,即绝对值等于它的相反数的是非正数。 11、无论a为正数、负数或0,0 ≥ a,称为绝对值的非负性。 12、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这几个非负数均为0.即0 = + + + +m c b a , = = = = =m c b a 则。 二、数轴三要素:原点、单位长度、正方向。 1、两方向无限延伸;三要素缺一不可;原点的选定、正方向的取向、单 位长度大小的确定,都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规定的。 2、画法:一条直线——取一点为原点——正方向,用箭头表示(一般规 定向右) 3、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但数轴上的点并不是都表示 有理数数。 4、数轴上的点,右边的数 > 左边的数。正数 > 0 > 负数 3、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反过来,不能说数轴 上所有的点都表示有理数) 4、如果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那么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的相反数, 也称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5、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的侧,且到原点的距离相 等。 数轴上两点表示的数,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正数在原点的右边,负数在原点 的左边。 三、绝对值 1、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表示方法:a的相反数可表示为-a。 (根据相反数的意义,只改变原来的符号即可得到原来的相反数,在一 个数前面加负号,即求它的相反数。)-(-2)=2,-(+2)=-2 2、绝对值: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记作∣a∣。 a (a>0) 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 1. 本次试卷知识面涉及到教材的所有章节的主要内容,难易程度适中。从学生答卷情况看,第一部分为欣赏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30%主要考查学生们的对经典乐曲的欣赏水平,从试卷情况看,大部分的同学掌握等还不错,第二部分属于外国音乐史的常识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70%,掌握情况较好,得分率普遍较高,;扣分较多的为第一项填空题,知识的分布较宽,需要学生对所学全部知识的掌握,对于这个环节还有待学生在今后的实际教学中进一步有意识地锻炼,任课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考试成绩统计情况来看,学生对重要知识点掌握较好,较好地完成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总的来说,本次考试覆盖面广,难度适中,时间恰当。06(1)班的同学总体上发挥出了自身的学习水平。 2. 本次试卷命题覆盖了所有章节,与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一致,包括音乐欣赏与常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欣赏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30%主要考查学生们的对经典乐曲的欣赏水平,从试卷情况看,大部分的同学掌握等还不错,第二部分属于外国音乐史的常识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70%,主要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掌握情况较好,得分率普遍较高。 试卷中,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占了整个试卷的72%,综合运用占18%。试题本身难度、深度与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吻合,无偏题、超纲内容,难易适中。学生对基本知识普遍掌握较好,丢分较多的在综合运用题上,主要表现为不能够对音乐时期作纲领性和概括性的总结,没有达到论述题的答题要求;这方面还有待在今后的实际教学中进一步有意识地锻炼,任课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有重点地突破。 从考试成绩统计情况来看,06(2)班的同学总体上发挥出了自身的学习水平。学生对重要知识点掌握较好,没有不及格现象。 3. 总的来说,本次考试覆盖面广,难度适中,时间恰当。本次试卷知识面涉及到教材的所有章节的主要内容,难易程度适中。从学生答卷情况看,第一部分为欣赏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30%主要考查学生们的对经典乐曲的欣赏水平,从试卷情况看,大部分的同学掌握等还不错,第二部分属于外国音乐史的常识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70%,掌握情况较好,得分率普遍较高,;扣分较多的为第一项填空题,知识的分布较宽,需要学生对所学全部知识的掌握,对于这个环节还有待学生在今后的实际教学中进一步有意识地锻炼,任课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考试成绩统计情况来看,06(3)班的同学对重要知识点掌握较好,较好地完成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4. 本次试卷命题覆盖了所有章节,与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一致,试卷主要包括音乐欣赏与常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欣赏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30%主要考查学生们的对经典乐曲的欣赏水平,从试卷情况看,大部分的同学掌握等还不错,第二部分属于外国音乐史的常识部分,占了整个试卷的70%,主要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的综合能力,掌握情况较好,得分率普遍较高。 试卷中,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占了整个试卷的72%,综合运用占18%。试题本身难度、深度与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吻合,无偏题、超纲内容,难易适中。丢分较多的在综合运用题上,主要表现为不能够对音乐时期作纲领性和概括性的总结,没有达到论述题的答题要求;这方面还有待在今后的实际教学中进一步有意识地锻炼,任课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也要引起

统计学原理

统计学原理 自评报告 所在院系: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学系基层组织:工商管理专业建设组

统计学原理自评报告 一、课程介绍 (一)课程主要内容与教学目的 统计学原理是研究客观事物数量方面的方法论科学,其方法广泛适用于自然,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等各个领域,因此统计学原理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主干课程。该课程系统阐述现代统计科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内容包括:统计调查的组织技术,统计整理的方法原则,社会经济统计指标的理论与应用,概率论基础,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非参数统计方法,相关与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统计指数和统计决策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首先,使学生对统计学的学科体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其它专业知识奠定学科基础,并使之具有较完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其次,使学生能明确理解统计这个认识工具的特点,作用;弄懂各种概念,范畴等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各种基本方法。再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今后的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能将统计学的知识贯穿其中。最后,还要教会学生理论分析,使他们能够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具体事例并能以报告的形式给出分析结果和合理化建议。 (二)课程建设过程与现状 《统计学原理》课程在工商管理、经济学专业开设已10多年,现在已扩展到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等专业。10多年来,课程专任教师致力于加强优秀课程建设,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手段、教学辅导、教学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改革探索。特别是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按照其规律和特点,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能力为标准,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强化方法和手段的应用。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教学内容

试卷分析常用统计指标

试卷分析常用统计数据 一、平均分 平均分是反映学生成绩集中趋势最主要的测量指标,一般在Excel中可快捷求得。 二、标准差 标准差是反映每个学生成绩与平均分的平均差异程度,是学生成绩离散程度最广泛的测量指标,其值越大,说明成绩越分散。在Excel中,点击函数工具选择“STDEVP”并确定计算范围(如:B2:B500)即可。 三、分数段人数 按分数段统计学生人数,一般可按5分或10分为一段进行统计,根据各分数段的人数可绘制出学生成绩分布的曲线或直方图,以“中间高、两头低”来衡量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的程度。统计规律表明,考生的智力水平,包括学习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等呈正态分布,因此正常的考试成绩分布应基本服从正态分布。综合考察标准差与平均分以及成绩分布的曲线,可以了解学生成绩的分化程度、分布密度等情况。 统计分析中,通常还计算各分数段人数占总人数的比率,以及满分率,零分率。在列表叙述相关数据中还应列出最高分、最低分。 四、难度系数 难度指试卷(题目)的难易程度。一般用试卷(题目)的得分率或答对率表示,所以难度事实上是容易度或通过率。其值在0~1之间,数值越大,说明试卷(题目)越容易。一般计算方法: 1、客观性试题难度P(这时也称通过率)计算公式:P=k/N。 其中,k为答对该题的人数,N为参加测验的总人数。 例:第1小题选择题满分是4分,全班50名学生中有20名学生答对,则第1小题的难度计算:平均分=4×20÷50=1.6,P=平均分÷满分值=1.6÷4=0.4。 2、主观性试题难度P计算公式:P=X/M。 其中,X为试题平均得分;M为试题满分。

3、适用于主、客观试题的计算公式:P=(PH+PL)/2 其中,PH、PL分别为试题针对高分组和低分组考生的难度值。 在大群体标准化中,此法较为方便。具体步骤为:①将考生的总分由高至低排列;②从最高分开始向下取全部试卷的27%作为高分组;③从最低分开始向上取全部试卷的27%作为低分组;④按上面的公式计算。例:一次生物测试中,在100名学生中,高低分组各有27人,其中高分组答对第一题有20人,低分组答对第一题的有5分,这道题的难度为: PH=20/27=0.74 ,PL=5/27=0.19,P=(0.74+0.19)/2=0.47。 4、整个试卷的难度等于所有试题难度之平均值(包括主、客观试题),或用公式P=X/M计算。 难度值在0至1之间。P>0.8试题太易;P<0.2时,试题太难。一份试卷应该由不同难度按一定比例组成。一般地说,P>0.8 、P<0.2的试题各占10%;P=0.2~0.4,和P=0.6~0.8的试题各占20%;P>0.4、P <0.6的中等难度试题应占60%。整套试卷平均难度在0.4~0.6之间。 五、区分度 区分度是指试题对被试者情况的分辨能力的大小,它反映试题区分不同水平受试者的程度,即考出学生的不同水平,把优秀、一般、差三个层次的学生真正分别开。区分度高的考试,优秀、一般、差三个层次的学生都有一定比例,如果某一分数区间学生相对集中,高分太多或不及格太多的考试,区分度则低。区分度也是衡量题目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是筛选题目的依据。 一般的教学测验分析中,通常采用极端分组法,具体方法:先将被测学生按其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然后取其上端一部分为高分组,取其下端一部分为低分组。各组的人数应占多大比例,要视被测学生总体的具体情况而定。一是学生人数不太多,可把前50%的考生为高分组,后50%为低分组。二是学生人数多,如果测验总分的分布符合正态分布,最适当的比例是高分组和低分组各占27%;如果分数分布较正态分布平坦,高、低分组人数比率要略高于27%;一般情况下,其比率介于25%—33%之间即可。计算公式: 1、客观性试题区分度D:D=PH-PL 其中,PH、PL分别为试题高分组和低分组考生的难度值,PH、PL的计算方

有理数课标解读与教材分析

《有理数》课标解读与教材分析 113中刘阳平 本章的主要内容是有理数的有关概念及其运算。教材从实例出发,由实际需要引入负数,有理数的一些概念,在此基础上,依次学习有理数的加减法,乘除法和乘方运算,并配合有理数的运算,学习科学记数法、近似数和有效数字的基本知识,以及使用计算器作简单的有理数运算。 一、教学目标 根据《数学课程标准》中的陈述,我们得到本章的教学目标如下: (1).使学生体会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并能用有理数表示。 (2).能在数轴上表示有理数,并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 (3).会求有理数的相反数和绝对值(绝对值符号内不含字母)。 (4).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5).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法和乘方的运算法则,能进行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法、乘方运算和简单的混合运算。 (6).会用计算器进行有理数的简单运算。 (7).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8).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9).了解科学记数法、近似数和有效数字的有关概念,能对较大的数字信息作合理的解释和推断。 二、知识结构 本章的知识结构如图 (1)数形结合思想。本章为数与形的转换提供了一个基本支撑点——数轴。有了数轴这个基础,数与形就联系起来了,就可以用数形结合思想解决问题了,,如巩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的概念,了解相反数,绝对值的概念,掌握有理数大小比较的道理,理解有理数加法,乘法的意义,掌握运算法则等内容都渗透着数形结合的思想。 (2)分类讨论的思想。本章中关于有理数的分类,就利用了这一思想。 (3)初步的算法思想。有理数的运算法则是学生在中学学习的第一个运算法则,也是第一次渗透这种算法思想。所以《标准》的要求为“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为主)。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4)对立统一思想。由于本章引入了负数、相反数和倒数的概念,使加与减、乘与除统一起来,在小学数学中,加法与减法、乘法与除法都是对立的,现在则不同了,所以,在这一章中,特别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对立统一”思想方法的教

矩阵理论中的矩阵分析的实际应用论文

矩阵分析在同步捕获性能研究新应用 摘要:该文提出了一种利用概率转移矩阵计算捕获传输函数的方法,通过将以往分析方法中的流程图转换为概率转移矩阵,仅需知道一步转移概率矩阵,利用现代计算机编程语言(如MAPLE,MATLAB等)的符号运算功能,即可得到捕获系统的传输函数:通过对传输函数求导,可计算平均捕获时间。矩阵分析方法可完整地计算出捕获系统的传输函数,可弥补流程图方法在分析传统连续搜索捕获方案的传输函数时所忽略的项;可纠正流程图方法在分 析非连续搜索捕获方案的传输函数时所引起的误差。 关键词:CDMA;矩阵分析;传输函数;流程图;捕获 A Novel Acquisiti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pproach Based on Matrix Analysis Abstract:A novel acquisition performance analysis approach is proposed based on matrix analysis.Given the first step transition probability matrix,the transfer function of acquisition system can be obtained by utilizing the symbol operation function of computer programming such as MAPLE,MATLAB and so on,and the mean acquisition time can be computed by differentiating the transfer function.The transfer function of acquisition system can be computed perfectly by matrix analysis,it not only complements the items neglected in that of conventional serial acquisition scheme but also corrects the error items in that of nonconsecutive acquisition scheme.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工作总结

教学督导组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试卷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教学督导组于4月1日至4月15日对全校21个院(系、部)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按各院(系、部)试卷装订数量10%的比例进行抽查,最低基数为3本,全校共抽查试卷123本。各院系抽查试卷检查情况如下: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各院(系、部)期末试卷抽查情况一览表

(说明:①A、B、C、D、F五个等级所对应的分数为5、4、3、2、1,总分为各等级的平均分。②公共课试卷命题错误、答案错误,责任在院(系、部),从总分中扣0.1分。) 从抽查结果看,全校总平均分为3.8分,比上学期的3.61分高出0.19分,各等级所占抽查总数比重与上学期相比情况见下表: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试卷抽查结果各等级比重对比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本学期与上学期相比,A级比重虽稍有下降,但B级比重增长较大,同时,C级、D级和F级的比重均有所减少,总体趋势表明试卷工作整体质量有所提高。 虽然试卷工作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但问题仍然较多,为了便于各院(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对试卷命题、批改、成绩录入、考试与试卷相关材料的填写、整理装订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我们将本次试卷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类整理如下: 一、封面 1.封面填写的课程名称与试卷印制的课程名称不一致,如:中文系的2本试卷,封面上都是《现代汉语》,但试卷印制的课程名称,一门是《现代汉语(上)》,一门是《现代汉语(下)》,这是2门不同课程的试卷;《大学英语》有(一)、(二)、(三)、 (四)四级,因此,必须在课程名称中标明是几级大学英语。 2.课程代码填写不正确,如政治学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试卷,封面填写的课程代码为“(2010-2011-1)ZJ61010-97074-1”,正确的课程代码是“ZJ61010”。 3.属于集体阅卷,应当在封面上填写“集体阅卷”,或填写每一位阅卷老师的姓名,并在第一张试卷卷首的登分栏中签写全名,以后各试卷上只要签姓即可。化学化工学院《聚合物流变学》试卷中,出现两个阅卷人,但在封面上只填写了一位阅卷教师的姓名,里面的试卷上只签了“杜”,有姓无名。

如何进行试卷分析讲解学习

如何进行试卷质量分析 试卷分析是对教学测试的反思、是对教师教的反思、也是对学生学的反思,试卷分析是提高命题水平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试卷分析包括:⑴介绍考试基本情况;⑵介绍试卷的特点;⑶统计学生解答情况;⑷对今后教学的启示;⑸对今后命题的建议。 一、介绍考试类型 试卷分析要说明本次考试是什么类型、什么范围的考试,考试的目的是什么,试题由什么人命题的。 二、介绍试卷的特点试卷分析要介绍试卷考查的范围、知识点及分值、试卷结构(题型比例、分值)、命题特点等。 三、统计数据试卷分析要统计有关数据,数据来源:全体考生、也可随机抽取样本,样本容量尽可能大一些。有关数据包括: ⑴各题统计数据(难度、区分度); ①难度计算 1.难度指应试者解答试题的难易程度,它是衡量测评试题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参数。客观题难度计算公式:P(难度指数)=试题答对人数/考生人数;主观题难度计算公式:P =试题平均得分/试题满分。试卷难度计算公式:P=为平均分,K为试卷满分值。易、中、难的标准为:易:P≥0.7,中:0.4≤P≤0.69,难:P≤0.39;P值越大,难度越低,P值越小,难度越高。一般来说,难度值平均在0.5最佳,难度值过高或过低,都会降低测验的信度。当然,在实际的评价过程中,测验的难度水平多高才合适,也还要取决于测验的目的。如果教师要对学生的知识准备状况进行一次诊断性测验,为了真实、准确地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测验难度大一点也是正常的。 2.计算方法 (1)客观性试题难度P(这时也称通过率)计算公式: P=k/N(k为答对该题的人数,N为参加测验的总人数) (2)主观性试题难度P计算公式: P=X/M(X为试题平均得分;M为试题满分) (3)适用于主、客观试题的计算公式: P=(P H+P L)/2(P H、P L分别为试题针对高分组和低分组考生的难度值)

(完整版)有理数及其运算知识点汇总

?????????有理数?????)3,2,1:()3,2,1:(ΛΛ如负整数如正整数整数)0(零?????----)8.4,3.2,31,21:(Λ如负分数分数)8.3,3.5,31,21:(Λ如正分数有理数及其运算知识点汇总 1、 2、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三者缺一不可)。 3、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反过来,不能说数轴上所有的点都表示有理数) 4、如果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那么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的相反数,也称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5、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的侧,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 数轴上两点表示的数,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正数在原点的右边,负数在原点的左边。 6、绝对值的定义:一个数a 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数a 的绝对值记作|a|。 7、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数;0的绝对值是0。 ?????<-=>)0()0(0)0(||a a a a a a 或 ???<-≥)0()0(||a a a a a 8、绝对值的性质:除0外,绝对值为一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除0外)的绝对值相等; 任何数的绝对值总是非负数,即|a|≥0 9、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的步骤如下: ①先求出两个数负数的绝对值; ②比较两个绝对值的大小; ③根据“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做出正确的判断。 10、绝对值的性质: ①对任何有理数a ,都有|a|≥0 ②若|a|=0,则|a|=0,反之亦然 ③若|a|=b ,则a=±b ④对任何有理数a,都有|a|=|-a| 11、有理数加法法则: ①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②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和为0;绝对值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数的符号,并 用较大数的绝对值减去较小数的绝对值。 ③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12、加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在有理数运算中同样适用。 越来越大

有理数及其运算

第二章有理数及其运算 5.有理数的减法 一、学生起点分析 有理数的减法运算是一种基本的有理数运算,对今后正确熟练地进行有理数的混合运算,并对解决实际问题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生对减法运算并不陌生,但在小学阶段多是一种技能性的强化训练,学生对此缺乏理性的认识,很多时候减法仅作为加法的逆运算而存在.因此在教学中一方面要利用这些既有的知识储备作为知识生长的“最近发展区”来促进新课的学习,另一方面要通过具体情境中减法运算的学习,让学生体会减法的意义. 学生的知识技能基础:本节课是在学习了正负数、相反数、有理数的加法运算之后学习的新内容。 学生的活动经验基础:在相关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已经经历了一些数学活动,解决了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感受到了有理数运算的必要性与作用,具有了一定合作学习的经验,具备了一定的合作与交流的能力。 二、学习任务分析 “数的运算”是“数与代数”学习领域的重要内容,减法是其中的一种基本运算.本课的学习远接小学阶段关于整数、分数(包括小数)的减法运算,近承第四节有理数的加法运算.通过对有理数的减法运算的学习,学生将对减法运算有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为后继诸如实数、复数的减法运算的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鉴于以上对教学内容在教材体系中的位置及地位的认识和理解,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如下: 三、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理解掌握有理数的减法法则. 2.会进行有理数的减法运算. (二)能力目标

1.通过把减法运算转化为加法运算,向学生渗透转化思想. 2.通过有理数减法法则的推导,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3.通过有理数的减法运算,培养学生的运算能力. (三)情感目标: 在归纳有理数减法法则的过程中,通过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同伴间的合作学习. 为了实现以上教学目标,确定本节课的教学重点是:有理数的减法法则的理解和运用.教学难点是:在实际情境中体会减法运算的意义并利用有理数的减法法则解决实际问题. 四、学法引导: 1.教学方法:教师尽量引导学生分析、归纳总结,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共同参与教学活动. 2.学生学法:探索新知→归纳结论→练习巩固. 3.教学重点、难点、疑点及解决办法 重点:有理数减法法则和运算. 难点:有理数减法法则的推导. 3.师生互动活动设计 教师提出实际问题,学生积极参与探索新知,教师出示练习题,学生以多种方式讨论解决. 五、教学过程设计: (一)创设情境,引入新课 1.计算(口答) (1)7+(-3); (2)-3+(-7); (3) -10+(+3); (4) +10+(-3). 2.用算式表示下列情境. 先请同学读出右图的第一支温度计所示温度.学生口答为 5℃,现上升15℃(演

中科院矩阵分析与应用大作业

中科院矩阵分析与应用大作业 实现LU分解 QR分解 Householder reduction、Givens reduction Matlab 代码: function [] =juzhendazuoye A=input('请输入一个矩阵A='); x=input('请输入序号 1 LU分解 2 Gram-Schmidt分解 3 Householder reduction 4 Givens reduction:' ); if(x==1) %%*************LU分解*****************%% disp('PA=LU') m=size(A,1); % m等于矩阵A的行数 n=size(A,2); % n等于矩阵A的列数 if(m==n) % 判断矩阵A是不是方阵 % 如果矩阵A不是方阵那么就输出“error” U=A; % 把矩阵A赋值给矩阵U L=zeros(n); % 先将L设为单位阵 P=eye(n); % 首先将交换矩阵P设为单位矩阵 for j=1:n-1 for i=j+1:n if (U(j,j)~=0) %判断主元元素是否不为0 L(i,j)=U(i,j)/U(j,j); U(i,:)=U(i,:)-U(j,:)*U(i,j)/U(j,j); % U(j,j)为主元元素 else a=j+1; % 令a等于j+1 while((U(a,j)==0)&&(a

有理数及其运算

有理数及其运算(2.7-2.9) 一、选择题 1.已知a ,b 在数轴上的位置如图所示,则a ×b 的结果是( ) A .正数 B .负数 C .零 D .无法确定 2.-12的倒数是( ) A .-2 B.1 2 C .2 D .1 3.计算(1112-76+34-13 24)×(-24)的结果是( ) A .1 B .-1 C .10 D .-10 4.两个数相除,商为正数,则两个数( ) A .都为正 B .都为负C .同号 D .异号 5.如图,数轴上A ,B 两点所表示的两数的商为( ) A .1 B .-1 C .0 D .2 6.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3÷13=1 B .(-14)÷(-14)=1 C .0÷(-35)=-3 5 D .-2÷(-8)÷(-16)=1 8.若-3,5,a 的积是一个负数,则a 的值可以是( ) A .-15 B .-2 C .0 D .15 9.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 .-6÷32=4 B .7-0.5+2-3=5.5 C .-8×(-2)÷(-14)=64 D .(-16)-(-12)+4=31 2 10.两个非零有理数的和为0,则它们的商是( ) A .0 B .-1 C .1 D .不能确定 11.四个互不相等的整数的积为9,则和为( ) A .9 B .6 C .0 D .-3 12.有一个程序,当输入任意一个有理数时,显示屏上的结果总是1与输入的有理数的差的倒数.若第一次输入3, 并将显示的结果第二次输入,则此时显示的结果是( ) A .3 B .-12 C.2 3 D .-3 13.下列运算中,正确的是( ) A .(-3)2 =-9 B .-32 =9 C .32 =6 D .(-3)3 =-27 14.下列各组数中,互为相反数的是( ) A .-23 与(-2)3 B .|-4|与-(-4) C .-34 与(-3)4 D .102 与210 15.一个有理数的平方( ) A .一定是正数 B .一定是负数 C .一定不是正数 D .一定不是负数 二、填空题 16.从-3,3,4,-5这四个数中,任取两个数相乘,所得的积最大的是 . 17.一个数与-2的乘积等于12 5 ,则这个数是 . 18.-52 的底数是 ,指数是 ,读作 . 19.有理数a ,b ,c ,d 在数轴上对应的点的位置如图所示,则a ×b ×c 0,a ×b ×c ×d 0.(填“>”或 “<”)

有效的试卷分析

如何进行试卷分析 考试作为教学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应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发挥积极的教学评价与工作导向作用。我们从每次的考试分数中能获得许多信息,如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术水平、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教学中的薄弱环节等等,而仅限于单科结业成绩上报是远远不够的。 试卷的宏观分析 一、试卷宏观分析的需求分析 测试可以在短时间内,省时省力地获得有关教学的大量信息,有助于教学管理者作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决策,通过对试卷的分析获得反馈信息,了解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的通过考试对教学措施进行检查和研究,是管理者改善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管理者掌握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具体帮助、指导和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教学管理者与学科教师通过对试卷的宏观分析,可以把握学生集体知识水平、集体走向等重要信息,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与方法。 二、试卷宏观分析案例 本层面统计分析的主要内容为:试卷分数的总体分布形态,平均值,总体难度,差异系数,偏态量数,标准差及其频数与频率分布,试卷难度及区分度分布,试卷总体构成差异,试卷信度,试卷结构效度、内容效度等。 本案例对上海市复旦中学高一(2)班第二学期期末成绩SPSS(Statistics Package for Social Science)用进行了全距、标准差、中位数、频数分布、试卷难度、试卷信度、试卷区分度的分析。分析结果如下。 (一)全距 全距是一群数据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它指的是两个极端值间的全部差距,常用符号R 表示: min max X X R -= (2.1)

用全距可以用来表示数据的离散程度或差异程度,如果全距R 比较大,说明考生的考分差异较大,如果R 比较小,则说明考生的考分比较集中,在这样的状况下,如果能够再就试题的平均得分进行对比,就能很容易地了解全体考生该知识点掌握的水平高低。 由表中数据,数学试卷的全距为77,可见学生该科目考试成绩差距较大,而数学平均分为70.2708,说明总体水平较好但差生过差,要提起注意。而语文、历史和政治的全距较小,平均分也较高,说明总体水平较好,学生间差异不大。这也体现了理科与文科的差异。 (二)标准差 表示变量值与其平均值离散的程度,是反映事物发展变化平均状况的数字指标。在考试中可以用来衡量学生成绩的差异程度[3],以便来对此次考试的区分程度有大概的了解,计算公式为: n x x S i ∑-= 2)( (2.2) 式中,S 为标准差;i x 为各观测值;x 为平均数;N 为观测值的个数。一般情况下每次考试的标准差控制在9-15分之间比较恰当。如果标准差小于8分,说明成绩分布较为集中,试卷区分度太小,中等难度的题目偏多;标准差如果大于16分,则说明成绩过于分散。 考试的标准差控制在9-15分之间比较恰当,因此数学和外语考试的成绩分布正常。而政治、语文、物理、化学、历史的成绩过于集中,说明试题的区分度

初中数学试卷分析-精选范文

初中数学试卷分析 初中数学试卷分析(一) 该试卷考察除了考察初中数学相关内容之外,还考察了高中数学的相关知识,但是试卷总体来说题量不大,知识点考察的也不是很全面,只是对初中和高中数学中一些重要知识点的考察。不同的题型难度也不一样,总体来说都是对一些重要的概念及公式运用的考察,其中部分单选题和解答题的计算量稍微有点大,而填空题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以上综合的了解,我们根据题型对卷子进行如下分析: 首先卷子总体上分为三个大部分: 2、填空题有5题,共20分,每题4分。填空题的第一题比较简单,考察的是抛物线的焦点坐标。第二题是**-**学年福建省宁德市高一下学期阶段性考试数学试题。该题也比较简单,考察的是复合函数的定义域。第三题是对完全平方公式的考察,该题难度也不大。第四题考察的是向量的坐标、向量积的坐标运算以及线性规划相关的知识,该题虽然比较简单,但是计算量不小。最后一题看似简单,但是由于要判断5个命题的真假,所以考察的知识点也比较多,需要逐一分析,分别考察了命题的否命题、函数的零点、三角函数的图像和性质和充要条件及解不等式。填空题与选择题比较而言,填空题相对更简单,考察的是最基本的知识点,计算量也不是很大,因此只要考生平时认真复习,填空题的失分不会很多。

3、解答题4题,共40题,每题10分。解答题的第一题看似简单,但是计算量比较大,因此也容易丢分,考察的是向量积的坐标运算和函数单调性和周期性相关的知识。第二题考察的是相似三角形的知识,同样也是计算量比较大。第三题考察的是数列的知识,该题相对简单,最后一题考察的是函数的单调性和最值的内容,该题难度不是很大。总体来说,解答题考察的知识点不是很难,但是普遍存在计算量比较大的问题,这就要求考生平时在复习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掌握基本的知识点之外,还要多加练习,提高自己的计算能力。 总之,这次数学考试题量不是很大,难度适中,知识点考察的也不是很多,但是数列、函数、向量等知识点在整个试卷中涉及的考题相对较多,尤其是函数的知识在选择题、填空题以及解答题中都有较多的涉猎。因此,考生在备考时需抓住重点,有针对的进行复习。 初中数学试卷分析(二) 这次考试是中考前的适应性训练与平时复习有效结合的载体,它的意义是:一方面为了检验学生在中考第一轮复习后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从中找到自身的不足,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调整第二阶段复习的重点和目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应对**年中考中在分值、题型的数量与布局,难易比例设置以及首次使用机读卡等带来的多方面的变革,为下一步更有针对性的复习提供一些最新的思路和比较有价值的复习方向。从整张试卷反馈的各方

试卷分析常用统计指标(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试卷分析常用统计数据 一、平均分 平均分是反映学生成绩集中趋势最主要的测量指标,一般在Excel中可快捷求得。 二、标准差 标准差是反映每个学生成绩与平均分的平均差异程度,是学生成绩离散程度最广泛的测量指标,其值越大,说明成绩越分散。在Excel中,点击函数工具选择“STDEVP”并确定计算范围(如:B2:B500)即可。 三、分数段人数 按分数段统计学生人数,一般可按5分或10分为一段进行统计,根据各分数段的人数可绘制出学生成绩分布的曲线或直方图,以“中间高、两头低”来衡量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的程度。统计规律表明,考生的智力水平,包括学习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等呈正态分布,因此正常的考试成绩分布应基本服从正态分布。综合考察标准差与平均分以及成绩分布的曲线,可以了解学生成绩的分化程度、分布密度等情况。 统计分析中,通常还计算各分数段人数占总人数的比率,以及满分率,零分率。在列表叙述相关数据中还应列出最高分、最低分。 四、难度系数 难度指试卷(题目)的难易程度。一般用试卷(题目)的得分率或答对率表示,所以难度事实上是容易度或通过率。其值在0~1之间,数值越大,说明试卷(题目)越容易。一般计算方法: 1、客观性试题难度P(这时也称通过率)计算公式:P=k/N。 其中,k为答对该题的人数,N为参加测验的总人数。 例:第1小题选择题满分是4分,全班50名学生中有20

名学生答对,则第1小题的难度计算:平均分=4×20÷50=1.6,P=平均分÷满分值=1.6÷4=0.4。 2、主观性试题难度P计算公式:P=X/M。 其中,X为试题平均得分;M为试题满分。 3、适用于主、客观试题的计算公式:P=(PH+PL)/2 其中,PH、PL分别为试题针对高分组和低分组考生的难度值。 在大群体标准化中,此法较为方便。具体步骤为:①将考生的总分由高至低排列;②从最高分开始向下取全部试卷的27%作为高分组;③从最低分开始向上取全部试卷的27%作为低分组; ④按上面的公式计算。例:一次生物测试中,在100名学生中,高低分组各有27人,其中高分组答对第一题有20人,低分组答对第一题的有5分,这道题的难度为: PH=20/27=0.74 ,PL=5/27=0.19, P=(0.74+0.19)/2=0.47。 4、整个试卷的难度等于所有试题难度之平均值(包括主、客观试题),或用公式P=X/M计算。 难度值在0至1之间。P>0.8试题太易;P<0.2时,试题太难。一份试卷应该由不同难度按一定比例组成。一般地说,P>0.8 、P<0.2的试题各占10%;P=0.2~0.4,和P=0.6~0.8的试题各占20%;P>0.4、P <0.6的中等难度试题应占60%。整套试卷平均难度在0.4~0.6之间。 五、区分度 区分度是指试题对被试者情况的分辨能力的大小,它反映试题区分不同水平受试者的程度,即考出学生的不同水平,把优秀、一般、差三个层次的学生真正分别开。区分度高的考试,优秀、一般、差三个层次的学生都有一定比例,如果某一分数区间学生相对集中,高分太多或不及格太多的考试,区分度则低。区分度也是衡量题目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是筛选题目的依据。 一般的教学测验分析中,通常采用极端分组法,具体方法:

如何命题及写试卷分析

如何出好一份试卷 如何出好一份试卷,以及怎样进行试卷分析,黎校长把这个作业交给我,其实我也 不是很专业,只能凭个人的理解和在网上搜集到的一些资料和大家一起探讨。一名教师,除了要能在课堂上上好课,还要能把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这就要通过检测来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检测的渠道多种多样,但最为普遍,可行性最强的方式还是考试,考试是教育评价的有力工具,是人们普遍认为操作起来最简单、最直接、也最公平的测量手段,它对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而考试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命题中,一份试卷能引导教师日常教学行为、促进学生的发展性评价,所以出好一份试卷在教学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能否出一份好的试卷,则是教师的教学基本功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能很好地反映一名教师的教学水平。一份试卷出好后,质量怎样,能否正确评价学生的学习,促进老师的教学,又需要我们对试卷进行科学准确地分析,从中找到我们的亮点,找到我们的不足,找到存在的问题,从而激励学生的学习,改进教师的教学。那么如何出好一份试卷,如何进行试卷分析呢?下面我就这两个问题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先说说怎样出好一份试卷。 一、指导思想 以《课程标准》为导向,以教材为依托,立足校情学情,面向全体学生,语文力求体现“大语文观”的教学理念,注重考查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实现语文课程学习目标达成与学生个性张扬的和谐统一。数学要以四基为目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突出数学的实践性和 应用性,注重学生能力和素养的考查,从而有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二、命题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课程标准》(正式版)为导向,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教材的主 要内容,反映教材的基本要求。命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合理的难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信度是指试卷的可靠性,是试卷可靠程度的指标。考生分数要比较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 际水平。同一试卷对考生重复测验时,或两个平行试卷对考生测验时,所得分数都要相对稳 定、前后一致。也就是成绩有一定的真实性,稳定性。信度高的试题很少受到外部因素的影 响,对任何学生的多次测定都会产生比较稳定的、前后一致的效果。过难或过易的试题都会 降低试卷的信度。

七年级数学上册第2章《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知识点解读(北师大版)

《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知识点解读 知识点1 将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统一为加法运算(重点) ★在进行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时,可以通过有理数的减法法则,把减法转化为加法,也就是将有理数的加减混合运算统一为单一的加法运算.如(-8)-7+(-6)-(-5)=(-8)+(-7)+(-6)+(+5).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8)+(-7)+(-6)+(+5)=-8-7-6+5. ★和式的读法:如上面的例子,一是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二是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省略括号的和的形式,可看作是有理数的加法运算.因此,可运用加法运算律来使计算简化,但要注意运算的合理性.①在交换加数位置时,要连同前面的符号一起交换.②在运用加法结合律时,有时也把减号看作负号. 例1把(-6)-(-3)+(-2)-(+6)-(-7)写出省略括号的和的形式是读作或. 分析:首先应把这个式子中的减法转化为加法,再写成省略号的和的形式. 解:(-6)-(-3)+(-2)-(+6)-(-7) =(-6)+(+3)+(-2)+(-6)+(+7) =-6+3-2-6+7. 读作:负6,正3,负2,负6,正7的和,或读作:负6加3减2减6加7. 答案:-6+3-2-6+7;负6,正3,负2,负6,正7的和;负6加3减2减6加7. 点拨:(1)在省略括号的代数和中,性质符号和运算符号是统一的. (2)省略括号的方法:①若括号前是“+”,则省略括号及括号前的“+”后,原括号内的各项不变号;②若括号前是“-”则省略括号及括号前的“-”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变为原来相反的符号. 知识点2 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的步骤(难点) 第一步:运用减法法则将有理数混合运算中的减法转化为加法. 第二步:写出省略加号、括号的各数和的形式. 第三步:运用加法法则、加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进行简便运算.

矩阵变换及应用开题报告

鞍山师范学院 数学系13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浅谈矩阵的变换及其应用 学生姓名:李露露 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 班级:10级1班 学号:30 指导教师:裴银淑 2013年12月26日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矩阵是数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线性代数核心。矩阵的变换是矩阵中一种十分重要的运算,它在解线性方程组求逆矩阵及矩阵理论的探讨中都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多复杂、繁琐的问题经过变换都可以化为简单、易于解决的问题。因此,矩阵变换是研究代数问题的一个重要工具。 2、现实意义: 矩阵变换在物理、力学、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电子、系统、控制、模式识别、土木、电机、航空航天等众多学科中式最富创造性和灵活性,并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二、论文综述 1、国内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矩阵不仅是个数学学科,而且也是许多理工学科的重要数学工具,因此国内外有许多有关于矩阵的研究。英国数学家西尔维斯特首先使用了“矩阵”一词,他与矩阵论的创立者凯莱一起发展了行列式理论。1858年,凯莱发表了关于矩阵的第一篇论文《矩阵论的研究报告》。自此以后,国内外有了许多关于矩阵的研究。在张贤达所著的《矩阵分析与应用》一书中,就有关于矩阵变换的内容,在第一章中有关于矩阵初等变换的内容,并有初等变换在矩阵方程中的应用,在第四章中也提到了Householder变换和Givens旋转。美国著名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RogerA.Horn和威廉姆和玛丽学院的CharlesR.Johnson联合编著的《矩阵分析》也有关于矩阵变换的内容,此书主要涉及的是矩阵变换的应用。国内外关于矩阵变换的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矩阵知识所涉及的各个领域都作出了巨大贡献。 2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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