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000字

《飘》读后感1000字
《飘》读后感1000字

《飘》读后感1000字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 __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 __,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 __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

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

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

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

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Gone with the Wind is a moving novel whose story evokes my sympathy a

thousand and one times and leads me to think profoundly about love and life in a realistic manner.

Among all the characters, Scarlett and Rhett impress me most. On one hand, they both are people with unique personalities; on the other, their romance which has e a long way does not have a happy ending.

My impression of Scarlett is ambivalent. She is much too na?ve, even silly, and too vain in early years. Being a daughter of a rich family and extraordinarily charming, she is always

surrounded by pursuers, which makes her vain and proud. Her love for Ashley, I think, is more the love for conquering a man who “does not lose heart to so beautiful and elegant a woman as her”, than the pure love for Ashley himself. Perhaps she was simply driven by her vanity and pride to do so; perhaps she just cannot bear it that there should be a man who does not love her. But isn’t that childish and silly? Also, she impulsively marries Charles, a man who she does not love, only out of the purpose to “take revenge”. She is much more like a na?ve little girl than a mature woman. While her perception of love dismays me, yet her persistence does touch me. Few women who are confronted with the same wretched situations as hers can live with them, let alone make a way out. But Scarlett makes it. When she finds Tara Manor burnt to the ground, her mother dead and her father mad, she does not break down; instead, she determines to regain the glorious happy old days, and she works really hard on the manor, which she has never done before. And when she es

across a Yankee soldier on her manor, she bravely kills him instead of screaming and running away, which in the past she would be very likely to do. To make a living, she establishes her own wood business, and runs it quite well. Despite her

egoism, she is undoubtedly a strong-hearted woman who will never give in to fate and who actually has a kind heart and savvy mind. Those are merits difficult to be found in women of her time. As a matter of fact, I am not sure whether I like or dislike her. I admire her frankness, bravery and persistence, but I despise her perception of love.

Another key role, Rhett Butler, gains my favor more. He is just as perseverant in pursuing love, but much more mature than Scarlett. Unlike Scarlett, he knows his love well, and knows how to love the other. He knows Scarlett is childish and vain, but he tolerates it, rather than get furious with it or try to change it. For example, on the ball in Atlantic, when he knows Scarlett loves dancing but is not supposed to dance because she is in her widowhood, he invites her to dance with him in the name of fundraising for the Southern army, which satisfies her desire and at the same time avoids getting her into blame or gossip. And whenever Scarlett is in need, he just

gives her whatever he can, regardless of what he may get from her. Deep in his heart, he likes to see Scarlett happy. That is what I believe love is: to love to see your beloved one happy.

Besides R’s perception of love, his bravery and resourcefulness also

impress me. He must have a strong love for his mother land; otherwise he will not bother to join the Southern army even though he himself knows very well that the South will soon end in failure. And he is so resourceful a man that he manages to transport munitions from North to South and make a large sum of money out of the trade. But what I see in him is not just about merits, after all. I also see in him a

flighty heart and a selfish mind, which, although, might not be what he himself likes but the result of the times. Throughout his life I dare say he may well have loved and kept in relationship with not a few women. And despite his gentleness, he is also kind of selfish. For instance, he misappropriates the fund of the Southern army. Anyway, I like Rhett. He is in general a respectable good man.

All in all, the story was very realistic, and the characters very close to life.

Perhaps that’s why this novel is so famous and popular ever since it came out. For my own part, I like the novel, for it not only presents me an affecting story, but makes me think about much: about love, and about life.

内容仅供参考

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余华的《活着》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主人公的经历对我冲击很大,确为经典之作。 关于福贵的苦难 主人公叫做福贵。他生长在一个地主家,他的前半生核心就是好色爱赌。好色方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青楼失足女子的肩上游街,还专门游街到商会会长岳父的家下面“问好”,其岳父真想找个地洞去钻。爱赌方面,其好赌成性,一步步掉入“龙二”的赌博圈套,将家里的100多亩土地全部输掉,最后将自己的家族由地主变成了贫农。 他的后半生是全书的核心,也从其变为贫农开始苦难一个接着一个向其奔涌而来。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苦难,而福贵的后半生应该是快到了极限。在其输掉家产后,父亲、母亲相继离世,其还没有从痛失父母的悲伤中缓过来,其媳妇家珍也被岳父敲着锣鼓,以接亲的同样礼仪把怀着儿子有庆的家珍接回娘家。好不容易,在家珍的坚持下,家珍带着有庆回来找福贵,本应该团圆生活的一家人,福贵在去城里的途中被国民党拉走充军,对于家珍来说,福贵突然间音讯全无。福贵想逃跑也不行,因为凡是逃走的都丧命了。福贵就这样被国民党拉到战火纷飞的前线,很多一起被抓的人都在战火中丧命。福贵一直躲在战壕中保住了性命,其在没有干粮的情况下苦苦煎熬,已经快到了生命线的边缘。后来战争中遇到了解放军,做了俘虏,捡回了一条命,解放军不仅让其回家,同时给了其盘缠。其回到家里,已经两年多,而正在其团圆时,其女儿凤霞又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了,没有办法养活两个孩子,为了让弟弟有庆成长和读书,两夫妇不得不决定将凤霞送走给别人收养,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却一直哀求不要送走,凤霞被送走后,一家人非常痛苦,尤其是弟弟有庆,经常以不去上学威胁,最后被福贵拳头制服,而此时福贵又何尝不是将泪水往里灌,终于凤霞还是偷偷的跑回来。福贵在一家人的恳求下,也再也下不了狠心把凤霞送走,一家人更加辛勤的劳作养活自己。 而就在一家人靠自己的双手耕作田地,还养了三只羊,生活有所转机的时候,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把农民的吃饭的锅头砸烂拿去炼钢铁,三只羊也被拉去充公了,这可心疼死了这家人,特别是有庆,要知道这三只羊是有庆一把把草喂大的,养了多年,有庆总是喂完羊才去上学,这下全部归于人民公社,一家人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人民公社大锅饭吃完了,大家都没有吃的,于是吃野菜,树根的都有,直至最后树根也没有了,所有人饥肠辘辘。有庆慢慢的长大,12岁时,县长夫人突发重病,急需献血,学校组织学生去献血,而只有有庆的血型刚好能够配对,而本来的献血却被当时的医生好无节制的抽血,一直将有庆的血抽干,有庆也突遭横祸去世了。福贵知道后快疯狂了,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也是全家的希望,早上还活蹦乱跳喂羊的儿子,再见面时已经天地相隔。福贵崩溃了,朝着医生就要杀了其讨命,还要找县长逃命,却被众人紧紧拉住。更让其无力的是该县长是当时和其一起充军是最要好的朋友,福贵能怎么办?此时福贵的妻子家珍又患了软骨病,无法坐立,福贵害怕将儿子被抽血吸干而死的消息告诉家珍,他害怕家珍也离他而去,于是骗家珍有庆只是生病在医院治疗,但是家珍每天晚上听出来福贵总是从埋葬福贵父母的坟地方向回来,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凤霞逐渐长大,到了嫁娶年龄,却因为是聋哑人遭人嫌弃,村里人没有人愿意娶。而经过队长介绍,一个偏头的搬运工二喜来到了福贵家,所谓偏头,就是头站不直,要耷拉着肩膀,二喜打量着破烂不堪的福贵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知道肯定黄了。谁知道二喜在某一天拉了人来还有石灰帮福贵家修缮了些,并正式提亲,二喜还八抬大轿用最隆重的仪式将凤霞接回了城。不久凤霞就怀孕了,一家人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二喜,很快凤霞临盆生产,然而苦难再次降临,医生“保大还是保小”,二喜深爱着凤霞,痛苦后说保大,他要凤霞,然而经过一夜,医生抱出来的是生了个儿子,二喜哭喊着我要保的是大,我的凤霞呢?医生说大小都顺利,就在一家人高兴的时候,凤霞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福贵的女儿也没有了,在同一家医院。二喜更是悲痛欲绝,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贤惠,勤劳,二喜深爱着凤霞。二喜的儿子福贵取名叫“苦根”,意味深受疾苦的小孩。福贵的家里再次一贫如洗,而家珍的病情更重了,没有办法做工,瘫痪在家。而这些上天也许觉得还不够,二喜在一次搬运货物的时候被水泥板掉下压扁离开了人世。剩下苦根还有福贵、家珍。家珍的病情更是日益严重,福贵求队长去外面找医生治疗家珍,医生最后诊断没有办法诊治。 也许上天还想戏弄一下福贵,某天清晨,家珍突然能够从床上坐起来了,也能做点缝缝补补的工了,病情像好了一样,福贵却很害怕,是不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但家珍的病却莫名其妙的康复了许多。苦根也慢慢长大,但在一天下午,福贵发现苦根躺在灶台上动也不动,原来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因为福贵家里穷,苦根没有能吃到豆子,福贵为了心疼苦根煮了豆子,苦根却全吃完了,也被撑死了。家珍虽然病有所好转,但是长期没有吃的东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也最后奄奄一息,离开了福贵。 这些苦难都集中在一个主人公身上,也许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整个小说读下来,他是紧紧围绕着历史陈述的,每一个苦难都是有一定的现实环境的,是基于主人公的遭遇发生的,环环相扣,显得如此的真实,让读者顺着作者的文字为福贵的命运揪心不已,每一次觉得福贵终于迎来阳光时,却迎来的是更加无情的阴云。如果说人的人生都会遇到苦难的话,福贵的一生应该快要到极限了。 关于福贵的幸运 要说福贵在遇到这么多的苦难时还有幸运的话,那就是他还活着。多少次应该是他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却能活了下来。身处战乱前线能够保命,在斗地主的时候,福贵由于赌输了田地,从地主变成了佃农,逃过了死劫,而赢了土地的龙二被作为地主斗死了。福贵真正的幸运我认为是娶了家珍。家珍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但是没有娇生惯养,却十分的温柔,贤惠,勤劳,乐观,在福贵的家庭遭遇破产、福贵被充军、有庆被抽血抽死、凤霞难产而死时等等苦难之时,要是一般妻子肯定崩溃不已,而家珍却能够在痛苦之后将家庭挽回到正常生活的线上。家珍从来不求索取和回报,她为了家庭能够全心全意的付出,托着病恹恹的身子下田干活。家珍也能够把子女养育教育得很纯良。凤霞虽然聋哑,却从来不偷懒,正是因为在家里时,家珍一直带领凤霞劳作,保持勤劳的品格,在凤霞嫁给二喜时,能够帮邻居做的事做到极致,扫地能扫整条街,邻居对凤霞称赞不已,二喜也更爱凤霞。在福贵落难时,家珍的父亲将其接回家,家珍本能够过得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没有放弃福贵,主动请求父亲

读后感范文1000字大全

读后感范文1000字大全 《孝在我心中》读后感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

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

大学生《活着》读后感800字

大学生《活着》读后感800字 以下是关于大学生《活着》读后感800字,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三等奖吴绍胜 17汽修2班作品 第一次接触《活着》这本小说,是在今年,至于什么时候,我不记得看,我只记得——那时我看完书,百感交集,顿时觉得余华过于残忍,他就这么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死去,只剩福贵一人。我读《活着》,思考了“何为活着”“为谁而活”“活的幸福”“活出色彩”四个问题。 1 何为活着 福贵原本是个富家少爷,后因嫖赌输光当家,面对亲人的不离不弃,他顿时悔悟。然而造化弄人,他的妻子得病而死,儿子被害致死,女儿难产身亡,女婿事故死亡,最后孙子也不幸身亡。这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独留命大的福贵一人活着。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啊,从你拥有生命的那刻起,你就必须活下去,去承担生命赋予的责任,为活着而活着。 2 ·

为谁而活 看完《活着》,我明白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看着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我”而束手无策,徒留自己孤零零地活着。我不知道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选择继续活着。我经常思考,人为什么活着?但我总不能得到答案,借用书上的一句话:“人应该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人一生只为追名逐利,为了钱与权,他们不惜互相残杀,不择手段;也有太多人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对人生不抱希望,选择了断生命。而我现认为: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人必须明白为谁而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为“活着本身而活着”。 3 活得幸福 何为幸福?对《活着》中的福贵而言,一家人开开心心地生活,哪怕天天粗茶淡饭,也是幸福。从前的我总是认为家庭物质富裕,譬如住上豪宅、开上名车,饭桌上即使没有山珍海味,也得有鱼肉鸡鸭才有幸福可言。读完《活着》想想,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实在过于肤浅。 回忆过去点点滴滴,我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幸福包拥着。每天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着园座来吃饭,何尝不是幸福》课后和 ·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范文最新推荐------------------------------------------------------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篇一:余华《活着》读后感那片田地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扶着犁,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用尽全力的向前迈着步子。虽有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但仍是透出了一丝丝的悲凉意味。 这便是《活着》的开篇景象。作者使用对话记忆让主人公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篇小说。 男主人公便是那位老者许福贵。他是地主阶层的公子哥,本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厚生活,但由于他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所有的财产输得精光。父亲因此被气死在了祖宅里,从此一家人开始了长达几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从未下过田,但由于生活所迫,福贵不得不租田然后一点一滴的学起,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去城里给母亲买药,却被国民党当成壮丁抓走,战场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一年以后的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去世,女儿变哑,生活很是清苦,好在儿子一天天的长大,心里总算有了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最有前途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就剩下了那头老牛与他作伴。村里的人谁都知道,福贵的枕头底下压着二十块钱,只等他有一天死去了,用来买棺材下葬。这是一个屡屡被生活打击的生命。每一个亲人的离开,都是锥心刺骨的痛;每一份温情的流失,便湮灭了一点心灵的烛光。更何况在他的 1 / 18

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读书笔记大全1500字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平凡的世界》一本看似平凡的书籍,但是就是这本书对我影响巨大。是她,让我再次以“平庸”的眼光看世界;是她,使我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她,让我再次以平凡的眼光看待自己。 记得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最平常的一件事都可以显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其实我算是一个注意细节的男生,虽然有时候说话大大咧咧,但是我特别会观察别人的细微表情变化,并尽力采取措施处理它。没错,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过我是这样来看这段话的。任何性格都是双面性的,永远不要轻视任何一种性格,万万不可鄙夷我们的出身,他带给我们的财富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最平常的一件事都可以显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记得有那么一件事,文中贫穷的主人公读初中时喜欢一女生,但女生喜欢校长的儿子,主人公的哥们很伤心,替他揍了那个校长的儿子,当时所有人都会觉得他会告诉校长,并把主人公他们开除,联系下当时中国70年代的社会背景,当然还包过这件事中的错综复杂。出人意料的是,那位作风嚣张的公子哥并未把这件事告诉学校,主人公也躲过一劫。这就是魄力,因为当时我也没想到,也许你会觉得可能公子哥怕被打,不是这样,这就是那位公子哥的思维方式,作风高调但内心细致紧密,而且能忍,这就是大将风范。在我经历的生活领域中有那么一个人,平时生活特别节俭,他一个同学过生日,送礼物的话估计也会就表表心意,大家都觉得他估计也就不送礼物(因为以往都是这样,过生日的人做东,其他人负责吃饭就行),或者在路边随便买点东西当做礼物,毕竟礼轻情意重嘛;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花了很大心思去准备那份礼物,也花了很大一笔钱(相当于他一个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一),谁也没有想到,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从此,我对他更是刮目相看。相信大家可能不太理解我的感悟,毕竟大家也不懂他们之间的种种,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想做他同学永远的好朋友,仅此而已,仅是朋友,没有任何“邪恶”的目的。自那以后,他们的关系更进一层。很简单的一件事,所有人也就很快忘却,但自那以后,他在我心中的人格瞬间巨大化了。我认为那得需要多大的魄力才能够想到并且做到。 当然不仅仅是一句话对我印象深刻,此书带给我的正能量无穷,不管是情节的跌宕还是人物所呈现出来的真善美,都令我惊叹,感叹作者路遥的文学功底,使我不自觉地就看了他的其他巨作。 在我心中有一股“孙少平精神”,他奋斗不息,坚韧不拔,始终坚守着劳动使自己变得强大的信念,对待感情更是透彻,面对已经大学毕业始终暗恋着他的邻家女孩的直接的表白,

高一读后感:读“飘”有感800字

读“飘”有感800字 小时候比较喜欢看小说,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有种装模作样的虚荣在作祟。喜欢欣赏别人在某个角落,或是洒满阳光的林荫中看书的感觉,那种画面,我觉得是美丽的!所以我也装着很喜欢看书的样子,并且陶醉其中!到后来,假戏真做,我真的会因为看小说推迟做作业。自控能力算是不错,至少不会在上课时间偷偷地看,但是总是因为看小说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因此就失去了课余时间和同学谈心玩闹的乐趣。回家后,虽然是完成了作业后才看小说,可也不免为了小说熬夜到深夜一点。有点自知之明的我,警觉到状态不好,最终忍痛割爱地拒绝了任何小说,因为经不起诱惑,又怕影响学习,所以放弃了小说,一放就是几十年! 直到完成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 刚看完“飘”,感觉甚是够味,它的写法和思想很合胃口!夸张地说还有些爱不释手,刚看完第一遍,却已经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还会将它再次翻阅,因为它里面的感情是真实的。它将人的各种本性看的彻底,对,最欣赏的就是它将人性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不会因为完美主义而刻意将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感情往某个片面发展,而是遵循了人性的各种优缺点,这就是我最为感叹的地方了。是的,真实才是最美的,也是最能经受时间考验并且

引起共鸣的!真实总会有种残缺,但是残缺本就是一种美!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真的理解“残缺美”,能认同它、接纳它!我想如果真的理解了残缺美,生活中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了。 因为“飘”的名望,我怀着好奇心和不服气翻开了它,最终怀着崇敬和不舍合上了它。我想它是值得我们国人看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太假了。心中明明装满了爱,却因为所谓的面子,闭口不言,要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去猜测他(她)的心思,猜准的,当然没错,可是没猜准呢,彼此又会难受了。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在彼此都拥有的时候不能将心里的感情告诉对方?为何要等到失去了彼此才开始回忆、开始怀念呢?乐意与不乐意,这种感情本来也是人性该有的反应,简单直接地展露给对方,让对方了解你、理解你、包容你、直到欣赏你,这不是很好么?本来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向善的心,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爱的,只是我们总会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或歧视来看待对方。是的,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他(她)就真的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某种情愫是通过肢体感觉的到的,是否真的善意?是否是应酬?我们都能感觉! 所以最珍惜心灵朋友,可以很久不见面,但是每当因为什么事情谈论起来的时候,彼此是了解对方的,是理解对方的。不喜欢虚假的应酬,却又因为这种方式很受世人欢迎而不得不做,否

《活着》读后感-《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读后感|《活着》读后感800字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今天晚上在自习室一口气读完了余华老师的《活着》,总感觉应该写点什么。就像书自序中写的那样,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主人公福贵的生活,这样写只需要福贵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其他人的看法,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而不是在别人眼中看来的苦难或是幸存。正如作者所说: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存者。如此一来因为恰好突出了

作者的本意: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或许还不是很深刻,我的理解是,人活的幸福与否,只取决于自己的感受,跟别人的看法应该没有任何关系。但这并不代表着每个人只是为自己而活,就可以去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只是说每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生活的定位和要求不一样罢了。简单来说就是:活着不是给别人看的,在别人看来的苦难,对自己来说也许就是幸福呢。呵呵,我个人的理解只能到达这个深度了,希望不会误导大家… 我们总会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篇二: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

《活着》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5篇范文

《活着》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5篇范文 《活着》讲述的是福贵的一生,一个历尽沧桑与磨难的老人的回忆历程。《活着》之 所以能够引起共鸣,是因为福贵坎坷的一生折射出了一代人的艰辛与苦楚,反映出上世纪 中国的困顿与变迁,福贵个人对苦难的承受本事更令人感到人性的宽广与丰富。那么《活着》读后感怎么去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1000字范文5篇,希望可以 分享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活着》讲述的是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 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明白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杯具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 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富贵 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这一切,又一次引起了我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 是一种胜利。可是似乎作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人在苦难中坚强地活着。 我们能够说,福贵老人是乐观、达观的,他对生活充满着一丝可怜的期望,他对苦难 命运平静的理解,甚至是忍受,但这也悲哀显示他精神上的逆来顺受。他已经被苦难压平了,他的活着几乎失去了活着的价值。但这也使他看淡了苦难,学会同情的眼光看世界,这是一种活着的态度。才会出现最终的福贵花了很多钱却买了一只老牛回来,到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还会和作者平静的讲述自我的一生。 不久前发生的5·12四川大地震,无情地袭击了一个古老而又顽强的国度——中国, 在这一瞬间,四川人民以往栖息的地方成了一片废墟;也就在这一瞬间,多少个鲜活的生命悄然而逝,一个个生命奇迹的创造给了我们太多的惊喜,一个个英雄故事的演绎又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 然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 束自我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我的命不好,自我改变不了自我的命运,对自我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 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也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 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飘》读后感

著作《飘》 (注:本书英文名为Gone with the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本词条所用人名为刘新增所译版本)内容简介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阿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玫拉尼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阿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玫拉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佳丽始终没有找到和阿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阿希礼一直同玫拉尼在一起。斯佳丽是野宴上的焦点,但阿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斯佳丽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玫拉尼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特·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特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下午,斯佳丽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阿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阿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阿希礼一记耳光,还在阿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特·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阿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阿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玫丽(玫拉尼)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斯佳丽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佳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特。现在,瑞特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特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特邀请斯佳丽作他的舞伴。斯佳丽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斯佳丽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阿希礼。有一段时间,瑞特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玫丽同意瑞特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阿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阿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佳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阿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第二年年初,玫丽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特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阿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玫丽即将临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特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

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读后感800字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活着读后感800字(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

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800字(二)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

1000字读书笔记大全集

1000字读书笔记大全集 1000字读书笔记大全集1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且人人拥有,只是,有些人习惯于把时间收缩,收缩到一辈子就等于一天;而有些人,却可以将时间无限膨胀,膨胀到令宇宙万物臣服于他的脚下。《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他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告诉了我们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更让我们认识到,时间竟可以这样书写!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按照霍金教授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固然时间将会结束,但对我们而言,那只是科学的某个概念,存在在未来的某个结点,也许那时又会有新的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产生,

新新人类产生。周而往复。然而,我们即已幸运地存在于当下的空间内,就应该成为一个对得起“时间”的人,决不能辜负了那50亿年前的爆炸。 对比霍金教授,我们是何等地幸福。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与死神散跑。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书中,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也许,这就是为何一本科学类的著作能风靡全球的原因所在吧!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月朗星希的夜晚,我便会摆上天文望远镜,通过自己的观测,去感受天体的无限,去感知那遥远的夜空。同时,这样的夜色下,也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飘》读后感(共8篇)

《飘》读后感(共8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飘》读后感(共8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初二年级读后感:读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读书笔记2019精选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读书笔记2019精选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篇1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江青被打倒、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

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篇2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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