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计算法则概要

【说明】根据不良资产操作的实践需要,整理本概要。概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1-2

二、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2-3

三、合同逾期后的利息计算……………………………………………3-4

四、逾期违约金的计算…………………………………………………4-5

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利息)的计算…………………5-6

每一部分主要由计算常/变量(主要是利率的确定)、计算公式(基本相同)和计算依据(央行规定及司法解释)三部分组成,争取做到简介明了、有理有据。对尚未找到明确依据的问题,笔者的意见仅供参考,具体见下文。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表一是各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

(表一)

序号项目名称计息方法

1 公司贷款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2 贸易融资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3 零售贷款

4 等额本金还款法逐笔计息法(公式②)

5 等额本息还款法逐笔计息法(公式②)

6 灵活还款法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7 一次还本付息(1年及以下)逐笔计息法(公式①)

8 准贷记卡

9 备用金存款(个人)积数计息法

10 备用金存款(单位)积数计息法

11 保证金存款同单位/储蓄定期存款

12 透支积数计息法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二、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

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即单利和复利。在一份贷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除了就本金的偿还方法、偿还时间做出约定,通常还会就利息的偿还方法和时间做出约定。例如合同中“按季收息,利随本清”的约定。这就要求借款方每过一个借款季度就要还一次利息,这种利息就是单利。如果借款人未能在某一季度按时偿还该季度的利息,那么从利息逾期之日起,就要对这部分逾期的利息加收利息,即复利。依据19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短期借款的可以按月、按季结息,每月或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中长期借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

(一)单利计算

单利的计算仅在原有本金上计算利息,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再计算利息。计算利息有三个基本要素:本金、利率和时期。利息的多少与这三个要素成正比关系:本金数量越大,利率越高;存放期越长,则利息越多;反之,利息就越少。

1.利率的确定:依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或约定的利率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的,依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利率,通常取央行的基准利率。关于合同期限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

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2.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具体参照第一部分第四项。

(二)复利计算

这里的复利是指合同期限内对逾期利息的加收的利息。复利的计算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复利计算的特点是:把上期未的本利和作为下一期的本金,在计算时每一期本金的数额是不同的。

1.利率的确定: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注:1999《规定》确定的复利利率与合同利率相同,2003《通知251号》改为罚息利率。)

2.计算公式:

①(本期)复利=(上期结余)利息×(罚息)利率×贷款期限

②(本期)总利息=(本期)复利+(本期)单利(本金×合同利率×贷款期限)

③以符号Ⅰ代表利息,p代表本金,n代表贷款期限,i代表利率,s代表本利和,则有

S =P (1 +i )^ n (注:^n表示n次方)

(三)主要条文列举:

4.《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第20、21、28-30条。

5.《规定》法释【2001】12号第七条,法(民)【1991】21号《意见》第六(民间借贷)。

6.《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

7.《合同法》第112、205、207条。

三、贷款逾期后的利息计算----罚息

从性质上讲,罚息是对借款方违约的惩罚。计息以贷款逾期当日其的本息合计作为基数。其计算方法大体和利息的计算方法一样。难点之一在于人民银行曾多次对罚息利率进行了调整,而且规定实行分段计息。并不能简单地适用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之二在于结息的期限。是按长期借款的做法“按季结息”还是以人民银行罚息利率调整的期限分段,将对计算结果有相当大的影响。在同一利率的情况下,分段越多,计息的基数相对增加,最后的利息总额会越高。由于银行规定是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其中遇到的涉及破月、破季的问题也会增加计算的难度。质言其利弊,站在债权人的立场,1)在依据人民银行调整罚息利率的时间进行分段的基础上再按季结息,利息总额相对较多,但计息过程相对复杂;2)仅按人民银行调整的罚息利率的时间分段,利息总额相对较少,计算相对容易。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表二)……该部分略

(二)计算公式:

1.罚息=上期本息结余×罚息利率×逾期期限

或者

2.罚息=本金×罚息利率×逾期期限+累积逾期利息×罚息利率×逾期期限

这两个公式实质是一样的,只是形式上稍有差别。在公式1中,“上期本息结余”是个变量,它是本金和累积利息之和。利息在复利计算法则下是增加的,因而“上期本息结余”也会逐渐变大。在公式2中,本金即原始的合同本金,是个常量。引起变化的因素在于这个变量,随着逾期时间越长,“逾期利息”将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至于罚息利率和逾期期限这两个因素属于相对常量。它们随银行的规定的变化而变化。

(三)主要参考依据

8.表二第三项。

9.《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10.《合同法》第112、207条。

四、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

逾期贷款违约金是对借贷双方的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以及《合同法》第114

条第1款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渊源和理论基础。通常认为它不能与罚息同时适用于借款方。

(一)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历次调整,都是根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变动而变动。详见下表:

(表三)……该部分略

(注:由于最高院是在人民银行调整罚息利率之后才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所以表三中的分段与表二中的分段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区分罚息和违约金。此外,第3.4项文件的发布日与文件确定的实施日不一致,所以分段时要注意。)

(二)计算方法

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当事人通常会在合约中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合同法有关原则确定,如补充协议。通常与罚息的计算方法相类似。

(三)法律依据

11.表三

12.法释【1996】7号。

13.法释【1999】8号。

14.法释【2000】34号。

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利息)的计算

该利息的产生从时间上看是发生在法院做出裁判以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下称双倍利息)性质上是对当事人不依法履行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义务的惩罚,而不是简单是对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的惩罚,然而加收的双倍利息并不是上缴国库,而是给债权人,所以它也具有一定的民事补偿性,而不是强制措施。要求支付双倍利息的直接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一)几个常/变量

1.计算的基数:与双倍利息的计算基数相关的概念通常有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鉴定费等与诉讼成本相关费用。双倍利息的计算基数应该包含上述哪些内容,是部分还是全部?实践中通常都会将裁判文书中载明的债权本金及截止裁判文书做出之日的利息总额作为基数,而将与诉讼成本相关的费用计入的很少。

2.利率:双倍利息的利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中第294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3.期限:《民诉意见》293条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即从该“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算至实际履行日。需要注意的是,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也提到一个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民诉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执行规定》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那么,在两个的“指定的期间”不一样的情况下(由于执行程序在诉讼之后,两个“指定的期间”必然不一样),该以那个期间的次日起算呢?在裁判文书未明确指定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又该如何确定“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呢?是否就当然地以执行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间”的次日起算呢?

笔者认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即两个法律文书都指定了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应以裁判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算。因为,双倍利息的存在就是为了惩罚当事人不依法履行法院的裁判义务,是对藐视法院裁判而必然收到的制裁。从裁判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算,加大履行人的义务,才符合立法的本意。在第二种情况下,首先得将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之一,但不是裁判文书。在裁判文书未指明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依照其他裁判文书指定的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算。根据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能必然地推断出履行期限的除外。最高院法[2007]19号通知规定“在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中增加向当事人告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并且明确了判决书的具体写法,相信第二种情况在今后应该会不再出现。(二)计算公式

双倍利息=

裁判文书载明的债权总额(包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迟延履行期间×银行同期

最高贷款利率×2

(三)参考依据

15.《民事诉讼法》原第232条(现229条)、现215、216条等。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3、294条等。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等。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公式 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 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 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 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 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5、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 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 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贷款利息的计算 1. 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 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 (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计算。算头不算尾,即从贷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方法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方法 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法利息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呢,它是根据什么法条的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讲讲相关内容。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

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3、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银行贷款的还款法及其计算方法

银行贷款的还款法及其计算方法 2012-02-25 16:35:28| 分类:银行贷款| 标签:贷款房贷计算方法|字号大中小订阅 (https://www.360docs.net/doc/df15692966.html,李谦) 目录 一.还款方法概述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1.用公式计算法 2.用银行的计算器计算法 3.用计算机计算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1.用公式计算法 2.用计算器计算法 四.等额递增(或递减)还款法 五.等比递增(或递减)还款法 六.各种还款方法的比较 (正文) 一.还款方法概述 银行贷款的种类很多,如商业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出国留学贷款等。对贷款还本付息的计算方法也有许多种,如固定利率计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差递增或递减还款法、等比递增或递减还款法等等。 1998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曾以(银货政发(1998)149号文,通知各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法作出了规定。该规定指明的还款法有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但是,该规定还说“等额本息还款法下还可采取等额累进还款法和等比累进还款法”。 因此,就住房贷款来说,目前有四种还款计算方法。本文就准备介绍这四种还款法的含义和具体计算方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的最大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金额是相等的。这个还款金额包括还本和付息。因此叫等额本息还款法。

1.用公式计算法 这种还款法是采用复利进行计算的。即计算中既包括应还的本金及它产生的利息,也包括“利滚利”的成分。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是 式中:y——每月的还款金额,元; A ——贷款总金额,元; n——贷款的总年数或总月数; α——利率。如果式中的n用年表示,它是年利率;如果式中的n用月表示,它就是月利率; 如果把这个公式改用文字表示就是 这个公式的推导过程将在另一篇文章中作介绍。 例1:王先生从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即7.05%。期限为 10年。他选择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法。问他每月应该偿还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10年合120月,基准年利率折合为月利率时是7.05%÷12=0.5875%。因此,他每月还款的金额是 2.用银行的计算器计算法 在任何一个商业银行的网站上,都给出了这种还款方式的计算器,供你自己进行计算。下面的计算结果就是作者利用中国银行对上题进行的计算:可以看出,在计算结果中,除了给出每月应该偿还的本息(2327.3元)外,还给出了这个本息数中含有的本金和利息数,以及剩余的未还本金是多少等。

商业银行各类计算公式

商业银行各类计算公式 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1.备付金比例=备付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法定存款准备金比例;(标准:不得低于3%) 备付金包括:现金、业务周转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存农业银行款项、存放其他同业款项、存放联社款项。 2.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标准: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资产;流动性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负债。 3.存贷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年末不得高于80%) 4.对流动负债依存率=流动负债净额÷长期资产×100%;(标准:不得高于30%) 流动负债净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资产。 5.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一年期以上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120%) 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中长期贷款;一年期以上存款是指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存款和长期储蓄存款。 6.拆借资金比例

①拆(调)入资金比例=拆(调)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4%) ②拆(调)出资金比例=拆(调)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8%) ③净拆(调)入资金比例=净拆(调)入资金余额÷流动负债×100%;(标准:不得高于4%) 拆(调)入资金包括: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调入调剂资金,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4%;拆(调)出资金包括: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调出调剂资金,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8%;净拆(调)入资金是指拆(调)入资金与拆(调)出资金的差额。 7.贷款质量指标 ①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标准:不得高于15%) ②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 得高于8%) ③呆滞呆账贷款比例=(呆滞贷款余额+呆账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100%;(标准:不得高于7%) ④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 ×100%; 不良贷款预计损失额=(各类逾期贷款×10%+各类呆滞贷款×40%+各类呆账贷款)。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计算公式 等额本金: 本金还款和利息还款: 月还款额=当月本金还款+当月利息式1 其中本金还款是真正偿还贷款的。每月还款之后,贷款的剩余本金就相应减少: 当月剩余本金=上月剩余本金-当月本金还款 直到最后一个月,全部本金偿还完毕。 利息还款是用来偿还剩余本金在本月所产生的利息的。每月还款中必须将本月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付清: 当月利息=上月剩余本金×月利率式2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据传工商银行等某些银行在进行本金等额还款的计算方法中,月利率用了一个挺孙子的算法,这里暂且不提。 由上面利息偿还公式中可见,月利息是与上月剩余本金成正比的,由于在贷款初期,剩余本金较多,所以可见,贷款初期每月的利息较多,月还款额中偿还利息的份额较重。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剩余本金将逐渐减少,月还款的利息也相应减少,直到最后一个月,本金全部还清,利息付最后一次,下个月将既无本金又无利息,至此,全部贷款偿还完毕。 两种贷款的偿还原理就如上所述。上述两个公式是月还款的基本公式,其他公式都可由此导出。下面我们就基于这两个公式推导一下两种还款方式的具体计算公式。 1.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比较简单。顾名思义,这种方式下,每次还款的本金还款数是一样的。因此: 当月本金还款=总贷款数÷还款次数 当月利息=上月剩余本金×月利率 =总贷款数×(1-(还款月数-1)÷还款次数)×月利率

当月月还款额=当月本金还款+当月利息 =总贷款数×(1÷还款次数+(1-(还款月数-1)÷还款次数)×月利率) 总利息=所有利息之和 =总贷款数×月利率×(还款次数-(1+2+3+。。。+还款次数-1)÷还款次数) 其中1+2+3+…+还款次数-1是一个等差数列,其和为(1+还款次数-1)×(还款次数-1)/2=还款次数×(还款次数-1)/2 :总利息=总贷款数×月利率×(还款次数+1)÷2 由于等额本金还款每个月的本金还款额是固定的,而每月的利息是递减的,因此,等额本金还款每个月的还款额是不一样的。开始还得多,而后逐月递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还款,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月的还款额是固定的。由于还款利息是逐月减少的,因此反过来说,每月还款中的本金还款额是逐月增加的。 首先,我们先进行一番设定: 设:总贷款额=A 还款次数=B 还款月利率=C 月还款额=X 当月本金还款=Yn(n=还款月数) 先说第一个月,当月本金为全部贷款额=A,因此: 第一个月的利息=A×C 第一个月的本金还款额 Y1=X-第一个月的利息

贷款利息计算方式

贷款利息计算方式 1、普通贷款的利息 结息日期:一般在每月的21日和贷款到期日。 结息利率: 贷款利率(正常贷款)、逾期利率(逾期贷款) 结息天数:上次结息日到结息当天的天数 利息= 贷款剩余本金* 结息天数*结息利率 2、等额本息贷款的利息 结息日期:贷款发放日期或者指定还款日 结息利率: 贷款利率(正常贷款) 结息天数:上次结息日到结息当天的天数 利息= 贷款剩余本金* 结息天数*结息利率 当期本金= 等额本息每期还款额–利息 3、等额本金贷款的利息 结息日期:贷款发放日期或者指定还款日 结息利率: 贷款利率(正常贷款) 结息天数:上次结息日到结息当天的天数 利息= 贷款剩余本金* 结息天数*结息利率 总还款额= 等额本金每期还款额+ 利息 4、利随本清贷款的利息 结息日期:贷款还本金日期 结息利率: 贷款利率(正常贷款) 结息天数:上次结息日(贷款发放日)到结息当天的天数 利息= 贷款还款本金* 结息天数*结息利率 总还款额= 贷款还款本金+ 利息 贷款罚息的计算方式 1、欠息的罚息 结息日期:每月21日或者还欠息日期 结息利率: 贷款罚息利率(一般为正常利率1.5倍) 结息天数:上次结息日到结息当天的天数 利息= 欠息金额* 结息天数*结息利率 2、欠本的罚息(只有按揭有) 结息日期:每月21日或者还欠息日期 结息利率: 贷款罚息利率(一般为正常利率1.5倍) 结息天数:上次结息日到结息当天的天数 利息= 欠本金额* 结息天数*结息利率 贷款复利的计算方式 复利即为利息的利息。贷款复利即为贷款应还未还利息产生的利息,我们通常称为“利滚利”。(本系统暂时未收取复利) 贷款欠息转表外的情况 1、利息产生后90天未还转表外 2、表外存在欠息记录,新产生的利息结到表外 3、贷款逾期90天转呆滞,利息转到表外(原来产生的表内利息不表)

住房贷款计算公式

住房贷款计算公式 2009-05-25 04:28 贷款计算公式(仅供参考) 贷款公式主要有两种,它们分别叫做等额本息贷款计算公式和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这两个公式的最大不同:在于计算利息的方式不同。前者采用的是复合方式计算利息(即本金和利息都要产生利息),后者采用简单方式计算利息(即只有本金产生利息)。这样,在其它贷款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等额本息贷款很明显地要比等额本金贷款多出很多利息。另外,等额本息贷款计算出的每期还款金额都相等;而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出的每期还款金额则不同,从还款前期都后期,金额逐渐减少。 1。等额本息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简称每月本息) = 贷款本金 X 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月数 ] ---------------------------------- [(1+月利率)^ 还款月数 ] - 1 2。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 (简称每月本息)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 + (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 X 每月利率 后期,金额逐渐减少。 等额本息贷款与等额本金贷款比较 关键字: 等额本息贷款, 等额本金贷款, 贷款比较, 提前还款 序 国内银行最早推出的贷款方式是等额本息贷款。但在2003年6月份的时候,突然有媒体揭秘,说银行还有一种等额本金的贷款方式没有告诉消费者。并算了一笔帐,买一套房子贷款40万元30年,前者比后者要多出利息10万元之巨。消费者一片抱怨。于是有媒体总结如下: 等额本息贷款与等额本金贷款相比,在正常还款情况下,等额本金贷款的确能节省很多利息。但为什么在国外,采用等额本息贷款的借款人能比等额本金贷款节省更多的利息呢?当您了解了贷款后,您会发现目前国内有成千上万的借款人每年都无谓地多支付着成千上万的利息。

存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定期存款利息 存款本金×期限年×年利率% = 利息元 存款本金×期限月×年利率% ÷ 12月= 利息元 活期存款利息 存款本金×期限天×年利率% ÷ 360天= 利息元 活期储蓄存款利息 积数×年利率% ÷ 360天= 利息元 积数=每天的存款余额相加的和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年利率÷12 贷款利息:贷款本金×期限天×年利率% ÷ 360 罚息:贷款本金×逾期天×年利率% ×(1+30%)÷ 360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月利率(‰)=年利率(%)÷12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利率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计算 1贷款利息计算 1.1基本概念 1.贷款名义利率:贷款合同中规定的利率。贷款的名义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贷款名义利率在系统中通过参数化方式管理。 2.贷款罚息率:(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根据借款合同载明罚息率确定。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贷款展期利率:贷款展期后,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当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4.贷款实际利率:将贷款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笔贷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贷款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包括未来信用损失。支付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交易费用,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限无法可靠预计时(比如任意还款法的贷款),应当采用贷款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5.贷款利息收入确认与贷款结息、计息不同。主要区别是:贷款结息方式解决的是贷款本息偿还的期间和日期;贷款计息方式解决的是贷款应收利息计算的依据、期间和日期;贷款利息收入确认解决的是贷款利息收入确认的依据、确认的时间点等。 6.贷款的结息日与计息日和利息收入确认日是几个不同的概念。结息日与还款日相同,可以是每月末日,也可以是月中某日。结息当日必然要计应收利息,同时确认利息收入。计息日和利息收入确认日一般为同一日。但是计息方法和利息收入确认方法不同。计息方法是可以分为按日计息和按期计息;但是利息收入的确认是根据贷款实际利率和贷款天数确认的。比如分期还款类按户定日的贷款,除贷款结清那期按日计息外,其余期均为按期计息。这就意味着,在每月计息日(一般为每月末日),计提的应收利息金额为该日所属还款期间的整期利息。但利息收入确认金额是根据贷款实际利率和贷款天数计算的。 1.2各种利率的符号及几种利率的换算

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计算法则概要 【说明】根据不良资产操作的实践需要,整理本概要。概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1-2 二、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2-3 三、合同逾期后的利息计算……………………………………………3-4 四、逾期违约金的计算…………………………………………………4-5 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利息)的计算…………………5-6 每一部分主要由计算常/变量(主要是利率的确定)、计算公式(基本相同)和计算依据(央行规定及司法解释)三部分组成,争取做到简介明了、有理有据。对尚未找到明确依据的问题,笔者的意见仅供参考,具体见下文。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表一是各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 (表一) 序号项目名称计息方法 1 公司贷款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2 贸易融资逐笔计息法(公式③) 3 零售贷款 4 等额本金还款法逐笔计息法(公式②)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式(利息计算公式)

调整时间六个月 以内 (含六 个月) 六个月 至一年 (含一 年) 一至 三年 (含 三年) 三至五 年(含五 年) 五年 以上 欠款本 金(假设 X) 年利率 (%) 年 天 数 期间 天数 利息 1991.04.21-1993.05.148.108.649.009.549.72X 9.00% 360 754 1993.05.15-1993.07.108.829.3610.8012.0612.24X 8.82% 360 56 1993.07.11-1994.12.319.0010.9812.2413.8614.04X 12.24% 360 538 1995.01.01-1995.06.309.0010.9812.9614.5814.76X 10.98%360 180 1995.07.01-1996.04.3010.0812.0613.5015.1215.30X 12.06% 360 304 1996.05.01-1996.08.229.7210.9813.1414.9415.12X 9.72% 360 113 1996.08.23-1997.10.229.1810.0810.9811.7012.42X 10.98% 360 425 1997.10.23-1998.03.247.658.649.369.9010.53X 7.65% 360 152 1998.03.25-1998.06.307.027.929.009.7210.35X 7.02% 360 97 1998.07.01-1998.12.06 6.57 6.937.117.658.01X 6.57% 360 158 1998.12.07-1999.06.09 6.12 6.39 6.667.207.56X 6.39% 360 184 1999.06.10-2002.02.20 5.58 5.85 5.94 6.03 6.21X 5.94% 360 986 2002.02.21-2004.10.28 5.04 5.31 5.49 5.58 5.76X 5.49% 360 980 2004.10.29-2006.04.27 5.22 5.58 5.76 5.85 6.12X 5.76% 360 545 2006.04.28-2006.08.18 5.40 5.85 6.03 6.12 6.39X 5.40% 360 112 2006.08.19-2007.03.17 5.58 6.12 6.30 6.48 6.84X 6.12% 360 210 2007.03.18-2007.05.18 5.67 6.39 6.57 6.757.11X 5.67% 360 61 2007.05.19-2007.07.20 5.85 6.57 6.75 6.937.20X 5.85% 360 62 2007.07.21-2007.08.21 6.03 6.847.027.207.38X 6.03% 360 31 2007.08.22-2007.09.14 6.217.027.207.387.56X 6.21% 360 23 2007.09.15-2007.12.20 6.487.297.477.657.83X 6.48% 360 96 2007.12.21-2008.09.15 6.577.477.567.747.83X 7.47% 360 269 2008.09.16-2008.10.08 6.217.207.297.567.74X 6.21% 360 22

房贷利息计算公式

房贷利息计算公式 房贷利息计算公式 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09-5-31 22:06 贷款总额48万,时间10年,利率5.94%。想知道总利息是多少,还有是怎么算出来的公式, 问题补充:是等额本金还息方式的总利息计算方式。请专业人式帮忙~不要让我去那找这看的,只希望有个通俗易懂的公式。 提问者: Aizazadi0 - 四级最佳答案所谓的等额本金法. 每期还款=每期本金+每期利息 每期本金=贷款总额/规定年数 每期利息=(贷款总额-上年已还)*年利率 每月还款=贷款总额/规定年数+(贷款总额-上年已还)*月利率 第一年还款=480000/10+(480000-0)*5.94%=76512元 第二年还款=480000/10+(480000-76512)*5.94%=71967.1872元 第三年还款=480000/10+(480000-71967.1872)*5.94%=72237.1490803元 自己算吧,算到第十年.后半段就是利息,自己加加.每年两万左右.没公式还真不行. [编辑本段]复利计息 复利计算公式 在投资时,除了报酬率之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决胜因素,就是--时间。许多人理财得法,并不是他们选择了获利多高投资工具,而只是利用一些稳健的投资管道,按部就班地来,但重要地,便是他们比别人早了几步开始。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以复利计算的投资报酬效果是相当惊人的,许多人都知道复利计算的公式:本利和=本金×(1,利率)期数。而对于复利的观念,若以一般所

说的“利滚利”来说明最容易明白。也就是说把运用钱财所获取的利息或赚到的利润加入本金,继续赚取报酬。 因此采用复利的方式来投资,最后的报酬将是每期报酬率加上本金后,不断相乘的结果,期数愈多(即愈早开始),当然获利就愈大。 一般常与复利相提并论的评估方式是“单利”,指的是获利不滚入本金,每次都以原有的本金计利。 举例来说,假定某投资每年有10%的获利,若以单利计算,投资100万元,每年可赚10万元,十年可以赚100万元,多出一倍。但如果以复利计算,虽然年获利率也是10%,但每年实际赚取的“金额”却会不断增加,以前述的100万元投资来说,第一年赚10万元,但第二年赚的却是110万元的10%,即是11万元,第三年则是12.1万元,等到第十年总投资获得是将近160万元,成长了1.6倍。这就是一般所说“复利的魔力”。 进行投资理财时,很多时候应以复利盘算才不会与实际情况造成差距。举例来说,如果现在3万元可以买得到的东西,由于物价会上涨,每年平均通货膨胀率若以5%计算,五年后必须花38289元才买得到,这也是复利造成的效果。当我们在做财务规划时,了解复利的运作和计算是相当重要的,我们常喜欢用“利上滚利”来形容某项投资,获得快速、报酬惊人,比方说拿1000万元去买年报酬率20%的股票,若一切顺利,约莫三年半的时间,1000万元就变成2000万元。 虽然复利公式并不难懂,但若是期数很多,算起来还是相当麻烦,有一个简单的“七十二法则”可以取巧。 所谓的“七十二法则”就是------“以1%的复利来计息,经过七十二年以后,你的本金就会变成原来的一倍”。这个公式好用的地方在于它能以一推十,例如:利用5%年报酬率的投资工具,经过约14.4年(72?5)本金就变成一倍;利用12%的投资工具,则要六年左右(72?12),才能让一块钱变成二块钱。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等额本息还款公式推导 设贷款总额为A,银行月利率为β,总期数为m(个月),月还款额设为X,则各个月所欠银行贷款为: 第一个月A 第二个月A(1+β)-X 第三个月(A(1+β)-X)(1+β)-X=A(1+β)2-X[1+(1+β)] 第四个月((A(1+β)-X)(1+β)-X)(1+β)-X =A(1+β)3-X[1+(1+β)+(1+β)2] … 由此可得第n个月后所欠银行贷款为 A(1+β)n –X[1+(1+β)+(1+β)2+…+(1+β)n-1]= A(1+β)n –X[(1+β)n-1]/β 由于还款总期数为m,也即第m月刚好还完银行所有贷款,因此有 A(1+β)m –X[(1+β)m-1]/β=0 由此求得 X = Aβ(1+β)m /[(1+β)m-1] ◆关于A(1+β)n –X[1+(1+β)+(1+β)2+…+(1+β)n-1]= A(1+β)n –X[(1+β)n-1]/β的推导用了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 ◆1、(1+β)、(1+β)2、…、(1+β)n-1为等比数列 ◆关于等比数列的一些性质 (1)等比数列:An+1/An=q, n为自然数。 (2)通项公式:An=A1*q^(n-1); 推广式:An=Am·q^(n-m); (3)求和公式:Sn=nA1(q=1) Sn=[A1(1-q^n)]/(1-q) (4)性质: ①若m、n、p、q∈N,且m+n=p+q,则am·an=ap*aq; ②在等比数列中,依次每k项之和仍成等比数列. (5)“G是a、b的等比中项”“G^2=ab(G≠0)”. (6)在等比数列中,首项A1与公比q都不为零.

银行信贷指标计算公式大全

银行信贷文件指标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quick ratio=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EBIT/利息 分子:“利润总额+利息费用”等于息税前利润EBIT=“ 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 分母:“利息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全部应付利息,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资本化利息虽然不在损益表中扣除,但仍然是要偿还的。 【EBITDA的计算公式】 净销售量 - 营业费用 =营业利润(EBIT) 营业利润(EBIT)+ 折旧费用 + 摊销费用 =EBITDA 存货周转率(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还有一种是存货周转率(次数)=营业收入/存货平均余额,该式主要用于获利能力分析) 其中:平均存货余额 =(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存货周转率(次数) 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总资产周转天数=360÷总资产周转率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 P/(E0 + NP÷2 + Ei×Mi÷M0 - Ej×Mj÷M0) .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 NP为报告期净利润; E0为期初净资产; 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 M0为报告期月份数; 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现金比率=(现金+有价证券)/流动负债 *100%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24+36-90+3-0)=360/-27= -13 ①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②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天数=360/预收账款周转次数 ③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次数 ④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预付账款周转次数 ⑤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360/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2、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3、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二)最高风险控制额度测算 1、CL=E×V×S=万元×4×23%= CL:最高风险控制额度; E:客户有效净资产=账面净资产-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无效净资产; V:信用等级调节系数(该系数为评级结果所对应的系数,下同); S:授信份额系数我行授信额度/该公司在他行授信总额。 2、根据客户日常经营周转的额度(含特别授信业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度中任一年度)营业收入40%(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公司除外)的要求,上一年度销售收入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利息计算方法及例题 各种利息计算方法例题 利息计算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本金×天数×日利率=本金×月数×月利率 税后利息=利息×80% 天数计算=月×30天+另头天数(如4月24日即为144天) 利率表示法:%代表年利率,‰代表月利率,万分比代表日利率。 1、活期储蓄存单:按实际存期有一天算一天,大小月要调整。现行日利率为每天0.2元。 例:2006年2月18日存入的活期存单一张,金额为1000元,于06年05月08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158-78-1)天×0.1万×0.2元×80%=1.26元 2、定期存款利息计算: A、提前支取按活期存单的计算方法计算。 B、到期支取的利息=本金×年利率×年数 C、过期支取的利息=到期息+过期息(到期息参照B,过期息参照A)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80% 例:※2006年03月16日存入一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50000元,于2006年9月3日支取,利率为2.2 5%,问应付给储户本息多少? 解:实付息=(273-106+4)天×5万×0.2元×80%=136.80元 本息合计=50000+136.8=50136.80元 ※ 2001年6月16日存入五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20000元,利率为2.88%,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应实付多少利息? 解:实付息=20000×2.88%×5年×80%=2304元. ※ 2003年01年27日存入三年期存款一笔,金额为12000元,利率2.52%,于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实付利息为多少? 解:到期息=12000×2.52%×3年=907.2元 过期息=(196-57+1)×1.2万×0.2元=33.60元 实付利息=(到期息+过期息)×80%=(907.2+34.08)×0.8=752.64元. 3、利随本清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活期存单一样,按头际天数有一天算一天。逾期归还的,逾期部分按每天3/万计算。(现行计算方法是按原订利率的50%计算罚息) ※例:某户于2006年2月3日向信用社借款30000元,利率为10.8‰,定于2006年8月10日归还,若贷户于2006年7月3日前来归还贷款时,问应支付多少利息? 解:利息=(213-63+0)天×(10.8‰÷30)×30000元=1620元. ※例:某户于2005年10月11日向信用社借款100000元,利率为9.87‰,定于2006年5月10日到期,贷户于2006年6月15日前来归还贷款,问应支付多少利息? 解:利息=(160+360-311+2)天×100000元×(9.87‰÷30)+(195-160+1)天×100000元×(9.87‰÷30×1.5)=6941.90+1776.60=8718.50元 4、定活两便利息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整个存期按定期三个月的利率打六折计算,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整个存期按定期六个月的利率打六折计算,超过一年的整个存期都按一年期利率打六折算。日期有一天算一天. 例:某存款户于2005年3月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分别于2005年8月4日、2005年9月1 5日、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储户支取时分别能得多少利息?(三个月利率为1.71%,半年利率为2.0 7%,一年利率为2.25%) 解:2005年8月4日支取时可得利息=(244-91+3)天×(1.71%÷360)×10000元×60%×80%=35.57元. 2005年9月15日可得利息=(285-91+4)天×(2.07%÷360)×10000元×60%×80%=54.65元.

房贷月供计算公式及推导

房贷月供计算公式及推导 1.房贷月供公式 设 M 为贷款总额 n 为分期数(分期数=贷款月数=贷款年数*12) py为贷款年利率(百分数%) p 为贷款月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 /100 %) x 为月供(等额还款) 为方便简化和推导计算公式,月利率将百分数转换为小数 2.房贷月供公式推导 第一期还款的本期利息为月利率*贷款总额,即 第一期还款后的贷款余额为贷款总额+本期利息-本期月供,即第一期余额为: 第二期还款的利息为月利率*上一期贷款余额,即p*((1+p)*M-x) 第二期还款后的贷款余额为上一期贷款余额+本期利息-本期月供,即: 同理,第三期的贷款余额为: 第k期的贷款余额为 注意到上式中后面为等比数列的k项和,记q=1+p,则, 第n期后的余额为零,即

将q=1+p代入上式得月供公式 3.等比数列前n项和公式推导 ① ② ① ②得: 当时, 4.房贷月供EXCEL公式 贷款额 M420,000.00 年利率 py % 6.69 分期数 n120 月利率 p0.005575 月供 x4,809.72 =(B5*(1+B5)^B3)/((1+B5)^B3-1)*B1 5.房贷月供宏模块公式 Sub Macro房贷月供及余额() ' 房贷月供及余额计算 Dim M As Double '贷款总额,输入参数 Dim py As Double '年利率%,输入参数 Dim n As Integer '分期数(月数=还款年数*12),输入参数 Dim p As Double '月利率,=年利率% /100/12 Dim x As Double '房贷月供 Dim y As Double '房贷余额 Dim c As Double '房贷利息 Dim r As Double '归还房贷本金 Dim k As Integer M = Range("B1").Value '贷款总额,输入参数 py = Range("B2").Value '年利率%,输入参数

工商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方法.doc

工商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方法 工商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方法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5.35% 六个月至一年(含) 5.81%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5.85% 三至五年(含) 6.22 % 五年以上6.40% 三、贴现 以20万20年首套房贷为例: 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2011年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或1.05倍。

从2012年开始,多数银行将首套房利率调整至基准利率。4月上旬,国有大银行开始执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部分银行利率最大优惠可达85折。现行基准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调整并实施的,利率为五年期以上7.05%,优惠后月利率为7.05%*0.85/12 20万20年(240个月)月还款额: 200000*7.05%*0.85/12*(1+7.05%*0.85/12)?/[(1+7.05%*0.85/12)?-1]=1432.00元 利息总额:1432.00*240-200000=143680 说明:?为240次方 工商银行贷款利率相关分类 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贷款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限内利率随物价或其他因素变化相应调整的利率。借贷双方可以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就规定利率可以随物价或其他市场利率等因素进行调整。浮动利率可避免固定利率的某些弊端,但计算依据多样,手续繁杂。 中国曾一度实行过的对中长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贴补的办法就是浮动利率制的一种形式。 利率按市场利率的变动可以随时调整。常常采用基本利率加成

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银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笼统的说都是贷款本金×期限×利率。比如个人按揭贷款,按月还款,就是贷款剩余本金×月利率×1(1个月)。 举例来说:100万贷款,10年期,年利率6.8%。 首先把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6.8%/12=0.566667%。 如果是等本金还款,那么第一个月的利息是1000000×0.566667%=5666.67元。每个月要还的本金是1000000/120=8333.33元,合计14000元。第二个月要还的利息就是(1000000-8333.33)×0.566667%=5619.45元,依此类推,每月利息可以少还47.22元。 如果是等本息还款,那么计算就比较复杂了。 首先计算出来的是每个月要还的金额是11508.03。公式是1000000×0.566667%×(1+0.566667%)120/[(1+0.566667%)120-1]。这样第一个月要还的利息不变还是5666.67,但第一个月还的本金是11508.03-5666.67=5841.36。第二个月要还的利息就是(1000000-5841.36)×0.566667%=5633.57元。第二个月要还的本金是11508.03-5633.57=5874.46元。 从上边的计算也可以看出来,等本金法还款,开始时候的每月还款要高于等本息法,但从第二个月开始,要还的利息就少于等本息法,这样10年算下来利息要比等本息法少不少。 等额本息计算公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等额本金计算公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举例说明:假设以10000元为本金、在银行贷款10年、基准利率是6.65%,比较下两种贷款方式的差异。 等额本息还款法: 月利率=年利率÷12=0.0665÷12=0.005541667 。月还款本息=〔10000×0.005541667×(1+0.005541667)120〕÷〔(1+0.005541667)120-1〕=114.3127元。合计还款13717.52元;合计利息3717.52万元。 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10000 ÷120)+(10000-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0.005541667。首月还款138.75元每月递减0.462元,合计还款13352.71元;利息3352.71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