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使用年限规定

汽车使用年限规定
汽车使用年限规定

汽车使用年限规定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汽车报废年限及可延缓报废年限如下:

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报废。

2、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厂定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3、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登记,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大不超过4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6吨以上的大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三个月检验一次)。

5、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6、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7、延缓报废参加特殊检验的各类汽车,当年度首次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

二、办理报废登记有关程序和要求: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三、交警支队车管办证大厅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

1、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办证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

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3、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

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图: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缴交行驶证、车牌---交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解体情况---业务领导岗审批---支队办公室盖章---注销机动车档案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设计规范方案[GB22128_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 2212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拆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企业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作业程序等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回收拆解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的企业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97 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515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1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汽车 end—of—life vehicles;ELVs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 3.2 回收 recycling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报废汽车进行接受或收购、登记、标记、存储、并发放回收证明的过程。 3.3 拆解 dismantling 对报废汽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在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解存放;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的程序和方式。3.4 注销 deregistration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方式。 3.5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ELV recycling and dismantling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工作意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工作意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工作意见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58号)要求,为规范报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汽车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规划,严格准入 (一)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科技城商业网点规划》(-20xx)有关规定,设立和迁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选址在城市河道下游、城市下风口,靠近城市二环线,与生活区和城市重要公共设施边界相距500m以上,且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影响城市环境、交通和居民生活。 (二)设立和迁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须达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hj348-)、《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有关规定。已注册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尽快组织实施改造升级工作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整改完毕后向市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商务局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验,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转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级相关部门聘请专家组现场验收,达到条件和标准的,按程序报商务部、财政部公示后,由商务部门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予以备案。验收合格的企业,允许其继续开展经营业务;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工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 (三)在国家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法规政策未出台前,各级工商部门不再注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部门不得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不得受理备案。 二、依法经营,规范操作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加大投入,不断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秩序。 (一)未经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企业,不得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 (二)建立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登记台帐,开发应用报废汽车信息管理系统。要按照“一车一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报废汽车档案,逐一登记回收的报废车辆,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定期上报回收拆解报表,提供档案备查。 (三)按照《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回收证明的填报和统计工作。严禁买卖或伪造回收证明,严禁以收费代替回收报废汽车。一旦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中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积极主动走访车辆单位和车主,大力宣传有关报废汽车的法律法规、报废程序、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及汽车以旧换新等相关政策,配合商务、财政等部门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 (五)在当地商务、公安、工商、交通、农机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依法设立回收网点,开展回收业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回收网点和代办点。 三、明确职责,依法行政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属特殊行业,涉及安全、环保、资源等公共利益,做好回收拆解工作既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各级商务、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大力支持发展

报废汽车拆解场地规划

报废汽车拆解场地规划 1 报废汽车拆解厂建设相关要求 1.1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主要设计标准 目前,涉及报废汽车回收的相关要求,主要分为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相关标准3个层面。废旧汽车回收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安全环保要求、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条例中提出的经营管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法规要求,以及参照执行各类推荐性标准等。特别是,基于以上标准制定的GB 22128-2008《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和HJ 348-2007《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是拆解厂设计要求的基本依据,也是实现整个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产业升级的基本技术要求。 1.2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申请条件 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达到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 000 m2;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 辆;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 人;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经营行为记录;拥有用于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自动化办公、实时监控录像等现代化设备设施。 1.3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各类场地要求 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放)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止废液渗入地下,地

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透的材料建造,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材料,要保证不对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存储场地周边要设置导流渠;封闭或半封闭拆解场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设施齐全,并远离居民区,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环境敏感区,污染控制区应设有防风、防雨设施;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能对分离的废油进行回收,污水经处理后直接排入水体的水质满足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应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0%,废液是突出的污染源,必须用不同容器分类回收,并达排空标准。 1.4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备要求 要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至少同时拥有下列设备: 车辆称重设备;室拆解预处理平台,并配有专用的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最好是可升降的台架,便于工人在底部排泄燃油等废液,废液要存放在不相容的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各类容器有明确标识,容器能防漏、防洒溅;拆除蓄电池、液化气罐所需的专用工具,即抽油机、抽液机。在室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的废液,应使用专用工具;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车直接引爆装置;或拆除后存储、引爆装置,由汽车生产单位提供或企业购置,确保安全气囊引爆避免事故;分类存放含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容器,这类物资有再利用的价值,但属于危险物,应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明具体物质名称,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和压扁设备;车辆起重运输设备;“五大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 1.5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消防设施、环保和存储要求 要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至少具有下列消防、环保设施。 灭火器、消防水池、沙池等及消防通道;各类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GB18599和GB1859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地污染

最全的设备使用年限

下面是企业设备折旧年限,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一般在此基础上加上1-5年就是此设备的耐用年限,希望对你有用。 一、工业企业设备折旧年限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附属设备及说明折旧年限 (一) 动力设备 1 电力设备 l-1 汽轮发电机各种型号台包括冷却器、给油泵、磁场变阻23 1-2 蒸汽发电机各种型号台器、各种电表、基座等23 l-3 柴油发电机各种型号台23 l-4 汽油发电机各种型号台23 1-5 列车发电机组台23 1-6 直流发电机组1.5千瓦及以上组23 1-7 直流电动机7.5干瓦及以上台20 1-8 普通交流电动机7.5千瓦及以上台20 1-9 防爆交流电动机7 6千瓦及以上台15 l-10 矿用变压器lO千伏安及以上台20 1-11 普通变压器10干伏安及以上台20 1-12 特殊变压器10千安伏及以上台20 l-13 调压变压器10千伏安及以上台20 l-11 试验变压器10千伏安及以上台20 1-15 电炉变压器10千伏安及以上台20 1-16 l玻璃壳水银整流器各种型号台20 1-17 金属壳整流器各种型号台20 l-18 硒整流器各种型号台20 1-19 硅整流器各种型号台20 1-20 直流配电盘各种型号台18 l-21 交流配电盘各种型号台18 1-22 回转变流机各种型号台18 1-23 供电电抗器各种型号台18 1-24 高压断路器6千伏及以上台18 1-25 高速断路器各种型号台18 l-26 高压开关柜各种型号台18 1-27 低压开关柜各种型号台18 1-28 滤油机台18 l-29 充电架台10 l-30 1-31 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各种型号200安及以上台10 1-32 电压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上台18 l-33 电流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上台18 l-34 氧化铜整流器各种型号台20 1-35 静电蓄电池酸性2年台2-5 1-36 避雷器110千伏及以上碱性5年组1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根据环政法函[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起12345信访投诉属于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采取的报复性举报,不是周边居民的举报。 三、整改规范 县商务局通过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调查处理后,要求企业停业整改,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在我县设立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点资格需得到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认定。二是进一步规范车辆收购、拆解行为,加强安全作业管理,确保拆解人员的安全。三是要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环保要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强制性车辆报废标准 1 国内外车辆报废制度的现状 1.1 我国车辆报废制度现状及现行报废标准 我国目前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强制报废制度是保证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工业与技术进步及扩大消费、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 我国车辆报废大体可分为汽车更新、自然淘汰(故障频、修理费用高等)、事故报废三种形式。目前确定报废的主要方式是按年限报废。车辆发生事故后的报废情况,尚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行的报废标准规定的强制报废条件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现行车辆报废标准的车辆使用年限、累计行驶里程及年检要求归纳见表 1: 1.2 国外车辆报废制度 与我国现行的车辆报废制度相比,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并未规定车辆强制报废的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数量(除韩国对某些用途的车辆有所规定外),代以利用车辆定期检查的结果从经济角度引导用户自愿报废车辆。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首先体现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其次从技术角度引导用户自愿报废车辆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管车辆的豪华程度、技术性能好坏,只要能够满足相关的检测要求,就可以上路行驶。这样就避免了以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数量作为报废依据时出现的不同类型车辆一刀切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讲,能够鼓励制造商开发制造技术水平更高、舒适性更好的车辆,同时也能推动消费者购买这样的产品。 从国外事故车的报废来看,保险公司在其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将通过其指定或授权的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以判定是否具有修复的价值。此外,在许多欧洲国家,保险公司出具的车辆保险项目单也是用户在进行注册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 发达国家目前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车辆在报废后的可再利用性和可 回收利用性上来,对车辆在设计阶段所使用的材料和报废后可回收利用的质量做出了规定,同时也明确了车辆制造商或进口商、车辆所有者以及拆解企业的责任。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车辆报废制度情况如下: a. 欧洲欧洲没有用来判定车辆报废的技术标准。车辆所有者要定期到技术服务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查,只要能满足规定的最低要求,即可继续使用;否则车主就必须对车辆进行修理后再次检查。随着车辆使用时间的增加,用户为了通过检

未来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分析

未来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分析 影响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国内汽车报废量持续增加 随着中国正式迈向汽车大国行列,我国汽车产销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国内汽车保有量随之快速增加,而汽车报废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随之迅速扩大。同时,在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政府明确了黄标车加速淘汰的任务,为了确保完成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的工作任务,环保部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黄标车整治提速为正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提供了增量,对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形成了利好。 (二)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产业升级 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正在逐渐走向机械化和互联网化。目前我国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机械化程度已经接近50%,与过去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上海市进行了回收汽车报废拆解行业的改革,改革试点的企业采用了废车拆解流水线,实现了全自动化和机械化控制,极大地提高了零部件的再制造和再利用率,无论是企业的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效率都得到了较大提升。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将是拆解行业发展的趋势,能够进一步挖掘拆车件的最大利用价值,从而找到行业新的盈利增长点。而且对于习惯了传统销售原材料为主的汽车拆解企业,直接销售回用件、拆解件实属是面临新的行业和市场,因此很多企业将拆解后的零部件入库,却无法产生有效的成交。有的成交是等客上门来拆,这样不但降低拆解效率,也在利润上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和保障,互联网化的发展,必然能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社会资本的涌入加快行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正在飞速发展,由于社会资本对于行业的普遍看好,大量社会资本涌入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兼并重组、融资和上市等现

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制规范(可编辑修改word版)

《报废汽车拆解手册编制规范》 编制说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 三、主要试验情况分析 (6) 四、涉及专利情况 (6) 五、预期效果 (6) 六、同类标准对比 (7) 七、本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7) 八、重大分歧意见 (8) 九、标准性质 (8)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及措施 (9) 十一、现行标准废止 (9) 十二、其他说明 (9)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了保证报废汽车的无害化处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拆解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编制,帮助和指导回收拆解企业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解作业, 科学、环保地处理废弃物,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能力,商务部提出了制定《报废汽车拆解手册编制规范》(以下简称《编制规范》)标准 的需求。2013 年7 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编制规范》列入2013 年第一批 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计划号:20130552-T-322。并确定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众”)等共同承担《编制规范》的编制任务,由此正式启动了该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编制过程 中汽中心在标准立项之初便开始着手准备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研究机构的资源优势,与各地主管报废汽车的商务部门、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保持密切的交流沟通,为标准的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 年10 月20 日,“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常熟)会议,决定成立《编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对前期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和提炼,结合汽车产业链各相关方的意见,正式启动标准起草工作。 2010 年10-12 月期间,由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正式组建并成立了《编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根据调研情况,完成标准初稿。 2011 年1 月14 日,标准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就标准的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做了充分沟通,并集体讨论标准初稿全文。 2011 年6-8 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向商务部汇报工作方案,在北京实地调研拆解行业现状,了解回收拆解企业需求。起草小组根据行业现状和国内外研究情况,对标准草稿进行第二次修改。 2011 年8-9 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在深圳“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会上进行讨论,并听取整车企业反馈意见。 2011 年11 月,中汽中心与德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对标准草稿进行

机电设备使用年限

常用机电设备使用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 输电线路30━35年 配电线路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15━25年 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21.房屋 生产用房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 非生产用房35━45年 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xx45━55年

其他建筑物15━25年 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 一、通用设备分类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014-05-05 16:46:57第一条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精品文档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 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20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 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 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 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 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 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20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 资料,根据环政法函[20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 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七)实施机关:? 1.实施机关的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2.实施机关的权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3.实施机关的类别:行政机关? (八)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办理时限:? 申请时间:不限? 受理时间:不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1.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受理、审批? 2.提交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 (3)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3.提交时间? 窗口、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4.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本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本厅在受理环节,企业可在网上打印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 5.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点击“我的办件”或直接输入受理编号,可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 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1.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受理、审 批 2.提交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

(3)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3.提交时间 窗口、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4.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本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本厅在受理环节,企业可在网上打印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 5.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点击“我的办件”或直接输入受理编号,可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6.办理结果 批准文件发至企业,抄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工商、国税、地税、公安部门,并核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有效期5年,被审批人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上报商务部备案。 省商务厅自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十三)法律救济 1.投诉的渠道 (1)窗口投诉。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 (3)网上投诉。网址: (4)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省商务厅监察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邮政编码:510620。

最全的设备使用年限

F 面是企业设备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 (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 般在此基础上加上 1-5年就是此设备的耐用年限,希望对你有用。 、工业企业设备折旧年限表 序号设备名称 (一)动力设备 1电力设备 1-10 矿用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20 1-11 普通变压器 10干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2 特殊变压器 10千安伏及以上 台 20 1-13 调压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1 试验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5 电炉变压器 10千伏安及以上 台 20 1-16 l 玻璃壳水银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20 1-17 金属壳整流器各种型号 台 20 l-18 硒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 20 1-19 硅整流器 各种型号 台20 1-20 直流配电盘 各种型号 台18 l-21 交流配电盘 各种型号 台18 1-22 回转变流机 各种型号 台18 1-23 供电电抗器 各种型号 台18 1-24 高压断路器 6千伏及以上台 18 1-25 高速断路器 各种型号 台18 l-26 高压开关柜 各种型号 台18 1-27 低压开关柜 各种型号 台18 1-28 滤油机 台18 l-29 充电架 台10 1-30 1-34氧化铜整流器各种型号台20 1-35静电蓄电池 酸性2年 台2-5 1-36避雷器110千伏及以上 碱性5年组18 1-1 汽轮发电机各种型号 台 包括冷却器、给油泵、磁场变阻 1-2 蒸汽发电机各种型号 台器、各种电表、基座等 23 1-3 柴油发电机各种型号 台 23 1-4 汽油发电机各种型号 台 23 1-5 列车发电机组 台 23 1-6 直流发电机组1.5千瓦及以上 组23 1-7 直流电动机7.5干瓦及以上 台 20 1-8 普通交流电动机7.5 千瓦及以上 台20 1-9 防爆交流电动机76 千瓦及以上 台15 23 规格型号单位附属设备及说明 折旧年限 1-31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 1-32电压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上 1-33 电流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上 各种型号200安及以上台10 台18 台18

汽车评估使用年限参考

凭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国家环境掩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准则》,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准则为: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种种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伸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准则后请求继续使用的,不需求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伸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出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准则后请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步骤治理,但可延伸使用年限最长不超出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出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解为10年,达到报废准则后请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步骤治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出4年;延伸使用时期每年定期检验4次。 5、重荷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准则后请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出3年:延伸使用时期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相符国家准则《机动车运转安定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报告机动车一切人治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概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延缓报废申报质料 (一)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表》; (二)行驶证正、副本(双印件); (三)机动车安定能检测机构“安定技术检验合格证实”; (四)圈外人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双印件。 (五)对付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特地作业的车辆,延伸使用年限3年(含3年)以 上,须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经省汽更新办或省辖市汽更办审核批准。 (六)有下列情况不得恳求机动车延缓报废: 1、微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小于1.8吨,含越野型)、带拖挂的(全挂汽车列车)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种种出租汽车(19座以下)。 2、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

报废汽车拆解章程(DOC)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金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承办单位 乌兰察布市金鑫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 (3)《内蒙古自治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草案)》 (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与数据。 4、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范围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建设规模; (3)场址选择; (4)工程技术方案; (5)总图与公用辅助工程; (6)环境保护与节能; (7)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8)项目实施进度及招标; (9)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0)效益分析等。 5、项目提出的背景 2010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500万辆,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9000万辆。据预测:2011年我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800万辆,到2020年中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4亿辆。 与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激增相适应的汽车报废更新速度也相应加快。2000年我国报废更新汽车58万辆,2005年报废更新汽车约250万辆,2010年约为450万辆,2020年将达到1000万辆。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随着报废汽车数量的增加,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

我国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80年代走向正轨,90年代获得快速发展,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已发展到1000多家。其中初具规模的有700多家,拆解加工从业人员5万多人。年拆解废旧汽车能力约为60万辆,每年可提供汽车废钢200余万吨和5万吨有色金属及可观的废橡胶、废塑料等。同时,国家对报废汽车更新工作也非常重视,多次发布文件,更新部署计划,加大扶持力度。 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之后能循环利用的主要限于废金属,其他材料回收利用率不高,橡胶、塑料、玻璃等多作为垃圾处理,报废汽车总体利用率还较低。由于目前对报废汽车在拆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及材料回收利用率还没有详细规定,报废汽车零部件的再使用率、拆解材料的再利用率不高,废液和废弃物处理不当导致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乌兰察布市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行业也只是刚刚起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仅有1家,而乌兰察布市年报废汽车量约为4500辆,远远满足不了当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意在满足市场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目标,提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的建设。 二、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现代化物流园区一号地块汽贸城,占地面积100亩。 2、建设规模与内容 (1)建设规模 项目设计能力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辆。 (2)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确定的建设规模,需建设拆解车间1800平方米,旧零部件仓库1000平方米,报废车辆储存场地80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100立方米;购置拆解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共计30台套。 3、主要建设条件 (1)环境条件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环境条件较好。 (2)交通条件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348 -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4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487.13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T 181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机动车 指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或者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和各种工程车辆;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 3.2 拆解 将报废机动车中不同类型的部件逐一拆除使之分离出来的过程。 3.3 破碎 将报废机动车拆解后剩下的部件破坏成碎片,以利于利用和处置的过程。 4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4.1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的建设与运行应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4.2 报废机动车的拆解、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破碎产物的循环利用。 4.3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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