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根据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一、工作信息有关内容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计划)、措施及工作职责分工。2、职责内监管工作具体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4、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5、重要工作情况(包括重点检查、督查,会议,工作部署,事故隐患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6、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二、工作信息上报程序信息上报一般应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直接上报。1、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工作信息。2、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局长报告工作信息。3、主管局长向局长报告工作信息。4、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信息定期汇总。三、工作信息上报方法及要求1、除正在进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临时性工作信息可以口头上报外,其它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上报。2、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按照局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周、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要按领导要求搞好上报。3、上报情况要真实。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4、上报情况要全面。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5、因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上报人负责。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