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制度

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制度
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制度

修配总厂职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排查、报告、调解处理制度

(一)采取上下结合、班组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和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人事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不管单位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单位(科室)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向总厂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报告维稳领导小组备案,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三)及时准确上报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职工不稳定情况,确保总厂良好的工作秩序。

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一)凡发生3人以上的集体到总公司上访或围攻冲击总公司机关等重大情况,所在单位、部门(科室)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向总厂领导报告。并在半小时内向总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二)凡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总公司分管领导及维稳办报告原因和处理情况,以后每天报告一次,到矛盾全部化解止。

(三)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10分钟内向总公司公安科报告并做好记录。同时,向公司维稳办报告。

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下发督办通知,责成有关单位(科室)限期调解处理,各单位(科室)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调解处理结果。同时以书面材料向总公司维稳办报告调解处理情况。

(三)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应该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有意回避、推给上级。

考核督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单位(科室)领导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作为维护职工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归口负责,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企业稳定的,按总公司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责任追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单位(科室)领导采取先停职,再调查处理的责任追究方式。

⑴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擅自作出有关决定,分割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规范集体上访的;

⑵单位领导不及时亲自调查了解进行处理,不研究解决本单位突出问题,致使问题频发,维稳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的;

⑶对维稳重大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

⑷在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政府上访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造成事态扩大的;

⑸对维稳事项推诿、敷衍、拖延,致使贻误时机造成职工越级、集体上访或政府上访等后果的;

⑹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上级领导作出的支持上访请求意见,或对上级交办的上访事项推诿、扯皮,敷衍,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⑺拒不执行上访工作规定,被上级查处、通报的;

⑻少数上访人缠访、闹访、去政府上访,稳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⑼对去政府的上访,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现场负责处理、劝返,造成上访职工长时间滞留,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

⑽对非正常上访劝返后,由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职工再次越级上访的;

⑾对重大、紧急上访事项和上访信息,不及时报告或者隐瞒、谎报,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

⑿侵犯上访人的合法权利,打击报复上访人的;

⒀其他不当或不作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将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予以责任追究。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查处理和化解工作,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教学提纲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 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

2017年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

++++++(集体宿舍)工程 综治维稳应急预案 中国中铁 编制单位:****** ++++++工程项目部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2017年9月2日

目录 1 总则 (1)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3 维稳工作要求 (2) 4 预防预警机制 (3) 5 维稳应急处置要求 (3) 6 后期处理 (4) 7 保障措施 (5)

综治维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及制定依据为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综治维稳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劳 资纠纷及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落实稳控措施,防止两大活动期间发 生群体性事件;力争做到:“不给上级单位添乱,给地方政府添乱”,制 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因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 引发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1.3 工作原则 1.3.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在事件发生地政府的 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分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1.3.2 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3.3 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1.3.4 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 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项目部成立节假日期间综治维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项目经理李1为领导小组组长,项目 总工吕3、项目生产经理王5、安全总监文召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 (1)全面领导项目部节假日期间综治维稳事件应急工作; (2)做好到上级部门群体性上访的劝返工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研究决策重大应急措施;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方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晰,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泯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别出村,大矛盾纠纷别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降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别说明事情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要紧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特意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具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关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仔细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假如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事情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仔细,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关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能够调解的简单纠纷,能够在稳定事态进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今后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对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别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思考,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仔细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治理制度,别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普通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别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别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四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督查制度 一、各司法所每月例会向县局汇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事情。 二、对易激化、转化或引起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向县局或上级汇报。 三、对重大疑难、易激化矛盾纠纷,在4小时内进行跟踪报告,24小时内写出事件的书面报告,上报县局。 四、纠纷信息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事情。 五、对收集来的信息要按报送时刻,单位综合股份进行登记。 六、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经局务会研究处理方法,按工作环节反馈的基层司法所降实,并及时报告领导掌握降实事情。

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最新)

杨庄小学信访稳定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及上级部门对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的信访稳定精神,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在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学校各项维护稳定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预防,加强稳控,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涉稳突发事件、校园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维护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区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把突发事件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处置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处置不稳定因素。 (2)广泛开展师德和道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3)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按照集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力度,确保集团和公司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员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集团和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切实问题,才能确保公司的和谐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司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及时遏制群体性事件,不断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1、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工作预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2、联动机制。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效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3、化解工作。公司各部门对矛盾纠纷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4、落实工作。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备案,明确责任、进度和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报账、半年查账、随时销账、年底清账的原则,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 5、督导工作。公司包案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 6、稳控工作。公司要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信访人有过激行为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要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导读:本文是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篇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泰和居项目部 安保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办建设局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该应急预案适用于安保维稳工作期间发生的突发性重点问题。二、突发性事件处置原则 1、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 3、依规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控制、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内紧外松、内外有别。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事态向外发展,避免危险状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组织结构及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徐君 总协调:仇育平 主要负责人:陈义民

成员:纪悦成张国昌赵建西周嘉然张建明 韩团科张金来王刚 2、主要职责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4)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咨询等,保证施工现场正常运转;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负责对外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对外宣传 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安保维稳工作成员接报案后,应立即向安保维稳工作总指挥通报情况,启 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 后,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根据应急方案,快速组织实施和协调,并及时将实时情况上报至总指挥、总协调及主要负责人。 (2)协调联络:安保维稳小组成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相互协调、保持联络、通力合作,解决现场的突发性问题并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3、至突发事件消除后,安保维稳工作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才可离开现场。 4、安保维稳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 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进行归档保存。五、具体工作要求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处理各种矛盾。 一、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

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深入各班级和学生座谈会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三、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学生。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彭阳四中矛盾纠纷协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杨巨辉 副组长:剡俊成欧秉凯王生文王禄韩颖博 成员:扈正锋徐春轩陈军平高文龙李维民陈世强李正锋王兴亮施登仓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

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市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二、组织保障 (一)民政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由徐效仁局长任信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邢汝山副局长、吕冰副局长、刘新民副局长、李启华副局长、刘石山副局长任副组长。 组员有办公室主任张俊杰、优抚科科长赵治国、退伍安置科科长薛少云、社会福利科科长王根喜、基层政权建设科副主任科员梁洪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日常工作。张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处理复退军人信访问题专项工作组由邢汝山任组长,优抚科科长赵治国、退伍安置科科长薛少云、局办公室

主任科员王涛任副组长。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日常工作。赵治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明坤、石友锋、田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民政信访领导组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信访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信访紧急预案,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市民政信访应急工作。 2、及时上报并发布民政信访信息,视情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 3、及时赴上访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 (二)民政信访领导组成员工作职责 1、处理日常的来信来访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3、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民政局信访领导组的沟通与联系,对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进行督办、督查,并严把结案质量关,随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和结案情况。 4、按时参加局领导小组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5、及时了解全市涉及民政部门的稳定工作情况,研究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 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 盾纠纷;(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 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 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 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 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 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 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XX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镇社会和谐、平安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依据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实行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综治牵头、司法所唱主角,强化镇、村两级组织职能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二)镇调处中心每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工作实效。 (三)集中排查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四)集中排查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劳动纠纷,军转人员安置遗留问题,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五)调处中心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

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七)排查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二、受理登记制度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都应设有专门的纠纷受理接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 (二)镇调处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纠纷受理室负责受理纠纷和接待群众来访,纠纷调处室负责调解调解纠纷。调解工作在工作上和人员上尽可能与信访、司法、综治部门衔接。属于信访的纠纷应分流给信访部门处理。 (三)对受理和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汇总梳理。 三、交办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交办制度。镇调解委员会和两级调处中心,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或直接调解,或按照“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村和单位。 (二)调处中心对每月未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要进行研究分析,摸清症结所在,及时研究纠纷调处的对策。 (三)镇调处中心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交办给有关单位调处的,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交办处理的意见,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处理。调处中心对交办出去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处理期限。 (四)接受交办矛盾纠纷的单位在接到镇调处中心分流交办的

最新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及制定依据 党的“十八大”将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为做好会议期间的综治维稳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劳资纠纷及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落实稳控措施,防止会议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力争做到:“不给上级单位添乱,给地方政府添乱”,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丽营镇三个工程的建设、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1.3 工作原则 1.3.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在事件发生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1.3.2 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节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3.3 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1.3.4 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项目部成立“十八大”会议综治维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组长:杨兴国 副组长:蒙西江、丛永林 组员:王权、李建辉、孙毅、张术清、庞伟民、 具体职责为: (1)组长杨兴国负责“十八大“会议间综治维稳事件应急工作; (2)副组长蒙西江、丛永林负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 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常志清(学校校长) 副组长: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学校副校长)成员:学校各行政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3189600。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常志清校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副校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张庆华:协调处室各类矛盾。 刘雪梅: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 田永红:协调后勤各部门、各员工之间矛盾及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

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队部、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德育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史口镇中学矛盾纠纷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张俊福 副组长:商曰武 成员:郭荣厂李光兴李增勇王建华李兴国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 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

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

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最新)

塘川镇中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及上级部门对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做好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县的命令指示,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在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学校各项维护稳定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预防,加强稳控,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涉稳突发事件、校园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维护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县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把突发事件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处置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处置不稳定因素。 (2)广泛开展师德和道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3)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中心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等。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由中心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应根据已获情报、对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处置预案,领导小组副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到指定地点报到,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处置预案启动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及时召开会议,研判形势,应急决策,下达处置命令,各工作组分工负责、协同实施、全面动员。各处置力量全面动员,及时按照命令和要求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处置工作。 报告流程:现场人员→值班人员→主管值班领导→中心学校领导小组→临时应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联系相关部门→协调力量,全面处理事件。 3、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煽动师生闹事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2)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所有成员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现场处置工作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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