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全套)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

注:1.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盖公章。

维修场地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此表需附:1.厂区平面图;

2.若为自有场地,需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3.若为租赁场地,需合法的租赁合同书复印件(含出租方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注:1.汽车维修企业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规定,填写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业务员、价格结算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等岗位或工种的人员信息;

2.从事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的,还包括燃气系统维修、电动高压系统维修作业的人员信息;

3.汽车维修企业其他管理人员(配件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在“岗位或工种”栏写明;兼职人员不重复填写,在“岗位或工种”

栏填写兼职岗位。

4.摩托车维修企业按照《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规定,在“岗位或工种”栏填写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技术人员

单位名称:(盖章)

2.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2014)规定的汽车综合小修、专项修理(具体专项)分类填写;

3.计量设备(仪表、量具、测力工具、检测设备)需附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明。

维修管理制度清单单位名称:(盖章)

初次备案和变更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doc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说明及要求】 1.书写要求:表中内容用电脑打印或钢笔或签字笔据实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一致。 3.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应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一致。 4.企业类型:分为综合修理、特约维修、连锁经营等三种类型。 5.连锁网点:中划√,并填写连锁总部名称,以及其备案编号。连锁总部单位不用填写。 6.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个体填写经营者本人姓名。 7.身份证件类型:分为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四种。 8.管理负责人:本单位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9.经济类型:参照国家标准《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填写。 10.核算形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形式。 11.业务电话:本单位对外业务联系电话。 12.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参考《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确定所报备经营范围的维修类型、技术级别和项目种类,并在所选范围处划“√”(可多选)。 ①选择维修类型种类。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和其它机动车维修。 ②在所选的维修类型下方选择技术级别。汽车维修和其它机动车维修的,可选一类、二类、三类中的一项;摩托车维修的,可选一类和二类中的一项。

③汽车维修项目种类。一类汽车维修可选“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二类汽车维修可选“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三类汽车维修和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可选其中具体项目;摩托车维修和一类或二类其它机动车维修不用选。 13.面积:占地面积、停车场所、生产厂房、接待室的面积为必填项。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的,还须填写总成维修间面积。 14.车辆品牌:“企业类型”选择“特约维修”项的,应填写特约维修车辆的具体品牌名称。若有该品牌车辆整车销售资格的,在“整车销售”处划“√”。 15.经营者承诺:同意表中三条应承诺的内容,同时还可填写其他承诺内容,经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16.备案编号:由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后填写。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首次备案□备案变更)经营者名称 经营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不填写此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负责人 (个体填写经营者,企业填写法人任命 的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企业 性质 □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国别) 经营 类型 □综合修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授权维修□其他()□连锁经营 经营范围业务 类型 □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 类别 □一类□二类□三类□一类□二类□一类□二类□三类 项目 种类 一类□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可多选) 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可多选) 三类 □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 □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可多选) 其他备案材料通用 要求 □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4.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5.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 6.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特殊 要求 □ 7.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等相关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9.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10.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11.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 12.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 13.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本经营者声明: 1.已知晓《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等国家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知晓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要求和备案要求; 2.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案材料齐全; □备案材料不齐全,请补充: 承办人(签字):年月日复核(签字):备案编号: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所需资料、材料模板和受理条件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相关制度。) 6、现有维修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明细表。 7、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 8、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 9、允许外协设备的外协协议书原件和复印。 10、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环境保护措施。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第1号令)规定,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和有喷涂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营者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可作为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 12、维修工时定额及价格备案表。 13、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5、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填写说明:(1)请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填写此表;(2)其他备案材料:维修经营者备案应依法提交第1至6项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还需提交第7至10项材料,维修连锁经营服务者还需提交第11至13项材料;(3)承办人是指备案机关受理备案并对备案材料依法进行审查的工作人员,复核是指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复核并备案编号的工作人员;(4)办理备案变更的,仅需填写变更事项,并与原备案表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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