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

些方法

民法总则当中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指定监护人,选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这三种方法,指定监护人是对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存在争议,所以指定监护其实就是法定监护的延伸。而选定监护这是人民法院或者是相关的监护机关才有资格的,一般也是在有监护能力的兄弟姐妹中选择的。

一、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

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确定监护人的这些方法都是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如果并非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的话,监护人永远都是当事人的父母,因为父母就是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第一法定监护人,在第一法定监护人意外去世和被剥夺了监护资格以后,指定监护或者是选定监护都要综合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 是否有民事能力? 相对之前的法律规定,民法总则有不少亮点,其中规定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年龄的分界点,而之前规定的是10岁。在传统观点上,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一点上,民法总则也有条文规定。那么,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有关知识。 抵押贷款房屋抵押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抵押合同二手房抵押贷款 相对之前的法律规定,民法总则有不少亮点,其中规定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年龄的分界点,而之前规定的是10岁。在传统观点上,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一点上,民法总则也有条文规定。那么,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五条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详细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18周岁以上。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是我国自然人成年的界限。对于16周岁以上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解读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解读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解读 2017年最新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民法总则全文的出台,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现对民法总则的八大亮点进行整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彩礼退不退,终于有说法 《民法总则》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彩礼钱,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2、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

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解读: 近年来,虐待孩子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次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由法院指定新的“父母”。同时也可以给不合格的“父母”改正的机会,如果原来的父母被“解雇”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但是“悔改权”仅限孩子的亲生父母,且是否能恢复,还要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确有悔改以及孩子是否接受。 5、个人信息泄露有了保障 《民法总则》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21-45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规范公司系统生产以及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公司系统的生产和检修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一)联防监护 1、针对各岗位人员配置满足不了巡检监护工作,要求各车间根据岗位的区域特点以及工作特性,组成巡检联防监护组,实现生产巡检过程中的监护。 2、根据各岗位危险因素的不同特点,各车间对生产岗位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 3、监护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监护人马上发出警报,从而实现第一时间救援。 (二)防护用具的管理 1、各车间根据公司系统《气体防护器材使用及管

理制度》的要求,对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进行规范管理。 2、车间指派一名领导专门管理防护用具。做到定期检查,实时记录,以保证用具的完好备用状态。 3、各车间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实现防护用具的有效保管,防止流失和意外损坏。 4、结合不同人员的体貌特点,建立防护用具档案,并在各生产岗位进行张贴,同时根据档案的数据,分别配备相应数量和型号的防护用具。 5、公司生产技术部不定期对各车间的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二、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一)确定气体安全监护地点 1、凡进入各种密闭的塔、罐、槽及地沟、地下室、污水井等有危险性的工作场所。 2、为切断物料来源,须抽加盲板时。 3、对发生泄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或操作时。 (二)监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 什么? 在民法体系中,法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与自然人相互区别。像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是主要的法人类型,法人独立行使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民法总则中,特别有一个章节介绍的法人。那么,《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在民法体系中,法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与自然人相互区别。像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是主要的法人类型,法人独立行使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民法总则中,特别有一个章节介绍的法人。那么,《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

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二、法人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法人解散怎么进行清算?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题要 1.题目监护人证明书。 2.(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说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3.要求的监护人是谁。 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责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照料的。那么什么人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证明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呢?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文件。那么如何写法定监护人证明?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 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 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二、什么人可以是法定监护人 (一)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 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 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安全监护人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监护人管理规定正式 版

安全监护人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保障作用,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安全监护人的管理工作。 各企业应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对船舶建造工程作业内容进一步进行细化,落实具体施工项目专职安全

监护人的控制办法。 3 管理要求 3.1 所有涂装作业、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大件吊装作业、立体交叉作业以及清油、化学清洗等高危作业,施工部门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监护人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应至少包括下列作业项目: 3.1.1 在生活区、机舱、泵房、管弄、物料间、油漆间、电瓶间、桅房及附近易燃物清除不彻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部位进行的明火作业。 3.1.2 密闭舱室油漆作业(包括预涂)、化学清洗过程中及作业后通风期间(测氧测爆合格之前)。 3.1.3 大舱、密闭舱室、驾驶台、烟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与解析)

WORD 格式可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 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 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 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十周岁 B. 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 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 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 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法律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 A.合法合理原则 B.公序良俗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关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 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自然人 B.民事主体 C.公民 D.公民与法人 正确答案: 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 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 B.个人或者组织 C.单位或者组织

街道能开监护人证明吗,都有哪些规定

街道能开监护人证明吗,都有哪些规 定 监护人职责是指我国相关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有人来进行照顾和看护的一种责任。我国的相关被监护人的居委会街道或当地派出所都能够开户这类证明,来对相关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可以健康的在社会上进行生活。 一、监护人证明哪里开? 可以到被监护人所在居委会或派出所咨询开具。 二、谁可以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等。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学生校外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外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未成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校外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书》,家长(监护人)履行以下责任: 第一条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家长(监护人)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依法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条家长(监护人)应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按时接送子女上、下学,保护好你的子女安全,防止恐怖暴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禁止老、弱(未成年人)、病、残、孕到学校门口接送学生。 第三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得私拉乱接、使用电器设备,爬电线杆等,一定在家长(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用电器。 第四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消防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玩火、不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燃放烟花、爆竹等。 第五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对子女的卫生、饮食习惯的养成教育,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不购买“三无产品”、不食过期变质食品,不随便或偷摘吃野菜,果实等;家长(监护人)妥善管理好家中药品或农药,防止药物中毒。 第六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对子女游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给子女正确的游泳方法和采取正确方法施救落水者,教育子女不私自或结伴去游泳、戏水、划船等。 第七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搭乘“三无车辆”、“无证车辆”、“超载车辆”、“农用车辆”、“货运车辆”和不驾乘摩托车、自行车,以及踩踏滑板车等上、放学; 第八条家长(监护人)做好子女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子女采取正确的方法防雷、防洪水、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不私自或结伴强行涉水等。 第九条家长(监护人)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子女除遵守校班规和法律法规外,教育子女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等;不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严防发生意外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民法总则新规定

一、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重要性:★★★★★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有关期间的修改,在实务中最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溯及力问题。关于溯及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会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在解释未公布前,可以作为参考的是1999年施行的《合同法》对此前《技术合同法》(已被《合同法》废止)中关于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作出延长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所确立的溯及力原则。《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就此确立的原则是,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参考该解释,本次《民法总则》将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有可能确立的溯及力规则为: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虽然《民法总则》已经公布,但施行日期为今年的10月1日,在此之前,仍以两年标准为确定诉讼时效,切勿因此延误主张权利而导致诉讼时效经过。 二、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间缩短为三个月 重要性:★★★★★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 些条件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既定的民事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团体,法人不是常识中的个体,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清楚详细的解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同样我们也应该清楚法人不仅意味着权益也有责任,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多加注意。 一,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法人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1、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代理证明书范文

代理证明书范文 第一篇:代理证明书第二篇:代理证明书第三篇:人事代理证明书第四篇:签订经济合同授权委托代理证明书第五篇:代理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更多相关范文 代理证明书 代理证书 代理证书是指明代理资格的法律文书。在书面委托代理中,代理证书是一人发给另一人使其在第三人面前代理他的书面授权。代理证书又称委托证明、授权委托书。在指定代理的情况下,指定单位对代理人指定的书面裁定或裁决,是代理证书的另一种形式。户籍簿和户籍机关有关身份的证明,亦可起到法定代理证书的作用。 展开 本段概念 代理证书又称“授权委托书”,是指由被代理人出具的证明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指明其权限的书面法律文件,是代理资格的证明。就其法律实质而言,则是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是载明被代理人关于授权的意思表示,其核心是代理权问题。 按照中国《民法通则》第65条第2款的规定,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授权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事项和代理的权限范围应明确、具体,不易发生歧义。依照法律或者惯例应予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代理证书未特

别指明的,视为未予授权。在商业实践中,介绍信常作为代理证书使用,中国司法实践也承认其法律效力。 性质和效力 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作为其表现形式的代理证书具有 单独的证明力。 实践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只需出具代理证书,即可表明 其代理权的存在,而不以出示委托合同为必要。因委托合同只调整代理人的内部关系,作为第三人,无需了解委托合同的存在。为保护信赖代理证书的善意相对人,即使委托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或委托合同已解除,只要代理证书没有收回,委托人又未公开声明代理证书无效,则代理人持代理证书对善意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仍归于被代理人。 《民法通则》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既有委托人意思表示不明的责任,也有代理人未提出纠正意见的缘故,同时,对此种行为给善意相对人所造成的法律效果或造成的损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种类 代理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国际贸易 中所采用的代理方式,按委托授权的大小,可分为: (一)独家代理:独家代理(soleagency)是指在特定地区内、特定 时期内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同时不得再代销其他的同类商品。

监护人证明书

监护人证明书 一、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练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1.《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C.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2.《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责任能力 D.民事法律能力 正确答案:A 3.《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一律平等。 A.民事主体,法律地位 B.民事主体,地位 C.当事人,法律地位 D.当事人,地位 正确答案:A 4.《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

的,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A.合伙企业法 B.合同法 C.公司法 D.债权法 正确答案:C 5.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四年 C.二年 D.三年 正确答案:C 6.《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依法享有(),承担()。 A.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B.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C.民事能力,民事权益,民事责任 D.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民事义务 正确答案:B 7.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承担。 A.个人财产 B.部分成员财产

C.集体财产 D.家庭财产 正确答案:D 8.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十四周岁 C.八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C 9.《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 B.个人或者组织 C.单位或者组织 D.个人或者单位 正确答案:B 10.《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权利义务对等 B.遵守法律法规 C.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D.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民法总则10条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

民法总则10条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 题要 为了规范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规范。由于各法律规范涉及到人们的各项切身权益,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必须参照各民法法源,而民法法源是由民法总则10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此项民事法律规范呢? 为了规范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规范。由于各法律规范涉及到人们的各项切身权益,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必须参照各民法法源,而民法法源是由民法总则10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此项民事法律规范呢? ▲一、民法总则民法总则10条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十条【民法法源】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的法源由哪些? ▲(一)我国民法渊源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中的作为民事法律所依据的原则和规定,如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也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民法通则以及民事单行法 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生活的共通原则和制度。在民法渊源中,民法通则处于指导和核心地位。此外,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著作权法等,均是重要的民事单行法。在其他一些法律如文物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法中,也含有重要的民法规范。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但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有两类:一类是根据政府行政职能,为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配套的,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还有一类是含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单行行政法,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有些属于民事规范。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机关可以制定

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监护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监护人 1.1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备内作 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必须设监护人,对作业负 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现场作业全过程实行监护与检查, 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安全协调与 联系。 1.2监护人应由作业点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指派。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系统停车计划检修必须增加监护 人。 1.3在生产区域内进行重大的危险项目施工或作业(如 抽堵盲板、带压堵漏等),需申请安全中心配合监护的, 由各事业部向安全中心提出,安全中心派气体防护人员进

行监护。 2 作业前职责 2.1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并配带“监护人”袖章标志。 2.2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证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对作业票证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事业部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可靠后,方可允许作业。 2.3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预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 一、监护人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在接到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 4、当发现用火部位与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听劝阻时,有权收回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监护管理制度 监护管理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重点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 2、监护员负责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使用监督工作,并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货作业现场兼职监护员 (1)付油作业现场兼职监护人员,监督进入发货现场司机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负责指导车辆进入正确货位,车辆停置后,放置作业指示牌。 (2)监督静电接地连接,放置好发油鹤管和防溢油探头,通知发货员开始发货。发货期间,巡视车辆及付油设备,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付油。 (3)发货完备后,监护人负责指挥车辆离开,检查作业现场,设备回复原位。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测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测试题及答案 欧阳光明(2021.03.07) 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D.个人或者组织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D.公司法 3、(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二年 4、(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D.村民委员会 5、(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C.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6、(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资格。 A.捐助法人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C.自然人 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 B.营业执照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依法享有(),承担()。 D.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1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六周岁 12、(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决议。 C.人民法院

《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张新宝教授:《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全文共12717字,阅读时间约30分钟 2017年3月17日晚,第443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主讲“《民法总则》的制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石佳友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出席本期论坛。因篇幅较长,张新宝教授发言部分将分为“《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与“《民法总则》的特色”(附论坛现场答疑内容)两部分推送,本篇为第一部分。本实录稿由论坛组委会编审,经发言人审定。中国民商法律网独家出品,转载请联系授权。 发布计划 4月8日张新宝教授:《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4月9日张新宝教授:《民法总则》的特色 4月10日王轶教授、薛军教授、石佳友教授谈《民法总则》的制定 主讲嘉宾介绍 张新宝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四个一批”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研究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总则(草案)》起草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作者,中国民商法律网授权学者。 《民法总则》各章重点条文解读 我国目前尚未废除《民法通则》,将《民法总则》与其相对比可以发现,有大约49个条文基本相同,50多个条文有所修改或作出重大调整,其余条文则为创新之处。有同志认为,《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的继承较为充分,但创新不足;也有人认为许多创新之处缺乏根据,与其他国家的规定差异较大等。 接下来,我将就自身参与立法活动全程的经历,客观地为大家讲述《民法总则》制定过程的来龙去脉,展现各个章节中重点条文的形成过程。 一、基本规定 (一)标题 本章标题原为“基本原则”,在《民法总则(草案)》一审稿发布后,有人建议应将章名改为“基本规定”,理由在于,本章内容不仅包含基本原则,还包含立法目的和依据、民法的调整对象、法的渊源、法的适用范围、“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民法总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基本原则”这一标题无法概括这些内容。最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时将章名改为“基本规定”。事实上,大会对《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共作出了126处修改,其中重要修改有50多处,本章章名的修改便属于其中之一。 (二)内容 1.第1条:立法目的——保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总则》第1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许多人不理解民法中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认为核心价值观中一些国家的义务、责任不应施加于民事主体之上,但我认为这种做法有其意义所在。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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