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实施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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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株洲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内在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本细则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师德规范

第五条爱国守法

(一)爱国爱党,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教师权利、履行教师职责。

第六条爱岗敬业

(一)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

(二)认真研究教材,按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

(三)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主动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课堂效率。

第七条关爱学生

(一)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所有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贫困、单亲、留守等特殊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私自劝学生退学或转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乱印滥发学习资料。

(三)保护学生安全,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正确上网。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透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家访,加强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开展健康、有益的家庭教育,商讨“共教共育”的有效方法。

第八条教书育人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中。不得向学生传播有损身心健康的思想及言论。

(二)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必须使用普通话上课,规范使用汉字。

(三)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因材施教。

在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不擅

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考试成绩和关系亲疏安排学生座位。

(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有个性的发展。

第九条为人师表

(一)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以身作则,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二)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穿背心、超短裙、超短裤、拖鞋或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服饰。不准在课堂上吸烟、嚼槟榔、使用通信工具。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经商、

玩牌。严禁酒后上课。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事,教职工之间相互尊重,密切协作,坦诚相待,不妒贤嫉能,不推诿扯皮。

(四)尊重家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学生及其家长的人格尊严。

第十条终身学习

(一)乐学善学,每年至少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拓宽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

(二)系统钻研专业知识,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加强岗位磨练,提升教书育人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30学分,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并使用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廉洁从教

(一)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或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教师向学生家长索取或者变相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二)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内外从事有偿家教;严禁教师之间通过介绍、暗示、诱导等方式,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严禁为退休教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介绍学生并从中获

利;严禁在职教师以父母、子女、亲属等名义办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严禁教师在各类招生考试中接受招生学校的宴请和财物。

(三)严禁教师违规向学生收费,严禁教师通过指定、介绍、暗示、诱导等方式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

(四)在编公办教师不得到民办教育教学机构兼课兼职,不得持有或以配偶子女名义持有民办教育机构的股份。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条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宣传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凡要求教师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好。

第十三条各校要定期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师德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将师德师风建设和师德

考核情况纳入两项督导评估和教育视导内容。

第十六条违规处理

(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教师的处理分为组织处理和处分两种。组织处理主要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免职等形式,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种形式,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实施。

(二)教师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一)项、(四)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责令改正,扣除1——6个月绩效工资。教师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项、(三)项、第十一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对违法收取的财物,责令退回,扣除6——12个月绩效工资。凡受组织处理和处分的教师,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评选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予以撤销。

(三)教师违反本实施细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受组织处理、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或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教辅人员违反师德规范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六)凡教师因违反本细则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组织处理和处分的,必须按责任追究制要求追究所属学校校长责任,并取消该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七)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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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df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所以,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比一般的职业更特殊一些。纵观人类道德史,师德总是处在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孔子曾用“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来描述他理想中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并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教师的道德含义,被后世奉为“万世师表”,他所开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为历代不断继承和丰富。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指出:“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以身立教”的共同特点。当前,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育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他们不但要用丰富学识教人,更要用高尚品格育人;不但要通过语言传授知识,更要用自己的高尚品格去提升学生的品格,影响学生的心灵,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秩序的一代新人。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社会对教师的职业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八条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八条 1、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要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3、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酗酒,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 6、要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正确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7、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坚持进行家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8、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要¨规定 一、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 二、要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三、要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四、要爱岗敬业,恪守职责; 五、要关爱学生,面向全体; 六、要严谨治学,认真施教; 七、要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八、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 九、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十、要遵守公德,作风正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规定 一、禁止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禁止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安排座次: 三、禁止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言行; 四、禁止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乱推销商品; 五、禁止随意停课、无教学计划和无教案上课; 六、禁止校内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 七、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八、禁止上课接传呼、打手机和接待来客; 九、禁止赌博、酗酒、言语行为失礼失态; 十、禁止衣着不整、留怪异发型和浓妆艳抹。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2]51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 2012年6月26日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章师德规范 第三条爱国守法。爱国守法是对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忠于祖国和人民,坚决抵制有损国家形象、政府声誉和人民利益的

言行。不得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言行。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依法治学,争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履行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坚决反对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言行。不得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第四条敬业爱生。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热爱教师职业,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弘扬爱校荣校精神,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碍学校发展的事。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拓宽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2018.9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30条

时间:2018.9.1 地点:办公室 领学人:孙嘉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潍坊市教育局规定并在社会公布的“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予以印发,望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抓好落实,自觉杜绝以下行为: 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 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的; 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 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 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 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

外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览

外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览 来源:中国教师报 美国全国教育协会教育职业道德规范 导言 教育工作者坚信并维护每一个人的价值与尊严,认同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培养学生民主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要达到这些目标,根本在于保护学习与教学的自由,确保所有人的平等受教育机会。教育工作者承担着遵守最高道德准则的责任。 教育工作者认识到内在于教学过程中的责任之重大。渴望获得同事、学生、家长以及社会成员的尊重与信任,是教育工作者保持最高水准的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既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也为其行为提供了评判的标准。 原则一 对学生的责任 教育工作者努力帮助每一个学生实现其潜能,使之成为一名有价值、有能力的社会成员。因此,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激发学生的探究精神、求知与理解欲望,以及成熟的价值目标的形成。 为了履行对学生的职责,教育工作者: ·在学生的求学过程中不应无理限制学生的独立行动。 ·不应该无理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 ·不应故意隐瞒或歪曲有关学生进步的主题内容。 ·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 ·不应故意使学生处于尴尬或受贬低的处境中。 ·不应基于种族、肤色、宗派、性别、原国籍、婚姻状况、政治或宗教信仰、家庭状况、社会或文化背景、性倾向不公正地—— a.不让学生参加某活动 b.剥夺学生获得某项好处 c.让学生获得优待 ·不应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 ·不应透露在职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除非完全用于职业目的,或法律要求。 原则二 对本职业的责任 公众赋予教育职业以信任与责任,对其职业服务提出了至高要求。 教育职业服务的质量对国家及其公民有着直接的影响,在此信念下,教育工作者应该不遗余力地提高职业水准,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运用专业判断能力的氛围,创造条件吸引值得信赖的人从教,帮助避免不合格人员从事教育。 ·为了履行对职业的职责,教育工作者—— ·不应在求职的申请资料中故意作出错误陈述,或未能透露有关其能力与资格的事实材料。 ·不应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在学习领会《考核办法》中关于考核内容以及师德“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后,针对学校实际,考核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将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镇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

强。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在职的全体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示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策解读 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日前,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时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为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作了政策解读。 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 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原文]: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解读]:●“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1.学法守法。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言行。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3.保持一致。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原文]: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解读]:●“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把本职工作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 忠于学校成绩显著 , 招生有方吃苦耐劳 创新求实爱岗敬业 守时守纪热情接待 诚实可靠宽容仁爱 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要” 按时签到来去告知 热情接待多用敬语 井然有序主动问好 打扫卫生仪表整洁

精神饱满认真负责 : 赤金中学教师形象标准 一、依法执教,明德笃志; 二、爱岗敬业,乐群敦行;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关爱学生,呵护心灵; 五、修炼身心,完善自我; 六、终身学习,求真至善。 赤金中学教师行为规范-上班“十不准” 不准接打电话; 不准打牌下棋; ' 不准私自外出; 不准闲聊神侃; 不准冷淡来宾;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

南油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是指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及其表现出来的思想和工作作风。高尚的师德师风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教育发展以教师为本,教师素质以师德为先,师德师风决定着一个学校的学风和校风,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必须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南油小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文件和贵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讲话精神,我校通过九大措施强势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风优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多作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该项活动,学校成立南油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机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陆代坤 副组长:杨文陶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教师

三、活动时间:2016年9月——2017年7月 四:具体活动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1、学校召开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学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召开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传达上级讲话精神,提高全体教职工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 2、认真研究,分析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找出师德师风建设的切入点。 南油小学目前有一支非常优秀的教师队伍,大部分教师现已达“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境界。但是,还有些老师在某些方面做得还不够,还需要改进。学校师德师风的切入点是:1、到岗问题(按时到校,早读、早操、值日、午休到岗问题等等)。2、拖拉问题(上交材料拖拉、完成任务拖拉问题,拖堂问题等等)。 (二)举办报告会和演讲比赛 为了更好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学校组织教师在网上学习师德专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师职业与其他工作又不一样,他的服务对象是人,他们的劳动在于培养、塑造一代新人,其一切行为都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影响。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教

新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教师[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对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教师队伍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范人物。在今年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区广大教师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表现了崇高的师德精神。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

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三、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领导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要把贯彻实施《规范》列入师德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把教师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列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检查。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60条

2008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一、依法执教(不违线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不向学生和社会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6、按《教育法》、《教师法》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政策、纪律和各项规章

学校教师评价细则

学校教师评价细则 ——岗位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素质和师德修养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师德规范”六条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有关会议及校内外各种活动,对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学习会议记录不全者检查一次扣2分,并限期补全。 3、各种学习、会议和活动中,做与会议和活动无关的事情者,每次扣1分。 4、领导同教师之间,教师同教师之间出现打仗、骂架的现象者,每发现一次每人扣20分,记过处分一次,说闲话破坏他人之间的团结者,每次扣10分,警告处分一次。 5、教师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女教师不化浓装,不烫怪发,男教师不留长发,违者视其情况扣1—5分。 6、严格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的早晨都由大队辅导员按要求组织全体师生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教师行注目礼,不允许说话。凡无故不参加周一升旗仪式者,每人每次扣1分。 7、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有家长先到学校者,每次扣10分并大会点名批评。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0分,并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根据学校加强师德建设有关规定处罚。 8、任何时间不准教师在教室抽烟。发现一次扣1分,不准坐着讲课(音乐课教师除外),教师不许串办公室,坐办公桌。讲课时间不准随便离开课堂(含监考),不准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教师不许每发现一次扣2分。 9、班主任要做好防差转差工作。不岐视挖苦学生,不撵学生,每撵一名学生扣50分。并限期将学生领回。同时,对教师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10、凡上班时间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玩网络游戏者,每人每次扣10分,对上班期间到校外搞任何形式的赌搏者扣除全学期的责任制分数外,同时罚款100元,记大过外分一次,被公安机关抓捕处罚者,停发工资并停止工作反省。反省期间不发给工资,重犯者按落聘教师处理。 11、严禁教师中午饮酒,凡因饮酒影响工作和酒后进教室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除学校正常工作之外) 12、凡无正当理由而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每次扣50分,严重者令其停止工作。 13、凡以上达到停止工作者,在停职期间均不发奖励工资和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待遇。 14、对学校安排要求教师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的或达不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若干规定(试行)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若干规定(试行)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一、中小学教师必须做到: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社会不良行为做斗争; 3、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4、注意不断更新知识、总结教学经验、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熟练掌握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答疑、循循善诱; 6、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7、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家访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认真细致做好学生工作思想工作,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8、尊重同事,团结友爱,建立和睦融洽的工作生活环境; 9、在公共场合保持良好的师表形象,坚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10、坚持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个人修养,做精神文明建设的楷模和使者。 二、中小学教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不得有玩忽职守,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现象,如课前不备课、课时没有教案、作业没有认真批改等; 3、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教材;不得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得向学生及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得利用职便或学生家长

的关系谋取私利;不得随意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 5、不得搞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6、不得以学习成绩或学生家长的职位给学生排座位;不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7、不得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得随意向学生家长告状; 8、不得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事; 9、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10、不得参与色情、赌博、酗酒以及封建迷信活动,言行违反社会公德; 11、不得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经商、办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12、参加各类考试不得有舞弊行为,监考不得有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的现象;不得有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考核措施 1、事业心不强、平时不备课、上课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 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

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热爱尊重学生.?教师法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一件错事不仅影响到个人,还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与教师的形象,影响到学生心目中老师的地位,甚至给学生带来心灵上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在学习领会《考核办法》中关于考核内容以及师德“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后,针对学校实际,考核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初步形成本细则,将以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考核晋级、评优、评聘的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

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在职的全体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 1997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008年,有关“师德”的几次讨论先后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公众关于“范跑跑”另类观点的辩驳与反驳,使教师职业道德历经了一场浴火般的考验。教育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匡正视听的作用,也为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 在意识水准上,师德较之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从根本上说,教师作为一个职业,与其他的职业有相似之处,都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饭碗。但是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违规处 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株洲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内在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本细则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第二章师德规范 第五条爱国守法 (一)爱国爱党,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教师权利、履行教师职责。 第六条爱岗敬业 (一)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 (二)认真研究教材,按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

(三)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主动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课堂效率。 第七条关爱学生 (一)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所有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贫困、单亲、留守等特殊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私自劝学生退学或转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乱印滥发学习资料。 (三)保护学生安全,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正确上网。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透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家访,加强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开展健康、有益的家庭教育,商讨“共教共育”的有效方法。 第八条教书育人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中。不得向学生传播有损身心健康的思想及言论。 (二)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必须使用普通话上课,规范使用汉字。 (三)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因材施教。 在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不擅 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考试成绩和关系亲疏安排学生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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